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文祸:诛杀知识分子的刑外之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222 次 更新时间:2009-01-1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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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行之 (进入专栏)  

1.谎言与恐惧

前些日子写了《焚书:惩治知识分子的律外之律》和《禁锢:戮害知识分子的法外之法》两文,实际上把想说的话基本上都说了,要不要写第三篇,颇为踯躅,其实还不是无话可说,主要是不想触动明清之际惨烈的诛杀知识分子的文祸史实。

如果把“焚书”、“禁锢”看作精神伤疤,由于日期久远,再次触摸它,能够感觉的也就只有迟钝的疼痛了,这种疼痛在一定意义上是可以耐受的。“文祸”则不然,它刚刚愈合,不,它甚至根本就没有愈合,这时候你去触摸它,你感受的就是直接而尖锐的疼痛了,我担心自己耐受不住,尽管手头有很多资料,却始终像躲避痛点一样躲避着它们,不敢去把它们打开。

然而,既然我许诺将写作《中国知识分子命运三叹》,何以“叹”了两声就不再“叹”了呢?说不过去。只好硬着头皮进去,沐在腥风血雨之中,忍受灵魂被切割的剧痛,去和那些被诛杀的知识分子过一段晦暗日月。我今天要说的,就是从历史中看到的东西。

在述说历史故事之前,先简单说一说眼前的事。

近年帝王题材文艺作品勃兴,荧屏(电影、电视连续剧、“讲坛”之类)上,出版物(学术专著、国家资助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类题材的文学作品,各种形式的历史读物)里,舞台(话剧、京剧、舞剧以及各种地方戏)深处,到处都是山呼万岁之声,无数皇帝在森严巍峨极尽奢华的宫廷里励精图治,为了国家和民族的繁荣富强殚精竭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不知别人感觉怎么样,我的感觉是:这种被官方称之为“思想文化成果”的成果无异于对公众智力的公开羞辱,对民族精神的粗暴蹂躏和践踏,对被鲁迅讥讽为每一册页都写着“吃人”的历史的无耻而猖狂的粉饰,对皇权专制主义卑鄙而阴险的辩护和遮掩。

在所有文化行为都受到国家意识形态机器控制的环境里发生这样的事情,当然有很多缘由,最主要缘由恐怕还是一种现实需要——那种横亘在现实与历史之间的力量无时无刻不在想切断你的正当感觉,为你重新构造一种虚假的伪饰的历史与现实的逻辑框架,这就导致他们总是禁不住想用春秋笔法直接或者间接地鼓动某种历史观,即:官民之间,官为上民为下,国家社稷安危的重担担在皇帝肩上,不是民众,而是皇帝以及皇帝周围形成的那种力量推动着历史发展。

这不是什么文艺观点,这是被国家意识形态精心打造的“政治逻辑”,这种“政治逻辑”经由秦始皇之手锻造而成,从秦帝国逶迤而来,跨越两千多年时空,一路来到我们眼前,它依旧庞大,依旧精神焕发,依旧骄横跋扈,依旧颐指气使,它对我们喝道:“听着!这就是历史!”我们就只能听着,绝不敢乱说乱动。“政治逻辑”很满意,笑吟吟点了点头,拉一把椅子坐下来,监视着我们,进一步嘱咐我们说:“你们可千万别有什么其他想法,既然我代表你们,肯定就能把你们代表好,你们放心就是了。”

于是,一切都被谎言遮蔽了,遮蔽了深邃的历史时空,遮蔽了广漠的现实世界,遮蔽了人类心灵所期望的未来图景……他们把人变成了没有意志的工具,只能遵从强力去建构那座由马克思描绘蓝图的历史主义大厦,就像被坑埋的修建秦始皇陵的工匠那样,人消失了,成为这座宏伟壮丽大厦的一部分。

当这个世界到处都喧嚣着民族主义情绪的时候,当大学生检举老师在课堂上发表“反革命言论”的时候,你就应当意识到,这座大厦的砖石正在被社会机器成批成批地生产出来,意识形态要做的就是把它们铺设到合适的位置,你很可能会被迫成为拿着瓦刀的工人,只需要一些灰浆就可以了,因为砖石都是统一型号,统一规格,绝对好使;你会勤勤恳恳,没有任何怨言,即使每天工作二十五个小时也没有任何知觉……社会改造终于完成,共产主义实现了,人类将排演一场盛大华丽的庆典,欢呼进入一个崭新的伟大纪元。

问题是,“听着”和“绝不敢乱说乱动”并不绝对反映所有人的真实状态,无论表面上看起来多么怯懦而羸弱,总还有一些人的灵魂仍旧质地纯正,勇敢而坚强,他们屹然而立,每时每刻都在以呐喊或沉默的方式坚守着对历史和现实的正当感觉,想方设法不让自己迷失在“政治逻辑”即意识形态的胁迫之中;他们珍视自己的信念,没有任何力量能够让他改变信念,在他看来这关乎生死。正是这种信念引领着人们透过历史的帷幕看到了过去,看到了现在,也看到了未来。这是一种洞见,一种深刻的洞见。有了这可贵的洞见,你再反转过身凝视胁迫你的强大“政治逻辑”,你可能就不那么胆怯了,你直视它的眼睛,你将会惊讶地发现,尽管它表面上精神焕发,踌躇满志,但是它内心极为虚弱,它的目光游移不定,它甚至无法耐受你的直视,它恼羞成怒,再也不笑吟吟的了,变得面目狰狞,开始公开依仗暴力维护其尊严,用暴力强迫你“听着”,强迫你不要乱说乱动……此时你当然有理由蔑视和嘲笑这个色厉内荏的家伙了。

在一定意义上,任何试图以国家意志支配精神生产的力量,都是外强中干的东西,他们内心充满了恐惧,恐惧历史,恐惧民众,恐惧社会历史中真实的逻辑关系,恐惧推动历史发展的内在力量……一句话,恐惧所有已知和未知的存在。有恐惧必定有谎言,有谎言必定有恐惧,恐惧与谎言往往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彼此壮胆,相互支撑,形成一种狼与狈的关系。

为了说明我的见解,我们掀开历史帷幕的一角,看一看我们伟大祖国在并不久远的过去发生的最著名的一桩文祸——“明史案”,了解一下它是怎样让“政治逻辑”感觉不便的。我们会看到,“皇恩浩荡”的国家机器在认为必要的时候,对人能够实施怎样丧心病狂的血腥碾压。

由于这个发生在清朝的诛杀知识分子事件与秦代的“焚书”和汉代“禁锢”事件同样著名,人们已经耳熟能详,我的讲述将尽可能简洁,并且将选取我认为合适的角度,以便于后面的话题展开。

2.风起于青萍之末

先说一个叫朱国桢的人。朱国桢生于明朝嘉靖三十六年(1557),字文宁,号平极,别号虬庵居士,万历十七年(1589)中进士,从此官运亨通,曾至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成为熹宗的重要辅臣。就像很多政客一样,朱国桢晚年也遭到奸党挤压弹劾,不得不托病辞官,回老家浙江省吴兴县南浔镇颐养天年。朱国桢的退休生活过得很充实,竟然编撰刊刻出一部《皇明史概》,包括《皇明大政记》、《皇明大训记》、《皇明大事记》和所谓“开国”、“逊国”时期的诸臣列传,记录了明朝200多年的历史。这位朱老先生还以“朱史氏”之名评点历史和人物,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有司马迁遗风。遗憾的是朱国桢先生没有等到这些书付梓出版就离开了人世,只留下尚需整理的稿本。此时,中国再次改朝换代,随着崇祯皇帝在北京煤山自缢,明王朝灰飞湮灭,清兵入关,清王朝成为了国家正统……“明史案”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发生的,指出这一点至关重要。

俗话说“世无三代富”,朱国桢死后,朱氏家族急遽中落,不屑子孙们治家无方且不学无术,竟然将朱国桢所撰《皇明史概》中的《列朝诸臣传》换了银子。购买《列朝诸臣传》的,是当地富豪庄廷珑。庄氏家族不仅家资丰厚,还人才辈出,有“九龙”之称:庄允城与弟弟庄允坤、庄允埰,庄允城的儿子廷珑、廷钺,庄允埰的儿子廷镳、廷鎏、廷镜、廷铣这两代9人中,庄允城、庄允坤、庄廷珑皆为贡生,其余多为庠生,喜读经史子集,吟诗作画,在宽泛的意义上,这些人都可以被认为是知识分子,在当地煊赫一时。庄廷珑是“九龙”中的佼佼者,从小文采出众,15岁就被从县学选拔为贡生,进了全国最高学府——北京国子监——读书深造。“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正在庄廷珑踌躇满志打算进身仕途之时,19岁时却因病双目失明,只得抱憾离开京城,重归故里。

庄廷珑把朱国桢的书稿买下来,起初只是想让门客给他朗读消遣时光,并没想要用它做什么事情。不知道哪一天,这个看不见眼前世界的人突发奇想:“司马迁有言:‘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我一个废人,如果能给后人留下些文字,也不枉到世上走了一遭。”朱国桢这部尚待整理的书稿,正好可以成庄廷珑著书立说的模本,于是他决定请人修撰并以自己名义刊刻出版。庄廷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父亲庄允城,庄允城似乎没有意识到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更没有估计到这件事隐含着的巨大政治风险,竟然支持了儿子的主张。

江浙一带人杰地灵,钟灵毓秀,人才荟萃,名士辈出,要寻找编修史书的人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庄氏父子列出了18位当地名士,分头发出聘单,诚请他们共同完成“参订”《明史》大业,接到邀请的名士纷至沓来,开始了这一浩大工程。顺治十二年(1655),庄廷珑罹患一场大病,撒手人寰。庄允城老年丧子,极为悲痛,为了实现爱子的遗愿,继续致力于书稿修订工作,几年之后,这部书终于撰写完成,取名为《明史辑略》。为了提高书的分量,就像今天不知名作者出重金请著名作家、评论家为作品写序一样,庄允城约请退休在家的前礼部侍郎李令皙为《明史辑略》写一篇序言。

李令皙自幼聪颖灵慧,文采超群,早在明天启四年(1624)就中了举人,崇祯十三年(1640)又中了进士,任江阴知县。清兵入关,明灭,李令皙得知弘光皇帝朱由崧在南京建立南明小朝廷,便前去投奔,官至礼部主事。但是,在清兵推进下,南明朝廷仅存在1年就宣告溃解,满怀救国图存热情的李令皙只得归乡隐居。李令皙怀着对大明王朝的无限怀恋和对清王朝的无比憎恨,毅然接受为《明史辑略》写序,无奈此时李令皙也已经双目失明,只得把这件事情委托给一个叫陶铸的同乡,请陶铸代为撰写。陶铸不知深浅,一挥而就,写出了漂亮的序言,交给李令皙,李令皙签署上自己的名字交给庄允城。

序言即成,意味着《明史辑略》可以刊刻印制了!庄允城特意将儿子庄廷珑列为本书“总纂”,大约相当于现在的“主要执笔人”,其他18位参编人员都榜上有名,作为“共同作者”。庄廷珑岳父朱佑明乃湖州巨商,腰缠万贯,此时亦慷慨解囊,答应承担大部分刻印费用,庄允城大喜,马上聘请最优秀的刻工汤达甫、印刷工李祥甫在湖州南浔镇北圆通庵开始刻板和印刷工作。顺治庚子十七年(1660)冬,《明史辑略》开工印制,正式“出版”。日渐老迈的庄允城手捧着这部凝聚着庄家人心血的著作倍感欣慰,认为可以告慰爱子庄廷珑的在天之灵了,把书赠送给很多亲朋好友,为了收回成本,他还委托往来于南北的商贩运往各地发卖。

很多震惊历史的大事件都是由看似不起眼小事引发出来的,“明史案”也基本如此。为什么要加“基本”二字?事情性质决定的。清顺治十七年(1660)是什么概念呢?是清王朝建立的第17个年头,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17年的1966年。在这样的时候由个人私刻出版《明史辑略》,等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前后,有一个国民党伪政权工作人员秘密印刷出版《中华民国史略》,里面不仅有孙中山早期革命活动的记载,更有对中国国民党、中华民国政府以及总统蒋介石的史实记录。这样一部作品会遭到怎样的对待,不是多么难于想象的事情——公安部一定会把它作为国字号第一案件来侦办。或许因为那时资讯不像今天这样发达之故,《明史辑略》最初并没有被公安部挂牌督办,我甚至认为公安部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事件还在它的诞生地浙江省湖州市酝酿。

我前面已经交代,庄允城为了增加《明史辑略》的分量,开列了参与编修的18位名士的姓名,就像《三国演义》号称“80万大军”实则只有50万人一样,是为了吓唬人的,实际上真正参与修订的不到18个人,一些人甚至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列到名单上的。如果平常时期,列就列上了,被列上去的人高兴还来不及呢!问题是,现在是新中国,你却印制了一本记述国民党政府历史的书籍,小样儿你不是活腻了?!知识分子都是极聪明的人,怎么能闻不出危险的味道呢?结果就有举人查继佐、贡生范骧、陆圻3位同志一起,向浙江省按察使衙门(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厅)出具呈文,检举庄允城在湖州搞非法出版活动,《明史辑略》有严重政治问题。

或者缺乏政治敏感性,或者因为案件太多无暇顾及,总之我们得到的历史记载是:浙江省公安厅认为“文章之事,不便存案”,没有受理此案,而是把它转给了浙江省教委,教委主任胡尚衡大概也没把它当成大事,顺手批转给了湖州市教委,让过问一下。湖州市教委主任赵君宋是一个老同志,在教委工作很多年了,党性很强,下意识觉得这件事也许不那样简单,就让人花6两银子买了一部《明史辑略》回来,认真研读。这一读不要紧,赵君宋同志为之一振:书里面到处都是蒋介石的名字,“违碍”之处比比皆是!怎么就会“为之一振”呢?莫非赵君宋主任也跟李令皙同志一样“怀着对大明王朝的无限怀恋和对清王朝的无比憎恨”?不是,赵君宋脑子里根本没有这个东西,有的只是卑劣的利益算计——既然此书“违碍”,如果给那个有钱没处花、专干这没名堂蠢事的庄允城稍加暗示,他不就得乖乖拿出钱来消灾了事?于是,赵君宋主任让手下工作人员从《明史辑略》中抄录数十条“违碍”字句,列榜于教委大门旁边的墙上,放风说要把这件事上报省委、省政府。

财大气粗的庄允城不是软柿子,尽管听到风声,却没有像赵君宋同志期望的那样携重金来“消灾了事”,而是把钱花在了另一个人身上,这就是湖州市政府一个叫张武烈的官员。张武烈立马西装革履来到到省教委,缓缓踱进主任办公室,声音平静地向赵君宋同志罗列了一些老天爷也不可能知道的事情,赵君宋主任的脸儿当时就绿了。

“我跟你说这些,”张武烈继续平静地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别的意思。”怎么可能“没有别的意思”呢?赵君宋主任面部扭曲着恐惧、怨恨和乞怜的神情,看着张武烈,连一句问话都说不出。张武烈似乎真“没有别的意思”,说完就告辞,赵君宋两腿发软,但还能够送客。

“哎,”即将走出办公室,张武烈突然回过身子,“听说有一部《明史辑略》?”“啊……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有,有这么一部……”“又不是什么好事,甭宣传了。”“啊?啊!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我就是给你提个建议,怎么处置,是你教委主任的事。”“我知道,我知道。”赵君宋随后就撤掉了教委门前的告示,庄允城心中一块千斤巨石落地。

就像非洲鬣狗闻到腐尸味道一样,一个叫李廷枢的人也闻说了《明史辑略》的事。李廷枢过去是市政府某局副处长,因为贪污扶贫救灾款被判刑3年,刚刚刑满释放,正处于生活无着状态,怎样搞钱成了这个人的头等大事。他和赵君宋主任一样,也认为《明史辑略》是一个“商机”,便托人买了一部,亲自送给曾经给自己很多关照的湖州市长陈永明。李廷枢先介绍背景情况,然后总结道:“所以,你尽管向庄允城狠敲一笔银子,得手后……”

陈永明是一个典型的腐败分子,在有利可图的事情上从来都不竭余力,于是让一个叫周国泰的办事员把庄允城请到办公室。“……事情嘛,就是这么个事情,”陈永明对庄允城说,“我不为难你,你今天就可以回去,你看着办。”庄允城千恩万谢,回家以后连一口热汤都没顾上喝,就到银行往陈永明账户转了数万两银子。陈永明市长看银子到账了,遂下令追回书版,全部劈毁,这就是说,准备把事情给压下去。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就像所有贪恋的人都容易犯贪恋的错误一样,陈永明也犯了这样的错误,他想:“李廷枢哪里就会知道庄允城给我打款的事?我好不容易赚的钱,凭什么就要让他分一份去?”就没有按照先前约定给李廷枢一定份额的好处。李廷枢何等样人?岂能不知道陈永明的算计?这人高就高在没跟陈永明市长翻脸,而是继续保持交往,还经常用金钱哄陈永明高兴,全部目的,就是要拿回送给陈永明的那部《明史辑略》,因为这部书已经绝版,再也没有办法买到了。失去警觉的陈永明还真的把书还给了李廷枢。

李廷枢当天就把《明史辑略》送给了一个叫吴之荣的人。吴之荣祖籍江西抚州,顺治七年(1650)熬成了归安县(今属吴兴)知县。当了人民公仆的吴之荣同志完全忘记了人民公仆的本分,欺诈百姓,勒索富民,简直无恶不作,终于在顺治十年(1653)年被上级监察机关侦办,因贪污受贿罪名锒铛入狱,被判处死刑。吴之荣神通广大,在监狱等待行刑的日子花大把大把的银子使绞刑一拖再拖,一直拖了6年也没有执行。顺治十六年(1659),皇帝大赦天下,吴之荣侥幸出狱,寓居湖州,专干诈骗勒索的勾当,较之当知县的时候愈加心狠手辣、冷酷残忍、阴险歹毒。李廷枢抱着一部《明史辑略》来探访,如此如此,这般这般,起初他没怎么在意,但是翻阅几页过去,这个曾经在官场上混迹多年的歹徒马上凭着政治敏感意识到这是一桩好买卖——解放多年,已经绝对不容许再提蒋介石了,所有历史教科书都把国民党描写成了吃人恶魔,而《明史辑略》却把国民党蒋介石作为历史主线进行描绘,绝对是严重的政治问题。

吴之荣抓住这一点,不仅向庄允城,同时还向资助本书出版的朱佑明公开敲诈,数额之巨,令人咋舌。在此之前,湖州市长陈永明同志都被庄允城用金钱捋顺了,面对一个市井无赖,庄允城当然有理由轻蔑,道:“你这种杂碎我见得多了。”把吴之荣赶了出去,吴之荣在朱佑明那里也遭到严词拒绝,吴之荣很不高兴。小人不高兴往往很麻烦——吴之荣索性于顺治十八年(1661)七月把“逆书”之事告发给了驻防在杭州的浙江省军区司令员柯奎将军。庄允城绝对没想到吴之荣会把事情闹到省军区去,更为严重的是,柯奎是满洲八旗将军,权倾一方,他要是认真起来可不得了,于是很恐惧,赶忙托人馈送柯奎将军丰厚财礼,请求宽宥。我们不能说柯奎将军见利忘义,一开始就想做贪赃枉法的勾当,但是据《范氏记私史事》记载:“之荣认为奇货可居,先唆投将军柯云:‘庄氏巨富可扰……’”的确有一种暧昧在里边,至于这种暧昧发没发生作用,我们不好妄断,所以这话放下。我们看到的是:柯奎将军把告发材料掷还给吴之荣委托的人,说:“吾系武职衙门,不便与闻。”不管这件事。

这下轮到吴之荣发愁了:难道此事就这样休了不成?万般无奈之下,吴之荣亲自来到庄允城家,提出只要庄家稍微馈赠些银两,事情就过去了。庄允城早就被李廷枢、吴之荣之类的东西弄得烦扰不堪,为消灾避祸损失了大量资财,恨不得把吴之荣放到嘴里嚼了,哪里还肯给这个流氓无赖半两银子?又把吴之荣驱赶了出去。吴之荣敲诈庄家不成,再次转向资助刻印《明史辑略》的朱佑明。前面说了,朱佑明为地方一霸,与官府有千丝万缕的勾连,不仅严词拒绝纳贿,还让家族妇女群起而攻之,把吴之荣大大羞辱了一番。

吴之荣意识到,庄、朱两家把省、市领导都用银子封住了,没有别的办法,只得进京上访,直接向刑部(公安部)告发。吴之荣一刻也没有停留,真的往北京去了。吴之荣住在六里桥附近汇集了很多上访人员的村落,连夜撰写材料,摘取《明史辑略》中悖乱之语,着重说明书中“朱史氏”即为朱佑明(实则朱国桢),告发庄允城、朱佑明非法出版反动书刊,严重影响大清国的稳定。吴之荣把材料连同挖改过的《明史辑略》(我们随后再说何处做了挖改)呈递给了刑部,然后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历史也暂时忘记了这个角色。

然而,一出大戏继续上演,舞台也已经不是小小的湖州,更不再是地处一隅的浙江,而是天朝——最终决定人们生死的地方。

4.天朝的愤怒

康熙元年(1662)十一月,北方已经进入初冬时节,万物萧索,所有生物都萎缩着,准备度过漫长的冬季;南方虽然还有绿色,但是在一股股寒潮侵袭下,大地也已经不再葳蕤,有了一种苍茫的颜色。湖州市陷入到莫名的恐惧之中——公安部副部长罗多同志率领数十个全副武装公安人员径直来到湖州,事先没有通知浙江省负责人,到了湖州也没有通知湖州市负责人,如虎狼一般直扑湖州市郊区的南浔镇,把庄允城和朱佑明的宅邸围了个水泄不通。

最近一段时间,庄允城和朱佑明虽然内心忐忑,却绝对没想到天朝会派人来直接介入此案,因此毫无防备,在家里束手就擒。罗多把他们押解到湖州市,湖州市领导方如大梦初醒,赶忙布置接待,此时庄允城和朱佑明已经被打入死牢,等候审讯发落。 

罗多首先寻找《明史辑略》刻版,庄允城招供说刻版已经由湖州市领导陈永明收去。罗多这才打电话找来湖州市现任市长谭希闵,向谭希闵追询。此时,前任市长陈永明已经办理离休手续,谭希闵说他到任仅一个月,不记得陈永明离开时交代过有《明史辑略》刻版一事。罗多副部长传来管库人员质问,库吏正是那个撮成庄允城和陈永明之间交易的周国泰,周国泰怕把陈永明的丑事抖搂出来,把自己牵扯进去,一口咬定陈永明市长已经将《明史辑略》刻版移交给谭希闵。罗多又派人询问陈永明,陈永明害怕暴露受贿一事,也一口咬定离休之前把刻版转交给了接任市长谭希闵。谭希闵口舌无辨,目瞪口呆,被罗多副部长认定有意陷害前任,当即判处绞刑,死在了任上。罗多副部长押解庄允城、朱佑明于当年十一月下旬抵京结案。

庄允城对事情的严重性严重缺乏估计,即使被押解进京了还幻想上疏申辩,以为天朝明察秋毫,谅解他没有什么政治图谋,可以脱罪。这是一种典型的“小民”思维,与天朝的政治逻辑风马牛不相及——天朝从来不会认为个人动机(不管好的动机还是坏的动机)可以给事件造成推力,天朝看重的是推动事件形成和发展的政治动因。那么,天朝从《明史辑略》非法出版问题上看到的政治动因又是什么呢?这个问题深刻而又复杂,我放到后面再说。有一点确定无疑:事件远远不是庄允城那几句解释就可以说明白的,这也就意味着事情铁定要向庄允城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庄允城无法为自己做无罪辩解,这时候他事实上已经成为了砧板上一只等待分解的肉鸡。

庄允城被关入刑部监狱,受尽了折磨。尽管刑部曾让他与检举揭发者吴之荣在堂上对质,但刑讯人员只是让他确认《明史辑略》是否自己所编,接下来就让他在罪状上画押。画押就等于服罪,庄允城深知这一笔画下去的后果,决不从命。庄允城老泪纵横,悔不当初,不胜凄楚。几经酷刑折磨,气息奄奄,不到一个月就怀着一腔怨愤于腊月二十三日庾死狱中。

朱佑明与吴之荣对质时,吴之荣抓住《明史辑略》上的“朱史氏即朱佑明”一条,咬定朱佑明参与修订“逆书”。朱佑明极力否认,即使受鞭笞火烙也在所不惜。一个偶然的机会,朱佑明与同样押解到京审讯的湖州市教委主任赵君宋关押一处,朱佑明请赵君宋为他辩护遮掩,说:“赵主任您是目前唯一看过原书、最早指出逆书有违碍之处的人,对于朝廷来说也算有功,必得释放,如果你老人家救我一家人性命,我情愿把一半家产分给你。”

赵君宋主任见钱眼开,即使死生存亡之际,面对数十万两白花花银子的诱惑也无法保持平静,满口答应。刑部提审时,赵君宋信誓旦旦:“原刊书中‘朱史氏’三字下没有‘即朱佑明’等字,犯人(指赵君宋自己)有书为证。”这是案情的重大逆转,刑部把赵君宋重新押回湖州,按照赵君宋的供述和指点,在湖州教委大楼一间堆放杂物的房间壁橱里找到了那本原刊的《明史辑略》。

赵君宋做了一件蠢事!吴之荣是为了报复庄允城和朱佑明才携书具状上告的,他不想伤害无冤无仇的作序的李令皙以及参订之人,所以在给刑部送呈那部《明史辑略》之前扯去或挖改了印有序言和参订者姓名的册页。虽然庄允城受刑不过招认曾经请李令皙作序,但庄允城已死,李令皙无证无质,尚有活命的余地,而赵君宋献书一出,证据俱在,所有开列在书页上的人就都无法逃脱了。

康熙二年(1663)正月二十日清晨,湖州市突然戒严,所有城门都关闭起来,城中文武官员率数百名八旗子弟兵,分别按照书中有名姓者之各家,无论父子兄弟祖孙及奴仆内外男女全部拿获,仅李令皙一家就绑缚了一百多人,甚至包括前来拜年的亲戚、邻居。庄允城和朱佑明两家被拿获数百人,湖州以外的涉案人员,也在很短时间内被缉拿归案。是时,皇权从顺治帝传递到了康熙帝手里,康熙帝尚年幼,依照顺治帝遗诏,由鳌拜等四大臣辅政,这意味着国家统治机器完好,一丝不减其效率与功能,能够对危及存在的任何存在做出反应。

康熙二年(1663),庄廷珑“明史案”正式结案——就像两千多年以来在这块土地上一再上演的那样,牧者开始杀羊了!以康熙帝名义颁行天下的圣旨严厉而具体:凡参与组织、编写、刻版、印刷装订、买卖“逆书”以及有书不缴者均处以极刑,格杀勿论,各家财产藉没,案犯男性家属,凡年满15岁以上均判绞杀。

五月二十六日,上千名囚犯被圈拢在杭州市弼教坊广场等候结局。囚犯们脸色苍白,浑身哆嗦,涕泗横流;白发苍苍的老妪、怀抱婴儿的少妇、尚未成人的儿童呼天抢地,泪水横飞。国家机器的声音回旋在寂寥的长空:“庄廷钺,凌迟处死!朱佑明,凌迟处死!李令皙,凌迟处死……”在行刑手锋利的刀片下,一片片肌肤被割下,鲜血像小溪一样流淌,淹没了行刑手脚面,在大地上蜿蜒,惨绝人寰的叫声就像人类向这个世界发出的最后的控诉,响彻寰宇;负责砍杀的刽子手将犯人逐个推到行刑台上,大刀翻飞,寒光闪烁,鲜血喷涌,人头就像某种物件一样随地乱滚……国家完全疯狂了,他们向手无寸铁的人民下手了,广场上腥风血雨。所有这一切,无非是因为人民中一部分特别敏感的人(知识分子)行使了思想的权利,无非是这些人说出了自己的思想,他们就不干了,就疯狂了。在整个“明史案”中,被诛杀的人竟达70人之多。

国家机器像野兽一样凶残,内心充斥着一种变态的残忍欲望,主要人犯的鲜血也不能满足它的渴求——庄廷珑、庄允城虽已身死,仍被掘墓剖棺,枭首碎骨,庄廷珑的尸体被悬吊在杭州城北关城墙上示众达3个月之久,后被寸磔,骨架被抛入护城河,其家人无一幸免;朱佑明被凌迟处死以后,妻子徐氏吞金自尽,朱念绍、朱彦绍、朱克绍等3个儿子和侄子朱绎先与朱佑明一道被斩首,不满15岁的幼子发配戍边,家眷流放,家产被抄没;参与修订的18人当中,活着的17人全部被诛杀,死去的那个人被从棺材中挖出尸体肢解成36块,其9岁的儿子也被诛杀;刻字工汤达甫、印刷工李祥甫,虽仅是为养家糊口而招揽生意,也惨遭屠戮。

我再简单交代一下出现在故事中另外一些人的下场:湖州市长谭希闵以隐匿罪被绞杀;自以为首告和献书有功的赵君宋因藏“逆书”而被处斩;湖州市离休市长陈永明自知难逃劈毁书版灭失罪证之罪,在山东自杀身亡,清廷派人将其尸体运到杭州,当众磔尸36块,就连他的弟弟、江宁知县陈永赖也被绞杀。

我们谈论的是知识分子话题,很有必要知道在这场惨绝人寰的“文祸”大屠杀中,还有哪些知识分子命丧黄泉?据我了解,有如下诸人:张寯,博士弟子,藏书甚丰,于经史百家无不得其旨趣,著有《西庐诗草》四卷,曾经参与修订《明史辑略》中明代理学家传记的写作。“明史案”发作之时,张寯已经70多岁,3年前因感慨世事纷争、祸福不定而削发为僧遁入空门,被逮捕时正在灵隐寺诵经,也没有逃脱被诛杀的命运,全家男女老小均锒铛入狱,或者杀掉,或者流徙,家破人亡;蒋麟征,字西宿,其人诗文敏妙,风姿绰约,因为家境困难不得已接受庄氏招聘参与《明史辑略》修订工作,后来觉得苦不堪言,没有最后完成,竟也遭到诛杀;茅元铭,字鼎叔,以明经为学,少有文名,参加《明史辑略》编纂仅数月就辞职不干了,结局与蒋麟征无异,也是全家被抄没,被凌迟处死;湖州名士吴之镛、吴之铭兄弟、进士韦明杰之子韦全祉均被斩首;为《明史辑略》作序的李令皙宁致死也没有供出真正作序的陶铸,被凌迟处死以后,其4个儿子无一幸免,均被斩杀。李令皙最小的儿子刚满16岁,法官悲悯,暗示他减供1岁,逃过劫杀,这个刚烈少年却说:“父亲兄长既已被杀,吾岂能独活?!”慨然赴死。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地痞流氓吴之荣反而成为了国家英雄,不仅得到庄允城与朱佑明一半家产的奖励,还当上了“右佥都御史”,就是说,成为了国家权力大厦上的一块砖石——这不能说吴之荣荣幸,只能说国家权力具有与流氓无赖相同的特性,吴之荣附着在这里严丝合缝,可丁可卯。据此我们可以认为,所有冠冕堂皇的皇上、皇权、宫廷等等组成国家机器的东西,都具有与吴之荣之类卑劣灵魂相同的质地和特性。

让我们稍感熨帖的是,在人间泯灭正义与良知,残忍和凶暴恣意横行的时候,老天爷说话了:一位叫范韩的文人在《范氏记私史事》记载,康熙四年(1665)七月,“吴之荣归自闽中,行至半山,狂风骤起,雷电交加,之荣随成疟疾,寒热夹攻,两日而死,人皆称为天雷击死之。”

5.时间·地点·人物 

故事讲完了。虽然讲述的是一桩惨烈史实,我仍想提请读者注意类似于新闻稿或者小说中的“三要素”:时间,地点,人物,这对我们后面的话题很重要。

先说时间。我没有找到资料确证朱国桢撰写“明史”的具体时间,我推算当是清兵入关之前、明王朝未亡之际。但是“明史案”作为进入历史的著名事件却有较为明确的时间记载,这就是1650年前后庄廷珑从朱国桢后代手里买过书稿组织人修订,到1663年那个血雨腥风的春夏之交以诛杀70人作为结束,据此我们可以简约地认为事件发生在17世纪中叶。

同样时间,一向被我们划分为东西方两个世界的西方世界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我只说与此文内容有关的部分:作为英国革命的一部分,辉格党人于1679年促使国会通过了“人身保护法”,该法规定,如果没有法院发出的拘票,任何人都不能被逮捕;被逮捕的人在受审之前的拘留期间不得超过一定时日,必须及时提交法院审讯。这个法律对于保护人身自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英国革命以后,辉格党人执掌了政权,尊奉法治和法律至上原则,即:政府必须严格接受法律约束,行政权不能无限制扩大,必须得到制约。这是英国“光荣革命”收获的重要思想成果,它也是英国自由主义传统的精神渊源。而“光荣革命”则从法律上为英国政府确立了自由主义的制度基础,为英国直到20世纪一系列独特的妥协和不流血的政治改革奠定了基础。

一个叫约翰·洛克的人通过名为《论宗教宽容》的书信和一本篇幅不大的《政府论》,简洁、深刻地阐述了这种精神,据此得到“17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的名声,他的思想在近代自由主义思想史上占有不可替代的位置。当我们的天朝国家机器嚣叫“凌迟”、“斩首”、“思想改造”,一批又一批知识分子人头落地、鲜血浸染着苦难深沉的大地、被流放到人烟罕至之地自生自灭的时候,让我们听一听洛克当时提出的主张吧!

在洛克看来,即使在自然法范围内人们也有充分的理由“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方式决定他们的行为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人和人之间都是平等的,“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他人的权力。”这就是说,人生来就享有自然赋予的一切权利,不存在任何从属和制约的关系。“自然状态有一种为人人所应遵守的自然法对它起着支配作用;而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洛克:《政府论·下篇》)

然而在自然状态下人们的权利很难不被他人侵犯,于是人们愿意出让一部分权利,授予能够保证他们不被侵犯的人,这样的人组成的机构,用我们今天话说就是政府。洛克强调,“任何人放弃其自然自由并受制于公民社会的种种限制的唯一方法,是同其他人协议联合组成为一个共同体,以谋取他们彼此之间舒适、安全的生活,以便和平地享有他们的财产,保证不受到共同体以外的人的侵犯。”(洛克:《政府论·下篇》)人们决定订立契约,通过契约给社会以建立政府的权力,就是委托政府保障所有公民至少得到自然法赋予的那些权利,所以,政府作为“协议联合体”只能产生于那些让渡了部分权利的社会成员的“同意”。这是洛克思想中最具革命性的观点,它不仅在观念上深刻影响了他所处的时代,更被法国和美国的思想家所弘扬,演变成了具有革命性的社会政治行为。以美国为例:1776年7月4日,美国第一个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独立宣言》明确表述:“人人生而平等;人人享有上帝赋予的某些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证这些权利,人们组成自己的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与此相对应,洛克对专制主义的社会制度深恶痛绝,那种由君主代表人民行使管制权的君主专制政体“是和公民社会不相协调的”。“如果说篡权是行使另一个人有权行使的权力,那么暴政便是行使越权的、任何人没有权利行使的权力。”(洛克:《政府论·下》)专制者所拥有的权力不是人们根据契约让渡出来并赋予政府的权力,它本身就带着非法的、侵犯公民基本的自然权利的罪恶标记。一个以暴力肇始的政府,只能通过支持和纵容个人(皇上、君主)对公民行使暴力来证明自己合法。在这种情况下,被侵犯的人民怎么办呢?洛克强调:人民有权反抗那些失去自然法依托、丧失人民道义支持的专制政府,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以暴力反抗暴力”。轰轰烈烈的资产阶级革命就是在类似的思想条件下发生的。

然而,在我们这片黑沉沉的国土上,这一切不但17世纪没有发生,18世纪没有发生,19世纪也没有发生,20世纪同样没有发生,我们这里不断发生的,仍旧是一个专制政体替代另一个专制政体,所以,我们不断听到“凌迟”“斩首”“思想改造”的嚣叫,不断看到知识分子的头颅滚落,堆积如山,不断看到鲜血汇聚成河流在大地上蜿蜒,不断看到苟且偷生的人心甘情愿把自己变成奴隶,不断看到看客们兴致勃勃观看阿Q被杀,不断看到有人高举着蘸了革命者鲜血的馒头从人群中拥挤出来。

时间凝固了——既然时间凝固了,就不说它了吧!

我们再来说地点。我非杭州人,不知道“杭州弼教坊广场”在哪里?杭州人是否知道?我想他们也不知道。一个连20年前、30年前、40年前的记忆都被抹去的民族,怎么可能记住200多年前一个广场在哪里呢?国家机器在那里不过杀了70个人,杀700个人又如何?比弼教坊更大的广场又如何?所以还是没法说,我们仍旧不说。

最后说人物。读者一定注意到我在叙述故事时着重说明了“明史案”发生的时候,“皇权从顺治帝传递到了康熙帝手里,康熙帝尚年幼,依照顺治帝遗诏,由鳌拜等四大臣辅政。”这就是说,最终做出残酷诛杀知识分子决定的不是康熙皇帝本人,我们也似乎没有办法引用前人的观点,把暴政解释成为代表专制政体的那个人逾越了公民委托而对人民进行奴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脱政府的责任,我们是没有办法的。我们只能说,反动的清王朝作为一个专制主义政体制造了这样一场血腥诛杀,具体到个人,你既可以认为有罪责又可以认为没有罪责。

为什么呢?暴政,简单说来就是专制政体以政府形式对人民施以合法伤害的罪行,这种罪行与皇上年龄长幼无关,甚至于与皇上聪明绝顶还是愚笨呆傻也无关——即使皇上的精血被宫娥吸干,成了枯干的骨架,成了行尸走肉,对于强固的国家机器也无关大局,就像一种有强大自动修复功能的生命体一样,必然会有一种东西来补充和代替枯死的那个部分,它还将继续运转,绝不影响效率,这就是说,暴政仍旧会持续。

暴政是政治文化的恶,在政治文化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之前,它的邪恶本性不会发生丝毫改变,我们甚至还可以说,暴政就是恶本身,永远是恶本身,你无法对其进行善恶分析,在它的邪恶本性面前,任何善恶分析都是幼稚可笑的;这种恶也不能被解析——侩子手就是杀人者,虽然他们因为身体素质或者其他原因在刀法上可能会有某种程度的差异,杀得快些或者慢些,但这并不意味他们当中的哪一个侩子手不是杀人者;暴政的暴戾本性绝不因为其中一些人的道德状态而改变,相反,它在客观上严格规定了所有参与其中的人都必将为恶,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分辨好皇帝还是坏皇帝,清官还是贪官——你有必要从杀人机器上去区分好零件还是坏零件吗?没有必要。所以,即使我们在这里谈论“明史案”中的人物,也没有必要议论年幼的康熙帝和以鳌拜为首的四大臣是还是非,而对于那些因为品评历史而遭到诛杀的知识分子和卑劣小人吴之荣,倒有必要认真说一说。

一个专制政体为了维持运转,除了制度性的暴力手段之外,还有一种软手段:文化。两千多年来,中国文化的主流部分始终肩负着这样一种功能:孜孜不倦地为专制政体进行合法性辩护,在这个过程中,知识分子被巨大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所吸引,既是这种文化的牺牲品,同时又是它的继承者和创造者,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成为丧失独立性、附庸在“皮”上的“毛”。隋唐开始搞的科举制度,并非打通了知识分子实现人生价值的广阔天地,而是开辟出了一条依附皇权专制主义的专用通道,凡是进入这个通道的人必将以牺牲独立为代价,就像窑子里卖身的女人无法再炫耀贞洁一样,凡是进入这个通道的知识分子就再也没有资格说自己是童子之身了——既然你渴望和得意于被皇权专制主义宠幸,你就没有这个资格了。这就是文化的力量。

在这种文化的强大功能之中,我们应当注意到一个细节:它总是频繁地以价值判断的形式鼓励和纵容人们去追随和模仿国家意识形态所鼓励和纵容的人,调动一切淫威,威胁、阻止和灭杀那些试图实现个人价值、从而对“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人。

在“明史案”中,这个细节是怎样被体现出来的呢?我们先说庄允城和朱佑明。这两位同志虽然乃江南名士且为富豪,但是在伟大的天朝面前,不过是草芥小民。自古以来,从来都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现在你竟然就想去“知”了,还私刻了什么“逆书”,搞什么非法出版活动,赞颂前朝往事,对当朝“大不敬”,绝对越线,于是被宰了,所谓“明史案”,简单说就是这么回事。但是这里说的“宰了”不单单是宰了那样简单,它是要通过这种方式告诉人民,议论朝廷,用周星驰的话说,“那是要死人的”,人们自然也就不敢再议论了。说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那是孔老人家假装说谦虚,跟你逗着玩儿呢,对于你来说,实则是:知之不知何以为不知,不知不知何以为知之,完全堵塞,彻底傻掉,这是所有皇权专制主义者都期望和理想的政治局面,因为只有这种局面才真正和谐。清王朝乃至于以后各朝文字狱绵延不绝,旁证的都是这样的道理。

那么,把流氓无赖吴之荣被高抬,让他参加报告团满世界去做先进事迹报告,国家领导人给他披红挂彩,甚至于带病提拔为“右佥都御史”,又是为了什么呢?无非为了向人们彰显皇权专制主义价值观,即:你只要做符合国家利益的事情,做“下级服从和取悦上级”的事情,你就会得到好处,你会活得很滋润,至于你是不是小人、流氓、无赖、歹徒、缺德鬼,都没什么,“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看大节,看主流,该提拔还是得提拔,这就是中国历史总是由皇帝和大大小小的贪官污吏来书写,我们在各自的人生处境中总是被贪污腐败分子以及形形色色道德低下、人格扭曲的人强行“代表”的原因之一。

“一场惨绝人寰的历史大悲剧,难道仅仅触发了你对时间、地点、人物这样一番浅显感慨么?还有没有别的什么东西呢?”

还有。

6.史鉴?鉴史?

我开头说,“最近一些年帝王题材文艺作品勃兴,荧屏(电影、电视连续剧、‘讲坛’之类)上,出版物(学术专著、国家资助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类题材的文学作品,各种形式的历史读物)里,舞台(话剧、京剧、舞剧以及各种地方戏)深处,到处都是山呼万岁之声,无数皇帝在森严巍峨极尽奢华的宫廷里励精图治,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富强殚精竭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当然是一种文化行为,在这种文化行为中,蕴含着哪些深刻的社会学寄意呢?与我们正在谈论的“明史案”文祸有没有内在关联呢?以改编自畅销书的电视连续剧《康熙王朝》为例,剧情简介如下——

清顺治十八年,恶疾天花袭击皇宫,皇帝爱妃命丧黄泉,顺治痛不欲生,立意遁入空门。危急之际,孝庄太后力挽狂澜,下令“改朱批,行蓝批”,并将大病初愈年仅八岁的玄烨推上龙座,成为康熙皇帝。康熙即位后,鳌拜等权臣威迫有加,连孝庄太后也只好含辱。鳌拜“亲政”开始,康熙改归皇权,权臣竟图谋废君改朝,康熙被迫殊死相争,最终智擒鳌拜,肃清政敌。吴三桂等“三藩”拥兵自重,独霸一方,康熙年轻气盛,下旨撤藩,引发三藩之乱。朝廷兵将屡被吴三桂击败,明后裔朱三太子也趁机举起“反清复明”的大旗,太监造反,宫廷大乱。康熙陷入绝望,意欲退位,在孝庄太后的怒斥与激励下,康熙重振精神,起用汉臣周培功,与吴三桂拼死一搏,取得了最后胜利。中国康熙时代,已是国富民强,一片盛事景象。郑成功后裔郑经割台湾岛自立,不肯归降;蒙古葛尔丹也磨刀霍霍,推崇元大都立誓杀回北京。康熙先安抚葛尔丹,暂缓西北局势;然后起用名将施琅一举收复台湾,继而调转枪头率20万大军,在辽阔的草原上进行殊死的决战,全面消灭葛尔丹的余部,完成了中华民族版图的统一。班师凯旋以后,孝庄太后归天,太子与权臣结成同党,意欲提前即位。康熙废除太子,引发夺嫡之争。“千叟宴”上,康熙即宣布“立储”遗旨,却猝死在龙座上,诏书随风飘落玉阶,无人知晓它的神秘。

正写也罢,戏说也罢,我们都没有看到康熙皇帝手里制造的至少13宗文字狱案件,就连惨烈程度并不亚于“明史案”——从时间上来说,“明史案”亦应归为康熙皇帝在位期间的文字狱案件——的被誉为“清初三大文字狱”的“黄培诗案”、“朱方旦私刻秘书案”和“《南山集》案”,也没有提及。

我简略说一说“《南山集》案”。

康熙四十一年(1702),江南名士戴名世(1653-1713)的弟子尤云鹗抄录戴氏古文百余篇刊刻行世,名为《南山集》,一经问世即风行各省。康熙五十年(1711)十月,左都御史赵申乔(一个与吴之荣类似的卑劣小人)以“狂妄不谨”的罪名借《南山集》弹劾戴名世,谓其“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逞一时之私见,为不经之乱道……” 康熙皇帝龙颜大怒,让刑部立案调查,穷追猛打。此时,明清之际的一批知识分子如顾炎武、黄宗羲、冒辟疆等虽已故去,但他们提倡“反清复明”、讲究“夷夏之别”的思想影响仍然存在,而专制主义王朝最无法容忍的就是思想,所以,接连发生所谓文字狱实在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明史案”和“《南山集》案”的出现具有相同的机理,相同的过程,相同的结果。

“《南山集》案”的结果是:戴名世被凌迟处死,戴明世之弟被斩决,其祖、父、子孙、兄弟、伯叔父兄弟之子,以及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十五岁以下子孙、伯叔父兄弟之子,均被处置;戴名世、方孝标的所有著作及书板被清查烧毁,列为禁书;为刻印《南山集》出资的尤云鹗、刻《南山集·孑遗录》的方正玉和为《南山集》作序的方苞等人,均被判处绞刑;《南山集》多采用方孝标《滇黔纪闻》中记载的南明桂王明史事,因此牵连到方氏宗族,也一并治罪,已经去世的方孝标被剖棺戳尸,妻儿等被发配黑龙江,财产系数没收上缴国库……《南山集》案前后牵连三百余人。

如果按照文章逻辑,我们随后就应当对康熙这个残暴的专制主义者进行谴责了,我们有很多武器可以使用,譬如上面引述过的洛克的理论,美国《联邦党人文集》中关于民主、自由的宪政理论,阿伦特反极权主义的理论,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年代发出的历史先声,甚至于改革开放以后部分知识分子的思想成果……然而,文章的逻辑是文章的逻辑,还有比文章的逻辑更为强大的逻辑,这就是我前面说的那种政治逻辑,你要看它允许还是不允许你进行谴责,结果让我大吃一惊:它是不允许对康熙先帝进行谴责的!

在这种政治逻辑中,康熙这个封建帝王在21世纪的中国成了什么呢?竟然成了一个被呵护、被赞赏的所谓“大男人”!电视连续剧《康熙王朝》的主题歌就名为《大男人》——

一生有一种大海的气魄/岁月一页页无情翻过/把乾坤留在我心中的一刻/就已经注定我不甘寂寞/一心要一份生命的广阔/世界一遍遍风雨飘落/把江山扛在我肩头一刻/就已经决定我男儿本色/大男人不好做/再辛苦也不说/躺下自己把忧伤抚摸/大男人不好做/风险中依然执著/儿女情长都藏在心窝/任它一路坎坷/大男人不好做/再辛苦也不说/躺下自己把忧伤抚摸/大男人不好做/风险中依然执著/儿女情长都藏在心窝/任它一路坎坷。

你怎么能够把这样一个“儿女情长”的好皇帝与无数知识分子喷溅的鲜血、滚落的头颅联系在一起呢?你描述过的惨烈文祸,难道是“把江山扛在我肩头一刻,就已经决定我男儿本色”的吾皇做的事情吗?你该不是别有用心,诋毁我们伟大的先祖吧?——假设有一个80后小青年向我提出这样的问题,我还真的无言以对,我无法告诉他说眼前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也无法告诉他说事情正是那种强固的政治逻辑一手导演出来的,我担心他无法听懂。

政治逻辑意犹未尽,在这部电视连续剧中还穿插了另外一个主题曲,名为《向天再借五百年》——

沿着江山起起伏伏温柔的曲线/放马爱的中原爱的北国和江南/面对冰刀雪剑风雨多情的陪伴/珍惜苍天赐给我的金色的华年/做人一地肝胆做人何惧艰险/豪情不变年复一年/做人有苦有甜善恶分开两边/都为梦中的明天/看铁蹄铮铮踏遍万里河山/我站在风口浪尖紧握住日月旋转/愿烟火人间安得太平美满/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我不知道康熙帝这位英明领袖“梦中的明天”是不是今天的样子,但是我却能够精确地计算出康熙皇帝如果像他想望的那样“再活500年”在空间意义所呈现的形态:老人家出生在1654年,如果身体永远健康“再活500年”,那就得到2154年;老人家从1667年亲政,如果舍不得权位“再活500年”,那就得到2167年;老人家1722年驾崩,如果万寿无疆“再活500年”,更是得到2222年……我们这些微不足道的人在皇帝面前当然不值一提,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偷偷想象一下:要是这样的话,我们究竟处在什么样的历史时空之中?

用史书记述的方式,我们应当是在“康熙三百四十一年(公元2008年)”,在这样的时候,你敢保证不再发生“明史案”和“《南山集》案”么?你敢保证一生绝对不会遭受被凌迟处死的厄运么?你敢保证你的家人不被流徙到偏远山区去么?当你回首亲身经历的“反右派斗争”、“文化大革命运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时候,你难道感觉不到康熙帝“沿着江山起起伏伏温柔的曲线,放马爱的中原爱的北国和江南”的情怀,领略不到康熙帝“站在风口浪尖紧握住日月旋转”的气概么?我想你是能够感觉也能够领略的。

我从来不把文化行为仅仅作为单纯的文化行为看待——诸如荧屏(电影、电视连续剧、“讲坛”之类)上、出版物(学术专著、国家资助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类题材的文学作品,各种形式的历史读物)里、舞台(话剧、京剧、舞剧以及各种地方戏)深处,到处都是山呼万岁之声,无数皇帝在森严巍峨极尽奢华的宫廷里励精图治,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富强殚精竭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文化行为往往从最本质意义上体现一个社会系统内在的精神质地。

什么样的精神质地呢?管仲同志早就教导我们说:“明主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贵之、贫之、贱之。”(《管子·任法第四十五》)这种状态一下子就延续了数千年。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谴责皇帝“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鲁迅则进一步指出:中国历史的册页上到处写的都是“吃人”二字……谁吃人?皇帝吃人,专制主义统治集团吃人。

鲁迅这样概括历史:“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于哪一面。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有一个一定的主子,拿他们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们去做牛马,情愿自己寻草吃,只求他决定他们怎样跑。假使真有谁能够替他们决定,定下什么奴隶规则来,自然就‘皇恩浩荡’了。”(鲁迅:《坟·灯下漫笔》,1925年)

在历史的末端,经由国家意识形态管理部门严格审批,多少真正有思想和精神价值的作品不被批准上演和出版,有的甚至于被禁止和取缔,大量为皇帝歌功颂德的长篇电视连续剧如《康熙王朝》者却不断得到纵容和鼓励,甚至不惜动用国家公器为其造势,是不是这种“皇恩浩荡”之结果呢?

7.历史的马车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阑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杜甫:《兵车行》)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历史就这么走过来了,走到了今天。我们当然应当认为历史发展是宏观的,但是在我们这些草芥小民中,历史却往往是微观的,历史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总是体现为宏观意义,它很可能仅仅是一些与历史没有什么关系的小事。

我就来说一件这样的小事:2006年8月,重庆市彭水县教委一位科员用手机传发一首诗词《沁园春·彭水》——

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包。看今日彭水,满眼瘴气,官民冲突,不可开交。城建打人,公安辱尸,竟向百姓放空炮。更哪堪,痛移民难移,徒增苦恼。官场月黑风高,抓人权财权是绝招。叹白云中学,空中楼阁,生源痛失,老师外跑。虎口宾馆,尽落虎口,留得沙坨彩虹桥。俱往矣,当痛思痛,不要骚搞。

据说词中“伟哥滋阴”和“华仔脓包”分别影射彭水县长、县委书记——这在今天是一件极为了得的事情,其危险性要远远大于你在清朝辱骂了一个缺德的知县!果然,8月31日,这位科员就被彭水县公安局传讯过去了;9月1日,科员因诽谤罪被刑事拘留;9月11日,科员又以诽谤罪被正式逮捕,投入监狱。我不知道彭水县委、县政府是自然沿用先祖做法还是出自本能,与“明史案”和“《南山集》案”一样,彭水县公安局顿时像大清王朝的刑部一样呈现出虎狼之态,开始大规模调查接收并转发这条短信的人,彭水县民众个个“谈词色变”,以为也要和参与修订《明史辑略》的人那样被株连,招致杀身之祸,大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好在目前有了网络,人民似乎也不像在康熙大帝时期那样乖顺了,于是向重庆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质疑彭水知县以及公安局违法。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9月27日,事情发生了变化,那位犯了“忤逆大罪”的科员戏剧性地被“强行保释”,结束了30天牢狱生涯,这桩被称之为“彭水诗案”的闹剧就此收场。

事情大吗?不大,然而它所折射的社会学信息却极为丰富,它甚至使我想到了“文祸”话题以外的事情,譬如最近网上流传的一则《一个县委书记一年能捞多少钱》的帖子。

作者显然是知晓内情的人,说一个县委书记可以用如下手法捞取钱财:1、提拔干部受礼:以全县每年提拔干部40人计,每人送礼3万元,可捞取100多万元;2、安排工作受礼:每年都有大中专毕业生需要安排工作,以每人送礼2万元计算,安排50个人,又可以捞取100多万元;3、节假曰受礼:每个局、乡政府只在中秋节和春节就得平均送0.5元,总共50多万元;4、工程回扣:假设每年有3-5个项目,每个项目拿回扣10万元,可捞取40-50万元;5、工作费用:30万元汽车和一个司机,每年需花费50万元;6、生活费用:喝酒吃饭每天以200元计算,一年需7万元。这样计算下来,一个县委书记每年捞取金钱总额为1+2+3+4=300多万元,这位县委书记消耗掉的金钱为1+2+3+4+5+6=500万元左右。

我们现在假设彭水知县未能免俗,也是这样一个对金钱痴迷的人,那么,科员用手机传发《沁园春·彭水》对于他意味着什么也就一目了然了:科员触犯的是“权为钱所用,情为钱所系,利为钱所谋”的知县的生命线,是比挖祖坟还要严重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知县会做出什么反应,难道还需要想象吗?假设知县不是个体而是一个集团,在此类事件面前会做出什么反应,难道还需要想象吗?不用想象,历史已经提供了无数佐证——“焚书”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禁锢”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施行的,“文祸”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兴起的。

如果说“帖子”不足为据,那么,我们引用权威资料。

《远东经济评论》2007年第4期一篇文章提供的数据:截止到2006年3月底,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包括在境外、外国的财产)超过5000万以上的有27310人,超过1亿元的有3220人。超过1亿元者有2932人即超过90%是高干子女,他们拥有大约20450亿元资产,也就是说,3000名高干子弟拥有的资产达2万亿元人民币,平均每人6.7亿元;这些人中,广东1566人,浙江462人,上海225人,北京195人,江苏172人,山东141人,福建92人,辽宁79人。5个最重要领域——金融、外贸、地产、大型工程、证券业85%~90%的核心职位掌握在高干子女的手中。截至2005年底,高干子女亲属仅在海外经营的中国进出口贸易每年就达1千多亿美元,他们拥有6千亿美元以上的财产,在海外定居的高干亲属超过100万,其中高干的配偶和子女就达20多万人。

世界银行2006年报告称,中国0.4% 的人口掌握了70%的财富,美国是5% 的人口掌握60%的财富,中国的财富集中度世界第一,成为世界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中国“新贵家庭”(即拥有百万美元金融资产的)数量仅占中国家庭总量的千分之一,但是却掌控全国41.4%左右的财富。全世界有960万户家庭金融资产超过百万美元,约占全球家庭总数的0.7%,它们控制的金融资产为33.2万亿美元,约占全球家庭金融资产总额的33.9%。比较上面这两个数据,全世界千分之七的富人,在全世界家庭金融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尚低于千分之一中国富人“掌控全国财产”的比例。据此推算,中国的贫富差距,和全世界的贫富差距比较,大概在10倍左右。一位在中国居住了20多年的美国官员,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大约500个特权家庭的问题。这500个特权家庭构成了一个大约5000人组成的核心体系,他们垄断权力、形成利益集团,制造“一旦民主,就会天下大乱”的谎言,把改革变成了饕餮国民财富的盛宴,十几亿中国人民都成了这个利益集团的人质。

有了这些数据,你还不明白为什么《康熙王朝》之类美化皇帝的电视连续剧会在意识形态鼓动下成批出笼,大行其道吗?你难道还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把康熙皇帝称作“大男人”吗?你难道还不明白千百年来为什么中国“文祸”不断吗?

你应当明白了。

2008-12-26,于北京

陈行之注:

本文为“中国知识分子命运三叹”第三篇,第一篇为《焚书:惩治知识分子的律外之律》,第二篇为《禁锢:戮害知识分子的法外之法》,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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