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对检察机关提出更高要求、赋予更重责任。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更高质效法律监督助推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确保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做到深学之、笃信之、践行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加快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坚定法治自信,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加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实机制。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请示报告、督查督办等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各项决策部署,一体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政治督察,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三)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首要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关键要做到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从政治上着眼,重在以讲政治引领讲法治。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一切检察工作首先要从政治上着眼,确保有利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有利于做实以人民为中心,有利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善于运用政治眼光、政治思维研判形势、分析问题、抓好业务,敏于把握监督办案背后的政治逻辑、政治端倪,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法治上着力,重在以讲法治落实讲政治。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所有检察履职都要在法治上着力,无论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还是维护稳定、促进公正,都要聚焦到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落脚到高质效履职办案上。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履职,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始终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充分运用法治力量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从政治上着眼是方向和原则,在法治上着力是方法和路径。坚持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统一起来,在检察监督办案中一体落实好讲政治与讲法治的要求,确保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二、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充分履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一)始终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完善反恐怖反分裂检察办案协作机制,依法从严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二)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始终坚持严的一手毫不放松。对个人极端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从重从严惩治,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拐卖人口、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危害生产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与严的辩证关系,宽和严都要严格依法,确保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宽严相济。依法严格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和量刑建议的恰当性。推动犯罪标本兼治。持续落实办理醉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事案件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推动形成行之有效的梯次治理体系。
(三)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统筹网上网下,积极参与“净网”等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等犯罪,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促进加强网络生态治理。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加大打击跨境电诈犯罪力度。依法惩处非法获取企业经营数据和网络平台用户数据犯罪,维护信息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
(四)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始终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惩治性侵、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涉罪未成年人,要处理好惩治和保护的关系,依法惩治、教育、感化、挽救。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统筹加强惩治犯罪、教育矫治、维护权益、保护公益、预防犯罪等工作,协同推进建立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完善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机制。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加强对专门教育及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监督。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更好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五)积极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协同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协同完善多元化解、帮扶救助等机制,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从“做得到”向“做得好”提升。扎实开展检察机关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等制度,推动矛盾纠纷依法有序化解。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坚持质量先行、跟进落实,促进完善治理机制。深入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三、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
经济建设是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履职尽责,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检察履职促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更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犯罪。认真贯彻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惩治金融、国企、能源等重点领域腐败,加大对群众身边“蝇贪蚁腐”惩治力度,协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重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积极参与跨境腐败治理和追逃追赃。
(二)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依法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严惩严重经济犯罪,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惩走私出口战略矿产等犯罪,维护国家战略利益。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依法治理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严惩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全链条打击金融“黑灰产”,保障金融稳健运行。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突出惩治利用地下钱庄、虚拟币洗钱等犯罪。会同中国证监会深化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完善证券检察派驻工作机制,从严惩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维护资本市场安全。
(三)有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做强国内大循环,依法服务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着重监督纠正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依法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强涉外检察工作,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司法保障措施,加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深化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四)强化新质生产力司法保障。把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重点,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对涉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数据知识产权等前沿司法问题的研究指导,依法保护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协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促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持续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能力水平。
(五)依法增进民生福祉。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深化“检护民生”工作,让检察为民更加可感可及可信。紧盯就业、消费、社保、医疗等重点领域,聚焦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抓住危害食药安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依法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着眼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聚焦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认真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促进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就是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各项检察职权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基本职能。着力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
(一)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基本职能建设。这是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固本之举。
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审查是刑事检察的基本功,是高质效办好批捕、起诉案件的前提和基础。坚持把做实审查工作作为加强刑事检察的重要抓手,全面认真细致做好证据审查、讯问询问、听取意见等各环节工作,依法规范用好调查核实、自行补充侦查等亲历性办案方式,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打牢高质效办案的基础。审查报告是刑事案件审查质效的重要体现。完善全要素审查报告撰写指引、制作规范和质量标准,加强对审查报告的审核把关和检查分析,切实提高审查报告质量。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本质就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中,依法加强对漏捕、漏诉以及立案、侦查违法情形的监督。
加强诉讼活动监督。诉讼活动监督覆盖立案、侦查、审判等各个诉讼环节,贯穿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诉讼活动,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集中体现。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促进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围绕刑事诉讼全流程加强监督。持续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规范化实质化运行。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着重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加大抗诉工作力度,完善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机制。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协同完善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戒机制。规范和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强化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着力纠正深层次、普遍性问题。持续强化行政诉讼监督。深化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加大监督力度。立足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协同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
加强执行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监督是保障司法公正最终实现的重要一环。依法强化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全程监督。配合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监督,加快推动全国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把全程监督的要求落到实处,协同解决“执行难”等问题。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提升刑罚执行质效。一体加强刑罚交付执行、变更执行、监外执行等监督。加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
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盯紧群众反映强烈的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虚假诉讼等突出问题,更有针对性地查办案件。
(二)加强检察公益诉讼。2025年10月和202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了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法制化。最高人民检察院要全力配合立法进程。持续加强法定领域办案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级检察院要对法定领域办案结构进行分析,更好履行法律赋权,充分彰显制度价值。紧紧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持续提升精准性、规范性。
(三)深入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无论是检察履职办案问题,还是其他执法司法问题,检察机关都要坚持眼睛向内、靶向发力,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更好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协作配合,推动健全“挂案”常态长效治理机制。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强刑罚交付执行全流程监督。加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监督,提升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深化涉民事终本执行程序监督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检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很重要的就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真正落实到位。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持续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推动法律监督全面提质增效。
(一)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的法律制度体系。法律制度体系主要回答“高质效办案的依据问题”,重在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制度支撑。做好立法建议工作,紧密结合司法实践,积极研提立法、修法意见建议。加强法律适用研究,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出台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为开展监督办案提供充分有力的制度供给。
(二)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的评价标准体系。评价标准体系主要回答“高质效办案的评判问题”,重在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更加科学的认定标准。区分不同业务条线、不同案件类型,科学制定办案质效标准,加快制定针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重要职能和关键环节的质效标准,让“高质效”有依循、能对照、可评价。
(三)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的操作规范体系。操作规范体系主要回答“高质效办案的路径问题”,重在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更加明确的实践指引。高质效办案,既是结果、也是过程。办案过程依法、规范、高效,办案质效自然可期。聚焦重点办案领域、重点办案类型、重点办案环节,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办案机制固化下来,总结提炼符合法律要求、符合办案规律、符合检察实际的办案流程与操作指引,细化实体、程序、效果等方面要求,以规范化办案保障高质效办案。
(四)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的科学管理体系。科学管理体系主要回答“高质效办案的保障问题”,重在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督管理。越是强调高质效办案,越要加强高水平管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着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完善“三个管理”机制,持续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聚精会神高质效履职办案,既防“注水”,又防“躺平”,严防“造假”。
(五)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的责任落实体系。责任落实体系主要回答“高质效办案的责任问题”,重在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更加精准的奖惩机制。牵住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链条完善司法责任归属、认定、追究工作机制,以办案责任落实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强化正向激励,鼓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强化反向约束,常态规范开展追责惩戒工作,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形成闭环、长出牙齿。
六、狠抓检察机关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坚持以更严标准管党治检,勇于自我监督,持续彰显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
(一)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遵循规律、踏踏实实干事创业。用好一体推进学查改这个抓手,在深学、真查、实改上下功夫,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在深入整治中央明确的突出问题基础上,结合检察履职,查纠整治司法理念偏差、司法作风不实等七个方面突出问题。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以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统筹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全面提高检察机关党建质量。持续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风腐同查同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重点强化对不捕不诉、检察侦查等重点环节的制约监督,深化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等工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完善倒查核查机制。深化检察系统内巡视,抓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
(三)持续提升队伍素能。坚持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一体推进,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加强专业能力建设,进一步突出实战、实用、实效,持续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专业实训,深化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等活动。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强领军型、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和金融、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涉外法治等专门人才培养。深化文化润检、文化强检,大力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展现新时代检察铁军良好风貌。
(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健全和落实地方各级检察院规范性文件同步备案等机制。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动完善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健全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机制,畅通各类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理顺铁路运输检察院业务管理关系,稳妥推进林区、垦区、油田等检察院改革,优化刑事执行检察院布局。
(五)持之以恒抓基层强基础。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加强基层检察院定点联系、分类指导、结对共建,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深化检察对口援助,持续把检力和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快实施数字检察规划,协同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务实、规范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发与应用,加强新时代检察技术工作,更好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新时代新征程,全国检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锚定党中央擘画的宏伟发展蓝图,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努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