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嫦勤 陈付龙:论当代中国政治参与的图式变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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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嫦勤   陈付龙  

【摘 要】不同历史时空中,政治参与具有不同的时代特征,适应不同历史时空中的社会变迁趋势,自觉转换和更新政治参与样态是任何一个国家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因为这是影响政治现代化进程的一个重要变量。管窥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治参与的历史嬗变,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视域分析,不难发现,我国政治参与呈现革命动员型、内爆私域型和对话博弈型的图式变奏。

【关键词】 政治参与;革命动员型;内爆私域型;对话博弈型

作为发轫于西方的一个学术话语, 政治参与是考量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变量。 20 世纪 60 年代,随着政治社会学的出现和兴起,政治参与的研究范畴大大拓展。由于当代学者对其观察和分析角度不同,在“政治参与”的概念认知上存有诸多差异,莫衷一是,呈现多面相的理解和认知。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文中界定的政治参与,主要是指以从事非政治职业行为的现代公民为参与主体,以影响政府及其公共政策制定、执行和实施为参与客体,以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公共领域为实践场域和实践基础,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参与目的的一种合法性活动。因此,基于这个认知,某种意义而言,政治参与实质是国家与社会之间力量的一种博弈,二者博弈结果往往隐喻着政治参与的界限,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也客观折射出政治参与界限的这种历史演绎。

一、国家与社会的同质同构:革命动员型的政治参与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核心要义是指社会相对于政府的自治性及其与政府的互动水平或程度,国家与社会关系自主创新的主要根源于由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和文化领域有机构成的社会结构变迁,在这三大领域中,它们都各自按照自己的轴心原则来运转,发挥着各自功能,推动着社会发展。因此,尽管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是否适合中国情况存有争议,但运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范式分析当代中国政治参与问题无疑不失为一个较好视角,且在中国语境中,须考虑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因素。揆诸传统中国历史,“国家—士绅—小农”的模式成为当时封建政治统治的独有特征,但由于在乡村居于统治地位的士绅阶层和在政府中主政的士大夫阶层的价值体系认同的同一性,当时乡村民间社会与政治国家并没有出现分殊,其实质更多是一种从属关系,在专制主义文化下,指向政府及其公共政策的政治参与也更多是一厢情愿而已,正如托克维尔所言:“专制者不会请被统治者来帮助他治理国家,只要被统治者不想染指国家的领导工作,他就心满意足了。”[1]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小农被有组织化的动员,共产党政权权威得以建立,“国家———基层政权———小农”模式取代了“国家———士绅———小农”模式。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历史步入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人们政治参与激情被空前唤发,但由于受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影响和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偏差,我国建立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政治领域支配、控制着经济领域、文化领域,社会生活带有强烈政治化色彩,权力逻辑的广度和深度可以说呈现出一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样态,国家几乎握有一切社会资源,是社会资源的最大拥有者和占有者,人们要么在城市中隶属于某一个特定政府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要么在农村中隶属于人民公社组织,人们的活动也具有高度的统一性、组织性和同质性,国家与社会处于一个同质同构的关系之中,国家之外的其它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几乎踪影难觅,人们更多是“国家人”或“单位人”。在各种资源、信息、机会等分配上 ,则呈现出“国家———单位———个人”的分配格局,并且通过这种分配格局,出现了“个人单位化、生活政治化、行为国家化”的历史镜像,独立的个人在当时是难以存在的。比如人们的迁徙,没有所属单位或人民公社组织开具的介绍性,人们寸步难行,所以出现一个国家相对应的主体性社会就更不可能了。国家与社会之间力量悬殊的巨大差距,使得国家与社会并无分野,社会与国家是一个高度一体化状态。当然,这种状态为我国当时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起过积极促进作用,但随着时空变化,人为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高度集中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弊端愈来愈显现,主要表现为:一是极强的政治色彩笼罩着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影响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二是社会资源的统一计划、分配,直接扼杀了社会生产部门的自主性;三是政治参与物质基础匮乏和政治参与生机褪色,政治参与低实效、政治运行不顺畅。

因此,在国家与社会的同质同构状态下,国家支配着社会运行,社会遮蔽于国家之中,社会的协调发展和持续发展没有生机和活力,我国政治参与呈现出独具的时代特征,主要表征有:一方面是动员式参与,这种参与样态主要体现在1949 年到1965 年这段特殊的历史时期。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显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尽快追赶、实现共产主义,达到自由与幸福的彼岸,社会政治生活的超常规发展是当时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追求。但由于当时大多数中国人毫无权利意识,希冀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政治生活,则是人们一厢情愿的假想而已,在当时明显缺乏现实基础。选择动员、组织等方式,引导公民进行政治参与,尽快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目标,当时不仅具有一定正当性与合理性,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务实抉择。在当时中国,这种动员式的政治参与表征如下:一是参与方式的组织性。 中国共产党凭借政党权威和强硬政治控制力和政治动员力, 把处于小农状态中的广大人民动员起来,政治参与的全民动员性可谓挥舞得淋漓尽致,如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政治参与达到了“笑傲中国历史”的高度。 二是参与意愿的消极性。人们对社会政治的参与虽然表面上看似是积极主动的行为, 而实质上更多为某种权力符号的暗示、引导或指令下“随大流”的不能选择不参与的一种被动参与,而非真正是参与愿意与参与行为达到内在统一的真正参与,实则是一种必须参与的无何奈何的“尴尬”行为。三是参与动机的模糊性。在意识形态泛化的鼓噪下,动员参与中个体理性往往不够彰显,协商与对话理性缺失,参与动机更多是一种简单朴素的“原教旨主义”动机,参与动机具有较强模糊性。另一方面是大民主式参与。这种参与样态主要体现在1966 年到1976 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在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动员式的政治参与异化为无序、非理性甚或充满暴力色彩的大民主式参与,企图通过大民主式的政治参与来建构一种“莫须有”的“乌托邦”理想。在当时中国,这种大民主式的政治参与表征如下:一是参与实质的非民主性。 在我国特定历史时期,这种大民主式的政治参与实质是与现代民主政治精神背道而驰的,民主的基本精神被抽离了,更多是一场以“公共意志”为标榜、幌子的“大众的暴政”的全民盛宴。 二是参与方式的革命性。在我国特定历史时期,这种大民主式的政治参与充满着强烈的革命斗争意味,在政治参与过程中,革命斗争由手段沦落为目的,参与主体更多是以“革命人民”的所谓“圣者”的面目出现。三是参与结果的破坏性。在我国特定历史时期,法律制度形同虚设,政治参与往往是某些别有用心人士精心设计的脚本,政治参与的非理性、冲动性是整个社会政治生活常态,且在宪法规定“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为公民基本权利的护航下而风卷满街,公意在喧嚣中出场,而非理性批判中产生,理性匮乏的政治参与冲击着我国社会正常发展,这种政治参与无疑为过于奢侈的一场“盛宴”。

二、国家与社会的亲和分离:内爆私域型的政治参与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与社会关系重新排列组合,中国民间组织获得了“爆发式”增长,国家吞没社会,统领一切状态逐渐成为历史黄昏,国家与社会之间出现了悄然分离趋势,由同质同构转向亲和分离,一方面,权力逻辑对社会生活影响范畴、力度和强度等都有所消解,主要表征为:一是控制界域缩小,党和政府在人们日常生活、科学研究、教育艺术、医疗卫生等领域的直接控制和干预的界域逐渐缩小,社会自主性逐渐提高。二是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的三者之间,国家主控广度、深度和强度明显减弱,从主控一切领域迈向以保持政治稳定为目的主控政治领域,而对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的控制更多是以间接引导为导,而非过去的直接干预为主。三是虽然国家主控政治领域,但主控的方式方法也是逐渐走上规范化、法律化的法治导向式的控制,由原先无规划的人治控制向有规则的法治控制转变。由此可见,经过改革开放的历史洗礼,国家掌握一切社会资源,国家权力一统天下、渗透社会生活方方面的局面,已经慢慢在解构。而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在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博弈中,国家权力也渐趋向社会让渡部分地盘,分权、放权不仅体现在国家权力内部,而且体现在国家向社会主体分权、还权,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另一方面,随着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社会也渐趋获得了较大的权力,社会自主性不断提高,主要表征为:一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多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非公有制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新社会阶层兴起, 社会结构从单一同质化向多元异质化转变,个体由原先的“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个人对国家的依附程度减弱。二是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形成和民间社会组织的发育。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成功启动、经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一个显著特征便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力量主体的形成,如私营企业者、个体户、自由职业者、“三资”企业中的中方管理人员等等的形成、发展和壮大。同时,作为与国家体系、市场体系相互依存、渗透的公民社会部门,我国民间组织也获得了较快“爆炸性”增长。三是各类社会主体的自主权逐渐扩大,社会正成为与国家并列而存的相对独立的机会、信息和资源等的提供者,过去的那种通过“国家———单位———个人”的信息、机会、资源等单向提供路径被消解,信息、机会和资源的提供更多是依靠市场而得以提供和交换,展现路径是“国家(社会)———市场———个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个人对国家的依附程度明显弱化,展现出相对自主的主体性品质。因此,不难发现,中国改革开放30 多年历程,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视域考察,实则是国家权力逐步向社会回归的历程,国家与社会渐趋出现亲和性分离,这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非常良好开端。但是按照“上帝的归上帝,撒旦的归撒旦”的理念,我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尚有待进一步改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并没有达到理想的平衡状态,抑或言之,依然处于一种失衡状态之中。观照当今中国现实,主要表征为:一是从国家层面来看,即为国家权威性的不足;二是从社会层面来看,即为社会自主性的匮乏。

因此,在我国国家与社会的亲和性分离状态下,国家权力逐步向社会回归,社会自主性不断得以提高,但是国家权威性的不足和社会自主性的匮乏,依然制约和影响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我国政治参与样态呈现出过渡转折时期中独具的时代特征,主要表征有:一方面是内爆式参与。加拿大学者麦克卢汉在其著作《理解媒介》一书的序言中提出了“内爆”的概念,他认为:“凭借分解切割的、机械的技术,西方世界取得了三千年的爆炸性增长。现在它正在经历内向的爆炸。 ”[2]麦克卢汉向我们传递了一个观点,即在电子信息技术时代,在继机械时代中人的身体空间延伸后,人的神经中纽神经系统得到了延伸,以至于可以拥抱全球, 地球上各个群体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和自身所具备的能力都是基本一致的,人从肢体中得到解放,但却深度陷入自己所从事的各种活动和自身的内心世界之中,而对外界事物反应不灵敏等自恋、麻木情绪恰是这种“内爆”所导致的结果。鲍德里亚借用麦克卢汉的“内爆”概念,认为内爆就是消除所有界域、差域的过程,从某程程度和意义上来讲,社会“内爆”即大众内爆。从政治参与角度来看,大众内爆所导致的结果便是造就成“大多数人的沉默”,因为现代信息技术媒体制造的各种信息、符号、娱乐、广告等渗透人们日常生活世界中的每一个角落,面对不断鼓躁、教唆人们去消费的海量碎片化的各种信息的狂轰滥炸,一方面是大众对各种垃圾广告、信息等充满了疲惫和厌恶,另一方面是人们政治参与积极性消解,文化批判的大众成为文化消费的大众,在消费中麻木,在麻木中沉默,大众被自我内爆为无社会表达的沉默寡言者,人们的政治参与水平明显降低,而只是被动地穿梭于各种各样的民意测验、民意调查、民意反馈等所谓活动之中,出现下信息技术时代下特有的“集体恍惚”,大众内爆为无任何社会表达的沉默寡言者,他们更多是在犬儒式的自嘲自讽中选择麻木,在麻木中沉缅于自我迷恋,政治参与自主性明显不足,是一种内爆式的参与。另一方面是私域式参与。前面已指出,国家权威性的不足是当今一个重要表征。所谓国家权威性,即国家以公平正义形象来达致其所代表的普遍的公共利益的能力,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实施不受某些特殊利益集团的特殊要求所影响或左右。然而,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与政治参与中的大众自我内爆式的参与相对应,在某些领域中有的公民个体、社会组织或特殊利益集团等等出于维护和实现自身特殊利益的需要,将公共权力私人化,公共身份私域化,特殊利益公共化,出现了政治参与私域化的现象。个人或群体的具体好恶、具体利益等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政治参与往往成为社会精英或既得利益者之间展示各自风采的博弈舞台,都力图使公共政策朝着有利于自身个体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进而影响或左右着政策的公共性,把公共意志进行了巧妙转化或涂改,这也隐喻着社会转型时期国家自主性的不足。当然,面对国家与社会的失衡状态,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而是应积极、主动地未雨绸缪,努力克服国家权威性不足和社会自主性匮乏的现象,实现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动态平衡,为政治参与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建构:对话博弈型的政治参与

国家与社会的泾渭分明是国家与社会实现有机互动的逻辑和现实起点。这里探讨的国家与社会有机互动背景下对话互动型的政治参与,是对政治参与发展样态的一种逻辑推理。讨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有机互动, 必须澄明两个前提性问题:一是搭建稳定国家框架,二是培育组织化社会。如果这两个前提性条件缺失,那么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有机互动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假想而已。在现行中国,搭建稳定国家框架,就是引导国家走上法治轨道,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夯实国家宪政民主基础,增强国家权威性和国家认同感,从而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我国在国家基本结构和国家权力结构层面,分别呈现出“国家———社会———市场”和“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三足鼎立”局面。从现行国家基本结构来看,国家本身就是一个有限性结构,而不是像建国后三十年中一样成为一个“利维坦”、“巨无霸”式的无限性结构。历史证明,无限性结构的国家实则无法满足全体社会公众的愿景及诉求,实践中以失败而告终。在当前“国家———社会———市场”的国家基本结构中,搭建稳定国家框架,一是要规避以加强国家建设为愰子而把国家搞成一个全能主义国家。二是要防止某些社会势力的嚣张气焰,而对国家依法治理产生一种抗拒的情绪或心理。三是国家和社会恪守各自界限,防止国家“必要的恶”和社会“无条件的善”,克服国家建构与社会自治的紧张。

实现国家与社会的良性发展,既不可忽视国家力量,也不能不顾社会力量,在当今中国,更需要加快培育组织化的社会。所谓组织化的社会,即社会公众所组成的组织、团体和结社等成为社会力量的主要载体, 而非原子式个人成为社会力量的主要载体。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形成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中的合力作用的论述, 也隐喻着我党对培育组织化社会有了一个更加清晰的认知。事实证明,分散的、单独的个人,往往既无序亦无力影响政府及其公共政策,难以有效保障人们权益,国家与社会的有机互动难以达到理想效果,而以组织、团体和结社等形式参与政治,则更助于国家结构与功能的完善,实现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有机互动。实践证明,社会组织化不仅有利于促进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 也有利于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和畅通公民利益表达渠道,进而增强社会自主性,因为在“没有社会组织的纽带下的个人无以组织力量与国家的权力相抗衡,无法牵制国家权力。 ”[3]因此,社会组织化是促进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有机互动、良性发展的关键。当今培育组织化的社会,提高社会自主性,一是大力规范社会组织的发展,调动公民凭借社会组织进行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无须把社会组织视为不可抗拒的洪水猛兽,在党的领导下,政府的依法管理下,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力量。二是大力厘定国家和社会分别“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界域,实现“国家———社会———市场”之间的良性运转和协同互补,让政府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领跑者”,市场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运动者”、社会组织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监督者”。三是赋予组织化社会更多内涵和责任,在社会治理中,突显社会成员参与治理的自组织化功能,让更多社会组织承担国家和市场的社会服务和治理功能,提高社会自治程度。

因此,随着我国国家权威性和社会自主性的不断增强和提高,我国政治参与样态亦呈现出独具的时代特征,主要表征有:一方面是对话式参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调整,多主体、多意义、碎片化、平面化是日常生活世界中的一个客观写照和真实图景。在这种图景中,交互主体中的任何一方欲把自己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掠夺、臆断他方意志,都为不明智之举,必然会出现观念域与实践域的悖论,交互主体最后在认知上难以达到同一平面,虽然这种强制式的观念预设,看似风轻云淡,实则暗流涌动,且命定为操作实践的尴尬。因此,当今,协商对话式的政治参与就成为一种重要的行为选择,交互主体处于一种相互平等的状态,“文本”为他们共同协商对话的客体,从主客体视域分析,政治参与呈现出“主体(人)→客体(文本)←主体(人)”的结构,是一种彰显主体间性“我—你”的参与结构,进而实现交互主体之间的视阈融合,在视域融合中达成重叠共识,而且这种协商对话是一种基于相互承认、相互包容的精神共享和视域融合的形成。 另一方面是博弈式的参与。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的激烈嬗变、利益群体的多元分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客观镜像。政治参与中的博弈,主要表征为:一是参与主体基于自我内部单向度利益优先考量而展开的博弈。众所周知,单个人的利益也是由多向度的具体利益构成的,主要包括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四个向度,在政治参与中,参与主体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必然会面临着一个利益取舍问题, 而取舍中抉择过程隐喻着在多向度具体利益中展开博弈过程。当然,与不同主体之间展开的博弈不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博弈不存在赢者利益通吃的“零和”博弈现象,它更多是一种在不同向度利益之间展开的行为取舍的选择。二是不同主体之间基于各自利益考量而展的博弈。随着我国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发展,不同主体之间,诸如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民众与政府之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等在政治参与中必然会展开激烈的利益博弈。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尽管不同群体和个体亦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但因为国家掌握着各种社会资源,利益格局主要在条块分割的行政框架中形成,国家意志决定着利益分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发展,今后更多是市场和社会中的利益博弈决定着利益分配,利益格局主要在多元主体的社会框架中形成,中国社会将逐渐进入一个利益分化和利益博弈共生共在的政治参与时代,利益博弈规则化和合法化的政治参与也必将会愈来愈清晰明了。

参考文献:

[1][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董杲良译,商务印书馆,1993:625.

[2][加]麦克卢汉著.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M].何道宽译,商务印书馆,2000:37.

[3]张新光.社会如何制约权力[J].学术论坛,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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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理论与改革》2013年0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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