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教育合作是“一带一路”框架下促进民心相通的桥梁纽带与提供人才支撑的关键载体。“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余年来,中国与共建国家的教育合作取得积极进展,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教育互联互通由零散合作转向系统化联通,人才培养从注重规模转向提质增效。“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不断深入,其面临的内外部干扰也持续增多,一方面是政策、供需、项目等内部矛盾逐渐显现,另一方面是地缘冲突频发、大国竞争加剧等导致国际局势动荡。面对内外挑战,简单沿用以往合作模式推进“一带一路”教育合作已不合时宜,而应通过制度创新突破瓶颈、系统优化合作路径,努力推动“一带一路”教育合作开创新局面。
关键词:“一带一路”教育合作 全球教育治理 民心相通
文章原载于《当代世界》2026年第8期,注释略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深刻重塑国际力量格局。“一带一路”倡议自2013年提出以来,逐渐成为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发展和治理提供新的契机与选择。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教育合作被赋予新使命,成为促进民心相通的桥梁,并为人才培养提供支撑。历经多年探索与发展,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教育合作取得显著成效。然而,随着教育合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原有制度设计与运行机制中的短板逐渐显露,越来越难以适应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与此同时,地缘政治博弈加剧、共建国家发展水平与政策环境差异显著、国际教育规则壁垒固化等外部挑战也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持续深入推进高质量“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亟须创新突破早期合作模式、系统优化合作路径。
“一带一路” 教育合作的实践进展
十余年来,“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不断深化,教育互联互通由零散、自发的合作走向系统性、战略性合作,人才培养培训从规模优先走向提质增效。
第一,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合作持续深入。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重要演讲时提出要“加强民心相通”。2015年,中国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将教育合作作为民心相通的重点合作内容之一,确立了教育合作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基本定位。2016年,中国发布《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对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推进教育合作进行系统部署,明确教育互联互通、人才培养培训、合作机制建设三大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助力“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从理念日益走向行动。此后,中国发布的教育合作相关政策文件对此框架进行细化与深化,如2020年《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提出支持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为全球教育治理贡献中国方案等。2026年《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进一步提出,深化与周边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全球南方国家合作,围绕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工程师教育、人工智能教育、教师发展等领域分享中国标准和中国方案,做强国际中文教育品牌,支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打造辐射周边的教育开放高地。
在顶层设计锚定合作定位的基础上,“一带一路”教育合作的体制机制、运行规则与合作平台逐步建立并完善。在双边层面,以制度化条约和常态化磋商为主,截至2025年9月,中国已同183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教育合作交流,基本实现全球主要区域教育合作机制全覆盖。在多边层面,“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以两类机制为支撑展开,一是议程引领型综合多边机制,以上合组织、中非合作论坛、中国—东盟合作等多边机制为主体,将教育合作纳入区域综合议程,进行顶层合作意向的战略沟通与制度性框架搭建;二是规制协调型教育专项机制,以中国—中亚教育部长会议、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等为核心载体,此类平台在综合多边机制框架下设立并相对独立运行,推动建立教育合作规制体系,协调推进合作项目落地。
第二,教育互联互通由零散合作转向系统化联通。一是政策沟通更为密切,标准互认取得突破性进展。随着“一带一路”教育合作双多边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中国与共建国家有关教育政策的交流合作也由最初相对分散的沟通逐渐转向稳定持续对话。同时,中国与共建国家在学历学位、职业教育专业标准等方面的互认取得长足进步,已与61个国家签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职业教育领域的标准合作也在逐步深入,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标准、课程标准等相继“出海”,在此基础上,一批标准被部分共建国家成体系纳入本国资历框架。以“鲁班工坊”为例,仅天津职业院校就已开发105个国际化专业教学标准,其中65个进入合作国国民教育体系,19个获泰国、柬埔寨、塔吉克斯坦、吉布提等8国政府正式认证。
二是合作渠道不断拓宽,已形成多样化跨境交流路径。随着近年来中国持续优化签证审批流程,为畅通中外人员往来提供更多便利,各类跨境教育特别是“一带一路”教育合作项目获益良多。各类跨国高校联盟、科研合作共同体等学术性协作网络的建立,进一步促进区域学术交流与合作。定期举办的共建国家校长论坛等活动,推动教育合作深入延伸至课程共建、学分互认等具体领域。高校和科研机构依托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围绕粮食安全、新能源、生态环境等共同关注的领域加强研究合作。各类高端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汇聚不同国家的专家学者及青年学生,成功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和研究成果的开放共享。整体而言,教育合作渠道已从早期较为单一的人员往来和项目合作,拓展为集人员往来、校际合作、联合研发、知识共享等于一体的立体化合作网络。
三是语言互通不断增强,民心交融水平稳步提升。一方面,国际中文教育的覆盖面持续扩大,已被90个国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孔子学院、“汉语桥”等项目覆盖160余国,其中大多是共建国家,为当地民众学习中国文化、深入了解中国提供便利条件;另一方面,中国持续加强对共建国家语言的学习和研究,非通用语种相关本科专业增至94种,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涉68个非通用语种,覆盖45个共建国家。同时,举办丰富多彩的人文交流活动,如“一带一路”青少年创客营、“中外人文交流小使者”等,吸引众多共建国家学生参加,丝路文化读本被多国的大中小学校采用,长期、持续的人文交流成功增进共建国家民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之间的理解与互信。
第三,人才培养从注重规模转向提质增效。人才培养是“一带一路”教育合作最核心的目标,经过多年发展,已逐步形成来华留学与境外培养并行,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高层次人才培养相结合,师资培训支持人才培养的良好局面。一是人才培养规模持续扩大,“留学中国”品牌的吸引力逐渐提高。在“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及中国高质量教育、留学环境等吸引下,越来越多共建国家学生选择来华留学。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统计,2024—2025学年,共有来自191个国家和地区的38万余名留学生在中国境内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00余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研修、培训,较上一学年增长15%。与此同时,境外教育合作蓬勃发展。其中,在职业教育领域,以“中文+职业技能”为核心模式,截至2025年1月已在82国落地500余个项目,孵化出“中文工坊”“班·墨学院”“丝路学院”等诸多品牌;在高等教育领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6年2月,中国有41所海外分校分布在全球21个国家,其中“一带一路”国家有16个分校,招生对象主要由本土学生、中国籍学生、全球学生组成。
二是培养方式更加多元,按需培养人才能力不断增强。一是通过学分互认、双学位等模式联合开展学历教育,中国与24个共建国家建立593个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大力培养高层次人才。二是区域协作培养,借助“中非高校百校合作计划”“中国—东盟千校携手计划”等区域协作机制,结合不同地区的发展需求定向开展技能培训和人才培养。如普洱学院依托澜湄区域教育协作对接东盟合作布局,采用“2+1+1”分段培养模式,面向老挝、泰国等国培养智慧农业、跨境文旅、数字产业等技能型人才千余人,大批毕业生投身澜湄流域经贸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三是科研联合培养,依托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科技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等平台培养高层次科研人员。截至2025年底,中国科学院中-非联合研究中心已招收和培养来自15个非洲国家的333名来华留学生,累计开展百余次技术培训与交流,覆盖东西非20多个国家的万余名非洲专技人员,为中非在新质生产力领域的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师资培训体系逐步完善,为人才培养提供有力保障。教育部牵头成立全球教师发展学院,整合教师培训资源,依托总院与22家分中心,对接不同区域、国家和专业领域需求开展师资培训,既面向教师也服务教育管理者,既开展学历学位教育也组织短期专题研修。例如,根据2023年发布的《中非人才培养合作计划》,中国每年为非洲职业院校培训500名校长和骨干师资,培养1000名非洲本土中文教师;2017年设立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师教育中心,由上海师范大学承办,侧重教师教育政策研究与国际教师标准研发,培训主要面向教育管理者,且以短期研修为主,与全球教师发展学院形成互补。教育部主办的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则着力培养国际中文教师和海外本土中文师资,为共建国家民众学习中文、了解中国搭建语言交流和文化互鉴平台。
推进“一带一路” 教育合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十多年来,“一带一路”教育合作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然而,随着合作不断深入,政策、供需、项目等方面的内部矛盾逐渐显现,加之地缘冲突频发、大国竞争加剧等导致国际格局更加动荡,“一带一路”教育合作面临的内外挑战逐渐增多。
一、“一带一路”教育合作的内部困境
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教育合作面临一系列内部困扰,突出体现在政策细节不够完善和协同不足导致资源重复投入与布局碎片化,留学生需求升级与复合型师资缺乏造成人才培养供需错位,项目保障薄弱直接影响合作的可持续性。
一是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完善。中国虽与共建国家建成各类教育合作框架,但针对具体领域的实施细则不够完善,对合作成果的评估机制尚不健全。例如,由于缺少跨部门、跨层级的常态化协调机制,地方自主开展的教育项目缺乏整体统筹,容易出现布局不均、重复投入等问题。以职业教育为例,2025年,国内27个省份300余所职业院校在8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500多个办学机构和项目,出现了丝路学院、郑和学院、海丝学院、墨子工坊、班·墨学院、天工学院、徽匠工坊、秦岭工坊、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等13个省级境外办学品牌。这些品牌在合作国家和专业领域存在重叠布局,品牌碎片化与重复投入等问题明显。
二是人才培养供给与需求匹配不足。一方面,来华留学生专业选择发生较大变化,从过往的人文、语言等领域转向医学、工程、商科等多个领域,特别是在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的背景下,来华留学生开始青睐人工智能、大数据、生物科技、可持续能源等前沿领域,且越来越多的留学生选择攻读硕士、博士,这是对中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认可,但同时对中国的教育体系建设、资源分配等形成挑战。另一方面,随着境外办学逐渐兴起,对满足办学需要的师资提出了相应要求,特别是同时具备共建国家语言能力、涉外教学经验和相关产业背景的复合型教师较为缺乏,难以充分满足境外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境外办学还面临本土化不足的问题,许多高校境外办学仍沿用国内课程体系、教材内容和教学标准,对共建国家教育制度、行业规范和产业特点考虑不足,导致人才培养与当地教育及就业需求匹配度不够,影响教育合作实效。
三是教育合作项目运行保障相对薄弱。一方面,教育合作项目资金来源较为单一,高度依赖国家援外经费和专项拨款,社会资本、行业企业的市场化参与不足。境外联合办学项目存在重基建落地、轻运维管护的倾向,项目长期持续运营的资金规划不够。另一方面,项目管理不够精细化,配套的质量评价、实地督导以及低效项目退出等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合作风险防控机制尚不健全,部分项目对共建国家教育法规、地缘形势、社会文化等研究不够、风险预判不足,有关外派师生安全、境外资产保护和涉外纠纷等方面的预警机制与应急处置方案尚不完善。
二、“一带一路”教育合作的外部制约
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教育合作还面临多重外部制约,地缘冲突频发与大国竞争加剧导致人员往来受阻与项目安全风险上升,共建国家发展水平不一与政局动荡影响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国际教育规则壁垒则阻碍教育合作的纵深推进。
一是地缘冲突频发,外溢效应波及教育领域。随着地缘冲突、大国博弈加剧,“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不可避免受到影响。例如,自2023年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以来,地区局势动荡不安,迫于安全压力,不少中东国家关闭机场和领空,严重影响中国与中东地区相关国家的人员往来,不少航空公司的常规直飞、中转航线大量停航,导致普通文旅、往来留学生、校际科研交流等民间互访类人员几乎无法正常出行。2024年5月,欧盟理事会发布《关于加强研究安全的建议》,针对所谓“知识转移、外国干预、违背伦理行为”等方面的风险提供应对指南,直指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教育合作协议的相关欧盟成员国,导致它们普遍面临对华教育合作的政治审查压力,部分在建、待建的孔子学院、语言合作中心项目不得不收缩甚至停办。美西方还通过富布赖特、“伊拉斯谟+”等奖学金体系压制“一带一路”教育合作,并借助智库与民间组织进行舆论抹黑,持续阻滞中国与共建国家的“一带一路”教育合作。
二是共建国家发展水平不一影响“一带一路”教育合作实效。据世界银行统计,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公共教育支出占GDP比重长期低于4%,其中就包括很多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这意味着,这些国家难以满足“一带一路”教育合作协议规定的配套投入要求,只能依赖中方持续投入。受共建国家数字基础设施水平较低和技术人才不足等限制,“一带一路”数字教育合作潜能难以充分释放。优秀师资匮乏、科研条件相对欠缺,也会导致高层次人才培养、联合科研等项目难以顺利推进,限制合作层级提升。部分共建国家存在政府更迭频繁、政局动荡不安、政策缺乏连续性等问题,其与中国已签署的教育合作协议可能面临被重审或搁置的风险,在建教育合作项目可能被迫中断或缩减等,这些挑战都直接威胁“一带一路”教育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是国际教育规则壁垒固化加大“一带一路”教育合作难度。西方国家凭借教育现代化先发优势,深度参与诸多国家教育体系的创设,长期主导全球教育治理体系,制定国际教育规则,遏制打压中国在全球教育治理中的话语权,严重阻碍“一带一路”教育合作高质量发展。例如,东盟资历参照框架(AQRF)及各成员国资历框架(如马来西亚资历框架,MQF)多参考西方体系搭建,中国的“鲁班工坊”毕业证书和1+X职业技能证书进行跨境认证时,往往需经历烦琐的等效资质核验才能勉强得到认可。在学术评价领域,西方把控SSCI、A&HCI等主流评价体系,由中国主导的科学研究项目如果不主动适配其标准,产出的科研成果将直接被边缘化,难以获得国际学界认可,这加大了“一带一路”教育科研合作的难度。
深化“一带一路”教育合作的路径优化
“一带一路”教育合作历经十余年发展,已从早期侧重谋篇布局、框架搭建,迈入当前聚焦精雕细琢、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合作的重心正从规模覆盖转向对深度、精细度与韧性的更高诉求。面对内部机制短板与外部复杂环境制约,早期合作模式已无法承载新阶段的发展期待,必须实现合作方式与时俱进。
第一,优化顶层设计与精准布局,构建协同治理新格局。一是建立多边机制分类施策、分级落地制度。依托上合组织、中非合作论坛、中国—东盟合作等机制,制定分区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年度任务分解、动态督导与成效评估机制,改变重签约、轻落实的粗放合作模式,提升宏观框架的落地转化率。二是推进区域教育资历框架一体化。依托现有多边合作平台启动区域性资历框架共建工程,统一区域学分折算、职业技能认证、办学与从教资质审核标准,构建可互通、可对接、可溯源的跨境教育质量认证体系,破除制度性流动壁垒。三是统筹国内资源,设立国家级教育合作常态化协同专班,建立多部门供需会商与项目联审制度;将地方合作项目纳入国家动态台账,实行错位布局、清单管理,避免出海教育项目同质化。探索建设教育合作国别数据库与风险预警平台,定期发布共建国家教育合作指导性目录,明确优先合作领域和重点监测名单。
第二,做实育人培养与运维保障,夯实“一带一路”教育合作长效发展基础。一是对接商务部海外产业用工需求,规划来华留学生招生结构,围绕基建、能源、人工智能、现代农业等应用学科,依据当地岗位标准制定专属培养方案进行订单式培养,推动来华留学生毕业后进入中资企业及其国外本土化配套产业就业。二是加大力度培养精通共建国家语言、通晓国际规则、擅长跨文化管理的复合型师资人才,提升合作办学质效。同步搭建涉外师资培育体系,依托“中非高校百校合作计划”“中国—东盟千校携手计划”等平台开设双语产业师资研修班,落实海外任教职称评审倾斜、驻外津贴、工龄优待制度,开展中外教师互派挂职,补齐复合型教学人才短板。三是联合共建国家教育部门、本土行业协会共同编撰本土化教材,贴合当地学制与职业资格标准搭建实训课程。构建财政专项、企业共建基金、国际援教资金相结合的多元投融资体系,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境外项目运维经费固定占比,扭转重建设、轻管护的运营模式。四是依托涉外教育专属监管平台建立三年一轮实地考评制度,以本土就业率、行业认可度作为核心量化指标,对低效项目实行名额缩减、终止合作的分级处置方案。
第三,因地制宜实施国别差异化合作,有效化解共建国家外部环境制约。一方面,针对共建国家经济基础、教育实力、政策稳定性差异较大的外部合作难题,建立个性化国别合作策略,提升项目适配度与存活率。对教育基础薄弱、经济承载力有限的亚非欠发达地区,将合作重心放在职业技能培训、本土师资短期研修这类轻资产、实用性强的项目上,贴合当地产业用工刚需开展合作。创新中方输出教育资源、共建国家提供场地与本土管理力量的分工共建模式,通过优势互补增强合作实效。另一方面,针对部分国家政权更迭频繁、教育政策缺乏连续性的隐患,采用整体框架协议搭配年度执行议定书的柔性签约形式,实行分段施工、分批验收、分期拨付经费,依照当地政策动态灵活调整合作进度。主动对接当地高校、行业协会培育长期稳固的本土合作主体,依托本地民间教育圈层缓冲上层政局变动带来的项目波动,以此增强“一带一路”跨境教育合作抵御外部环境变动的能力。建立涵盖政局稳定性、安全态势和舆论环境等关键指标的风险评估模型,设定明确的风险阈值,一旦触及红线,即可灵活采取人员轮换、项目收缩或暂停等应对措施,为合作的持续运行留出调整空间。
第四,筑牢风险防控与安全屏障,增强复杂环境下教育合作的韧性。一方面,针对地缘博弈加剧、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上升,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必须守牢涉外法治与数据安全双重底线,对所有境外办学项目开展合规审查,在合作协议中明确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条款,防范域外法律不当干预;对跨境教育数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审慎评估核心教学数据与关键技术的出境风险。另一方面,着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借助共建国家的学者、智库研究人员和行业代表构成的第三方力量,以本土视角积极回应对“一带一路”教育合作的不当解读,用“鲁班工坊”等项目具体实效和当地居民收入增长的客观数据等讲好“一带一路”教育合作的故事,把发展成果换算成当地民众听得懂、算得清的“明白账”。
第五,依托多边治理创新合作范式,打破国际教育规则壁垒。针对西方依托先发优势形成的规则壁垒,一方面支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全球教育治理中发挥核心作用,积极参与其牵头的全球教育标准制定、可持续发展教育等议题磋商,在现有治理框架下推动多边治理规则完善。另一方面,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坚持发展导向,充分尊重共建国家本土发展诉求,共商共建区域资历互认、人才联合培育机制。同时,改善学术评价生态,联合共建国家打造多语种学术平台等国际教育公共产品,优化自主学术传播方式,破除唯英文索引评价倾向,拓展教育研究成果国际传播与认可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