何兵:刁民其实是政府的好学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81 次 更新时间:2011-09-15 14:29

进入专题: 刁民  

何兵  

吴思先生有篇文章《新官堕落定律》,谈历史上的书生,进入官场后缘何变坏?他说,读书人先是接受圣贤教育,进入官场后,则是接受胥吏衙役和人间大学的教育。第一次教育,学会了满口仁义道德;第二次教育,教了他们一肚子男盗女倡(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吴思说官场教人变坏,而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中说,法国大革命也是政府教出来的,政府在教育人民造反。

托克维尔是法国政治家和政治思想家。1856年出版的这本书,专门研究法国大革命的起因与结局。他预计这本书市场前景暗淡,因为“只有自由的朋友们爱读这本书,但其人数屈指可数。”岂料三年间,此书在法国印行四版,到1934年,印行了16版。

书中有一章,题目叫《政府完成人民的革命教育的几种做法》。他说,最有害的教育,莫过于刑事法庭在涉及人民时所依据的某些形式。穷人在抵御比他更有钱有势的公民的侵害方面,远比人们想象的更有保障,但是当穷人和国家打交道时,他们就只能找到特别法庭、有偏见的法官、仓促而虚假的诉讼程序和不得上诉的假执行判决。

对于刑事诉讼的功用,我们的教科书有个标准答案:第一,实施惩罚,保障无辜的人不受追究;第二,教育人民遵纪守法。这是就公正的审判而言。如果审判不公,当事人、旁观者以及他们的亲朋好友,无疑接受了再教育。教育他们,法律是写给人看的,不是用来遵守的,是骗人的把戏。

如果没有法律和法院,老百姓有无限的手段,来抵抗非法拆迁。但面对有偏见的法官和虚假的诉讼以及背后的国家暴力,穷人无能为力。但他们很快又找到新方法———上访,这又使官员无可措手。正是这样的诉讼,教育了穷人,生存的规则是冒险而不是守法。官员口中常说的“刁民”,其实是他们的好学生。

对于“秘密逮捕”,书中有类似的议论。他说:“遭这样逮捕的人常常长期监禁而不送审;但是敕令(按法律的一种)却命令所有被告须24小时内受审。和我们今天一样,这项规定既不公正,也不被遵循。”托克维尔说的是150多年前法国的“今天”,但你可以据此理解,为何今天的中国网民热议“秘密逮捕”。

最吊诡的是,由于穷人饱受这种虚假诉讼的教育,他们在革命成功以后不会别的,只会将受过的教育再次付诸实践.“旧制度给大革命提供了它的许多形式,大革命只不过又加进了它的独特的残忍而已。”对革命史有所研究的学者,对此有悠然心会的感觉。

他还谈到了法国当年的筑路和拆迁:“政府每年都现身说法,告诉人民对私有财产应持轻视态度。18世纪下半叶,当公共工程尤其是筑路蔚然成风时,政府毫不犹豫地占有了筑路所需的所有土地,夷平了妨碍筑路的房屋……被破坏或毁掉的财产总是迟迟得不到赔偿,赔偿费由政府随意规定,而且经常是分文不赔。”受这种漠视财产权的教育浸染,大革命后成立的新政权同样漠视财产权。

革命者的激情,来自于他们对旧制度的仇恨和对未来黄金世界的想象。一旦革命成功,他们很快就丧失了锐气。他们从专制政府习得的思维和手段,他们用暴力摧毁旧制度的余热,使得旧的制度有了重建的极好机会。于是“从刚刚推翻王权腹部的民族的腹部深处,突然产生出一个比我们列王所执掌的政权更庞大、更完备、更专制的政权。”

专制的政府一方面教官员学坏,一方面教老百姓造反。使普通的民众学会了漠视法律和财产权。而那些被关押在监狱的犯人,接受的是研究生教育。他们在监狱里,相互研究和切磋,相互鼓励和团结。一旦风潮起动,乘风而起,成为革命的领袖,最终建立一个更封建和专制的政府。

历史往往就处于这样的恶性循环中。

    进入专题: 刁民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法学 > 法学时评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44210.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