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中伟,国际关系学院科研管理处;邰瀚征,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
来源:《中国信息安全》杂志2026年第6期
当前,地缘政治博弈升级,颠覆性、交叉性技术密集迸发,全球产业体系深度重构,多重因素推动全球科技发展呈现变革与竞争深度交织的全新图景。我国“十五五”规划纲要把“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将未来五年作为我国实现科技强国建设目标的关键阶段。面对复杂深刻的国际形势和发展环境,系统梳理、准确把握全球科技发展新态势,对统筹我国科技发展安全、洞察新兴风险演进趋势、提升全球科技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变革:全球科技发展范式的深刻重塑
当前,全球科技发展正处于深度变革的关键阶段,技术发展的动力之变、产业空间的结构之变、风险认知的范畴之变、全球治理的秩序之变,给全球科技发展范式迭代带来了新内涵、新实践和新趋势。
(一)动力之变:从“技术平稳发展”迈向“颠覆性、交叉性技术”爆发
全球科技发展正逐步告别渐进性平稳发展期,迈入颠覆性、交叉性技术密集涌现期。以人工智能(AI)为核心的前沿领域,正在彻底改变生产方式、决策模式及创造力边界,带来人机交互、社会组织虚实融合的全新体验。全球技术创新已全面打破单兵突进的发展格局,呈现多维度、深层次的交叉融合特征,并不断催生新的“裂变”。在此背景下,技术发展的颠覆性、突变性成为常态,技术突破的不可预测性显著增强,单一领域的关键技术突破不再是孤立的创新事件,而是会通过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多维传导,引发跨领域、跨产业的系统性连锁反应。技术动力的质变正在重塑国家力量的对比逻辑,对颠覆性、交叉性技术创新方向的前瞻把握、对跨领域创新资源的整合配置、对前沿技术研发的产业化布局已成为提升国家科技竞争力的核心,更是各国争夺科技竞争主动权的关键。
(二)结构之变:从“全球布局”走向“区域闭环”的产业重组
全球科技产业空间布局与组织形态正在发生结构性重构。传统以比较优势为基础、以效率最大化为核心的全球化布局模式,正加速向以安全可控为导向、以区域合作为载体的“区域闭环”模式转型。既往而言,跨国公司基于生产要素的全球流动与资源最优配置,构建起跨国、跨区域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而半导体、关键矿产、生物医药等战略性产业更是形成了高度细分的全球分工格局。反观当下,产业布局的核心考量正转向供应链韧性,近岸化、友岸化和区域化已成为各国布局战略性科技产业的重要策略,“岛链化”趋势升级。以半导体产业为例,受全球地缘政治风险驱动,美欧日等主要经济体纷纷出台产能激励政策,推动芯片制造、封装测试等环节向本国或盟友区域回流。区域闭环式的产业重组,直接导致全球科技产业链的“碎片化”。这在推高产业发展成本的同时,也“倒逼”各国加快产业垂直整合。供应链安全已成为重塑全球科技产业竞争格局与组织模式的关键因素。
(三)范畴之变:从“技术单点防御”迈向“全域协同安全”的风险认知
当前,科技安全的风险认知与防御体系范畴正在逐步拓展。传统聚焦单一技术领域、单一安全场景的“技术单点防御”模式,已难以适配技术深度耦合、风险跨界传导的时代特征。在技术发展相对独立的阶段,科技安全风险多以局部问题为主,如单一工业技术泄露、特定信息系统漏洞等,各安全领域之间边界清晰、联动性弱,形成“各自为战”的防御格局。但是,随着颠覆性、交叉性技术的快速发展,科技安全与政治、军事和经济安全等领域的边界日趋模糊,单一领域的科技风险极易通过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向其他领域传导。例如,2024年7月,美国网络安全公司众击(CrowdStrike)因一次系统更新缺陷,导致全球近千万台使用微软Windows系统的电脑“蓝屏”,导致航空、金融、医疗等领域微软系统用户的主要行业数据链“罢工”,造成社会系统性关键服务瘫痪,充分暴露了单一技术节点故障可以通过多链条传递而酿成全域性危机的深层脆弱性。在此背景下,各国对科技安全的认知已逐渐从单一技术层面的修补,转向构建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全域协同安全体系,并更加重视以系统性思维应对科技革命带来的复合型安全挑战。
(四)秩序之变:从“协调共治”滑向“阵营联合”的治理格局
在地缘政治回归与技术民族主义抬头的背景下,全球科技治理体系正从以多边协调为核心的“共治”模式,逐步滑向以价值观划界、阵营化博弈为特征的“小圈子”格局。在全球化高速发展阶段,各国依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多边平台,以全球利益共生为基础,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交流合作等方面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协调共治机制。然而,随着新兴技术持续涌现,传统多边平台的议题涵盖能力明显滞后于技术迭代节奏。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例,其现行规则体系难以有效覆盖科技服务贸易、跨境数据流动等新兴议题,并且,其成员间因发展水平差异、治理理念分歧,也难以形成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框架。同时,在AI、量子计算、半导体等领域被赋予更多战略竞争意涵之后,各方利益诉求的排他性增强,共识基础日趋薄弱。在此背景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开始转向基于自身利益与价值观取向的阵营化“抱团”。例如,2025年10月,美国与日本、韩国分别签署共同推进技术繁荣协议备忘录,力求通过科技能力提升和标准合作,加强在AI、6G通信和量子技术等战略领域的协作。同年12月,美国又联合荷兰等九个盟友国家举办首届“硅和平”(Pax Silica)峰会,进一步凝聚阵营内合作共识。
二、竞争:全球科技多维博弈的现实图景
全球科技发展范式的深度重塑,推动着全球科技博弈进入全方位、多领域竞争的新阶段。全球科技竞争格局不断演进,焦点日益突出,手段日趋多样,领域不断延伸,全球主要大国和地区的科技竞争激烈复杂。
(一)全球科技竞争格局从传统“一超多强”加速向“两极多维”转变
根据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等机构2025年12月联合发布的《2025研究前沿热度指数》,美国以193.03分稳居全球首位,中国以182.37分紧随其后,英国、德国与加拿大分别以73.93分、72.43分和41.81分位列第三至第五位。中美两国正凭借全方位的创新布局与资源投入,主导全球科技发展的整体走向,且在综合实力上与后续国家形成较大差距。欧洲等其他主要经济体虽与“两极”整体实力差距明显,但在多个细分领域保持领先优势。
具体而言,美国依托其长期科技积淀,在高端芯片设计、AI算法等核心领域保持绝对优势。以半导体产业为例,美国以50.4%的市场份额居于绝对主导地位,英特尔、英伟达等企业在AI、高性能计算领域占据领跑位置。中国凭借后发优势快速崛起,在先进电池、5G、量子通信等领域形成压倒性优势。根据韩国电池和能源研究公司(SNE Research)2026年1月发布的相关统计数据,2025年,在全球储能电池企业前10名中,中国占据7席,市场占比高达83.3%。同时,中国5G网络基站数量占全球比重已超60%,大疆创新、国盾量子等企业在全球消费级无人机、量子通信产品领域已处于全球第一梯队。欧盟在推进其科技“战略自主”中,依托其高端制药、绿色科技等领域优势,计划投资935亿欧元设立“地平线欧洲”旗舰科研计划,力图在全球科技格局中占据“第三极”。日本继续发挥其在半导体材料领域的主导地位。日本经济新闻社调查显示,日本企业在极紫外(EUV)光刻胶市场的占有率超过90%。韩国则聚焦存储芯片领域。截至2025年底,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的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合计市场占有率已达70%。
总体来看,在“两极多维”格局下,中美两国成为全球科技创新的“双引擎”,欧洲、日韩等在细分领域精准发力,共同塑造多元交织、竞合并存的全球科技竞争新格局。
(二)全球科技竞争主要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四大前沿领域
伴随全球科技竞争格局的变动调整,主要前沿技术的快速迭代发展,技术竞争核心领域日益聚焦,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技术发展比拼,正在日益形成多维化、战略化和产业化的竞争态势。
一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作为数字时代的工业基石,已成为大国科技博弈的首要战场。在制造端,3纳米及以下制程芯片以及先进封装技术应用,正成为头部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前沿。在设备材料端,EUV光刻机、大硅片、光刻胶等“咽喉”环节,直接决定各国在全球半导体供应链中的自主程度。在设计端,芯片架构的选择不仅关乎其性能与功耗,更蕴含生态构建与知识产权的战略考量。
二是AI正从技术研发走向系统级应用。目前,大语言模型与多模态模型的研发能力成为衡量一国AI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尺,且算力层高度依赖图形处理器(GPU)芯片的支撑。高性能计算的集群建设与算力调度的效率优化,成为保障AI持续发展的基础性竞争维度。此外,深度学习框架与开源模型库的普及程度,决定了一国开发者社区的技术路径依赖、开源生态主导权和在全球科技发展中的吸引力。
三是量子科技以其潜在的颠覆性创新成为各国争相布局的“未来赛道”。从量子计算的硬件路线探索与比特数量突破,到量子通信的组网建设与标准化推进,再到量子测量的精密仪器研发与场景应用,全链条的量子技术攻关与产业化布局正在加速推进。
四是在生命科学领域,生物技术与医药健康的战略价值迅速凸显。各国高度重视生物安全,围绕原核生物适应性免疫系统基因编辑技术(CRISPR)、合成生物学、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技术创新等核心领域展开竞争,并大力提升创新药研发与高端医疗装备制造等产业水平。
(三)全球科技竞争形成“全政府介入竞争”和“泛安全化”逻辑推动双重模式
当今时代,全球科技竞争已超越单一维度的技术比拼,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不再单纯依靠市场力量或企业个体的创新能力参与角逐。一方面,主要发达国家转向全方位调动国家资源,形成“全政府介入竞争”模式;另一方面,部分国家还借助“泛安全化”逻辑为技术封锁提供道义与法理依据,双重转向正在重塑全球科技博弈的底层逻辑。
从“全政府”手段看,美国等发达国家在立法、行政与司法层面系统性介入和干预企业创新、市场竞争和跨境投资已成为常态。例如,美国于2022年出台《芯片与科学法案》(CHIPS and Science Act),试图通过补贴方式限制企业在对手国家扩建先进半导体工厂,同时依托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2018年)等法律工具,构建技术封锁的法律屏障。
与“全政府”手段相伴而生的,是“泛安全化”逻辑的渗透。部分发达国家以“国家安全”之名重新定义经贸、投资与技术合作议题,为干预措施披上合法外衣。例如,2025年10月,荷兰政府以“存在国家安全风险”为由,援引《货物可用性法案》(Goods Availability Act)(1952年)强行接管中资安世半导体公司,以行政手段冻结其资产、知识产权与相关业务。其本质是为阻挠中国掌握成熟制程芯片的供应链控制权,且其所谓“安全”叙事已难以掩盖配合美国的地缘政治操弄。与此同时,被过度泛化的安全边界和手段,也引发了深刻的治理悖论,侵蚀了全球化发展所赖以运行的互信根基。当供应链被政治化、技术标准被价值观化、企业行为被“泛安全化”时,正常的国际科技合作将面临日益高企的交易成本与合规风险。
(四)全球科技竞争不断延伸放大至人才、数据、技术标准等基础要素场域
人才是一国确保科技优势的首要战略性资源。当前,各国纷纷在“收紧人才外流”与“汇聚全球智力资源”上双重发力。美国等发达国家通过限制签证、设置人才流动壁垒等手段,试图阻断核心领域人才跨境交流,以人才封锁延缓竞争对手创新进程。同时,新兴国家纷纷推出人才引进计划、高端人才签证与配套政策,试图吸引全球高精尖技术领域人才汇聚。
数据作为数字时代的“新石油”,已成为AI应用等前沿技术创新的核心生产要素。数据跨境流动与主权管辖正成为多方激烈博弈的“战略新疆域”。各国相继围绕数据本地化、数据主权、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展开一系列制度性角力。欧盟凭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率先构建以“隐私权”为核心的数据治理模式。美国则依托其科技巨头全球布局,在鼓吹数据自由流动的同时,精准管控数据跨境流动方向与范围。中国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基础上,持续完善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体系。面对美国对华技术封锁加剧,中国发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重要数据出境审查程序,彰显发展和安全并重的治理思路。
技术标准日益成为事实上的市场准入门槛,并为技术主导国带来持续的规则效益。值得注意的是,技术标准之争正日益与价值观绑定。例如,欧盟先后在其《人工智能法案》(AI Act)(2024年)和《通用人工智能行为准则》(General-Purpose AI Code of Practice)(2025年)中,将人权、民主监督等价值理念嵌入技术监管框架,此类价值观导向的规则输出,实质上构成了后发国家进入全球市场的软性壁垒。
三、启示:构建“十五五”时期我国科技发展新范式
2026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发布。《纲要》明确将“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作为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的目标之一。同时,《纲要》也明确提出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核心原则,平衡长期和短期、兼顾国内和国际,使发展根基更稳、韧性更强。为此,面对全球科技发展范式重塑与博弈升级的双重格局,“十五五”时期,我国科技发展需紧扣“统筹开放和安全,在开放合作中实现自立自强”,摒弃分散化应对思维,努力从技术创新、韧性协同、要素支撑、全球治理等四个维度精准发力,构建前沿引领、自主可控、数智联动、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发展新范式。
(一)筑牢创新根基:强化基础研究与前瞻性交叉技术布局
2026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强调:“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如何围绕极宏观、极微观、极端条件、极综合交叉的科学前沿,加强新兴领域、交叉融合和跨学科基础研究,已成为推动我国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的核心内容。“十五五”时期,我国研发投入年均增长将达到7%以上,统筹加大中央、地方、企业与其他社会资本定向投入力度,聚焦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与AI、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交叉融合,搭建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双向转化的高效机制,破解“从0到1”的原始创新难题。同时,我国还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统筹引领作用,瞄准引领未来发展重点领域,明确核心攻关方向,构建未来产业全链条培育体系,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头部企业创新资源,组建跨领域、跨产业创新联合体,推动多学科、多技术深度融合与协同突破,实现从“单点突破”到“系统创新”的转变,抢占前瞻性技术的发展先机,并加速推动技术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
(二)织密防护网络:构建跨域协同的科技安全韧性体系
“十五五”时期,在全球科技发展新态势下,我国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关键重点领域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至关重要。当前,传统科技安全防御模式已难以有效应对,构建韧性协同的科技安全体系,已成为破解这一“瓶颈”的关键所在。
一是构建可感知能力是科技安全韧性防御的前提。“十五五”时期,我国应持续完善全链条、多维度科技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围绕对外依存度、供应链节点集中度等指标拓展监测维度,量化风险等级,明确预警阈值;借助大数据、AI、区块链等技术提升风险研判水平,实时更新重点领域风险清单,实现风险监测的精准化与靶向化。
二是构建敏捷性、适配性治理能力是科技安全韧性防御的关键支撑。“十五五”时期,我国要探索建立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到企业的敏捷性应急响应与处置机制,针对外部技术封锁、供应链断供等突发科技安全风险,确定处置预案,简化决策流程,提升施策效率,最大限度降低冲击烈度。同时,科技政策制定与管理部门要探索以差异化的治理策略取代“一刀切”式治理,在优势领域强化国际布局与标准主导,在短板领域聚焦技术攻关与供应链保护,努力做到治理方式的适配化。
三是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运转顺畅的机制框架是科技安全韧性建设的重要保障。“十五五”时期,我国还需要强化中央统筹与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明晰各方权责边界,打通信息共享壁垒,完善责任落实与监督考核机制,推动科技资源高效整合、协同发力,以闭环高效的运行机制,为科技安全韧性建设筑牢坚实制度保障。
(三)激活核心动能:打造“人才-数据-标准”一体化支撑体系
当前,人才、数据、技术标准已成为全球科技竞争的基础要素场域。“十五五”时期,我国亟须将人才大国、数据大国的要素优势转化为核心竞争优势,为科技发展提供持续支撑。
一是构建全球一流的科技人才体系。《纲要》首次设立“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反映了国家对创新生态系统的理解更加系统化。我国应持续完善本土复合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基础研究与青年科技人才的激励力度;持续优化高端人才引进政策,打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科创生态;建立核心领域人才流动保护机制,防范人才外流、技术泄露,保障人身安全。
二是打造安全高效的数据治理体系。《纲要》对数据的定位实现了从“资源”到“要素”的重要转变。构建安全可控的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路径,实现“数智协同”的倍增效应,将成为未来五年的关键增长点之一。一方面,应以《数据安全法》为基础,持续完善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严格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制度要求与实施流程;另一方面,应加快构建国家数据资源体系,建立全国数据资源“一本账”,落实推进“数据要素×”行动,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与价值化释放。
三是抢占国际技术标准制定的制高点。2025年,我国全球创新指数排名首次跻身前10位。我国在5G、动力电池、量子通信等具有明显技术优势的领域,应积极发挥国际技术标准制定与推广的“主导性”;在集成电路、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前沿领域,应积极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制定进程,警惕部分国家以价值观为名进行规则输出,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开放包容的国际规则环境。
(四)深化开放共治:以自立自强为基提升全球科技治理话语权
《纲要》在强调自主可控的同时,也明确提出构建开放创新生态。2026年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亦庄国家信创园考察科技创新工作时指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关键在科技自立自强。”科技自立自强是我国参与全球科技竞争与治理的底气所在。“十五五”时期,我国需持续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着重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在关键技术和供应链安全领域,例如芯片、操作系统、工业软件等“卡脖子”领域,打造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科技创新和规模化产业体系,提升我国对核心技术领域的控制能力。
面对部分西方国家在科技安全领域推行“阵营联合”和“泛安全化”的种种乱象,中国应更加坚定推动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倡导对话,摒弃对抗,通过多边多维合作和治理机制构建破解上述乱象的逻辑叙事,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引下,构建全球科技治理新范式。为此,中国应积极参与AI、数字货币、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国际治理,可依托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全球南方多边合作平台,努力打造互联互通、互利共赢的国际科技合作网络;最大程度保持与美、欧、日、韩等国家的务实协作;持续推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落地实施,将“秉持开放合作”“尊重主权、和平与安全”“平等正义”等核心理念融入全球科技治理规则体系建构之中,推动构建开放、公正、有效的全球科技治理新秩序,营造平权、互信、多元、共赢的全球创新开放生态,提升我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参与度与影响力。
全球科技发展的变革浪潮与竞争之势已成时代必然,其演进之势锐不可当。立足“十五五”时期,我国应以“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战略支撑,着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和自主创新能力,把科技发展的主动权、竞争的主导权、安全的主控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我国更应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在复杂多变的全球科技竞争中不断塑造新动能、新优势,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科技支撑和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