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贤明:抓住“一带一路”契机 打造服务贸易强国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09 次 更新时间:2015-03-2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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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贤明  

随着内外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对外开放也面临升级的巨大挑战。在这个进程中,服务贸易能否得到快速发展,尽快从服务贸易大国走向服务贸易强国,成为我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任务。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提高服务贸易比重”的基本要求。

应当说,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提高服务贸易在贸易总额中的比重,需要多方面的政策调整与体制创新,也需要实施的重要平台。在这方面,我国“一带一路”对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有着巨大的空间。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一带一路”对产能走出去的作用,也要关注“一带一路”在发展服务贸易中的重要作用。

我国还不是一个服务贸易强国

入世以来,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迅速扩大。服务贸易总额从2001年的719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6043亿美元,首次超过了6000亿美元,同比增长12.6%。预期服务贸易总额在2015年将达到6500亿美元。但无论是从规模还是从比重来看,我国还不是一个服务贸易强国。

比如,从规模上看,2013年美国服务贸易额为11323.1亿美元,是我国同期的2.1倍。与货物贸易相比,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占比为6%,仅为货物贸易占比的1/2。从国际比较看,2013年全球服务贸易占全球贸易的比例达到20%,我国服务贸易在贸易总额中的比例仅为11.5%,低于全球平均水平8.5个百分点。从结构上看,尽管2014年我国高附加值服务进出口快速增长,金融、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增速分别达到59.5%、24.6%和25.4%,但运输服务、旅游、建筑服务出口等传统服务仍然占有比较大的比重。我国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总额比重还较低。因此,尽管我国已是一个服务贸易大国,但还不是一个服务贸易强国。

国际经验表明,只有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同步推进,才能提升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整体国际竞争力。因此,要从服务贸易大国走向服务贸易强国,未来几年是关键时期。到2020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需要达到1万亿美元以上,在2013年5396.4亿美元基础上实现规模倍增;服务贸易占外贸总额的比重提高至20%,达到2013年世界平均水平。

“一带一路”是服务贸易大发展的战略性机遇

从现实情况看,要扩大服务贸易,既要关注欧美等传统发达大国,更要关注新兴经济市场。其中尤其要关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当前各方普遍关注“一带一路”对出清国内过剩产能的作用,事实上,“一带一路”的作用远不止这个,它在扩大服务贸易上同样可以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一带一路”将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平台。以服务外包为例,2014年1~11月,我国服务外包合同金额和执行金额分别为918.4亿美元和689.5亿美元,同比增长10.5%和29.2%。其中,承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服务外包合同金额和执行金额分别为106.1亿美元和80.5亿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22.3%和31.5%;承接东南亚11国的服务外包执行金额43.2亿美元,同比增长达50%,均超过了服务贸易的平均增长速度。

另一方面,“一带一路”将为我国成为服务贸易规则的“引领者”创造机会。从世界范围看,新的服务贸易规则正在形成过程中,尚未定型,这恰恰给我国创造了迎头赶上的好机遇。“十三五”我国有条件以自贸区为平台,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逐步形成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在自贸区内探索建立适应中国特点的、平衡各国利益的、高标准的中国版服务贸易规则,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注入更多中国元素。这次我国倡导筹建亚投行,得到英法德意等老牌发达国家的明确回应,就是一个重要的标志。

抓住机遇实现服务贸易

占比20%的目标

未来几年是我国加快“一带一路”的关键期,也是我国加快服务贸易的关键时期。做好“一带一路”这篇文章,完全可以实现2020年服务贸易占比达到20%的目标。

一是把服务贸易作为“一带一路”进程中双边多边自由贸易的战略重点。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使其成为新时期我国对外贸易的新增长点。加快服务贸易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贸易,将成为破解当前服务贸易发展困境、释放服务贸易发展潜力、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推进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区进程的重要突破口。

二是在“一带一路”中打破服务贸易壁垒。这就要求实行更加开放的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机制。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实行服务业外商投资登记备案制。逐步把服务业外商投资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外,对外资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逐步实施备案制度,政府重点把好环境安全评估、事后监管两道关。加快双边、多边和区域服务贸易协定的规模和范围,加快与有关国家的自贸区谈判,充分利用各种层次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发展与相关国家、地区的服务贸易。

三是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区域,助推服务业企业“走出去”。重点改革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的审批制度。大幅缩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范围;尽快将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实施“一站式服务”和“一站式审批”。加快构建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的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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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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