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C与中国社保改革适用性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098 次 更新时间:2006-08-27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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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霍尔茨曼(Robert Holzmann),世界银行社会保护局局长

冼懿敏 (Yvonne Sin) ,世界银行养老保险处处长

郑秉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拉美所所长

世界银行与“瑞典国家社会保险委员会”于2003年9月28-30日在瑞典山德汉姆岛(Sandhamn)联合召开了名义账户研讨会。《养老金改革:名义账户制的问题与前景》便是其一项重要成果,它是世界银行参与并组织各国高级经济学家研究世界养老金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工作,是名义账户制诞生10年来对其研究的重要著作。

待遇确定型(下简称DB型)现收现付制是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多数高收入国家实行的都是这个模式。但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欧洲许多国家的老龄化使他们越来越感受到这个模式带来的财政压力,尤其是在21世纪头两个十年里,“婴儿潮”进入退休年龄阶段以后,这些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将面临着由老龄化导致的财务不可持续性。全球化对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冲击是巨大的,设计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要求其具有良好的便携性和公平性,在缴费和待遇之间建立密切的联系,以适应要素市场流动性的要求。社会经济的变化是导致养老金制度改革另一个压力,它迫使各国必须要面对不断变化中的家庭结构、女性劳动参与率、赡养率等后工业化社会的许多经济社会变化。

1981年开始,智利等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一些国家率先进行了缴费确定型(下简称DC型)完全积累制的改革,目前大约有十几个国家采取了这个模式。智利模式在世界各国改革中产生了深远影响;一些中低收入国家尤其是90年代以来转型国家在经济改革过程中开始寻找一个适合本国经济发展模式的养老金制度,DC型完全积累制给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带来了很多启发。但是,这些国家同样存在着老龄化带来的财政压力问题,同时他们还要面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成本困难。

1994-1995年左右,瑞典和拉脱维亚引入了一个新制度:名义账户制。这个新制度的出现立即引起了世界各国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的极大兴趣,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开始专注于对这个新制度的研究工作,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引入名义账户制的国家随之增加,现在已有七、八个国家;关心名义账户制并对其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国家也日益增多,包括一些发达国家,本书有些经济学家就对这些国家实行名义账户制的可行性和适用性进行了探讨。

继瑞典和拉脱维亚之后,名义账户制之所以很快在其他一些国家开始流行,之所以受到这么多经济学家的关注,之所以还有一些国家对其非常感兴趣,是因为这个新制度具有一些DB型现收现付制和DC型完全积累制所不具备的优势。首先,对成熟的发达经济体来说,他们如果克服DB型现收现付制财务不可持续性的困难,就需要制度转型;向积累制转轨是有成本的,即存在着“隐性养老金债务”(下简称IPD),它来源于国家养老金制度对退休人员和就业人员所承担的一种义务。从非积累制向积累制进行转轨将使IPD(隐性养老金债务)显性化。但是,这个显性化的转型成本常常是不可承受的,在一个成熟的养老金制度下,其IPD累计总量可达公共养老金年度支出的20-30倍,占这些国家GDP的5-15%左右,相当于隐性债务占GDP的100-450%。瑞典和意大利引入名义账户制就避免了巨大的转型成本的困难。其次,对前东欧一些经济转型国家来说,他们除了要克服转型成本以外,采用名义账户制还避免了这些国家金融市场幼稚和资本市场不成熟的困难。拉脱维亚、波兰、蒙古和吉尔吉斯坦等转型国家引入名义账户制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避免其金融市场不成熟的障碍。

所谓“名义账户制”是一种模仿DC型计划的制度设计,其养老金的待遇支付最终取决于个人缴费与投资回报之和,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终生账户之中。但名义账户制的缴费收益率是由政府设定的,或说是虚拟的与名义上的,而不是市场投资收益的真实结果。这种“名义利率”与非积累制的利率非常相象,在一个成熟的制度里,它基本等于制度内缴费工资的增长率。在退休时,一般对个人账户引入年金因素,以终身年金的形式予以发放,其给付水平一般是指数化的,只要超过最低退休年龄,可在任何时候予以申领。年金包含的收益率是建立在账户累积增长的内部收益率及同龄组年金申领人的寿命预期基础之上的,反应了预期余命,因此从理论上看,名义账户制是一种基于精算意义上的公平的养老金制度。名义账户制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待遇结构,即将DB性质改造成DC性质,但同时又保留了非积累制的融资方式。

名义账户制度的特征之一是它不具有再分配的性质,但可以引入一些再分配的因素,例如进行某些显性和透明的转移支付;第二个特征是它非常透明、简单、易懂,个人缴费与未来收益紧密联系起来,对劳动供给和退休决策具有正面的激励作用,个人缴费不被看成是一种税收,从而减少了劳动力市场的扭曲;第三个特征是一般来说需要一个稳定性质的基金,以应对经济和人口波动的冲击;第四个特征是名义账户制虽然将个人资源分配在不同生命周期之中,但它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筹即现收现付制的框架内进行分配。第五个特征是政治家必须要对其精心设计,否则就不能达到制度的最优设计,例如,如果名义利率如果选错了,或者寿命预期预测出现误差,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就要受到影响。

名义账户制的诞生与发展是世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程中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情,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影响是深远的。对名义账户制的利弊优劣还需深入研究,因为它的历史毕竟只有十年的历史,有些问题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去进一步观察。对于那些不适用名义账户制的情况和背景,也要充分予以认识;对此,各国经济学家们需要加强合作研究。

尽管如此,这本书汇集了世界经济学家迄今为止研究名义账户制的主要最新成就,对进一步研究名义账户制和养老金制度改革是一个重要贡献。本书的主题是探讨名义账户制能否成为二十一世纪养老金政策面临诸多问题的一个选择,评估以往十年名义账户制的实践效果等。

本书紧紧围绕这个主题,在以下四个方面做出了贡献。

第一,从理论高度对名义账户制一般性的基本概念进行了探讨,为研究名义账户制奠定了理论基础。本书首先对名义账户制若干基础概念进行了理论演绎,对名义账户制与实账积累制不同条件下对分配与效率的影响进行了比较,对名义账户制的诸多属性进行了逐一讨论;从养老金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讨论了名义账户制的条件限制和背景要求,将之作为一个制度安排,分析了养老金改革政策设计和策略问题;从福利经济学和福利国家经济学的角度评估了名义账户制的特征与优势,并将之与其他模式进行了比较;从微观和宏观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名义账户制对劳动供给和储蓄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和内部激励问题,论述了名义账户制的微观条件和宏观条件;从保险和社会保障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名义账户制在以下养老金制度频谱中的位置和特征,即积累制vs.非积累制、精算制vs.非精算制、DB制vs.DC制;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个基础理论,本书还对德国和法国积分制进行了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将名义账户制的透明性、充足性和稳健性与之做了对比,认为,名义账户制具有抵抗各类经济和人口风险冲击的能力,具有边际上和平均上的精算公平性,德法两国积分制与瑞典体制具有一定的概念等价性,甚至是名义账户制的某种变体,积分制向名义账户制转型具有一定的可能性。

第二,从对理论和概念的研究转向并延伸到对名义账户制若干政策设计的研究。这一部分内容比较丰富,讨论热烈,内容包括从DB型现收现付制向名义账户制转型过程中的成本计算和“既得权利”等多方面的政策设计细节,包括名义账户制“内部收益率”的计算依据及其参考系的选择等相关考虑因素,这是名义账户制一个最重要的核心设计问题;还包括欧洲背景下人口演变对名义账户制的影响,讨论了“自动平衡机制”的设立和作用及其与保持财务稳定的关系,以求建立起对名义账户制的一个基本逻辑的认识;还探讨了在欧洲高收入国家背景下建立起一个以名义账户制为核心、以相互协调的积累制养老金为补充的多支柱制度的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选择问题,其中对名义账户制在中低收入国家的有用性与适用性也进行了研究,例如中低收入国家实行名义账户制对其减少经济扭曲和提高制度支付能力和财政可持续性等方面所具有的优势比较等,甚至还讨论了一些国家在引入名义账户制过程中的得失和教训,很富有启发性;此外,对名义账户的制度设计中需要考虑的预期寿命问题、平衡机制问题、税收积压问题、最低收入保障问题、名义账户的规模问题、再分配因素的引入问题、残障待遇给付问题和配偶共享账户等问题,都做了详尽的政策分析,既有案例国家的经验之谈,也有纯粹的理论分析。

第三,对引入名义账户制的几个典型案例国家进行了评估。名义账户制已经运行了十年。那么,这些国家的实际情况如何?效果到底怎样?本书对他们的早期经验进行了回顾,对运行效果给予了客观的评估,对发展前景做出了认真的预测,得出的结论是,有些国家的情况好些,有些则存在不确定性。拉脱维亚1996年1月1日进行名义账户制改革,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在名义账户制实施的第一年就覆盖了所有工人的改革案例;作者对其财政核算预测的结果是,在各种极端的经济和人口假定条件下,未来四分之三个世纪里,即使最悲观地假定在今后5年内工作年龄人口减少50%的条件下,名义账户制在财政上也是稳健的。波兰1999年1月1日引入名义账户制以来,制度运行较好,对未来50年财政状况的预测结果是,这个制度能够从财政严重失衡的状况逐渐转向财政平衡,几十年内经济正规化将能够抵消工作人口逐渐减少产生的影响。瑞典1995年建立了名义账户制,其基本经验是,实现财务稳定的前提是应以人均缴费增长率作为收益率的依据,这是建立“自动平衡机制”的一个前提,作者为此强调,制度成败的一个关键在于这个机制的设计,所以,这个机制究竟对代际资源分配能够产生什么影响,还有待于时间的考验和深入的考察。意大利90年代初的改革曾出现反复,1995年第二次改革中选择了名义账户制,但其经验证据表明,这个改革的进程还远未结束,需要加快改革步伐,否则,路途漫长将可能产生不确定性,鉴于此,意大利名义账户制的前途也有待进一步观察。

第四,对有些正在考虑引入名义账户制的国家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本书选择了西欧、东欧和东亚几个国家作为样本,对他们向名义账户制转型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与收益进行了比较研究。这些国家采取的模式基本都是俾斯麦式社会保障制度,养老支出占GDP比重高达9%-15%之间,以往的参量式改革效果不佳,财务压力依然很大。例如,对奥地利的研究表明,如果建立名义账户制,奥地利将可获得未来的财务可持续性,但其负面影响是替代率将不得不稍有下降。捷克共和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迫切性更为明显,90年代以来的所有改革措施都不足以为其带来财政稳定性,向DC型完全积累制转轨显然不可行,而引入名义账户制也不足以带来完全的财政稳定性,还必须辅之以其他改革措施。德国和西班牙的制度都过于慷慨,预测结果证明,其现存的社保制度不具有财政可持续性,而名义账户制对他们则具有一定适用性。日本案例的研究结果说明,当前DB型现收现付制如果过渡到瑞典式的名义账户制就能大大克服现行计划中的很多问题,包括激励兼容问题,但它需要解决旧制度下形成了的巨额债务。上述案例国家的研究结果可以归纳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向强制性积累制支柱转型并不是一个可选方案,因为为转型成本筹资是个巨大的障碍;参量式改革不足以给制度带来长期财务可持续性;名义账户制可以成为一个把微观经济激励与无需转型成本的现收现付融资方式相结合起来的可行思路;但是转型所面临的问题在于要解决名义账户制度下待遇下降等一些潜在问题,所以,有建议认为在名义账户制之外应再引入一个完全积累的强制性第二支柱予以补充。

本书上述对名义账户制10年历史的总结做出的四方面贡献说明,名义账户制虽然不是一付包治百病的良方,它的适用性不是全方位的,不是万能的,还存在着一个配套改革的问题,但是,对某些情况和背景下的许多国家来说,例如,对没有条件立即建立DC型完全积累制的国家来说,对三支柱比例欲进行调整的国家来说,对老龄化趋势明显并在短期内导致其财务不稳定的国家来说,对金融市场不发达的国家来说,名义账户制可以成为他们考虑的一个备选方案、改革思路、甚至是一个最佳选择,至少是一个参考框架。这些国家均应仔细考虑名义账户制,这是本书明确提出的、也是斯德哥尔摩研讨会完全达成的第一个共识。第二个共识是,我们不应该将名义账户制从养老金改革的概念中分离出去,恰恰相反,应该将之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纳入到一个更广泛和多支柱的养老金概念之中。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养老金制度转型进程迅速,改革成就显著。1993年中国提出了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和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原则;1997年正式将个人账户确定为11%;2000-2003年进行了辽宁试点方案,将个人账户下调至8%并予以做实,还制定了计发办法;2004-2006年社保试点扩大到吉林和黑龙江,完善了计发办法,增强了账户资金的财务支付能力,同时,个人账户规模下调至5-6%,并且继续做实;2006年1月决定将试点扩大到全国其他8个省市。与其他国家一样,在养老金制度向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转型过程中,中国也存在着为转型成本筹资的困难。中国政府在为其进行转移支付的同时,积极扩大覆盖面,很好地解决了做实账户的资金来源问题,在东北三省实现了部分积累制的转型。未来其他省份试点甚至向全国推广做实账户的进程中还将面临着筹资的挑战。此外,由于受到金融市场的较大限制,东北三省试点中个人账户的投资收益率只有3-4%左右,远远低于社平工资增长率,就是说,效率问题可能是第二个挑战,也是最大的挑战。这两个挑战是中国较长时期内需要应对的。本书对某些国家经验的总结和论述对中国应该是有益的;本书对名义账户的研究成果对中国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深入了解社会保障制度和名义账户制也应该是有益的;加强学术交流与沟通对世界银行和中国提升社会保障制度研究水平也是有益的。

举例来说,对中国的一个启发可能在于,在稳态下的经济体中,从效率上看,名义账户制与做实的账户计划是一样的;但是,在其他经济状态中情况就并非如此了,例如,如果资本市场中资产收益率高于经济增长率(即人口增长率与生产增长率之和),就效率而言,做实的计划就要优于不做实的计划。但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不太成熟,波动比较大,收益率比较低,做实账户的效率就显然赶不上不做实的名义账户的效率。对此,中国读者也许从本书中能够有所收获。

世界银行历来十分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尤其重视对世界银行客户国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和资助。

1994年世界银行出版了《防止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及促进增长的政策》,首次提出了建立养老金制度三支柱的思想和建议;这个思想在世界各地很快得到了广泛传播,受到了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的重视;在此后的10多年里,各国政府在政策选择取向上将三支柱和多支柱作为他们的一个优先考虑;迄今为止,绝大部分国家采取了(多)三支柱的模式。

2005年世界银行出版了《21世纪的老年收入保障——养老金制度改革国际比较》,成为世界银行参与养老金研究工作的又一个里程碑。这本著作的中文版与本书将同时在北京出版。中国读者可以发现,这本书扩展了三支柱的思想,进而提出了五支柱的概念和建议:提供最低水平保障的非缴费型“零支柱”;与本人收入水平挂钩的缴费型“第一支柱”;不同形式的个人储蓄账户性质的强制性“第二支柱”;灵活多样的雇主发起的自愿性“第三支柱”;建立家庭成员之间或代际之间非正规保障形式的所谓“第四支柱”。

“五支柱建议”与本书一些专家提出的政策措施一拍即合,它强调建立的非缴费型“零支柱”和雇主职业计划实际上就是对名义账户制某些不足和局限性的弥补。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这两本书相得益彰,读者可以将之一起阅读。

这里还要遗憾地向中国读者说明,本书原文共二十四章,这里的中文版翻译只包括前十章,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直接阅读原文。

最后要强调的是,本书的观点和结论均来自作者个人,不代表世界银行官方看法。

2006年5月 原文是三位作者为译著《养老金改革――名义账户制的问题与前景》(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年6月)撰写的《中文版前言》,这里发表时加了标题并略有删节――郑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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