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是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也是立身从政、履职尽责的根基。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强不强,直接关系党员干部信什么、靠什么、干什么,决定其能否在干事创业、从政为民的道路上行稳致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这一重要论述,既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的试金石,也是引领干部健康成长的标尺。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正是依靠严密的组织体系、严明的组织纪律,才能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始终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章把民主集中制确立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明确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既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也是全党团结统一的制度保证。对组织的服从,从来不是可有可无的“软约束”,而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每名党员要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而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一旦淡薄,心中没有组织、眼里没有纪律,什么荒唐事都可能干得出来。可以说,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是干部人生的压舱石,丢掉了它,从政之路就会偏离航向。
应当清醒看到,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淡薄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把进步完全归于个人本事,讲成绩头头是道,讲组织只字不提;有的把组织安排当作个人进退的筹码,稍不如意便心生怨怼、消极应付;有的对组织遮遮掩掩,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这深刻揭示了干部成长的规律,个人努力固然重要,但个人的成长进步归根结底是组织培养、人民信任的结果。个人只有在组织的引领和约束下,才能沿着正确方向履职担当。党员干部能力再强,离开组织就失去了施展的舞台;职务再高,背离组织就会迷失前行的方向。只有不断强化组织观念,自觉把个人置于组织之中,把组织的引领和约束转化为干事创业的自觉行动,成长的每一步才能走稳走实。
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最终要落到行动上,落到一件件具体事情上。一要在思想上认同组织。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决不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二要在政治上依靠组织。主动向组织交心交底、敞亮思想,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不搞个人主义、不搞自行其是,不做游离于组织之外的“特殊党员”。三要在工作上服从组织。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严格执行组织决定,是每名党员应尽的义务,组织需要到哪里就到哪里,个人意愿服从组织需要,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不挑肥拣瘦、不打折扣、不讨价还价。四要在感情上信赖组织,始终心怀感恩、赤诚对待组织,正确看待个人得失与进退留转,不贪功、不诿过、不攀比。归结起来,就是心里装着组织、行动紧跟组织、荣辱系于组织,踏踏实实做组织的人、干组织的事。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名干部就是一份担当。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不是抽象口号,而是一辈子的必修课。新征程上,无论岗位、职务怎么变,对组织的忠诚不能变,依靠组织的定力不能变,服从组织的自觉不能变。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把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努力成长为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好干部。(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