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城乡关系本身并非民族问题,却在深层次上影响边疆地区族际交往与民族发展。在“以乡支城”的传统社会,受限于乡土社会结构,族际交往呈现有限性,边疆各民族发展带有固着性;在“城乡分异”的现代化进程中,伴随工业化与社会转型,族际交往空间逐步扩展,但城乡二元体制也引发了边疆各民族结构形态的变异;而在“城乡融合”的历史新阶段,它既孕育着边疆各民族深度交融的机遇,也面临着空间整合、权益均衡等现实挑战。边疆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有着特殊的价值意蕴:其一是消解“乡土性”民族底色羁绊;其二是超越西方国家城乡分异—民族分离积弊;其三是顺应人口大流动、大融居历史大潮。落实到实践层面,边疆民族地区应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以城乡经济融合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消除空间非正义现象,以城乡空间融合拉近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心理与地理距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城乡治理融合凝聚政治认同伟力;深入践行“第二个结合”,以城乡文化融合守护共有精神家园。
关键词:边疆民族地区/ 城乡融合发展/ 城乡关系/ 民族关系/
作者简介:吕进鹏,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政治学博士,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民族地区城乡基层治理(四川 成都 610041);吴春宝,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政治与基层治理。
原文出处:《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成都)2026年第4期 第23-32页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党建引领民族互嵌式社区治理共同体构建研究”(25XDJ01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23CZZ031)阶段性成果。
一、问题的提出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边疆地区一个都不能少。”[1]边疆地区承载着民族团结进步、区域协调发展、同步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加快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2](P.83)当前边疆民族地区各项工作面临诸多新形势,其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相对突出;各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趋势不断增强,但影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因素仍然复杂多样。”[3](P.20)在这些影响因素中,不乏城乡关系问题。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4],城乡融合发展是现代国家建设的中心任务,也是边疆地区扎实推动“兴边富民、稳边固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内容。如何破解影响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城乡难题,化解中华民族超大规模民族共同体的内聚力与城乡二元分离之间的张力,已然成为当下重要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建设繁华的城市,也要建设繁荣的农村”。[5]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更是明确规定应当支持民族地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6](P.13),进一步指明了城乡融合背景下边疆民族地区工作的方向。
近年来,在推进各民族人口融居和边疆治理现代化、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的政策与现实基础上,横跨民族学、政治学、边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学科领域的学者已关注到,城乡关系变革直接或间接影响了边疆民族地区诸多问题的产生与化解。如有研究认为,要将民族关系置于城镇化进程中加以理解[7];城乡社会分层结构与民族结构叠加重合,城乡关系是影响民族关系的根本性因素[8]。中国不少民族问题的深层次根源,在于转型社会中的地域差异、城乡差别等结构失衡问题;且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地区、城乡、群体间的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9]因此,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边疆地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幅增加,需要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边疆民族地区城乡发展中的作用,有效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10]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11-12],通过城乡融合发展实现民族地区的共同现代化[13-14]。当前,学术界围绕边疆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的案例分析[15-16]或是普遍探讨,也已取得了一定成果。然而,既有研究常将城乡关系置于民族关系分析的背景变量中,而非作为核心变量加以考察,因而未能从根本上厘清边疆地区族际交往与民族发展的城乡规制图景,也缺乏对城乡关系如何重塑族际接触与权利结构的机制性认识,更鲜有对当下边疆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规范价值的系统性阐释。
确切地讲,“民族并不是长期稳定的人们共同体,而是在历史过程中经常有变动的民族实体”[17]。城乡关系是边疆各民族赖以生存和交往的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基础,更是族际关系发生关键性蜕变的核心因素。城乡关系本身并非民族问题①,却是民族问题产生的重要根源之一,也是影响族际交往、关乎边疆地区各民族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基于“跳出民族地区谈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思路”,城乡关系问题不仅攸关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少数民族的身份转型与社会融入,更深刻地影响整个中华民族内聚力,关乎族际认同的深化,最终促使各民族融为命运与共的“我者”。鉴于此,本文尝试将边疆民族问题的实质和民族关系的内涵置于城乡关系中加以审视,梳理城乡关系与民族关系叠合演进的历史脉络,进而探讨当前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意蕴与实践路向。
二、边疆民族地区族际交往与民族发展的城乡规制脉络
马克思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城乡关系一改变,整个社会也跟着改变。”[18](P.237)对边疆民族地区而言,城乡关系构成其内部矛盾,城乡关系的调整往往引发民族内外部关系的递次变化,进而深刻制约着边疆地区族际交往模式和民族发展状态(如表1所示)。在某种意义上,正确处理城乡关系,成为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关键路径。
(一)“以乡支城”的传统社会:边疆民族地区族际有限交往与民族固着发展
在人类社会发展早期,城乡本是“相关的一体”。随着生产力不断进步,社会分工日益明晰,社会成员间的关系因利益分殊,从本质上呈现为阶级关系,进而导致城乡分离与阶级对立。马克思曾有过这样的论述:“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19](P.520)由社会分工引发的城乡关系变革,不仅影响民族内部结构,更重塑了族际互动模式。
前资本主义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可被视为乡村主导城市的社会,乡村持续不断地为城市输送财富与资源。即便如此,乡村长期处于蒙昧状态,其根源在于小农生产的地域封闭性,这种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20](P.109)基于血缘、地缘关系的农业族群单位孤立地发展着,各族群的生存与交往被限制在特定地域之内,生产与生活呈现出一种往复循环的固化样态。如在西欧漫长的中世纪,分散孤立的庄园里,农奴们从事着具有“状态性”特征的经济生产活动;在印度,人们受到古老风俗和宗教传统的束缚,种姓制度和村社单元在社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自古以来就存在城乡社会的分野,传统中国的本质属性在于其乡土性,这一特征决定了我们在讨论民族问题与民族关系时,不得不从“乡土中国”的历史底色出发。千百年来,农业乡土不仅奠定了传统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经济基础,也深刻塑造了边疆地区民族的内外关系与发展格局。乡土社会的典型特征在于人的“安土重迁”,“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21](P.8)农村社会因其“住处分散、环境安定、职业固定,因而思想也就保守——对任何发展都很不利。”[22](P.554)这一状况,对于边疆各民族的发展和交往尤为不利。
历史上的边疆民族地区,大多数民族长期生活在特定的乡野空间,远离城市空间。乡土空间与民族习性的相互强化,使得边疆各个民族的孤立性、封闭性、排他性更加突出,民族的思维观念和行为活动被狭隘的乡土空间所束缚,“是我族类”的认同叠加乡土地域的影响,形成了边疆民族地区特定的“熟人社会”,进而加剧了“两个主义”②的倾向,这显然不利于边疆各民族交往与发展。值得注意的是,乡土性对民族关系的影响不仅存在于族际之间,即使在各个民族内部,城乡分离所导致的阶级分化同样存在,其直接后果往往是内部的剥削与压迫。例如在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上层僧侣、贵族与官员等领主阶层主要生活在雄伟壮观的城市堡垒,而农奴阶层则世代困守于偏远乡野。城市领主通过宗教神权、庄园经济、等级制度与社会习俗等手段,压迫并支配着乡村的广大农奴。[23]在庄园、村社与部落中生产生活的民族,因封闭内化机制的不断强化,与城市和其他民族的交往相当有限。
(二)“城乡分异”的现代化进程:边疆民族地区族际交往扩展与民族结构变异
自15世纪大航海时代开启,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全球扩张,使得各个民族的历史形态发生了最为剧烈且深远的变革,各民族的历史逐渐从“乡村地域历史”转向“城市中心历史”。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使农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24](P.32)不同地域以及同一地区内的各民族之间,联系日益增多,从背靠背的隔绝时代迈入面对面的交往时代,各民族的历史从此是世界性的了。
“乡村城市化”推动了各民族存在方式和交往形式的历史性转变,而这一转变及其影响力在世界范围内得以极大扩展,离不开某些核心要素的推动,其中工业资本与利益发挥了关键作用。恩格斯对此有过深刻的分析:“任何一个民族,如果被剥夺了工业,从而沦为单纯是庄稼汉的集合体,就不能和其他民族在文明上并驾齐驱。”[25](P.290)乡村日益从属于城市的历史进程,促进了族群个体的空间流动。原本固着在特定乡村地域范围的族群成员“背井离乡”,脱离初级共同体,涌入“所谓空气都是自由的城市”。然而,随着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城乡关系逐渐畸形化,直至走向对立。城乡对立的直接后果,是加剧了民族内部的阶级分化和民族间的剥削,进而“使世界各国在‘世界历史’舞台上被划分为农业民族和工业民族。”[26]伴随着现代化(modernization)进程的加速,城乡关系走上“相克”乃至分裂的道路,对于每个多民族国家来说,“这是历史的悲剧”[27]。学者亨廷顿对此表示担忧:“现代化带来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政治后果便是城乡差距。这一差距确实是正经历着迅速的社会和经济变革的国家所具有的一个极为突出的政治特点,是这些国家不安定的主要根源,是阻碍民族融合的一个主要因素。”[28](P.55)
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区域与文化层面的差异性客观存在。长期以来,边疆地区、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的族群差异显著,族群认同亦具有较强的韧性。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国家通过一体化制度方略,持续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族群社会的建设与整合。相应地,在建设和改革发展进程中,城乡差距非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拉大,这一差距迅速映射到边疆地区民族发展及民族关系层面,催生了种种“民族问题”。具体来看,“陌生人遇上陌生人”场景增多、不确定性上升,为城乡流动人口提供了凸显“族性”的空间——涌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其本就蕴含的族群认同、宗教认同、血缘认同、地缘认同就有可能被放大[29],进而催生出“都市乡民”群体。这一群体面临“内与外”“城与乡”的双二元性制约,长期处于“候鸟式”“飘浮”的流动状态,在诸如户籍制度“碰壁”中往往遭遇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陷入“社会融入”困境,不得不选择“退出(exit)”。
(三)“城乡融合”的历史新阶段:边疆民族大流动时代的融合机遇与挑战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加速演进,伴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民族主义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新的走向,世界民族问题显现出碎片化趋势,民族认同危机和民族发展鸿沟进一步加剧。对于我国边疆地区而言,正步入各民族人口城市化、非农化与大流动、大融居的活跃阶段,经历人口在城乡之间的大规模流动,边疆各民族由此具有了史无前例的“流动的共同体”属性。值得注意的是,2010-2020年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335.08万人,增长了11.92%。[30]在学者看来,这种流动是“社会开放、消弭城乡二元结构差异过程中出现的正常现象”[31],打破了多民族的聚居结构。其产生的积极效应在于农村“去昧化”、民族“去污名化”(群际接触越多,群际偏见程度将会越低),有利于民族互嵌格局的形成、边疆地区国家认同的强化。流动还催生出囊括各民族的“新就业群体”“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大幅增加了边疆地区各族人口交往交流交融的机会。与此同时,“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人口的双向流动、少数民族大规模进入城镇和沿海地区,城乡社区,尤其是大中城市中少数民族人口的聚集,各民族嵌入式居住工作格局的扩展,已经极大地改变了‘民族地区’‘民族工作’的传统内涵。”[32]这种巨变,为消除民族孤立发展与封闭隔阂、突破民族局限性、化解社会壁垒与病变、促进“我者”与“他者”的良序接触,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不过也要认识到,城乡二元体制下产生的上述民族问题并未完全消除,当前边疆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面临的挑战依然不容忽视。其一,较低城市化率与边境乡村的空心化问题并存。例如,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口密度远超国家标准,但全县城镇化率仅39.6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多个百分点③;吉林省边境乡村陷入人口外流、产业萎缩、空间闲置、治理弱化的困境,宅基地闲置率普遍为30%—50%,较内陆农村均值高出15个百分点,部分边境村老龄化率达23.06%④。其二,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服务在满足各族群众日益美好生活需要的期待上仍有差距,在城乡区域之间的公平正义上存在“差序格局”;边疆民族地区各省区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3]。其三,对于边疆各民族流动人口而言,“如何实现从偏远乡村到城市的空间跨越,从农民到市民、从家庭到社会的身份跨越,从务农到务工的行业跨越,从农村生活习惯到城市现代生活理念的心理跨越,仍有很多现实困难。”[34]作为新型城乡两栖群体,在无法真正融入城市时容易在旧的自我与新的自我之间的撕扯中产生“身份爆炸”[35]问题。况且,较多的少数民族人口仍然生活在边疆农村,即便是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也面临一些新问题⑤,城市民族工作中还偶见对特定少数民族搞“关门主义”的倾向。
总之,城市化的猛烈冲击带来利益纷争、“认同危机”与“族姓张扬”,城乡经济不平等往往会累积政治权利的失衡,易导致边疆地区思想意识形态出现区隔、挤压、迁移,进而唤醒不同民族强烈的历史记忆与文化传统,使其倾向于在扩大化交往中寻求自身的民族性与“本我”认同。对于中国这般,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多民族国家而言,若处理不好城乡关系,边疆各民族的交往和发展甚至将“打回原形”。
三、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意蕴
城乡融合发展对于推进边疆民族地区各项工作、助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具有多重意义:它是消解“乡土性”民族传统底色的必然选择,是超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城乡分异—民族分离”弊端的应有之义,更是破解我国人口大流动、大融居时代边疆地区社会难题的现实需要。具体而言,城乡经济要素的流通,将进一步强化各民族之间的利益纽带、缩小收入差距;城乡空间融合将有益于打破各民族传统的地理分布格局、实现公共空间内的互嵌式生活与发展;城乡文化融合将从根本上构筑起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城乡治理融合将充分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夯实各民族参与公共生活的政治基础。
(一)消解“乡土性”民族底色羁绊:打破边疆地区族际交往与民族发展桎梏的内在规定
乡土中国的历史原型构成了我们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基础,由于乡村社会的历时性浸濡,长期以来我国边疆地区各民族的社会关系实质上还是乡土关系的延伸[36];中国长久以来扎根于乡土社会模式,中间则经由同样长时间共同存在着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结构性互动[37]。近代以降,中华民族曾一度面临“一盘散沙”“积贫积弱”的状况。究其根源,正在于前文所述乡土中国固有的地域性、离散性、封闭性,导致民族内聚力缺失。中国共产党通过走农村包围城市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中国城乡分离的局面,并相应地对边疆地区民族关系进行了系统性重构。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传统社会城市剥削乡村历史的结束。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专门阐述了城乡工农关系、民族关系。随后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有效解决了边疆地区民族内部的阶级压迫与剥削问题,费孝通指出,这在“民族关系上是一项根本性的变化。可是,还有差距问题,经济上和文化上的差距还有。”[38](P.417)
步入社会主义社会的中国,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进一步重塑了边疆地区城乡关系与民族关系。然而,在后续的工业化与计划经济时期,以户籍管理为核心的城乡分治制度,仍人为地把城乡人口划为彼此分割且很难逾越的两大社会群体……进而在地域空间、社会权益等方面构成了农民市民化过程中的一种“集体排它”类型的社会排斥。[39]这种城乡二元结构无疑加剧了边疆地区各个民族内部及民族之间的区隔。与此同时,乡村社会的“步履蹒跚”与城市资本要素的迅速集聚是同步发生的,这不仅加剧边疆地区城乡之间的空间分化、分域,更形成区隔化、异质化、板结化的空间格局,这可以说是一段时期民族问题的根源所在。正因如此,“人们只有在消除城乡对立后才能从他们以往历史所铸造的枷锁中完全解放出来”[40](P.265)。以城乡融合发展消除边疆地区城乡分割与地域分异,通过“熟人”社会的创制与再造,消解族际交往和民族发展中“乡土性”的投射。党的十八大以来,边疆民族地区聚焦基础设施建设、文旅产业发展和人才要素流动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兴边富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等行动,着力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例如,云南省78个民族自治地方县全部通高等级公路,所有乡镇和行政村通硬化路、通邮、通4G网络、通宽带网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若羌县坚持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的导向,实施城乡环卫、排污、燃气、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98%⑦。这些城乡融合发展的现实举措,正是边疆民族地区打破过往乡土社会族际有限交往和民族固着发展局面的关键,也是其同步实现现代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前提。
(二)超越西方国家城乡分异—民族分离积弊:巩固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应有之义
步入资本主义时代的西方国家,其族际交往和民族发展逻辑完全屈从于城乡“中心—边缘”的二元差等原则。资本主义的一个典型特征,便是“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重新产生二者利益之间的对立。”[18](P.185)不难看出,西方国家的城乡关系建立在不平等的私有制根基上,由此叠加的民族关系也必然带有不平等属性。西方文明本质上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对抗性文明,这种对抗性的后果是城乡公共空间的资本化、等级化与种族化,人为制造出具有剥夺性的空间关系。费孝通亦指出:“西方国家现代工业的成长是以农村的萧条和崩溃为代价的”[41]。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改善城乡关系的驱动力源于资本:资本依托利益导向与空间的工具性权力推行民族殖民,而民族沙文主义与民族优劣论则进一步加剧民族分化,最终催生族群分立主义与民族分离主义。城乡冲突先引发阶级对抗,而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又反向激化城乡利益的对立,那些生活在城市中的优势阶级会不间断利用手中的统治权,剥夺乡村阶级的财富,加剧了乡村社会的贫穷落后。正如有研究认为,“西方社会发展史表明,城乡的空间分化,将演变成民族发展之先进与落后的历时性差异”[42]。空间被异化为统治工具,不平等被深度嵌入空间结构,资本权力导致城乡空间等级化,这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种族隔离和族群冲突的根源。纵览西方城市化进程,其一贯奉行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空间等级原则,上演了一幕幕如《乡下人的悲歌》⑧所描绘的现实图景。
与西方内在分裂的文明传统不同,“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24](P.41),共产主义社会将“消灭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这一切都将是废除私有制的最主要的结果。”[43](P.371)依照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原则建立的新中国,始终警惕陷入西方自由竞争的漩涡。邓小平曾明确强调:“如果搞两极分化……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44](P.364)正因如此,我国致力于建设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基于空间正义重塑城乡关系,更以城乡融合推进边疆民族地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使边疆地区各族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从根本上规避西方城乡对立式现代化带来的一系列民族问题。
(三)边疆地区顺应人口大流动、大融居历史大潮:积极应对时代挑战的现实需要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把握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45](P.38)中国式现代化是城乡融合与民族融合同步推进的进程,城乡关系的历史性变革始终伴随着边疆地区民族关系的深刻调整。换句话说,边疆地区顺应人口大流动、大融居历史大潮,通过城乡融合发展构建空间正义的新型城乡格局,消解因城乡差异所带来的文化冲突,让乡村回归应有的地位,成为加强“多元一体”中华民族整体性塑造和系统性整合的题中之义。
一方面,从“多元一体”的“一体性”维度看,城乡融合发展顺应了从“乡土中国”到“迁徙中国”的历史大潮,是实现“国家—社会”关系纵向调适的重要途径,利于消解中华民族内部因城乡分割、城乡差距引发的贫富分化与阶层分异,是“一种跳出民族地区谈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思路”。另一方面,从“多元一体”的“多元性”维度看,城乡融合发展更是横向整合族际关系、推进边疆地区现代化和各民族权利平等的必要举措,契合“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着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现实需要。概言之,边疆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既能整合国家与边疆基层社会,又能凝聚多个民族,有效提升民族的内聚力,避免城乡阶级分化和民族区隔,其本质是实现各地区、各民族同步现代化、共同繁荣、共同富裕。因此,面对前文所述的边疆地区种种民族工作难题,需以城乡大融合推进人口大融居、民族大团结,充分保障各民族“进入都市的权利”;以“事实平等”增进边疆各民族的有机团结,凝聚起最广泛的共识和力量;深化各民族从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全方位的互嵌,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四、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
边疆地区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契合“各民族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共同目标,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技术等多个领域。在新型城镇化战略指引下,需推动人口、资本、技术、生态、治理、文化等诸多要素在城乡的双向流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消除空间非正义因素,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践行“第二个结合”理念。(见图1)

图1 边疆民族地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逻辑
(一)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以城乡经济融合夯实边疆地区各民族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依照唯物史观,经济利益和物质财富天然是分化共同体的因子,当然也是维系共同体的黏合剂,为了不使每个共同体成员因经济利益差异产生隔阂,就需要整体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方位,着力克服城乡经济差距带来的阶层、阶级、民族、区域差别。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实施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共同富裕战略,历史性地改变了我国(特别是“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偏远地区”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社会经济面貌,为通过城乡大融合助推民族大团结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边疆地区族际交往和民族发展,根本上取决于城乡经济关系的和谐程度,在以城乡经济融合助推边疆地区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首要任务是破除城乡经济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各族人口的市民化步伐,例如,甘肃省瓜州县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鼓励吸引新市民和随迁家属城镇落户,积极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探索出城乡融合发展新模式。[46]其次,边疆地区需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地方实际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生态等要素向城乡新型产业流通,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以赋能城乡经济融合,通过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双轮驱动,避免城乡差距加剧贫富分化,持续缩小城乡经济发展鸿沟。特别是要立足特定经济单元,充分激活县域“既城且乡”的衔接整合功能。“县域具有城乡联系紧密、地域范围适中、文化同质性强等优势,最有基础、最有可能、最有条件实现城乡融合发展。”[47](P.96-97)但是当前边疆地区县域经济不够发达。因而需重点建设服务族际交往和民族发展的县域特色农牧企业、合作社、民族工艺加工厂等等,大力发展边疆文旅融合产业;再次,要牢牢把握城乡数字经济融合赋能民族共富的新趋势,将城市的数字集成优势转化为城乡经济融合的新动能,实现信息、产品、人力、资本等经济要素便捷化、高效率、广覆盖流通。通过打造数字化市场,大幅降低城乡各民族间的经济交流成本,提升各民族共同就业、共同增收、共同消费的能力;最后,需释放新质生产力的绿色潜能,以城乡生态产业融合发展保障民族与自然和谐共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公共产品,是守护中华民族“颜值”的关键。边疆民族地区作为生态资源富集区,更要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城乡生态产业融合发展守护好中华民族共有的美丽家园。
(二)消除空间非正义现象:以城乡空间融合拉近边疆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心理与地理距离
中华民族是一个广土巨族,广袤的地理空间叠加差别化的城乡结构,使得“空间”成为我们探讨边疆地区城乡—民族问题时无法回避的重要媒介。新时代边疆地区各族人口的大流动,为城乡空间重塑带来了重要契机。着力消除传统乡土社会中各民族存在的离散性、封闭性、排他性印记,就需顺应人口流动趋势,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主动打破固有空间藩篱,合理规划多民族互嵌融居的公共空间布局。
其一,要厚植“空间正义”理念,充分发挥不同层次空间在人口融居、资源分配、社会治理、保障公平等层面的功能,拓展各民族的利益空间、交往空间与权利空间,减少居住空间区隔、社会权利不平等非正义因素的影响。要不断优化城乡社区空间,要把传统乡土社会涵育的“邻里”“附近”等共同体理念融入城市多民族社区,增强社区空间联结,在维系关系空间秩序的过程中重构公共性。
其二,要将不同层次空间具象化,需激发边疆地区城市的带动潜能:一是妥善应对城市群、都市圈的虹吸效应,确保各个民族人口都能共享现代化的文明成果,充分发挥县域在城乡融合与民族互嵌中的空间“缝合”功能[48];二是城市新区(多位于城乡接合部)的建设,需避免原有居民与新型移民群体的疏离,增强各民族的空间互嵌;三是要重视小城镇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特殊价值,改革开放初期,小城镇曾雨后春笋般崛起。在城乡关系迎来系统性调整的当下,我们有必要重温费孝通先生首倡的小城镇理念,让边疆民族风情小镇肩负起为农业人口就地市民化、以文旅空间增进民族团结的双重任务。
其三,需依托互联网—云空间实现“云融合”,“在强大的现代传播技术的覆盖性影响下,共同体的塑造越来越不再受制于地理范围;即便是足够分散的居住者,也可以根据被强化的传播符号而将自己与某一群人视为分享共同的价值观念和利益基础的‘同胞’。”[49](P.12)因此,要通过缩小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城乡差距,提升城乡各族居民的数字素养,激活算法传播、融媒体平台(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的加持功能,推动边疆城乡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节庆习俗、民族团结底蕴在云空间的广泛扩散。
(三)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城乡治理融合凝聚边疆地区各民族政治认同伟力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城乡户籍制度、城市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土地制度以及类似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另一类“二元结构”,即“汉族公民与‘少数民族’公民之间的系统性制度化区隔”[50],共同妨碍了城市文明要素向乡村的扩散,削弱了边疆地区城乡各民族的政治向心力。通过完善城乡制度建设、提升城乡治理融合度,以治理型团结促进民族团结,是边疆地区增进国家—民族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政治根基的应有之义。
一是需要以政党统合推进城乡民族事务一体化治理。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充分整合城乡党建资源,依靠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社会号召力和群众组织力,将增进“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边疆地区城乡民族事务一体化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党同城乡各族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将促进城乡融合与民族团结作为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任务,依托党组织力量破除各族人口流动、融居方面的壁垒(如身份、户籍、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壁垒),促进城乡要素的双向流通。
二是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铸牢边疆民族地区现代文明的政治底座。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保障中华民族全体成员政治权利的优质民主,在城乡多民族社区治理中,应充分发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民主精神。切实维护各族新市民、新就业群体(流动人口)以及新村民“进入都市”或“返乡回迁”的权利,保障他们在户籍办理、公共服务、子女教育、宅基地享有、收益分红等方面的各项权益。依托数智技术和网络平台,拓展城乡协同治理的渠道,提升民主效率,真正彰显城乡空间的民主性。此外,应有鉴别地将各民族传统乡村共同体的自治精华与治理资源,创造性融入城市治理,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格局。
三是需提升城乡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是维护城乡秩序、保障社会公平公正、稳定民族关系的“压舱石”。要依托法律制度推进边疆地区民族团结,加强对城乡各族公民的普法宣传教育,扩散诸如“石榴籽调解室”等法治创新实践;尤其是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民族地区传统乡土文化中的优秀习惯法资源相结合,合力发挥惩戒教化、定纷止争、凝聚人心、平息舆情、淳化民风的功能。此外,需因地因时健全城乡结对治理模式。在以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当下,要深刻把握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重大意义,开创城乡结对治理赋能兴边富民、对口帮扶工作新局面。
(四)深入践行“第二个结合”:以城乡文化融合守护边疆地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文化强则民族强,文化承载着一定的社会关系,是维系共同体的精神黏合剂。高质量推进边疆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关键在于发掘潜藏于边疆各族群众内心深处共同认同的价值养分、精神动力与文化基因。中华民族共同体本质上是各民族的文化共同体,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以文化人”“文化润族”是新时代边疆地区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守中华文化主体性。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的迅速变迁,使边疆各民族在流动中面临城乡文化的错位与张力困境,进而引发各民族成员的身份焦虑与认同危机。因而,需要紧紧依靠党对文化的坚强领导,加强网络监管,持续优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方式,严肃处置影响民族和谐的不当舆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个认同”等共同的价值观念深度融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坚持多元一体的文化观,正确处理好中华文化与边疆各民族文化的内在关系,通过打造边疆特色民族民俗文化空间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多民族共同参与的文娱活动,加强各民族的文化互嵌,构建各民族内在精神生命体,锻造中华民族整体的精神面貌。
另一方面,稳步推进边疆各民族优秀文化“进城”过程中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传统乡土社会孕育了具有鲜明特色性的私域文化,随着城乡关系的历史性变迁,各族人口频繁穿梭在城乡之间。如何将流动性强、高度陌生化的地域社群,建设成为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上的守望相助、尊老护幼、知礼立德的现代文明社会[51](P.301),是传承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使命所在。需要加强边疆各民族优秀的乡土文化理念(如土家族认为“单丝不成线,单竹不成排”;满族认为“一箭易断、十箭难折”;赫哲族认为“爬山越岭要互助,渡江过河要齐心”;侗族认为“一根筷子容易断,一把筷子难折断”;哈萨克族谚语说“力量不在胳膊上,而在团结上”)向城市扩散,防范城市的金钱物质消费观对民族优秀传统乡风的异化。此外,要积极推动城市现代文化的“上山下乡”。现代城市社会生产出同质性的公域文化,为各民族文化交流提供了有利契机。要将城市文化的创新性、开放性、契约性注入乡村社会;加快城乡多民族文旅产业协同发展,统筹推进边疆各民族优秀文化的现代转型;着重发挥穿梭于城乡之间的个体精英的文化传播功能,培育文化新乡贤,将城市更为成熟的公共文化、法治文化、契约文化、先进科技文化不间断引入乡村。最终要增进城乡文化认同、稳固城乡文化连续体。
结语
中华民族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民族关系迈入历史最好时期,但是也要看到新时代边疆民族工作面临的难题。结合历史经验发现,民族关系始终与城乡关系的演进深度绑定。城乡关系既是边疆各民族赖以生存交往的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基础,也是影响民族关系蜕变、制约中华民族内聚力培育的核心变量。
当前,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本质上是对历史桎梏的突破与对发展规律的顺应:它既是消解传统“乡土性”对边疆各民族交往的封闭性束缚、打破地域与族群区隔的内在要求,也是超越西方资本主义“城乡分异—民族分离”积弊、规避“贫困种族化”等社会风险、巩固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必然选择,更是回应我国各民族人口流动新趋势、破解“三个不适应”等融居难题、实现“迁徙中国”背景下民族大团结的现实路径。这种价值并非单一维度的经济或社会整合,而是通过物质基础、空间联结、治理协同与文化认同的多维度协同,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注入“多元一体”的整体性活力。展望未来,边疆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将是一个动态演进的长期过程。通过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市化成果向乡村传导,方能牢牢把握边疆各民族在现代社会重组与整合的历史机遇。以城乡融合为纽带,打破边疆地区发展壁垒,以共同发展凝聚民族共识,让“石榴籽”抱得更紧更密,最终在“美美与共”的城乡图景中进一步描绘出边疆各民族“美美与共”的画卷。
注释:
①“要分清楚什么是民族问题,什么不是民族问题”。参见:王延中《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民族研究,2022,1:1-13.
②即“大汉族主义”与“地方民族主义”。
③参见:峨边:在“夹缝”中融合生长[N].四川日报,2024-02-18(06).
④参见:冯一桐.吉林边境村空心化的多维困境与核心诱因——基于居业协同理论的实证分析[N].安徽科技报,2026-04-03(10).
⑤参见: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24:96.
⑥参见: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显成效 兴边富民取得新突破[N].中国新闻报,2025-09-25(05).
⑦参见:沙漠小村的幸福密码,新疆日报[N].2025-12-14(01).
⑧参见:[美]J.D.万斯.《乡下人的悲歌》,刘晓同,庄逸抒,译,南京: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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