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与之相适应的正确政绩观。其核心要义在于系统回答三大根本问题:高质量发展的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高质量发展政绩、依靠什么树高质量发展政绩。正确政绩观的引领作用,根植于其与高质量发展本质要求的多维契合:它以为民造福的价值原点契合了发展的人民性宗旨,以胸怀大局的系统思维契合了发展的整体性要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战略视野契合了发展的长期性特征,以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鲜明导向契合了创新的内在规律,以追求可检验的实效标准契合了发展的结果导向,并以尊法依规、公开透明的过程要求契合了发展的程序正义。在实践路径上,必须构建一个环环相扣的协同体系:通过强化教育引导以筑牢价值根基,提升干部专业能力以锻造实干本领,优化考核评价以树立鲜明导向,配套有效的激励与容错机制以激发内生动力,深化体制改革以破除制度障碍,从而将正确政绩观有效转化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能。
关 键 词:“十五五”时期;正确政绩观;高质量发展;人民性;考核评价
一、问题的提出
“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将“推动高质量发展”确立为这一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发展主题越明确,越需要清晰而坚定的价值引领。政绩观作为发展观、事业观、权力观的集中体现,对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方向起着重要引领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正确政绩观问题,创造性提出并深刻阐释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1]这一重大命题,反复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2],要“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成绩”[2]93。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回答了什么样的政绩观才能引领发展迈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新境界,为“十五五”时期校准发展航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这决定了“十五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挑战更多。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2]76。然而现实中,个别地方和领域仍不同程度存在“唯GDP论英雄”、急功近利、忽视风险与生态等观念与行为,严重偏离了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政绩观与发展观密切相连”[3],发展观出现的盲区深刻反映出政绩观出现了偏差。此类偏差若不纠正,势必导致“老问题根子未除,新问题变量叠加,甚至会交互共振”[4],最终阻碍高质量发展进程。202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在全党部署开展专题学习教育。这一重大部署深刻表明,在“十五五”时期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以正确政绩观校准发展方向、匡正发展行为、保障发展成色,具有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为此,“十五五”时期如何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更是一个迫切的实践课题。
目前,学术界对政绩观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关联进行系统性阐释的研究仍显不足,多数成果将二者作为相对独立的议题探讨。一是聚焦正确政绩观的内涵、价值与路径。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在于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成绩[5],这是对所有领导干部的普遍要求[6]。树立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以坚强党性锻造干部队伍[7],这既是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8],也深刻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9]。二是集中探讨高质量发展的多维内涵与实践路径。相关研究在经济领域尤为深入,围绕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升级、数字经济、绿色发展、宏观经济调控与可持续发展等维度展开了广泛探讨,为理解高质量发展的具体面向提供了扎实基础。三是对政绩观与高质量发展关联性开展初步探讨。政绩观影响着发展观[10],政绩观一旦出现偏差便会成为发展粗放、不可持续的重要思想根源[11]。树立正确政绩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前提,必须以其校正行为、规范路径、检验成效[12],在实践中需通过完善干部考核来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13]。这实质上要求构建一种以高质量发展为内核的新型政绩观[14]。综上所述,既有成果对正确政绩观与高质量发展的讨论各有侧重,但对两者的关联性研究缺乏系统性。立足于“十五五”时期这一关键历史方位,将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内在逻辑与实践进路进行深度关联、系统阐释的研究需进一步深化。本文聚焦“十五五”时期这一关键阶段,力图构建这一系统分析框架,以期为新征程校准方向、激发动力、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提供参考。
二、“十五五”时期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2]12进入“十五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面临深刻变革,必须首先在思想深处确立正确的政绩观。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对“高质量发展的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高质量发展政绩”“依靠什么树高质量发展政绩”这三个根本性问题的系统回答。唯有从根本上厘清这些要义,才能为“十五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实践提供清晰的思想指引和可靠的价值遵循。
(一)明确高质量发展的政绩为谁而树
“政绩为谁而树”是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首先回答的价值原点问题,它深刻影响着发展的方向选择和实际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2]50,并明确指出要“坚持为人民出政绩”[2]115。这鲜明阐释了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根本政治立场,决定了谋划和推动任何发展的价值坐标必须始终对准人民。“十五五”时期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必须旗帜鲜明地回答:高质量发展的政绩就是为人民而树的政绩。
推动高质量发展,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认识模糊、立场不牢,发展实践就容易迷失方向。现实中,一些领域存在的“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2]12-13的现象,其思想根源正是背离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只有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能使发展成果切实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获得感。“十五五”时期开局的首季度,我们就交出了GDP同比增长5.0%的满意答卷,并且在涉及民生领域的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8.9%[15]。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明确要求服务业要更好“满足民生需要、带动就业扩容”[16]。这些政策与投资动向,并非单纯追求经济增速,而是致力于通过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服务品质来直接惠及人民群众。这正是“政绩为人民而树”最生动的实践诠释。
“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迈上更高层次,同时也面临更为复杂深刻的挑战。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站稳“政绩为人民而树”这一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17]这深刻揭示了真正经得起检验的政绩最终必须体现在赢得民心、守住民心上。这就要求将正确政绩观落实到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在目标设定上,必须紧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将更稳定的工作、更优质的教育、更可靠的医疗等作为优先选项,防止用笼统的经济数据增长代替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在决策与执行中,要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确保重大政策能够充分听取民意、汲取民智,不脱离实际、不违背群众意愿,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在成效评判上,要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的评价反馈机制,让高质量发展的“成绩单”真正由人民群众来评判检验。唯有如此,才能从价值源头确保“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使创造的一切政绩都蕴含赢得民心的价值,从而筑牢党长期执政最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明确树什么样的高质量发展政绩
明确了“政绩为人民而树”的价值原点后,需要进一步回答:推动高质量发展究竟需要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才能切实增进人民福祉。这构成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为发展实践确立了评判标准和努力方向。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把握不准,发展实践中就容易出现“重‘显绩’轻‘潜绩’、重数量轻质量、重材料轻实绩、重上级评价轻群众口碑等问题”[18],最终影响发展成效。因此,必须清晰界定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政绩所应具备的根本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2]80这为“十五五”时期树什么样的高质量发展政绩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刻表明了高质量政绩必须摒弃“追求粗放扩张、低效发展的老路”[19],将发展重心转向质量和效益;同时“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2]94,创造出能经得起检验的扎实业绩。高质量发展政绩的根本特征可进一步从理念内核与实践形态两个维度把握。其一,在理念导向上,高质量发展政绩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五大发展理念是衡量政绩的基本准绳。”[20]真正的政绩必须符合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要求。这意味着,政绩的“含金量”应体现在依靠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带来的实实在在进步,而非低效重复的投资。“十五五”时期开局的首季,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上涨了6.1%,取得了31个省份全部正增长的傲人成绩,其中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更是同比上涨了12.5%,增长速度比去年快3.1%[21],这正是创新驱动、结构优化的显性成果。政绩的“含绿量”应体现在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而非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竭泽而渔。政绩的“含新量”应体现在发展中不断适应新变化、新环境,抓住新机遇。“十五五”时期开局首个季度,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电子、消费品行业领域的应用便不断深化和加速,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等产品产量同比分别增长33.2%、24.3%[22]。所有发展必须落脚于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让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其二,在实践成果上,高质量发展政绩必须转化为“十五五”时期发展的扎实成效,并能经受住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首先要能经得起实践检验,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增强发展安全性和韧性等长远战略任务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其次要能经得起人民检验,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环境等直接关系群众福祉的领域,取得可感可及、实实在在的成效。最后要能经得起历史检验,要秉持“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着力破解深层矛盾、筑牢发展基础,多做为后人作铺垫、利长远的潜绩。因此,“十五五”时期所应树立的高质量发展政绩,其本质是符合新发展理念、显潜并重、能经得起检验的扎实业绩。它要求不务虚功、不图虚名,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破解发展难题、夯实发展根基,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贡献坚实力量。
(三)明确依靠什么树高质量发展政绩
明确了“为谁树政绩”的价值立场和“树什么样政绩”的目标内涵后,还必须回答“依靠什么”将正确政绩观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17]529,并且强调“要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2]98。这深刻表明,正确政绩观的践行与高质量发展成效的取得,关键在于汇聚可靠的主体力量与掌握科学的实践方法。
第一,实践力量来源于党的领导、干部担当与人民创造的有机统一。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凝聚起最为可靠的主体力量。其中,党的领导是根本政治保证,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只有确保党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不折不扣地转化为各地的具体实践,发展航向才不会偏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执行力量,必须依靠各级领导干部“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治责任感。当前正在全党深入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核心目标之一正是锻造这种堪当重任的骨干力量。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创造是力量源泉,必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通过健全民主参与机制,将人民的期盼和首创精神融入发展实践,使高质量发展拥有最牢固的根基。第二,实践方法在于遵循实事求是、系统谋划、真抓实干等原则。强大的力量需要科学的方法来组织和引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使工作符合客观实际。作决策、抓发展必须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保目标路径与本地发展阶段和资源条件相匹配,坚决反对脱离实际的“一刀切”。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好发展中的重大关系。把握高质量发展中各要素的关联性,处理好发展与安全、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等重大关系,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绿色转型与经济增长相互促进、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从而塑造整体协同、动态平衡的发展格局。必须坚持真抓实干,追求经得起检验的长远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真正做到一张好的蓝图一干到底,切实干出成效来。我们要有钉钉子的精神,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必然大有成效。”[2]85真正的政绩也绝非急功近利的“数字游戏”,而是要像塞罕坝林场建设者那样,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通过持续奋斗创造出荒原变林海的绿色奇迹。因此,“依靠什么”的核心要义在于将党的全面领导、干部的中坚担当、人民的首创精神,与实事求是、系统思维、真抓实干的科学方法论有机统一起来,贯穿于“十五五”时期发展实践全过程。这是将正确政绩观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实际成效的实践基石,是确保宏伟蓝图得以实现的关键支撑。
三、“十五五”时期正确政绩观
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
“十五五”时期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必然性与有效性,根植于正确政绩观在人民性、系统性、战略性、创新性、实效性、程序性等层面全方位契合并保障了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深入剖析这种契合的内在逻辑,是理解引领作用何以可能、何以必要的关键。
(一)正确政绩观为民造福的价值原点内在契合高质量发展的人民性宗旨
“十五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如果发展成果不能惠及全体人民,发展过程忽视群众的切身感受,那么这种发展就偏离了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宗旨。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其内在逻辑首先深刻植根于二者在根本价值取向上的高度一致。正确政绩观旗帜鲜明地将为民造福作为最高标准,这就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将人民至上的理念具体落实到发展目标、政策设计与实际工作中去。
秉持正确政绩观,领导干部在谋划和推动发展时才能自觉地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放在中心位置,使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紧扣民生领域的短板弱项。这有效防止了用笼统的经济增长数字代替群众真实获得感的倾向,推动政策资源向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直接关系民生福祉的领域倾斜。在决策与落实中,它会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19]36的工作机制,确保重大政策和项目能够充分听取民意、汇聚民智,从源头上杜绝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的决策。在评判发展成效时,它坚持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根本标准,倡导群众积极参与评价反馈,把高质量发展的“成绩单”交由群众来评判。例如,在老旧小区改造、城市优化等工作中,越来越多的地方将居民“同意率”和“满意度”作为项目启动和验收的核心指标,正是这一逻辑的体现。正确政绩观通过其内在的导向和约束作用确保了高质量发展始终沿着“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2]41的正确道路前行。这从思想源头为解决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偏离人民立场的各种问题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正确政绩观胸怀大局的系统思维内在契合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性要求
高质量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本身就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要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五个方面协同发力,追求的是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相互促进、整体优化的效果,而不是某个单方面的突进。但在实践中,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需要分解为各地区、各部门的具体任务与考核指标。如果缺乏统一的价值观来引导和校准,就容易形成“各自为政”的局面。也就是说,每个局部看似都在追求自己的最优解,但拼在一起却可能损害了整体利益;或者为了本地、本部门的短期绩效,导致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甚至恶性竞争。这种碎片化、短视化的行为,恰恰违背了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性要求。
正确政绩观内在要求胸怀大局、系统谋划,正是破解上述问题的关键。它通过明确“树什么样的政绩”,引导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2]74,必须“自觉为大局担当”[2]107,做到“全面权衡、科学决断”[2]100。秉持这样的政绩观可以促使各级干部在谋划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时,自觉将其置于国家发展全局中来考量,更加注重政策之间的配套和协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必须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23]。这意味着在实践中必须将新发展理念作为一个整体来贯彻,不能只抓一点、不及其余。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引领能够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克服单纯追求局部和短期指标的倾向,增强大局意识和系统思维,着力加强各项政策举措的协调配合。它引导发展实践超越单一GDP增速的狭隘视野,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等多重关系,努力实现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等多重目标的统一。例如,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布局、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等方面,都需要这种基于全局观的政绩导向来打破行政壁垒,形成政策合力。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有利于在复杂的政策执行中形成目标统一、步调协同的合力,有效克服可能出现的分散化和短视化行为,从而保障高质量发展真正释放出整体最优效能。
(三)正确政绩观“功成不必在我”的战略视野内在契合高质量发展的长期性要求
高质量发展本质上是长期性的发展,它绝非一时一地经济指标的短期跃升,而是一项需要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在实践中,如果片面追求发展“显绩”,热衷于“立竿见影”的形象工程或竭泽而渔的“数字游戏”,就必然会扭曲资源配置,损害发展的根基和后劲,与高质量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背道而驰。
战略上谋划科学、保持定力是我们党的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24]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正是将党的这一战略优势有效落实到发展实践的关键。它倡导“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2]3的责任担当,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超越任期和局部利益,将工作置于国家发展全局和民族复兴长远战略中去考量。在正确政绩观的校准下,推动高质量发展就能严格遵循党中央擘画的战略蓝图,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这具体体现在对长期战略任务的长期投入上。例如,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绝非追求短期经济数据的“速成”,而是强调要科学有序安排开放节奏和进度,必须做好长期奋斗准备,这正是战略定力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的生动体现。再如,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持续推进,要求西部地区保持战略定力,勇于担当作为,将生态保护、产业升级等长期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而非追逐短期GDP增长。这种基于正确政绩观的战略执行,能够有效避免因政绩冲动导致的政策摇摆、资源浪费和长远规划中断等问题。正确政绩观通过其内在的“功成不必在我”的价值导向与考核约束,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稳定的战略预期和持续的执行动力。它保障了重大国家战略能够跨越周期、接续推进,使高质量发展始终沿着既定的战略轨道积厚成势、行稳致远。
(四)正确政绩观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鲜明导向内在契合创新的不确定性规律
高质量发展的内核是创新驱动,其关键在于通过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等全方位的突破来培育新质生产力,真正把发展动力转移到创新轨道上来。然而,创新活动往往具有高风险、长周期、结果不确定等特点。这与实践中部分领域存在的追求短期见效、显性政绩在本质上就存在矛盾。如果政绩观出现偏差,将创新驱动简单理解为立竿见影的投入或包装漂亮的数字,就容易在实践中产生各种问题。只重研发投入与专利数量,而忽视成果转化;只热衷短期技术引进,而缺乏对长期自主培育的耐心。这不仅会滋生创新领域的浮躁风气,更将侵蚀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恰恰能够为调和这一矛盾、保障创新提供价值支撑和制度环境。它倡导“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2]12的胸怀和担当,为那些需要“十年磨一剑”的长期创新活动提供了长期的价值指引。秉持这样的政绩观,能够引导领导干部超越任期思维与即时回报的局限,以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看待创新投入,甘于为周期长、风险高的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等“栽树工程”铺路奠基。在实践机制上,正确政绩观推动考核评价体系进行深刻变革,将政策焦点从单纯看研发投入、专利数量转向更多关注创新成果的实际效果和产业贡献。同时,它要求建立并落实真正有效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区分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为敢于探索、勇于担当的创新者卸下包袱,营造一个“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性生态。正确政绩观通过塑造长期主义的价值导向与构建重质量、看长远、真容错的激励约束机制,能够有效引导和稳定创新预期,抑制创新领域的急功近利与投机行为,从而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而强劲的内生动力。
(五)正确政绩观倡导可检验的实绩标准内在契合高质量发展的结果导向
高质量发展的成效,归根结底必须体现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切实提升,并能够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在发展实践中可能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巨大的资源投入与宏观增长数据,未必能等比例地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生活品质改善,这就导致宏观数据与微观感受之间出现一定“温差”。如果评判发展仅看“投了多少”“干了多少”的规模指标,而忽视“成效如何”“结果怎样”的实质效益,就容易助长重投入轻产出、重痕迹轻实绩的形式主义,甚至催生“数据政绩”,最终背离高质量发展的初衷。
正确政绩观旗帜鲜明地倡导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为校准发展评判标准提供了根本尺度。它内在要求将高质量发展的评判标准从偏重经济增长速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指标,转向更加注重就业质量、居民收入、公共服务满意度、生态环境质量等直接关乎发展最终成效的指标。例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将“居民综合满意度”等作为核心验收标准,而非仅仅考核投资额和完工面积。秉持这样的政绩观,能够推动政策制定和资源配置更加自觉地向民生领域倾斜,从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通过建立并完善以结果实效和人民满意度为核心的机制,推动发展实践实现从追求“做了多少”向追求“效果如何”“群众是否真正受益”的深刻转变。唯有如此,才能确保高质量发展的成果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是真正经得起检验的硬成果。正确政绩观通过强化结果实效导向,为确保高质量发展成果真实不虚、群众可感、经得起检验提供了重要的价值规范与行为约束。它使高质量发展的“高质量”内涵有了最终的评价落脚点,防止发展成效停留在报表数字,确保其成为人民群众真正共享的、实实在在的发展红利。
(六)正确政绩观尊法依规、公开透明的过程要求内在契合高质量发展的程序正义
高质量发展不仅意味着发展结果是高质量的,也必然要求发展过程是规范、合法、有序的。如果只片面追求发展的成效,而忽视发展过程的规范有序与合法合规,就可能陷入“唯结果论”的误区,甚至为达目的而牺牲程序正义和群众认同,最终会损害发展的公信力,使发展难以为继。因此,发展过程的规范性与合法性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这里所说的规范性与合法性,一是指发展实践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市场规则;二是指发展决策和执行的过程必须公开透明、程序正当,以获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深度契合了这一发展过程的双重高标准要求。
一方面,正确政绩观内在要求“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25]、“依法用权”[2]6,体现了极强的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19]31这就要求推动发展的每一项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基础上,确保所有经济活动、政策执行、项目建设都在法律与制度的轨道内运行。这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规则预期和可靠的秩序保障,有效防范因违规操作、权力滥用带来的各种风险。另一方面,正确政绩观要求“秉公用权、廉洁用权”[2]6,这决定了发展过程必须追求公开透明与程序正当。只有出于公心、摒弃私利,才能自觉将决策过程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监督。它要求通过健全公众参与、协商议事、社会监督等机制,使重大决策能够有效汇聚民智、回应民意。例如,从城市规划与土地征收中的听证公示制度,到环境评价与公共项目审批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再到惠企惠民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网络公开征求意见,这些制度化、程序化的安排正是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关键举措。这种基于公开、参与、问责的发展过程,为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与民意根基。正确政绩观通过其内在的法治基因与程序正义要求,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过程理性。它将规范、合法、有序从外在约束内化为干部的行为自觉,确保了追求高质量发展目标的手段与路径是正当的、受监督的、可持续的。这与人民性、系统性、战略性、创新性、实效性等维度相融合,共同构成了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完整的内在逻辑体系。
四、“十五五”时期正确政绩观
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进路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将其从价值理念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这要求我们必须构建起一个环环相扣、协同发力的实践体系,以思想引领筑牢价值根基,以能力提升锻造过硬本领,以科学考核树立鲜明导向,以有效激励激发内生动力,以深层改革破除制度障碍,从而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高质量发展的价值根基
筑牢价值根基是引领实践的逻辑起点,必须从思想源头入手,通过制度化、实效化的教育引导,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为干部的自觉遵循。一是健全常态化学习制度。将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主体班次、干部网络培训的必修内容。要通过原原本本学、深入研讨学,确保干部不仅知晓内容,更能从世界观和方法论层面理解其精髓。二是开展专题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要求,结合“十五五”时期开局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学习研讨。组织干部围绕本地区本部门在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民生保障等领域的具体规划,主动检视自身政绩观可能存在的偏差。三是强化运用正反面典型案例的沉浸式教学。系统梳理并深入剖析如塞罕坝生态文明建设、浙江“千万工程”等体现长远政绩的正面典范,同时将盲目举债搞形象工程、数据造假等反面案例纳入警示教育。通过案例教学、现场观摩、情景模拟等方式,增强教育的感染力与震慑力,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党性修养与行动自觉。四是建立以实践效能为核心的学习评价机制。改变以知识记忆为主的考核方式,将评价重点转向干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在干部考核中,评估其在开展工作中是否体现了系统思维、战略定力和为民宗旨,从而将理论学习成效直接牵引到发展实践中。
(二)提升干部专业素养,增强领导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本领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必须将提升干部的专业能力作为紧迫任务,确保具备将蓝图转化为现实的过硬本领。针对当前部分干部存在的“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26],“面对国内外新环境新挑战,不知如何推动高质量发展”[19]190的问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27],着力补齐干部的能力短板。为此,要建立精准高效的能力培养体系。一是培训内容需聚焦实战需求。重点围绕数字经济、绿色低碳转型、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等模块,开展深度专业训练。二是培训方式要注重实效。多采用“案例教学协同实战模拟”“专题研修协同一线锻炼”等模式,大力推广案例推演、情景模拟等互动教学,同时有计划地选派缺乏基层经验的干部到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前沿、乡村全面振兴等岗位实践锻炼。三是培训机制要精准化。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干部的履职,因地制宜地设计培训方案,避免“一刀切”。四是要强化培训成果的运用。将干部的学习成效和能力提升情况,与其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激发干部主动学习、提升自我的内生动力。
(三)完善考核评价,用好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
思想理念与能力素养要转化为持久的行为,最终必须依靠稳定的制度安排来引导和约束。当前一些地方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例如,考核时过度强调指标完成度,而对完成过程的合法合规性、效果可持续性、是否符合群众利益等内容缺乏有效关注[28]。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2]133-134,使其成为最有效的“指挥棒”。一是要优化指标设计,大幅增加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生改善、风险防控等指标在考核中的权重,加强对发展“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的实际考核,从制度设计上抑制单纯追求GDP增速的冲动。二是坚持分类考核,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战略定位与资源分配,设置各有侧重、符合实际的考核指标,引导各地走符合自身特点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三是要改进考核方法,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上级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四是要强化结果运用,让考核成为硬约束。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任用、培养、监督紧密挂钩,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
(四)激励担当作为,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科学的考核为识别优劣提供了基本依据,还必须配套有效的激励机制,解决干部“愿干事、敢干事”的动力问题。这既是考核评价的必然延伸,也是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126-127。这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供了方向指引,树立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19]105的鲜明导向。一是要完善精准的激励机制。“坚持把正向激励与逆向激励相结合”[29],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勇于开拓、实绩突出的干部,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待遇保障上予以倾斜,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2]133的良性循环。二是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明确政策界限。对在改革攻坚、创新发展、先行先试中,出于公心、担当尽责,但因客观条件或经验不足出现探索性失误、未达预期效果的干部,符合容错条件的,要大胆予以容错。三是要切实强化对干部的关心关爱。要持续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保障他们合理的待遇,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让他们能够安心、安身、安业,心无旁骛地投入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去。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破除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障碍
除了针对干部个体的考核与激励,还需从更深层次、更基础的制度环境着手,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构建长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1]331,并强调“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27]41。一是完善决策与执行机制,确保发展决策科学民主依法。“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30],因此要强化重大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刚性程序,从制度上防范“拍脑门”决策,确保发展议题的设置和政策出台过程经得起检验。二是深化财政改革,引导各级政府聚焦长远绩效。需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健全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匹配的财政激励与约束机制,从源头上弱化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和短期经济指标的过度依赖,引导其财力与精力更多投入到民生改善、生态保护、基础研究等体现长远效益的领域。三是健全监督与问责体系,强化制度威慑。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加强对政策执行全过程和发展成效真实性的监督。尤其要对“数据造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实行“零容忍”的严格问责,从而构建一个能够“清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2]132。
五、结语
“十五五”时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个关键时期。在此阶段推动发展实践沿着高质量轨道前进,树立和践行与之相适应的正确政绩观是重要的思想前提。新时代新征程上,风险挑战越是严峻复杂,发展任务越是艰巨繁重,就越需要以正确政绩观这把“钥匙”来解开思想束缚、破除路径依赖、激发担当精神。唯有通过强化思想淬炼、提升专业能力、完善考核体系、健全激励保护、深化制度改革,逐步构建起环环相扣、协同发力的实践体系,方能将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真正转化为广大干部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内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与坚实保障。展望前路,我们必须始终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扎实业绩,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巨轮能够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著作选读: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109.
[2]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6:12.
[3] 李玉举.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J].求是,2026(7):33-35.
[4] 吴青.解决老问题也要重视新问题[N].学习时报,2025-11-12(1).
[5] 沈小平.为人民出政绩 以实干出政绩[J].党建,2026(2):43.
[6] 齐卫平.基层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若干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26(3):4-10.
[7] 张彦,徐粤超.以坚强党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逻辑关联与路径要求[J/OL].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8[2026-04-21].https://link.cnki.net/urlid/61.1352.C.20260313.1354.002.
[8] 邓海龙.正确政绩观引领自我革命:“十五五”时期党作答“四个之问”的场景、逻辑与路径[J].统一战线学研究,2026(2):103-115.
[9] 柴宝勇.以正确政绩观锚定奋进方向——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J].人民论坛,2026(6):6-10.
[10] 李智勇.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J].求是,2026(6):36-38.
[11] 赵红灿.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学理思考[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5):31-46.
[12] 陆卫明,王瑛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绩观重要论述及其实践要求[J/OL].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12[2026-04-21].https://link.cnki.net/urlid/11.4558.G.20260413.1451.004.
[13] 李玉举.政绩观纠偏与能力重塑:干部高质量发展本领的时代要求[J].人民论坛,2025(14):36-40.
[14] 赵璐.从“竞优”到“竞合”:有效防治政绩观偏差的范式突破与机制建构[J].领导科学,2026(1):136-143.
[15] 四个关键词,读懂经济“一季报”[N].人民日报,2026-04-17(4).
[16] 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EB/OL].(2026-04-21)[2026-04-25].https://www.gov.cn/ zhengce/content/202604/content_7066483.htm.
[17]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9.
[18] 闻华.向政绩观错位说“不”[J].求是,2026(6):39-40.
[19]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5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5:190.
[20] 桁林.以正确政绩观引领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N].重庆日报,2026-04-20(6).
[21] 这个指标,31个省份全部正增长!工信部最新发布[EB/OL].(2026-04-22)[2026-04-25].http:// www.gov.cn/zhengce/202604/content_7066588.htm.
[22] 从3组数据看一季度工信发展情况[EB/OL].(2026-04-22)[2026-04-25].https://m.gmw.cn/ 2026-04/22/content_1304428165.htm.
[23]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N].人民日报,2025-10-29(1).
[24] 习近平著作选读: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252.
[25] 国家信访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5:350.
[26]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论丛(第2辑)[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80.
[27]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M].2023年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247.
[28] 程文浩.防范与纠治政绩观错位[J].人民论坛,2026(5):26-31.
[29] 柴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四个关系论析[J].理论与改革,2026(2):28-39.
[30] 何虎生.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J].国家治理,2025(6):50-5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研究”(24&WZD0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数字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研究”(25FYB003)
引用格式:潘超,韩卓鹏.“十五五”时期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内在逻辑和现实进路[J].统一战线学研究,2026(3):7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