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泽坤:从公共情绪到共同体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治理机制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64 次 更新时间:2026-10-28 00:05

进入专题: 中华民族共同体   公共情绪   共同体认同   情感治理  

● 田泽坤  

摘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依赖共同历史记忆、文化符号和制度化教育,也有赖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公共情绪的有效治理。情感治理是多元主体在法治规范和权利保障框架内,围绕公共情绪开展感知解释、制度回应、关系调适、文化叙事和意义建构的过程。公共情绪具有情境性、关系性、传播性和可塑性,其向共同体认同的转化主要经历情绪感知与意义解释、制度回应与关系修复、交往实践与文化共情、重复强化与价值内化四个环节。新时代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应健全公共情绪感知回应机制,深化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优化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完善线上线下协同传播、治理成效评估和权利保障机制,推动公共情绪向共同体认同正向转化。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公共情绪;情感治理;共同体认同;民族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并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已有研究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既与共同历史记忆、公共记忆和文化认同密切相关,也与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的共同生活经验相联系。现有成果较多关注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由哪些历史、文化和制度条件支撑,对现实生活中流动、分散且易波动的公共情绪如何经由制度回应、关系修复和意义建构逐步沉淀为稳定认同,仍缺少较完整的过程性分析。

在多民族社会生活中,情感是民族关系得以维系、共同体认同得以生成的重要中介。情感社会学认为,情感虽然呈现为个体的主观体验,但并非孤立生成的心理现象,而是在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文化规范的共同作用下被唤起、解释和塑造。从分析层次看,情绪更多表现为即时、情境和波动的反应,情感则通常在持续关系、价值评价和身份归属中趋于稳定。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共同面对风险、共同参与仪式和共同分享文化资源的过程中,会形成互助、信任、亲近、尊重和自豪等积极情感;社会转型、利益调整、文化差异、信息误读和网络传播也可能诱发疑虑、焦虑、疏离乃至情绪对立。社会认同理论进一步表明,个体会借助群体归属理解自我,并据此形成对群体、他者及社会关系的情感和价值评价。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要回答共同知识和价值如何传播,也要回答公共情绪如何被理解、回应并转化为认知确认、情感归属和责任承诺。

与一般意义上的情感认同不同,情感治理更加关注治理主体对公共情绪进行感知、解释、回应、调适和转化的动态过程。情感治理的研究价值正在于此。情感治理是党政部门、基层组织、学校、文化机构、媒体平台、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在法治规范和权利保障框架内,通过制度回应、关系调适、文化叙事和参与实践,疏导风险情绪、涵育积极情感并建构有利于社会信任和共同体认同的情感秩序。有学者认为,情感治理的价值“在于控制和引导社会治理中产生的情感因素,培育积极社会情感,增加社会团结和凝聚力”。共同体认同是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认知确认、情感归属和责任承诺,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心理和情感维度,但并不等同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全部内容。本文运用规范分析与类型化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梳理公共情绪和情感治理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公共情绪向共同体认同转化的过程机制,并以社区、学校、公共文化空间和数字媒介平台的公开实践为说明性案例。

一、公共情绪:共同体认同生成的情感资源与治理变量

公共情绪是社会成员围绕公共事件、公共议题或群体关系,在共享评价框架和互动传播过程中形成并公开表达的、具有一定共同指向但内部仍可能存在差异的情绪状态。它不是个体情绪的简单相加,也不等同于以观点和判断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舆论,而是在特定社会场域中经由语言表达、符号唤起、关系互动和群体共振形成的社会性情绪。霍克希尔德(Arlie Russell Hochschild)提出“感受规则”概念,指出社会文化会为个体在特定情境中应当产生何种情感,以及这种情感应具有怎样的强度、持续时间和适当性提供规范性标准。个体的情感体验并非完全自发,而会受到自我评价、他人期待和社会制裁的引导与约束。雷迪(William Matthew Reddy)进一步提出“情感体制”概念,认为它“是一套规范性的情感,以及表达和灌输这些情感的官方仪式、实践和情感表达”。这说明公共情绪既受到社会关系和文化规范塑造,也会通过公开表达和互动传播反过来影响群体关系,因而是共同体建设中需要加以理解、回应和涵育的重要变量。

在民族工作领域,公共情绪往往与民族关系、文化认同、利益分配、地方记忆、网络传播和社会期待相互交织。它既可能表现为对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共同发展的自豪、信任及责任,也可能表现为面对文化差异、利益调整和信息不确定性时产生的疑虑、焦虑和疏离。如果说集体记忆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历史基础,那么公共情绪则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的情感温度。各族群众是否在共同生活中感受到尊重、理解、公平和信任,会影响其对交往关系、制度秩序和共同体归属的评价。共同体认同由此不仅包括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与价值的认知确认,也包括对共同体的情感归属以及维护和建设共同体的责任承诺。

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角度看,公共情绪有四重特征。其一,公共情绪有情境性和波动性。公共事件、政策调整和网络议题会在特定时空激活情绪,情绪的强度和指向又会随事实认知、互动关系和处置过程发生变化。其二,公共情绪有关系性。民族关系由制度规范和政策安排维系,也由日常交往中的信任、尊重、互助和理解维系。各族群众在居住、就业、学习、市场交易和社区生活中的互动体验,会不断积累为对彼此关系和共同生活的情感判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互嵌式社会结构意味着空间上的共同居住和社会资源上的相互嵌入,也意味着在持续交往中形成相互熟悉、信任和依赖。其三,公共情绪有传播性。在数字社会条件下,个体情绪可借助短视频、社交平台和网络评论快速聚合,局部事件也可能被重构为公共议题。网络情感具有聚合与极化的可能,情绪在网络空间中并非简单表达,而是在互动传播中可能被不断强化。其四,公共情绪有可塑性和沉淀性。即时情绪可以在制度回应、关系互动和文化叙事中改变方向,并在重复实践中逐步沉淀为较稳定的信任、亲近、归属或疏离。公共情绪的可塑性为情感治理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其沉淀性则表明一次性动员不足以形成稳定的认同。

为分析不同情绪的治理意义,可将民族交往中的公共情绪区分为凝聚型情绪、张力型情绪和风险型情绪三种理想类型。凝聚型情绪主要表现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豪感、归属感和责任感,以及各族群众在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亲近、互助和信任,是共同体认同的重要情感资源。张力型情绪表现为面对生活习俗、语言文化、行为方式和发展差异时产生的陌生、疑虑、敏感和身份焦虑。此类情绪并不必然导致冲突,但在缺乏平等交往、信息沟通和制度调适时,可能强化心理边界。风险型情绪则表现为由利益纠纷、误读误传、污名化表达和群体极化引发的愤怒、敌意、排斥及疏离。三类情绪不是彼此封闭的固定状态,张力型情绪可能在公平回应和积极接触中转化为理解与信任,也可能在制度失灵和信息极化中演化为风险型情绪。情感治理的任务不是抹平差异或简单压制负面表达,而是在尊重多样性的基础上准确识别情绪来源,解决现实问题,修复社会关系并培育共同情感。

二、情感治理:公共情绪向共同体认同转化的过程机制

情感治理之所以能够服务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不在于对情绪进行简单动员或单向塑造,而在于将公共情绪纳入事实解释、制度回应、关系互动和意义建构的连续过程,使即时、波动的情绪反应逐步转化为较稳定且有明确价值指向的共同体认同。其基本链条包括情绪感知与意义解释、制度回应与关系修复、交往实践与文化共情、重复强化与价值内化四个环节。四者既具有逻辑上的递进关系,又会在现实治理中相互交叠与反馈:准确感知为有效回应提供依据,公平回应为积极交往创造条件,共同实践为价值内化提供经验基础,而认同状况会反过来影响新的公共情绪。

第一,情绪感知与意义解释是情感治理的前提。民族工作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常表现为具体事件、舆论争议或利益诉求,深层往往包含情感诉求和心理期待。有效治理不能只看到事件本身,更要识别事件背后的情绪结构:哪些情绪来自现实困难,哪些情绪来自信息误解,哪些情绪来自身份焦虑,哪些情绪来自历史记忆和文化差异。许多看似个体的感受,其实既与全球化背景下日益强化的相互依赖和交互影响有关,也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发展所致。在数字社会条件下,公共情绪不仅会在转发、评论、标签化叙事和群体互动中聚合放大,还会因不同群体对同一事件的差异化归因而发生分化。因此,情绪感知不能停留在热度监测或正负分类层面,还应综合考察情绪对象、产生原因、参与群体、表达方式和传播路径,区分现实困难、程序感受、文化误解及身份焦虑。感知之后还须进行意义解释,将情绪表达放回具体社会关系和制度情境中理解,避免以民族、地域或群体标签替代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只有准确把握情绪从何而来、为何扩散以及不同群体如何解释事件,治理措施才不会停留于事件表面。

第二,制度回应与关系修复是情感治理的基础。情感不是脱离制度的纯粹心理现象,群众对共同体的情感归属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公平、尊重、可预期的制度体验。民族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基层矛盾调解和公共参与机制,既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制度安排,也是塑造情感评价的重要载体。程序正义理论表明,人们是否愿意接受制度权威,不仅取决于结果是否有利,也取决于程序运作的过程体验。由此,制度回应需要形成“诉求表达—事实核查—程序说明—协商处理—结果反馈”的完整链条。现实困难得到解决、处置过程公开透明、不同群体获得平等尊重,会增强程序公平感和制度信任,并为受损关系的修复创造条件;反之,如果回应迟缓、程序不透明,或者仅安抚情绪而不处理问题,不满和疏离就可能进一步累积。制度回应的情感效应并非制度措施的附带结果,而是共同体认同获得现实可信度的重要来源。

第三,交往实践与文化共情是情感治理的关键。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是排斥差异的同质化共同体,而是在多元一体格局中形成的命运共同体。费孝通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揭示了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既保持多元文化特征,又不断走向整体凝聚的历史逻辑。差异能够在何种条件下转化为理解和亲近,取决于交往的结构和质量。群际接触理论指出,平等地位、共同目标、群体合作和制度支持,是接触减少偏见并改善群体关系的重要条件。集体仪式相关研究表明,共享注意、共同行为和共享意义能够促进群体情绪感染,并通过群体认同强化成员之间的情感联结。因此,共同节庆、合作学习、志愿服务、历史纪念、红色文化教育、非遗展示和社区公共文化活动,只有建立在平等参与、共同任务和真实互动的基础上,才能超越短期联谊和符号展示。文化共情不是要求各族群众形成完全相同的情感表达,而是通过共同讲述、相互理解及合作实践,使不同经验能够进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义结构,在尊重差异中形成对共同历史、共同文化、共同未来的理解与共鸣。

第四,重复强化与价值内化是情感治理的结果。公共情绪经过制度回应、关系修复和文化共情之后,并不会自动转化为稳定认同,还需要在持续教育、日常交往和共同实践中反复确认。价值内化是外在价值规范与个体生活经验相连接,逐步转化为内在信念、身份归属和行动自觉的过程。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言,认同的形成至少包含三个相互联系的层面:在认知层面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的历史逻辑,在情感层面形成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亲近感、自豪感和归属感,在行动层面愿意参与共同事务并承担共同责任。一次活动产生的情绪触动只有得到后续叙事解释、制度体验和重复实践的支持,才可能沉淀为稳定的身份认同,因此情感治理的目标就是使群众在长期共同生活中持续确认“共同体与我有关”“他者与我相连”“共同责任需要共同承担”。

三、治理场域:情感治理嵌入民族工作的现实空间

情感治理不是悬浮在理论层面的抽象机制,而是嵌入具体治理场域中的实践过程。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在论述“场域”时强调,依据场域概念进行思考,首先意味着从关系的角度进行思考;所谓场域,是各种位置之间客观关系所构成的网络或构型,而这些位置又由其在不同类型资本或权力分配结构中的处境所规定。因此,场域并不是单纯由地域边界划定的空间,而是由行动者所处位置、资本占有状况及其相互关系共同生成的社会关系空间。从这一意义上看,情感治理进入社区、学校、公共文化空间和数字媒介平台,不只是更换活动地点,也意味着面对不同的主体结构、资源分布、互动规则和情绪表达方式。只有将机制置于具体关系网络中,才能解释同一种治理措施为何在不同场域产生不同效果。情感治理的作用机制回答公共情绪经过哪些中间环节转化为共同体认同,治理场域则说明这些机制在何种关系结构、互动方式和实践载体中得以运行。

互嵌式社区是情感治理的日常交往场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只在宏大叙事中形成,也需要在共同生活中被不断确认。社区是各族群众居住、交往、互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空间,其公共情绪通常与生活诉求、邻里关系、服务体验和社区归属相联系。互嵌式社区的意义,不仅在于推动各族群众空间上共同居住,更在于通过社区生活中的日常交往、公共服务和基层协商形成相互熟悉、相互信任和相互依赖的紧密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种交融不仅发生在宏大的历史进程中,也发生在社区生活的细微互动里。例如,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花园社区是汉族、回族、满族等多民族共同生活的互嵌式社区,社区通过网格走访、居民微信群、“红色议事厅”和联席会议等渠道了解居民诉求,组织社区党组织、居民代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主体协商治理事项,并依托社区食堂、日间照料、医疗康养、就业帮扶等服务回应各族群众的现实需要。与此同时,社区常态化开展“邻里节”“千家宴”、传统节日庆祝和邻里互助活动,组建多支志愿服务队伍,使各族群众在共同参与、相互帮助和解决日常问题的过程中,由空间共居逐步走向关系相连。由此,社区将情绪感知嵌入群众联系和协商议事,将制度回应落实为公共服务和问题解决,并借助共同文化活动和志愿实践增进情感亲近。需要注意的是,社区归属并不会自动上升为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还需要将公平、互助和共同负责的日常经验,与中华民族共同历史、共同文化和共同未来相连接,才能使地方生活经验获得更高层级的共同体意义。

学校教育是情感治理的教育社会化场域。青少年时期是价值观念、身份意识和情感归属形成的重要阶段。教育不仅传递知识,也通过课程内容、师生关系、同伴交往和集体生活塑造情感结构。例如,近年来辽宁将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与学校教育、红色研学、跨地区结对及社会实践相结合。辽宁与新疆还通过研学冬令营等形式,推动两地青少年在参观学习和日常相处中深化交往。营口等地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融入专题课程、团课队课和校园活动。由此,学校能够在师生交往和同伴互动中识别学生的情绪和关系状态,并借助合作学习、集体生活和社会实践,推动知识认知逐步转化为情感共鸣、群体归属和价值认同。与此同时,短期研学和集中活动还应与日常课程、班级生活和持续交往衔接,避免认同教育停留在活动现场的即时感动。

公共文化空间是情感治理的文化记忆场域。博物馆、纪念馆、文化广场、节庆活动、红色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能够通过历史叙事、象征符号和空间体验组织共同体情感。诺拉(Pierre Nora)提出“记忆之场”概念,强调它可以是具体空间,也可以是仪式、纪念活动、符号、文本等能够凝聚和唤起集体记忆的对象。只有当这些场所或符号被人们持续赋予意义、不断重访、阐释和使用时,它们才真正成为承载共同记忆的“记忆之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而言,公共文化空间不仅是文化展示空间,也是共同记忆被讲述、讨论和再解释的意义生产空间。它们通过文物、图像、故事、仪式和沉浸式体验,把共同历史和共同价值转化为可感知的情感资源。例如,蒙藏学校旧址暨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以革命文物、历史叙事和互动展陈等形式呈现各民族共同参与中国革命和国家建设的历程,为共同记忆进入现实体验提供了具体空间。公共文化空间的功能重心不在于直接处理现实诉求,而在于借助历史叙事、象征符号和沉浸体验唤起共同情感,并将分散的个体经验纳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义结构。

数字媒介平台是情感治理的情绪传播场域。网络空间已成为公共情绪生成、扩散、分化和交锋的重要场所。在民族工作领域,民族团结故事、边疆发展成就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践可以通过新媒体获得更广泛的传播。例如,“道中华”是国家民委重点打造的融媒体民族传播品牌,平台通过专家访谈、文物故事、历史人物、边疆行走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活叙事,将宏观理论转化为具体可感的文化内容,并借助多平台转发、评论互动和社会参与扩大传播范围。在这一场域中,网络反馈有助于识别受众情绪和认知疑问,人物与生活叙事则通过共情传播,把文化理解逐步转化为共同体情感和价值认同。但需要注意的是,信息失真、标签化叙事、算法聚合与情绪极化也可能强化群体边界。数字媒介情感治理因此不能等同于单向度正面传播,而应同时包含受众情绪感知、事实核查与及时回应、共情内容生产、平台责任落实及风险表达疏导。

由此可见,情感治理机制只有嵌入具体场域,才能获得相应的关系基础、实践载体和表达形式。互嵌式社区以现实问题解决和持续交往为基础,学校教育通过教育社会化连接知识、经验与身份,公共文化空间借助共同记忆和象征叙事组织意义,数字媒介平台则影响情绪的传播节奏、解释框架和社会可见度。四类场域彼此并不孤立:社区经验可以进入学校课程和媒体叙事,公共文化资源可以为社区活动和青少年实践提供内容,数字平台也会反过来影响线下关系。构建情感治理网络的关键,是使各场域在目标、内容和反馈机制上相互衔接,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理论话语转化为日常经验,从价值要求转化为情感归属和责任实践。

四、实践路径:构建面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情感治理体系

第一,健全公共情绪感知、研判与制度回应机制,在公平治理中夯实共同体认同。民族事务治理中的情绪往往与现实问题相伴而生,应完善基层走访、居民议事、矛盾调处、公共服务评价和网络信息反馈等渠道,了解各族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文化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的真实感受。情绪感知不能只统计情绪热度,还应区分情绪对象、事实依据、利益诉求和传播路径,分析不同群体的认知和归因差异。对公共事件既要核实事实,也要说明政策依据、处置程序和反馈渠道,使群众能够表达诉求、理解规则并参与协商。情绪回应不能停留在安抚层面,还应推动实际问题解决与制度过程改进。只有当表达机会、平等对待、程序透明和结果反馈成为稳定的治理体验,制度信任才可能进一步转化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情感认同。

第二,深化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形成持续交往和关系修复机制。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需要落实到居住、就业、教育和公共服务等具体生活空间,通过共同议事、邻里互助、志愿服务、合作学习和文体活动形成持续互动。应重视交往的结构和质量,使不同群体在平等地位、共同目标、合作任务和制度支持下解决共同的问题,而不是停留于短期联谊和符号展示。基层社区、学校和社会组织可以围绕居民和学生的共同关切设置协商与合作项目,在解决停车、环境、养老、托育、学习及社区安全等日常问题的过程中增强相互依赖和共同责任。对已经发生的误解和冲突,还应建立事实澄清、平等对话、协商调解和后续跟踪机制,使关系修复成为持续过程,推动民族团结由活动中的情绪共鸣转化为生活中的稳定关系。

第三,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完善共同叙事和公共参与机制。中华文化是各民族优秀文化的集大成者,共同体叙事既要突出中华文化的整体性,也要充分呈现各民族在中华文化形成发展中的共同贡献。博物馆、纪念馆、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活动可以围绕共同人物、共同事件、共同技艺和共同生活组织叙事,使各族群众在具体历史联系中理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升国旗仪式、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红色研学、志愿服务和重大节庆活动,应把历史讲述、现场体验、讨论反思与实际行动结合起来,减少形式化和表演化倾向;还应通过共同讲述、共同创作、共同展演和共同保护文化遗产,使公共文化由单向展示转变为共同参与的意义生产,并推动学校、社区和公共文化机构形成协同,使一次性活动转化为连续的教育和实践过程。

第四,完善线上线下协同的数字情感治理机制,在共情传播和公开回应中防范情绪极化。新媒体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重视主流价值引导,也要提升事实核查、内容表达和公共回应能力。应善于运用短视频、纪录片、互动平台和数字展陈,讲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真实故事,以具体人物、生活细节和共同经历增强传播的可信度和感染力。对涉及民族团结的网络事件,应及时澄清事实、回应疑问、纠正偏见,避免片面信息和极端表达推动情绪极化,把网络发现的问题及时转入线下协商和公共服务过程。数字治理还应尊重群众正当表达,遵循合法、必要和适度原则,重视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防止将情感治理异化为情绪监控或对特定群体的标签化管理。

第五,建立多元主体协同、效果评估与权利保障机制,提高情感治理的制度化水平。情感治理涉及党政部门、基层组织、学校、文化机构、新闻媒体、平台企业、社会组织及公众,应明确不同主体在情绪感知、事实核查、制度回应、关系修复、文化生产和风险处置中的职责,形成信息共享、问题转介和协同反馈机制。治理成效不能只以活动次数、阅读量和转发量衡量,还应关注群众的程序公平感和制度信任、不同群体之间的社会距离、跨群体交往意愿、共同历史与共同价值认知、共同体归属感,以及参与公共事务和承担共同责任的意愿。同时,应建立意见表达、异议反馈和纠偏机制,防止以维护积极情绪为由压制正当诉求。情感治理的正当性最终来源于现实问题的公平解决、群众主体地位的尊重以及公开透明的制度过程。

五、结 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理论认同、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的建构过程,也是共同生活经验不断得到解释、整合并沉淀为情感归属和责任承诺的过程。公共情绪产生于各族群众对现实事件、社会关系和制度环境的切身感受,是观察共同体关系状态的重要窗口,也是共同体认同形成和变化的情感材料。情感治理通过情绪感知与意义解释、制度回应与关系修复、交往实践与文化共情、重复强化与价值内化,使短暂而分散的情绪体验逐步沉淀为对制度的信任、对他者的亲近以及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稳定归属。

从公共情绪到共同体认同,制度、交往和文化不是彼此分离的路径。制度回应为共同体认同提供公平可信的现实基础,日常交往使抽象群体在具体关系中建立理解与信任,公共文化和共同实践则把现实经验连接到共同历史、共同价值和共同未来。情感治理既不以制造一时性的情绪热度为目标,也不以消除差异为前提,更不能以积极情绪之名压制正当诉求,而应在尊重多样性、保障公平性和增强共同性的基础上培育积极健康的共同体情感秩序。公共情绪向共同体认同的转化不是单向、线性和不可逆的过程,制度失灵、关系受损和信息极化都可能使已经形成的信任和认同重新弱化。只有当制度有温度、交往有信任、文化有共鸣、传播有回应,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真正成为各族群众内心深处的身份认同和行动自觉。

本文的分析主要从理论层面提出公共情绪向共同体认同转化的过程机制,并以不同场域的公开实践进行说明。受限于系统访谈、问卷调查和长期跟踪资料的缺乏,尚不能直接判断不同机制的实际效应及其强弱;不同地区、年龄群体和媒介环境中的公共情绪结构,也可能受到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既有群际关系和媒介生态等因素影响。未来的研究可以围绕制度公平感、交往质量、文化共情和共同体认同构建测量指标,通过比较案例、问卷调查、实验研究、网络文本分析和长期跟踪检验不同机制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识别情感治理的适用范围及伦理边界。

文章来源:《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2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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