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世纪末,面对越来越严峻的生态问题,主张用民主方式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生态民主理论在西方广泛兴起。生态民主理论提出了自然中心主义,拓展了生态权利,并提出了生态价值优先的诉求,但也面临生态民主主体拓展、生态权利延伸和生态价值选择等困境。当代西方学术界围绕这些困境进行了广泛的争论。生态民主在理论和实践中形成了生态自由民主、生态协商民主、生态社群民主等模式,对当代西方的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的理论与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
【关键词】生态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民主;民主主体;民主模式
20世纪后期,西方国家生态环境问题愈演愈烈,甚至形成生态危机。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人们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既有经济的,也有政治的、文化的和社会的。当然,也包括科技方案。在此背景下,强调用民主的方式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生态民主理论在西方广泛兴起。20世纪中期,美国著名民主理论家,耶鲁大学教授罗伯特·达尔(Robert Dahl)认为,既然民主在政治领域被证明是有用的,那么把民主运用到经济领域也是可行的。正是在此基础上,达尔提出了经济民主理论。按照这一逻辑,既然民主在政治领域是可行的,那么把民主运用到生态领域也是可行的。正是沿着这样 的逻辑,生态民主理论被提出来,成为当代西方政治学、生态学的思想家、理论家们争论的焦点。
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对生态文明的追求已经成为共同价值;同样,民主也是全人类追求的共同价值。基于这两大价值形成的生态民主自然也就水到渠成了。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梳理生态民主的思想基础与理论体系,分析生态民主的理论争论,区别其不同的实践方案,对于我们认识当代西方的生态与民主问题,开阔视野与开拓思路,从而更好地建设中国的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图对当代西方生态民主的理论进行梳理,分析其理论悖论和实践困境,进而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一、生态民主的理论与困境
在应对生态问题时,西方传统的自由民主方案并没有交出令人满意的答卷。对于传统的自由民主来讲,复杂的生态环境问题显然是一个新问题,既顽固又棘手。西方传统民主制度的固有缺陷在这一新问题面前暴露无遗:一方面,西方传统的自由民主信奉个人主义,有一种固有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这种观点如果不改变,就没有办法转变人类对自身与环境关系的认知,进而无法解决,甚至无法理解生态危机。另一方面,自由民主信奉的市场经济也使生态问题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面前变得无力且苍白,利益至上的市场导向不仅无法解决生态问题,甚至成为生态环境恶化的元凶。自由民主国家中的企业和市场的影响力会导致腐败,并使经济利益凌驾于环境问题之上,这种干扰会破坏旨在有效解决环境问题的民主进程。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生态民主直接将矛头指向自由民主,对自由民主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反思和批判,主张对自由民主制度进行变革,甚至否定西方现行的自由民主制度。
威权主义也没有为生态环境危机提供解决方案。在愈演愈烈的生存危机中,一些人希望通过威权主义的方式来解决生态危机,他们大声疾呼:“要么利维坦,要么毁灭。”生态威权主义者希望借助国家权力来推行生态价值优先,以强有力的手段解决生态危机。生态威权主义者认为,由专业人士对个人及其政治、经济等活动进行强行管制的威权主义是当下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唯一出路。由于威权体制 的决策过程不受民主制约,威权体制有时被认为是应对环境挑战的一种有效方法。甚至有学者指出,专制政权可以通过加强对环境管理职能的控制、确保政治稳定和加强治理结构来有效处理环境问题。生态威权主义的代表人物罗伯特·海尔布伦纳(Robert Heilbroner)与威廉·奥弗尔斯(William Ophuls)都 论证了威权主义果断、及时与高效的生态治理效能。但是,人们很快发现,生态威权主义对生态环境问 题的应对能力有限,容易对生态环境问题反应过激,进而导致对环境问题的治理效果不佳。不仅如此,人们还发现威权主义压制自由、抹杀多样性,并且缺少问责,甚至是纵容生态掠夺,这导致威权主义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时雪上加霜,不仅没有解决生态问题,还丢掉了民主。
人们最终还是要回到生态民主的轨道上来。生态民主理论提出重新思考人与自然关系、变革人类与自然相处之道、重新定义人类生态政治行为,用新的民主方案解决生态问题,从而使其成为一种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的方案。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生态民主在20世纪末期的西方广泛兴起。用民主方法解决生态问题,在理论上要做到自洽,在实践中要做到可行。一方面,生态民主捍卫了民主立场,驳斥了生态威权主义的荒谬性,论证了民主与生态环境问题的关联,建立起生态民主自身的合法性,并在主体、客体、程序等方面形成了理论自洽。另一方面,生态民主也在实践中取得了成功,形成了丰富的案例,对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如瑞典的环境政策、德国的能源转型、美国的社区环境正义运动和新西兰的环境管理等;在制定环境政策、应对生态危机的过程中,人们也都注意到了对民主方式的运用,为生态民主的成功提供了鲜活的案例,如关于可持续性和气候变化的讨论已经影响了德国的汽车制造、加拿大的石油管道项目等全球政策。
作为一种全新的民主理论,生态民主理论必须证成民主与生态议题的相容性。这就要求这一理论既要做到逻辑上的自洽,经得起规范的检验,也要证明其在解决生态问题上具有独特优势,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当代西方生态民主理论必须面对的课题。事实上,生态民主理论也确实不负众望,不仅在理论与实践中经得起检验,而且对各种质疑作出了理论回应,在推动民主理论发展的同时,也跻身于当代西方民主理论体系之中。
生态民主理论在坚守生态目标的同时,守住了民主立场,证明了生态价值与民主价值的兼容性。第一,不断地拓展生态民主的主体,为动物、生物,甚至自然界赋予主体地位。通过在认识论视角下将自然作非确定性状态的设定,打通了自然进入民主辩论的渠道;通过人类与自然都需要政治代言人的事实,克服了自然因无法言说而被民主拒之门外的难题。第二,从生态的角度出发拓展公民权。这包括但不限于肯定公民的环境权利和义务,即为公民制定更加广泛的权利,同时也强调公民的生态义务。这既打破了民族国家的疆域限制,将公民权在空间上拓展到全球,提出全球公民权;也打破了公民权的时间限制,把公民权拓展到下一代,提出了为下一代生态环境负责的代际正义主题。第三,不断地赋予民主以生态价值的目标导向,使民主程序的结果朝着更具生态性的方向运作。生态民主理论为解决复杂的社会生态挑战提供了一个充满希望的理论框架,其通过弥合环境可持续性与民主治理之间的差距,寻求实现环境保护和维护民主价值观的双重目标。
(一)生态民主主体的拓展及其困境
生态民主最核心的特征是民主主体的拓展,这也是生态民主必须面对的第一重困境。生态民主是拓展自然界为民主主体的民主,是扩展人类环境权利的民主,这是生态民主的重点和难点。在生态民主视角下,自然是人类需要以民主的方式相处的对象。能否将更加广泛的权利、更加多元的主体纳入生态民主的主体范畴,显然是生态民主需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生态民主的核心是人类、自然和非人类实体之间互惠关系的理念,强调生态系统内所有要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为了实现这一理念,一方面,生态民主反思了自由民主的人类中心论,尤其是这种理念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上存在的缺陷,表现出批判性的一面;另一方面,生态民主也大幅扩展了民主的主体,提出了动物主体论、生物主体论,甚至是自然主体论,表现出激进性的一面。
在界定民主主体方面,生态民主走得更远。西方民主的不断成功,与民主主体的不断扩张联系在一起:先是释放了奴隶,后又将普选权扩张到妇女……那么,能否将动物、生物,甚至是整个自然界纳入民主主体范畴?这正是生态主义者的诉求。激进的生态民主理论家在这一领域不断拓展,先后提出了动物主体论、生物主体论和自然主体论。具体而言,将民主主体扩展至动物只是生态民主主体扩展的第一步,生物中心主义还进一步要求将民主主体扩展到全部生物体。自然主体论则更为激进地认为,整个生态系统都具有内在价值,都是民主的主体,而不应仅局限于生命体。
赋予自然以民主权利既是确认自然作为生态民主主体的重要内容,也是当代西方生态民主理论的基础。在生态民主理论家看来,只有赋予自然以民主权利,才会将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引向深处。生态民主的支持者认为,“民众这一概念应当扩展至自然界”,这代表了生态民主在人与自然关 系定位上的新立场,即把自然从政治客体转变为与人类并列的政治主体,并要求得到民主性的平等对待。这种扩展存在双重意蕴:一方面,生态政治理论须完成自然“反客为主”的基础性转变;另一方面,民主理论则要面对接纳新的特殊政治伙伴这一前所未有的挑战。无论如何,这两项工作的完成势必呼吁一种全新的政治价值观。
(二)生态权利的延伸及其困境
生态民主在拓展民主主体的基础上,强调了生态权利的延伸。首先,不断地拓展公民参与民主,尤其是参与与环境相关的事务的民主权利;其次,在时间和空间上不断拓展,提出全球公民、代际契约等理论,有力地推动了生态民主权利在全球范围的拓展,并更加关心下一代,从更长远的角度拓展民主权利。
第一,拓展了基本公民权。生态民主主张赋予个人的各种权利,以促进公众参与环境决策并确保其环境权利的实现,这些权利包括获取环境信息、环境主权以及参与环境决策过程等。生态民主的概念中还包括环境民主、环境法治等原则,所有这些原则都旨在赋予个人环境治理权。生态民主强调自决、基层资源控制、粮食主权、能源民主、减少过度消费、承认气候债务以及尊重土著和农民权利等价值观。这些价值观是气候正义运动的核心,有助于促进建立一个更可持续、更公正的社会。生态民主通过赋予个人参与决策过程的权利、倡导环境权利以及促进更公平和更具生态意识的社会等方式,在促进环境可持续性、社会正义和民主原则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第二,拓展了代际公民权。在生态民主的支持者看来,民主不仅需要考虑人类利益,还需要考虑环境和子孙后代的福祉。这实际上引入了“代际契约”的概念。代际契约是保守主义强调传统而提出的概念,但当代激进的生态主义者却利用了这一概念来解决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不能为了当代人的利益而损害生态,而让后代人承担责任,这一价值观已经取得了共识。然而,具体在哪些事务上、在何种程度上,当代人应该为后代人负责,这并不是一个有标准答案的问题。与此同时,由于科技的 发展,过多为下一代人考虑,也可能让人类自缚手脚。
第三,拓展了全球公民权。在西方国家的全球公民教育背景下,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有必要扩展传统民族国家意义上的公民概念,以涵盖对全球相互联系和应对全球挑战的共同责任的更复杂理解。生态民主理论家极力主张推动全球公民权的拓展,以号召人们打破民族国家的边界来解决全球共同面临的生态问题。在具体的实践中,全球公民教育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案。这一方案旨在通过培养超越国界的参与感和责任感的方式,鼓励个人从更广阔的视角参与解决全球问题。生态大使项目(Eco Ambassadors Project)旨在在社区环境中推广环境和全球公民原则,该项目致力于向不同群体宣传生态和民主的价值观和实践。通过让参与者参与,提高其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鼓励积极公民意识的活动,此类项目有助于培养公民对环境和更广泛的全球社区的责任感。
(三)生态价值的选择及其困境
生态保护的价值毋庸置疑,民主政治的意义也不证自明,然而二者之间在很多时候是相互冲突的。民主强调个体利益的聚合,这与生态考虑整体利益是冲突的;民主强调价值中立,这又与生态强调生态优先是冲突的;国家的民主一般只考虑本国疆域内的利益,这与生态需要考虑全球问题是冲突的;民主的主体是人,强调人民主权,这与生态要考虑生物的利益,信奉自然中心主义是冲突的。事实上,即使我们用民主的方式解决问题,仍然存在各种需要解决的内在悖论。例如,尽管用民主协商的办法可以解决部分生态问题,但在生态问题上运用协商程序并不必然产生生态主义的结果,可能导致协商主体的扩展缺乏包容性、价值转换的方向不确定、解决问题的效率低下等。
尽管如此,生态民主理论家坚信生态与民主的相容性,对用民主的方式应对生态环境问题持乐观态度。在他们看来,生态民主即使存在一些问题,但也不能因此全盘否定生态民主。因为民主存在极大的弹性,并拥有以环境友好方式加以利用的资源。当然,这既需要从文化上认可生态优先的价值,又需要在制度上作出规定,确保民主程序与生态结果的一致性。
第一,树立生态优先的价值。生态民主实际上内置了生态优先的价值观念,这与民主对实质结果不作强行规定的基本价值是有冲突的。生态主义者将保护生态环境视为无须争论的优先性价值,然而民主却更加看重自由的价值。单纯地运用民主程序很难保证生态环境优先价值的实现,因此生态民主设想了一种深深植根于生态原则的民主形式,质疑导致环境持续恶化的现行经济体系和制度。生态优先价值观的确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和公民文化的改变,如通过生态教育与谨慎性消费习惯的培育,实现公民生态价值的转化。
第二,整合民主程序与生态结果。生态民主还希望通过对民主作一些程序性的规定来避免民主程序作出不利于生态结果的决定,这样就能破解民主程序与生态结果之间的悖论。生态民主理论家提出,要在实践中用“禁止某些结果并会同时鼓励一些结果”。也就是说,为民主设立生态的目标导向,禁止破坏生态的结果,鼓励生态友好的结果。将“一贯希望防止环境对公民的伤害,也一贯认可绿色的民主权利”作为一条政治律令,将环境价值上升为人类环境权,通过立法规定把生态保护提升到高于 民主程序的层次,从而达到民主程序一定出现生态主义要求的结果。
二、生态民主的争论与谱系
在反思传统民主的基础上,当代西方的生态民主理论形成了体系性的理论基础和政策主张,然而生态民主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不同的理论家在不同的问题与实践中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不同 的解决方案根据其内在逻辑形成了不同的组合,从而在生态民主的大旗下形成了数量众多的民主理论派别。从当代西方的生态民主理论来看,这些内容是极为复杂的。相关研究者大而化之地将这些理论分 为两大派别:“一类是生态民主理论,这类理论对现有的自由民主制度持批评态度;另一类是环境民主 理论,这类理论呼吁改革而非彻底改变或废除这些制度。”这体现了生态民主的两大类,即激进派和温和派。由于在生态问题上所采取的路径不同,生态民主形成了很多具体派别。在这些模式中,生态自由民主、生态协商民主、生态社群民主等模式不仅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有一定的影响力,同时,这些民主模式都有一定的可行性,在实践中提出了相应的实践方案和建设路径,当然也受到了一些质疑。
(一)生态自由民主
生态自由民主将环境关切与自由民主原则相结合,主张在现有民主框架内应对可持续发展的挑战。这种理论主张改革传统民主,但不是彻底改革,而是主张以自由民主为基础解决生态问题。这一民主模式对自由民主采取修正的态度,是绿色话语从对自由民主的纯粹批判转向变革立场的结果。生态自由民主的支持者认为,自由民主的规范及制度设计使其至少拥有了优越于威权政体的环保潜能与绩效,而其生态保护劣势可利用自身制度弹性并辅以绿色变革的方式得以纠正。在具体的生态实践中,生态自由民主推出的生态现代化、多用途原则与预防原则等方案也在很大程度上修正了传统民主的方案。相比较而言,生态自由民主的变革是温和的,也容易为人们所接受,是当代西方各国更多采用的一种民主模式。
在生态自由民主看来,自由民主的基本原则与生态问题解决是相容的。例如,在自由主义思想家密尔那里,自由主义就对美好生活进行了非物质化的界定,反对过度支配自然带来无限经济增长等,这与生态价值是吻合的。当代西方生态自由民主的理论家强调在自由民主基本制度规范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解决生态问题,并发展了一系列制度和机制,如问责、参与、信息自由、非政府组织、民事诉讼和国际合作等。在实践中,绿色运动在自由民主国家取得了选举上的成功,表明绿色理想与民主制度是兼容的。但是,生态自由民主仍然无法解决人类中心主义、短周期选举对长时段生态利益的忽视以及市场经济的商业利益倾向等问题。尽管如此,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及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在自由民主仍将占主导地位的政治背景下,生态自由民主是较具实用主义特色的一种考虑。
与传统的自由民主相比,生态自由民主还是做了很多进步性的改革。生态自由民主更加强调公民参与生态问题的权利,提出比传统自由民主更宽泛的环境权利和责任。在主体拓展上,生态自由民主将主体沿着时间拓展到后代。生态民主强调重视非人类和后代利益的分散式基层民主实践,旨在创造一个更加平衡和可持续的社会。这一愿景与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绿色民主”理念相一致,强调民主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积极关系。针对传统自由民主无法解决民族国家疆域的问题,生态自由民主提出了“全球公民”的观念,沿着空间拓展了传统自由民主的公民观念。生态自由民主在生态民主的主体上没 有太多激进的改革,仍然承认人类中心论观点,并希望在此基础上将环境因素纳入自由框架,这些努力对于解决传统自由民主无法解决的民主权利问题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生态协商民主
20世纪80年代起,出于对代议制民主的失望,当代西方的民主理论家试图通过协商形式恢复民主 的真实与活力。这实际上丰富了民主的工具箱,也为生态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视角,以 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生态问题,从而形成了生态协商民主。与代议制民主强调投票的作用不同,生态协商民主强调协商在确保程序价值、增进环境保护等实质性共同利益方面的重要性。与单纯的投票式的参与相比,生态协商民主通过促进公众在更加深入地学习、辩论、知情的基础上增进交流与理解,更有利于生态问题的解决。不仅如此,中国城乡基层协商的实践也表明,协商系统在协商主体安排、协商程序确定、协商机制选择等方面都比传统的民主更灵活,也更有效。总之,生态协商民主体现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过程中的协商和包容性,具有多主体参与、多层面开展、多机制运用等特点,为在民主制度内应对复杂的环境挑战提供了可行性道路。当然,也有批评者指出,生态系统具有复杂性,建立在沟通 行动基础上的生态协商民主可能并不可行。
生态协商民主需要调和一系列的内在悖论,从而保持健康运转。事实上,生态主义与协商民主在程序、主体、价值、实效等方面都存在矛盾之处。一方面,协商民主能够更好地运用协商程序来扩展生态主体、接受生态价值,从而推进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在生态环境问题上运用协商程序并不必然产生生态主义的结果,原因在于协商程序中价值转换的方向充满不确定性,通过协商解决生态问题效率低下等。对于这种内在悖论,生态协商民主理论家给出了破解方案。例如,依托公民论坛、公民投票与倡议、囊括利益等实践丰富生态协商民主模式。再如,通过宪法对环境权与预防原则的肯定,克服协商结果的非生态友好性。也有方案认为,应在协商有效性的基础上将潜在的受生态环境影响的主体、自然利益的代表纳入协商主体,从而解决主体扩展的包容性难题。总体而言,生态协商民主理论应对生态与民主悖论的方略是:在实践中探寻民主价值与生态价值的动态均衡,并以法治和市场手段为补充,从而达成在协商模式下更好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目的。
(三)生态社群民主
与生态自由民主、生态协商民主相比,生态社群民主则更加激进一些。生态社群民主力求在较小的社区通过公民直接参与实行自治并有效应对生态环境问题。这一民主模式强调生态中心、社群的自由,尊重自然并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社群民主理论内部也形成了生态社群主义(Ecocommunalism)与社会生态学(Social Ecology)两个不同的派别。两个派别的侧重点有很大差别:生态社群主义更强调自然主 体,突出生态中心主义;社会生态学则侧重寻求社区自治及自然解放的方略,更偏重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
生态社群主义的主张和解决方案都相对比较激进。生态社群主义强调以社群自治对抗集权,最激进的一派试图绕过或废除现代民主国家,用具备了最大政治与经济自主权的社群自治对其进行补充或代替。生态社群民主在反对人类社会集权统治的同时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反对人类对自然界的统治与支配。在生态社群主义者看来,自然是和谐共生而非竞争性的系统,应该成为人类社会的典范,是人类社群民主建设的灵感来源,同时,生态社群民主在实践层面寄希望于小规模的生态社区,希望通过社区建设实现生态与民主的和谐。
综上,生态民主的三种方案及建设路径,见表1。因为生态民主内部派系众多,名称叫法不统一,以上三种建设路径是笔者为了观察这三种建设路径所作的总结。从这三种建设路径来看,我们可以发现三者在生态民主问题上的基本分歧。在主体上,生态民主内部存在温和的人类中心主义和激进的生态中心主义的直接对立;在程序上,既有传统自由民主的代议制程序,也有协商程序对这一形式的补充,还有更为激进的直接民主形式,这在生态无政府主义者那里得到更多强调;在价值上,形成了自由价值 和生态价值两种主要优先性价值,这是区别各种生态民主主张的一个分水岭,生态协商民主则在这两种价值之外强调了沟通价值,具有很好的建设性。
表1 三种生态民主的建设路径
生态民主在理论建构与实践主张上形成了一个连续性的谱系。在这个谱系上,我们可以将生态自由民主、生态协商民主与生态社群民主等三者模式根据批判性的强弱、变革性的强弱等标准作一个由弱到强的排列。生态自由民主反映了自由主义内部改革的努力,寻求在自由民主的框架内进行生态主义的改革;生态协商民主则巧妙地将协商引入生态环境问题,避开了传统民主在解决生态问题时出现的诸多问题,更为灵活;与这两者相比,生态社群民主则更为激进,其主张的生态中心主义、生态价值优先则体现了激进生态主义的影响。
生态民主理论方兴未艾,正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其内部的各种分类标准不一,名称叫法也不一致。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大致将他们的观点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民主,强调在现有民主体系的基础上对接生态利益,拓展生态价值,作出改革;第二类是生态中心主义视角的生态民主,强调生态中心主义,主张以更激进的民主革命来为自然谋求民主主体地位;第三类处于二者之间,是实用主义立场下的生态民主,强调生态民主模式的实践性、可操作性,是一种务实的生态民主模式。就当代西方生态民主的实践来看,第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民主更切实际,强调公民的环境权利与义务,强调代际正义基础上的为后代负责,强调全球公民对人类环境问题的负责,以上都是在这一理念基础上进行的改革实践,比较容易被接受,也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
在生态民主的实践中,一些更具可操作性的方案可能更愿意为人们所接受。面对越来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人们并不是非要接受一揽子方案或者某种意识形态。更为实用主义的解决方案可能在于一些具体的变革。例如,期待文化变革以推动生态价值和民主价值的实现。再如,重视生态教育,提供人们解决生态问题的价值偏好。
生态民主期待文化的变革。生态民主蕴含生态和民主两种价值与文化要素,这也是生态民主突破的途径。生态民主将可持续性和民主视为文化变革,强调需要转变社会价值观、规范和实践,以增进生态福祉。生态民主需要一个整体的解决方案。随着人们对生态价值和民主价值的认可,生态民主自然就会成为人们的首要选择。生态民主强调文化变革与其在实践当中遭遇文化认同的困境有关,但是,生态民主也确实因此不再只强调制度与实践层面,而是变得更为深入,关注社会价值观、态度和文化的转变,从而深化了生态民主的理论体系。
生态民主重视教育的作用。与传统民主重视教育一样,生态民主也强调了教育的重要性。在推进生态民主的过程中,教育的作用日益凸显,成为促进人们更深入地了解环境问题、培养积极公民意识的关键因素。生态民主教育的目的在于让人们了解生态原则和民主价值观的倡议,从而增强其社区参与可持续实践和倡导环境正义的能力。实际上,通过将生态教育纳入正式课程并促进基层参与,社会可以培养环境管理和民主参与的文化。这种教育方法与推进生态民主的更广泛目标相一致,即培养能够促进可持续决策过程的知情且赋权的公民。
三、结论与讨论
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人们提出了以民主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生态民主方案。尽管生态民主对传统民主进行了改革,并展示出比生态威权主义更优的解决方案,但生态民主内部仍然面临着严重的挑战。这些挑战的核心:一是生态主体的拓展能否被接受,并在多大程度上得以实现;二是生态价值能否成为具有优先性的价值,并与民主的价值紧密结合;三是民主程序能否保障生态结果,如何推动二者更加紧密地契合在一起。围绕这些核心问题,当代西方生态民主理论展开了广泛的争论,并形成了生态中心主义、生态价值优先等基本理念,探索了生态自由民主、生态协商民主、生态社群民主等各种实践方案。
我们看到,当代西方的生态民主不仅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受住了考验,还在实践探索中形成了自身的理论逻辑,通过扩展民主主体形成了生态民主的模式,不仅在理论上有创新意义,而且在实践中也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生态民主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题,提出了拓展民主享有主体、民主权利内容与民主治理模式等主张。这些理论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也有利于开阔视野,更好地推进中国的生态文明与政治文明建设。
生态民主理论对西方生态建设提出的批判性分析值得我们注意,其建设性意见也值得我们深思。作为工业化的最早发源地及工业文明建设的前行者,西方最早遭遇生态环境问题,也较早开展了相关治理行动。西方国家特别是老牌工业国在生态环境问题的应对理念演变、治理模式选择、公民环境意识觉醒、社会环保行动等方面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生态民主理论既有批判的一面,也有建设的一面,值得理论界密切关注。生态民主对于自由民主、代议民主的批判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尤其是对市场经济的批判,更值得我们引以为戒。西方国家运用民主方式解决生态问题的努力,虽然不尽如人意,但其基本方向符合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趋势,值得我们深思。
生态环境问题是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在中国也好,在西方也好,都是相同的,这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要求。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全覆盖,这当然包括在生态领域采用民主方式来处理问题。当下,生态环境问题肆虐全球,其能否有效应对关乎人类存亡,也考量着人类的集体智识与政府的治理效能。西方自由民主制度的生态环境问题应对绩效不容乐观,西方生态民主理论以对其进行全面审视、变革甚至通盘否定为研究出发点,阐释了全新的对自然负责甚至平等待之的理念,开拓了新的应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模式,为全球环境治理打开了另一扇窗。在民主视域下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生态文明视域下纠正工业文明的不当之处,用可持续发展共识推进世界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治理并谋求人类共同发展,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
佟德志,天津师范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
来源:《行政论坛》202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