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字技术的普惠性革新驱动文艺生产范式转型,新大众文艺由此崛起,并推动叙事路径从线性封闭到多元开放的系统性扩张,进而构筑起全民共创与多元交互的意义共生型文艺生态。作为叙事路径扩张的核心技术支撑,算法在赋能文艺生产民主化的同时,帮助作者和读者建立了对话通道,二者共同造就了循环往复的叙事新路径,即“链式叙事路径”。算法鼓励与传播通道畅联激活了民间叙事路径的新生与扩张,大量民间叙事静态文本转化为“活态”形式,成为叙事路径扩张的主力军。叙事路径全面扩张以后,算法的工具理性与资本逐利逻辑的耦合引发了路径同质化、主体异化、意义消解等伦理困境,上述因素构成对新大众文艺精神内核的挑战。“算法向善”作为数字时代技术伦理的核心范畴,或可破解算法异化,并引导叙事路径良性扩张。
关键词:新大众文艺 链式叙事路径 民间叙事扩张 算法向善伦理
数字技术的深度渗透引发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全域变革,文艺领域亦随之开启从印刷文明向数字文明的范式转型。在此背景下,以素人写作、网络文学、微短剧、互动影游、文艺短视频等为代表的新大众文艺形态应运而生,其打破了传统大众文艺专业创作的单向传播和被动接受模式,在创作门槛、审美表达等方面向着平民化和个性化的方向发展,叙事权从精英阶层向普通大众转移,叙事路径也从少数精英主导转向全民共建。这种主题、叙事方法、审美、传播的系统性扩张,重塑了当代文艺的生产逻辑与传播生态。2024年“新大众文艺”概念的正式提出,标志着这一新兴文艺形态从自发生长的文化现象走向自觉发展的理论建构,也预示着文艺叙事的核心逻辑正在发生根本性变革。
叙事路径是文艺作品完成意义编码、传递与解码的核心载体,其内涵涵盖叙事逻辑的建构规则、叙事媒介的组合方式、叙事主体的互动机制及叙事意义的生成路径等多重维度。在新大众文艺语境下,叙事路径表现出以下特征:逻辑多元开放、媒介多态融合、互动双向共生、意义多元生成。而这一扩张进程的实现,离不开算法技术的核心支撑。算法作为数字时代的“元技术”,通过对用户行为数据的采集与分析,实现叙事内容的精准匹配与高效分发,搭建起创作者与受众之间的互动桥梁,为叙事路径的全民化、多元化扩张奠定了技术基础。早在2008年,桑斯坦就提出有什么机制能够收集并使用“许多头脑持有的分散信息”,他当时所能想到的还只有维基、开放资源软件和博客。如今,算法机制可以打包所有信息,并有针对性地分发给需要的人。信息获取的便利也极大地拓展了文艺的叙事路径。信息的发现、发掘、传播都高度依赖算法。当然,算法技术并非价值中立的工具,其工具理性特质与资本逐利逻辑的深度绑定,导致叙事路径扩张陷入一系列伦理困境。首先,算法推荐的“流量至上”逻辑催生了大量同质化叙事路径,消解了创作的创新活力。其次,“信息茧房”与“回声室效应”的形成限制了叙事视角的多元传播,加剧了群体分化。第三,算法对创作的隐性规训导致创作者沦为流量附庸,丧失了主体能动性。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叙事路径的良性拓展,更侵蚀了新大众文艺的文化价值与精神内核,使文艺创作陷入技术异化与价值迷失的困境。要突破这些困境,有必要深度解析新大众文艺的链式叙事路径,并积极引导民间叙事的路径与扩张。对于新大众文艺而言,算法伦理审视的核心要义在于以伦理规制技术异化,推动叙事路径实现量的扩张与质的提升的有机统一。
一、新大众文艺的“链式叙事路径”
新大众文艺的崛起本质上是数字技术赋能下文艺生产关系的重构,其核心变革体现为叙事路径的系统性扩张,形成了多元开放的叙事新格局。算法技术作为数字时代的核心生产工具,深度介入叙事路径的生产、传播与消费全链条,呈现出赋能与异化的双重性,这一双重性源于算法技术的工具理性与文艺创作的价值理性之间的张力。
1.新大众文艺叙事路径扩张的本体论表征:多元开放、链式循环。叙事路径的扩张是新大众文艺最核心的变革特征,其并非单一维度的延伸,而是涵盖叙事逻辑、传播媒介、主客互动、意义生成四个核心维度的系统性重构,本质上是叙事权从精英阶层向普通大众转移的文化实践,它重塑了文艺叙事的核心规则。不难发现,新大众文艺的叙事逻辑是从线性封闭到多元开放的范式转型。传统文艺叙事受限于印刷媒介与电子媒介的技术特性,多遵循一个固定线性结构,即从开端到发展,然后进入高潮,再走向结局。叙事线索单一,结局具有唯一性,创作者通过预设的逻辑路径完成意义的单向传递,受众只能被动接受预设的意义内涵。尽管20世纪下半叶的后经典叙事学已经开始出现“认知论转向与跨学科趋势”,后经典叙事有着向学科边界延伸的趋势,开始不太关心文学的形式和审美,“将注意力转向意识形态”,但无论是经典叙事还是后经典叙事,仍然停留在封闭的语法和语义范畴。新大众文艺借助数字技术的赋能,打破了线性封闭的叙事逻辑,构建了多元开放的叙事逻辑体系。其叙事结构以多视角、多线索的叙事方式为主流。无主线,同时穿插多条支线,形成纵横交错的叙事网络,颠覆了传统线性叙事结构,开放式结局与互动式叙事广泛应用。以互动影游《底特律:变人》(Detroit: Become Human)为例,影片带领用户操控三位安卓机器人,踏上探寻自我本质的旅程。用户的选择决定主角的命运走向,每个选择都对应一条独特的叙事路径,赋予受众以更大的意义建构空间。受快节奏现代生活的影响,碎片化叙事成为新大众文艺的重要形态,如文艺短视频《人间烟火》通过多个15秒的生活片段拼贴,无须线性情节的串联却能传递出温暖共生的主题内涵,打破了传统叙事的时空限制,叙事方法变得多元化。这种叙事模式是一种“超出传统因果—线性叙事模式的空间叙事”。随着全球定位系统(GPS)设备和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的普及和数字人文学科中的地图绘制的蓬勃发展,地理与时间联动的可视化和定位叙事等广泛应用,历史图像和地理数据集极大地丰富了叙事手段。研究者需要重新思考叙事中时空概念问题,“‘地理人文学’促成了一种学术上对地方与叙事,表现实践和数字技术之间的关系的重新认识。‘空间’和‘时间’不是空的容器或给定的范畴;相反,它们是需要多种映射方法的定位结构和概念问题”。
媒介的重大变革促使了新大众文艺叙事路径的扩展,实现了从单一分离到多态融合的载体重构。媒介是叙事路径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传统文艺媒介相对单一,印刷媒介、电子媒介之间存在明显的技术壁垒,限制了叙事路径的拓展。新大众文艺借助数字技术的赋能,使文字、图像、音频、视频、影游互动等形式深度融合,形成了多媒介协同的叙事载体体系。文学原文本可以二次创作、多次创作,同一叙事内容可以通过多种媒介形态呈现,衍生作品又可产生周边产品,甚至文旅的某些文创产品也是一种文化叙事。网络小说《庆余年》不仅以文字形式在文学平台传播,还被改编为电视剧、动漫、游戏等多种媒介形态。《长安三万里》《黑神话:悟空》爆火后的周边产品如主题游、收藏手办、实用文创、装饰摆件等,扩展了其叙事维度。每种媒介形态都有其独特的叙事路径,共同丰富了作品的意义内涵。多种媒介形式在同一作品中协同作用,形成多维度的叙事效果。互动小说在数字时代更有可操作性,作者通过计算机软件创作,通过段落编号或网页链接构建多个分支结构,在章节末尾设置多个分支选项,读者选择后跳转至对应段落延续剧情发展。互动小说文字内容根据选择实时更新,受众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参与。
2.“链式叙事路径”对传统叙事的解构。数字时代的叙事互动性具有主体间性特征,传统文艺的叙事互动是单向的,创作者与受众之间存在着一道隔板,受众只能被动接受创作者预设的叙事内容,难以参与叙事路径的建构,而且单向传播往往由精英主导。互联网条件下的新大众文艺构建了双向共生的叙事主体互动模式,本质上是叙事主体间性的重构,创作者通过互联网平台与受众进行实时互动,根据受众的反馈调整叙事路径,如网络文学作者通过“本章说”“读者群”等渠道收集读者的意见,音视频作品的弹幕、即时评论等互动功能,影响了作品的叙事情节、人物命运的发展。创作者也会根据读者反馈进行调整,这种交织穿插的互动构成了一种动态的叙事循环。受众通过二次创作也介入叙事路径的拓展。作者和读者共同造就了循环往复的新路径,可以将其命名为“链式叙事路径”。许多热门网络小说的读者通过创作同人小说、绘制同人漫画等方式,拓展原作品的叙事内容与人物关系;短视频创作者对经典文艺作品进行二次改编,赋予作品新的叙事视角与意义内涵。在互联网条件下,社群化文艺互动日益凸显,如《黑神话:悟空》的玩家社群通过讨论游戏剧情、分享游戏攻略、创作同人作品等方式,形成独特的社群叙事路径,推动叙事从个体性走向群体性,实现叙事主体间性的深度建构。
“链式叙事路径”的无限分岔还削弱了传统叙事模式的权威性。在传统文艺的叙事中,创作者是叙事意义的唯一赋予者,专业批评家通过权威解读引导受众理解作品意义,受众只能被动接受预设的意义内涵,难以形成个性化的解读,这种意义生成模式体现了传统文艺的精英话语权。新大众文艺打破了权威独白的意义生成模式,构建了多元共生的叙事意义生成路径。创作者在作品中设置多元的意义留白,为受众的个性化解读提供空间。有些纸质文学也被网友进行再创作,如刘慈欣的《三体》经过众多网友的修补后已经变成了一部庞大的“网络三体”。如针对火鸡农场主、神枪手打靶、水滴锁死科技等情节,在网络上进一步深入讨论后,网友对原著文本的单一可能性予以了丰富和一定程度上的纠偏。受众通过评论、二次创作等方式,赋予作品以新的意义内涵,这一生成路径形成了作品共鸣与慰藉的新意义。“链式叙事”让作品意义从固定化转向动态化,文学叙事和文学阐释都走向多姿多彩、意义丰富的开放园地。
3.算法介入的链式叙事及其叙事路径扩张的双重性。算法赋能带来叙事的异化不可小觑,算法技术作为新大众文艺生产与传播的核心基础设施,深度介入叙事路径扩张的全链条,其对链式叙事的介入以及叙事路径扩张的影响既有单向的赋能,也有异化反噬。这种双重性源于算法技术的工具理性与文艺创作的价值理性之间的内在矛盾:当算法技术服务于文艺创作的价值理性时,便会推动叙事路径的良性扩张;当算法技术被资本逐利逻辑所主导,工具理性压倒价值理性时,便会导致叙事路径的异化。算法技术为叙事路径扩张提供了关键的技术支撑,推动了文艺生产的民主化进程。其一,降低创作与传播门槛,实现叙事主体的泛化。算法驱动的AI写作助手、简易剪辑软件等工具的普及,降低了文艺创作的技术门槛,让普通大众无须经过专业训练就能完成文艺作品的创作。短视频平台、文学网站的算法推荐机制实现了作品的即时传播与精准触达,让小众化、个性化的叙事路径也能获得广泛关注,推动叙事主体从专业精英向普通大众泛化。其二,优化叙事互动体验,建构主体间性的互动关系。算法通过对用户行为数据的采集与分析,精准匹配受众的需求,为创作者提供个性化的创作建议;同时,算法搭建的互动场景提升了创作者与受众的互动效率,推动双向共生互动模式的形成,建构起创作者与受众之间的主体间性互动关系。其三,丰富叙事形态创新叙事路径。算法与VR、AR技术的结合,构建了沉浸式的叙事环境。如VR文艺作品通过算法实时调整叙事内容,提升受众的沉浸感,受众又将沉浸感反馈给算法,使得叙事链条更为结实牢固。算法对大数据的分析与整合,也为多线索、跨媒介叙事的创作提供了数据支撑,推动叙事形态的创新与叙事路径的拓展。
这种被算法技术牢牢捆绑的链式叙事的扩张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使新大众文艺叙事多元化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又使叙事走向新的困境。一是催生路径同质化,消解创作者的创新活力。平台算法以“流量至上”为核心逻辑,通过对用户行为数据的分析,识别出点击率高、完播率高的“爆款”叙事路径,并将大量流量倾斜给这类路径,流量集中后模仿者更多,从而导致流量更集中。这样一来,具有坏的价值导向的作品在此条件下形成恶性循环,破坏力更大。这种算法逻辑驱使创作者为追求流量而刻意模仿爆款路径,形成“甜宠文”“重生逆袭”等套路化叙事泛滥的现象,如微短剧泛滥成灾的“霸道总裁爱上XXX的我”系列,消解了文艺创作的创新活力。二是制造信息茧房,限制叙事视角的多元传播。算法根据用户的历史行为数据,精准推送相似的叙事路径,让用户陷入单一的叙事模板中,难以接触到多元的叙事视角。这种现象不仅限制了受众的审美视野,加剧了群体分化与审美固化,也不利于多元文化的共生发展。三是异化创作主体,消解创作者的主体性。“单一主体到复数主体的存在论变局在古代语境里,超越的单数主体没有构成主体间的难题。”人工智能时代,存在论难题重新涌现。算法的流量导向让创作者沦为流量附庸,部分创作者放弃个性化的叙事表达,刻意迎合算法的偏好,采用极端化、情绪化的标题制造冲击力,用煽情化的内容表达等方式吸引点击率、浏览量,以此掩盖内容的空洞,丧失了创作的主体性与独立性。在这种惯性的影响下,创作不再是表达自我、传递价值的文化实践,而是逐利的工具性行为。四是消解叙事意义,弱化作品的精神价值。算法的商业化导向让叙事路径沦为资本增殖的工具,部分作品过度强调娱乐性,以“奇观”手段追求流量。马基雅维利曾告诫意大利的统治者,应懂得运用公共仪式的震慑力与感召力,来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有效治理。凯尔纳显然认为奇观不是一个好东西,因此他担心娱乐逻辑反过来对公共领域进行“殖民”,“传统意义上的新闻已经屈从于奇观逻辑”,信息娱乐社会会消耗人的理性逻辑和思想深度。
二、新大众文艺与民间叙事的新生与扩张
新大众文艺的蓬勃生机恰恰呼应并极大拓展了民间叙事的内在精神与生命逻辑,这也是人类最古老、最根本的文艺形式。民间叙事作为根植于集体生活、以口耳相传为主要方式、反映民众世界观与价值取向的故事讲述传统,从未真正消逝。在数字文明时代,它正借助新的媒介技术和组织形态,实现了意义深远的新生与扩张。这种叙事的复兴并非简单的复古或回归,而是一场深刻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在某种意义上,新大众文艺正是民间叙事传统在赛博空间中的当代转世与盛大绽放。
1.从静态文本到“活态”话语的方法论转向。传统民间文学研究曾长期受“文本中心主义”主导,将流传中固化的故事记录作为主要甚至唯一的研究对象。然而,民间叙事的本质在于其“活态性”,它存活于每一次具体的讲述、表演与交流之中。新大众文艺将这种“活态性”推向极致,因而要求我们的研究方法必须实现从“文本”到“话语”的范式转换。传统民间文学的叙事技巧有其固定的套路。例如口耳相传的史诗,朝戈金认为中西方史诗学都发现了“程式的表达是口头诗歌的核心特征”。但此程式非彼程式,“它必须是被反复使用的片语。这些片语的作用,不是为了重复,而是为了构造诗行”。这种程式化其实是一种门槛很高的叙事技巧,不像类型化文学的那种程式化叙事。
超越文本的转换需要对情境与叙事者的再发现。民间叙事中叙事者与叙事语境的整体叙事话语活动是一体的。美国民俗学家理查德·鲍曼的“表演理论”视叙事为特定情境下的交流行为,其意义在讲述者与听众的互动中生成。表演的本质是建立一个特殊的阐释框架。当讲述者用“从前”等特殊方式说话时,他实际上在与观众达成一项默契,“说出的话与话语的意义之间被理解为具有隐蔽的、非直接的关系”。新大众文艺的创作与传播,完美印证了这一点。一段爆火的短视频、一篇引发热议的网文连载、一个由用户共创的故事接龙,其意义远不止于最终的视听或文字成品。直播弹幕的实时互动、评论区里的角色讨论、视频下的“二创”模仿、AI生成的视频或图像的延伸阅读理解,共同构成了作品不可或缺的情境。作者和读者都进入这一动态的“场域”,并熟悉如何将文本、交互数据、社区讨论乃至算法推荐机制纳入整体视野。
“素人”作为叙事主体,是新大众文艺叙事扩张的方法论转向的另一个关键。传统民间叙事的讲述者往往是匿名的集体或地方的故事能手。在新大众文艺中,数字平台降低了表达门槛,使无数“素人”得以从被书写的对象转变为主动书写的主体。外卖员王计兵、盲人作家吴可彦、清洁工王瑛、单亲妈妈唐诗等,他们的写作都具有最直接的民间性。他们的作品如《赶时间的人》《盲校》《擦亮高楼》等,其价值首先不在于经典文学意义上的技巧,而在于其作为地方性知识或特定群体生命经验的忠实载体。广东、湖南、江苏等省作协通过开设专栏、签约出版、组织“传帮带”等方式扶持素人作者,正是系统性地将这种来自生活现场的民间叙事力量纳入当代文艺生产体系的有益尝试。
新大众文艺的线上化、碎片化、跨媒介化,形成了“数字田野”这一新的文艺调研现象。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的成功,得益于其对古典文本、民间传说、网络“梗文化”乃至社会情绪的互文关系的探究。像“哪吒”“白蛇传”这种成功的民间叙事母题,其当代形态可能同时存在于小说、动漫、游戏、影视、短视频中,构成了复杂的跨媒介叙事网络。这种经典重述或者故事新编,本质是“叙事迁移”与“意义再生产”。为了防止被商业和流量逻辑简化为奇观展示,消解原典的复杂性与精神深度,陷入凯尔纳所批判的“娱乐化消解”,需要在移植的过程中将古典文本中的价值观、美学意境、哲学思考通过影视语言进行当代转译,与今天的观众对话。
2.媒介作为新大众文艺撬动民间叙事的叙事本体之一。“数字时代的创作主体一部分让渡给了工具或媒介,中介很大程度上已经跃升成了‘新大众文艺’的‘准主体’,它们参与设计规则、控制流量分配、制定商业化路径。”媒介成为人与世界关系的基本架构,这体现了媒介本体化的哲学逻辑。短视频的“竖屏美学”、网络小说的“章节付费与互动”、互动影视的“分支选择”,这些叙事形态和体验本身就是媒介特性的直接产物。例如《从前有座山——雅安市民间故事集》的编纂,作者在挖掘整理过程中尽量保持流传下来的故事原貌,但也融入了个人理解,在作品中可以看到创作者的身影,关键是故事后续又被转化为短视频、舞台剧、旅游线路,实现了从口头到文本再到多元媒介的叙事增值。媒介在此已从记录工具跃升为叙事再生产与再创造的主体性存在。
媒介的主体性实现了从听讲者到共创者的转变,意味着给新大众文艺创作主体带来根本性解放。传统民间叙事中,讲述者与听众的角色虽有互动但相对清晰。在数字语境下,大众从故事的消费者(听讲者)转变为主动的生产者、传播者和改编者(共创者)。这造就了新大众文艺“主客体交互”的核心属性。网络文学的同人创作、影视剧的粉丝剪辑、热门社会话题衍生的故事接龙,都是民众以叙事方式参与公共表达、进行文化创造的明证。这种主体性的全民扩张使得当代民间叙事的源头从相对固定的地域社群,蔓延至无边界的、兴趣导向的线上社群,形成“IP经济效益”。如上海电影市场将市场口碑、授权费用、衍生内容和话题热度都纳入“IP经济效益”中,“拥有IP加持的影片在定价方面更具底气”,经过多媒介加持的作品其叙事的能力得到了原子级的释放。
新大众文艺的本体形态呈现出高度的融合性。一是高雅与通俗、精英与大众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一方面,来自底层的素人写作因其生命厚度被经典文学界逐渐接纳;另一方面,精英作家积极向网络和大众文化汲取灵感。例如阿来重述的《格萨尔王》基于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传》,探讨魔生于心的哲学命题;刘亮程的《本巴》以蒙古族史诗《江格尔》为背景,构建了一个人人永驻25岁的奇幻世界,探讨时间、童年与存在本质。网络文学中的精品既拥有庞大的大众读者,也引发了严肃的学术探讨,其思想深度与叙事复杂度不亚于传统文学。二是多种文化元素的共时性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与全球流行文化、网络亚文化在新大众文艺作品中交织碰撞,使新大众文艺成为一个超级叙事熔炉,古老民间母题在其中被不断激活、转译和赋新。
3.“游戏现实主义”与“狂欢美学”下的真实重构。新大众文艺不仅在方法和本体上变革了民间叙事,更在认识论层面,即我们如何通过叙事认识和表达世界方面,提出新的范式。它以“游戏现实主义”把握现实深度,以“狂欢美学”达成情感共鸣。“游戏现实主义”作为一种新的表现形式,不追求对现实表层的机械反映,也不对现实事件做直接反应,它是通过一套高度定性的、游戏化的规则(如穿越、重生、系统、无限流)来重设现实,以寓言性通达社会与人性深处的真实。周志强将这类虚拟现实作品称为“痛爽文”,它们一方面让读者在逆袭、升级中获得“爽”感,另一方面又将现代生活中普通人的生存压力、精神困窘的“痛”深刻嵌入其中。“人们在虚拟现实世界‘生活’,如同经历一个大型的游戏人生,以游戏的经验构建另一种现实,构造了‘游戏现实’。”我们看到《十日终焉》构建了一个极端化的生存游戏世界,在剥去现实世界文明外衣的镜像现实中,赤裸裸地暴露人性的善恶抉择与伦理困境,其荒诞感直指现代社会的某种生存本质。这种寓真于幻的叙事策略与民间传说中通过神怪故事隐喻世情、表达集体心理的智慧一脉相承,只是其游戏规则更具现代性与想象力。
“狂欢美学”快感作为一种仪式化的表现形式,可以连接共同体的情感,强调以“爽”为标志的即时快感、情感宣泄与集体参与。网络直播中的打赏与喝彩、弹幕视频里铺天盖地的“梗”文化、微短剧中高度浓缩的戏剧冲突,都营造出一种打破日常规范、众声喧哗的狂欢节氛围。这种美学从简单娱乐跃升为一种生成情感共同体的重要仪式。康德和叔本华虽都贬低感官快适,但康德认为美感基于反思判断力的和谐,可以导向一种主体间的可沟通性,而叔本华则认为美感是对个体意志的彻底否定。康德认为审美判断力有三种二律背反,“其根据在于有三种认识能力:知性、判断力和理性”。美作为德性的象征,只要有这三种能力就必须有自己的先天高级原则,快适(爽感)是一种“病理学刺激”,是一种低级的审美,就像儒家防范“郑卫之音”一样也是德性的需要。中西文化传统都把美作为德性的象征,而狂欢美学容易戳中人性共有的“爽点”和“泪点”,分散的个体通过叙事体验实现了短暂的情感联结与身份认同。作为一种社会功能,新大众文艺中的狂欢美学与民间社火、庙会中通过集体表演与观赏所达成的社群凝聚,在功能上高度相似。如刀郎的音乐作品引发了现象级传播,“湘超”(湖南省足球联赛)中永州夺冠后引发了关注永州等现象,可见,永州的拼搏精神唤起了国人对足球赛事的重视,凝聚了因足球爱好而联结的共同体。这表明“狂欢美学”融合了民间音乐元素,同时激发了专业解读与大众狂热,在雅俗共赏中完成了大规模的情感动员。
不同于传统民间叙事所建构的基于集体信仰和地方经验的真实,新大众文艺在数字时代建构了一种层级化的真实。最表层是海量素人记录带来的真实生活流;中间层是“游戏现实主义”作品提供的寓言化心理真实;更深层次则是通过算法推荐和圈层互动形成的“过滤气泡”或“信息茧房”所强化的圈层真实。民间叙事突破了以往封闭地域内统一的声音,它变成了在众声喧哗的数字广场上的主要角色,其声浪层层漾开,彼此碰撞、融合、竞争,共同映射出一个碎片化、多元化同时又渴望连接的当代精神图景。
4.民间叙事基因的现代显影与转化。网络文学是新大众文艺最早成型者,其发展清晰地展现了民间叙事类型的现代化演进。从早期的文体类型创造(如玄幻、仙侠、穿越)到当下的重设现实叙事,网络文学系统性地继承了民间叙事的类型化传统,并通过媒体优势将此发扬光大。第一,神话思维的重启。玄幻、仙侠小说直接重启了中国传统的神话思维和志怪传统,构建了庞大的架空世界体系。网络文学抛弃了简单模仿的叙事模式,创造性地将万物有灵、修行渡劫等原始思维与现代人的生存焦虑、权力想象和欲望投射相结合,形成新的世俗神话。第二,英雄史诗的平民化转写。传统史诗歌颂民族英雄与历史奠基者,网络文学中的“升级流”小说则将史诗结构转化为普通个体的成长史诗。主角从微末起步,历经磨难,最终成就非凡,这既是个人奋斗的幻想,也是当代青年应对社会压力、渴望实现自我价值的寓言性表达,完成了英雄叙事的创造性转化。第三,民间故事母题的数字化新生。巧女、傻婿、寻宝、降妖等经典民间故事母题,在网络文学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复杂情节,并通过每日更新的“说书”模式,恢复了民间叙事“且听下回分解”的现场感与延续性。网络文学最早作为一股民间力量,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文学主力军,“以版权市场转换和网文跨文化传播为双轮驱动,依然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地方故事的数字化赋能与文旅融合拓展了叙事形式。民间故事作为文化基因库被再度激活,经典故事进入教材,有较大阐释性的故事被改编为沉浸式剧场剧目、实景演出剧目、短视频内容,成为引起广泛情感共鸣的旅游体验项目。地方故事与当地物产结合,衍生出商业品牌叙事,如汉源花椒以“贡椒传说”等提升产品文化附加值;刘海砍樵民间传说以“天门狐仙”大型实景演出形式增加张家界天门山的知名度。这种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古老的民间叙事真正转化为可体验、可消费、可传承的当代文化资本与经济增长点。文艺的叙事艺术与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绑定后,又焕发出新的艺术生命。
三、叙事路径扩张后的伦理困境及出路
新大众文艺叙事路径扩张后面临的核心困境是算法异化,算法的技术逻辑与文艺创作的审美逻辑、文化逻辑之间存在冲突。从技术哲学视角考察,算法异化的产生有其必然性,当技术理性膨胀、资本逐利逻辑介入、伦理规制缺失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时,异化必然产生。如何平衡这种冲突,需要人文社会科学和计算机技术携手共同解决问题。
1.叙事路径同质化的后果是技术理性主导下的创新活力被消解。众所周知,算法的核心功能是通过对用户行为数据的分析,识别出具有高流量潜力的叙事路径,并将资源向这类路径倾斜,这种效率优先的技术理性导致叙事路径的选择范围不断收窄。资本的逐利性本质使其倾向于选择低成本、高回报的叙事路径,而算法识别出的“爆款”路径恰好符合资本的需求,资本通过扶持这类路径的创作与传播,进一步强化了路径的同质化。平台算法通过分析用户的点击率、完播率、点赞率等数据,识别出“爆款”叙事路径,并将大量流量倾斜给这类路径。网络文学的“甜宠文”“爽文”“重生文”等套路化叙事路径占据主导地位,情节设置、人物设定高度相似,重生逆袭的叙事遵循前世受辱、重生复仇、走向巅峰的固定模式,微短剧的叙事以豪门恩怨、婆媳矛盾、霸总系列等叙事路径反复出现,内容低俗化、情节简单化问题突出;文艺短视频则是相似的拍摄手法、文案风格、主题内容大量涌现。路径同质化不仅消解了新大众文艺的创新活力,也制约了叙事路径的多元化,普通创作者为追求流量与收益,不得不放弃个性化的叙事表达,刻意迎合主流的同质化路径。小众化、个性化的叙事路径,如底层群体的真实生活叙事、边缘文化的表达等,因难以获得算法推荐而被冷落,进而逐渐丧失生存空间。
算法对创作数据的过度量化,如点赞量、评论量、转发量等成为评价作品价值的唯一标准,也让创作者陷入流量焦虑,难以沉下心进行深度创作。平台通过算法激励将算法偏好内化为创作者的创作自觉。这种隐性规训让创作者逐渐丧失对生活的独立观察与思考,作品失去了原生性与真实性,不仅消解了创作的主体性,也远离了文学艺术精神的核心要义。文学艺术是不断追求真理、探寻美的形式的过程,同时肩负着探索道德的复杂性和可能性的任务,致力于想象力的解放、个性精神的独立表达等追求。即使抛开所有的实用性功能,文学艺术对永恒的触摸贯穿于时间之中,这一事实是不可撼动的。
2.叙事权重构下的文化民主异化问题。新大众文艺的核心价值追求之一是实现文化民主,让大众获得叙事权,广泛参与文艺创作和意义建构。然而,算法异化导致叙事路径出现“精英回流”或“精英垄断”的趋势,叙事权重新集中于少数头部创作者与平台,普通创作者的叙事权被边缘化,文化民主诉求被异化。算法的流量分配机制重构了文艺领域的权力关系,形成了新的权力精英阶层,即掌握流量资源、创作技巧、资本支持的头部创作者与平台精英,他们通过算法的流量倾斜机制主导了叙事路径的建构与发展。算法的流量倾斜机制让头部创作者获得大量平台资源,其叙事路径占据热门榜单,获得广泛传播;而普通创作者的作品因难以获得算法推荐,阅读量寥寥无几。由此,传统文化精英与平台精英形成新的联盟,通过算法设计、规则制定等方式主导叙事路径的建构与发展。传统文化精英通过参与素人作品的评论、解读,将精英化的审美标准植入素人叙事;平台精英通过算法优化、流量分配等手段,将叙事路径纳入资本增殖的逻辑体系。这种精英回流现象让新大众文艺的叙事路径回到原先的单一模式,叙事权重新回归少数精英手中,普通大众的文化表达权难以得到充分保障,新大众文艺的发展将陷入形式上民主、实质上集权的困境。
3.“算法向善”的伦理基础与叙事路径良性扩张的逻辑理路。算法异化的本质是算法技术逻辑与文艺创作的审美逻辑、文化逻辑的失衡,而“算法向善”作为数字时代技术伦理的核心范畴,为破解算法异化、引导叙事路径良性扩张提供了价值目标与逻辑理路。提倡算法向善并非简单否定算法的技术价值,而是要通过伦理重构,实现算法技术逻辑与文艺创作逻辑的有机统一,推动叙事路径实现量的扩张与质的提升的同步推进。什么是算法伦理?算法伦理是研究在算法设计、开发、部署和应用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如何将公平、透明、可解释、责任、隐私保护等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嵌入技术系统,以确保算法的决策和行为符合人类价值观的交叉学科。顺着这个方向,算法向善就是指在算法系统的设计、开发与应用过程中,主动将增进人类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保护公共利益作为核心目标,使技术不仅避免作恶,更能积极地为社会创造正向价值。从叙事扩张到“负责任的创新”的方法探索,“算法向善”是目前比较有可操作性的方法。算法向善的核心内涵在于将伦理判断与价值导向内嵌于算法的设计、开发与应用全过程,实现算法功能与社会公益、文化价值的有机统一。其并非单一维度的技术优化,而是涵盖技术伦理、社会伦理、文化伦理三个核心维度的系统工程,构成算法向善的伦理体系。算法向善要求算法具备透明度、公平性与可问责性。算法的设计与应用透明可避免隐性歧视与不公,让创作者与受众了解算法的推荐逻辑与数据来源;同时,应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确保算法异化时能追溯责任主体,保障算法的良性运行。
要实现算法向善的算法引导,需要将多层感知与动态标注、风险研判与博弈权衡、梯度干预与柔性政策、协同治理与反馈学习四方面要素形成闭环,数据与规则迭代干预每一个环节(见图1)。
方法一:从静态过滤转向动态治理。算法伦理审查不应是简单的关键词屏蔽,而应是一个融入社会心智模型的多层动态系统。(1)建立多模态叙事伦理图谱,构建超文本识别模型。(2)上下文与意图理解。运用大型语言模型(LLM)和事理图谱,理解反讽、戏仿、隐喻。例如,识别一个“霸道总裁”故事是在批判权力不平等,还是在美化它,关键在于判断创作者的隐含价值主张。(3)社会语境动态感知。算法接入经过脱敏处理的社会情绪数据、舆情热点、重大公共事件,同一内容在不同社会情绪下的伦理风险等级不同。系统需具备这种情境智能。
方法二:采用博弈权衡决策层,实现从二元禁止到风险量化。(1)多维度伦理风险量化,为内容生成一个动态伦理风险向量,例如:价值导向风险0.7,未成年人影响风险0.9,社会群体对立风险0.5,艺术表达价值0.8等,避免单一分数导向。(2)损益博弈模型,引入伦理损益比分析。例如,一部具有高艺术价值的揭露社会黑暗面的作品虽存在某些风险,但不应与纯粹猎奇的低俗内容等同处理。算法需权衡表达自由、艺术创新、社会危害、群体公平等多重价值。
方法三:实施梯度干预,从硬性删除到柔性引导。(1)影响力梯度调控。根据风险等级,实施阶梯式干预,高风险(违法)则屏蔽删除。中风险(违背公序良俗)则限制推荐范围、禁止购买流量推广,并添加观看前提示。低风险(存在争议)则搭配权威解读,采用对立观点内容进行平衡性推荐。(2)创造性干预与再叙事。开发算法工具,为创作者提供伦理化改写建议。例如,提示“可将纯粹的血腥复仇动机,增加为家族荣誉与社会正义的复杂维度”。(3)用户心智保护性过滤。针对未成年人或主动选择“纯净模式”的用户,算法不仅过滤内容,更需优化其信息环境结构,主动构建健康、多元的内容消费路径。
在上述方法上还要搭建人机混合增强智能、跨平台共识学习、可解释性与申诉闭环功能等。从过去几十年的经验来看,计算机在回应和解决相关问题方面处理得越来越好。人工智能建模分为“概念建模、逻辑建模、物理建模”,伦理审查在概念建模时就需要有非常明确的目的。凯文·凯利曾以《失控:全人类的最终命运和结局》这样骇人听闻的标题作为他的书名,他的系统深化观仍然是生物逻辑的胜利,他认为“变化本身是可以结构化的”。
四、结语
新大众文艺对文艺内容和形式的提升是全方位的,叙事的复兴与扩张意义深远。首先,它打破了文艺创作的阶层壁垒,让最广大的民众获得了叙事权,使文艺的“人民性”在新的技术条件下得到空前体现。其次,它通过对传统民间叙事基因的创造性转化,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开辟了充满活力的现代路径。最后,它在全球数字文化浪潮中提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叙事实践样本,展示了基于自身文化传统进行现代表达的强大生命力。算法技术作为新大众文艺发展的核心基础设施,在赋能叙事路径扩张的同时,也因技术逻辑与资本逻辑的绑定陷入异化困境,所产生的问题制约了新大众文艺的高质量发展。针对新大众文艺的算法伦理审查势在必行。“算法向善”作为数字时代技术伦理的核心准则,为破解互联网条件下的新大众文艺出现的算法异化、引导叙事路径良性扩张提供了有益思路,其通过将文化伦理与审美价值内嵌于算法设计,或可优化算法的透明度与公平性机制,推动算法与文艺生态的协同共生,实现算法技术逻辑与文艺创作逻辑的有机统一。
技术与人文的对立在人工智能领域也体现出来,2023年11月,OpenAI的有效加速派和超级对齐派矛盾爆发。有效加速派代表人物奥尔特曼(S. Altman)被解除OpenAI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职务。矛盾的根源是董事会中以首席科学家苏茨克维(I. Sutskever)为代表的一派认为CEO奥尔特曼在快速推进新模型部署的过程中过于激进,忽视了潜在的安全风险;而以奥尔特曼与总裁布罗克曼(G. Brockman)为首的另一派则主张,应当加速人工智能技术落地应用,以促进技术的成熟并保持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这场风波最终以奥尔特曼派重新掌舵告一段落,但其折射出的理念之争远未平息。人文领域目前所能看到的观点几乎都主张“超级对齐”,人们普遍对人工智能的未来感到担忧。科技界的“有效加速派”也是少数。“唯有让技术开发者,安全伦理监督者,投资者及政策制定者形成合力,才能使人工智能的发展在加速创新的同时不失控”。
科技与人文的对立其根源不在于技术本身,而在于技术背后单一的“工具理性”对多元的人文价值过度干预。哈贝马斯曾提出“生活世界”与“系统”的著名区分。技术本身(如算法)属于“系统”层面,它追求效率、计算和控制。而人文价值根植于“生活世界”,这是一个充满意义、情感、传统和道德直觉的领域。有学者从资本、劳动、生产力的角度分析算法的本质,认为其有资本主义属性,并且“数字资本已经超越物理空间而向数字空间扩张,并打造出控制数字生活世界的数字平台,成为数字帝国主义的主宰者”。由此产生的后果是这种数字殖民化驱动数字产消主义,并使得数字消费变成“虚假数字需求”。但以人民大众为主体的新大众文艺还正在热情拥抱算法。正如前文所说,算法遮蔽文艺多样性,使网络民主发生异化。陈定家也表达了同样的忧虑,技术加持的网络文学生产大幅度增产增效,但是消费者的共情效率出现递减趋势。他认为,“理想的技术革命不是以人工智能技术取代人类创作,而是拓展人类创作者‘表情达意’的可能性。只有在算法与灵感之间找到‘黄金分割点’,才能让人工智能时代的创作,既保有技术的锐度,又不失人文的温度”。算法伦理也不是给冷冰冰的代码套上一件道德的外衣,而是将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价值共识转化为可理解、可审计、可干预的技术约束。它的核心是在算法设计、训练、投放、反馈的全生命周期中嵌入人本视角。有学者早在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普遍应用之前就意识到算法约束的重要性,认为应“以法律规制限制算法偏好,以算法伦理保障人的价值,以外督内审显化权力运行,从而构建完善的算法治理体系,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算法伦理除了保证公平正义,还有流程上的透明度、方便问责、尊重人的自主性的好处,公平性是防止算法放大社会已有的偏见,透明度是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问责制是在有清晰的流程的情况下确定是谁的责任。尊严保护是避免利用人性的弱点进行无限度的操纵。技术和人文可以进入一种持续的反思性平衡。人文价值像一座灯塔,为狂奔的技术划定边界、指引方向。在目前技术强大、人文弱小的情况下,人文价值不应该仅停留在书本和口号里,而应直接进入算法的压力测试场,将人文关怀作为“非功能性需求”嵌入算法的底层代码。
进入底层代码的算法伦理引导,需要通过多方合力破解发展困境,并正视这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挑战,一是数据与偏见。训练数据必须多元、跨文化、经伦理审查,防止算法“继承”并放大人类社会的既有偏见。二是透明度与权力制衡。算法的伦理规则库和权重设置应有外部审计和公众监督机制,防止技术黑箱与权力滥用。三是价值观的终极目标。算法的社会心智最终需要围绕社会核心价值这一目标,要保证经过民主程序和开放讨论,明确技术是执行者而非定义者。
文章原载:《人文杂志》202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