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李邕传》云:“邕早擅才名,尤长碑颂。虽贬职在外,中朝衣冠及天下寺观,多赍持金帛,往求其文。前后所制,凡数百首,受纳馈遗,亦至巨万。”这是一位大作家为人撰碑的丰收。杜甫《闻斛斯六官未归》云:“故人南郡去,去索作碑钱。本卖文为活,翻令室倒悬。”(《杜诗详注》卷十)这是一个小文人为人撰碑的苦况。大作家、小文人撰碑都有收入,可见这是唐代的社会风气。韩愈当然也不例外。白居易《秦中吟十首》之六《立碑》云:“勋德既下衰,文章亦陵夷。但见山中石,立作路旁碑。铭勋悉太公,叙德皆仲尼。复以多为贵,千言直万赀。为文彼何人?想见下笔时,但欲愚者悦,不思贤者嗤。岂独贤者嗤,仍传后代疑。古石苍苔字,安知是愧词!”(《白居易集》卷二)据诗前小序所云,是贞元元和之际,白居易在长安所作。此诗反映出:中唐时,撰碑文人为贪得润笔之资,“下笔”充满“愧词”,也就是“谀墓”。
李商隐《齐鲁二生·刘叉》记载刘叉讥韩愈“谀墓”。李是崇拜韩的人,不至于造谣中伤。刘禹锡《祭韩吏部文》云:“公鼎侯碑,志隧表阡,一字之价,辇金如山。”(《刘禹锡集》卷四十)顾炎武认为这四句“可谓发露真赃者矣。”刘只说韩撰碑收入多,未说“谀墓”,而顾理解为“谀墓”,可见韩“谀墓”形象,深入人心。
韩愈所撰碑、志,有没有“谀墓”之处呢?姚鼐《古文辞类纂》卷四十《赠太尉许国公神道碑铭》评语:“观(韩)弘本传及李光颜传,载弘以女子间挠光颜事,与志正相反。退之谀墓,亦已甚矣!”姚也是韩的崇拜者,批评韩“谀墓”,不会是恶意,而是出于惋惜。其实,碑、志是应死者家属或门生故吏请求而作,势必隐恶扬善,甚至无中生有地进行歌颂。一般作者如此,韩愈亦所难免,不必为他辩解。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第一章云:“因见近年……洛阳出土之唐代非士族之墓志等,其著者大致非当时高才文士,而其所用以著述之文体,骈文固已腐化,即散文亦极端公式化,实不胜叙写表达人情物态世法人事之职任。……则知非大事创革不可。是昌黎河东集中碑志传记之文所以多创造之杰作,而谀墓之金为应得之报酬也。”这一段话,只能说明韩愈碑文的艺术性,而不能说明“谀墓”是值得效法的。
——本文原载《卞孝萱文集》第3卷《冬青书屋笔记》,凤凰出版社2010年版。如有引用,请据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