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万盛:正在逝去的和尚未到来的

——序《破碎的民主》中文本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799 次 更新时间:2005-05-16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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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万盛  

皮埃尔·卡蓝默,学者和行为者,如今这个分工彻底主宰人生的时代,兼有这两种身份的人已是罕见了。

学者有两种,一是专业学科型,穷一生的努力,求一门学问的最高知识,这种学者体现了知识分子永无止境的求知精神;另一种学者属于良知责任型,知识的探索是由他们对社会和人生的责任推动的,他们可以涉足各门学科,只要这门知识与他所关怀的社会问题有关。我把这种学者同时也称为“公共知识分子”。皮埃尔·卡蓝默无疑是个公共知识分子。从《破碎的民主》中可以读到,他涉及的学科范围非常广阔,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经济学、历史学,乃至国际关系、信息理论、生态环保知识,所有的这些都服从他的良知的批判性所产生的问题意识:一个正在整合却又混乱的世界应当如何“治理”,仅仅依靠“破碎的民主”是断断不行的,“治理”的革命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如何推动治理的革命?通过一本书宣扬理念当然是必要的,却绝对是远远不够的。皮埃尔·卡蓝默成了一位行为者,联络学者、企业家、银行家和其他各种社会角色不遗余力地推广他的“全球议会”的理想,力图打破1945年以来的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破碎的民主”,重建公共伦理和全球秩序。这个充满热情奋斗着的联盟坚定地把人类进步的责任义无反顾地扛在自己瘦削柔弱的肩膀上,这份信念和勇气令人感动并且肃然起敬。

我曾经在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做过五年研究,尔后来哈佛做研究员至今也已七年有余,比较这两个国家的知识分子和学术研究风格是经常被人问到的话题。法国的学术有一个非常可贵的品格,它总是关注在实际社会中存在的基本困境,与人的现实的生存状况和生命感受紧紧相连。在法国,很难想象会有一种学问完全远离人间烟火,例如美国的分析哲学,人为地排除任何价值因素,以纯粹的语言分析为最高学术旨趣,以为只有语言的分析才是确定的学问,其他的不过是相对的说法而已。有一件事使我这个哲学研究者刻骨铭心终身难忘,几年前,第四届世界哲学大会在波士顿召开,逻辑语言哲学、分析哲学几乎统治了这次大会,哲学家们就这些领域的问题高谈阔论、头头是道。电台把这些声名响亮的哲学家的言论传遍四面八方,一个在高速公路上开着集装箱运货车的司机听了这些与日常生活无关痛痒的发言怒不可遏,他在一个加油站停下车,用加油站的付费电话给大会秘书处打了个电话,他说,哲学家们是一个社会的最高智慧,最能了解这个社会,可是,我实在不能理解你们这些哲学家所说的东西,与我这个每天在汗水和灰土中打滚的老百姓有什么关系!你们到底在干什么?是的,哲学应当是一种智慧,可是,现在它越来越成为一种特殊的学科知识,尤其是在英美的学术界。在法国,情况要好得多,即使它曾经有过象索绪尔这样杰出的语言哲学家,但他的符号学和结构主义很快被列维·斯特劳斯转化成人文意义的社会学和人类学原则。法国学术的基本特点就是永远鲜明的人文性。无论是涂尔干、沙特、布龙代尔,还是新近的福柯、罗兰·巴特、波笛尔、德勒兹、德理达、阿兰·图汉,他们的学说都充满了深厚的人文的历史的关怀。这些长期探索而产生的人文学的伟大理论,决不仅仅只是一堆书房里的陈述,它们都有深厚的实践源泉和切实的生命感悟,因为,法国的学者对同时也成为行为者,有着传统的自觉和刻意的追求。我就在游行的人群中遇到过波笛尔,图汉也经常深入到工人罢工的第一线。美国的后现代主义学者詹明信说最好的知识分子传统在法国,我相信他所看重的就是法国知识分子的人文传统和理论与实践的自觉的统一性。在美国,这方面的情况很不相同,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有广泛的影响力,但他几乎很少参与实际的社会政治活动。我决无意苛求所有的学者都要成为社会活动家,但是假如一个学者能够身体力行他的学术思想,会令我极其敬重。卡蓝默就属于这类学者,他是承继了法国的学术谱系,对我们生活的世界充满热爱而又时时保持警惕、尖锐地批评同时又决不丧失信心和期望的人。我相信,这样的学术立场在中国学者群中能够得到广泛的认同,严肃地面对人类命运且又不离人的日常生活,正是儒家人文学传统的特色,这是可以相契相合的。

卡蓝默的禅思竭虑围绕着这样一个中心课题:我们生活的世界正在发生着深刻而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迅速地扩张蔓延,时时刻刻都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次序,而普罗大众和这个世界的权力阶层却仍然在旧的价值伦理和管理体制中抱残守缺,世界已经面对着公共伦理和公共治理的双重危机。我们需要开拓新的视野,重建共同的伦理基础,创立新的依存关系和规范准则,为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村的未来,提供新的精神方向和治理体制。为了这个紧迫而又伟大的目标,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必须打破对“民主”的迷信,民主已然是“破碎”了,在多重意义上,今天的民主都是破碎的。卡蓝默是在民主制度的内部洞悉它的缺失,因此,他的反思值得特别重视。

我不想一一叙述卡蓝默的观点,读者可以通过阅读和研究他的著作了解他的看法。我想,提供一些与阅读这本著作有关的学术背景也许是更好的选择,而且,最近十年来,我自己的研究也集中在民主和全球化相关的领域中。

对民主的反思是个久远的话题。从脉络主义的立场看,对于那些堪称“大型叙事”的理论和实践,赞成或者反对,都是与生俱来的。民主从成为政治制度的初始就伴随着尖锐激烈的批评反对。当古典民主制度开始在希腊城邦中运作时,对它的批评、怀疑就不绝于耳,在民主投票处死了苏格拉地以后,象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这样的哲学巨人对民主更充满了警惧戒备,柏拉图鼓吹“哲学王”的理念,在本质上就是抵御民主制度;亚里士多德提醒人们:民主是有很多缺陷的制度,必须对它时时保持警惕。这句话的现代翻版就是邱吉尔的名言,民主是个不好的制度,但是,还没有发现比它更好的制度,所以,我们不得不用它。我相信,这句话可以肯定是现代社会关于民主被引述的最多的“至理名言”,但是邱吉尔的这种表达方式很容易导致简单化的误读,既然找不到更好的,那它就是最好的!事实正是如此,无论在西方,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民主已经毫无疑问地被认为是“最好的”制度,民主成了制度拜物教虔诚拜膜的神柢,而对它需要时时保持警惕的告诫早已被普遍遗忘了。只有少数冷静的学者经常发出一些批评民主的“不和谐”的声音,卡蓝默就属于那种为数不多的对民主始终保持着警惕的人。

但是,近年来,情况正在变化,随着民主社会内部困境的加剧,发展中国家民主实践的负面教训的累积,尤其是全球化使得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民主尽暴其短不敷应用,反思和批评民主的群体开始扩张,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这个思考的行列,已然成就了一个颇有规模的学术景观。

当代社会对民主的反思可以根据批评的观点和范围的不同划出两个重点不同的时段,第一阶段是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后期到九十年代,这个阶段的特征主要是从现代民主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负面后果批评民主理论和民主制度的弊端,这些反思还是把民主当作民族国家的基本的政治制度,第二阶段是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由于“冷战”的突然终结,全球化的市场经济仿佛从天而降意外地蓬勃起来,但是各种各样严峻的问题也接踵而至,以民族国家的民主作为处理全球事务的原则,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因为“民主的霸权”,使世界变得更加紧张、更加灾难,这一新情况的出现大大扩展了民主反思的理论空间。综合这两个阶段,举凡民主所及的一切方面无不经受批评的考验。无论是民主作为一种价值理念,还是民主被当作“工具理性”;民主作为选举制度的合法性,或是民主体现的“程序的正义”;民主是社会历史的真理,还是民主是人民权利的保障,等等,民主的一切,从定义到原理,从实践到制度,从手段到信仰都在经历烈火浴生的洗礼,或者涅磐再生,或者灰飞烟灭。

民主是政治建构的最高原则吗?在它的后面还有没有更基本的原则?这是罗尔斯毕生思考的问题。两年前,罗尔斯去世,在纪念他的学术追思会上,罗尔斯的高足麻省理工学院哲学系教授乔瑟瓦·库恩谈到,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有三个基本问题困扰了罗尔斯:假如民主是个合理的制度,为什么美国贫富差距会如此之大,弱势群体那么缺乏保障?假如民主是具有普世价值的政治制度,为什么美国的种族分歧会尖锐对立、水火不容?假如民主是个理想的制度,为什么美国的年轻一代会那样不满、绝望无奈?正是对这些问题的长期思考,罗尔斯才提出公平是比民主更基本的原则。当然,这些社会问题并没有因为罗尔斯理论的出现得到真正的改变,前些天参加与美国社会学重镇丹尼尔·贝尔的谈话,他说,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美国最富的阶层与最贫困阶层的收入差距是三十比一,而今天,二十一世纪初,这个差距已经到了一千比一。让我们想一想吧,造成这个巨大的落差仅仅只用了五十年的时间,而在这五十年中,美国的政客每天都在鼓吹美国民主的优越性,美国的主流媒体天天都在高唱民主的颂歌。不是没有有识之士正视这些问题,而是民主制度内在地缺少公平的机制,甚至,它在本质上就与公平的原则不能充分兼容。进一步看,甚至在民主国家内部,公平的问题都如此严重,那么在国际舞台上,那些民主的巨富国家与弱势贫困的小国又如何可能建立公平的原则呢?

民主的选举制度是有魅力的,因为它的基础是宣称每个个人都有权利保护自己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样的个人作为“法人”构成选举的投票基础,因此选举的结果最能体现民意,最能保护选民的利益。听起来的确相当美妙,但是,民主长期实践的结果真是如此吗?另一位著名的学者,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海耶克就曾强烈反对民主选举制度。他得了诺贝尔奖后,衣锦还乡、荣归故里,在奥地利老家,他发现到处矗立着竞选的标语口号,很不以为然,对当地的官员说,你们搞这些干什么?难道你们真相信老百姓可以选出合理有效的好政府?挑几十个德高望重的士绅名流,把事情交给他们就可以了。有学者曾经指出海耶克是“反民主的自由主义者”,这是恰当的评价。可是,海耶克对专制政体的危害和灾难有极其清醒的认识,他的《通向奴役之路》是脍炙人口的经典佳作,他为什么反对民主呢?在我看来,海耶克最为怀疑的就是选民的选择能力及其正当性。看看今天的世界吧,在西方民主世界的任何一个国家,只要在大选年,老百姓就会饱受媒体的轰炸,政客们不惜重金滥用媒体蛊惑选民,看起来,选民是上帝,实际上,选民只是投票的工具,他们的自我意向迷失在媒体的鼓躁中,而政客们在选举时为拉拢选票空口许愿满嘴桃花,他们的承诺,在选举之后,绝大多数都是被扔在一边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近年来,愿意投票的选民数每况愈下,是选民对选举丧失信心的体现。卡蓝默在本书的引言部分指出:民主原则在最近几十年经历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命运。几千个佛罗里达的选民通过只有少数公民参加的遭到非议的选举,竟然可以决定中东的战争的事实与民主的理想相去万里;可以引导我们未来走向的抉择,尤其是科学技术方面,已经脱离了公共讨论;大型跨国经济金融实体早已脱离了控制和监督;政治职责候选人通过电视的表演,结果是民选政治家的可信性和威望在大众面前丧失殆尽。在讨论“治理”的部分,他对选举制度的弊端也有深入的分析。事实上,经由两党政治架构的选举政治,早已成为特殊利益集团的政治角斗场,利益集团不是代表了大众的利益,而是撕裂了社会大众,难道政党对峙所体现的不同的政治理念就是社会利益的真实的写照?民主的政党政治不过是虚拟了社会分歧,把大众卷入不必要的纷争之中,前不久的法国大选,最后落到了涉嫌金融丑闻的席哈克和极端种族主义者乐邦的对决,这两个特殊利益集团的代表都不是大众所需,可是却只能两择其一,于是,人们喊出了悲情伤感的保卫法兰西的口号:宁要骗子,不要疯子!难道一个国家管理的最高职责就只能在低于基本道德水准的情况下产生?难道理想的民主对这种就算是“意外”的劣质选举也只能听之任之无所作为?

民主的政治制度是个人与国家权力的契约关系,个人有权选择和参与政府权力。这套结构的观念源泉是启蒙时代“天赋人权”的理想,从那时起,政治家和政治学者就追求把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奠定在个人权力这个唯一的基础上,终于蔚成今天民主社会的大观。可是,以民主制度来标榜一个社会,宣称其为民主社会,就意味着民主决不仅仅只是一个政治制度,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生活方式。它把架构政治制度的原则放大到整个社会,保证了政治原则与社会生活准则的一致性,因此,这是一个强调个人存在和个人权利为最大合法性的社会。但是,在国家与个人之间有一片巨大的空间地带,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利益团体和民间组织,他们体现了一个复杂社会中家庭、社区、行业、种族、性别、年龄代际等群体的特殊利益,如果仅仅以个人的选票的多寡来决定对权力结构的认可,那么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就会因为民主制度而被夸张,另一部分则可能完全被压制或忽略,从而导致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利益群体和政府之间的紧张冲突。更严重的是,因为彻底地把权力的合法性诉诸个人,使得个人无限地膨胀,个人主义在对民主制度发生决定性影响的同时,也迅速的成为社群解体的罪魁祸首。

本·史华慈是哈佛研究中国思想史卓有成就的教授,他过世前,我曾与他有几次谈话,几乎每一次他都强调“家庭价值”,认为这是中国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前美国付总统高尔败选后来哈佛访问,在座谈会上表示,他现在最想做的就是研究美国社会的家庭问题。为什么这些曾经高居在思想和权力的巅峰的人会如此重视家庭这类问题,他们到底看到了什么?一个显见的事实是民主社会的个人越来越自我化了,民主的价值必然地导致个人地位的绝对化,它是个人中心主义迅速膨胀的真正推手。民主的制度必须依赖个人为基点,而个人为基点几乎无可避免地导向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又无情地解构了社会和群体,成为社群解体中危害最烈的因素。这个逻辑显示了民主社会中政治原则和伦理原则的根本冲突,它是民主社会出现以来至今无法消解的矛盾。著名的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是对启蒙的理念和价值始终保持坚定信念的当代思想家,他坚决认同民主的价值,又对突出个人导致社群解体有深刻的思考,他提出“主体间性”、“勾通理性”,试图在孤立绝缘的主体之间建构一套相互理解相互交通的理性原则。哈贝马斯是理性主义传统忠诚的守卫者,仍然认为理性的力量是无所不能的,理性的魅力可以超过利益对人的诱惑,决定社会前进的方向,这是一个现代的理性主义者对大化流行的功利主义的顽强挑战,这份恪守信念的执着是相当令人感动的。但是,“主体间性”、“勾通理性”如何能够与民主制度兼容,或者在“勾通理性”的基础上转化出一套新的制度架构,哈贝马斯从未给过有说服力的论证。他的理论,看起来,很象是一颗西方的“精神原子弹”,通过完善人的理性从而完善社会。这是理性主义的悲哀,所有的理性主义者都相信“理性”可以战胜一切,因而滥用理性,创造出“理性的暴力”,企图用理性改造人的习惯、思想、情感、精神,达到改造“国民性”进而改造社会的目的。以为迫使每个人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便可以随心所欲地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画出最新最美的社会蓝图。这种理性的暴政在当代社会曾经以理想主义的姿态获得广泛的实践。事实上,社会主义就是理性主义的血脉后裔,就连哈贝马斯本人也并不回避他自己是所谓后马克思主义者。然而,人类二十世纪历史中反复出现的人的改造和社会改造无论如何都是令人难以释怀的血腥记忆。这种社会改造违反了人的基本要求,不仅没有把社会“改造”得符合人性合情合理,相反是让这个社会更加物欲横流、卑鄙无耻,小人得意、君子叹惜,使这个社会中的个人在追逐私利时,更加贪得无厌,更加穷凶极恶。如何面对“个人”,民主主义的任意放纵,社会主义的改造训化,都不是好的立场。这是一个大考验,是对民主的考验,也是人类未来向何处去的大考验!

今天,这个考验前所未有的紧迫严峻,横亘在所有人的面前。这是因为全球化的出现把社会大大的扩张了,原来的社会是处在国家与个人之间,而现在,甚至国家也只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同时,由于网络技术的出现,个人对网络系统的大规模依赖,使个人越来越独坐空房、枯守电脑,他与外部世界的联系越来越依靠技术手段,人与人之间的感性的有机的社会关系越来越少,越来越微不足道了。这是什么样的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社会啊!民主制度如何面对这个不容乐观的景象呢?这是卡蓝默所担心的,为此,他提出重建公共伦理和公共秩序,使得全球社会和生活其间的个人能有一个详和亲睦的美妙世界,可是重建的资源在哪里?仅仅依赖民主社会,恐怕是远远不够的,那么,历史呢,边缘的非主流社会呢,久远的大传统和地方性的生存方式和生命经验呢,在那里,是不是会传来遥远的智慧和启心迪智的灵感,给我们创造生活的勇气、力量、激情,帮助我们走出民主,走出困境?

民主制度是人类在经历了种种不合理的制度后理性选择的结果,可以说,民主是理性主义的胜利,事实上,民主制度就是由一批精英精心设计出来的。理性追求的结果从来就是以真理的身份出现的,因此,民主当然被当作真理在制度建构方面的化身,许多发展中国家始终是把民主作为真理来追求,中国从“五四”至今基本上也把民主当作真理供奉着。假如民主是个真理,那就意味着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条件下,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理性来发现民主的真理。那为什么除了西方少部分国家发现了民主的真理,人类大部分地区都没有能够“发现”出民主的真理,而只能似是而非地“接受”民主真理呢?这是理性主义难以两全的真理与民主的吊诡。终于,有一个人喊出来了“民主高于哲学”,民主不是真理,它只是一套有用的经验,这个人就是理查得·罗蒂,美国著名的哲学鬼才。按照他的观点,民主根本与真理无关,它压根就不是用发现真理的方法发现的,民主只是特定的人们选择的一套有效的管理方法。没有民主的地方根本不可能经由发现民主而产生民主,因此,民主的国家了解了民主的好处就有责任把民主推广到其他国家,让他们接受民主。很显然这是一套“民主的霸权主义”的言论。美国的外交政策就是以民主扩张来标榜它的天经地义,以民主的名义颐指气使地随意指责、干涉、甚至侵入其他非民主的国家。重要的是,这种所谓“单边主义”的民主外交,决不仅仅只是一小撮政治家的自作主张,它的后面是有深厚的社会基础的,美国打伊拉克,尽管联合国和国际社会有众多的反对意见,在早期的民意调查中支持布什的老百姓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民主制度唯一重视的不就是选民多数吗,让这样的选民来选择,不打伊拉克才是怪事。在美国有半数以上的老百姓从未离开过他的出身地,在国会中有半数众议员从来没有用过护照,在这些人看来,美国就是世界,美国的今天就是世界的明天,美国已经日益走向自以为是的“教导文明”。这些人到底凭什么来判断国内和国际事务呢,这正好印证了列奥·斯特劳斯学派最受垢议的观点:老百姓从来就是被精英引导的。他们的头脑就是精英通过媒体炮制出来的。当精英们每天都在倡言美国民主的优越性的时候,老百姓有什么理由去反对把民主送到四面八方呢?在哲学上,我完全同意罗蒂的观点“民主不是真理”,这是有深刻含义的思想观点,可是,如何避免民主成为世界性的暴力的源泉呢?假如民主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为什么不能让它行走天下赐福人间呢?让别人分享自己的美好,“己欲达而达于人”,“己欲立而立于人”,从来都是高尚的道德原则。罗蒂的结论我并不赞成,可是,他的分析中包含的问题却是极其重要的,不只是理论上的困境,更重要的,它是巨大的现实的灾难,每天每时都在发生着,一个全球化蓬勃发展的今天,不应当用炮火和血腥浇灌一树独放的民主鲜花,无论它是多么可爱动人。

阿玛迪亚·辛是今日世界对民主问题给予极大关注的另一位重要学者,他以“灾害经济学”荣膺诺贝尔经济学奖,曾任牛津三一学院院长,近两年在哈佛哲学系开课。他的努力集中在如何重新定义民主的本质,在他看来,把民主理解为多数决定的选举机制,是及表而不及里,民主的本质是“Public Reason”,可以把它叫做公共理性,或者公共辩论,通过公共辩论,使与社会、国家有关的重大问题达成人民共识,保证所有人们都能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不管它是弱势、或是少数。他甚至从公元八世纪以来的印度文献中找到不少有关公共辩论的纪录,证明作为公共辩论的民主不仅有远古的传统,而且也决不只是西方社会的专利。我很欣赏他的工作,他的确打开了理解民主的新的视角,至少他的思路是比较接近卡蓝默关于全球社会的公共治理的想法了。当然,这种关于民主的本质的了解本身能否成为对民主的普遍共识,也还有待一个漫长的“公共辩论”的过程,此外,作为公共辩论的民主如何形成它的制度形态,成为一套可以用于管理和决策的制度结构,也还有很多疑问和困难需要处理。

举凡我上面提到的学者,罗尔斯、丹尼尔·贝尔、本·史华兹、海耶克、哈贝马斯、列奥·斯特劳斯、理查得·罗蒂、阿玛迪亚·辛等等都是近年来在学术界发生重大影响的世界级学者,我还可以举出一批和他们同样级别的思考着民主问题的思想家,这些名满天下的大学者如此关注民主的问题,足见这个问题之举足轻重。在这种情况下,卡蓝默的书能以中文出版,一定会推动更多的中国学者加入民主反思的行列,为管理共同的世界使它更加美好,贡献中国的智慧。

我唯一的忧虑是,在中国,这些对民主的反思批评会变得不合时宜。今天,民主仍然是绝大多数中国人苦苦追求的社会理想,突然间,这个神圣的理想正在接受挑战、审判,而且必然地被重新改造,那么,如何面对中国的体制转型和政治改革呢?这里面是有一个民主的理想主义失落的尴尬和苦恼,而且,更重要的问题是,中国的确面对政治体制转型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如何建设一个符合民意、富有人性、充满活力的政治体制是中国百年来的最大课题。不幸的只是,这个政治改革的精神图腾,“民主”,现在出了大问题。有些心不甘、情不愿的学者流露了这样一种心态:那只是西方面对的问题,我们有我们自己的任务,民主仍然是中国的当务之急,完善民主无论如何也得等到有了民主才能谈论!老实说,我并不赞成这种看法,这是一种典型的历史阶段论,民主的再建构未必要以早期民主的实现为绝对条件,中国的制度转型可以而且也必须从当代世界的制度反思开始,而不是亦步亦趋重复现在已经一目了然的西方民主的失误,再考虑如何改进,这个代价太大了。何况,这种完全以西方为典范的制度改革在中国以往的实践中屡战屡败几无成就,我决不相信断然割舍一切本土智慧的民主化会有成功的一天。全球化的前景,本土化的资源,这是今天任何一个社会改革都断断不可忽视的命门要穴。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对民主的批评多么尖锐,都不能在任何意义上构成延缓和阻止中国体制改革的借口,相反,清醒地了解民主的缺失和教训,是更深刻全面地规划和推动体制改革的必要的思想理论前提。在新的技术、经济、国际政治条件下,全世界各个国家,尤其是对世界进程起主要影响的大型国家,都面对着体制改造、制度革新的任务,中国作为正在崛起的大国,几乎没有任何可能置身于这场“治理革命”之外,更何况中国还有自身的近百年来制度转化的内在困境必须同时面对。我们生活在一个重要的历史时刻,掌握这个时机,对古今中外政治制度资源的长短利弊作出中肯平实的反思,中国是有可能完成对人类的未来有深刻含义的现代转化的。

为了充分地理解这个转化的复杂性,一个近代形成的思想方法的失误必须加以检讨。进入近代社会以来,中国以往的有机主义世界观被逐步解构,取而代之的是理性主义、经验论的二元劈分的思想方法,习惯地把各种事物分为两个极端,不黑就白、非此即彼,不是正确就是错误,不是真理就是谬论,不是革命就是反动,不是民主就是专制;在极端二分之后,接下来就是选择立场,所谓大是大非、孰是孰非,再尔后就是对所谓的非的思想清算和理论批判。这一套近代思想原则极其恶劣地影响了中国社会的生活行为方式和社会组织机制,导致了每个人、每个群体习惯性地宣示立场、标榜正确、划清界限、列出异己,尔后,就是思想斗争、政治斗争、阶级斗争。现在,这套思想原则导致的所谓阶级斗争,因为沉痛的经验教训,已经得到了反省。但是,它长期浸淫于日常生活中,对中国的“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造成的破坏和深远影响,几乎没有任何的总结清算。只要看看现代中国那些誓不两立的思想争论、理论争论,就会了解这套思想原则在争论的不同的双方中都是多么顽强、多么固执,所谓“左派”与“自由主义”的争论亦复如是,相当令人失望。难道我们就不能想想,因为蔑视、扭曲不同的意见,甚至压制、消灭不同的观点,毁灭了多少真知灼见,假如这些真知灼见哪怕只有部分的落实在我们的实践中,中国近代的历程都不会如此坎坷苦难!看来,培养“听德”,从对方的思想中发现积极的思想资源以纠正自己的偏见,对自己信以为是的观点战战兢兢不失警觉,就目前状况而言,几乎还是近乎奢侈而不可企及的愿望。但是,无论如何,个人经历的自我反思,使我对这套思想方法深恶痛绝,我甚至不无夸张地认为,中国知识分子能否充分倾听不同意见,尊重不同立场的对方,从与己相反的观点中,自觉地寻求智慧和资源,是知识分子本身能否现代转化的一个绝对必要的前提。从这种心态出发,努力建设左右推敲、反复辨难、注重脉络、注重谱系的谨慎的学术思想方法,是思考中国转型这类积重难理的艰深课题的唯一可行的途径。当务之急,是从对“五四”以来的“民主的迷信”中解脱出来,了解民主本身的优劣利弊,同时,严肃的重新审视中华民族长期积累的管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国家的经验资源和种种教训,使中国的转型成为继往开来的伟大典范,而不是幻想与迷恋编织的镜花水月。民主是中国转型的必要的参照,但却不是照本摹攀的绝对典范,全世界的民主实践找不出一个完全没有本土资源的制度摹本。在这个意义上,如果还有人认为上述对民主的种种批评就意味着对专制的辩护,那对我的工作,以及对卡蓝默这本著作在中国应有的影响,就不仅仅是误解,而近乎是伤害了。

谈到这类问题时,经常地,我会有种莫名的被启示的暗示,来源于我童年的记忆深处。我的童年时代是个普遍贫困的时代,没有电视,甚至去电影院看场电影,或者买本连环画都是极度奢侈铺张的。童年记忆中最大的快乐就是在临睡前听母亲讲一个让人安然入睡的故事。大部分的故事都已经记忆稀疏了,唯有当时没有听懂而又死活都想弄明白的现在还能记得。

“有一群人,长年累月住在深山峡谷中,他们从来没有见到过太阳,过着又冷又穷的日子。有一天,他们终于作了决定:他们要去请太阳。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从峡谷中走了出来,天很亮很亮,亮得睁不开眼睛,可是谁都看不到太阳。过了很久,天慢慢地暗下来了,突然有个人大声喊起来,看那,我找到太阳了!所有的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在西方的天边,有一个卵黄色的巨大的圆,正向天边慢慢地沉下去。快追!有人大喊了一声。于是,所有的人都向西边跑去追太阳了。他们拼命地跑着,追赶着太阳,可是,太阳不理他们,继续向底下滑去。终于,太阳消失了,天空变得漆黑一片。可是,他们没有放弃,还是向西边顽强地跑去,跑啊跑啊,他们实在是跑得太累了,都跑不动了。就在这个时候,金色的阳光从他们身后升起来了,照耀在他们的背脊上,他们转过身子,高兴的欢呼着:啊!原来太阳就在这儿!”

老实说,直到今天,我并没有完全弄懂这个故事的全部含义。

是以为序

2004-07-02 识于哈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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