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虽然和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发生了经常的外交关系,但是还没有外国公使驻在北京。1858年(咸丰八年)中国先后同英、法、美、俄四国订立《天津条约》,才商定各国可以在北京设置公使馆,派遣公使来华。1859年6月英国以远东舰队护送英国公使卜鲁斯,法国公使布尔布隆到任,他们想沿白河驶入北京,要求中国撤除白河的防守军备。中国反对他们的武装护送,请他们由北塘陆路进京。由于他们不听制止,武力进驶,中国击沉了英国战舰三艘,射击伤亡四百六十四人。于是发生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之役战后,法国公使布尔布隆(3月25日)、英国公使卜鲁斯(3月26日)、帝俄公使把留捷克(7月8日)于1861年,美国公使蒲安臣(7月20日)于1862年,先后来京。[1]这是外国派驻北京的第一批使节。
这一批外国公使到达北京后,就在东交民巷附近设立了公使馆。东交民巷原名东江米巷,附近一带是当时北京城内的行政区。在那里有十五六个主要行政机构,许多的庙宇、会馆以及市民住宅,满洲举行祭祀的“堂子”也在那里。这些新成立的公使馆之所以集中在东交民巷,一来由于俄国陆路通商时代的招待所“俄罗斯馆”原在那里,二来也由于当时有关招待外宾的许多机构,如礼部、理藩院、会同四译馆、鸿胪寺、四译馆公馆(招待所)等全在附近。[2]
1900年,中国人民为了反抗列国的侵略,展开民族自卫自救的义和团运动,6月20日围攻东交民巷的各国使馆。中国人民和机关先期迁离,使馆人员和教徒都集中在英国使馆[3]同肃王府[4]。这是后来列强在“使馆界”占用中国人民房产的张本,也就是他们在“使馆界”要“自行防守”的借口。
1900年8月14日,帝国主义干涉中国民族自卫的“八国联军”进入北京。焚杀淫掠好几个月之后,于12月22日[5]由十一国向中国提出议和大纲十二款——就是和约的草约,在“赔款”“惩凶”“道歉”“驻兵”“削毁大沽炮台” 种种强横无耻的要求以外,第七款又提出:“诸国分应自主常留兵队分保使馆境界,自行防守,界内不宜扎华人。”[6]这个大纲是英国使馆译成中文送交奕劻和李鸿章阅看,由奕劻等于12月25日寄到西安军机处,12月26日军机大臣荣禄先回一电,说“第七款各国使馆屯扎卫队当议定兵数,不得过多,亦须有约束章程,免致越界滋事”。当时清朝反动政府统治者很怕“有碍回銮”(西太后等回北京),所以注意“越界滋事”,还教奕劻等“竭力磋磨”(磋商),但是第二天12月27日清朝政府就全部正式核准,在给奕劻等的电报里说:“览所奏各条,曷胜感慨,敬念宗庙社稷关系至重,不得不委曲求全。所有十二条大纲应即照允。”[7]清朝政府所以这样迅速地核准草约,固然由于帝国主义者的军队环伺于外,实在也由于统治阶级根本对于条文未加考虑,像张之洞之流在当时还算比较明白的人,也认为“其势不能不允”[8]。这一班人不但没有为人民着想,甚至于也没有为自己办事便利着想,只是恭顺地听自己背后的帝国主义国家驱使。奕劻和李鸿章在1901年1月13日“遵旨画押”,这个草约因为不必另请批准,也不互换,所以也就没有人再去研究。[9]1901年9月7日中国和十一国签订的和约(所谓《辛丑和约》),是完全根据草约议定的,其中第七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用之处,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民人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亦可自行防守,使馆界线于附件之图上标明如后……按照西历一千九百〇一年正月十六日,即中历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后附之条款,中国国家应允诸国分应自主,常留兵队分保使馆。”[10]就是草约第七款的加强加密。从此在帝国主义国家侵略史上添了一个新花样、新名词——“使馆界”。
在“使馆界”交涉过程中,有几件事值得我们回忆。一件是:1901年3月,领衔公使葛络干(西班牙)提出使馆扩充界图,东至崇文门大街以东,南至大城根,西至前门迤东,北至长安街迤北。照他的说法,不但使馆界尽量扩充,而且把周围的马路包括在界内。马路包括在“使馆界”内,中国人就不能通行,那末,北京东城的交通大道就全被隔阻了。后来再三交涉,才改为东至崇文门大街西十丈,西至距前门六十丈,北至长安街,但街南应拆去房屋十五丈,这才让出了通行的街道。他们的理由是“第七款奉旨批准,有自主防守之权,其扩界拆房皆为防守地步”[11]。一件是:使馆界的西界原定距前门六十丈,因此东交民巷“敷文”牌坊以西地区不在使馆界内。刚巧敷文坊以西有一块较大空场,靠近美国兵房,1901年和约签订后,美国要求中国把它辟为花园,准许中外人民游览,那时候中外人民共同游览是做不到的,因此中国没有答复。不久美国人用木栅把它圈起,又不久平为操场,又不久改筑砖墙,其后又在墙内盖楼,最后成了美国兵营的一部分。[12]一件是:东交民巷之北,原有“兵部街”“工部街”,两处道路(在今东长安街之南,早废),也不在使馆界内,1902年英国公使要求中国修筑马路,中国没有答复,于是英国越界代修,修好之后不准中国车马行走,而使馆界也就随之展宽。[13]一件是:“使馆界”划定以后,界内的中国公私房地无条件地拨归各国使馆使用或拆毁,中国人民迁出界外。长安街路北拆去的民房有一千四百多所,共一万六千多间,议定房地价三十五万两,这一笔款按理应由使馆付给,但是他们始终不肯,甚至于无赖地说,如果中国不为代付,他们要在“赔款”内自行从丰定价扣拨。结果还是由中国筹付了。[14]这些故事,清楚地说明帝国主义的蛮横、欺诈的真面目。
在“使馆界”划定以后,帝国主义者在四周筑起高厚的围墙,墙上满布炮位、枪眼,墙内有美、法、德、英、意、日、俄七国设立兵营驻兵,墙外各留空地,作为操场,标着“保卫界内,禁止穿行”的木牌。“使馆界”内自设警察和管理人员。中国的部队和警察不能穿过“使馆界”,中国不能管理界内的行政,不能在界内征收捐税,不能在界内执行任何职权,中国人民不能住居界内,不能在界内有土地所有权。俨然在中国国都之内成立了一个独立国家。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严重的侵犯,也是对中国人民巨大的侮辱。
自从解放以后,情况就大不同了。1949年1月31日北京解放。1950年1月6日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颁发布告,过去某些国家利用不平等条约中所谓驻兵权,在北京市内占据地面建筑的兵营,要一律收回,所有兵营及其他建筑全要征用。1月7日把这个办法通知在东交民巷有兵营的美、法、荷(借用德国兵营)三国,限他们定期腾交。1月14日、16日先后收回东交民巷内法国兵营地产三十三亩六分四厘,荷兰使用的前德国兵营二十六亩,美国兵营三十三亩八分,并征用地面上所有建筑。从此东交民巷才算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祖国的领土,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第七款“使馆界”成了历史上的名词!在东交民巷内有了中国的机关,住了中国的人民,挂了中国的五星红旗,站了中国的人民警察与公安部队。所有过去不平等条约所规定的特权和帝国主义侵略的锁链完全粉碎了!几千年来的强大民族强大国家,经过一百一十年的暂时衰弱,又重新站起来了!我们今天回想过去五十年的历史,所以要提出《辛丑条约》和“使馆界”,其重要意义就在于此。
(原载1951年9月7日《进步日报》)
【注释】
[1]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213《交聘表》,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8835-8836页。
[2]参阅周家楣等修:光绪《顺天府志》卷7,《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68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401-404页;陈宗蕃:《燕都丛考》二编,北京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66-176页。
[3]康格夫人:《中国来信》(Mrs.E.H.Conger:Letters from China)第109页。
[4]《庚子北京事变纪略》,载《义和团》资料第二册,四〇二页。《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本第83辑823-825册,第59-60页。
[5]这个日期系根据“辛丑条约”弁言。康格夫人《中国来信》一九二页,《瓦德西拳乱笔记》(《义和团》资料第三册,六九页《外人眼中的近代中国》丛书,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86页),全说在12月24日提出。
[6]王彦威撰:《西巡大事记》卷4,《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46册,第691-692页,奕勖、李鸿章致西安军机处电,此条款在《西巡大事记》卷四十一月初四条,合西历12月24日,条款后有“望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日,庚子年十月二十九日各国驻京大臣署名”。
[7]王彦威撰:《西巡大事记》卷4,第693页,四十一月初六条,合西历12月26日。
[8]王彦威撰:《西巡大事记》卷4,第694页,张之洞筹议回銮电奏。
[9]王彦威撰:《西巡大事记》卷4,第699页,盛宣怀致枢垣电奏。
[10]《义和团》资料第四册,四九七页至四九八页。(此条可见《西巡大事记》卷9,第839页,奕劻、李鸿章致枢垣电奏。)
[11]王彦威撰:《西巡大事记》卷7,第773页,奕劻、李鸿章致枢垣电奏。
[12]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附补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3页。
[13]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附补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3页。
[14]王彦威撰:《西巡大事记》卷9,第834-935页,奕劻、李鸿章各国使馆所占民房议定给价请饬拨的款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