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智技术深度嵌入文化生产、传播和接受过程,推动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从网络文化现象发展为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创造、表达时代经验的重要形态,也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提升提供了新的实践载体。新大众文艺的战略价值,不仅体现为网络文学、微短剧、短视频、网络游戏、网络影视等数字文化产品的海外传播,更在于其通过大众参与、平台协同、跨语境重写和价值共建,改变了传统国际传播以单向输出为主的运行逻辑。新大众文艺在赋能中华文明国际传播的过程中,需防范以流量热度替代价值传播、以符号展示替代文明阐释、以平台扩散替代主体能力建设等现实偏差。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应从价值引领、叙事转化、主体协同、效果评价和技术治理五个层面构建系统能力,推动新大众文艺从文化产品出海走向文明价值共鸣,在文明交流互鉴中增强中国叙事的塑造力、中华文明的传播力感召力和国家话语体系的国际影响力。
关键词:新大众文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国际传播;文明交流互鉴;数智传播
作者简介:李丁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后。
文章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6年第3期,参考文献从略。
进入数智传播加速发展的新阶段,文化生产、传播和接受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网络文学、微短剧、短视频、网络游戏、网络影视、网络直播、知识音频等新大众文艺形态,依托平台化传播、社群化参与和数据化反馈,日益成为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创造、表达生活经验、建构情感认同的重要方式。与传统文艺形态相比,新大众文艺不仅拓展了文艺生产的主体范围,也改变了文化传播的运行结构,使文化内容在跨平台流动、跨语境改写和跨主体互动中不断生成新的意义。由此,新大众文艺不应被简单理解为网络文化消费现象,而应被置于文化强国建设和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整体格局中加以把握。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要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1]。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着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促进文明交流互鉴”作为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要求[2]。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并将其同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鼓励更多文化企业和优秀文化产品走向世界、增强主流媒体国际传播能力等部署放在同一政策语境中[3]。这表明,新大众文艺已不只是文化产业和网络文艺领域的内部议题,而是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
从国际传播角度看,新大众文艺的意义已经超出一般文化产品出海。近年来,网络文学、微短剧、网络游戏、短视频等数字文化形态在海外平台和青年社群中持续扩散,成为许多海外受众接触当代中国、理解中华文化、感知中国社会的重要入口。相较于传统外宣报道和宏大叙事,新大众文艺更容易进入日常生活、情感关系、审美趣味和社群互动之中,能够以更具亲近感和参与感的方式推动中华文明的当代表达。与此同时,新大众文艺的跨文化传播也并非简单的内容复制,而是在海外用户的评论、改写、二次创作、社群讨论和本土化生产中不断发生意义重组。国际传播“回环”逻辑将传播理解为多元文化主体之间不断折返、改写与再造的动态过程,揭示了意义在循环往复中递归生成、制度在持续反馈中逐步沉积的传播规律[4],为理解新大众文艺的国际传播价值提供了重要视角。
因此,理解新大众文艺赋能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不能停留在“哪些产品走出去”“哪些平台有流量”“哪些内容受欢迎”的层面,而应进一步考察其如何重塑国际传播的主体结构、意义生成机制、平台组织方式和文明互鉴路径。新大众文艺所激活的,不只是内容传播的规模扩张,更是中国叙事在全球语境中的再生产能力、中华文明在跨文化互动中的共鸣能力,以及国家话语体系在数字传播生态中的生成能力。基于这一问题意识,本文从战略定位、内在逻辑、运行机制、现实挑战和实践路径五个层面展开分析,探讨新大众文艺如何在数智时代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提供新的支撑。
一、战略定位:新大众文艺是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提升的新载体
新大众文艺之所以能够进入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的理论视野,首先在于其自身已经不再是边缘化的网络文化现象,而是互联网条件下人民文艺发展的重要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文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5]。这一重要论述为认识新大众文艺的人民性提供了根本遵循。新大众文艺的“新”,并不只是技术形态的新、媒介平台的新和表达样式的新,更在于人民群众在互联网环境中以更广泛、更直接、更日常的方式参与文艺生产和文化传播。普通劳动者、青年创作者、网络写手、短视频博主、微短剧编剧、游戏玩家、二创社群和海外用户,都可能成为新大众文艺生态中的参与者、传播者和再生产者。
这种主体结构的变化,使新大众文艺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和时代性。传统文艺生产往往依赖较高的专业门槛和制度化生产体系,普通受众更多是文艺作品的接受者和评价者。互联网平台、智能终端和生成式技术的发展,降低了创作门槛,扩大了表达空间,使人民群众的生活经验、审美趣味和情感表达能够以短视频、微短剧、网络文学、直播、音频、弹幕、评论和二次创作等形式进入公共文化空间。新大众文艺由此成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直接表达,也成为观察时代变迁、社会情绪和文化活力的重要窗口。它不是传统文艺之外的“低层次补充”,而是人民文艺在数智媒介条件下的结构性延展。
更为重要的是,新大众文艺为中华文明的当代表达提供了新的载体。中华文明的国际传播不能只依赖典籍译介、文物展览、传统节庆和精英文化交流,也需要通过当代生活经验、青年文化形态和数字审美方式实现创造性转化。网络文学中的侠义精神、家国情怀和成长叙事,微短剧中的家庭伦理、奋斗故事和情感关系,短视频中的非遗技艺、乡村生活、城市景观和饮食文化,网络游戏中的东方美学、神话想象和世界建构,都可以成为中华文明当代表达的具体入口。它们将中华文明的价值内涵从抽象概念转化为可观看、可体验、可互动、可再创作的文化形态,使海外受众能够通过日常化、故事化和情感化的方式接触中国。
从文化强国建设看,新大众文艺还具有连接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国际传播的综合功能。一方面,它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另一方面,它能够依托数字平台和文化产业链条实现规模化生产、国际化分发和跨区域传播。文化事业强调公共价值和精神引领,文化产业强调内容创新和市场活力,国际传播强调国家形象、文明表达和话语能力。新大众文艺恰恰处在这三者的交汇处,既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也要遵循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规律,还要服务于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的战略要求。
这决定了新大众文艺不能被简单等同于“流量文化”或“娱乐产品”。当前,一些网络文化产品确实存在同质化、浅层化、情绪化、泛娱乐化等问题,部分创作者受平台流量逻辑牵引,过度追逐短期热度和商业收益,削弱了内容品质和价值厚度。正因如此,对新大众文艺的讨论更不能停留在市场现象层面,而应从价值引领、内容质量、平台治理和文化责任等方面加以规范和提升。新大众文艺的健康发展,既需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也需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既需要释放互联网条件下的文艺创造力,也需要防止被资本逻辑、算法偏向和低质流量所裹挟。
从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看,新大众文艺的战略定位可以概括为三个层面:其一,它是人民文艺在互联网条件下的新形态,体现了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创造和文明传承的时代特点;其二,它是中华文明当代表达的新载体,能够将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文化精髓和生活方式转化为数字文化内容;其三,它是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新场域,能够通过平台化、社群化和跨语境传播,把中国故事、中国价值和中华文明带入全球数字文化生态。只有从这三个层面把握新大众文艺,才能避免将其简单理解为网络娱乐现象,也才能真正揭示其对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的战略意义。
二、内在逻辑:新大众文艺推动国际传播从内容输出转向意义生成
新大众文艺赋能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并不是因为它简单增加了中国文化产品的海外数量,而是因为它改变了文化传播的底层逻辑。传统国际传播在相当长时期内主要遵循“生产—发布—接受”的线性模式,传播主体相对集中,传播渠道相对固定,传播效果主要通过覆盖范围和到达规模加以衡量。数智传播环境下,新大众文艺推动文化生产、分发、反馈和再生产形成连续过程,国际传播由此从内容输出转向意义生成,从单向传递转向循环互动,从结果评价转向过程建构。
首先,新大众文艺改变了国际传播的主体逻辑。传统国际传播的主体多为政府机构、专业媒体、文化机构和大型企业,受众主要处于接受位置。新大众文艺所依托的参与式文化生态,使传播主体呈现多元化、分布式和协同化特征。参与式文化理论认为,数字媒介环境中的用户不再只是消费者,而是会参与内容的再生产、再分发和意义协商[6]。在新大众文艺生态中,国内创作者、平台运营者、海外翻译者、本土改编者、普通用户、粉丝社群和二创群体共同参与文化传播过程。海外用户不仅观看中国微短剧、阅读中国网络文学、体验中国网络游戏,也会通过评论、剪辑、续写、翻译、模仿和本土化创作参与意义再生产。传播的终点由此变成下一轮传播的起点,国际传播不再是“谁在说、谁在听”的静态关系,而是转向“谁在回应、谁在回响”的动态网络[7]。
其次,新大众文艺改变了国际传播的技术逻辑。平台、算法和数据化运营深度嵌入文化生产,使内容传播不再只是从生产端到接收端的一次性分发,而是形成由平台推荐、用户互动、数据反馈、内容迭代构成的循环系统。用户的停留时间、观看偏好、评论内容、付费行为、二创热度和社群讨论,都会反向影响平台分发和后续内容生产。新大众文艺依托平台、算法和数据化运营,将文化生产、分发、反馈、再生产纳入连续回路,为国际传播回环提供了低时滞、高频率的技术基础[8]。这说明,新大众文艺的国际传播能力并不只来自内容本身,也来自平台基础设施、数据反馈机制和跨平台协同能力。
再次,新大众文艺改变了国际传播的意义逻辑。传统国际传播容易把意义理解为传播者预先设定并传递给受众的内容,强调如何“准确表达”和“有效抵达”。但在跨文化传播中,意义从来不是稳定不变的。编码/解码理论指出,受众会根据自身社会位置、文化经验和价值结构对传播内容进行不同解码[9]。在新大众文艺的全球传播中,这种意义重写更为明显。中国仙侠、玄幻、武侠、历史、都市、乡村、家庭伦理等题材进入不同文化语境后,会被海外受众结合当地宗教观念、类型传统、社会议题和审美习惯重新理解;微短剧中的家庭关系和人物成长,可能被不同地区受众赋予不同情感意义;网络游戏中的东方美学和神话元素,可能在全球玩家社群中生成多样化的解释;短视频中的乡村生活和非遗技艺,也可能在海外平台上被重新剪辑、转述和本土化传播。
这种意义重写并非传播失控,而是文化进入全球语境的必然过程。关键在于,传播主体能否理解、捕捉并转化这些回响,使其成为下一轮内容生产和叙事优化的资源。“回环”逻辑正是对这一传播过程的理论概括:传播并非线性扩散,而是在跨语境流动、互动反馈和循环折返中不断生成新的意义、结构和制度[10]。对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而言,这一逻辑提示我们,中华文明的国际传播不能只是把既有文化符号“送出去”,还要在多元主体的互动中实现“讲清楚”“听得懂”“能共鸣”和“可再造”。
最后,新大众文艺改变了国际传播的价值逻辑。传统文化出海容易把重点放在作品数量、平台覆盖和商业收益上,认为中国文化产品只要在海外获得市场份额,就意味着国际传播成功。事实上,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的目标并不止于文化消费规模,而在于能否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和中华文明的理解。新大众文艺的价值,不只是让海外受众“消费中国内容”,更是通过内容体验、情感共鸣和互动参与,让海外受众在具体故事和日常场景中感知中华文明的精神内涵。它所推动的,是从文化产品出海向文明价值共鸣的转变。
因此,新大众文艺赋能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的内在逻辑,可以概括为:以大众参与拓展传播主体,以平台协同重组传播过程,以跨语境重写激活意义生成,以价值共建提升文明认同。它不是在原有国际传播体系中增加一个新的内容门类,而是在主体、技术、意义和价值四个层面推动国际传播能力结构发生变化。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新大众文艺才能成为数智时代中华文明国际传播的重要抓手。
三、运行机制:新大众文艺促进中华文明从文化出海走向文明共鸣
新大众文艺能否真正赋能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提升,关键取决于其能否把海外传播中的市场热度、平台流量和用户参与转化为更深层次的文明理解与价值共鸣。文化产品出海是基础,但不是终点;内容被看见是前提,但不是目标。对于中华文明传播而言,更重要的是在全球数字文化生态中形成日常化表达、跨文化转化、价值共建和制度沉积四种机制,使中华文明能够以更具亲和力、解释力和感召力的方式进入国际公共空间。
第一,新大众文艺通过日常化表达机制,让中华文明从宏大概念转化为可感知的生活经验。中华文明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丰富的思想资源,但如果只以抽象概念、典籍知识和符号展示方式呈现,海外受众往往难以形成亲近感。新大众文艺的优势在于,它能够把文化精神置入人物命运、生活场景、情感关系和日常实践之中。例如,网络文学可以通过人物成长和世界建构呈现自强不息、重义守信、家国情怀等价值;微短剧可以通过家庭伦理、职场奋斗、代际关系和社会互助呈现中国人的生活逻辑和情感结构;短视频可以通过美食、服饰、节气、手工艺、乡村生活和城市更新呈现中华文明的日常肌理;网络游戏可以通过场景设计、音乐美学、角色叙事和交互体验呈现东方审美和文化想象。
这种日常化表达并不是对中华文明的浅化,而是文明传播进入现代生活世界的必要方式。文明的生命力不只存在于典籍、文物和制度文本中,也体现在普通人的生活方式、审美习惯、伦理关系和情感表达中。新大众文艺通过日常化、故事化和视听化方式,使中华文明从“被介绍的对象”转化为“可体验的世界”。海外受众不一定先通过理论概念理解中国,而可能先通过一个人物、一段故事、一种美学、一种生活方式产生兴趣,再逐渐进入更深层次的文化理解。由此,新大众文艺为中华文明传播提供了从感知到理解、从兴趣到认同的入口。
第二,新大众文艺通过跨文化转化机制,让中华文明在不同文化语境中获得新的解释空间。跨文化传播的难点在于,文化内容一旦进入海外语境,就会面对不同语言、宗教、审美、历史记忆和社会议题。简单翻译、字幕替换和符号搬运难以解决深层理解问题。新大众文艺的开放性和可再创作性,使其能够在海外用户和本土创作者的参与下完成跨语境重写。海外用户与本土创作者会基于自身文化经验、审美习惯和本土语境,对新大众文艺内容进行在地化重述与改写,使中华文明内涵通过本土化表达被更广泛接受[11]。这一机制对于降低文化折扣、增强情感共鸣具有重要意义。
跨文化转化不是对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削弱,而是在坚持文化内核的基础上提升国际表达的适配性。中华文明传播不能把“原样输出”视为唯一正确方式。真正有效的传播,是在保持核心价值和精神标识的前提下,找到不同文化语境能够进入的表达路径。比如,家国天下可以通过家庭责任、公共伦理和共同体意识被转译;和而不同可以通过文明对话、多元共生和跨文化合作被理解;自强不息可以通过个人成长、社会奋斗和民族复兴的故事被感知;天下大同可以与全球发展、公平正义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发生连接。新大众文艺提供的,正是这种从文化内核到语境适配的转化空间。
第三,新大众文艺通过价值共建机制,让中华文明传播从单向展示转向文明互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12]。文明交流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单向输出,而是在平等对话、相互理解和共同创造中形成价值共识。新大众文艺的参与式传播特征,使海外用户不只是观看者,也可能成为再讲述者、再创作者和共同传播者。当海外创作者改编中国网络文学,当海外用户模仿中国短视频中的生活方式,当不同文化背景的玩家围绕中国游戏展开讨论,当海外社群围绕中国微短剧中的人物和价值展开二次创作,这些行为都在推动中华文明进入多主体共建的传播过程。
这种价值共建的意义在于,它能够突破传统外宣中“我讲你听”的关系结构,使中华文明传播获得更多主体间认同。文明传播不应追求把他者变成被动接受者,而应在互动中寻找共通价值,在协商中形成理解基础。新大众文艺中的家庭、成长、奋斗、友谊、责任、正义等主题,具有跨文化沟通的潜力。它们既可以承载中华文明的价值内涵,也可以与不同文明中的相似经验形成对话。正是在这种对话中,中华文明传播不再只是文化符号的展示,而成为共同价值的生成过程。
第四,新大众文艺还通过制度沉积机制,使短期传播现象转化为长期传播能力。按照回环逻辑,传播过程中的互动和反馈并不会停留在现象层面,而会逐渐沉积为新的制度、规则和结构[13]。在新大众文艺传播中,大量用户行为、平台数据、内容模式和本土化经验,会被平台、企业和创作者吸收,进一步转化为内容生产规则、算法推荐逻辑、版权治理机制、翻译规范、出海策略和行业标准。成功的跨文化传播经验如果能够被提炼、复制和制度化,就不再只是某个作品的偶然成功,而会成为持续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能力资源。
但这一机制也意味着治理责任同步上升。新大众文艺越是依赖平台、算法和数据反馈,就越需要防止流量至上、价值偏移和低质重复。平台规则和行业机制如果只奖励具有刺激性、猎奇性和情绪化的内容,就可能损害中华文明传播的整体形象。相反,如果能够把价值导向、内容质量、文化适配、受众理解和长期口碑纳入评价体系,就有助于推动新大众文艺从“出海热度”走向“传播效能”。因此,日常化表达、跨文化转化、价值共建和制度沉积,共同构成新大众文艺促进中华文明从文化出海走向文明共鸣的运行机制。
四、现实挑战:新大众文艺赋能中华文明国际传播必须防止三重偏差
新大众文艺具有赋能中华文明国际传播的重要潜力,但这种潜力并不会自动转化为国际传播效能。尤其是在全球数字文化竞争加剧、平台规则复杂多变、跨文化接受差异显著的背景下,新大众文艺出海并不天然等同于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提升。面向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现实需求,需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其在价值导向、文明阐释和主体能力方面可能出现的偏差,防止新大众文艺在国际传播实践中被窄化为流量竞争、符号消费或平台依赖。
第一,要防止以流量热度替代价值传播。互联网平台以点击率、停留时间、互动量、转发量等指标组织内容分发,能够迅速放大优质内容,也可能诱导创作者追逐短期刺激和情绪化表达。在海外传播中,一些内容可能因为猎奇、冲突、反转和极端情绪获得流量,但并不一定有助于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文化产品的海外热度与文明传播效果之间不能简单画等号。一个作品被大量观看,并不意味着海外受众真正理解中国;一个话题引发讨论,也不意味着它促进了价值认同。新大众文艺的国际传播必须警惕“流量成功即传播成功”的误区,不能把商业变现和平台热度作为唯一评价标准,更不能以迎合平台算法偏好替代对中华文明精神内涵的阐释。
第二,要防止以符号展示替代文明阐释。中华文明国际传播不能满足于展示中国风元素、传统服饰、古典建筑、节庆符号和视觉奇观。符号当然重要,但如果缺少价值阐释和语境说明,就容易停留在表层消费。新大众文艺中的中国元素如果只是被作为装饰性资源使用,而没有呈现其背后的历史逻辑、审美精神、伦理观念和当代意义,就难以形成深层影响。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需要从符号传播走向价值阐释,从文化展示走向文明解释。新大众文艺应当通过故事结构、人物关系、世界观建构和情感逻辑,把中华文明的精神内涵融入内容生产,而不是把传统文化简化为视觉风格和商业标签。
第三,要防止以平台扩散替代主体能力建设。当前中国数字文化产品出海在较大程度上需要借助海外商业平台、流媒体渠道和社交媒体生态。借助这些平台可以快速触达海外受众,但也意味着传播主体在数据获取、分发规则、算法可见度、版权保护和舆情处置方面容易受到外部平台限制。平台是国际传播的重要条件,但稳定、可持续的传播效能不能仅靠平台扩散来实现。如果缺少自主可持续的内容生产能力、用户关系维护能力、跨文化阐释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传播就可能在平台规则变化中陷入被动。新大众文艺赋能中华文明国际传播,必须把平台使用能力转化为主体建设能力,把一次性出海项目转化为长期传播体系,避免把海外平台阶段性可见度误认为国际传播能力。
新大众文艺赋能中华文明国际传播,既需要文化活力,也需要战略自觉;既需要市场机制,也需要价值引领;既需要平台传播,也需要制度保障。其关键不是简单扩大出海规模,而是在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框架下提升内容质量、治理能力、跨文化解释能力和长期关系建构能力,使新大众文艺真正成为中华文明走向世界的有效载体。
五、实践路径:构建新大众文艺赋能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提升的系统能力
面向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新大众文艺赋能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应在辨析现实偏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从价值引领、叙事转化、主体协同、效果评价、技术治理五个层面协同推进,把数字文化发展的现实活力转化为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实际成效。
第一,坚持价值引领与守正创新相统一,提升中华文明当代表达能力。新大众文艺的繁荣不能脱离正确价值导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通起来,推动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具体而言,应鼓励网络文学、微短剧、短视频、网络游戏等内容形态从中华文明中汲取思想资源和审美资源,把家国情怀、人民立场、奋斗精神、诚信仁爱、和合共生、天人合一等价值融入人物塑造、情节推进和世界观建构。这样,新大众文艺才能既有传播活力,又有精神高度;既能进入海外受众生活世界,又能承载中华文明的深层内涵。
第二,强化叙事转化与语境适配相统一,提升跨文化阐释能力。价值引领不等于概念灌输,也不等于把文艺作品写成政策说明。新大众文艺应当善于通过具体人物、具体情境和具体故事呈现价值。比如,可以通过普通人的奋斗故事呈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民性,通过乡村生活和生态治理叙事呈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青年成长与科技创新叙事呈现中国社会的活力,通过家庭伦理和社区互助叙事呈现中国人的情感结构。只有把价值表达转化为可感知、可共情、可参与的叙事经验,中华文明的传播才能真正进入海外受众的理解结构。
第三,推动多元主体协同与国际合作相统一,提升多层次国际传播合力。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不是单一主体能够完成的任务。中央媒体、地方国际传播中心、网络文艺平台、文化企业、高校智库、出版机构、游戏企业、影视机构、海外华人社群、外国创作者和本土合作伙伴等,都可以在新大众文艺国际传播中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建立协同机制,避免内容重复、资源分散和各自为战。中央媒体和国家级文化机构可以提供价值引领、议题把关和国际传播资源;地方国际传播中心可以提供鲜活的地方故事、区域文化和基层实践;网络文艺平台和文化企业可以提供内容生产、技术工具和用户运营能力;高校智库和研究机构可以提供区域国别研究、跨文化阐释和效果评估支持;海外创作者和本土合作伙伴可以提供语境适配、渠道进入和受众连接。通过这些主体协同,新大众文艺国际传播可以从单一产品出海转向生态化传播,从偶发性传播转向持续性运营。
第四,完善效果评价与制度建设相统一,推动从流量评价转向传播效能评价。新大众文艺国际传播不能只看播放量、下载量、出海收入、平台排名和短期话题热度等数据。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更应关注内容是否促进海外受众理解中国,是否增强中华文明亲和力和感召力,是否形成长期社群关系,是否进入目标区域公共讨论,是否推动国际社会对中国道路、中国制度、中国文化和中国价值形成更真实、更立体、更全面的认识。因此,应建立兼顾传播规模、内容质量、受众理解、价值认同、社群沉淀和长期影响的综合评价体系。对网络文学出海,既要看阅读量和付费数据,也要看翻译质量、本土作者参与、IP改编效果和社群讨论深度;对微短剧出海,既要看下载量和营收,也要看叙事质量、文化适配、价值表达和用户口碑;对短视频出海,既要看播放量和点赞量,也要看评论语义、二创质量、跨文化误读风险和长期关注度;对网络游戏出海,既要看市场表现,也要看文化表达、世界观建构、玩家社群和价值认同。通过评价体系优化,引导创作者和平台从追求短期流量转向提升长期传播效能。
第五,强化技术支撑与治理保障相统一,提升数字文化传播组织能力。新大众文艺高度依赖平台生态,平台治理直接影响内容可见度、传播秩序和价值导向。应在内容推荐、版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算法治理、数据安全和跨文化传播风险防控等方面履行责任,提升平台治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责任化水平,使平台技术更好地服务于中华文明国际表达。同时,也要合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开展多语种内容转化、传播反馈分析和跨文化表达优化,提升新大众文艺国际传播的精准性和适配性。应建设高质量多语种文化语料库、术语库、案例库和受众反馈数据库,支持新大众文艺内容的多语种转化、本土化适配和跨平台分发。对海外用户评论、二创内容、社群讨论和本土媒体反馈进行合规分析,帮助创作者理解不同地区受众的真实关切,从而优化叙事方式和表达策略。与此同时,必须注意技术使用的边界。人工智能可以辅助翻译、剪辑、分析和适配,但不能代替价值判断、文化理解和艺术创造,新大众文艺的生命力最终来自文明底蕴、人民生活和创造性表达。
结 语
新大众文艺是互联网条件下人民文艺发展的重要形态,也是数智时代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的新载体。它的意义不在于为国际传播增加一种新的文化产品门类,而在于通过大众参与、平台协同、跨语境重写和价值共建,推动国际传播从单向内容输出转向多主体互动、意义递归生成和文明交流互鉴。相较于传统文化出海,新大众文艺更能进入海外受众的日常生活、青年社群和数字平台空间,更能以生活化、故事化、情感化和互动化方式呈现中华文明的当代生命力。
面向未来,推动新大众文艺赋能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立足中华文化立场,服务于文化强国建设和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既要充分释放互联网条件下人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又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既要尊重数字文化产业和平台传播规律,又要防止被流量逻辑和资本逻辑牵引;既要推动更多优秀文化产品走向世界,又要更加注重价值阐释、文明互鉴和国际理解。只有把内容生产、平台治理、主体协同和效果评价贯通起来,才能使新大众文艺真正成为增强中国叙事塑造力、中华文明传播力感召力和国家话语体系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支撑,在更深层次的文明交流互鉴中推动中华文明实现更有效的世界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