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华:中国共产党长征途中对少数民族的认识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觉”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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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中国共产党   长征   中华民族共同体   少数民族  

● 郑大华 (进入专栏)  

 

摘要: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对少数民族真正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是在长征途中。红军长征所经过的地区很多都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区或杂居区,居住着瑶、壮、侗、布依、土家、白、纳西、彝、藏、羌、回、裕固、蒙古等十几个少数民族,而中国共产党又特别重视对当地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少数民族的工作。对少数民族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觉”转型:首先体现在对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念的最终形成或确立的影响上,而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念的最终形成或确立,又为中华民族完成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其次体现在对七七事变后中国共产党将动员少数民族参加“全民族抗战”并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的影响上,也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动员和领导下,中国实现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真正的“全民族抗战”,而中华民族共同体就是在“全民族抗战”中完成了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型。

关键词:长征 中国共产党 少数民族 中华民族的自觉转型

 

一、问题的提出

今年(2026年)是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毛泽东在总结长征的意义时指出:“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正是长征,在红军经过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的革命宣传和播下的革命种子,对少数民族地区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这些影响关乎少数民族自身的解放,关乎各民族的团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和中华民族的解放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长征也使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有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而这些了解又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觉转型。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学术界对“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的研究较多,但很少有成果涉及到长征途中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更没有成果涉及此种了解又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觉转型问题。有鉴于此,本文不揣冒昧,拟对这一问题作一研究。

二、长征前中国共产党还缺乏对少数民族的全面认识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以及整个大革命时期,因成立不久,还是幼年,再加上成立后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国共第一次合作以及发动和领导工人运动、农民运动上,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没有多少研究和认识,当时提到的少数民族只有“五族共和”的蒙、回、藏,也没有就少数民族的有关问题制定和通过专项决议。中国共产党制定和通过的第一个少数民族有关问题的决议案,是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莫斯科近郊召开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案》:“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大会认为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问题(北部之蒙古、回族、满洲之高丽人,福建之台湾人,以及南部苗、黎等原始民族,新疆和西藏)对于革命有重大意义,特委托中央委员会于第七次大会之前,准备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材料,以便第七次大会列入议事日程并加入党纲。”《决议案》的文字虽然不多,也没有提出什么具体的重大举措,但它在中国共产党认识中国少数民族、领导少数民族进行革命斗争的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决议案》第一次提出了“中国境内少数民族”这一概念。而在此前,中国共产党在有关文件中把东三省在内的中国内地各省称为“本部”,“蒙古、西藏、新疆”称为“疆部”。所谓“本部”和“疆部”,实际上是传统的“中国”和“藩属”的一种变通用法。因为传统的疆域观念认为,汉人居住的中原地区是“中国”,而少数民族居住的边疆地区是“藩属”。清政府就设有“理藩院”,负责处理蒙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的事务。称汉族人居住的地方为“中国”的变通“本部”,称蒙、藏、回等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为“藩属”的变通“疆部”,所体现出的也是一种传统的疆域观念。受了这种传统的疆域观念的影响,《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依据历史上汉人对少数民族的称呼,称居住在“蒙古、西藏、新疆”这些“疆部”的民族为“异种民族”,亦即与汉人不是同一种族的民族。“中国境内”指的则是中国领土之内,所体现的是国家的主权意识,而非传统的疆域观念及其意识,比之“藩部”,它范围更广,也更科学,所涉及的少数民族也更多。所以从此以后,中共中央有关文件、通告和指示信中,再也没有出现“疆部”和“异种民族”,而用的是“中国境内少数民族”。这是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认识的一大进步。其次,大革命失败之前,中共中央文件中所讲的少数民族,一般指的是居住在“蒙古、西藏、新疆”这三个“疆部”的蒙古族、藏族和回族。大革命失败后,1927年11月召开的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土地问题党纲草案》,又在蒙古族、藏族和回族的基础上,增加了“苗、黎”这两个“土著民族”。而到了六大的《决议案》所提到的“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有“北部之蒙古、回族、满洲之高丽人,福建之台湾人,以及南部苗、黎等原始民族,新疆和西藏”,其少数民族的队伍又增加了“满洲之高丽人,福建之台湾人”。这里所说的“满洲之高丽人”,也就是现在居住在东北的朝鲜族人;“福建之台湾人”,也就是居住在福建的台湾少数民族,亦即高山族人。再次,《决议案》特别委托中央委员会于党的第七次全国大会召开前,准备好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材料,“以便第七次大会列入议事日程并加入党纲”。拟将少数民族问题列入七大议事日程,并且写入党纲,反映的是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的空前重视。

1931年11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表明,在此前认识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少数民族的认识又进了一步,强调少数民族的劳苦群众和汉族的劳苦群众都同样遭受着帝国主义和中国军阀、地主、资本家的压迫、剥削和屠杀。因此,他们应该在民族民主革命的斗争中团结起来。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一是由于当时的中国共产党还处于幼年时期,还不能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国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二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其工作重心在城市,不在农村,更不在少数民族地区,中央所在地绝大多数时间也是在上海,一直到1933年临时中央才迁往中央苏区的瑞金,加上王明“左”倾教条主义错误路线的影响,所以,除听取少数民族地区中共党组织的汇报外,这一时期中共中央对于中国的少数民族缺乏全面和深入的了解。1929年中共中央在《给云南省委的指示信》中就承认,少数民族工作虽然是“云南党重要的工作之一”,但“中央因为没有很充分的材料,所以只能做很原则的指示”。实际上,不仅仅是这次给云南省委的指示信,在此之前以及此后(长征之前)中共中央就有关少数民族的工作给地方党组织的指示信也都是“很原则的指示”,其原因就在于中共中央缺乏对当地的少数民族全面而深入的了解。正因为如此,才有中共六大通过的《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案》“特委托中央委员会于第七次大会之前,准备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材料,以便第七次大会列入议事日程并加入党纲”。后来的六届二中全会在《讨论组织问题结论》中也要求“各地党部应特别注意调查他们(指少数民族——引者)的生活状况及风俗习惯,以供给党关于少数民族策略决定的材料。”

也正是上述这些原因,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的认识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种族与民族不分,往往把外国人视为中国的少数民族。中共六大《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案》中所讲的“满洲之高丽人”、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中所讲的“韩国人”、“安南人”,如果说还可以把他们理解为现在居住在东北的朝鲜族人(他们和朝鲜或韩国人是同一民族)、居住在广西的京族人(他们和越南人是同一民族),作为跨境民族,他们的确是中国的少数民族,那么,《中共六届二中全会讨论组织问题结论》所认定的中国少数民族,“如上海的英、美、日等国人民,及印度、安南、朝鲜、台湾人民,满洲的朝鲜及日本人,山西、顺直的蒙古人、四川的藏人,甘肃的回民、云南的苗族等”,其中的“上海的英、美、日等国人民”及“印度人”、满洲的“日本人”,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他们作中国的少数民族解,因为他们是地地道道的外国人。二是除蒙古族、回族、藏族这几个属于“五族共和”的民族外,这一时期中共中央文件提到的只有苗族、黎族、瑶族、夷族等几个少数民族,而且对这几个少数民族的称呼也一直变来变去,没有固定。比如,中共六大《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案》称中国南部的少数民族为“苗、黎”,而六届二中全会的《讨论组织问题结论》所认定的少数民族,只有“云南的苗族”,而没有了“黎”;到了《中共中央六届四中全会后第一号通知》,中共六大《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案》中的“苗、黎”被“苗、瑶”所取代;再到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又改回了“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处各种苗、黎等民族”;但没过多久,中共中央在《给四川省委的信》中,“苗、黎”又改成了“夷民”。我们翻阅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有关文件,除了对蒙古族、回族、藏族以及苗族这几个少数民族的称呼比较固定外,对其他几个少数民族,如黎、瑶、夷的称呼则一直在变来变去,这说明这一时期的中共中央对黎、瑶、夷这几个少数民族缺少认识,搞不清他们之间的关系。第三,与此相联系,对中国少数民族的地理分布是不清楚的。比如,中共六大《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案》认为“苗、黎”是“中国南部”的少数民族,而到了六届二中全会的《讨论组织问题结论》,“云南”取代了“中国南部”,所表述的是“云南的苗族”,再到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苗、黎”这两个少数民族的分布又扩大到了“四川、云南、贵川、广西等处”。

三、长征途中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国少数民族真正有比较全面和深入的了解是在长征途中。因为红军长征所经过的地区很多都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区或杂居区,居住着瑶、壮、侗、布依、土家、白、纳西、彝、藏、羌、回、裕固、蒙古等十几个少数民族,而中国共产党又特别重视对当地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少数民族的工作,中国共产党也因此对所经过地区的少数民族的人口、风俗、习惯、信仰、文化、语言、历史、经济状况、内部关系、阶级划分、与汉人的关系以及所受汉族军阀、官僚、地主、商人的压迫和剥削等情况有了比较全面和深入的了解。这在当时的中共中央和红军发布的有关文件中以及中共和红军领导人有关文章、讲话中都有所反映。

长征初期,红军首先进入的是广西、湖南的少数民族地区。1934年11月29日,中国工农红军政治部在《关于苗瑶民族中工作原则的指示》中就指出:“瑶民(或称瑶子)、苗民(或称苗子)等是散布在广西、贵川、湖南西部、云南等省的弱小民族,总的人口不下千万。他们历来就受着汉族的军阀、官僚、地主、商人、财富佬的残酷压迫与剥削。这促成了他们对于汉族的民族仇恨,与他们内部的团结”,加上“瑶民等经济与文化发展的极端落后,民族与宗教的社会关系的统治……所以瑶民内部的阶级斗争,还没有显著的开展,瑶民的土司管事等,在瑶民群众心目中还有极大的权威与威信,他们依然还是瑶民民族利益的唯一代表者,一切对外关系都为他们所垄断”。

1935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西北军区政治部给部队的《少数民族工作须知》介绍“四川的少数民族与居住区”:在四川5000多万人口中,“除汉人(汉族)占最大多数外,还有藏人、回人、番人、苗人、倮倮等各种民族。后面这五种人的人口比我们汉人要少,所以称为少数民族”。其中,藏人居住在西藏、西康和川康交界一带地方,如四川西南雅州、天泉、西昌等地。回人居住在甘肃、青海与四川交界一带地方,也有不少回人住在松(松番)理(理番)茂(县名),一部分与汉人混住在成都棉竹保宁重庆各城市中。番人居住在松理茂与川西南西昌、冕宁、雷波、马边、峨边等地,是藏人的一个分支,住在松理茂的有黑水芦花各部落住在川西南的通称夷民。苗人居住在川南永宁与川东酋秀黔彭、石柱和云贵川交界各地。倮倮(又称倮罗)居住雷波马边峨边永宁等云贵川交界处老林中。《少数民族工作须知》介绍“少数民族生活的特点与阶级划分”:在西康西藏川西南边区大半是以牧畜(牛羊马)为生,住在帐幕中,经常迁移地方,很少数务农的,只有在川边各地才有少数种包谷作补充粮食,藏人的主要食品是牛羊肉,也吃很少的麦面和苞谷。还保存奴隶制度,藏人中发了财的每家都有奴隶(名叫娃子),替主人工作,娃子是最受压迫的人,身体都是主人的,毫无自由。全体藏人都迷信佛教拜菩萨,藏人称和尚叫喇嘛,喇嘛非常有权势,阶级、宗教和政权没有分开,喇嘛同时就是官吏,分成等级。藏人中男女同样工作,不像汉人轻视女子,藏人有自己的语言文字。番人在松理茂多半是一族一族的住在山寨上,主要也靠畜牧为生,同时兼种包谷,挖野药卖给汉人,番人也迷信佛教,但没有喇嘛,统治者是各部落酋长和清朝时安置的“王公”,现在还是这样称呼。在雷波马边等处的番人用的是藏文、讲的是藏语,但又与藏人的语言文字不完全相同。苗人分为生苗和熟苗,熟苗的生活与当地汉人差不多,多数人也懂汉语,与汉人混住务农,并有小商小贩,阶级划分已很明显。生苗主要在永宁一带,居住在深山老林石洞或小棚子中,与汉人少交通,甚至有生吃牛羊野物者,生苗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倮倮的生活与苗民相同,一部分接近汉人,住深山老林中的与生苗同,倮倮有语言无文字。回人生活在四川内地的已完全汉化,阶级划分也与汉人同,其中懂回族文字语言的人不多,在松理茂青海一带的回人还过着游牧生活,找水草丰富之地经常迁移,仍用回文回语。《少数民族工作须知》还用一节的篇幅“揭穿国民党军阀对于少数民族的压迫与欺骗”,如:“蒋介石胡宗南屠杀青海甘肃回民”,“邓猴子(指的是邓锡侯——引者)在松理茂血洗芦花黑水夷人”,“刘湘刘文辉在四川西南屠杀番人苗人倮倮”;“国民党军阀刘湘刘文辉邓猴子在松理茂川西南少数民族中,抽捐逼款、强征徭役,估占藏番苗民的土地矿山药山”;国民党实行“民族的同化政策,禁止藏番苗民设立自己的学校教自己的语言文字”;如此等等。

几乎与此同时(1935年6月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参加过遵义会议的凯丰在《关于夷民中的工作》中是这样介绍四川“夷民”(即今“彝族”)的:在四川建昌六县大小凉山间所居住的夷民占当地人口十分之七以上。汉族军阀统治阶级压迫他们,剥夺他们的土地财产,屠杀他们,驱逐他们上山,使得他们失去发展自己的经济的机会。他们现在还是处在最落后的经济生活条件下面,以牧畜(牛羊猪)及最低的农业生产(洋芋、荞子、燕麦)为维持他们生活的主要产品,因为他们受着生活的窘迫,经常打家劫舍,成为一种土匪式的抢掠。在过去土司制度未破坏前,他们的最高的管理者就是土司,现在他们则各个民族各自为政。夷民分为黑夷和白夷两种,黑夷为原来之夷民,白夷则为黑夷所保护或所掠夺之汉人而为黑夷所同化者,黑夷不劳动,依靠剥削白夷为生活。黑夷是奴隶主,白夷是奴隶,可以买卖,在夷民中黑夷的数量较少,主要是白夷。“因为中国的统治阶级军阀对于夷民的压迫政策和挑拨政策以及夷民因生活逼迫的土匪式的抢掠,结果在这一带的汉人与夷人中的关系极端恶化,仇恨很深。……黑白夷间的斗争虽然在目前还不明显,但白夷为脱离黑夷的斗争是在萌芽”。也是这一时期(1935年6月19日),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向各部队发出《关于争取少数民族的指示》,要求各部队“必须向全体战士解释争取少数民族的重要性,及其必须注意的事项”,其中第二条是“绝对遵从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风俗、习惯,并将这些习惯向战士说明(如回教不吃猪肉,夷民的男女授受不亲,黑夷之敬重灶君,等等)。”其中“夷民的男女授受不亲”,尤其是“黑夷之敬重灶君”,如果不是对当地的“夷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有深入的了解,是不可能知道和提出来的。

类似的这些材料,在长征之前的中共中央文件以及领导人的文章、讲话中是找不到的。这说明,长征使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的各方面情况有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四、对少数民族的全面了解推动了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这为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型奠定了理论基础

长征途中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有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觉”转型。这首先体现在对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念的最终形成或确立的影响上,而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念的最终形成或确立,又为中华民族完成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使用“中华民族”这一概念,是1922年7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次大会通过的《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和《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都使用了“中华民族”这一概念,而且其表述是完全一样的:“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但直到长征结束,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或党的高级干部都没有对中华民族进行过学理性研究,论述什么是中华民族以及中华民族与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苗族等各民族的关系问题。所以和社会上对“中华民族”概念的使用一样,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概念的使用也比较混乱,有时是在“汉族”的涵义上使用的,有时又是在“中国民族”的涵义上使用的,有时前面刚使用了“中华民族”,后面接着使用的又是“中国民族”,“中华民族”与“中国民族”不分。这说明中国共产党人的“中华民族”观念并没有形成或确立。

中国共产党高级干部中最早对中华民族进行学理性研究、论述什么是中华民族以及中华民族与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苗族等各民族关系的是时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秘书长的杨松。而中国共产党长征途中对少数民族有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是他之所以这时候对中华民族进行学理性研究、论述什么是中华民族以及中华民族与汉族、汉族、蒙古族、藏族、回族、苗族等民族关系的原因之一。因为如前所述,在此之前,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国少数民族并没多少真正的了解,所使用到的少数民族的称谓主要是“五族共和”中的“满”“蒙”“回”“藏”再加上“苗”“夷”以及“朝鲜人”“台湾人”“安南人”而已,但经过长征,中国共产党认识到,中国的少数民族要比这多得多,分布也非常广。1938年8—10 月,亦即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前后,杨松在中共中央马列学院开设《论民族》《论资本主义时代民族运动与民族问题》《论帝国主义时代民族运动与民族问题》的系列讲座中提出,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主体民族汉族外,“中国境内还存在着少数民族,如像满族(古称东胡族)、蒙古族、回族(古称突厥族)、藏族(古称氐羌族)、苗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和汉人一样,“这些蒙古人、西藏人、回人等等,就民族来说,是各个不同的民族;但就国籍来说,都是中华民国的国民,都是共同祖国的同胞”。“其他少数民族”究竟是哪些少数民族,大概有多少?他没有说明。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受斯大林关于民族是封建主义崩溃、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时期的产物,因而是近代民族这一理论的影响,杨松也认为中华民族是近代民族,是汉族和汉化的少数民族组成的民族共同体,而没有认识到中华民族在古代就已形成,只是那时的中华民族是一个“自在”的民族共同体,而不是一个“自觉”的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成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共同体是在近代,是在反帝反封建的斗争中实现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型的。

如果说杨松是第一个对中华民族进行学理性研究、论述中华民族以及中华民族与各民族之关系的中共高级干部的话,那么,毛泽东则是第一个对中华民族进行学理性研究、论述中华民族以及中华民族与各民族之关系的中共最高领导人。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的第一章第一节“中华民族”中,论述了中华民族的起源、发展、构成以及基本使命,他指出,“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有“四亿五千万人口”,其人口数占世界人口数的四分之一,在这四亿五千万人口中,除占人口总数“十分之九以上”的“汉人”外,“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苗人、彝人、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虽然文化发展的程度不同,但是都已有长久的历史”,他们和汉族一起组成了中华民族。在这里,毛泽东强调了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主体民族汉族外,“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苗人、彝人、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各民族“都已有长久的历史”。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人第一次强调中国“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各民族“都已有长久的历史”,而且他列举出的这些少数民族,很多都是长征途中的少数民族,有的甚至是第一次出现在党的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文章和指示中,如“彝人”“壮人”和“仲家人”。“彝人”是居住在云南、四川凉山一带的少数民族,长征之前,在中国共产党的文件中有时被称之为“夷人”或“夷族”,有时又被称之为“黎人”或“黎族”;壮人,指的是居住在广西、云南和贵州的壮族,仲家人是居住在云南、贵州一带的布依族当时的称谓。如果不经过长征,毛泽东是不可能知道这些少数民族的,更不可能对这些少数民族有真正的了解。可以说,提出中国“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各民族“都已有长久的历史”,这是中国共产党长征途中对少数民族有了较为全面和深入之认识的结果。

毛泽东没有受斯大林对民族定义的影响而采纳杨松的中华民族是一个近代民族,是由汉族和“汉化”的少数民族组成的民族共同体的观点,而是认为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古代即已形成,中华民族这一民族共同体是由汉族和“数十种少数民族”共同组成的,中国的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实际问题、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而产生的重大成果,是毛泽东对中华民族理论的一大贡献,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中华民族”观念的最终形成或确立。而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念的最终形成或确立,又为中华民族共同体“自觉”转型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从此,毛泽东所提出的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主体民族汉族外,还有“数十种少数民族”,中华民族便是由汉族和这“数十种少数民族”组成的民族共同体这一重要论述,就成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基本共识。

五、对少数民族的全面了解推动了“全民族抗战”局面的形成,中华民族正是在“全民族抗战”中实现了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型

除毛泽东提出中国“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中华民族是主体民族汉族和这“数十种少数民族”组成的民族共同体这一重大论述外,中国共产党长征途中对少数民族有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觉转型,还体现在七七事变后中国共产党将动员少数民族参加“全民族抗战”并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了出来,也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动员和领导下,实现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真正的“全民族抗战”,而中华民族共同体就是在“全民族抗战”中完成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型。

如前所述,建党初期和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在中国革命中的作用没有多少认识,也没有就少数民族的有关问题作出过专项决议。中国共产党开始认识到少数民族在中国革命中的重要作用是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次大会制定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此后,在土地革命过程中,尤其是九一八事变后,中国共产党对于少数民族在中国革命中作用的认识虽然有了进一步的加深,但真正认识到少数民族在中国革命中的极端重要性是在长征途中,尤其是1935年1月遵义会议事实上确立了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的领导地位之后。1935年8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沙窝会议)通过的《中央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的政治形势与任务的决议》就明确指出:“争取少数民族在中国共产党与中国苏维埃政府领导之下,对于中国革命胜利前途有决定的意义。”此后,毛泽东、中共中央和红军总政治部又多次强调了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对于红军长征和中国革命的极端重要性。

正是认识到了少数民族在中国革命中的极端重要性,所以七七事变后,随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中国共产党把动员少数民族参加“全民族抗战”并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了出来。“洛川会议”制定的《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的第三大纲领“全国人民的总动员”的内容之一,是“动员蒙民、回民及其他一切少数民族”,共同抗日。1938年9月29日至11月6日,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在延安召开,毛泽东代表政治局所作《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中提出:“我们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但是国内各个党派各个阶级的,而且是国内各个民族的”,所以,“团结中华各族,一致对日”,是“全民族的当前紧急”十五项任务的第十三项任务。全会通过的《政治决定案》又依据毛泽东《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将“团结中华各民族(汉、满、蒙、回、藏、苗、瑶、夷、番等)为统一的力量,共同抗日图存”,确定为“全民族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任务之一。

为了动员少数民族参加“全民族抗战”并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先后制定和实施了批判两种民族主义尤其是大汉族主义及其危害、揭露日本帝国主义企图分裂中华民族的阴谋和罪行、争取少数民族上层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等一系列动员少数民族参加“全民族抗战”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其中,争取少数民族上层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就与中国共产党长征途中对少数民族有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有关。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战胜敌人的三大法宝之一。但在土地革命前期,亦即红军长征之前,受王明“左”倾教条主义错误路线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只主张建立下层的劳苦大众的民族统一战线,而对建立包括上层在内的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持排斥和反对的态度,甚至公开批判孙中山和他的三民主义,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动少数民族群众反对本族的头人、土司、喇嘛、贵族、王公等上层。

长征途中,中国共产党发现,因历史、自然环境以及历来统治者的不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普遍落后于汉族地区,有的还处于奴隶甚至原始社会阶段,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社会关系也比较简单,多数少数民族的上层在其民族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少数民族普遍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其民族上层很多就是宗教领袖或管理者,他们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少数民族民众的人心向背。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在长征途中注意到了少数民族及其社会的上述特点,于是将团结少数民族上层、与他们结成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作为一项重要的民族政策。比如,中央红军开始长征后,进入位于广西、湖南交界处苗、瑶、侗等民族的聚居区,中国工农红军政治部鉴于“瑶民的土司管事等,在瑶民群众心目中还有极大的权威与威信,他们依然还是瑶民民族利益的唯一代表者”这一事实,在《关于苗瑶民族中工作原则的指示》中提出,“我们苏维埃红军不拒绝而且欢迎同瑶族的上层代表发生亲密的关系,同他们订立各种政治的与军事的同盟,经过他们去接近广大瑶民群众,去推动广大的瑶民群众,进入革命斗争的阵线。”1935年4月,亦即中央红军到达云南布依族、彝族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在向各部队发出的《关于注意争取夷民的工作》指示中强调:“在目前情形中,我们应当特别注意……不打夷族的土豪”。8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沙窝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的政治形势与任务的决议》在“关于少数民族中党的基本方针”中指出:“估计到少数民族中阶级分化程度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条件,我们不能到处把苏维埃的方式去组织民族的政权。在有些民族中,在斗争开始的阶段上,除少数上层分子外,还有民族统一战线的可能。”

正因为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团结少数民族上层,和他们结成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加上红军严格执行党的民族纪律,关心少数民族的疾苦,维护少数民族的权利,因而得到了少数民族上层的大力支持,这也是红军能取得长征胜利的原因之一。如彝族头人小叶丹与刘伯承“歃血为盟”,是红军长征途中的一段佳话,红军授予小叶丹“中国夷民红军沽鸡支队”的旗帜,小叶丹则派向导为红军带路,让红军顺利走出凉山彝族地区,直达安顺场,为红军大部队顺利过境创造了条件,从而粉碎了蒋介石企图将红军困扰于彝族地区的计谋。

基于长征途中团结少数民族上层、与他们建立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及其成效,中国共产党在七七事变后,为动员少数民族参加全民族抗战并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特别重视对少数民族上层的统战工作。张闻天在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党的组织问题”所作的报告中论及“关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意见”,提出要“以上层活动为中心,求得上层分子的进步,不要乱把汉奸帽子戴在他们(如五马)头上”,并要“多找少数民族中的开明的知识分子,给予教育,使之成为少数民族工作的干部”。强调了做好少数民族上层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闭幕后不久(1938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就“绥蒙工作”作出的决定提出,“在绥蒙中进行统一战线工作,无论蒙人汉人,上层统一战线工作,均占着极重要的地位,必须上层工作弄的好下层工作方易开展,特别是在蒙人中,不把上层弄好,便无法开展下层工作”。四天后(11月24日),毛泽东就“建立大青山游击根据地及党的政策”在给周士第等人的电报中,要求他们充分“估计蒙民的民族意识,蒙民对王公的信仰”。1940年4月,《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在第六部分“党的工作方针”中提出,要“极力亲近和团结回族的上层到抗战方面来。”中国共产党重视少数民族尤其是上层的统一战线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少数民族的各种力量都争取到全民族抗战中来,这对于动员少数民族参加“全民族抗战”并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取得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七七事变后,中国共产党基于长征途中对少数民族较为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为动员少数民族参加“全民族抗战”并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而提出的一系列理论、方针和政策,包括争取少数民族上层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得到了少数民族的认同、支持和拥护,他们积极投入抗战并发挥重要作用,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真正实现了“全民族抗战”,这是抗日战争之所以能取得全面胜利的重要原因。而中华民族就是在“全民族抗战”中完成了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型。因为包括所有少数民族在内的各族人民在共同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斗争中,通过血与火的洗礼,认识到组成中华民族的各民族是“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而这“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的形成,则标志着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转型的完成。

中国共产党长征途中对少数民族较为全面和深入的认识,对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型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郑大华,中国社会科学院首批“长城学者”,湖南师范大学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本文刊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2026年第4期。参考文献和注释略,如有需要,敬请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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