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德志: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之间——达尔的《经济民主理论的前言》浅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06 次 更新时间:2014-06-30 09:58

佟德志 (进入专栏)  


对《民主理论的前言》[1],中国学术界并不陌生,早已成为政治学专业学生的必读书。在该书当中,达尔明确而完整地提出了“多元民主”的理论,已经成为20世纪最有代表性的民主理论之一,达尔本人也因此而成为多元民主理论的开创者和集大成者。与《民主理论的前言》一脉相承,《经济民主理论的前言》看起来似乎是前者的姊妹篇。然而,两书涉及的主题却有很大差别。在完成《民主理论的前言》一书后,达尔进一步修正了自己的民主理论,不但回答了所谓的托克维尔问题,而且提出了“经济民主”的理论,再次在西方学术界引起广泛影响。《克库斯评论》(Kirkus Reviews)认为,达尔该书回答了托克维尔的论题,将问题引向了平等,并提出要将“将政治民主的原则延伸到行业企业中去”从而“挽救了平等与民主”,他的论点“具有某种特殊的重要性,值得认真对待。”《合作经济新闻》(Cooperative Economics News Service)认为,达尔“对自治企业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案例让人大开眼界,他对这一体系的想象力令人折服,而且常常具有理想化的色彩。”

一、经济与政治之间

自古以来,人们一直追求自由与平等。西塞罗曾断言,“如果自由不是人人平等的,那自由也就不可能存在。”[2]近代西方对自由与平等的追求就更为引人注目,法国大革命更是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成为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旗帜。1831年,托克维尔考察美国,他欣喜地看到,法国人求之不得的平等在美国已经成为“事所必致,天意使然”的大趋势。然而,当托克维尔对美国进行考察时,他却发现了自由与平等之间的矛盾,“人们能增进平等而不损害自由吗?”托克维尔提出了近代以来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一个为众多思想家津津乐道的主题。

托克维尔曾悲观地预见到自由与平等的理想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龃龉。与此相反,达尔并没有对此一概而论。达尔将平等与自由冲突的托克维尔问题从经济与政治的关系上做出了一个全新解释。达尔指出,在任何意义上,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都需要解答至少三个问题,即“政治平等、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在这本书中,达尔指出,正是对民主、私有财产以及经济秩序之间关系的误读使得自由与平等的关系发生错位。

对于如何解决所谓的“托克维尔问题”,达尔对托克维尔进行了解读。达尔认为,托克维尔为自己提出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环境”、“社团”、“法制”和“民情”4种要素。即正是这4种要素的存在使得平等与自由之间的冲突得到调适而达到一种均衡。[3]然而,达尔认为,即使如此,问题依然存在,托克维尔的答案可能只适用于他所在的时代,时过境迁,现代民主国家面临的问题更加困难,自由与平等的问题亦不尽相同。时至今日,达尔在他于2001年于耶鲁大学做的讲座上明确指出,在当今时代,“就政治平等来讲,它不但远没有威胁到基本权利与自由,反而需要它们作为民主政治的‘定心丸’。”[4]

达尔指出,在当代美国社会,所有权以及对合作企业控制权的差异在美国公民中间造成了资源支配上的不平等,进而在他们中间造成了政治上的不平等。达尔认为,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冲突可以理解为自由的特殊种类之间的区别。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美国人区别了两种自由,并以不同的方式追求不同的自由。达尔指出,“人们因为自治而拥有的自由通过民主程序,而别的自由则通过其它的程序。而那些别的自由,如经济自由,美国人则常常视其为个人的、不可剥夺的财产权利。”[5]

那么,如何才能即实现了真正的民主和政治平等,同时又不损害自由呢?在这一点上,达尔深受林德布罗姆等新多元主义的影响,他认为,解决方案在于将民主的原则应用于经济秩序。由工人控制企业打破了政治或是意识形态关于合作资本主义或是国家社会主义的一般假设,从经验的或是哲学的角度出发,达尔提出了一种“车间民主”(workplace democracy)的概念。他指出,从美国国内和国外的经验来看,工人所有的经济体系(economic sysytem of worker-owned)以及由工人控制的企业可能比现在的合作资本主义体系更能为民主、政治平等和自由提供一个更好的基础。达尔相信,他所描述的“自治企业”的体系将会最大限度地消除或是减少平等与自由之间的冲突,在那里,“自由与平等既强健,又均衡”。[6]

事实上,在“民主理论”与“经济民主理论”之间,可能更容易引起人们怀疑的是将“国家的统治”(government of a state)与“公司的统治”(government of a firm)所做的类比,罗伯特·梅尔(Robert Mayer)教授即对达尔做出了这样的指责,认为这种类比存在缺陷。然而,达尔认为,这种指责缺乏说服力。因为像政治统治一样,在公司的统治中亦存在着暴力与压迫,一方面,工人由于害怕失业而被近服从老板,另一方面,他们亦没有足够的资源同老板谈判。[7]

二、经济权利与政治权利之间

在分析1789年的《人权宣言》时,霍布豪斯(Leonard Hobhouse)问道:

“还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最终权利属于谁?属于人民的意志,还是属于个人的权利?如果人民故意制定一些否定个人权利的法律,对此类法律应该以人民主权的名义予以服从呢,还是应该以天赋权利名义不服从?”[8]

霍布豪斯颇为吊诡地提出了这样一个两难命题:如果最终权利属于人民,人民的自治经验是有效的,人们就必须承认民主的优先性,这样,个人权利就可能因民主的检验而可能受到侵害;如果承认个人权利具有优先性,人们就必须承认个人不可侵犯的权利要求,那么,人们通过公民权利的行使从而以民主的方式进行决策和立法的权利就会因而受到限制而无法充分展开。

就美国的历史来看,这一问题更值得人们思考。早在建国时期,美国的制宪者就关心财产权和民主权利的关系,担心掌握了民主权利的民众可能会侵犯有产者的财产权利。这一潜在的冲突更为像托克维尔这样的外来者所洞察,这正是“经济权利,尤其是财产权利与政治权利”的冲突。[9]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托克维尔指出了这样一个困境,即“没有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平等,民主就不会存在,然而,正是这些对民主来说至关重要的因素威胁了自由。”[10]同样的问题困扰着达尔。达尔的问题是:

“在私有财产的问题上,人们拥有像自治权一样基本的和不可能剥夺的权利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两种权利可能会互相冲突吗?其中一个会高于另外一个吗?”[11]

达尔以作为个人权利的财产权为例指出了权利论证的两种方式:“一种认为财产权利是工具性的,出于功利角度考虑而产生的权利。对财产权利的认可能够带来诸如效率、经济进步、政治自由等等价值;另一种则是价值性的,认为权利是自然的,是一种不可剥夺的道德权利,就像自然权利一样,政府和法律有保护的义务。”[12]尽管人们会以不同的方式论证财产权,但是不同的论证方式却对民主程序却有着不同的意义。从而产生根本性的冲突。达尔指出:

“如果经济企业的私有制纯粹是工具性的安排,并且自治是基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那么,任何一种经济私有制方面的立法权力都从属于自治的权利;并且,在一个民主的国家里,人民及其代表将会被允许通过民主的程序决定任何一种特殊的安排在多大范围内均衡地获取其价值。他们能决定是经济企业的私有制还是公共的或是社会所有制是可取的,或是别的什么不确定的可能的组合是最好的。但是,如果正相反,私有制是自然的不可剥夺的权利,那么,这一权利就会令人信服地高于自治的权利,即使是通过民主程序,一个民族亦不能被授权剥夺这一权利。”[13]

达尔将这两种权利区分为经济权利与政治权利。通过从制宪者到托克维尔,再到当代美国的考察,达尔看到了美国社会中这两种对立的信念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在《经济民主理论的前言》这本代表作的结语部分,他指出:

“在美国社会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的问题上,存在着两种冲突的观念。我们美国人在这两种冲突中被撕为两半。如果简要地加以归纳的话,一种观念代表了在整个大陆的范围内实现世界最领先也是最伟大的民主、政治平等和政治自由的努力;另一种观念则试图创造这样一个国家,在那里,人们享受着不受限制的自由以获得无限的财富,创造世界上最为繁荣的社会。就第一种观念来看,美国理想被理解为在一个广阔而多样的领土上实现所有公民的民主、政治平等以及基本的政治权利;而在第二种观念的意义上,美国理想则被理解为对财产权的保护,保护繁荣物产、增加财富的机会。从第一种观念上看,自治政府是所有人类权利当中最基本的,一旦发生冲突,它优先于财产权;而从第二种观念上看,财产权优先的,自治权则是从属的。”[14]

我们看到,达尔在该书中反映出来的政治价值上的冲突正是当代政治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即经济权利与政治权利的冲突问题。事实上,两种分开的权利各自在不同的领域里享有优先权,并且保持着各自的独立看来更容易为人所接受。在政治的领域中,政治参与和政治沟通的权利占有主导地位;而在私人领域,个人受到基本自由权利的保护。



[1] [美]达尔:《民主理论的前言》,顾昕、朱丹译,上海:三联书店、牛津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 [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 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4页。

[3] Robert A Dahl, 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 Cambridge:Polity Press, 1985, pp.44-50.

[4] Robert A. Dahl, How Democratic Is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1, p.135.

[5] Robert A Dahl, 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 Cambridge:Polity Press, 1985, p.161.

[6] Robert A Dahl, 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 Cambridge:Polity Press, 1985, p.162.

[7] Robert Dahl, A Right to Workplace Democracy? Response To RobertMayer, Review of Politics, Spring2001, Vol. 63 Issue 2, p.251.

[8] [英]霍布豪斯:《自由主义》,朱曾汶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1页。

[9] Robert A Dahl, 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 Cambridge:Polity Press, 1985, p.21.

[10] Robert A Dahl, 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 Cambridge:Polity Press, 1985, p.35.

[11] Robert A Dahl, 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 Cambridge:Polity Press, 1985, p.65.

[12] Robert A Dahl, 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 Cambridge:Polity Press, 1985, p.62-63.

[13] Robert A Dahl, 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 Cambridge:Polity Press, 1985, p.63-64.

[14] Robert A Dahl, 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 Cambridge:Polity Press, 1985, pp.16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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