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选国 秦莲: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内涵阐释及整合性实践机制构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7 次 更新时间:2026-07-24 10:43

进入专题: 党建引领社会工作   体制建构   党的社会工作   整合性实践机制  

徐选国   秦莲  

原文出处:《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福州)2026年第2期 第155-168页

内容提要:既有关于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研究取向主要将其视为一种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范式,或一种社会治理问题的解决策略,忽视了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体制建构维度。基于此,在范式论和方法论基础上提出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体制论研究取向,从体制建构的维度重新理解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深层内涵,强调从政社关系到党社关系的理论转向、从依附发展到多重借势的行动拓展、从单向引领到双向赋权的功能调整、从专业为本到政治参与的逻辑转换。进一步地,在党的社会工作视域下,专业社会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整合“范式”“方法”和“体制”三种取向,推动专业服务实践与社会治理效能衔接,促进专业发展与党的社会工作有机融合。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特色社会工作的主体自觉与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研究”(23BSH-01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共同富裕进程中县域乡村振兴研究”(22VRC177)。

关键词:党建引领社会工作/ 体制建构/ 党的社会工作/ 整合性实践机制

作者简介:徐选国,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秦莲,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在恢复重建后,其发展逻辑便深嵌于党和国家的战略议程之中。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社会工作纳入和谐社会建设议程,2011年中央18个部委联合出台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文件,都说明中国情境下的专业社会工作始终被寄予服务民生、促进治理和回应政治使命的三重期待。然而,多年来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主要以民政部门为职能主管部门展开,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专业社会工作被视为“民政社会工作”。尽管其他职能部门也在积极推动相关领域社会工作岗位的开发与实践,但总体上仍出现“用—管”分离、“管—培”脱节等现象:行业主管部门更多侧重行政管理,相关用人单位则倾向于通过采购项目或购买岗位的方式引入社会工作者,忽视了对社会工作者队伍的系统培育,而这恰恰是回应相关领域问题与现实需求的重要前提。上述情形使专业社会工作在实践中面临合法性不足以及悬浮式发展等多重困境。

出现上述困境的深层次根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专业社会工作话语体系存在本土转化难题。源自英美国家的社会工作知识体系在移植到中国后,尚未有效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二是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使得围绕专业社会工作发展、使用与评价等职能的制度安排衔接不畅。过去在以民政部门为主要管理和用人部门的情境下,社会工作向其他职能领域的制度性嵌入不足,应用场景拓展受限,进而在实践中逐步被固化为面向“困弱群体”的服务供给角色。而在关乎治理议题和政治目标的部门及相关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则往往被边缘化,难以获得实质性参与。三是人才队伍胜任力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无论是高校培养的专业社会工作者,还是通过实践积累转入社会工作的从业者,其接受的专业教育与实际工作所需知识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其原因在于,许多专业社工在学习和应用英美社会工作知识体系的过程中较少关注其在中国现实情境中的“水土不服”问题,忽视了本土的“真实”情境,致使专业社会工作长期难以真正融入中国社会的内在结构,也难以在实践中积累并建构具有解释力的中国社会工作自主知识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尤其是在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后,多地民政部门相继发布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建立党组织,并积极推行“党建+社工”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将党建融入社会工作服务与发展。已有不少学者围绕党建引领与社会组织发展开展研究,并形成了政党激活社会、①政党引领社会、②政党组织社会③等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视角与理论成果。然而,由于未能充分理解党建的深层意义,在实践中依然出现党组织活动“悬浮化”“空转化”等现象,难以将党的政治优势与组织优势有效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从而陷入“就党建做党建”的实践窠臼。2023年中央社会工作部成立后,党领导下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经验与实践智慧被概括为“党的社会工作”,其核心特征在于政治性与生活性、群众性与专业性的相互融合和交错赋能。④在这一制度背景下,党的社会工作对专业社会工作形成总体性领导,二者在共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的过程中,为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有效实践提供了新的方向指引。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文所探讨的“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特指党建引领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中的作用,以及专业社会工作对党建资源的借力,强调党建核心政治引领作用以及专业社会工作对党建多重优势要素的主动争取。这一概念不同于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党的社会工作或党建社会工作等概念。具体而言,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强调社会治理必须坚持党的核心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党的社会工作则指党在区别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领域之外的社会领域所开展工作的总称,特指党对社会发展、社会建设的推动和领导;党建社会工作则是一个相对狭义的概念,在学界尚未被系统使用,目前主要见于实务领域中,主要是针对党务工作、困难党员等所开展的专业社会工作实践,可以被视为众多专业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一种类型。本文所讨论的党建引领社会工作主要聚焦于改革开放以来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所遵循的党社关系逻辑,即强调党建与专业社会工作之间的双向建构关系。

专业社会工作在提供社会服务、链接社会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以及解决社会问题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和实践效能。梳理既有研究发现,学界对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理解主要从两个维度展开:一是范式论,将党建引领视为中国特色的本土化发展模式,强调通过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与组织优势推动社会工作的本土实践。⑤二是方法论,将党建引领视为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种实践策略,强调通过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来回应和解决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⑥上述两种视角均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从本土化范式来理解党建引领社会工作,强调了中国社会工作与西方社会工作之间的结构性差异;作为方法论路径,则强调党建引领社会工作对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的现实意义。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中央社会工作部成立之后,对于专业社会工作所面临的体制情境变化及其相应的专业行动逻辑问题,上述两种研究取向仍难以回答。基于此,本文将在批判性回溯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党建引领社会工作视为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工作专业优化实践的体制建构过程,进而重新理解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深层内涵,并探索其整合性的实践路径。

二、范式论与方法论: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两种取向及其限度

中国社会工作是被国家建构起来的专业性服务实践,深嵌在党和国家的制度议程之中,⑦党和国家通过“以红领专”的方式塑造并引导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实践,以回应党和国家的制度期待。⑧政党在国家和社会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将政党带进来”对中国的社会治理和组织发展研究十分必要。⑨在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党建引领社会工作不仅成为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实践场域,更是探索专业社会工作实现本土化发展、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以下将围绕“范式论”与“方法论”两种研究取向展开讨论。

(一)范式论:党建引领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本土化取向

专业社会工作在我国恢复重建以来,在知识体系上带有较明显的外部移植属性,忽视了社会工作知识与实践的主体性。党建是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重要推进路径和机制。面对社会工作发展中的嵌入性困境,⑩党建引领能够弥合专业社会工作在嵌入发展过程中“难以融入”的结构性困境。在党建的框架下考察社会工作的发展,不仅有助于实现党建与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有机统一,也为社会工作本土化提供了一条重要路径。不难看出,这种观点通过反思专业社会工作既有主导范式(嵌入性发展)的理论限度,将党建引领社会工作建构为一种本土化取向。

将党建引领作为专业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的分析范式,还强调以下三点:一是专业社会工作的价值内涵需要与党的核心价值取向相衔接,尤其是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专业社会工作“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具有内在一致性;二是专业社会工作的知识体系应适度吸纳党的相关知识资源,如党的百年群众工作经验与方法,可作为中国专业社会工作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需要将党的政治引领、组织机制与制度优势有机融入其中,从而有助于改变专业社会工作因原有边缘位置而出现的“悬浮式发展”状态。

总体上看,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范式研究取向旨在重塑我国专业社会工作的价值取向、方法体系和实践模式,进而构建中国自主的社会工作知识体系和本土实践路径。2023年中央社会工作部成立后,围绕专业社会工作与党的社会工作的关系以及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深层内涵形成了广泛讨论。中央社会工作部的组建是推动社会整体治理的重要改革举措,将专业社会工作与党的社会工作有机结合,使社会工作更深度地融入党和国家的治理体系之中,为探讨专业社会工作的中国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制度情境。

(二)方法论:党建引领社会工作作为一种社会问题解决策略

面对基层社会治理中社区生活行政化、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以及党群关系疏远化等问题,有研究提出,应当通过推动党建与社会工作的结合,促进居民参与和社区自治,推动社会治理体制转型,进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也有学者指出,基层党建可以在价值引领、服务技术拓展、专业人才吸引和培养等方面发挥优势,使党建与专业有效结合起来,形成“党建引领专业”的作用机制,从而使社会工作机构在整体上展现出更好的社会服务效果。(11)上述研究从双向角度论证了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实践效能:一方面,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有助于回应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党建引领社会工作能够为社会工作提供多方面的制度与资源优势,从而更好地发挥其专业效能。将党建引领视为社会工作发展的一种实践方法论,其关注点并不在于宏观范式或制度规则,而在于探讨如何将党建要素嵌入社会工作的日常服务流程和专业实践,以更好地回应社会需求和服务需要。在中央社会工作部成立后,社会工作在党的引领下,不仅要在党群工作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发挥促进作用,还要通过专业化实践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凝聚力和影响力,(12)通过党建引领来服务于党的建设和社会发展。专业社会工作作为党的社会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需要关注现实生活中人的成长,在重点人群风险管理与生活支持、个人潜能发掘、弱势群体发展、居民和社区能人自我成长等方面发挥专业功能。(13)

总体而言,上述研究将党建引领社会工作视为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并增强居民社会参与的重要实践路径,认为推动党建与专业社会工作的融合有助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在党的价值引领、制度安排、组织行动与资源支持等多重作用下,专业社会工作不仅能够有效链接社会资源、回应居民需求,还能够通过党建工作与社会工作专业实践之间的互嵌与赋能,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推动形成良性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生态。(14)因此,党建引领社会工作逐渐成为缓解基层社会治理行政化、增强社会参与及改善党群关系的重要机制。

(三)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研究取向的贡献及其局限

将党建引领作为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的分析范式,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回应了过往中国社会工作以“移植”西方理论知识为核心的发展路径局限,为探寻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发展道路和实践范式提供了重要方向。然而,党建引领社会工作并非单方面的专业发展转向,而是一种党政与专业社会工作之间,或者说党政与社会之间双向赋能、相互促进的过程。韦伯曾指出,学术活动在理性主义时代已经不再承载信仰,而是逐渐转变为一种技术性的生产活动或者是一种职业。(15)若将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窄化为专业“本土化”的发展范式,容易将分析局限于社会工作专业自身的发展问题之上,进而忽视专业实践对党的工作的反哺与促进作用,也会弱化对党组织制度优势、权力影响和资源整合效能的系统性考察。同时,这一思路也忽视了国家结构与治理体制对专业自主性和价值伦理的影响,未充分关注中国情境下社会工作专业发展与党政行动及国家发展需求之间的密切关系。与此同时,将党建引领社会工作视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具体方法或行动策略,虽有助于把握专业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创新,但也容易忽视党建引领社会工作发展所蕴含的内在理论逻辑。

总体而言,以上两种主导性的研究思路虽为理解党建引领下的社会工作实践提供了重要启示,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党建引领的内在制度意义与行动价值,容易陷入“工具化”或“技术理性化”困境。近年来,在党的多次重要会议中,“党建引领”与“社会工作”被置于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而中央社会工作部的成立也进一步强化了党建引领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从制度层面表明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治理体制性安排。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有必要进一步深化对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理论内涵和实践路径的系统阐释,从而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的社会工作有序开展,又更好地促进社会工作专业的高质量发展。基于此,笔者尝试在本土化发展范式和社会治理方法论两种研究思路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将党建引领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体制构建”,以期进一步丰富党建引领社会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工作体系中的意义。

三、作为一种体制建构: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内涵扩展与再阐释

党建引领社会工作并非“党建引领”与“社会工作”的简单结合,而是“党社关系”在专业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的理论表达和互构机制,进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动构建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党的领导是中国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优势,也是区别于西方社会工作价值取向和实践逻辑的核心特征。因此,理解党建引领社会工作还需要透过概念表象把握其内在逻辑,而这一内在逻辑正体现为其所具有的体制建构属性。

(一)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体制性意涵

所谓体制建构,是指通过制度设计、组织设立、规则制定和机制协调,建立或重塑一套稳定、规范且具有权威性的社会运行体系的过程。其目的在于规范社会行为、分配公共资源并调节利益冲突,最终实现对社会秩序的有效治理。本文将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理解为一种体制建构,意在强调专业社会工作之于社会治理、社会秩序的体制性意涵和专业性功能。中国社会工作是在国家力量驱动下的“国家社会工作”,是隶属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实践性主体,其专业实践和服务行动一直内嵌于国家发展战略之中,并被赋予强化国家治理、解决社会问题和改善民生福祉等宏观政治功能。(16)有学者曾提出社会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体制建构功能,并将社会工作所推动形成的服务型治理模式视为一种新的社会治理体制。(17)2023年中央社会工作部的成立更是直接体现出党的政治职能专门化的发展特征,为专业社会工作提供了更具“统合性”的发展和实践思路。(18)将专业社会工作纳入党的社会工作体系之中,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专业社会工作迈入体制化和体系化发展新阶段。因此,党建引领社会工作不仅通过党政体制优势推动社会服务有效开展和专业发展,而且在重构社会治理体制、重塑社会工作专业角色以及确立其制度性结构位置等方面也具有显著意义。

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既是政府治理的一种行政体制与实践结构,也是专业社会工作自身发展助推社会治理体制建构的重要功能体现。具体而言,将党建引领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体制建构主要包含三重意涵。

其一,党建引领本身就是一种具有创新性的社会治理范式或实践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9)专业社会工作作为党的社会工作的有机构成部分,已经融入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以及国家发展大局。从党的公权力属性出发,通过“将政党带进来”可以拓展国家与社会二元结构中的社会治理主体范围。

其二,党建引领社会工作体现了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社会工作体制作为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与外延在很大程度上由社会治理体制的性质所决定。因此,党建引领既是找准专业社会工作定位的关键路径,也是展现其在社会治理和政治使命回应中独特效能的重要机制,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工作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重要基础。

其三,党的社会工作内含并全面领导着专业社会工作。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是推进党的社会工作体系建设、推动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实践机制。党建引领社会工作不只是单方面的专业发展方针或社会治理问题解决策略,更是通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动员、制度嵌入与组织实践,实现对专业社会工作职能定位、资源配置、服务供给和参与治理机制的重塑;通过专业行动强化党的政治引领和组织动员效能,并促进专业能力与社会参与的协同发展。由此,本研究将从理论转向、行动拓展、功能调整和逻辑转换四个维度,进一步阐释党建引领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体制构建的多重特性。

(二)从政社关系到党社关系的理论转向

政党来源于社会,也服务于社会。政党与社会的关系是政党政治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党必须妥善处理的重大关系。党建引领社会工作并非党建工作在社会场域中的简单延伸,而是将党的建设重新置于整个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之中,重塑专业社会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结构性位置,并为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新的发展方向与行动框架。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前提,在理论上开启了从政社关系到党社关系的范式转向,在实践上则突出了党建要素对于专业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及其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中的不可或缺性。

在以往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逻辑中,政府行政治理与社会参与治理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矛盾与张力,面临着较大的调和挑战。(20)从主体关系来看,政府与专业社会工作之间的互动更多表现为事务性关联,而党与专业社会工作的关系则更多建立在行动价值与治理目标的内在契合之上。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自上而下的组织化行动逻辑,形成“以社会为本位”的党社互构关系。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同样强调以人为本,并通过需求诊断、资源整合和服务提供等多种方式回应社会问题,推动社会服务体系的发展与社会治理体制的建构,从而成为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此外,中央社会工作部成立之后,在党的社会工作统筹推进的过程中,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制度设计完善以及新旧制度衔接等工作,为专业社会工作发展营造了更加有利的制度环境,也为其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实现从政社关系向党社关系的转向提供了制度性支撑。因此,党建引领社会工作不仅厘清了专业发展的制度空间和实践情境,也在学理上为党的社会工作体制创新以及更好地发挥专业社会工作的效能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从依附发展到多维借势的行动拓展

“势”在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之中具有独特的重要性,法国学者余莲曾借助这一概念来理解中国文化的独特意义和复杂性。(21)“势”具有或然性与可能性两种特性,能够在充分考量政治关系结构的基础上对现实社会生活进行解释。(22)在复杂的基层社会治理情境中,“借势”常常是地方政府为获得支持、推进工作和解决困难所采取的策略和发展方式。现有研究或服务实践中所谈及的党建引领社会工作,多强调党的政治引领和价值引导,以完成党对社会力量的整合任务为导向。这种导向只能作为理解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单一向度,其中专业社会工作的自主性相对较弱。因此,亟需转变行动思路,从单纯的政治任务执行和党政资源依附向多维借势拓展,以提升专业社会工作在回应政治需求、治理和服务等多维目标中的实践能力。在中国社会情境下,党建引领社会工作可以被理解为党借助专业力量凝聚服务群众,同时专业社会工作向党借势而为的互构发展过程,其本质是一种双向赋权机制。

一方面,需要对党建引领所蕴含的多重优势进行系统认识与多维分析。首先,基层党组织更为熟悉本土社会情境,能够为专业社会工作精准对接社会需求提供重要支持,而回应需求正是社会服务与基层治理的基本出发点。其次,相较于政府行政部门而言,党组织的直接利益关联程度相对较低,在面对基层治理中的多元利益张力时能够保持公正客观的立场,有效整合多元主体间的互动关系。再次,党组织所具有的政治统合力和组织凝聚力能够对复杂的基层事务进行统筹协调,能够统合多元主体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进而破解治理转型中结构性矛盾与碎片化问题。最后,党的群众性、人民性与专业社会工作“为社会”的价值取向相契合,这也是专业社会工作与党建有机结合的最终落脚点。上述党建优势为专业社会工作提供社会服务、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势能。

另一方面,需要重新认识专业社会工作借“党建之势”发展的实践方向。首先,要借助党的话语势能推动专业社会工作的本土生长和在地行动,将专业社会工作牢牢嵌入社会结构之中。党的“话语势能”指的是,党在社会结构中所累积的影响力和推动社会发展的潜在能力,是一种能够在具体情境中激发和凝聚群众共识、塑造治理权威的思想力量。(23)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话语势能,能够为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奠定合法性基础,使其从“边缘性服务提供者”转变为推动党和国家治理工作的重要主体。其次,应借助党的政治势能促进专业发展与效能转化,将专业社会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以及国家治理战略框架之中,重塑专业社会工作的角色定位、价值取向与实践效能,使其成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最后,要借助党的组织势能推动专业服务实践。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具有增强中国社会公共性的优势。(24)在这一制度框架下,专业社会工作能够更有效地助推社会建设、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程。党组织不仅能够为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提供政治资源和组织资本,还能为专业社会工作动员群众参与、激活社会资本提供强有力的合法性支持。

(四)从单向引领到双向赋权的功能调整

党建引领社会工作不仅是社会治理制度体系改革与完善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实践与功能调整的有效路径。既有关于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研究与实践探索,多强调党组织对专业社会工作和社会组织的单向引领,而忽视了专业社会工作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中可能提供的功能性支持。党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与专业社会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个人与社会协调发展的专业使命和行动目标内在统一。这表明,党建引领与专业社会工作之间存在着双向赋权关系。党的社会工作统领专业社会工作,并为其发展提供政治引领与制度保障;而专业社会工作则为党的社会工作提供专业支持与实践助力,共同服务于民生福祉提升与社会建设目标。

一方面,党建引领能够为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和服务实践提供政治推力与组织动力。基层党组织在提升社会组织内部管理能力、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中具有积极作用。有研究指出,“党建也是一种生产力”。(25)通过党建引领,能够有效激发并凝聚社会力量、改善政社关系,从而推动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并提升服务效能。同时,在具体社会治理情境中,专业社会工作还能借力党组织获得更多自主性,实现党社关系和政社关系的优化与再造。

另一方面,专业社会工作能够推动党组织实践从政治整合向社会整合转变,强化党的执政合法性和群众凝聚力,夯实党的社会治理基础。专业社会工作的社会性决定了其具有较强的亲社会属性,能够洞悉社会弱势群体的现实处境和结构性根源。(26)因此,其所提供的专业实践与服务行动,对于党的工作实践、党群关系的强化、社会整体发展以及多元社会主体之间的团结合作都具有积极作用。党的群众路线与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技术及实践方法具有相通性,将专业社会工作实践与党的社会工作相结合能够增强群众对党的信任和认可,提升党在社会服务中的嵌入深度。(27)在促进社会参与和实现社会团结的过程中,社会工作所具有的专业服务技术和社会联结能力能够有效增强党组织的社会服务能力。同时,通过党建引领社会工作还能强化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并依托专业服务提升党联结社会、优化治理的能力。由此,应转变过去单向引领专业发展的政策思路,从双向赋权的角度重新理解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体制建构功能。

(五)从专业为本到政治参与的逻辑转换

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本土化两大议题一直是国内学者关注的焦点,并被视为验证社会工作实践合法性与服务有效性的关键。在这一背景下,学界逐渐开始反思社会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理论悬浮与技术本位倾向,并指出这种过度强调专业化的发展导向,容易陷入“专业主义”和专业建制化的发展困境,进而出现社会工作“越专业、越远离社会”的悖论。在此意义上,值得深思的问题是:何谓“专业”?专业究竟意味着技术与程序的精致化,还是专业行动对现实社会问题的回应能力与实践效力?对此问题,现有研究仍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与此同时,专业社会工作始终是在党建引领的社会治理框架中展开的。多个中央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并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这表明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与党和国家的治理议程密切相关。有学者指出,应当将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置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之中加以考察,通过党建与社会工作的结合推动社会管理体制转型,进而创新社会治理格局。(28)因此,党建引领不仅是专业社会工作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也是党的政治性在社会治理实践中的一种运行策略,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本文所强调的“政治参与”是指在党建引领下,专业社会工作基于自身的政治属性和治理效能,通过专业实践服务弱势群体、提升公共利益、促进政策完善、回应政治目标的实践过程。由此可见,党建引领不仅为专业社会工作提供了参与公共治理的政治合法性空间,还为其发挥政治回应与社会整合功能提供了现实制度支持。

四、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整合性实践机制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29)在这一治理目标之下,“社会协同”“多方共治”等理念构成社会生机勃勃的现实基础,而党建引领、政府负责则是社会井然有序的重要保障。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党社协同”并非党组织与社会力量的表层协作,而是党组织与多元主体之间的深度联动,是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价值共创。党建引领不仅是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的整合机制,还是促进政社对话、调整政社关系的关键力量。因此,党建引领能够为社会工作的专业实践提供新的发展方向、实践平台和服务阵地,并推动形成一种党组织在场、政府助力、多元主体有机参与的共治生态格局。

当前,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正面临一定的结构性挑战。对此,我们既要承认党建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与本土化成长中的积极作用,也要从更宏观的视角理解党建引领社会工作作为国家治理与专业发展相结合的一种体制机制。基于此,本文尝试对“范式”“方法”与“体制”三种研究路径进行整合,形成系统性的党建引领社会工作发展观,并从结构性位置获取、实践方向拓展、共治生态构建和政治回应需要四个维度,进一步探索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整合性实践路径和行动机制。

(一)专业优势转化为服务效能:获取社会工作的应有结构位置

加强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关键,在于厘清专业社会工作在党的社会工作体系中所具有的专属性或不可替代性,进而找准专业社会工作的结构性位置。作为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专业社会工作在基层治理体系中的结构性嵌入,对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专业社会工作需要主动融入党建引领的制度框架与实践体系,在服务供给、组织动员以及矛盾纠纷化解等领域,将专业技术与实践效能嵌入党政工作体系,从而获得制度合法性与行动主体地位。换言之,党建引领社会工作的前提在于明确专业社会工作能够回应党的社会工作体系中的哪些核心议题,并据此开展相应的服务实践,实现治理问题、社会需求与专业回应之间的有效衔接。基于此,专业社会工作应从党和政府所关切的关键治理问题出发,聚焦人民美好生活与社会和谐稳定两大核心目标,进一步明确社会工作专业行动的切入点与实践路径。

一方面,应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激活与凝聚社会力量方面的功能,将专业实践主动融入以促进社会团结为目标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之中。党的社会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推动社会的组织化发展,通过党的引领促进社会团结并实现社会整合。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社会活力不断释放,但由于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部分基层党组织在社会中的组织力出现弱化、虚化甚至边缘化的现象。(30)对此,需要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社区活力激发、主体培育以及社会关系连接方面的专业优势,使其成为党与社会沟通互动的重要桥梁。通过专业实践推动多元社会主体之间的互动与合作,进而助力“政党激活社会”的治理实践进程。

另一方面,应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与服务技巧,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自中央社会工作部成立以来,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安全与和谐稳定成为其重要任务。当前,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在信访治理和社区矛盾纠纷化解等领域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不仅能够直接回应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难点问题,还成为化解社会纠纷、促进社会善治的重要主体。(31)此外,自2020年以来,全国范围内推进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为专业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实践空间和制度化通道。通过党建引领和专业实践相结合,逐步构建起多主体协同参与的共治生态。(32)

(二)专业理论与党的理论相结合:探索社会工作的治理实践取向

专业社会工作起源于西方,在引入中国后,通过嵌入行政体系获得发展空间,因而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知识依附性”与“行政依赖性”特征。当前,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实践偏重公共服务供给,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效能不显著。对此,亟需探索契合本土需要的理论框架与发展模式,以实现从单一公共服务供给向服务、发展与治理相结合的专业社会工作实践路径转变。党组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领导核心,在顶层制度设计与发展方向把握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随着党的政治领导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党的理论体系亦为社会治理提供了价值基础、行动原则与实践路径。通过党建引领,社会治理逐步由过去命令式的行政化实践转变为党组织引领下的协同性行动。因此,将党建相关理论融入专业社会工作实践,以党建引领推动专业实践,为探索专业社会工作实践中的治理取向提供了本土智慧。

党的工作理论与实践智慧是在与人民群众互动过程中不断形成和发展的,其价值导向对专业社会工作的整体社会价值及专业人员的职业使命感都具有塑造作用。具体而言,二者在价值取向与理论方法上的融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专业价值伦理相结合,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提炼具有本土特征的专业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党执政的重要思想基础,也是社会思想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更是构建本土社会工作价值体系的核心资源。因此,专业社会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应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化为专业价值基础,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以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目标,转化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的具体实践导向。

其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理论创新,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社会工作发展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这一理念对我国社会工作体系建设及其功能发挥具有纲领性要求。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强调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协商治理的思想基础,也指引着专业社会工作积极推动公众参与、促进政社关系转型、推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其三,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协调发展等理论思想融入专业社会工作的实践理念,形成在地化的实践策略和服务模式。党组织作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是平衡利益关系、设定共同目标的核心主体,也是激活和凝聚社区多元治理主体的关键力量。专业社会工作必须借助党组织势能,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党建引领下回应“人”的发展需求和社会建设需要。同时,专业社会工作也将赋权、能力建设等专业实践策略与党的群众工作路线相结合,形成以服务促协同、以协同强治理的本土理论框架。

(三)专业实践与治理效能衔接: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共治生态

随着专业社会工作地位和重要性的提升,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互动关系逐渐从主导转向合作,并给予社会组织更多的行政资源和实践空间。(33)社会组织不仅能够培育现代公共精神,动员社会大众参与公共事务,还能增进主体信任、缓解利益张力、推动实现社会善治。如何通过党建引领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实践与治理效能的有机衔接,推动构建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生态,成为当前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方向。首先,借助党的政治引领和制度保障推进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职业体系建设,通过制度化分工和体制化赋能,强化专业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合法身份和组织动员能力。其次,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导社会工作机构设立党支部,通过党建联建或支部共建等方式整合资源、动员社会,形成具有党建嵌入特征的专业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逻辑。最后,以具体需求为切入点,围绕社会治理问题的识别和解决开展专业实践。在高度组织化和一体化的国家治理体制下,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具有统揽全局和广泛动员的优势。对此,专业社会工作需要借助党建引领和赋能打破以往被动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效能限制,要坚持“去个案化”的思路,(34)依托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资源,将专业服务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探索“服务型治理”与“治理型服务”相结合的实践路径,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共治生态建设。

(四)专业发展与党的社会工作衔接:拓展社会工作政治使命回应功能

中国专业社会工作的服务实践是在政策驱动和制度赋能下不断推进的,其行动内嵌于特定的社会情境,并服务于特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身便具有较强的政治实践属性。近年来,中央层面陆续出台多项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文件,“社会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表述,是对社会工作内涵边界的重新阐释,凸显了“党的社会工作”内涵。与此同时,专业社会工作的制度环境和专业生态位势也发生着相应的变化,其实践效能正逐渐向问题预防、社会治理和回应政治需要转变,进而构建起专业社会工作与党的社会工作密切衔接的新格局。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专业实践将党的工作与社会治理、社会建设以及群众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是促进党的工作向基层社会治理末梢延伸的重要策略。

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所关注的正是专业社会工作的政治功能发挥,而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也是党全面领导社会的重要表现之一。在新的发展阶段,专业社会工作亟需转型并重构其发展模式,围绕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探索具有本土特色的专业实践路径。其中,将专业社会工作纳入党的社会工作框架,既能有效回应上述问题,也能为专业发展提供方向指引和制度保障,是推动专业社会工作找回其应有的政治使命回应功能的关键之举。党组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要求专业社会工作不仅要关注治理实践中的专业优势展现,更需要回应社会中“人”的需求,解决社会中“人”的发展问题。专业社会工作需要在新的体制语境中不断调适专业发展模式,注入服务、发展、治理与政治等多要素,借助党建引领重构专业发展路径。在面对复杂多元的社会结构与治理情境时,应跳出过往聚焦个案治疗和个体服务需求回应的实践逻辑,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审视和解决社会问题,将个体服务和社会结构转型、制度性实践和政治性回应相结合,激发新时代专业社会工作的创新性。

注释:

①徐选国、吴佳峻、杨威威:《有组织的合作行动何以可能?——上海梅村党建激活社区治理实践的案例研究》,《公共行政评论》2021年第1期。

②黄晓春:《党建引领下的当代中国社会治理创新》,《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③叶敏:《政党组织社会:中国式社会治理创新之道》,《探索》2018年第4期。

④罗新忠、韩志明:《如何理解“党的社会工作”?——基于社会工作部改革实践的分析》,《理论学刊》2025年第2期。

⑤侯利文:《“党建”社会工作:何以可能?如何可为?——兼谈社会工作的本土化》,《河北学刊》2022年第6期。

⑥童敏、许嘉祥、蔡诗婕:《大党建与社会工作:党建社会工作实践的现代性反思》,《社会建设》2021年第2期。

⑦何雪松:《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专业与政治》,《社会建设》2025年第1期。

⑧郑广怀、王晔安、马铭子:《“以红领专”: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自主性与国家的领导权建构》,《社会学研究》2021年第6期。

⑨景跃进:《将政党带进来——国家与社会关系范畴的反思与重构》,《探索与争鸣》2019年第8期。

⑩朱健刚、陈安娜:《嵌入中的专业社会工作与街区权力关系——对一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个案分析》,《社会学研究》2013年第1期。

(11)苗大雷、余怡:《党建引领专业:社会组织党建的机制与效果——基于“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的数据分析》,《社会建设》2025年第5期。

(12)郭伟和:《党建引领与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逻辑》,《社会工作》2025年第4期。

(13)童敏:《新时代党的社会工作实践逻辑与专业社会工作转型》,《社会建设》2025年第1期。

(14)彭小兵、李文静:《赋权:党建引领与社会工作互嵌的社区治理探索——基于重庆市T社区的实践》,《社会工作》2020年第2期。

(15)马克思·韦伯:《学术与政治》,阎克文译,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15页。

(16)卫小将:《国家社会工作的理念、内涵与发展策略》,《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6期。

(17)王思斌:《社会治理结构的进化与社会工作的服务型治理》,《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

(18)王思斌:《我国社会工作统合性发展刍议》,《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3期。

(19)《习近平对社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 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人民日报》2024年11月7日,第1版。

(20)李友梅、肖瑛、黄晓春:《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公共性困境及超越》,《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

(21)余莲:《势:中国的效力观》,卓立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9页。

(22)郑震:《“势”的概念建构及其理论意义》,《学术月刊》2025年第9期。

(23)王浦劬、汤彬:《基层党组织治理权威塑造机制研究——基于T市B区社区党组织治理经验的分析》,《管理世界》2020年第6期。

(24)黄晓春:《党建引领下的当代中国社会治理创新》,《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25)何轩、马骏:《党建也是生产力——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机制与效果研究》,《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3期。

(26)徐选国:《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性转向》,《社会工作》2017年第3期;陈立周:《“找回社会”:中国社会工作转型的关键议题》,《思想战线》2017年第1期。

(27)陆士桢、王志伟:《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的双重机理及其实践路径》,《新视野》2020年第1期。

(28)童敏、许嘉祥、蔡诗婕:《大党建与社会工作:党建社会工作实践的现代性反思》,《社会建设》2021年第2期。

(29)《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人民出版社2025年版,第36页。

(30)高振岗:《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提升组织力的理论探源与实践路向》,《探索》2018年第2期。

(31)张帆、徐配燕:《专业社会工作赋能信访问题治理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路径》,《社会建设》2024年第5期。

(32)徐选国、秦莲:《回归“人”的治理:社会工作站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构建的内在逻辑》,《社会政策研究》2025年第4期。

(33)程坤鹏、徐家良:《从行政吸纳到策略性合作:新时代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互动逻辑》,《治理研究》2018年第6期。

(34)茹婧:《地方性嵌入:社会工作“去个案化”现象的一个解释框架》,《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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