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刚:以竹添光鸿、杨伯峻注《左传》为例谈经典古籍注释问题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65 次 更新时间:2026-10-18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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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刚  

摘 要:竹添光鸿《左氏会笺》和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是现当代最为权威的《左传》注本,但二书在材料和观点上的来源,学术界并不了解。实则二书的注释成果都有来源,是汇集前人成果以成己说的结果。学术界长期以来误解为是他们个人的研究成绩,而忽略了他们对前人成果的吸收。当代的经典古籍注释,必须在清理和吸收前人成果基础上进行,守正才能出新。

关键词:竹添光鸿;杨伯峻;经典古籍;注释;创新

古籍注本是中国古代学术成果中重要内容,汉代学术,多从注说经典开始。我们熟悉的毛亨、毛苌传《诗》、孔安国传《尚书》等。《春秋左传》的注,汉人则有贾谊,西汉末刘歆引《传》文解《经》,于是章句义理备焉。其后《左传》渐成为显学,代表者有贾逵、服虔等。至西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出,成为最有影响的《左传》注本。至于唐代,孔颖达为杜《注》作《疏》,从此杜《注》孔《疏》便成为《春秋左传》不可动摇的注解文献。

但是历史在发展,每一时代思想、文化、语言变化甚巨,古人可读古人注解,后人未必都能知晓,因此,每一时代都有新的注本出现。比如《左传》,宋代便有林尧叟的注,相当于句解。他以杜《注》为主,于杜《注》不注或杜《注》艰奥处,再加解释。杜《注》、孔《疏》重经义,一般学者往往难以把握,林《注》则简明而扼要。所以林《注》也一直影响到清人。明以后句解、直解、节文、测义、评苑、钞、评、选、读等,各种形式,不一而足,亦各擅千秋,满足不同读者人群需要,但终为一般读本,其义不在学术上。《左传》学至清代,因风气崇尚实学,考订辨正之学,达于高峰。经义辨析颇能出入汉、宋,而尤于典章、地理、名物乃及训诂、考证,后出转精。不过注本方面,除了一般的读、评本外,清代学者的学术精力集中在分析辨正杜《注》之上。如顾炎武《左传杜解补正》、惠栋《左传补注》、洪亮吉《左传诂》、梁履绳《左通补释》、焦循《春秋左传补疏》、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等等,皆有专门贡献。日本方面,《左传》学很早就传到日本,并在日本建立了有特色的专学。但在江户时代以前,日本学者主要以讲读学习为主,江户时代则出现了一批很有成就的学者,《左传》学出现了如秦鼎、冈白驹、太田元贞、中井积德、古贺煜、伊藤馨、龟井昭阳、安井衡、增岛固等著名学者。明治时期则有川合修、竹添光鸿、奥田元继、丰岛毅等。竹添光鸿最为著名,他的《左氏会笺》更是在中国影响深远。明治之后的当代日本学者,研究《左传》的也有不少,如镰田正、平势隆郎、野间文史等,但中国学者最为熟悉的还是竹添光鸿的《左氏会笺》。当代中国学者关于《左传》的注本,影响最大的当然是杨伯峻先生的《春秋左传注》。

《左传》是中国古代典籍中最为著名的文献,它是“十三经”之一。但在近世,很多人愿意把它当作史书,而中文系则把它当作文学作品看。我们这里不讨论它的性质,不同学科的不同认识,说明《左传》一书涉及的领域深广。称它为百科全书,一点也不为过。因此,为这样一本书作注,其难度可想而知。我们今天就以竹添鸿的《左氏会笺》和杨伯峻的《春秋左传注》为例,谈一谈古籍,尤其是经典古籍的注释如何开展。

一、竹添光鸿和他的

《左氏会笺》

竹添光鸿是日本明治时期著名儒学者,他以三《会笺》名世,即《毛诗会笺》《论语会笺》和《左氏会笺》。《左氏会笺》有明治三十六年(1903)井井书屋铅字排印本,线装。《左氏会笺》是三《会笺》中最有成就者,也是竹添光鸿最为自负的著作。竹添氏此书印刷出版后,曾托人寄与俞樾,并请俞樾作序。俞樾为作《日本竹添井井左传会笺序》,称其书“盖以其国金泽文库旧钞卷子本,参以《石经》及宋本而精刻之。其所为《会笺》,则博采诸家,断以己意。仿朱子《集注》之体,而用郑氏笺《诗》之名。观其所采辑,在其本国者七家,曰:中井氏、增岛氏、太田氏、古贺氏、龟井氏、安井氏、海保氏,皆吾中国所未见之书。而其采自中国者,则自顾氏炎武以下,凡二十九家,而余之谫陋,亦预焉。呜呼,其所采博矣!合众说而折其衷,务去其非以成其是,体大物博,其犹在安井先生《管子纂诂》之上乎”!评价甚高。自此以后,中国学者始知此书,且有印行。至于当代,则以此书作为专门研究,中国学者如林庆彰《竹添光鸿〈左氏会笺〉的解经方法》、孙赫男《左氏会笺研究》等。又有多家出版社影印,如上海古籍出版社、巴蜀书社、辽海出版社、凤凰出版社等。对竹添光鸿的《左氏会笺》,学术界多是赞扬,如林庆彰、孙赫男,当然也有批评,如田宗尧《读左传会笺札记》,甚者如冈村繁,更以剽窃定性其书。

我2017年去日本静嘉堂访书,查得竹添光鸿《左氏会笺》三种稿本,发现竹添光鸿撰述《会笺》,前后经历了几个阶段,对笺注的体例和名称亦多次更改,这反映了竹添光鸿对于如何作笺注,是经过反复思考和修订的。比如他最初的想法,可能想参考明清学者所采用的补注方式,即对杜预《注》,拣其可议者进行辩驳。竹添光鸿先后题名为《补解》《补义》,最终才修改为《会笺》。这个反复修订的过程,反映了竹添光鸿对撰述目的和注解方式有过不同的思考。

竹添光鸿最终定名为《会笺》,他在刻本《序》中作了明确说明,即谓采用朱熹《四书集注》的体例,用圈外注会集前贤各家见解,以议论发挥大义。这个体例,学术界不甚了解,维护竹添光鸿的学者,只简单说竹添光鸿在《自序》里已经说明了征引前贤,所以不能看作剽窃,却不知道竹添光鸿是遵照的朱熹《集注》体例。所谓圈外注,是朱熹注《四书》特所设立的标点法,即注文分两部分,前半部分是经文的训诂和解说,后半部分则征引前人成说,以不没先贤。朱熹的集注体例,自然是继承前人,如何晏的《论语集解》。但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说:“《论语》《孟子》融会诸家之说,故谓之《集注》,犹何晏注《论语》,裒八家之说,称《集解》也。惟晏《注》皆标其姓,朱子则或标或不标。”竹添光鸿正是参照朱熹的体例。不过,朱熹用圈符区别,竹添光鸿则不用圈。《会笺》底本用日本金泽文库旧藏《春秋经传集解》卷子本,这个卷子本抄的是杜预《注》本,竹添光鸿于《经》《传》正文下先录杜《注》,后以“笺曰”区分。“笺曰”,相当于朱熹的圈外注。

在中国古代传统注疏体例中,《笺》应当是笺者本人的意见,但竹添光鸿却将征引前人观点和论述放在《笺》内,这与传统的笺体不符。笺,《说文》说是“表识书”也。表识书,徐锴《说文解字系传》说:“于书中有所表记也。”意思是于所解文字之外,书写自己的意见。这个体例来自郑玄的《毛诗笺》,郑玄说:“注《诗》宗毛为主,其义若隐略,则更表明。如有不同,即下己意。”这是说郑玄的《笺》,是在《毛传》之外,另行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是传统的“笺”义。读者见竹添光鸿书名《会笺》,自然便以为这个《笺》应当是竹添光鸿个人的意见。尤其竹添光鸿大多情况下都不列举前贤的名字,更容易让人认为都是竹添光鸿自己的见解。不过,竹添光鸿又非全然不列举,偶尔亦有称引某人某书,这倒与《四库总目提要》说朱熹或标或不标一样。但是朱熹的体例是以圈符作表示,意思是后一个圈外所引都是前贤意见,而竹添光鸿却以“笺曰”总领,“笺”的意思明显说都出自笺者本人,所以难怪冈村繁先生说他是剽窃。剽窃之说太严重了,但竹添光鸿的体例,未免有投机的意思。

我倒并不认为竹添光鸿是剽窃,因为他建立了体例,又在《序》中交待了所要征引的前贤及著作,虽然他的体例并不明确和周密,会使读者产生误解。事实上,这个误解一直延续到今日,学术界对竹添光鸿《左氏会笺》的认识,皆认为是竹添光鸿的研究成果。其实,竹添光鸿《会笺》是真正意义上的“会”,即汇集前贤诸家之说,以成一家之说。竹添光鸿的成就其实在拣择上,在浩渺如烟海的研究成果中,拣择一种说法,形成自己的意见。

不要以为这个工作很容易,这其实非常能检视学者学术功力的深浅。以《会笺》为例,其广综博引,遍及四部,古今学术成果,合其利用者,多有征引,往往出于后学者学识范囿之外。这其中当然多有江户学者的征引在先,但也有竹添光鸿自己的搜检。如襄二十七年卫献公弟子鲜出奔,《传》曰子鲜“讬于木门”,“讬”字,杜不注,林尧叟《注》以“托身”解之,不甚明确。因为讬身有寄身,亦有羁身的意思。《孟子·万章下》说:“士之不托诸侯何也?”朱熹《集注》说:“讬,寄也。谓不仕而食其禄也。”寄身是不仕,羁身则可仕。庄二十二年《传》,陈公子完奔齐,齐侯使为卿。公子完自称“羁旅之臣”,辞不敢受高位。齐侯因使为工正。是羁身可以仕矣。《传》载子鲜曰:“吾不可以立于人之朝矣!”终身不仕。因此简单解为“讬身”,没有揭示出子鲜不仕的意思。对此,《会笺》解说:“讬而不仕谓之讬。”特明其不仕之义,就比林《注》明确。然《会笺》此《注》却是从清潘季李《仪礼宅者解二》来,潘季李此文载《学海堂集》三集。《学海堂集》是清广州学海堂书院编选师生课卷汇编,是不常见之书,而竹添光鸿能从潘文中搜检此解,亦见其学之博,其解之精。

《左氏会笺》以金泽文库旧藏《春秋经传集解》卷子本为底本,这个卷子本,杨守敬说是六朝写本。从其注文多保留“也”字看,应该早于现存之宋刻本。又据陆德明《经典释文》,有些异文出现在陆德明之前,则又显然早于陆德明。如文八年《经》“乙酉,公子遂会雒戎,盟于暴”,“雒戎”,《公羊》作“伊雒戎”,金泽文库卷子本作“伊雒之戎”。《经典释文》说:“本或作‘伊雒之戎’,此后人妄取《传》文加耳。”证卷子本合于《经典释文》所见之或本,其本当在陆德明之前矣。此例甚多。竹添光鸿使用卷子本为底本,也是重视这个本子不同于刻本的文献价值。这个卷子本是杜预《注》本,即《经》《传》《注》合并本,正文是《春秋经》和《左传》,“经”“传”二字皆冒头,正文之下录杜《注》,杜《注》之后是竹添光鸿的“笺曰”。朱熹的《集注》在征引前贤成说之前,尚列有自己对正文的解说,竹添光鸿此书,“笺曰”之前是杜《注》,并没有他自己的解说。这也是后人容易将“笺曰”之后都归为竹添光鸿个人成果的原因。

《会笺》在开始,即隐公元年部分,于征引者尚注出处。如隐元年《传》“春王周正月”《会笺》分别引安井衡、崔述、家铉翁、顾栋高等说,皆注其人。于“不书即位摄也”下《会笺》摘抄增岛固《读左笔记》,亦称增岛固,再往下则多不称引。如隐元年《传》“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自“三十国春秋”至“以为生似郑庄公”,出自川合修《左氏春秋考征》,但《会笺》不称川合之名。

林庆彰《左传会笺的解经方法》,总结竹添光鸿《左氏会笺》在校注上的成就若干条,皆以为出自竹添光鸿。如称竹添光鸿纠正杜预《注》之谬,引隐公四年经:“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杜《注》:“无《传》。书‘取’,言易也。”竹添氏《笺》曰:“上言‘伐’,下言‘取’,非言易之例也。今年至宣四年,伐取者七,皆无言易之《传》。宣九年取根牟,言易也,此‘取’例初出,故释之,前此‘宋人取长葛’‘辛未取葛’‘辛巳取防’,并受上文,犹伐某取某之例,故无言易之《传》。”且不论杜预《注》是否如竹添光鸿所说谬误,即此所解《经》之“取”义,竹添光鸿全抄引龟井昱《左传缵考》。《缵考》曰:“伐某取某,非言易之例也。杜似大过于引例,以蒙后世。宣九年,取根牟,言易也,此‘取’例初出,故释之;前此‘宋人取长葛’‘辛未取郜’‘辛巳取防’,并受上文别例也(此犹伐某取某之例,故无言易之《传》)。‘徐人取舒’,此外取之也,无《传》。它伐取者七,皆无言易之《传》。”林庆彰先生因举例以证竹添氏成就,故往往略其文,实则《会笺》此下有长文举例,亦全抄《缵考》。

林庆彰又称《会笺》解释典章制度之功,所举为成婚、媵妾、坐跪、投壶、稽颡例。于媵妾例,举成八年《传》“卫人来媵”《笺》,说:“媵特送昏之名耳,初不言某国之女为某国之媵妾也。同姓媵之,异姓则否,不过谓同姓至亲,可讲馈送嫁女之礼,异姓则可略耳。《春秋》书齐人来媵,与卫、晋无异辞,书人不书女,其事甚明,蚓当时鲁为弱国,尝为齐、晋所陵,犹恐不屑以女为媵,而齐、晋肯以女为鲁女从妾乎?考之《经》《传》,断不以妾训媵。《楚辞·九歌》:‘波滔滔兮来迎,鱼鳞鳞兮媵予。’朱注:‘媵,送也。’《尔雅》曰:‘媵、将,送也。’《注》引《左传》‘媵秦穆姬’、《诗》‘远于将之’,《疏》云:‘皆谓送行也。’不指为妾。”林庆彰就此总结说:“竹添氏以为媵如果是妾,齐、晋是强国,何以愿意将女儿送到鲁国为媵妾?引《楚辞》朱《注》,认为媵是送的意思。并引万斯同的话,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其实竹添光鸿《会笺》于此条引用的是宋戴埴与清万斯同的意见。戴埴《鼠璞》见张应昌《春秋属辞例编》卷三十八《书内女外适》引,其曰:“《江有沱》《序》有嫡媵之说,郑引《公羊》诸侯一娶九女,二国媵之,及引《昏礼》《注》:‘古者,女嫁,侄娣送之。’晦翁以此《诗》不见劳而无怨之说,以《序》为疑。考《经》《传》,媵特送昏之名尔。《史记》载伊尹为有莘媵臣,古史载汤婚,有莘以伊尹为媵送女。《春秋》载公子结媵陈妇于鄄,与执虞公及井伯以媵秦穆姬。晋将嫁女于吴,齐侯使析归父媵之。伊尹、公子结、虞公、井伯、析归父,皆尝为媵,初不言某国之女,为某国之媵妾也。《左氏》同姓媵之,异姓则否,不过谓同姓至亲,可讲馈送嫁女之礼,异姓则可略。然《春秋》书‘齐人来媵’,与卫、晋无异辞。书人不书女,其事甚明。矧当时鲁为弱国,尝为齐、晋所陵,犹恐不屑以女为媵,而齐、晋肯以女为鲁女从妾乎?古有一娶九女之事,与否皆不可知,考之《经》《传》,断不以妾训媵。《楚辞》:‘鱼鳞鳞兮媵予。’晦庵《注》:‘媵,送也。’《尔雅》曰:‘媵、将,送也。’《注》引《左传》‘媵秦穆姬’、《诗》‘远于将之’,《疏》释曰:‘皆谓送行也。’不指为妾。《公羊》僖八年齐媵之说,乃汉儒之论,恐因《诗序》而讹也。”很明显,竹添光鸿全部引用张应昌所引戴埴的意见。万斯同说见其《群书辨疑·读仪礼二》,竹添光鸿于此则称名。综观竹添光鸿《会笺》全书,《笺曰》以下多出自前贤,这是当代研究者要明白的事实。

二、杨伯峻《春秋左传注》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当代中国《春秋左传》校注最有成就的著作。此书以句下注方式,合于章句训诂的传统。除了注释《左传》字词外,此书亦择要对《左传》学中有争议的意见,也即经义进行解释。所以此书不是简单的字词注解,而是具有经学意义的讨论。此外,杨著独创一体例,即广泛征引出土器物以为资证,这是以前的《左传》各种注本所未有的体例。

杨伯峻先生是疑古学派立场,他不相信孔子修《春秋》,也不相信经学史所说的《春秋》义例。他认为《春秋》是鲁国原史,《左传》是独立的史书,非传《春秋》之书。因此他基本不注《春秋》经文,对《左传》注释,皆以为史事,无关《春秋》经义。他在书的《前言》中有长篇论述,说明这一立场的根据,读者可以参观。杨伯峻先生既不相信经义,则其精力所聚皆在《左传》的史事和典章制度等上。这部分注释成果,常常被学术界称引,作为杨先生的个人观点。其实,杨《注》虽不如《会笺》那样全部征引前贤成果,汇聚以为一家之说,但重要的解释,亦往往参据前贤,其中尤以竹添光鸿《会笺》为最。

杨《注》底本用阮元校勘本,但用金泽文库旧藏卷子本作为重要参校本。20世纪70年代,金泽文库卷子本尚不为中国学者所知,也未公布,杨伯峻先生据竹添光鸿《会笺》本使用。竹添光鸿《会笺》,在20世纪亦不甚为中国学者所了解,但杨先生手里有一部明治三十六年(1903)井井书屋铅印本,不仅《会笺》底本之金泽文库卷子本为杨先生所利用,《会笺》的《笺曰》也是杨《注》采择的重要内容。《会笺》以卷子本为底本,然偶有误认者,如襄二十五年《传》“闾丘婴以帷縳其妻而载之”句“縳”字,《会笺》误认为“缚”,校称:“卷子本作从‘尃’之‘缚’。”杨《注》亦称金泽文库卷子本作“缚”,并据改,实则误信《会笺》。《会笺》有时以己意改卷子本,如宣二年《传》“郑公子归生受命于楚伐宋”,卷子本及诸刻本皆有“受”字,陆德明《经典释文》无“受”,以有“受”字为或本。阮元《校勘记》认为无“受”字是对的,《会笺》略去“受”字,又不加校语,让人误以为卷子本即无“受”字。杨《注》即从《会笺》删去“受”字,且加校语说:“各本均作‘受命于楚’,唯金泽文库卷子本无‘受’字,与《释文》或本合。”显然误信《会笺》。

杨《注》博综前贤之说,参考书目见该书所附书单。其所征引,或具名或不具。如文六年《传》“季文子将聘于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杨《注》具言参考沈钦韩《左传补注》、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阎若璩《四书释地》《又续》等说。不具名如隐公元年《经》“元年春王正月”,讨论以“元”纪年不始于《春秋》,杨《注》引《商书·伊训》“太甲元年”为证,此说宋黄仲炎《春秋通说》已揭示,其曰:“《虞书》称‘月正元日’,《商书》称‘太甲元年’,则是‘一’为‘元’者,从古以然。”又如僖公六年《传》:“秋,楚子围许以救郑。诸侯救许,乃还。”杜预于此句无注,但于下文“冬,蔡穆侯将许僖公以见楚子于武城”有《注》曰:“楚子退舍武城,犹有忿志,而诸侯各罢兵,故蔡将许君归楚。”则见杜预认为是诸侯之师还归。但杨《注》却说:“楚师以郑围自解而还也。”意楚子围许以救郑,但见诸侯之师救许,乃还师。此说不同于杜《注》,属新解,但其实出于唐人赵匡。陆淳《春秋集传辨疑》引其说曰:“赵子曰:楚本围许以救郑,诸侯救许,郑以解围,楚师亦退。”杨《注》未出赵匡之名。

总体而言,杨《注》于中国古代学者观点,大多还是出具材料来源的。但对于日本学者的成果,多依《会笺》,且皆以为竹添光鸿一人成果。对此,杨《注》偶也说明出自《会笺》,但多数情况不注出处。如襄二十三年《传》“二妇人辇以如公”,杜《注》:“恐栾氏有内应距之,故为妇人服而入。”杜预意思是范宣子恐栾氏有内应,所以着妇人服乘辇入襄公之宫,《传》文“二妇人”当指推辇之人。魏禧《左传经世钞》驳杜预说:“内应距之,故使二妇人推辇,乃可直入公宫耳。杜云‘为妇人服而入’未是。”其实杜预主要解释范宣子如何入公宫,“二妇人”自然指推辇之人,范宣子着妇人服乘辇。若如魏禧所说,二妇人推辇,范宣子乘辇,其不着妇人服,如何能够乘辇入宫?所以魏禧指责毫无道理。古贺煜《左传探啧》又生新说,认为妇人无推辇之事,《传》所言“二妇人”,指范宣子和乐王鳅,二人着妇人服乘辇。其曰:“然推辇非妇人事。明田贵妃使妇人您辇,实系新闻。《传》记二人着妇人服而乘辇,云二妇人辇,文法当如此。”古贺煜说无妇人推辇,其说非是。《周礼·春官·宗伯·巾车》有辇车,郑玄《注》说是后居宫中从容所乘,人挽之以行,未说挽车者是奄人抑宫女。《周礼》言后宫有世妇、女御等职,掌后宫诸事,中有女宫,即刑女在宫中者,未必不能推辇。定言挽车者非妇人,亦无所据。宣二年《传》,灵公杀宰夫,置诸番,使妇人载以过朝,明证妇人推辇。

古贺此说,《会笺》全引,惟不出古贺之名。杨《注》显然参照《会笺》,但《注》曰:“与二妇人乘辇,非二人妇人挽辇。古无妇人推辇之事。”杨《注》用了古贺煜的古无妇人推辇之说,又从沈钦韩《补注》,更改为范宣子伪为悼夫人侍御,其服亦如悼夫人服,然后与二妇人共乘辇。然《传》言二妇人辇以如公宫,范宣子伪为悼夫人侍御,与二妇人乘辇,《传》当言“三妇人”,何乃言“二妇人”?且杨《注》依沈钦韩说,以宣子伪为悼夫人侍御,侍御何得能乘辇车?辇车为后所用车,侍御何得乘?

此外,杨《注》十分含混。就《注》文的意思看,是驳妇人无推辇之事的,但杜《注》并没有说妇人推辇,说妇人推辇的是魏禧,杨《注》不交待所驳对象的出处,径直说古无妇人推辇,便让人如堕雾中了。很明显,杨《注》根据的《会笺》,但又不知道出处,便就《会笺》所引进行批驳,失去交待。《会笺》虽引古贺煜,但于引文之前还要加上一句“或云使二妇人推辇,此说非也”,以使以下所引古贺批驳之语,知有靶的。古贺煜又从沈钦韩《左传补注》说,以范宣子着妇人服,伪为悼夫人之侍御。沈钦韩说范宣子伪为悼夫人侍御乘辇,而古贺煜则说范宣子与乐王鳅二人伪为悼夫人侍御,着妇人服推辇,这又是出于对《传》文之臆测,尤不可取。

杨《注》于前贤,或用其材料,或用其说。襄二十七年《传》“仲尼使举是礼也,以为多文辞”,杨《注》说:“晋、楚皆怠于大出兵,不被侵伐者,宋凡六十五年,鲁凡四十五年,卫凡四十七年,曹凡五十九年;然小战仍有,如鲁帅师取郓,晋帅师败狄,楚伐吴灭赖,不如文辞之全部弭兵也。”所举数据皆出于《会笺》,而《会笺》则抄录龚元玠《春秋答客难》,此用材料之证。用前人成说,如襄二十七年《传》,子大叔赋《野有蔓草》,杨《注》说:“盖子大叔与赵孟初次相见,故云不意而会面。”此用《会笺》之说:“大叔似与文子初相见。”然《会笺》则抄的《缵考》。又襄二十七年《传》“崔成、崔彊杀东郭偃、棠无咎于崔氏之朝”,杨《注》说:“古者诸侯及大夫皆有外朝及内朝,此盖崔杼之外朝。”说据《会笺》,《会笺》则据金鹗《求古录礼说》。惟《会笺》认为是崔氏内朝,而杨氏认为是外朝,其实皆是臆测。崔成、崔强是崔杼之子,非属大夫,或陈尸于内朝,以向其父示威,故崔杼怒而出。杨氏用《会笺》,但不同意内朝说法,故注为外朝。

三、从《会笺》和杨《注》看典籍注解如何开展

《会笺》和杨《注》是近现代《左传》校注的代表著作,二书虽然体例不同,但显然对前贤成果都大量采择。《会笺》基于其体例,不在书中出具前贤之名,杨《注》以己注为主,遵守注家学术规范,对重要观点,多具出处。当然,也多有不具出处者。这个现象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呢?为什么竹添光鸿那样的大儒,会采取基本抄录以成《会笺》的方式?而杨《注》虽也具出处,但有许多数据源和注解意见的根据,则往往隐去?这正是我们要讨论的问题,即当代学者对典籍的注解,应该怎样开展?是应该完全抛开前人,即今天有人提倡的《六经》注我,还是参考前人成果,镕铸成为一说?若是后者,如何参考前人成果?是出处必标注,还是拣取重要者标,不重要者则可以隐去?

之所以这样提问,是因为古籍,尤其是经典古籍,前贤能用之材料、形成之解说,可谓全矣备矣。今人无论怎样开辟思路,另立新说,基本都不能出前人窠臼。以《左传》为例,不用说典章制度、名物土地,凡有可以议论者,前人都已说尽,即使细致到一字之解、一句之意,也都阐述备至,分析详尽。今人已无立足处。无论是《会笺》,还是杨《注》,但凡见其有新意处,多能于前贤议论中找到出处。这个事实告诉我们,今之学者,在典籍的注解中,几无一字之说可立。

既然这样,后代学者如何对经典古籍开展注解?还有必要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首先,古代学者的议论和当今的话语不同,他们的学术意见,也需要再加解释,以求鲜明和易懂。即如我们引用杜预的《注》,有时仍然要用今人的话语申述一下,否则杜预原《注》,今人并不能明白易懂。唐宋以来学者的意见也是如此,仍然需要消化和诠释。其次,前人的意见,各种议论都有,有的正反激烈不同,有的同中有异,异中又有同。故一句之解,往往有数种、十数种不同意见。这就需要今人仔细辨析,慎加选择。竹添光鸿的《会笺》之功,就在于采择。于汗牛充栋的研究成果中,选择有价值、有可靠依据的意见,这是考验后代学者学术功力的。竹添光鸿具有这样的学术辨识,正是这样的学术辨识,成就了他的《会笺》。

杨伯峻《注》与《会笺》体例不同,因是注,不是笺,因此他必须对《左传》字、句下注。杨《注》遵守中国学术规范,立说处若有参考,多具出处。其所引用,古今成果都有。当然,如前所言,《左传》之解,后人几无一字之说可立。即使杨《注》大多出具来源,但也有许多未具者。古籍尤其是经典古籍,后人若欲立新说,用新材料,几无可能。如果都要标明出处,则只能如竹添光鸿那样,采用会笺的方式,汇集前人注解成书。杨《注》不是会笺,以注为体,因此他也只能将重要意见标明出处,而于一般的注释,则隐去出处。

什么是一般的注释?主要是指常见材料。比如某字的字义,或引《说文》,或引《尔雅》,某材料或出《史记》,或出《国语》,这些都是常见典籍,注者不必再说前贤何人所引,可以直接出注。当代学者将之称为公共资源,似乎不必前人称引,后代学者也可以办到。这其实是误识。《左传》这样号称百科全书式的典籍,涉及方方面面的知识,若没有无数前人一点点指出,后代学者以一己之力,是难以周全的。

比如隐公元年《传》“有蜚”,杨《注》引《尔雅翼》作注,此用沈钦韩《左传补注》。前人解此“蜚”字,多据《说文》《尔雅》,如洪亮吉《左传诂》、焦循《春秋左传补疏》、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沈钦韩独用《尔雅翼》,杨《注》从沈钦韩而不注出处,即以常见之书,无须注也。引用常见古籍如宣公十三年《传》“秋赤狄伐晋,及清,先縠召之也”,杨《注》:“《晋世家》云:‘景公四年,先縠以首计而败晋军河上,恐诛,乃奔翟,与翟谋伐晋。’”《史记》是常见书,但引《史记》注此《传》,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在先。《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曰:“《晋世家》:‘先縠以首计而败晋军河上,恐诛,乃奔翟,与翟谋伐晋。’”杨《注》显然参考了刘文淇。又如襄二十七年《传》“胥梁带使诸丧邑者具车徒以受地,必周”,杨《注》引《管子·枢言篇》注“周”曰:“周者,不出于口,不见于色。”引《管子》作注,当参考的《会笺》,而《会笺》又抄录龟井昱《缵考》。

杨《注》于中国古代学者成说,多具出处,惟用日本学者之说,偶言出自《会笺》,多亦不出。这当然是20世纪中国学者于日本学者成果,尤其是江户学者的研究并不熟悉的原因。即使竹添光鸿《会笺》,大多数中国学者亦不甚了解。杨伯峻先生只能参考《会笺》。又因不明《会笺》体例,而误以为皆出竹添光鸿。如僖公二十四年《传》“于诸姬为近”,杜《注》:“道近,当暱之也。”杜以“近”指郑国地距周王较其他姬姓国为近。杨《注》引《会笺》说:“以道路之近为四德之一,竟觉不妥。‘近’是亲近之近,言桓公为司徒,武、庄为卿士,世亲近于王,与晋、卫诸国疏于周室者不同也。”实则《会笺》抄录古贺煜《左传探赜》。《左氏探赜》曰:“近,只是亲近,言桓公为司徒,武、庄为卿士,世亲近于王,与晋、卫诸国疏于周室者不同。”

但大多数情况下,杨《注》虽用《会笺》而不具出处。如襄九年《传》:“使乐遄庇刑器。”杜注刑器曰:“刑书。”孔《疏》说,刑书是国之所重,必非刑人之器,故以刑器为刑书。哀三年《传》,鲁人救火,云“出礼书”“出御书”,书易为火所焚,礼书、御书、刑书皆国之所重,所以命司寇乐遄庇之。刑书而称刑器,大概以其书于器物,或书之于版牍。杜、孔之解,中国古代学者无异辞,竹添光鸿《会笺》不从杜《注》,说:“刑器,刑具也。指桎梏笞缧之属,以备非常也。”杨《注》于此亦《注》说:“具备刑具,于大火中必有为非犯禁之人,所以刑之。”显然用《会笺》的说法。竹添光鸿此说,其实用宇士新《左传考》之说。宇士新《左传考》说:“刑器,凡刑罚之器,桎梏斧钺之属亦在其中,何独刑书?”宇士新之后龟井南冥、龟井昱、安井衡皆用此说,如安井衡《左传辑释》说:“谓之器,则兼指桎梏笞缧之属,不独刑书也。”《会笺》不具名,杨《注》参考使用了《会笺》,但不出《会笺》之名。

《会笺》征引江户学者之说,亦有误而不知者。襄九年《传》:“商人阅其祸败之衅。”杜《注》:“阅,犹数也。商人数所更历,恒多火灾。宋是殷商之后,故知天道之灾必火。”杨伯峻《注》说:“《说文》:‘阅,察也。’”杨氏此《注》从《会笺》来,《会笺》则全用龟井昱《缵考》。但核查《说文》,并无“阅,察也”之文。《说文·门部》:“阅,具数于门中也。”阅又作更历、经历解,是引申义,亦出汉人。《汉书·文帝纪》:“阅天下之义理多矣。”颜师古《注》引如淳曰:“犹更历也。”故杜《注》称“数所更历”。以察训阅,见慧琳《音义》卷四十九“该阅”注引《考声》,非出《说文》。龟井昱引《说文》既误,《会笺》、杨《注》随而从之,亦误。又如昭元年《传》:“卫齐子曰:‘苟或知之,虽忧何害?’”杜《注》:“齐子,齐恶。”梁履绳《左通补释》驳说齐恶是齐子四世孙,见闵二年《传》。《会笺》因从之。杨《注》亦曰:“齐子即齐恶,为闵二年《传》齐子之四世孙。”查闵二年《传》之齐子,是公子顽烝于宣姜所生,后嫁于齐,是齐桓公之长卫姬,生公子无亏,显然不是齐恶先祖。梁履绳称其所据说:“齐子,见闵二年杜氏《世族谱》。”然杜预《世族谱》说卫国齐氏始于賠伯,称齐子,齐恶是其四世孙。杜预所谓齐子,指賠伯,非闵二年宣姜所生之齐子。梁履绳误判为公子顽与宣姜所生女,《会笺》从之,杨氏又从之。

《会笺》和杨《注》是两个不同体例的典籍注释范本,其所表现出的不足,显示的是后代学者如何能在注释上开拓和创新的问题。传承和创新,在经典古籍注解中,其实是两种不同的治学态度。不独今人力求创新,古人也莫不如此。就《左传》注释说,自杜预《注》以后,便产生传承和创新两种不同的学术倾向。传承的,以孔颖达为代表。他回护杜《注》,并建立了《疏》不破《注》的注释传统。创新的,则自北朝刘炫,以至唐代啖、赵,再至于宋儒以及明清诸儒,无不或就《经》义立新说,或就注解辟杜《注》。无论回护杜预,还是批评杜预,都以杜预为标杆。显然,回护前人旧说,能够如孔颖达那样,引证周密,一一明其来处及理据,古今尚无人可以超越。但批评则不必周密,大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所以所谓规杜、补杜的著作,蜂起一时。代表者如明代陆粲《左传附注》、傅逊《左传注解辨误》、清代顾炎武《左传杜解补正》、惠栋《左传补注》、沈钦韩《左传补注》、洪亮吉《左传诂》、梁履绳《左通补释》、焦循《春秋左传补疏》、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于鬯《香草校书》、俞樾《左传平议》等,莫不以辨正杜《注》为旨,以纠杜求创新。这种从批评前人中求创新,是非常有效的工作,这些著作构成了宋以后的学术主流。受这种学风的影响,日本的《春秋左传》学,也以纠杜为主旨,其中以江户学者成绩最为突出。如宇士新、冈白驹、冢田虎、秦鼎、中井积德、龟井南冥、龟井昱、安井衡、川合修、增岛固、伊藤馨等等,明治时期的竹添光鸿即是继承了江户学者的传统和成果。中国近现代则有章炳麟,其受乃师俞樾影响,发扬光大了疑杜的传统,新说迭出。当代则属杨伯峻为代表,他不仅继承了自宋以来疑杜的传统,更受近代疑古思潮的影响,立场与明、清学者迥异。明、清学者驳杜、规杜,尚立足于《左传》传孔子所修《春秋》立场上,杨《注》则站在疑古立场上,既不承认孔子修《春秋》,亦谓《左传》非传《春秋》之书,直是鲁国原史,因此他的吸收前代《左传》学者的成果,实际使自己时时处在左支右绌的矛盾之中。

驳了杜预《注》,自然便是创新,实际上可能是以己之谬度前人之正。关于这一点,孔颖达专门对北朝经学家刘炫的规杜进行了批驳。孔颖达学问广博,分析明透,他或引《经》《传》,或旁综群籍,无不有据且有理。宋、明、清之儒生生于孔颖达之后,世再无孔颖达矣,因此各家之说竞生,而无人或正,皆阿以为至确。然于其所驳,反复究诘,仍以杜《注》为是。兹且举数例,以见一斑。

1.襄十一年《传》:“十一年春,季武子将作三军,告叔孙穆子曰:‘请为三军,各征其军。’穆子曰: ‘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杜《注》:“政者,霸国之政令。礼,大国三军,鲁次国而为大国之制,贡赋必重,故忧不能堪。”孔《疏》:“于时天子衰微,政在霸主,霸主量国大小,责其贡赋。若为二军,则是次国;若作三军,则为大国。大国之制,贡赋必重,故云‘霸主生贡之政,将及于子,子必不能堪之。’忧其不能堪之。言三军不可为也。鲁为三军、二军,国之大小同耳,但作三军,则自同大国,自同大国,则霸主必依大国责其贡重也。”顾炎武《日知录》说杜《注》误,“政”当指鲁国之政,言鲁国之政将归于季孙,以一军之征而供霸国之政令,将有所不给,则必改作。安井衡《辑释》同意顾说,又加申说曰:“杜谓季氏时为鲁国之政,故以‘政’为霸者之政令。今案,季文子以五年卒,季武子年少,未即代父为政,盖此时叔孙为政,故季孙欲作三军,先请穆子也。且三家各征其军,则霸者之政,圴及三家,而穆子乃曰‘政将及子’,若己不与者,是政非霸者之政令也。顾说可从。‘子必不能’者,言子将为政,增二军之赋,而致三军之贡,必不能给也。”安井衡以于时鲁执政为叔孙穆子,但季孙氏世为上卿,其父季文子五年卒,季武子六年即如晋,杜《注》说始代父为卿,则此时是季武子执政,非叔孙豹执政,所以季武子主张作三军。至于要问于叔孙豹,是因为叔孙豹为司马,掌军赋之事。季武子既为执政,则叔孙豹所言“政将及子”,即谓霸主政令及鲁执政也,杜《注》不误。其说参见周柄中《四书典故辨正》。

2.襄九年《传》:“无所厎告。”“厎”,杜注“至也”。至告,就是往诉的意思。伊藤馨《左传章句文字》据《说文》“厎,致也”,谓厎告与致告同。《尚书·盘庚》:“凡尔百众,其惟致告。”桓十七年《传》:“日官居卿以厎日。”《周礼·冯相氏》:“冬夏致日,春秋致月。”皆告之意。竹添光鸿《会笺》抄录伊藤馨此解,又增《禹贡》“覃怀厎绩”“震泽厎定”“三邦厎贡厥名”“厎慎财赋”例,称《夏本纪》引“厎”作“致”可证。杨伯峻《注》亦从《会笺》。按,至、致古通,义略有别,致告,是送达致告的意思,至告则表达至于谁而告,有诉的意思。《传》中公子��称郑是小国,若为大国所害,则无所往诉,故杜《注》以“至”解,于义精确。

3.襄十八年《传》:“有班马之声。”杜:“夜遁,马不相见,故鸣。班,别也。”惠栋《补注》说“班”与“般”通,是还的意思,郭璞《尔雅注》引此《传》即作“般”。还谓师遁,马鸣声渐远,以“还”为马回旋不进,晋人闻其鸣声渐远。惠栋引郭璞《注》为证,然郭璞东晋人,晚于杜预矣,其所见别本耳,不可证杜预误。《释文》不言有作“般”者,释音曰:“班,别也,彼列反”,则陆德明所见亦作“班”。班,别也,离别之马,盖齐师夜遁,慌乱之中,有失群之马,天明以后,孤独而鸣也。惠栋之说,并无胜处,而清人多有赞同者,如冯登府《十三经诂答问》、梁玉绳《瞥记》、陈嬗《简庄疏记》,今人杨伯峻,及日本龟井昱《缵考》等皆是,亦无谓。

4.宣公十一年《传》“三旬而成,不愆于素”,杜注:“十日为旬。不过素所虑之期也。”意谓筑城原定三十日,今筑城完工,未超过原本所定之日期。简单明了。王念孙则解“素”为“法”,引《士丧礼》“献素”郑注云“形法定为素”为解。又解“素”与“索”古同声,索亦训为法。定四年“疆以固索”,杜注云:“索,法也。”《正义》引《考工记》“量器铭时文思索”郑注云:“言是文德之君,思求可为民立法者而作此量。”《诗·定之方中》《笺》引《考工记》,“索”作“素”。如此迂曲,且材料亦出杜、孔,杜、孔何不以此“素”解为“法”?且《传》文明言“三旬而成”,指筑城之期,杜注确矣。

5.襄十八年《传》:“齐侯御诸平阴,堑防门而守之,广里。”防门,杜《注》说平阴城南有防,防有门,则防是平阴城外之地,有门。《水经注·济水》引京相璠说:“平阴城南有长城,东至海,西至济,河道所由,名防门。去平阴三里,齐侯堑防门即此也。”广里,言堑沟广有一里。杜《注》:“于门外作堑,横行,广一里,故《经》书‘围’。”京相璠说广里是地名,本名光里,齐人言“广”音与“光”同,故曰“广里”,在防门北。惠栋《春秋左传补注》、钱大昕《潜研堂文集》皆赞同京相璠之说,认为杜《注》误。案,《后汉书·郡国志》称平阴城有防门,有光里,京相璠盖据《郡国志》。若如京相璠说,《传》文应断为“堑防门,而守之广里”。是齐侯所守为广里,而非平阴,显然与前文言齐侯“御诸平阴”不符。后齐侯畏诸侯之师夜遁,诸侯因入平阴,明见齐侯所守是平阴,非广里。广里若为地名,亦如防门,小城不固,齐侯必不敢据广里以与诸侯抗。诸说对比,仍以杜《注》为确。

6.宣公十二年《传》:“十二年春,楚子围郑,旬有七日。郑人卜行成,不吉;卜临于大宫,且巷出车,吉。”巷出车,杜注:“出车于巷,示将见迁,不得安居。”惠栋《春秋左传补注》据贾逵注:“巷出车,陈于巷卫,示虽困不降,必欲战也。”因曰:“下郑复修城,则贾说良是。”《会笺》、杨《注》皆从。惠栋所说“郑复修城”,指下文载楚子哀郑举国大哭,故为退师,郑人因修城固守。《传》曰:“国人大临,守陴者皆哭。楚子退师。郑人修城。进复围之,三月,克之。入自皇门,至于逵路。郑伯肉袒牵羊以逆。”然卜辞谓“巷出车”是吉,郑若巷战,能得吉否?故杜不从贾注,谓见迁,乃得吉。下“郑人修城”,郑见楚子退师,乃修城固守,城既未破,尚不需迁逃,故不能以“修城”解为郑欲巷战。若巷战吉,何以楚子入城,至于逵路,郑伯即肉袒牵羊以逆,而不巷战?

此外,或因时代思潮影响,可生新说,如疑古学派影响下的新见迭起。疑古学派理论及实践,如何评价,恐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沉淀,但就我们掌握的新出土材料涉及的文献问题,不少都证明疑古学派结论错误。如此,则一种思潮影响下的创新,其真正价值如何评估?这也牵涉我们当代以及后来的学者如何开展学术研究的问题。以竹添光鸿《左氏会笺》和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为例,说明创新的前提应该是守正。即在前人搜集整理前人成果基础上,小心求证,多方思考,力图在当代学术背景和学术条件支持下,提出个人见解。不一定非要得出与前人不同的意见,而是能够在浩繁的前人意见里,选择更有说服力、更有材料依据的观点,这就是当代学者的创新。

本文载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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