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一个国家不能回避历史错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28 次 更新时间:2011-10-17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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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  

美国参议院全票通过法案,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排华法案等歧视华人法律表达歉意。这被视为迟到的公正。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据说是流行于英国司法界的格言,现在也深为国人所熟知,被人反复引用。每当我们面对显然的非正义不能及时改正,这个格言就会响起。然而,如果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那些为历史不公正而做出的努力,岂非失去了恢复正义的意义?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毕竟是一个句格言,一个形容格式的话语而已,而非一个法理学的结论,一个可被证明的逻辑论题。它可以提醒人们恢复正义不可拖延,但不等于拖延既已发生,那么正义就不可再得,从而改变也失去了意义。

在正义不可拖延的意义上,“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因为那是知其为非而无所努力;在改变不公正的意义上,正义与非正义有明确的界限,迟来的正义仍然是正义。

在美国参议院通过道歉法案后,推动众议院通过道歉法案,推动白宫就历史上的排华行为作出表示,将依次展开。就历史的错误进行道歉,这在很多国家都已发生。这些道歉,有时针对特定的族裔,有时针对外国人民,有时针对本国民众。无论受害者群体在哪里,只要国家或政府的行为带来群体性的伤害,道歉就是一种应有的态度。

道歉不是追究罪行,而是良心上的表示。罪行的追究是有时效的,而且也需要明确的主体,经常是具体的人。历史上所发生的错误实际上难以补偿,罪行也往往无从追究,而作为道德体现的正义恢复、良心醒悟没有时限,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一个民族如果曾经犯下罪错,那么偿还道德与良心上的债务,永远是需要的。

二战后德国向犹太人和以色列反复表示道歉,请求“宽恕德国人的所作所为”,被视为历史反省的典范。而日本在二战期间行为的有限道歉以及不时反复,则使东亚民情陷入反复纠结之中。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慰安妇问题,2007年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表示日本军队不对强迫妇女成为慰安妇负责,不仅激起亚洲相关国家愤怒,而且美国国会也作出回应,要求日本政府正式承认其军队奴役慰安妇,并正式道歉。

在美国,1988年里根总统向二战中被监禁的美国籍日本人正式致歉,1993年国会为一个世纪前推翻夏威夷王国道歉,2007年多个州为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奴隶制道歉,2008年国会众议院为奴隶制以及延伸至20世纪中期的种族隔离道歉。在澳大利亚,2008年陆克文总理对历史上发生在原住民身上的残忍事件道歉。这些远不是国家道歉的全部。

每一次国家和政府道歉后面,都有着公民活动的铺垫,都有着社会认识的进步,都使人看到文明在国家政治层面的繁育。对于政府来说,为眼前的某件具体的事情表示歉意,相比为某个历史罪错道歉,要容易得多。这不仅是因为“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不必揭开历史的伤疤”,而且可能是认为“责任有分期”,现在人不必为历史负责。

我们应当为前辈所犯的罪错负责吗?回答是有争议的。“我从来没有拥有过奴隶”,“杀害犹太人时这个世界还没有我”,“人不能为没有参与其间的行为负责”。这里面有一套严密的逻辑,战后出生的德国人、日本人,以及拒绝为历史不公正行为道歉的任何人,都可以引之为据。而按照现在一种通行的道德主张,人仅能承担其自我选择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人作为道德主体独立而且自由。而另一方面,政府被赋予中立无偏地治理社会的意义,而非考虑社会的良善。从而,美德不具有共同标准而成为个人选择上的偏好,“集体责任”、“历史责任”以及“道德政治”等更加不必存在。

无论作为道德主体还是法律主体,“个体独立而自由”无疑具有巨大的解放意义,并且成为近代以来定义人这个概念的第一义项。然而,人又生活在社会中,生活在历史中。所有人都会同意子女对父母存在责任,而父母并非子女所选择;所有人也会同意国家关照国内公民比国际援助有更大的义务。

历史罪错在很多国家都曾经发生,也许每个国家都有其“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有时是显而易见的,有时是随着历史认知和文明观念的演进而被发现,因此,是否道歉将不仅考验相应国家和政府的道德勇气,也标志其文明水平。

美国参议院就历史上的排华法案作出道歉,不必视为国家道歉的典范,但也不能因其“迟来”而认为没有意义。也许,我们会看到更多的国家道歉行为,人类的文明程度、人类政治的道德尺度,已发展到能够展开国家、政府和民族自我反省的水平。面对众所周知的历史错误,采取回避乃至否认的态度,将越来越显得冥顽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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