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结:制度下的赋学视域

——论赋体文学古今演变的一条线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91 次 更新时间:2014-11-25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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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结  

近代学者探寻文学源起,如王国维言戏剧“灵(巫)之为职,或偃蹇以象神,或婆娑以乐神,盖后世戏剧之萌芽”[1];鲁迅述小说“缘自来论断艺文,本亦史官之职”[2];章太炎论文章乃“礼乐之殊称”,意在“君臣朝廷尊卑贵贱之序,车舆衣服宫室饮食嫁娶丧祭之分,谓之文;八风从律,百度得数,谓之章”[3],以明文学与制度的渊源。其实,由导源而观嬗变,文学史的动态发展及文体的隆替轨迹,也与制度相关,这在以宫廷文学为主体的赋域尤多体示。考赋体围绕制度的变迁,其中汉代献赋与礼乐制度,唐宋试赋与科举制度,清代辞赋复兴与翰林院制度关系最显。而20世纪白话文运动对包括赋体在内的古文之冲击,历经近百年赋研究之曲折与赋创作之变化,同样折映出社会制度变革的印记。

一、礼乐制度与赋的完型

赋作为一种创作形态,固然源生于文学或文辞的发展,但作为“一代之文学”的完型,则显然与汉代礼乐制度的构建相关,即班固《两都赋序》所说“武、宣之世,乃崇礼官,考文章,……言语侍从之臣……朝夕论思,日月献纳”,《汉书·礼乐志》所谓“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的史实。基于“献赋”制度,汉人论赋的源起又尝追溯先秦的“赋诗”制度,以为“赋者,古诗之流”(《两都赋序》),“不歌而诵谓之赋”(《汉书·艺文志》),即取意由“赋诗”到“献赋”的功用。

原赋之义,初为动词,如“赋诗”说,即与礼乐制度相关。论要有二:

一是属于比较宽泛的礼乐政教作用的“赋诗”制度。据《国语·周语上》载:“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所谓“瞍赋,矇诵”,当为互文[4],就是《周礼·春官·宗伯》所记:“瞽矇:掌播鼗、柷、敔、埙、箫、管、弦、歌。讽诵诗,世奠系,鼓琴瑟。掌六德、六诗之歌。以役大师。”而结合同篇所载“(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与“(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可见内涵乐教功能。考周代乐官,诗乐习礼、诵诗讽谏、审音辨诗,皆其职能,瞽、瞍、矇之献曲赋诵,实为制度。如《国语·周语下》载伶州鸠曰:“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以制,度律均钟,百官轨仪。”与《周礼》载瞽矇行《九德》、《六诗》之教同,亦即《史记·乐书》“乐师辨乎声诗”意。

二是专属行人之职司,即邦国间外交行礼“赋诗言志”制度。《论语·子路》:“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此“专对”就含《左传》所载行人“赋诗”意。周制行人赋诗例多载《左传》、《国语》,其兴盛于春秋,寖衰于战国。据《周礼·秋官·司寇》“大行人”郑氏注:“主国使之礼。”贾公彦疏:“释曰:大行人、小行人、司仪皆掌宾客之礼。”而行人职司,有一要务即赋诗言志,其特点是婉转表述,不亢不卑,或断章取义,晓以利害,以加强国际关系。章太炎《国故论衡》解《毛诗传》的“登高能赋”谓“坛堂之上,揖让之时”,证说“赋者,六义之一家”;刘师培传述《汉志》说法,证明“诗赋之学,亦出于行人之官”[5],皆着意于此。

这又牵涉一个问题,即“赋诗”之“赋”与“赋体”之“赋”的联系,亦即如何由动词“赋”转为名词之“赋”?学者的解释大略有二:一是由孔子“言语”一科到纵横家再到汉赋,主旨在擅长辞令且臻娴雅。且孔子授徒设“言语”,与行人辞令相关,而纵横家又承行人,故《汉志》有云“从横家者流,盖出于行人之官”。二是如前引刘师培所言“行人之术,流为纵横家”,即由行人职司到纵横家流、贤人失志赋再到汉代大赋创作,表现其历史性的变迁。而由行人之官到贤人之赋,形成了从赋诗到作赋的历史转换,汉代宫廷大赋的兴盛正是这一进程的复归或嬗进。王昆吾曾将《汉志》“四类赋”即“屈原赋”、“荀卿赋”、“陆贾赋”与“杂赋”对应周朝“赋诗制度”,分系于“瞽献曲”、“百工谏”、“史献书”、“师箴”诸职[6],虽未一一印证,但对汉赋与制度的思考,则有启迪。

如果以汉赋兴盛的武、宣之世为历史坐标,则前此的汉代赋作有两种情形:一是如贾谊《吊屈》类,渊承战国楚辞体系,属“贤人失志”之余;二是《西京杂记》所载“梁王宾客”赋,乃战国纵横残梦。汉人论骚,以为“贤人失志之赋”,是周朝赋诗制度“寖坏”的结果。然历史地看等待以屈原为代表的楚辞创作,同样隐示着制度的变迁。姜亮夫曾说:“屈原赋的来源有二:一是民间流传的《九歌》;二是楚国文化的传统。因屈原的祖先就是莫敖。莫敖是管天文、祭祀的官,懂得许多历史。屈原也是管天文的。他知道楚国的很多历史,又有着渊博的知识,所以能创作出像《离骚》这样一批伟大的作品。”[7] 此就博学言,倘论其发生,也因缘于制度。首先,楚辞创作正是楚国制度、风俗、语言的反映。其次,屈原不仅主掌天文,也职司行人,往来邦国,得赋诗言志之遗风,其擅长辞令而为赋,亦与纵横家说辞相埒。再者,楚辞中如《九歌》即为祭祀歌辞,远源夏后氏之祭乐制度①,近取楚地巫风民俗,屈原予以改造,自与当时祭祀制度相关。而后人论赋,又尝“屈宋”联称,其实屈宋异旨。如果说前者多属“贤人失志”,后者则为最早的宫廷文学侍从,因此明人陈第《屈宋古音考》认为宋玉赋是“楚辞之变体,汉赋之权舆”。从某种意义上讲,汉初如“梁王宾客”赋正是宋玉等作楚宫廷赋的承续,而至武、宣之世大赋的崛兴,一则将侯邦赋风转换并弘扬于大汉朝廷,一则改变“春秋之后,周道寖坏”而贤人失志之赋作的现象,复将赋家赋作纳入主朝的礼乐制度,在思想上使辞赋承续起赋诗言志的庄肃而伟大的传统。

汉代宫廷赋之兴,要在天子礼乐制度的建立,呈示于“崇礼官,考文章”、“定正朔、易服色”与“立乐府”诸方面。所以考察汉宫廷赋与礼乐制度的关联,主要体现于三个层面:

一是京都制度的完成。《毛诗·大雅·民劳》:“惠此中国,以绥四方。”郑笺:“中国,京师也。”汉人以“中国”解“京都”,一则追溯周天子“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的封邦建国之畿服制度,一则体现了汉帝国真正以京都为中心对全国农耕经济区的统摄意义。因为周制联邦,天子京师只是象征,没有实质的统治权力,到春秋战国诸侯争霸,形成的只是区域中心,所以到秦汉一统,京都制度才得到实际意义的完成。班固《白虎通》释“京师”云:“京,大也;师,众也。天子所居,故以大众言之。”[8] 这也说明自汉初立朝仪到武帝定“天子郊祀”诸礼,京都已不仅是地域的观念,而具有新时代的文化意义的礼制观念。统摄于文化京都,汉大赋对天子校猎、郊祀、藉田以及京都形势、城市建设、宫殿制度、文教礼仪的描写,成为一种特定的创作典范,其中尚礼制、尊王道的创作精神,也是这一制度的体现。[9] 1-22

二是与职官制度的关联。汉赋之兴,在于作家队伍的形成,也就是武、宣之世伴随天子礼乐制度的完成,于是朝廷招致言语文学侍从,献赋作颂。所以考察汉代赋家身份,多属中朝官系的郎官,其主要职能就是在皇帝身边随侍行礼,待诏献赋。考中朝官之兴起,为汉制一大变革,而武帝时中朝侍从的来源有二:首先是收罗当时的纵横家为侍从,使汉初藩国瓦解后其宾客流入中朝。《汉书·严助传》载:“武帝善助对,由是独擢助为中大夫。后得朱买臣、吾丘寿王、司马相如、主父偃、徐乐、严安、东方朔、枚皋、胶仓、终军、严葱奇等,并在左右。……上令助等与大臣辩论,中外相应以义理之文,大臣数诎。”师古曰:“中谓天子之宾客,若严助之辈也。外谓公卿大夫也。”可见,纵横术士入中朝后参与廷议,已成武帝削弱相权、钳制公卿的政治工具。其次就是与纵横家相关联的文学侍从。钱穆在引述《汉书·严助传》后说:“故武帝外廷所立博士,虽独尊经术,而内廷所用侍从,则尽贵辞赋。”[10] 汉初藩国纵横家和赋家在武帝时流入中朝,根柢在“改制”,所以赋家兼有参政与娱戏的双重功能。[9] 23-36

三是乐府制度的决定。由于赋家献赋与乐官采诗皆武帝“改制”过程中构建礼乐制度的文化行为,所以明人费经虞《雅伦》卷四说“孝武升平日久,国家隆盛,天子留心乐府,而赋兴焉”。因此,汉人言“赋者,古诗之流”,实质内涵了乐制渊源,汉赋造作所包含的宗教、优乐、娱戏诸功能,以及赋家创作思想之“雅乐”与“郑声”的矛盾,批评家所论及的“象德缀淫”与“欲讽反劝”的冲突,又无不与乐府制度及其性质相关②。只是就身份言,赋家所属乐府内廷,故多娱戏功用,而从当时内朝郎官随行侍礼的行为来看,又具武、宣之世崇礼官、尊儒术,“进用英贤,议立明堂,制礼服,以兴太平”(《汉书·礼乐志》)的政教意义,以致赋家的创作思想,又多归属于儒家。所以汉代赋家献赋不仅在制度上出于制礼作乐的需要,在创作思想上同样体现了儒家的礼乐思想,其所不同者只是将旧儒礼乐观与帝国的新政教观相结合,即通过“抒下情而通讽谕”与“宣上德而尽忠孝”的方式,显现其“体国经野”与“勤政恤民”的双重作用。

虽然,东汉以后随着制度的变迁而文学侍从地位堕落,赋作为宫廷文学逐渐下移,使统一的文学转为区域的文学,御用的文学转向文士的创造,但历代传承未息的文士宫廷献赋之风,且以大赋形式为主,正保留了汉赋完型期的制度与意旨。

二、科举制度与赋的应用

诗赋文学到东汉有了明显变化,就诗而言,由于乐府制度衰微,而具有个性化色彩的文人五言诗方始出现;在赋域,刘勰《文心雕龙·时序》所谓“自哀、平陵替,光武中兴,深怀图谶,颇略文华”,也内涵了制度的变移。某种意义上看,东汉以降文人抒情小赋的兴盛,是献赋制度“寖坏”的结果。然考察魏晋赋学,亦与制度变迁相关。其中如庄园经济制度的形成与家族政治制度的强化,特别是其时强宗大姓的出现,产生了一批经学和文学世家,在东汉即有扶风班氏、涿郡崔氏,至魏晋以后,如吴郡陆氏、张氏、陈郡谢氏、琅玡王氏、吴兴沈氏、河间邢氏、范阳卢氏等,其辞赋创作皆有着家族文学的内涵。虽然,其时也有仿效汉代宫廷大赋如左思《三都赋》类的创制,然从更具普遍意义的大量抒情、咏物小赋的创作来看,显然标示了赋学由统一文学向区域文学、由宫廷侍从文学向士人个体文学的变移。而赋学再次向宫廷统一文学的归复,亦即王朝政治制度与赋学的结缘,则在唐代进士科诗赋取士制度的形成。只是随历史进程文学下移,科举试赋已不同于汉代少数宫廷文学侍从的献赋,而是广大举子干禄求进的工具,且在淡褪前者创作中的“弘道”精神时,更多地表现出赋作为考试文体的应用性。

关于科举试赋的历史,清人孙梅《四六丛话序》云:“自唐迄宋,以赋造士,创为律赋。”而据汤稼堂《律赋衡裁·凡例》的概括,取士用赋可分三个阶段:

一是唐宋时期科举试赋制度的确立。唐代考赋兼含“特科”与“常科”,又涉及礼部取士与吏部铨选。据史料记载,特科试赋在常科前,如唐高宗麟德二年王勃试《寒梧栖凤赋》即是。至于常科之进士科初始考赋年份,众说纷纭,一般以为高宗永隆二年试杂文兼赋开端③,到玄宗开元二年试《旗赋》体制渐备,“始见八字韵脚,所谓‘风日云野,军国清肃’”[11]。中唐考赋,律体争胜,如明人胡震亨《唐音癸籤》卷二七云:“唐试士初重策,兼重经,后乃觭重诗赋。中叶后……士益竞趋名场,殚工韵律。”李调元《赋话》卷一也说:“不试诗赋之时,专攻律赋者少。大历、贞元之际,风气渐开。至大和八年,杂文专用诗赋,而专门名家之学樊然竞出矣。”宋承唐制,然得才多以进士,故考赋亦盛。观其科制试文,经义与诗赋之争激烈,而围绕这一思想主旨,其考赋制也经历了多次变迁,即宋初进士科试“诗、赋二题”④,中经神宗熙宁间朝廷采取王安石提议罢诗赋,考以经义策论,哲宗元祐间废新法,分经义、诗赋两科取士,绍圣再议罢诗赋,高宗建炎二年又诏令“兼用经、赋”[12]。然终宋之世,考赋仍为主流。而金源一代,承唐旧制,科考律赋之风未辍。

二是元、明两朝考赋制度的变化。元初太宗十年“戊戌选试”时拟“词赋”一科,体承宋、金“律体”,后停废,至世祖至元间有“以经义、词赋两科取人”(《元史·选举志》)方案,久议不行。直到元仁宗诏复科举时,方于汉人、南人三场试中立“词赋”,而改前朝重声律之病的律体为“古赋”,即李调元《赋话》所言“变律为古”。这也是科举史上唯一的以楚汉体古赋为科试内容的时期。与之不同,明朝科举以八股制艺取士,不复考赋,所以其赋学“复古”又不尽同于元朝。当然,明人作赋也与科举制度有一定的联系。如明代施行翰林院制度,新进士入翰林院为翰林庶吉士之选,须将平时所作诗赋论记等文章呈礼部⑤。而翰林散馆考试,又承元代礼部试法,用以“古赋”。如郑棠撰《长江天堑赋》自注“翰林赋”;李默之撰《京闱秋试举人廷见赋》原注“课赋”;沈一贯撰《日方升赋》题注“阁赋”等。至于郑棠另有《凤鸣高岗赋》自注“吏部试”,《石城赋》自注“礼部试”,则因《明史·选举志》及相关登科录无载,明代吏部铨选与礼部省试考赋情形不详,但考赋制度似未尽废。

三是清人自诩“跨唐宋而上”的考赋制度的复兴。一方面,清承明制,常科举人、进士系的乡试、会试及殿试均不考赋。《清史稿·选举志一》载:“明则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谓之制义。有清一沿明制,二百余年,虽有以他途进者,终不得与科第出身者相比。”另一方面是清代科制亦多考赋(律体)之处,主要有以下途径:一曰“博学鸿词”:此为制科取人,康熙十八年开制,乾隆元年再行。此科考一赋一诗,康熙十八年律赋题为《璇玑玉衡赋》,乾隆元年律赋题是《五六天地之中合赋》,二年七月又补试续到者于体仁阁,赋题是《指佞草赋》。终清“鸿词”虽仅两开,但影响深远,如黄爵滋《国朝试律汇海序》称“国朝试律之盛,远轶三唐。国家两举博学宏词,……数十年间,风雅蔚兴”。二曰“翰林院”考试:此为进士系内的考试,由于明清尝以“翰林”为“储相”之选,尤为显贵,所以得进士功名者争趋翰林院为庶吉士。翰林院考试名目亦多,有专为庶吉士设置的“朝考”,乾隆间始考诗、赋;有庶吉士肄业三年期满之“散馆试”,雍正元年即试以诗、赋、时文、论四题,乾隆元年尚书任兰枝、侍郎方苞奏请专试一赋一诗,后沿为式;有翰林官数年一次决定升黜的“大考”,初考论、疏、诗、赋,乾隆后偏重词章,以一赋一诗为主。此即蒋攸銛《同馆律赋精萃叙》谓“唐以诗赋取士,宋益以帖括,我朝则以帖括试士,而以诗赋课翰林”。三曰“童生”、“生员”系考试:此为清代科制初级试,尽管乡、会试不考赋,但作为培养声律词章水平,童生县试、院试,生员岁、科考尝有律赋,而地方学政案临考前出题也有律赋或古赋。正因如此,清代童蒙学馆诗、赋训练也是广泛而严格的。四曰“书院”之学:据乾隆十年礼部定制,书院每月之课以八股文为主,兼及对偶声律之学,尤其书院山长多翰林为之,所以乾、嘉以后书院课生尝间及律赋。

尽管科举制与赋的结缘,使之具有普遍的应用性与工具性,但从唐玄宗以后科举取士尽归礼部,以及主司取士观赋兼重器识与才学,所以从总体意义上来看,是与汉代“崇礼官,考文章”的意义相通,同属礼乐制度下的尚文之教。而围绕考试制度,出于文章的有用与否,也就产生了长时间的有关经义与诗赋的讨论。唐代考杂文用赋,始于高宗,历盛、中唐而风炽,“经”“赋”之争由此揭开序幕,到宋代尤为激烈,这反映于考试制度上,就是对考赋制的罢复。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十二《选举考五》记述其史事:“熙宁四年始罢词赋,专用经义取士,凡十五年。至元祐元年复词赋,与经义并行。至绍圣元年复罢词赋,专用经义,凡三十五年。至建炎二年又兼用经赋。盖熙宁、绍圣,则专用经而废赋;元祐、建炎,则虽复赋而未尝不兼经。”其间哲宗元祐间“分经义、诗赋以取士”(《宋史·选举志一》),其意正在调协二者间的矛盾与冲突,以诗赋依附经义。而宋代考赋题由杂用诸子到专用经史的转变,也是经、赋交融在创作意义之层面的反映。考察以经义命赋题,始自中唐,清人阮亨《律赋经畬集·凡例》谓“应制之赋以经命题,昉自有唐如裴晋公《岁寒知松柏后凋赋》、韩文公《明水赋》、李供奉《明堂赋》、元仆射《镇圭赋》、白尚书《性习相远近赋》”等,并于《序》中强调“熔铸经典之范……洵为作赋之本原”[13]。这应该是返本溯源之论。


值得一提的是清代“以诗赋课翰林”制度的形成,使赋的兴盛再次成为朝廷中枢尚文政策的反映。考察翰苑制度建立,自唐以来一直是清华之地,众望所归,尝为宫廷文苑所在。然翰苑与文学关系日益深密,当在明清时代,以赋观学亦然。据明人黄佐《翰林记》卷十“大本堂援经”条记述:“洪武元年十一月辛丑,燕东宫官及儒臣,各赐冠服。是日,上命大本堂诸儒作《钟山蟠龙赋》,置酒欢甚,乃自作《时雪赋》,故有是赐。”清代翰苑学士职能与文学更为密切,被称为“文章渊薮”。翰林院下属机构有庶常馆、起居注馆、国史馆等,其职则主编纂总集、承制草诏、秉持文衡、地方督学与奉使告祭诸端,尤其翰苑散馆考、大考皆以赋观学,又使词章之学与经义之学统合于王朝政教的尚文政策。而流行于明清文坛的“以古文为时文”之说,旨在科考制艺之文“融液经史,使题之义蕴隐显曲畅”(《钦定四书文·凡例》),并由此观测士子是否深湛经术、文词醇老,这也是尚文之教与文质之美的体现。

三、制度变迁与现代赋学

一种新制度对某类文学需求时,确实对此类文学的发展有推动作用,而当这一制度发展到僵顽而腐噩的地步,对其所用文体也必然造成沮败与伤害,赋学的历史命运正如此。在赋作为考试文体的千年间,虽然游离于科举制的文人创作仍占有赋史的重要地位,但作为制度对赋体的制约,则影响甚巨。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宣诏废除科举,结束了这一历时千余年的制度,而与科考古诗文声律之学切切相关的辞赋创作,也因失去制度的依傍而衰亡。“因经济基础的变动,人类的生活样式及一切意识形态皆随而变革”[14],进而从制度的变动再看文学由“古”而“今”的演变以及现代赋学之命运,大体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

从19世纪后期延续至20世纪初的“实学”思潮到“五四”时期“白话文运动”的兴起,是古典文学面临重大变落的阶段,赋学也遽然衰落。早期的“实学”思想多属物质层面的变革,一些开明学者睁眼看世界,“师夷长技”,而体现于赋域,出现了相当多的新题材。比如过去写“海”,有《海赋》、《览海赋》等,而至此则多《海运赋》,乃至一些声光电气的新知识也纷纷入赋,包括书院课赋,也多有如《电报赋》类的作品。到“五四”时期,制度变革勘进于观念变革,文学界倡导白话文的宗旨就在“废去古文,将这表现荒谬思想的专用器具撤去”[15],在此时期,赋的创作与研究,应该还是有废除与保留两种态度的。作为“白话文运动”的倡导者,胡适在《白话文学史》第一章就讨论“古文是何时死的”,而论及制度与文学,他说,“元朝把科举停了近八十年,白话的文学就蓬蓬勃勃的兴起来了;科举回来了,古文的势力也回来了。”[16] 由此,胡适构设出“双线文学的观念”,即“一个由民间兴起的生动的活文学,和一个僵化了的死文学”⑥。与此呼应,郑振铎在其《中国俗文学史》开宗明义:俗文学“不仅成了中国文学史主要的成分,且也成了中国文学史的中心”。在这样的观念指导下,作为宫廷文学且长期与王朝选制紧密联系的赋体文学,自然在汰除之列。与此思潮不尽相同的是一些旧学文人,还保留着对赋体的零星创作与研究。如章太炎有《哀山东赋》等,其弟子徐震有《游峨眉山赋》、黄侃有《宫沟秋莲赋》等,才学兼臻,一时传诵。章太炎、王国维、刘师培等对汉赋的研究,也就成为20世纪赋学研究的开篇。而一些开新人物,如较早借鉴西洋文学批评理论进行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研究的郭绍虞于1927年发表了《赋在中国文学史上的位置》,不仅从新文学观对赋体的历史地位作出评价,而且提出了语体赋创作的路向与构想。在现代文学史上以短篇小说创作赢得一席之地的冯沅君,同样也有诸如《汉赋与古优》这样见解明卓的赋学论文面世。但与声势浩大的白话文运动相比,这只能是旁支别流的微弱声息。

从“左联”的文学主张到延安文艺座谈会的文艺方针,将新文学再次指向平民化与大众化,使贵游文学样式的赋体创作甚至研究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兴起于20世纪30年代的左翼文艺运动,其文学主张以“求新兴阶级的解放”为纲领[17],倡导文学革命与革命文学,较陈独秀的反古典主义、理想主义,李大钊的“平民主义”文学观更具有战斗性。这种无产阶级文学观发展到1942年5月毛泽东主持延安文艺座谈会就文艺整风发表讲话,形成了今后数十年的文艺指导思想。毛泽东于《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了一系列著名的论点,即“在现在世界上,一切文化或文学艺术都是属于一定的阶级,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任何阶级社会中的任何阶级,总是以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以艺术标准放在第二位”;而革命文艺应“是为工农兵的,为工农兵而创作,为工农兵所利用的”。在此思想指导下,不可能容许在旧文学中也属贵游“谀颂”性且文词艰深的赋文学的存在。当然,其时在国统区,赋作为古典文学一支,仍有学者从事其研究工作,如对赋的性质、渊源、流变及文学史地位的阐述[18]。1949年以后,延安文艺精神已成为全国文艺的指导方针,就赋域而论,近30年时间,不论创作,即使研究也付之阙如。尽管在50年代中和60年代初文化政策曾出现间歇性的宽松,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的口号下,古典文学研究似有复兴之势,但重点仍在如屈原赋、杜甫诗这样具有爱国精神和人民性之领域的研究,像汉大赋是无人问津的。即使有几篇有关汉赋评论的文字见诸报刊,也是介绍知识和“大批判”性的作品⑦。在创作上,这一时期也出现了如杨朔《茶花赋》与峻青《秋色赋》类的创作,其实质只是冠以“赋”名的现代散文。

经过“文革”十年,到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文坛进入了“新时期”,经济基础和文化政策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号召下,作为古典文学遗产的赋学首先在理论上得到重新的认识。1980年,一批有关汉赋价值及其赋体特征、内涵的讨论文章发表,初现赋学复兴苗头⑧。在80年代出版的多种赋学论著中,龚克昌《汉赋研究》对汉赋“俳优说”、“讽谏说”与“虚辞滥说说”的商榷,马积高《赋史》对自战国迄清季赋史的研究,均具有拨乱反正的意义。继此20余年伴随“文化热”与“重编文学史”的思潮,赋学研究也空前兴盛,特别是中国政治与经济制度的开放,使以往世界上赋学研究的四大区域即中国大陆、港台地区、日韩与欧美由“分治”走向“融合”,其中一个重要的媒介是国际赋学研讨会⑨。在此情形下,对汉民族实用性的文章(如献赋、考赋)的认知已转向了世界性的学术研究。文学的研究与文化制度相关,文学创作则更贴近特定时代社会制度的变革,近年来由赋学研究的复兴到辞赋创作的兴盛,又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新兆头。2002年4月,洛阳市人民政府与洛阳大学联合主办了第一次辞赋研创会[19],大陆港台好赋之士欢聚洛中,赏花作赋,堪称盛事。于是回观近十数年来好赋者的创作,已不胜举。论其要,约有两类:一是以现代语体为赋,如巴蜀名士魏明伦的《盖世金牛赋》、《华夏园林赋》、《中华世纪坛赋》等,用现代白话,成铺陈之赋,体物写志,颇具匠心。二是文词尊雅,即以传统骋词大赋或抒情小赋形式创作的,如寓居深圳的颜其麟创作的《香港赋》、《桂林赋》、《黄山赋》、《鄂州赋》、《江西宾馆赋》与现在合肥的许孔璋的《进学赋》、《天体赋》、《黄山赋》⑩ 等。所不同者,前者已将赋创作视为文化产业,类似魏明伦,多应时“应制”之作,后者纯属嗜好,以发扬古人“赋兼才学”的特征。而目前赋创作兴盛的背后,是否同样有着制度的支撑?答案是肯定的。我认为,当今赋创作的复兴,除了文化政策的宽松使创作趋向多元与自由外,尚可胪述如下原因:

一是市场经济带来的物质繁荣,为以铺陈体物为主要特征的赋体文学提供了描绘对象,也为赋家提供了骋才的空间。二是地方政府为经济建设所需,伸张历史文化品牌,特别是旅游经济的发展和伴随这一经济轴心的楼堂馆所的建造,均为赋家提供了素材,尤其是赋与方志的密切关系(11),使赋笔与赋才在宣扬地方人文历史风貌和赞颂地方政治经济建设方面,远胜其他文体。三是近20年来经济文化中心急速地从乡村向城市转移,加快了中国社会的城市化进程,而赋体自楚汉宫廷肇生,特别是汉代京都大赋奠定的赋学传统,是最早反映都市文明的文学创作,这也是赋与城市文化发展相得益彰的历史与现实的双重原因。四是随着经济的急遽发展,政治制度及阶级关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小康社会的经济前景与和谐社会的政治蓝图,在一定程度上淡褪了社会的批判意识,自古赋颂连体现象亦即赋的“颂德”内涵,在一些作家笔下又赋予了新的意义。

四、从制度看赋体的演变

从制度看赋体文学,比较集中体现于“礼乐制度”与“献赋”、“科举制度”与“考赋”的关系上,且由此形成中国赋史以汉大赋与唐律赋为代表的两个创作坐标。因制度所决定,赋家创作常与职司有关,如汉代赋家多属“礼职”,清初陈元龙奉敕编纂《历代赋汇》、陆葇编纂《历朝赋格》,为后学示范,而考查两人身份,皆为翰林,所以编纂赋集也是其职司所在。当然,制度对赋的影响也是多元的,例如春秋时期的“赋诗言志”制度对后世赋创作也有潜在影响,如行人出使尝作赋纪事;而明清翰林院与考、献赋的联系,又表现于职司翰苑者好为赋,如明人董越出使朝鲜写《朝鲜赋》(12),作者身份正是出身翰林而司职行人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制度对赋体艺术演变的影响,这也表明了文学与社会需求的关系。如汉大赋的完型,缘自内廷文学侍从随侍帝王行礼作乐而献赋,其形式多为“待诏”而作,即受诏撰写如剧本般的赋文,呈献皇帝,或自诵述,或他人(如宫女)演诵,起到纪事明功、赞礼修德及取娱畅怀等作用。反观汉宫廷赋奠定的大赋创作特征,最明显的是宏大的叙事规模与繁富的修辞艺术,而此正与汉代礼乐制度相关。就汉大赋的结构论,首先是规模宏大,这决定于赋家“待诏”而作,故不必为“急就”之章,所以每一大篇,皆为一庞大而系统的文化工程。尽管东汉以后赋家非“待诏”献赋,然创制大赋,如张衡《二京》、左思《三都》等,或三年而成,或十载而就,实为沿承前人大赋范式,以才学兼综为美。其次,赋以体物为要则,即成就于汉大赋物态纷呈、内涵丰富的创作,此亦维系于赋家的司职功能。如写京都形势,则“左据函谷二崤之阻”、“右界褒斜陇首之险”;写宫室,则“崇台闲馆,焕若列宿”;写礼仪,则“庭实千品,旨酒万钟”;写朝贡,则“天子受四海之图籍,膺万国之贡珍”;写物态,则“有九真之麟,大宛之马,黄支之犀,条支之鸟”等等(班固:《两都赋》)多为实录。再者,汉大赋无不先长篇铺叙繁华之景,娱悦之盛,然后归于“曲终奏雅”,以谲谏结篇,这一则与赋家既为内廷侍从,又尊儒重道相关,一则又决定于内廷乐府制度,即内在的“雅乐”与“新(淫)声”的矛盾。就汉大赋的修辞论,其繁缛摹画,虽属赋体作为描写艺术的特性,但亦与当世崇尚儒学的文化制度相关。因为儒者倡礼赞乐,如祭礼之敬天尊祖,宾礼之待人接客,不忌繁文缛节;汉赋铺采摛文,于礼典描绘,文词汪秽,所谓“体国经野”,自不避闳衍博丽。所以葛洪《抱朴子》外篇《钧世卷第三十》谓:“《毛诗》者,华彩之辞也,然不及《上林》《羽猎》《二京》《三都》之汪秽博富也。”刘勰《文心雕龙·时序》也说:“孝武崇儒,润色鸿业;礼乐争辉,辞藻竞骛。”而随着制度的变迁,赋体的结构也发生变化。比如明代科举考制艺(八股文),起初“大结”皆发抒议论,以言当朝利弊,后因专制日甚,制艺只许言前朝,不可议当世,于是取消“大结”的议论,所以后来又尝缀以试帖诗,供举子含蓄地抒发议论。这影响到清代翰林院的馆阁赋,其收束处“曲终奏雅”同汉赋,但其所奏之“雅”,已变“谲谏”而为一味的“颂圣”了。

同样,自唐宋科举试赋,也影响了赋体创作体裁与内涵的变迁。首先,因科举考赋带来的体制的变化。比如由于限定考赋时间,所谓“三条烛尽,烧残举子之心”[20],考试体赋不可能用那种竞骋才学、体国经野的大赋体,所以短篇小制成了制度的选择,唐赋的小品化是与此相关的。同时,考试赋需要严格的评判标准,以免长篇散体之漫漶无际,于是讲求声病技巧的且篇短制小的律体赋自然成为最好的选择。这也使赋域产生了(或完成了)一种新文体:形式:声律短制;内涵:政教经义;风格:质重典雅。对此三者的综合讲求,白居易《赋赋》有云“观夫义类错综,词彩分布,文谐宫律,言中章句,华而不艳,美而有度。雅音浏亮,必先体物以成章;逸思飘摇,不独登高而能赋。……所谓立意为先,能文为主,炳如缋素,铿若钟鼓,郁郁哉溢目之黼黻,洋洋乎盈耳之韶武”,既肯定考赋之功用与经义之思想,又赞颂了律赋的丽则标准和声律之美。其次,因考试文体对“技巧”的重视,也影响了赋风的衍变,唐以后律赋对“声律”、“句法”、“破题”、“大结”的严格要求,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刘勰《文心雕龙·诠赋》评汉代大赋“鸿裁”,所谓“京殿苑猎,述行序志,并体国经野,义尚光大”;而论“小制”则谓“拟诸形容,则言务纤密;象其物宜,则理贵侧附”。如果说考试律赋在思想主旨方面确实也有“体国经野”的意图,那么就其形式而言,评价标准更适合于“小制”。于是在赋学批评史上,也就形成了两个中心,即以“汉大赋”为批评主体的重“体物写志”的赋学观和以“唐律赋”为批评主体的重“声律技巧”的赋学观。有关后者,最突出地表现于围绕科举考赋而出现的赋谱、赋格与赋话的批评思想。如唐无名氏的《赋谱》,主要讨论赋的韵律、句法、结构与体势。宋人郑起潜撰《声律关键》,是一部科举考试“八韵赋”作法指南。全编先标“五诀”(认题、命意、择事、琢句、押韵),以立律赋之大法;后分“八韵”,以明赋作之细则。而清人大量的赋话、赋格类论著,无不以技法批评为主。例如余丙照的《赋学指南》,计十六卷,分为押韵、诠题、裁对、琢句、赋品、首段、次段、诸段、结段、炼局十法,卷十六末又附“赋法绪论”十则,即贵辨源、贵取法、贵储料、贵炼韵、贵用笔、贵用功、贵有接法、题意宜渐次递入、题面不可抛荒与戒犯复等,堪称集考试律赋技法批评之大成。

赋学与制度之关系的研讨只是个案,然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如诗歌与乐府制度的关系,历代“载道”散文与政治制度、学术制度的联系等等,各有偏重,却显而易见。从整个文化发展的大传统来看,制度与文学的关系又有着阶段性的变化。如先秦巫史制度之于诗骚文学传统;汉代礼乐制度之于辞赋、歌诗;东汉以降家族制度之于家族文学及文人化创作;魏晋时期宗教制度之于仪式文学;唐宋科举制度之于考试文体;元明城市商业制度之于戏剧、小说;明清翰苑制度之于文学总集的编纂与文学创作的影响等等。换个角度,再看文学创作的主题研究,比如古代文人笔下的“述行”类游记,多半源自官员的流放谪贬制度和科举制带来的士子漫游之风,尽管其创作内涵或与现代游记近似,但却无现代意义的旅游经济,所以制度化的背景则有着时代性的差异。


由此通“古”鉴“今”,当代赋学研究的复兴固然与文化制度相关,而目前大量的“仿古赋”与“语体赋”作为当代文学创作的出现,是否兼有“贵游性”与“应用性”?与当前的政治、经济制度究竟有多少的联结?是耐人寻味且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注释:

①按:屈原《离骚》:“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王逸注:“启,禹子也。《九辩》、《九歌》,禹乐也。”又:“奏《九歌》而舞《韶》兮,聊假日以媮乐。”王逸注:“《九歌》,九德之歌,禹乐也。”又《天问》:“启棘宾商,《九辩》、《九歌》。”王逸注:“《九辩》、《九歌》,启所作乐也。”详论可参见黄灵庚:《〈九歌〉源流丛论》,《文史》2004年第2辑。

②有关汉赋与乐府制度的关系,详见许结:《汉赋造作与乐制关系考论》,《文史》2005年第四辑。

③参见王定保:《唐摭言》卷一“试杂文”条;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八“进士”条;徐松:《登科记考》“永隆二年”、“光宅二年”条引录及按语。

④参见:《宋会要辑稿·选举》七之一。又,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九“太平兴国三年”条:“诏自今广文馆及诸州府礼部试进士律赋,并以平侧依次用韵。”

⑤《明史·选举志》记翰林庶吉士之选:“令新进士录平日所作论、策、诗、赋、序、说等文字,限十五篇以上,呈之礼部,送翰林考订。少年有新作五篇,亦许投试翰林院。”

⑥详见王瑶主编:《中国文学研究现代化进程》引录《胡适口述自传》,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⑦如李嘉言:《关于汉赋》,《光明日报》1960年4月17日;钟培贤、张宗宙:《汉赋是反现实主义文学——驳斥右派分子吴重翰评价汉赋的修正主义观点》,《中山大学学生科学研究》,1958年3月。

⑧参见1980年《文学遗产》、《文学评论丛刊》、《北方论丛》、《语文战线》等刊物发表的段熙仲、曹道衡、王缵叔、褚斌杰、郑在瀛、唐言等人有关赋学的论文。

⑨1990年至今,国际赋学研讨会已召开六次,分别是:第一届1990年山东济南,由山东大学主办;第二届1992年香港,由香港中文大学主办;第三届1996年台北,由台湾政治大学主办;第四届1998年江苏南京,由南京大学主办;第五届2001年福建漳州,由漳州师范学院主办;第六届2004年四川成都,由四川师范大学主办。

⑩按:魏明伦的赋作有的收入《巴山鬼话》,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颜其麟赋作收入《颜其麟赋鉴赏》,北京:团结出版社1998年版。许孔璋:《进学赋》,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黄山赋》、《天体赋》皆自印本。

(11)关于赋与方志的关系,参见陆次云:《北墅绪言·与友论赋书》(清康熙二十二年宛羽斋刊本);袁枚:《历代赋话序》(浦铣《历代赋话》卷首,清乾隆五十三年刊本)。

(12)董越《朝鲜赋》,《历代赋汇》卷四十。按:董越《朝鲜赋序》自云:“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予使朝鲜,经行其地者月余,凡山川风俗、人情物态日有得于周览谘询者,遇夜辄以片楮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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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科版》2006年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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