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事物固有属性的质量,是描述事物及其运动发展性状的重要表征性指标,可通过质量这个“视窗”,洞悉事物及其运动发展的状况。社会系统的运动发展也具有自身的质量属性,社会发展质量的客观性决定由人所主导的社会发展进程,存在质量管理的实践活动。正是在质量管理实践中,形成社会发展的质量原理。质量原理是对质量管理实践的理性概括,其客观依据是社会发展的质量驱动规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是在新时代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丰富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以辩证思维看,高质量发展是质和量、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目的和手段、理论和实践的统一。高质量发展的辩证属性,包含着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深刻意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十五五”规划纲要则进一步把“坚持高质量发展”确定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遵循的六大原则之一,要求在“十五五”时期,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这些重大论断或战略安排表明,高质量发展应当成为新征程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实践模态。在实践中扎实有效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伴有精神理念上的深刻觉醒。虽然学界对于高质量发展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但亟须一种哲学视野的观照和反思。这种哲学观照是深入高质量发展“哲理内核”的审视,是对其背后深藏的“哲学逻辑”的一种把握。只有对诸如质量与事物运动及社会发展的关系、社会发展的质量原理和质量驱动规律的意涵、从低质量发展进阶到高质量发展的逻辑机理、高质量发展的辩证属性等问题进行哲学追问,我们方能透过具体的感性现象,深刻体认上述问题。无疑,这样一种“哲学追问”将为我们有效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学理支撑和理论导引。
事物及其运动的质量
在西方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从哲学角度提出量和质、量变和质变,他把量和质列入他的十大范畴之中,认为任何事物都有量和质两种规定性。亚里士多德认为:“现在所称‘是’的事物,其本义是指‘这个’,其别义则指量,又指质。”在西方近代哲学中,黑格尔在更高水平上对质和量范畴作了总结,说明质和量的对立统一关系,认为不仅“质”中包含“量”,而且“量”中也包含“质”。黑格尔同时系统阐述了量变和质变规律。黑格尔的质量观为马克思的质量学说提供了重要来源。在唯物辩证法视阈内,组成物质世界的万事万物总是具体的存在。这种具体性表现为:一方面,一切事物是既有差别性又有统一性的存在。“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另一方面,一切事物还是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相统一的存在。“每一种有用物,如铁、纸等等,都可以从质和量两个角度来考察。”面对纷繁复杂的物质世界,我们要认识事物及其运动发展,就要在直面事物个性和共性的前提下,深入到事物质和量的规定性中去把握。
何谓质量?质量是质与量的统一,而并非只是对质的含义的表达。其中,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他物的内在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具有直接同一性,这种同一性既表明事物的确定性,又表明质的客观实在性。量和质一样,也是事物所固有的一种规定性,它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也是不可分的,凡事物总是有量之物,而量总是依存于事物之量。虽然质和量在具体的事物身上获得了统一,但它们之间又存在非线性的张力关系。易言之,一定范围或程度的量变不会影响质的变化,因而,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量多质则优,量少质则劣。黑格尔指出,量是存在的“外在的规定性”,“量之多少并不影响到存在。譬如,一所房子,仍然是一所房子,无论大一点或小一点。同样,红色仍然是红色,无论深一点或浅一点”。
作为事物固有属性的质量,是描述事物及其运动发展性状的表征性指标,即我们通过质量这个“视窗”,能知道事物及其运动的状况,知道它是什么(定性把握)和怎么样(定量把握)。在唯物辩证法看来,运动是事物的存在方式,而质量恰恰是和运动发展密不可分的。质量是事物的规定性,但这种规定性只能在事物的运动发展中呈现并被认识。在恩格斯看来,“运动的不灭性不能仅仅从量上,而且还必须从质上去理解”。这表明,质量是运动发展中的质量,离开了事物的运动发展,质量就不复存在。从质上看,此一运动和彼一运动具有质的不同,此一阶段的运动和彼一阶段的运动也有质的差异;从量上看,不同质的运动拥有不同的速度、规模等量的属性,同一质的事物在运动变化的不同阶段也拥有不同的速度、规模等量的属性。正是通过质量视窗,人们对事物运动发展的状况才有了全面而准确的认识。一般而言,质量高说明事物运动的性状良好,质量低则说明事物运动的性状差劣。这里,质量范畴具有把握事物运动发展状况的重要方法论意义。
发展质量原理和质量驱动规律
发展质量原理的提出及依据。对事物及其运动质量的一般性探讨,为我们把握社会运动及其质量打下基础,因为社会系统的运动发展同样具有质和量的规定性,并且这种质量的存在具有客观性、必然性。因而,我们要设法提炼出关于社会发展质量的范畴,并在实践中开展相关的质量管理活动。社会发展质量具有客观性和必然性,这种客观性和必然性决定了由人所主导的社会发展进程,存在质量管理的实践现象。质量管理是人们追求、维护和提高发展质量的实践行为,人们正是通过持续而动态的质量管理活动推动和改进社会发展、实现现代化。质量管理是一种普遍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无论是在人类发展的早期或某一低质量发展阶段,还是在人类发展的当下或某一高质量发展阶段,都存在着质量管理的普遍性行为现象。当然,在人类发展的早期,质量管理基本上是“一时一事”式的自发性行为。
质量管理的普遍性反映了发展质量的共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增强质量意识,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就经济社会发展而言,不同的发展之间之所以具有可比性及可交流互鉴性,关键在于一切发展都有质和量的规定,都是追求质和量的进程;而不同的发展之所以存在差别,关键在于其拥有的质量不同,如存在高质量发展和低质量发展的区别,即发展的差异性很大程度上源于发展的质和量的不同。
进入21世纪,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质量已成为全世界共同的“语言”,逐渐成为各国发展所共有的追求。正是在对质量的管理实践中,形成了社会发展的质量原理,该原理是对社会发展的质量管理实践的理性概括。提出发展质量原理的客观依据是社会发展的质量驱动规律。所谓社会发展的质量驱动规律,是指在发展和质量之间存在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正是由于在发展和质量之间存在着某种规律性联系,才推动社会发展总体上朝着质量不断提升和改进的方向演进。在质量驱动规律基础上,人们生成了种种质量观念或意识。例如,朱兰的合用性质量观,以及其提出的“相对20世纪是生产力世纪,21世纪将是质量世纪”的判断,克劳士比的“零缺陷”质量观,田口玄一的预防性质量观,费根鲍姆兄弟的贯彻性质量观。这些都是现当代人类在具体的质量管理实践中的产物,反映了人类对质量问题的关注和探索。这些观点或思想一方面成为支撑发展质量原理的重要观念性素材,另一方面从不同层次或角度指导着人们的质量管理活动。
发展质量原理的作用机制。那么,我们如何超越具体的质量观转而从哲学高度把握一般的发展质量范畴呢?这就需要借鉴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在产品质量管理的视域内,质量常常被人们如此定义:一组(产品)固有性能满足主体要求的程度。该定义告诉人们,诸如产品等质量概念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关联性因素:质量客体自身固有的特性或性能;质量主体对于质量客体固有特性的主观感受。受此启发,从社会发展的质量原理来看,所谓社会发展质量,是指社会发展自身固有的功能属性满足广大民众需求的程度。发展质量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关联性因素:其一,发展本身,主要指发展的结构及其功能,具体显化为发展理念、发展目标、发展方式或手段、发展条件、发展结果等的统一。即使只是其中一两个方面存在问题,也会导致发展质量出现问题。其二,发展主体及其主观感受——这种主观感受是建立在发展主体之需要被满足的基础上。
这表明,对社会发展在结构功能特别是结果等方面所衍生或体现的质量如何,社会发展本身是无法回答的,需要由主导发展的广大民众来回答。如果某一国家的发展或某一时期的发展很好或较好地满足了广大民众的需求,使他们有充分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那么,在总体上就说明发展是有质量或有较高质量的;如果不能满足或不能很好满足广大民众的需要,特别是存在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满足了广大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另一方面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其他发展问题,而这些问题又反过来阻碍广大民众物质文化需求的满足,甚至危及人的生存安全,这样的发展也一定是存在质量问题的,是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可见,社会发展的质量,既体现在发展的结构功能及其结果方面,又体现在发展主体的主观感受方面。这也意味着,我们对发展质量的把握既要客观,也要主观。客观是指要掌握发展质量的合规律性,主观是指要把握发展质量的合目的性。在某种意义上说,发展质量是一个基于主体需求的合目的性范畴,包含主体的主观认知和主观评价。
从发展质量原理来看,发展质量定义中的谓词“满足”,是在发展实践基础上实现的发展目的和发展手段的统一。发展主体追求和改善发展质量并非目的,目的是发展主体的新需求得到更好满足。这种满足只能通过发展实践——具体说是通过对发展质量的优化或提高来实现。这样,发展质量就成了一种手段,这种手段表达或反映特定的发展性状,因而我们可通过质量来认识发展,把握发展的能力、水平或存在的问题。同时,发展质量还蕴含着发展价值观的意义,作为一种“手段”,质量旨在满足人的需要。当质量具有满足主体需求的手段功能时,便可实现发展质量的利民性或为民性,这正是我们努力提高发展质量的价值意义所在。根据发展质量的价值属性,我们可以发现,需求“被满足”的过程,可以理解为是质量主体和质量客体之间相互趋近适配的过程。如果能相互适配,发展就是有一定质量或有较高质量,如果不相适配,则存在低质量或质量低劣的问题。作为一种特殊的运动形式,社会发展和发展主体及其生存发展之间的适配性,就表现为发展的质量属性。
发展质量从无到有、从低到高、从片面到全面的演变,是满足发展主体需求和发挥社会发展功能间相互博弈、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这种矛盾运动推动发展质量的不断改进和增强。从历史的长进程看,促进发展质量提高的推动性因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社会发展本身的进步和发展主体需要的变化。社会发展本身的进步又通过两点来实现:其一,在发展中通过不断创造建设新的属人世界,包括人工自然或物化产品等;其二,在发展中通过改革纠错等做法,完善或强化社会发展的固有功能。这两种基本做法使社会发展的结构日益完善、功能日益强劲、发展创造日益丰富,从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提高或增强社会发展的功能与人的需求满足间的匹配度。
在对发展质量产生作用的因素中,起关键作用的是人的需要的丰富性、攀升性、个性化的演进,这是发展质量改进提高的重要动力源。当人的需求发生提高型变化时,如出现由人的物质文化需求向人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跃升,显然会对发展质量产生巨大,甚至是根本性的促进作用。这种促进的具体机制表现为:当人们普遍产生新的更高需求时,发展质量却依然停留在原来的层次或水平上,于是出现发展的原有功能属性与人的新生需求不合拍或不匹配的情况,这样,改进提高发展质量的行动或选择便出现了。这种改进包括理念认识、体制机制、方式手段、技术工具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完善等,通过这些做法以确保发展质量的提高,从而满足人们新生的需求。一方面,如果人的需求得不到很好满足,则迫使质量客体不得不通过改革创新、技术进步等方式来获得进一步的改进提高;另一方面需求被满足后,又会在原来基础上产生新的更高层次的需求。质量就是在人的需求变化的作用下,持续向前发展。“需求的发展提高了主体对质量的认识,深化了质量的内涵,进而促使质量外延的扩展,从而推动整个质量的发展。”
发展质量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绝对性是指发展质量的改进提高是无止境的、永远在路上,即在质量驱动规律作用下,质量的发展改进呈现出无限的可能和趋势。社会发展到哪一步,发展质量就会提高改进到哪一步。发展质量变化的总体趋势是向上的、提升的运动。从发展主体及其需求的角度看,发展质量一开始表现为温饱型质量,后续是小康型质量、富裕型质量和强大型质量等几个基本阶段;从发展场域的角度看,依次是个体型发展质量、群体型发展质量(如村镇、厂矿、企业、学校等群体型单位的发展质量)、国家型发展质量和整个人类的发展质量;就质量标准或质量管理来看,有个体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国家标准和全球标准,呈现出依次扩大延伸的态势。在质量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上,由于受社会发展自身条件和发展主体自身需求变化的影响,不同时期或不同地区人们对质量的理解及管理各不相同,于是质量发展出现了阶段性和地域性差别,这是发展质量存在演变的相对性的一面。以生活质量为例,古人的生活质量和今人的生活质量不可同日而语,这首先要从客观的社会发展本身去寻找原因,古代的生产力、科技力、发展力十分有限,难以提供能更好满足人们需求的产品或工具。这种历史性或阶段性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显然与发展所带来的发明、创造、革新等相关,呈现出发展质量改进提高的历史相对性。
由低质量发展到高质量发展的逻辑进路
对发展质量的一般性探讨为我们理解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理论准备。发展质量的客观性表明,质量是我们认识社会发展的重要视角。如果从质量角度把握社会发展,可将社会发展划分为三种:高质量发展、低质量发展、无质量发展。由于任何事物包括社会系统的运动发展都是有质量的,无质量的发展并不存在——这只是一种逻辑上的假设,因而,在实践中就只存在两种基本的发展形式,即高质量发展和低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就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社会发展的质量原理来看,人类社会的发展,总是遵循低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新的低质量发展→新的高质量发展的逻辑进路,呈现出螺旋式前进的态势。一般情况下,首先是开展低质量的发展活动,满足人们的温饱需求,主要解决有和多的问题,而不过度关注好或优的问题,发展方式相对简单粗放。当质量较低的发展持续一段时间之后,便会在发展质量的维度发生重大变化,即逐步实现由低质量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升级转换。当然,即使到了高质量发展阶段,依然存在新的具有相对性的低质量发展与新的高质量需求之间的矛盾,这会继续推动社会发展向着更高质量的阶段迈进。“高质量发展”理念的提出及其实施,在根本上顺应和遵循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在规律学意义上,质量是我们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走势的重要视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需求看,高质量发展应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不断升级的需求,这种需求又引领供给体系和结构的变化,供给变革又不断催生新的需求。”从发生学角度看,由低质量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跃进的动力机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需求驱动机制。从发展主体的角度看,当低层次的需求满足之后,还会产生新的更高层次的需求。而新的更高层次的需求则需要更高质量的发展来满足,因为低质量发展已无法满足人们高质量的需求。这就是人的需求变化所产生的驱动效应以及形成的驱动机制。其二,问题倒逼机制。从发展本身来看,质量较低的发展在持续一段时间之后,会产生一系列严重的矛盾或问题,如环境问题、创新动力不足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而这些问题需要发展本身的升级转换,特别是在质量方面的提升跃迁,方能予以有效解决。一方面,人的需求的演进攀升,从正面驱动社会发展在质量方面的升级提高;另一方面,严重的发展问题从反面促成人们必须在发展质量上实行升级转型,实现由低质量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换,正是在一正一反两方面机制的作用下,共同催生高质量发展。因而,在某种意义上说,高质量发展是时代的呼唤,是发展大势之所迫,其出场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
高质量发展的辩证属性
要深入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意涵,必须坚持科学的辩证思维方法,掌握高质量发展本身所具有的辩证属性。在辩证思维看来,高质量发展是质和量的统一、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是目的和手段的统一、是理论和实践的统一。高质量发展的辩证属性,包含着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意蕴。运用辩证思维,我们能全面而深刻地了解高质量发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等基本问题。
在质和量的统一中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完整性。在存在状态上,高质量发展是质和量的有机统一。以往关于高质量发展的认识较为重视“质”的问题,相对忽视“量”的问题,有人甚至认为高质量发展只是“高质”的发展而无关乎“量”的规定性。其实,高质量发展是质和量的统一,高质量发展要通过一定的或一系列的“量”予以具体表现或体现。“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这里就体现了质和量的统一性要求。质言之,高质是高质量发展得以存在和确认的东西,然而高质只是高质量发展的一种实在性,这种实在性要过渡到现实化的具体存在还必须借助于量。通过一系列量的规定,高质量发展才会获得一定的具体形式,受到一定的约束或限制,从而成为实际存在的具体的高质量发展。“任何质量都表现为一定的数量,没有数量也就没有质量。”这种量的增长包括一定的速度和规模等。可见,只有在一定的数量中,我们才能了解何为高质量发展,何为低质量发展,否则,人们无法准确把握,更无法实现高质量发展。由于高质量发展是质和量的统一,因而我们对高质量发展的讨论,既要着眼于质,还要着眼于量。同样,我们在实践中,既要追求质的提升,又要追求量的增长,做深做实“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在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中把握高质量发展出场的必然性。在品质上,高质量发展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有机统一。所谓合规律性是指高质量发展的形成或出场有其自身内在的规律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高质量发展“这是遵循经济规律发展的必然要求。上世纪60年代以来,全球100多个中等收入经济体中只有十几个成功进入高收入经济体。那些取得成功的国家,就是在经历高速增长阶段后实现了经济发展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高。那些徘徊不前甚至倒退的国家,就是没有实现这种根本性转变。经济发展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上升不是线性的,量积累到一定阶段,必须转向质的提升,我国经济发展也要遵循这一规律”。这深刻揭示出高质量发展所体现的规律性。前已所述,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存在质量驱动规律,正是在这一规律的支配下,社会发展才由低质量不断走向高质量乃至更高的质量。所谓合目的性,是指高质量发展体现着党和政府的意志,代表着广大人民的利益,承担着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任,是新发展阶段我们必须追求的“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放在心上,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明确了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要求。
合规律性是我们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客观尺度,这一尺度揭示推进高质量发展是对客观规律的遵循,为我们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可能性;合目的性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主观尺度,这一尺度揭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价值遵循,为我们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现实性。正是在客观尺度和主观尺度的规约下,高质量发展的出场及其进入实践视域才具有历史的必然性,才是一种必须为之的实践追求。
在目的和手段的统一中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地位和作用。在功能和意义上高质量发展是目的和手段的统一。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目的性功能,对于我国而言,关键在于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从发展哲学来看,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同质、同向、同步、同效的统一性关系。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和目的,“基础”意味着中国式现代化要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和体现,只有依托高质量发展,才能彰显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系列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从容应对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风险和挑战,使中国式现代化获得一种世界样板意义。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高质量发展就不可能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目的”意味着中国式现代化要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基本的目标定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把高质量发展落实于方方面面,使实现高质量发展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常规性做法和常态性表现。
高质量发展除了具有目的性功能外,还具有手段性功能或工具性意义,即实现高质量发展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途径或手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经济发展阶段也在发生历史性变化,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就是发展质量不高的表现。解决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必须推动高质量发展。”可见,现阶段我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本质上也是发展的质量问题,而只有通过高质量发展才能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而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高质量发展的手段性功能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增强我国综合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能解决我国的安全发展问题。“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冲击挑战,关键在于办好自己的事,提高发展质量,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和谐安定。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都要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其次,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迫切需要,有利于解决我国的绿色发展问题。要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保护环境、实施绿色发展,就必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高质量发展本身就是一种绿色发展;而低质量的发展方式简单粗放,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最后,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国际竞争的需要,能解决我国在世界发展中的“发展位”问题,目前,我国在一些关键核心技术方面还受制于人,唯有通过创新性的高质量发展才能打破主要来自美西方国家的封锁和制裁,才能由被动走向主动、由必然走向自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高质量发展成为主旋律。”高质量发展集目的性功能和手段性功能于一身,既从价值论角度深刻反映其所具有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又蕴含着谱写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篇章的成功密码。
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中推进高质量发展。在内容结构上高质量发展是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发展理念是否对头,从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高质量发展自身所具有的理论特性要求,在推进过程中必须接受科学的发展理念的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许多重大理论和理念,其中新发展理念是最重要、最主要的。新发展理念是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这表明,新发展理念是指导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理念之间具有高度的契合性,是一体两面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理念之间的内在关系,为我们通过坚持新发展理念来把握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导。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指导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全方位创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只有不断强化自主创新能力,才能赢得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权;要求在发展中实现动态平衡,着力推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要素的协同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主动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深化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要求做到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属性还表现在其自身所具有的理论意义方面。从理论维度看,实施和追求高质量发展,实际上回答了新时代新征程“我国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如何实现发展”的问题。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回答好“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如何实现发展”这个重大问题,倡导和实践高质量发展恰恰回答了这个问题。这意味着,提出并推进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在有关发展的认识方面的深化和升华。
高质量发展还是一种实践进程,是一种新型的实践模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属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实践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而作为新时代的新型实践,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活动则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高质量发展需要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而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生产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以创新为主导,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把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有机统一起来,以高质量发展规约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撑高质量发展。其二,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属性即实践基础作用昭示我们,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坚决反对坐而论道、夸夸其谈的形式主义,应努力使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我国实践的新常态。
邱耕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发展哲学,主要著作有《发展哲学导论》《低代价发展论》《哲学视阈中的科学发展》《整体性发展论》等。
来源:《学术前沿》杂志2026年第16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