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清时期长三角地区孕育的生态农作体系,堪称中国古代可持续农业的典范。为应对人口增长压力与区域环境变迁,当地民众通过与水争地、向山要田、集约利用及循能辨类等适应性手段,不仅实现了域内可耕土地面积的拓展、地力常新以及田土利用效率的提升,更创造性地达成人与自然关系的再平衡,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农业抵御外部环境冲击的韧性能力。传统农业实践所蕴含的生态思想、生产知识及技术体系,既包含着当代生态农业发展的诸多核心要素,更承载着长三角地区深厚的传统生态文化基因。系统梳理明清长三角地区传统农业生态思想及实践,有助于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地区的传统农业生态知识谱系,为探索长三角地区现代农业生态化转型、构建本土化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提供历史镜鉴。
卢勇,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晖,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博士生。
中国传统农业素以精耕细作、循环永续著称于世。明清时期,这一经营方式臻于成熟,成为支撑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空前发展的坚实基础,其中尤以长三角地区最为先进和典型。作为唐后期以来中国最重要的农业区与经济区之一,长三角地区独特的历史地位与复杂的社会经济格局,使其一直是学界深耕的热点区域。其中,明清时期长三角地区传统农业的突出实践与生态智慧,因其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深远影响,则一直是学界探索的核心命题。既有研究从农业生产技术、农田水利、农业商品化、美洲作物引种等维度对其进行深入探讨,为理解长三角地区农业发展的历史逻辑提供重要支撑。然而,遗憾的是,已有成果对于长三角地区传统农业系统在多重压力下的动态调适机制与韧性特征,鲜少进行系统性分析。
事实上,明清时期的长三角地区,在域内生态环境显著变迁、人口剧增带来的生存压力以及“田尽而地,地尽而山”的耕地开发极限下,传统农人从依赖外延式耕地扩张,逐渐转向提升单位土地面积产出以提高农业经济收益,由此推动农业经营向精细化、集约化转型。这一传统农业实践不仅在应对人口与资源约束时展现出显著的“韧性”特质,更通过高产集约化促进区域农业生产与手工业、商业联动。今日长三角地区“鱼米之乡”的深厚底蕴,正可追溯至这一时期奠定的农业生产模式与经济基础。基于此,在考察明清长三角地区传统农业生态思想及实践探索时,尤应关注其在风险冲击中的应对机制。对此问题的探索,不仅有助于完善长三角地区传统农业生态知识谱系,更可为破解当代农业生态困境,构建本土化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提供历史镜鉴。
一、与水争地:道法自然的湿地水土整治
“道法自然、天人相参”的朴素辩证生态思想,历来是长三角地区传统农业实践的根本遵循。这一地区河网交织、湖荡纵横、海涂广布,湿地既是先民最早的地理活动单元,也是应对“耕地危机”时绝佳的缓冲地带。早在唐代中后期,北方战乱频发致使大量人口自发流向长三角地区,湿地开发因之成为缓解该区人地关系紧张的重要手段之一。两宋时期,江淮两浙一带普遍兴起“与水争地”的农田拓殖热潮,在此过程中,垦区从草葑茭荡进一步扩展至退滩沙涂,为域内可耕地面积的扩大奠定坚实的基础。明清以降,在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变迁及人地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先民灵活依托水域及水陆交错带,大力发展适水、亲水型农业,除了围垦河湖滩地种植水稻之外,还发展水生蔬菜种植、利用滨海滩涂种蚝养鱼等,形成以湖荡垛田型、塘浦圩田型、沙地涂田型为代表的传统湿地农业类型,极大地提高了该区湿地的利用效率。
(一)江淮平原的湖荡垛田型湿地农业
在江淮平原一带,受彼时黄河南泛夺淮的影响,域内水土环境发生深刻变革。一方面运西高宝诸湖、洪泽湖因水流蓄积持续扩张;另一方面运东湖群则因地势低洼、排水不畅及黄河泥沙潴积而不断淤垫,最终形成湖荡毗连的湿地景观。为适应湖荡沼泽环境并发展生计,当地民众在“道法自然”的基础上,通过动态调整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以适应区域自然环境变迁。在湖群密集且常年受高水围困的运西一带,传统圩田因环湖修筑,每逢夏秋湖水盛涨,圩岸即被冲圮迨尽,以致传统农耕难以为继,民众转而多以湖中业渔的方式维持生计。在洪泽湖湖区,鱼盐商贩聚集于老子山镇,镇域内不仅有驾舟捕鱼的“取户”和代客买卖的“行户”,还有出资买鱼进行鱼产品加工及外销的“腌庄”;在湖东高良涧一带,“有网帮船数百只,皆鲁侨也。其网绝大,合数船共张之,每举一网,可得鱼半船”。每至秋冬之际,洪泽湖业渔者便将鲜鱼进行腌制并晾晒成干鱼,向北运到直隶、山东等地,向南则销往苏州、常州一带,从中获利颇丰。在邵伯湖一带,民众依渔以为生,“各镇市设鱼肆,每晨诸渔以鱼集,牙侩平其价,贩者兑之,运于郡城及他所”。
与运西湖区的农业技术及景观形态相异,在沼荡遍布、来水不易下泄的运东里下河一带,当地民众则创造性地开挖网状深沟,将河沟中的淤泥堆垒成垛状高田,并于垛上种植瓜果蔬菜等旱作物,有效实现了对低洼湖汊浅荡的利用。在兴化,“有所谓市坨者,面积约亩许,在水中央,因地制宜,例于冬时种菜,取其戽水之便也,故年产白籽甚丰”;泰州一带亦有“新城以北,田多垎岸,两岸间为小沟,或通或塞”之记载。除此之外,针对一些过水性较弱的河沟型水体,当地先民突破田土、圩制、陆域种植结构等范畴制约,于其中栽植荷藕、菱、芡、芹和茨菰等水生作物,推动了农业生产“由土入水”。如宝应的獐狮荡、杨舲沟等地,“高者艺稻,下者莳藕”;甘泉红桥至保障湖一带,“绿杨两岸,芙渠十里。久之湖泥淤淀,荷田渐变而种芹”。总体来看,这些实践虽形式有所不同,但本质上均是通过灵活调整水土利用方式,实现对江淮平原湖荡沼泽环境的有效适应。
(二)江南湖区的塘浦圩田型湿地农业
在江南湖区一带,低地与高乡之间形成的大面积溢流体系是塘浦圩田型湿地农业形成的自然地理基础。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江南湖区沿河滨湖浅水之处就已出现一定规模的以筑堤挡水为工程手段的水利农业区。唐代中后期,时人有计划地排干域内洼地积水,并开凿了一批通湖的小溇港,由此催生了大圩与塘浦相辅相成的湿地农业格局。至元末明初,受民间垦殖与治水活动影响,河湖淤积变浅,河网支离,水面破碎,且“递年多被圩内人民于各处泾河罱取淤泥浇壅田亩,以致傍河田地渐积高阜,旱涝不堪车戽”,江南圩田因之陷入地形分化、水利失效困局。为破解这一难题,当地农人通过开挖细密的泾浜沟渠,将大圩分割为小圩,由此形成了以小圩泾浜体系为核心的景观形态。对于域内原有的稻作生产而言,小圩泾浜体系的形成为其提供了更为稳定的水流环境与灌溉条件,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江南湖区稻作生产的延续性。
与此同时,愈加分化的小圩泾浜水利也给江南湖区带来了更多的圩岸与河泥。在此基础上,农人们进一步将低洼处深挖为鱼塘,并取塘泥堆于四周形成塘基,基上种植各种经济作物及饲养一定数量的牲畜。其中,嘉湖一带“滨湖诸民,遍植杞柳,填委诸溇,日积月累,渐成芦荡,洼者为鱼池,广者为桑地”。除了“低者开浚鱼池,高者插莳禾稻”外,苏州震泽农家还在圩岸上种植烟、靛、桑、麻等经济作物。值得一提的是,江南湖区低乡因“田岸狭小,河港深阔,湖泖漾水面相接”,易受风浪冲击,当地百姓便通过种植茭草、蒲草等水生植物来固定泥土,从而起到保护田埂、防止田岸坍塌的作用;而部分濒临江海的高乡则因潮河本身浅而狭窄,需年年疏浚以保畅通,故百姓每年秋季均自行清理河道内的茭草,以确保潮水流动不受阻碍。整体而言,稻作与基塘农业的协同并作构成了明清江南湖区塘浦圩田型湿地农业的基本形态,这一因地制宜、凝聚民众水土技术调适智慧的传统农业系统,为江南传统农业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河口海岸带的沙地涂田型湿地农业
在河口海岸带,12世纪以后,黄河南徙夺淮入海及低山丘陵围垦开发加速了长三角地区海势东迁与河口沙洲淤涨联并的进程。至明末,范堤以东的海滩已宽达数十里,且长江口在涨潮流夹带南下泥沙的沉积下,诸沙洲已基本合并。该区大规模淤生的潮滩湿地在明清长三角地区人地矛盾加剧的情况下愈加受到重视,并得到官民的大规模开发与利用。清初松江人叶梦珠所撰《阅世编》即载:“沙滩渐长,内地渐垦。于是同一荡也,有西熟、有稍熟、有长荡、有沙头之异。”光绪《两淮盐法志》亦载:“泰属各场荡地,在范堤之东,皆属斥卤。每因淤沙外涨,腹内荡地土性渐淡,是以率多改荡为田,垦种杂粮。”由此观之,海涂造田、沙洲开发成为明清时期长三角河口海岸带极富特色的农业开发模式。
在潮滩湿地的开发与利用上,由于河口濒海滩地受卤潮影响较大,因此改良盐碱化土壤是农业生产的核心所在。当地农人因地制宜发展出一套以“养淡—洗土—种植耐碱植物”为核心的土壤改良技术,其中,“养淡”即筑堤蓄存天然雨水以溶解土中盐分,“洗土”即开沟渠引导淡水灌田以冲淡盐分,“种植耐碱植物”则是依托芦苇等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有机质。此外,农人在涂田开垦后还辅以盖草保墒、做生泥培肥等养护措施。通过这些改良技术,河口海岸带的“斥卤之地”得以转化为良田。在土壤改良完成后,民众多选种耐旱耐碱的棉以及对灌溉要求相对不高的豆、麦等作物。时松江府奉贤、上海、南汇三县种植棉、豆均多于稻,其中以棉尤盛;乾隆《杭州府志》对杭州湾沿岸的植棉记载颇为详细:“钱塘滨江沙地,数十年来遍莳绵花,其获颇稔。”在常熟东北滨江一带,地性夹沙难以种稻,农家亦多植棉。此外,另有民众于海涂上发展渔业养殖。松江渔人每至仲春时节,便从潮水中捕捉鲻鱼幼苗,并放入在涂泥上挖掘而成的池塘里进行养殖;温州一带,渔民们巧妙地在浅海潮间带将毛竹按特定间距错落插立以养殖牡蛎。
整体而言,多样的自然地理环境为明清长三角地区湿地农业发展提供了多元的实践场域,也由此造就不同的农业生产选择。与此同时,应更深刻地认识到,这些在具体生产形态上存在一定差异的传统农业系统,并非彼此孤立、相互隔绝,而是在区域生态环境变迁与人类社会适应的协同演化中保持着一定的互鉴交流关系。明清时期,域内民众频繁的社会流动与水利文献的区域传播,均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水利管理、田岸整护等湿地农业生产技术的相互借鉴、吸收与融合。也正基于此,长三角地区形成了以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高邮湖泊湿地农业系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启东沙地圩田农业系统等为代表的湿地型农业文化遗产集群,这些湿地农业系统在改善区域水环境、提高域内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均发挥重要作用。不难看出,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长三角地区的传统农人在农作安排上表现出极大的灵活性。这些因应环境变迁且极具生态智慧的生产技术,既维系了长三角传统农业的脉络,更淬炼出其“脆而不折、弱而不怠”的韧性特质。
二、向山要田:垦护并举的山地农业开发
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耕地是经济增长的最基本驱动要素。然而,耕地扩大的规模始终有限,而人口增长具有无限性。明清时期,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迅速,本地人口与外来移民逐渐增多。据曹树基估计,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以京师、浙江为核心的长三角地区人口共计2124.31万人,对应的土地面积为33.63万平方公里;至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核心区江苏、安徽、浙江三省人口数已升至8065.8万人,而同期土地面积仅增加1.06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每平方公里土地上需容纳233人,人口密度约为明洪武二十六年的3.7倍。为解决人口增长所需的食物供给问题,利用一切可供利用的土地资源成为现实需要。这一时期,长三角地区低平之地的垦辟基本处于饱和状态,“田尽而地,地尽而山”趋势日渐突出,来自闽、赣等地的大批外来流民迫于生计纷纷徙入皖浙南山区从事垦荒活动。这些外来流民与当地山民一道,因地制宜形成林粮经多业态经营模式的同时,亦注重对山区环境资源的养护,由此塑造了山区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同的韧性经营体系。
(一)林粮经多业互构并作
有别于江淮、江南等平原地带,长三角的皖浙南山区山多田少,土地硗瘠,传统稻作业不甚发达,当地民众多种植麦、粟、黍、荞、豆等旱地粮食作物维生。明清时期,随着外来人口持续迁入皖浙南山区,麦粟黍等传统耐旱作物因产量较低而难以满足激增的粮食需求。粮食供给压力的日益凸显,为皖浙南山区外来作物的引入创造了现实条件。这一时期,玉米、番薯、马铃薯等原产于美洲的粮食作物品种经陆海丝绸之路相继传入中国,并凭借其抗旱耐瘠、高产、适应性强等特性,在南方山区得到广泛引种与推广。皖浙南山区作为明清南方山地开发的前沿地带,自然而然成为高产美洲作物引种的重要区域。在乾隆《广德州志》物产篇中,谷类作物已明确记载有“珍珠粟”,蔬菜类则收录有“番薯”。嘉庆《庆元县志》、道光《休宁县志》、同治《景宁县志》、光绪《仙居县志》等皖浙南诸多州县方志中均可见时人对玉米、番薯等作物及其特性用途的记载。这些高产耐旱粮食作物在皖浙南山区的引种与推广,不仅显著提升了该区域土地的利用效率,同时也为域内人口增殖提供了一定的物质保障。
除引种高产耐旱粮食作物外,皖浙南农人还依托域内复杂且多样的物种空间生态位,或开发经营杉、松、毛竹等林木资源,或种植茶叶、青靛等经济作物,积极发展山区多种经营。如皖南休宁县“杉利尤大,凡种以三十年为期,斫而贩之,谓之杉羔,动以数十万计”;歙县杉、松资源亦极为丰富,“当水足时,编筏由新安江而入浙者,不绝于途也”。再如浙南龙泉,“溪岭深邃,棚民聚处,种麻植靛,烧炭采菰”;景宁县尤以杉木、柳杉、松木、毛竹、茶叶、柏木等为出产大宗;开化县田少土瘠,亦唯杉木与茶为大宗,尤其是杉利一项,“盛时岁近十万,以故户鲜逋课”。整体而言,明清皖浙南山区所形成的以林木、粮食及经济作物多种经营为核心的复合农耕结构,在使山区多元地理空间得到全方位利用的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单一粮食作物种植对山区脆弱生态环境的破坏,降低了单一经营模式下的经济风险,有力保障了皖浙南山区传统社会及生态系统的稳定延续。
(二)官民协同的山林资源养护
明清时期,皖浙南山区农业生产发展迅速,但若干作物的种植推广及生态脆弱区的大规模垦辟,在保障域内食物与生计安全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生态环境破坏和农业资源损耗问题。对此,彼时不少有识之士已予以关注,并从揭露不合理垦殖行为对山林资源及环境的破坏层面,阐述了保护二者的必要性。突出者如清人梅曾亮《记棚民事》指出,未垦山林“土坚石固,草树茂密”,雨水经枝叶渗透而“土不随其下”,而在众民的大肆开垦下,“一雨未毕,沙石随下奔流注,壑涧中皆填污不可贮水”。梅氏通过对比皖南山林垦辟前后的环境差异,尖锐抨击过度开垦对山地生态造成的严重破坏。湖州乌程人费南辉亦持相似观点,其指出棚民垦种番薯、玉米致使山地沙土松浮,造成“湖郡山洪无岁不发,溪河逐渐增高,圩田低洼如故,以致水患益大”,主张禁遏山棚以减轻山洪挟土之害。除此之外,道光《徽州府志》、乾隆《广德州志》、民国《德清县新志》等志书中亦多有此类论述。显然,不合理开垦行为诱发山区水土流失,继而导致下游低洼地淤塞等一系列连锁问题已为时人普遍认识。尽管受限于当时的自然科学发展水平,人们尚未能构建起系统的资源环境保护理论体系,但这些基于人类活动与环境反馈的整体性观察和思考,为后世生态保护思想的系统化、理论化发展奠定了可追溯的思想基础。
从具体养护实践来看,这一时期,皖浙南山区水土流失、溪河淤塞等生态失衡问题频发,地方官员对此不仅高度重视,还积极将环境保护纳入治理范畴。如清嘉庆六年(1801),为遏制棚民开垦引发的水土流失、水利淤塞及社会矛盾等问题,浙江巡抚阮元发布《禁棚民示》,严禁新增棚民,禁止山民种植破坏水土的玉米,并引导其改种靛青、番薯及茶叶等不碍地亩之物。嘉庆十六年,徽州黟县知县吴甸华制定并颁布的《禁租山开垦示》中亦严令禁止外县棚民租垦当地山地,并提出以立法严惩租垦双方、改种玉米为蔬果树木、落实保甲稽查制度等手段,消解垦山导致的农田冲毁、水道淤塞等山区生态问题。除严禁棚民垦种及引导民众改种其他山地作物外,另有地方官员推行“以法护林、以林养民”之策,即一方面通过严刑峻法惩处失火者与盗伐者,另一方面督促民众在荒山僻谷广泛栽种树苗,恢复山林植被。此外,与官方规制形成呼应的是,皖浙南民间通过各类公议规约,将山林资源养护嵌入日常生产实践。在徽州地区存留下来的众多明清护林文书、规约、碑刻中,不乏“毋得入山残害”“严禁滥砍乱伐森林”之记载,充分反映了当地民众对林木资源养护的重视。
显然,明清皖浙南山区“垦护并举”的农业实践,不仅为当地应对环境压力与人地矛盾提供了稳固的生态及经济基础保障,更凸显了地方民众在资源约束下对传统农业系统进行适应性调整的独特智慧。在具体实践中,当地民众既通过山地立体开发及林粮经多样化经营拓展农业生产与增值空间,又以官民协同的养护措施保障山林资源可持续利用,有力实现了人地关系的动态平衡。在此基础上,歙县杉木、黄山毛峰、祁门红茶等一系列特色方物通过流通网络深度嵌入长三角乃至全国市场,成为皖浙南山区农业商品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集约利用:单位土地的要素优化配置
人口压力日益严峻是明清长三角地区人地关系中最深刻的变化。为应对人口增长带来的粮食需求压力,这一时期长三角地区的土地利用率明显高于全国其他地区,“凡山之无磊石者,濒湖之可筑岸者,悉皆耕种”。时人除了在郊野植桑麻、水域种菱藕之外,还充分利用基址、坟墓等隙地进行农作布局,如坟旁种芉以取薪,基址前栽植榆、槐、梓,基后种竹、木,基旁则辅以园圃等,一度达到了“尺土无旷者”的程度。在资源刚性约束与人口压力的双重作用下,明清时期广大长三角先民除了将农业生产的重点摆在提高单位面积土地利用率上,还尤为注重通过集中投入农业生产要素,以集约化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出。
(一)多熟制中的春花作物栽培
为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作物覆盖率,明清长三角农人尤为注重通过多熟种植来最大限度地延长作物的覆盖时间。这一时期加入当地多熟制中的作物除稻、麦等传统品种外,还有油菜、蚕豆等春花作物。这些作物虽非主要粮食作物,但农户可利用冬闲田对其进行栽培,且春花作物“小熟不纳租”的政策使得农户能在投入较少的情况下提高土地单位面积效益。光绪《松江府续志》载:“农家谓秋成曰大熟,稻及木棉是也。若蚕豆、菜、麦之类,并曰小熟,或曰春熟,例不还租,故农家咸资小熟以种大熟云。”明代吴江县农家在秋收之后,接着“布种菜麦”。湖州一带亦如此,当年水稻收获后,随即播种油菜和小麦,来年春天则采摘菜薹作蔬菜,仲夏则以菜籽榨油。除参与轮作复种外,这些春花作物还被农家广泛应用于间作套种,常见模式有粮豆间作、粮菜间作、稻豆套种等。清德清人陈斌在《量行沟洫之利》一文中谈及:“苏、湖之民善为水田,春收豆麦,秋收禾稻。”乾隆《吴江县志》亦载有:“岁既获,高田即播菜麦,至春暮则摘菜薹以为蔬。”整体而言,春花作物在明清长三角地区的种植,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耕地的亩净产值,清嘉兴民间即有“春花熟,半年足”之乡谚。
(二)同一地理空间内的立体种养
在同一地理空间内实行农业立体种养,也是明清长三角地区民众自发缓解人地矛盾及提升土地单位面积产出的一种手段。传统农人巧妙地利用农业生产的“时空差”,以及农业生物与自然环境之间、各种农业生物之间的相互依存和制约关系,组织起多物种共栖、多层次配置的生产。在太湖一带,圩内种稻、圩岸栽桑、塘地养鱼是圩田土地利用的重要环节。以明嘉靖苏州常熟人谈参为例,谈氏以低价收购了大批田地,之后雇佣乡民将低洼处改造为池塘,池中畜鱼,“池之上为梁为舍,皆畜豕”;此外,谈氏还在田埂高坡处栽种果树、低洼水泽地种植菰米以及在可开垦成菜畦的地块栽植各类蔬菜。在浙江湖州一带,明末清初农学家张履祥在为友人规划生计时,提出凿池畜鱼,并将塘底淤泥用于浇灌竹林和壅培桑树,同时“畜羊五六头,以为树桑之本”的建议,这显然同常熟谈氏的农业立体经营之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在江淮平原的里下河一带,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生产潜力,当地农人在同一地理空间内将种植与养殖两大生产活动结合起来,一方面在沼荡中开沟筑垛,垛上栽种油菜、芋头等蔬菜;另一方面则利用开挖出的河沟饲鸭养鱼。总的来看,这些实践通过对水、陆生态系统进行有机整合,不仅使农业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趋于良性状态,还显著提升了传统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
在皖浙南一带,农家亦通过立体种植的方式实现对单位土地的集约利用,具体表现为山民在杉、松等苗木尚未郁闭之前及时种植各类耐旱耐瘠的禾本及根茎类作物,有研究将这些间种于木苗间隙处的粟、麻、柴草等作物称为“花利”。据《农政全书》记载,皖南宣、歙、池一带,农人在杉苗长至三四尺时,即于林间“夏种粟,冬种麦”。在此过程中,耕种粟、麦可顺带疏松土壤并清除杉林中的杂草,间接省去了单独耘锄杉林的人工成本。从宏观上来看,这种立体种植模式能够在最大限度地利用系统内部的水、热、光、土等自然资源的基础上,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弥补林木经营生产周期长、经济收益少的不足。
(三)单位土地上的要素密集投入
在单位土地上密集投入劳动力、肥料等要素也是明清长三角地区农业集约利用的重要方式。在劳动力层面,明清时期长三角地区棉花、茶叶等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以及多熟耕作制与桑基鱼塘、林粮间作等农业复合种养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共同推动了域内农业生产对劳动力需求的大幅增加。从套犁深耕、中耕除草到作物移栽、田地修整等环节,长三角地区每亩土地均承载了更高的劳动密度。时人云:“三担也是田,两担也是田,石五也是田,多种不如少种好,又省气力又省田。”在肥料投入上,该区形成以河泥、绿肥、饼肥等为核心的多元肥料体系,当地农人除了在农闲时组织罱泥船采集河底淤泥,种植苜蓿、捞取茭草等绿肥翻压还田之外,还用豆饼、菜饼等榨油副产品沤制有机肥,甚至出现了“粪丹”这类高效肥种。这些有机肥料的广泛使用,不仅有效改善了土壤结构,更在当时生产力水平有限的情况下,持续维系了农田地力的稳定。这一要素密集型农业生产模式,有力支撑了明清长三角地区农业的持续发展,使得该区成为传统农业资源集约配置的典范。
在“集约利用”生态经济观的指导下,明清长三角地区传统农业发展呈现出显著的诱致性变迁特征。为了在有限的土地上养活更多的人口,人们通过提高复种指数,注重立体经营等方法来提高对单位土地的利用率,由此塑造了具有多重韧性的农业生产系统。从经济韧性来看,长三角传统农业通过不断实行复合立体种养以释放农业资源生产潜力,使有限的土地空间能够同时生产出多种农产品;且在多业并举之下,一旦遇到自然灾害,“桑之未成,菽麦之利未尝无也。况举一圩之田,所损者少,所益者多”,小农仅是“局部失利”,仍可以通过其他收益挽回必要损失,而不至于完全陷入生计困境。这种复合农业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补合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传统农业经济风险分散的作用。从社会韧性来看,以集约利用为特征的长三角传统农业在缓解人地矛盾的同时,也推动了区域资源承载力的提升,反过来进一步促进了区域人口的增长。如何炳棣、李伯重所指出的,明清时期土地利用方式的不断改进是促进人口增长的一个有利因素,以蚕桑复合种养为代表的农业立体经营比单一水稻种植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资金,某种程度上缓解了明清长三角地区劳力相对过剩的问题。与此同时,这一农业集约生产方式还突破了“以粮为本”的传统,推动农家实现以副补农、以工补农的积极调适,进而达成“谋生之方不专仰于田亩,以故即遇俭岁,犹守庐墓保妻子”的韧性格局。整体来看,“集约利用”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不仅有利于维护明清长三角地区乡村社会的稳定,还可以成为农民抵御自然和社会风险的重要屏障。
四、循能辨类:生态平衡的农业技术调适
明清时期,长三角地区人地矛盾的加剧与农业集约化的发展,促使人们愈加注重对同一地理空间内的物质流动与能量循环进行技术调适,这一生态理念在长三角农家的资源循环利用实践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与此同时,伴随人们对物性认识的进一步加深,长三角农家在农业生产实践中更加注重“辨类施策”,强调根据物类及田块特性,采取精细化的管理举措。总体而言,明清长三角地区在农业技术优化改良中,以“物能循环”实现资源再生利用、以“辨类施策”推动精细管理,既有效缓解了人口与环境约束,更推动传统农业向生态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一)“物能循环”理念下的资源再生利用
面对有限的生产资料,明清长三角先民极为注重通过农业内循环的方式实现资源的再生利用。在用肥实践上,江南平原一带的农人罱取河泥壅田的历史虽由来已久,但在明清时期,由于蚕桑生产规模扩大及多熟耕作制的普及,以河泥肥田既能直接弥补雨水冲刷造成的土壤流失,又能保护桑树根系免于裸露,遂成为农家至关重要的一项农事安排。每至秋末春初农闲之时,松江农人便将河泥罱成满载,堆于田旁,并与“杂草搅和令其臭腐,然后锄松敲碎,散于田内”。此法制成的泥肥,肥力温厚且后劲绵长,不仅能填补耕后田土的养分损耗,更能使板结的地块变得疏松透气。在浙江嘉湖地区,植桑之家正月以河泥培壅桑树已近乎成为定式,而稻农同样深谙其道,有经验的农人插播水稻前,“必以河泥作底”,相当部分农人还“以草罨而腐之,临种担以作底”。这一以“罱泥”为核心的肥田传统,在长三角地区并非孤例。江淮里下河一带,依托垛圩交错的独特地貌,农人对泥肥的利用更显精妙。盐城农家凡种植麦子,必于冬月罱取河泥铺在麦田上,经冰雪冻融之后的河泥,有机质充分腐熟,开春后土壤自然疏松肥沃。至早春时节,高邮“湖滨河侧,诸农乘舟汲泥,往来如织,于田角设塘以蓄之,俟少坚,分运于亩”。这种就地取材的劳作智慧构塑了动态平衡的生态循环机制,自然力将耕田的土壤肥力带入河道,人则将其重新带回耕田,从而达成能量平衡与物质循环。
除使用河泥外,长三角地区还尤为重视对畜禽粪便及植物残体等有机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张履祥曾指出:“人畜之粪与灶灰脚泥,无用也,一入田地,便将化为布、帛、菽、粟。”万历年间时任宝坻知县的浙江嘉善人袁黄在《宝坻劝农书》中更将农业废弃物的价值提升至“至宝”的高度:“凡治田者,腐藁、败叶、栝枝、朽根皆至宝也。”在畜禽粪便利用上,松江农人多用“猪践”肥田,所谓“猪践”,即“以稻草灰铺匀于猪圈内,令猪践踏搅和而成者”,每待圈内混合物积满,农人便取出堆叠成粪堆以备施用;皖中巢县一地,农家制备畜粪则“搭牲畜所遗,或杀青打草,堆贮一窖”,通过密封发酵让物料在湿热环境中充分腐熟;浙南开化县,亦有相当部分的农家通过饲养一定数量的猪以畜粪。在植物残体利用上,湖州农人将豆类非食用部位,即豆叶、豆萁头与塘泥混合沤制后施入田地;皖南一带,黟县农人有用乌柏子榨油后的残渣肥田的做法,歙县农家则将玉米秸秆埋入土里以疏松土壤,同时将玉米芯用作猪饲料,同样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除畜禽粪便及植物残体外,“烟灶熏烧之土与夫扫除之拉撒,簸扬之粃糠、麦芒、断藁、落叶、蚌螺等壳”,经农家堆沤、腐熟后,皆可转化为有机肥料以满足农事所需。
这一时期,长三角农人还通过种养结合、农牧互养等方式,将物能循环的生态思想内嵌于农业生产系统的运作当中。在浙东南青田、宣平一带,农家巧妙地将种稻与养鱼结合起来。每逢春季,农人购入鲤鱼幼苗,并将其投放于稻田中畜养,“及秋取之,可十两许”,其肉质较普通河鲤更为肥嫩,当地人亲切地称之为“田鲤鱼”。这一稻鱼共生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既以水稻为鱼群提供栖息地与食物来源,同时又利用鱼类清除田中杂草、取食害虫,进而形成“稻护鱼、鱼肥稻”的生态闭环。在太湖南岸的嘉湖地区,农人将常年积水的低洼湿地针对性地改造为鱼塘,同时在塘基上种植桑树以饲蚕,而后逐步演变为以“桑叶养蚕、蚕沙喂鱼、鱼粪肥塘、塘泥壅桑”为核心的生态循环种养模式。除稻田养鱼及桑基鱼塘外,羊桑互养、稻鸭共生、林粮间作等多层次立体共生模式在明清长三角地区亦相当普遍。在这些生产模式中,物种协同和有机废物的循环互促达到了极致,不仅显著降低了农业系统对外部资源的依赖,更通过自然物质的闭环流动实现了“用养结合”的生态平衡,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传统农业生产系统的抗灾能力。
(二)“辨类施策”理念下的资源精细管理
在农业资源管理上,明清长三角地区已发展出较为成熟的以“辨类施策”为核心的精细化管理思想。张履祥即指出,“大凡田所坐落,平日决宜躬履畎亩,识其肥瘠,计其宽隘及泥荡水路”,如此方能因地制宜制定耕作策略。针对不同肥料及其施用要点,《沈氏农书》中明确记载:“羊壅宜于地,猪壅宜于田。灰忌壅地,为其剥肥;灰宜壅田,取其松泛。”在具体施用上,需根据不同作物的生长习性调整浇灌策略,例如“麦要浇子,菜要浇花”,“菜比麦倍浇”。在作物田间管理上,清代农学家姜皋以稻苗培育为例,提出应根据作物生长阶段和环境条件进行动态管理:当稻苗刚栽种时,土壤宜稍干燥;当“芒已出土,亟宜灌水,不可过大”;地力贫瘠的田块,更需“浇粪两三次以接地力,更以稻草灰匀铺于其上”,经此调控,一月之后稻苗即可分株移栽。在鱼类饲养上,明人黄省曾强调饲鱼需根据鱼类生长阶段及食性投喂。“鱼小时,草必细饲,至冬则不食”,而成鱼则“食蟋蟀嫩草,食稗子”。另外,鱼塘环境要适应鱼类生长需要,除了要在池中搭建人造洲岛以利鱼类环游、促进快长之外,还可以通过合理配置植物以营造生态调节系统,例如在池畔种植楝木,则其果实掉入池中可供鱼食用;再如在池塘上方搭建葡萄架,则葡萄叶可以遮挡上方空间,进而避免鸟粪落入池中污染水质。
此外,明清时期长三角地区还出现了颇为成熟的“看苗追肥”技术体系。《沈氏农书》载,“田上生活,百凡容易,只有接力一壅,须相其时候,察其颜色,为农家最紧要机关”,其中稻苗追肥必须在处暑之后,稻苗进入孕穗期且叶色呈现正黄色的时候进行,若“苗色不黄,断不可下接力;到底不黄,到底不可下也。若苗茂密,度其力短,俟抽穗之后,每亩下饼三斗”。晚明江南士人周文华所撰《汝南圃史》则对菊花追肥之法多有涉及:“初次粪二水八,第二次粪三水七,递至相半。以后视花之肥瘦为加减。”具体而言,菊株瘦弱则宜用浓肥且多浇,菊株健壮则用淡肥且少浇。这种根据植物生长状态进行差异化追肥的技术路径,既可避免盲目施肥对资源造成的浪费,又确保植物关键生长期的养分供应,成为明清长三角传统农业高效可持续的重要支撑。
纵观明清长三角地区的传统农业实践,以道法自然、垦护并举、集约利用、循能辨类等为核心的农业生态思想贯穿其中。这些生态思想并非脱离生产实践的抽象理念,而是始终与明清长三角地区的环境实况及民众的具体农业实践紧密结合。民众一方面通过“垦护并举”与“循能辨类”缓解了高强度农业开发所带来的地力衰竭与环境破坏风险,另一方面通过“集约利用”极大地提升单位面积的土地产出率,使农业农村系统在应对外部冲击时具备较强的抵御能力。这一传统农业实践充分证明,在不突破区域资源环境刚性约束的前提下,民众通过优化农业内部生产行为,有效拓展资源环境承载力的边界,促使传统农业社会在人口高压下仍保持着较强的恢复力与可持续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明清长三角地区陷入“马尔萨斯陷阱”的可能性。
着眼当下,相较于国内其他地区农业农村发展态势,长三角农业农村在现代化转型进程中不仅延续了独特的历史脉络,更展现出蓬勃的经济活力。一方面,明清长三角地区孕育的诸多生态适应性农业技术,至今仍以活态传承的方式嵌入当地的农业生产实践;另一方面,明清时期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与农产品商品化传统的深厚积淀,使长三角地区成为当今中国最重要的特色农业样板区。这一技术路径与经济模式的历史延续,共同构成了当今长三角地区农业农村繁荣发展的基础。正如李伯重所言,若没有明清时期的历史积累,“很难想象会有今日江南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现代化”。在当前中国农业面临生态承载力瓶颈、国家大力践行“大农业观”与“大食物观”的时代背景下,重新解码明清长三角地区传统农业实践所蕴含的生态智慧,无疑能够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农业知识体系提供深厚的历史经验支撑。
载于《江西社会科学》202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