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中国国家形态转型的边疆之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52 次 更新时间:2012-01-14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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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原  

来源:《文化纵横》2011年12月刊

19世纪中叶以来,中国国家形态经历的不仅仅是治乱循环和国土增削,而是完成了重大的领土属性转型。这一转型和边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世界领先国家的行列里,中国的边疆状态即使不是一枝独秀,也颇显与众不同。

二十世纪西方内陆亚洲研究的开拓者欧文?拉铁摩尔曾把古代中国称为“边疆国家”。他认为古代中国具有鲜明的边疆特征:“或者是建立于边疆或边疆以外的王朝向内运动以实现对中国的控制,或者是建立于中国的王朝向外运动以实现对边疆甚至更远地区的控制”。[1]因此,古代中国的内陆边疆一直是一种“民族政治边疆”,是汉族与非汉族国家或人民之间交往或隔离、控制或抵抗、同化或离异、战争或和平的舞台。在世界历史中近代“边疆国家”最著名的例子是美国。立国之后,美国的发展就没有脱离其不断向西扩展的边疆。1890年,美国最后一块领地俄克拉荷马完成了向州的转化,美国人口调查局因此宣布了美国边疆状态的终结。

在有关国家现代化的讨论中,表达经济发展水平的概念有“发展中国家”和与其相对应的“发达国家”,表达政治发展进程的有“专制国家”和“民主国家”。这些概念被广泛地应用于世界上现有的“民族国家”实体。“民族国家”形态对于欧美国家来说早已是理所当然,甚至被认为是已经过时了。但是这种形态在非西方地区的发生和发展远未得到现代政治学的重视。现有的关于民族构建和国家构建的理论多是依据西方国家的成长经验。而非西方国家的国家形态现代化暨领土属性转型的过程远未成为历史,亟待研究。本文试用“边疆国家”和“整合国家”这对概念来表述中国领土属性的现代化进程,以就教于识者。

边疆在古代中国是个模糊概念

“边疆国家”比较易于理解。“整合国家”是相对而言,大致会具备以下特征:(一)国家疆界基本定型,不存在涉及异向群体的国土或领地问题;(二)全国范围内人员、物资的流通基本流畅,绝少交通、通讯的死角;(三)全国经济、文化生活浑然一体,在不同地区的种种地方特征继续存在的同时,没有“内地”社会与“边疆”社会之间的隔阂,全国各地区经济、文化生活的共性远远大于相互间的差别;(四)全国政治生活万变不离其宗,主要表现在各种基于族群、阶级、性别、年龄、种族、宗教的弱势群体的政治意向和文化价值取向不是对主流社会的分离而是参与,反之,主流社会对此不是排斥而是包容。换言之,无论是在横向的地域意义上还是在纵深的社会意义上,整合国家都堪称合而一。中国显然还不具备这些特征,历史久远的“边疆”仍在今日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时时彰显出来。

古代中华帝国的边疆是模糊、开放和在地域上经常变动的。当中国处在一个稳定强大的中央王朝的统治之下时,其实际控制的领土和间接势力所及便会扩展,中国统治者基于“天下”观念对王朝势力范围的想象,也因此变得广袤无垠。相反,当中央王朝衰落时,来自内陆草原的游牧民族便有机会压缩、渗透、乃至于征服中国王朝的疆域。中国古代政治家们早就意识到了这个现象。十二世纪南宋宰相李纲就有诗曰:“中原夷狄相衰盛,圣哲从来只自强”。[2]沿中国内陆亚洲边疆发生的这种极不稳定的古代国际关系,使得历史上的中国疆域就如一个随季节变化而伸缩不定的湖泊,尽管有时候这种“疆域季节”会持续几个世纪之久。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中国人对国家所具有的领土属性也早有概念。但是在近代以前,中国鲜有对国家领土的形状与大小的执著观念。中国古人常用“山河”来比喻故土,用“金瓯”来传达领土完整这个虽能抽象表达但难以精确界定的观念。与作为文化观和意识形态的“天下”观念不同,这些概念被用于对具体疆域的描述。破碎的“山河”或残缺的“金瓯”往往同纷乱的“天下”同在。在古代,如果把中华帝国的疆域范围限定为一个具体的形状或大小,既有违“天下”观,也有违事实,因为存在于中央王朝与周边邻国之间的边疆是经常移动的。因此,古代东亚的国际政治并没有遗留给我们一幅可以度量的“山河”图景。古代中华帝国只呈现出地缘景观,而不具备地缘形体。

清代,满族统治者以内亚边疆民族的身份入主中原,清王朝构建的庞大帝国不但在观念上打破了夷夏之防,而且在对帝国边疆的治理上也超越了以前历代。尤其是到了18世纪后期,有鉴于来自北方的沙俄帝国的挤压和西方列强从西南、东南方向对中国的觊觎,清政府开始注重对帝国边境的严格管理。但是清帝国毕竟是东亚传统国际关系文化的产物。在19世纪前半叶,中国的一些有识之士如魏源、徐继畲,在描绘中国疆域的时候,仍要面对无可避免的模糊性。魏源在其名著《海国图志》中称中国位于亚洲的东南,南北“径六千里,东西大抵略同”。在《圣武纪》中,魏源更明确地指出,“十七行省及东三省地为中国。自中国而西回部, 而南卫藏,而东朝鲜,而北鄂[俄]罗斯,其民皆土著之人,其国皆城郭之国”;蒙古、回部、西藏、俄罗斯、朝鲜、缅甸、安南等同为中国外藩。徐继畲的中国地域观与魏源有所不同,认为除了俄罗斯、日本、印度以及在遥远西部的一些穆斯林部落以外,整个亚洲尽属中国“幅员”。[3]在这个时期,中国和西方的观察者都很难确定中国的边疆究竟是介于魏源的“中国”与“外藩”之间,还是介于徐继畲的更大的“中国”与亚洲其他地区之间。西方地图的绘制者通常采用的做法是把满洲、蒙古、新疆和西藏包括在“中华帝国”的范围内,同时用一条界线把它们与所谓中国本部分开。因此,海棠叶形的中国地图首先出自西方人之手,表达的是清帝国的统治疆域。[4]

十九世纪既是一个东方仓皇应对西方挑战而饱受挫折的时期,也是一个中华帝国企图适应欧美民族国家的游戏规则而追之不及的一个世纪。在此期间,西方列强和新兴日本用战争加外交的手段对清帝国的主权和政治地缘重新加以界定,清政府在朝鲜、缅甸、越南等朝贡国相继失去原有的上国地位。与此同时,清政府也姗姗来迟地力图对清帝国原先的所谓“虚边”追加有效的控制,用移民、开发、建省等手段拢紧内陆边疆。[5]结果是,当二十世纪来临时,清朝政府与列强签署了十几个涉及领土的条约,这些条约使中国的边疆之谜至少在纸面上有了答案。在晚清的最后十年,中国出版的地图已大致与西方制作的中国地图看齐,描绘出海棠叶形状的中国领土主权范围。[6]在这个图景里,一条国际边界线把中国的内陆边疆地区圈画于中国版图之内。这些中国地图表明,在辛亥革命以前,中国的领土属性已开始具有“民族国家”的某些重要特质。拉铁摩尔所描述的拉锯边疆时代似乎就要结束了。

近代中国领土属性的艰难转型

中国领土属性近代转型的难点在于,中华“民族国家”直接脱胎于清代的多族帝国。孙中山在其革命生涯中一度倡导“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在辛亥革命以后却转而宣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7]这种转变表明了20世纪中国革命中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主义具有强烈的整合意识。然而,20世纪历史表明,中国向现代整合国家的发展是一条荆棘丛生的道路。首先,满清帝国是在各族服膺于朝廷的前提下,以“五族共存”为基础的相对松散的帝国体制。将其整合为以汉族为主导的“五族共和”,改造成消除内部民族壁垒的严密的“民族国家”,不能不引发边疆各族的反弹。其次,以孙中山为奠基人的中国民族主义意识形态,虽然能够超越古老的华夷之辨,追求建立一个多元的“中华民族”,但毕竟是源于和局限于汉族革命的国家、民族观。毫无疑问,孙中山的同代人美国总统威尔逊和俄共领袖列宁提出的带有普世意义的“民族自决”原则,对于中国边疆民族的感召力远远超过三民主义。再次,中国在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整合,发轫于帝国主义时代,中国边疆民族的内向或分离都会受到中国的整个国际环境和环伺于中国周边的列强的政策的影响。

与中国历代王朝“家天下”的传统针锋相对,孙中山倡导“天下为公”,希望走向社会的纵向整合。到1949年为止,孙中山及其继任者们从理念上对清王朝遗留的版图赋予“民族国家”领土的意义,但在实际上并没能完成“把民族的紧窄外皮拉扯到帝国的巨大躯体之上”。[8]“天下为公”在同边疆民族的横向联系上成为一句空话。通过宣称民族统一和用国内立法的方式界定疆域范围,是孙中山等民国领袖在中国历史上的首创。此举在宣布对清代版图继承的同时,确定了中国的“民族国家”形态。然而,国民党对中华“民族国家”的表述没有克服以汉族为尊的偏狭。在中国的王朝历史中,无论中国是统一帝国的禁脔还是分立的多国争斗的舞台,存在于汉族与非汉族政权之间的边疆分野曾随着双方实力的变化而移动。这种情形与包容一切的“天下”观并行不悖。中华民国伊始,中国民族主义的政治话语将历史遗留的民族分野内政化,把满清帝国疆界直接翻译为包含汉、满、蒙、回、藏的中华“国族”的地缘形体。然而在实际上,纵观民国时期,中国政府既不能克服西藏和外蒙古的实际分离,也不能有效地应付外国势力对内蒙古、满洲、新疆等地的图谋和这些地方的民族自治运动。[9]

比之于中国民族主义者,中国共产主义者的政治渊源略有不同。马克思主义主张全世界被压迫的无产者联合起来,民族问题就必然会在这种意识形态下被超民族、超国界的阶级问题所代替。在创始阶段,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国际的一个分支,信奉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观点,倡导蒙古、西藏与新疆等地的边疆人民实行“民族自决”。然而,随着共产党人在长征中对民族地区的深入,以及随后抗战中和国民党的联合,其民族政策出现了极大变化。抗战期间,中共在继续保持自己独特政治话语的同时,已不再质疑国民党对于中华民族的两个基本定义,即中华民族的民族构成必须包括内陆边疆的满、蒙、回、藏等族,中国的领土就是脱胎于前清帝国的海棠叶形的领土范围。[10]

对中国来说,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现代中国地缘形体定型的关键时期。在战争的最后时刻,国民党政府认可了苏联支持下的外蒙独立,从而使中国版图从海棠叶变成了所谓雄鸡状。另一方面,中国的最大收获是在美英等国的外交支持下,光复了甲午战争后日本强占的领土。抗日战争的结束也将国共斗争推向决胜阶段,其结局必然是统一的中央政权在中国的重新确立。无论哪一党胜出,必然要开始经营尚处于游离状态的边疆地区。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也标志着围绕中国边疆的新的一轮斗争的开始。

虽然此时国共两党对于中国的地缘形体和民族构成已达成共识,由于中国内陆边疆地区各自不同的地缘政治位置,国共在内战中孰胜孰败,将会决定不同边疆的政治走向。内蒙古和新疆在地理上靠近苏联和外蒙古,也是中共在危难时期向苏联靠拢的必经之路。抗战期间和战后,在这两个地区先后发生了意识形态左倾、要求与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分离的强大的民族运动。西藏则是背靠英印,前据青、川,顽固保守的政教上层以隔绝西藏与现代世界的外部联系为己任。中共在西藏的影响甚微;国民党政府则通过其在拉萨的驻藏办事处,保持着与西藏上层藕断丝连的关系。战时迁川后,国民党当局更视西藏为后方,积极规划用对英美外交和对拉萨的笼络取消西藏的“特殊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国民党在内战中胜出,将可以继续对西藏实行怀柔拉拢;但在北方,国民党则须面对内蒙、新疆左派分离运动的抗拒和苏联浑水摸鱼的危局。如果共产党胜,则可以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旗帜下整合新疆的“三区革命”和内蒙的“东蒙自治运动”;而拉萨则可能会向新近独立的印度和西方国家求援。

这种情形表明,此时的中国国家形态发展依然面临着在孙中山的“民族整合”和威尔逊-列宁的“民族自决”之间的抉择:中国的执政党或者借国内战争的余威收拾边疆残局,重建中华大一统;或者正视边疆民族的政治诉求,重新规划中华民族的多民族构成。前者体现的是中央政权行使主权的合法性,后者反映的是民权政治体现民意的正当性。二者皆为现代国际政治的主流理念,在中国的复杂情况下却处于矛盾之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中国共产党以创建革命国家的姿态,对内陆边疆民族采取了灵活、务实的政策。

从边疆国家走向整合国家

在重整江山的过程中,产生于内战期间的内蒙古自治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启示:容忍一个边疆民族在某种程度上的特殊化,反而可以促进它与中国内地的同质化。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将民族区域自治作为重大国策写入“共同纲领”。在后来的年月里,中共领袖多次从各种角度说明,为什么在1949年对中国民族关系和中国民族政治体制做出决策时,没有遵循列宁的民族自决原则。中国当时所处的国际环境被作为一个主要原因。[11]这种论点实际上与康、梁改革派主张的清帝国内各族应在西方列强压迫的危局下同舟共济、以及孙中山的国家统合论一脉相承。1949年决策的根源在于晚清开始的中国领土属性转型和辛亥革命开始的中华“民族国家”对清王朝领土遗产的继承,而不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冷战国际政治。从中国共产党自身的经验来说,长征的经历和内蒙古、新疆的分离运动都表明,实行民族自决的后果将会导致清代以来形成的中国政治地缘体系的分崩离析。而区域自治的模式则可以有限地顺应边疆民族的政治诉求,同时满足现代中国主权的两个基本要求:在国际范围内,区域自治表明边疆地区处于中国版图之内;在国内,它规定边疆民族自治政府处于中央政府的管辖之下。[12]

实施民族自决原则的结局无论是分离还是统一,其核心内容是有关民族政治集团之间地位的对等和对弱势民族政治诉求的认可。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质则首先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国家的政治意志,其次才是对地方主体民族的某些特殊利益的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区域自治的效果明显优于晚清和民国时期在边疆“建省”的方针,表现在对边疆分离主义安抚的同时达到促进政治同质化的效果。这种效果在新疆和内蒙古尤为显著,区域自治的实行似乎标志着清代与民国时期省制向这些地区扩张的退潮。而在清代“毋庸代为经理”和民国时期中央政令向未达到的西藏,区域自治则意味着中央权威的推进。在一段时间里,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的特殊状态相当容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的设想是在十个省份实行不同行政层次的区域自治。最终结果是不同级别的民族区域自治在覆盖国土面积近65%的二十个省区得到实行,没有民族区域自治的省份反而成为少数。[13]1956年底,新华社宣称区域自治已在几乎所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起来。随后,当时的国家民委主任乌兰夫在中共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上宣称:“我党已经胜利地解决了国内的民族问题”。[14]

中国政府在1950年代中期所宣称的区域自治在全国范围内的胜利,但边疆民族问题还遗留了尚待解决的三重隐患。首先,清代遗留的内陆边疆民族问题具有历史、文化、地缘方面的特殊性,与在中国内地省份聚居的少数民族大不相同。这个特殊问题并不会因为边疆民族和内地诸民族同被视为“少数民族”而消失。第二,中国的区域自治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所谓胜利表明的是中央对边疆分离倾向的抑制,并没有彻底消除民族冲突的隐患。[15]最后,从一开始就为边疆地区预制了“解放”、“自治”、“社会主义革命”的三部曲,区域自治的实施仅预示着第三步的到来,即以“社会主义”的方式使边疆与内地最后实现同质化。因此,五十年代中期以前的以包容边疆特殊状态为前提的合作,亦即边疆民族接受区域自治的基础,注定要改变。当毛泽东的“继续革命”在中国内地搞得天翻地覆的时候,边疆地区的民族政治关系也随之激化,与全国一起处于整而不合的状态。

众所周知,与西藏的政教统治集团和新疆各族相比,内蒙古民族从20世纪初就直接参与了中国革命的进程。在中国共产党取得全国胜利以前,内蒙古民族是第一个加入到中共革命行列中的边疆民族。内蒙民族在新中国的利益所在,再加上内蒙古区域自治模式对人民共和国体制的贡献,都使得1949年后的内蒙古实际上已不再是政治意义上的“边疆”,而在最大程度上完成了与内地的政治同质化。

可是在文革时期内蒙古边疆民族政治在阶级斗争的名义下再次开盘。文革开始时乌兰夫成为最早被罢免的省级第一把手之一。他的罪名是民族分裂,罪证之一是在60年代重发由毛泽东亲署的中共在1935年给内蒙民族的一封公开信,该文件把内蒙古视为一个“民族”,并称“民族是至尊的,各民族是平等的”。[16]

毛泽东以后,用革命的方式整合边疆民族的时代在中国结束了。“民族问题”得以摆脱“阶级斗争”的幽灵,重新进入中国的政治日程。中国的边疆民族政策一度显示出改革的气象。

以东南“经济特区”为先导的经济改革最终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生了惊人变化。而西南“民族特区”却半途夭折。中国改革伊始,邓小平把“小康”作为中国经济改革的前期目标。同时,他对中国“没有大规模的民族冲突”的状况表示满意。这或许可以被称之为中国边疆的“小治”。[17]这些目标对一个刚从文革灾难中恢复的国家来说是现实的。在中国改革进行了三十多年以后,中国在世界事务中的影响愈益举足轻重,这些目标就显得过时了。在最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发生以前,中国经济以两位数的持续增长率使世界叹为观止。然而,在中国稳步向“发达国家”的目标迈进的同时,距“整合国家”依然遥远。区域自治加经济现代化的二元公式并没有化解边疆地区的民族冲突。中国的有关研究发现,在过去几十年里“政治动乱”、“反革命武装叛乱”和“恐怖活动”在新疆发生的频率与1950年代、1960年代没有差别。近年来在新疆和西藏发生的恶性事件表明,在全球化和信息数字化的时代,发生在边疆的族群冲突会迅即波及全国并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反响。[18]

综上所述,欧文·拉铁摩尔对古代中国是一个“边疆国家”的断语在二十一世纪仍然有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边界以内,古老的边疆民族政治仍以新的形式得以延续。一个共同主题贯穿了清末、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这就是中央政权的整合意图与强调自身特殊性的边疆民族之间的抗衡。迄今为止,民族国家的框架成功地把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圈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一个能将中国内地和民族边疆的自发能动力导向同一方向的共同的伦理心态尚待形成。从内政角度来说,“边疆”与“内地”的差异表明中国社会、民族构成上的断层。从外交角度来说,“边疆”状态是中国在国际关系中的软肋。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年过甲子,中国的边疆状态不但依然存在,而且经常以严重的方式呈现在世人面前。如果相信人类活动是趋同的,历史发展是线性的,那么美国在立国后历经近120年才结束自己边疆状态的例子,或许预示着国龄刚过甲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终会走出自己的边疆状态。但是,如果拉铁摩尔所揭示的“边疆国家”是中国亘古不变的文化基因,那么只有高度的政治智慧才能使中国的永久边疆长治久安。

作者:刘晓原

单位: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冷战国际史研究中心 紫江教授

美国衣阿华州立大学历史系 教授

[1] Owen Lattimore, Inner Asian Frontiers of China (Boston: Beacon Press, 1940), 409.

[2]王启兴,张虹选注:《中国历代爱国主义诗词精品》,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93页。

[3] 魏源:《海国图志》,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21页;魏源:《圣武记》,世界书局1936年版,第63, 72, 123-134, 135-158, 163-191页;徐继畲:《瀛环志略》,上海: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4页。有趣的是尽管两人都称满洲为东三省,满洲建省到二十世纪初期才发生。

[4]这种绘制亚洲地图的方式可参见The London Atlas of Universal Geography (London: J. Arrowsmith, 1832), Colton's Atlas Of The World, Illustrating Physical And Political Geography (New York: J.H. Colton and Co., 1856), Allgemeiner Hand-Atlas der Erde und des Himmels nach den besten astronomischen Bestimmungen, neuesten Entdeckungen und kritischen Untersuchungen entworfen (Weimar: Geographisches Institut in Weimar, 1856), Letts’s Popular Atlas (London: Letts, Son & Co. Limited, 1883), and The Times Atlas (London: Cassell & Co., 1895).

[5] 十九世纪与中国边疆有关的国际条约可参见储德馨等:《中外约章会要》,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6] 《大清帝国全图》,上海:商务印书馆1905年版和《皇朝置省地图》,武昌:雅心地协会1903年版中的两幅新式清帝国全图被收入China in Ancient and Modern Maps (London: Philip Wilson Publishers Limited, 1998), 261, 267。J邹振环:《晚清西方地理学在中国》,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324-330页,认为晚清地图学者邹代钧在1903年出版的《中外舆地全图》对二十世纪早期的中国地图学有极大影响。

[7] 王启兴,张虹前引书,第317页,第312页。顾颉刚,施念海前引书,第203-207页。《临时大总统孙文宣言书1912年1月1日》,张羽新与张双新主编的《民国藏史史料汇编》,北京:学苑出版社2005年版,第1卷,第31页。《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公布》,同上,第1卷,第42页。

[8] Benedict Anderson, Imagined Community (London: Verso,1991),86。

[9]关于中华民国时期的民族边疆问题,可参见Linda Benson, The Ili Rebellion: The Moslem Challenge to Chinese Authority in Xinjiang, 1944-1949 (Armonk: M.E. Sharpe, 1990); Andrew D. W. Forbes, Warlords and Muslims in Chinese Central Asia: A Political History of Republican Sinkiang 1911-1949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 David D. Wang, Under the Soviet Shadow: The Yining Incident (Hong Ko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999); Melvyn C. Goldstein, A History of Modern Tibet, 1913-1951: The Demise of the Lamaist State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 Lin Hsiao-ting, Tibet and Nationalist China’s Frontier: Intrigues and Ethnopolitics, 1928-49 (Vancouver: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Press, 2006); Christopher P. Atwood, Young Mongols and Vigilantes in Inner Mongolia’s Interregnum Decades, 1911-1931 (Leiden: E.J. Brill, 2002); Baabar, Twentieth Century Mongolia (Cambridge: The White Horse Press, 1999); Xiaoyuan Liu, Reins of Liberation: An Entangled History of Mongolian Autonomy, Chinese Territoriality, and Great Power Hegemony, 1911-1950 (Stanford and Washington D.C.: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and Woodrow Wilson Center Press, 2006).

[10]《中央关于反帝斗争中我们工作的错误与缺点的决议,1931年12月2日》,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7卷,第532页。《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瓦窑堡会议),1935年12月25日》,同上,第10卷,第609-617页。刘少奇:《关于过去白区工作给中央的一封信,1937年3月4日》,同上,第11卷,第801-818页。毛泽东:《论新阶段,1938年10月12日至14日》,同上,第11卷,第557-662页。《国民党与民族主义》,1943年9月18日《解放日报》社论,同上,第14卷,第566-576页。毛泽东:《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1939年12月》,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625-632页。董必武:《共产主义与三民主义,1937年6月14日》,同上,第538-541页。周恩来:《论中国的法西斯主义——新专制主义,1943年8月16日》,同上,第723-727页。

[11] 《中共中央关于少数民族“自决权”问题给二野前委的指示,1949年10月5日》,《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卷,第24页。《周恩来在中央民委举办的西藏干部研究班上的报告(节录),1950年4月27日》,西藏自治区党史办公室编:《周恩来与西藏》,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2页。周恩来:《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1957年3月25日》,同前, 第155-164页。周恩来:《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1957年8月4日》,同前,第165-187页。1958年3月10日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讲话的内容转引自罗广武:《新中国民族工作大事概览,1949-1999》,北京:华文出版社2001年版,第295-296页。李维汉:《民族工作中的几个问题,1961年9月》,《李维汉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66-372页。

[12] 1952年8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明确规定“各民族自治区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机关为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并受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见罗广武,前引书,第79-82页。

[13]毛泽东:《关于区域自治问题的批语,1950年9月16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1卷,第518页。晓根:《中国少数民族行政制度》,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74-475页。又见“中国政府网”,检索“国家制度”以内“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的“中国民族自治地方”。

[14]罗广武,前引书,第222-223页。乌兰夫:《党胜利地解决了国内民族问题,1956年9月19日》,《乌兰夫文选》,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上册,第408-418页。

[15]在1945年至1947年间,乌兰夫在将内蒙古自治运动纳入中共轨道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回顾有关经历时,他对东蒙自治运动唯一有正面意义的评论是它使中共得以同一个统一的运动谈判,而不是解决各个分散的政治组织。见刘介愚:《内蒙古自治运动的必由之路》,《内蒙古文史资料》第50 辑:《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前后》,呼和浩特:内蒙古政协文史书店1997年版,第216-235页。

[17] 邓小平:《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1979年6月15日—1990年9月15日》,《西藏工作文献选编》,第298-299页。

[18] 马大正,前引书,第30-136页。厉声,前引书,第330-377页。江泽民:《促进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2001年6月25日》,《西藏工作文献选编》,第547-560页。胡锦涛:《抓住有利时机,推动西藏跨越式发展,2002年3月5日》,同前,第612-6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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