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纪:中国精神的传统基源与现代转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66 次 更新时间:2013-05-12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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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成纪  

在中国现代学术史上,中国精神不是一个新问题。它的直接源头是19世纪西方列强入侵中国带来的国家意识的觉醒。关于这一问题之于现代国家的重要性,梁启超曾于1902年《新民之议》一文中指出:“凡一国之能立于世界,必有其国民独具之特质。上自道德、法律,下至风俗、习惯、文学、美术,皆有一种独立之精神。祖父传之,子孙继之,然后群乃结,国乃成。”那么,决定着中国历史存续与现代命运的精神是什么?自严复、梁启超、辜鸿铭始,中国知识界给出了种种界定,要言之,无非是爱国主义和改革创新两大主题。正如习近平同志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所讲:“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爱国主义精神传统。中国文明之所以绵延5000余年依然活力充沛,核心力量就是这一民族历久弥坚的国家认同意识。从历史看,这种国家认同的形成,与自仰韶文化就开始占据主导地位的农业生产方式有着密切关联。这种生产方式以家庭为基本单元,以村落为聚居形式,可称为家庭经济或村落经济形态。由此形成的社会模式则依托于血缘,即由血缘关系构建的家族共同体。与此相应,中国传统国家基本上是这种血缘关系的放大形式。所谓“国家”,不论是先有国还是先有家,或者先有家再有国,家国一体或家国同构均构成了它最重要的属性。比如,中国古代的国家政治讲究“以孝治天下”,就是要将家族伦理放大为国家伦理,在君臣、官民之间建立一种拟血缘关系。这样,如果人们认为爱家是无条件的,是人基于血缘的自然本能,那么在国家层面,爱国就同样不需要理由,它发于情感,同时也是人应自动承担的政治责任。

在传统中国,由于家族模式被视为国家建构的范本,使得传统的爱国主义带有强烈的伦理或宗族属性。比如,在现实层面,家庭内部有父亲,与此对应,国君或帝王则被视为天下人共同的家长。这样,家庭内部的孝也就自然而然地转换成了对国家的忠。在历史层面,家族史与民族史被以类比的方式推演出来,即:家族因有共同的祖先而有了团结互爱的理由,民族则因共同作为炎黄子孙而拥有了与家族类似的一体性。这种建立在血缘和家族关系基础上的国家论述,与西方古希腊建立在公平正义基础上的城邦论述以及基督教基于共同信仰的论述相比,最大的差异就是中国爱国主义精神所体现的伦理属性。到今天,我们说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仍然是在用家族内部的血缘情感,作为民族团结的隐喻。

除了对国家伦理的孕育,中国传统农耕生产方式的另一项重大成就,是在人与土地之间建构起了牢固情感。农耕是用锄头与大地对话的生产方式,对土地具有高度的依附性。中国艺术之所以歌咏自然、哲学之所以讲“天人合一”,都离不开农耕文明所构建的这种人地关系。同时,土地是农耕民族最重要的财富,这种财富的最大特点是不可移动。中华民族之所以眷恋故土、安土重迁,根本原因就是他的财富是非便携的,对土地的依附是他面对时局变乱不得不作出的选择。据此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爱国主义,是和爱土地的意识密不可分的。每个农民对自己土地的眷恋,其实也就在国家层面汇聚成了普遍性的爱国情感。

中国传统的爱国主义是被“乡土中国”限定的爱国主义。这使其在现代社会具有作出调整的必要。30余年来,经过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社会不再是传统的农业社会。农业人口的流动、尤其是当代社会的城市化进程,导致很多农民改变身份,成为城市居民。这种趋势,使传统上建基于土地、村落、宗族基础上的家国情感,有从内部被掏空的风险。但是从历史看,爱国主义精神一方面来自农耕文明的孕育,另一方面,经过儒家数千年的人文教化,它已从实践形态转化为观念形态,即它已摆脱生产方式的束缚,成为一种全民族的共同价值观。同时,社会对民主、公平、正义等现代价值原则的接受,则为爱国主义提供了新的内容。据此可以看到,在现代与传统之间的碰撞和激荡中,爱国主义其实存在着变与不变的双重维度:从变的角度看,市场经济以及民主、公平、正义等观念,有助于使传统爱国主义摆脱基于血缘本能的盲目性,变得更趋理性;从不变的角度看,传统文化培育出的基本价值观,如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国家内部反分重合、人际之间重德守信、个体自强不息等,则已成为中华民族的集体认同,具有超越时代的精神特性。这意味着,现代形态的爱国主义,既深植于传统,又是以传统为基础“接着讲”的。这种“接着讲”的特性意味着,既然中国精神包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两方面,那么这种创新精神本身就包含着对爱国主义的重新定义,并赋予它时代性的内涵。

关于改革创新,自五四运动以来,中国知识分子对传统的批判,最重要的指向就是它的封闭守旧。但这种观点在具有合理性的同时也存在误解。从哲学看,中国人自《周易》始,从来是强调“变易”的,对新事物并不抵制。从历史看,自周王朝封土建藩到清王朝的戊戌变法,从来都不缺乏改革创新精神。这些改革之所以多以失败告终,并不是因为社会缺乏变革的决心和意图,而是社会的生产方式对其难以形成有效的支持。按照马克思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论述,在中国传统农耕经济模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政治和文化变革就缺乏基础,科技创新也缺乏内在动力。也就是说,传统中国不是缺乏改革创新精神的问题,而是缺乏新的生产方式对这种意图提供支持的问题。在当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变了这种状况,当然也就为改革创新提供了千载难逢的良机。

因此,基于对国家民族负责的精神勇于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应对当代社会发展中的种种难题,就成了每一个有责任感的中国人所应承担的历史使命,这也是爱国主义精神在当代的最重要体现。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原文化发展与中华民族精神建设研究”课题组成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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