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蕾 黎昊:以正确政绩观增强“十五五”规划执行效能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路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5 次 更新时间:2026-06-25 00:22

进入专题: 十五五   政绩观   规划执行  

黄蕾   黎昊  

摘 要:正确政绩观是保证“十五五”规划高效执行的根本思想保障。本文立足马克思主义理论视角,系统阐释正确政绩观蕴含的人民立场、实事求是、系统观念等核心要义,结合“十五五”规划强调的战略导向、系统集成、质量要求与民生底色等鲜明特征,深入剖析短视、片面、虚假、狭隘等政绩观偏差对“十五五”规划执行效能的长远危害,并从思想根源、认识偏差、制度机制、政治生态等维度揭示政绩观偏差的深层成因与生成机制,提出强化理论武装与党性锤炼、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严明纪律规矩与精准问责容错、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等,增强“十五五”规划执行效果。

关键词:正确政绩观;“十五五”规划;政绩观偏差;规划执行

作者简介:黄蕾,中共西宁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讲师;黎昊,青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阶段。“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个重要政治优势。”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要有一个好规划,还要有执行力。“十五五”规划作为指导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执行效能的高低,必然受到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观的影响制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政绩观作为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总开关”,政绩观端正与否直接关系党和国家发展全局与事业兴衰。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与新发展理念高度契合、与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深度适应的正确政绩观,是保证各项战略部署方向不偏、标准不降、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先决思想条件。

一、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内涵与“十五 五”规划的时代要求

正确政绩观植根于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体系的沃土之中,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领导工作与执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和具体要求。同时,正确政绩观随着时代发展不断丰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理论成果,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根本思想引领。

(一)人民立场是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立足点

唯物史观深刻揭示了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决定性作用。历史活动是人民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更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人所追求的一切政绩,根本属性必须是“人民性”。“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是,要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绩创造必须坚持“为了人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必须坚持“依靠人民”,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从群众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必须坚持“由人民共享”,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十五五”规划的执行过程中,任何政策的制定、项目的推进、改革的深化,其价值判断的根本标尺只能是是否增进了人民福祉、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一旦偏离这一立场,便会造成政绩的“私有化”——将本属于党和人民的公共政绩,异化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具体表现为:将其用作个人晋升的资本、满足小团体利益的手段,或打造所谓“个人标志性工程”的筹码。此类政绩观偏差和错误行为,必然导致公共资源错配、发展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等严重后果,进而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损害政府公信力,并最终削弱规划执行所依赖的深厚民意基础和广泛社会认同。

(二)实事求是是正确政绩观的实践准则

辩证唯物主义强调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和客观规律性,认识论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创造政绩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政绩是政治主体执政实践的价值具象化体现,本质上是在主客体交互作用下政治理念、施政行为与社会效能的辩证统一。”并通过实践反复检验、及时修正。正确政绩观反对任何形式的主观主义、唯意志论。那些脱离实际、超越阶段、违背规律的好高骛远、急功近利、盲目蛮干,或许能博得一时“显绩”,但由于缺乏坚实根基,终将难以为继,甚至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透支未来发展潜力。

“十五五”规划执行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准确把握世情、国情、省情、市情、县情的深刻变化,精准识别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使规划的实施策略、路径选择、工作举措建立在情况明、底数清、研判准的基础之上。同时,必须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以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实在在的业绩作为评判标准。坚决摒弃单纯以GDP增长率“论英雄”的狭隘导向,引导党员干部追求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真绩实绩。

(三)系统观念是正确政绩观的方法论要义

马克思主义用普遍联系、永恒发展、全面系统的观点看待世界,任何事物都处于错综复杂的联系之中。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是螺旋式上升的过程。这决定了党员干部的正确政绩观必然是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必须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速度与效益、发展与安全、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等一系列重大关系。

“十五五”规划本身就是一个高度系统化、集成化的国家发展方案,涵盖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规划执行效能的最大化,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系统观念,坚持“全国一盘棋”,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在工作中,既要创造看得见、摸得着、群众得实惠的“显绩”,也要甘于做好打基础、利长远、惠后代的“潜绩”;既要努力完成本届任期内的目标任务,也要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预留充足空间。那种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抓一点不及其余、只求本届“风光”不管后任“包袱”的政绩观,与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和系统观念背道而驰,必然损害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四)新发展理念是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引领

正确政绩观的内涵随着党的理论创新而不断丰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新发展理念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红绿灯”,也是衡量党员干部政绩是否正确的核心标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这就要求党员干部的政绩观必须体现在发展质量的提升上,而非仅仅量的扩张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正确政绩观,必须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使命的政绩观。

“十五五”规划执行中,必须将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地贯穿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体现在发展的方方面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只是对经济领域的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总要求;不只是对发达地区的要求,而是对所有地区的要求;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长远要求。

(五)“十五五”规划是正确政绩观的重点指向

“十五五”规划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应对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破解发展深层次矛盾、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的战略蓝图。与以往五年规划相比,“十五五”规划具有以下鲜明特征:一是战略导向更加深远,围绕科技自立自强、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碳达峰碳中和等中长期目标,部署了一批需要持续攻坚的重大任务;二是系统集成更加突出,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三是质量要求更加严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对增长速度、结构优化、效率变革、绿色转型等提出更高标准;四是民生底色更加厚重,聚焦共同富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口高质量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十五五”规划的主要特征决定了,“十五五”规划的高效执行对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提出了不同于以往的具体明确要求:

第一,更加需要“功成不必在我”的战略耐心。规划中诸多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任务在短期内难以显现显著成效,甚至需要几届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接续奋斗。践行正确政绩观,就必须甘于做铺垫性、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防止因追求任期内的“显绩”而扭曲规划执行的方向,避免在实现规划中的长期目标过程中“口号响亮、行动迟缓”或“寅吃卯粮”。

第二,更加需要“系统观念”下的全局思维。“十五五”规划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各项任务相互关联、相互制约。践行正确政绩观,就必须善于运用系统思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速度与效益、发展与安全、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等一系列重大关系,防止顾此失彼、畸轻畸重,杜绝“选择性执行”规划中有利于本地区本部门的条款而忽略其他条款。

第三,更加需要“实事求是”的实干精神。“十五五”规划从蓝图变为现实,最终要靠一个个项目、一项项政策、一件件实事的落地见效。践行正确政绩观,就必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精准把握规划实施中的堵点难点,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数字规划”“盆景项目”,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确保规划设定的目标指标、重大工程、改革举措真正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知、可受益的发展成果。

第四,更加需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谋划‘十五五’时期的经济发展,要不忘初心,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 践行正确政绩观,就必须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规划执行的最高准则,在制定配套政策、安排项目资金、推进改革措施时,始终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规划执行成效的根本标尺,防止将规划执行异化为“为上级建政绩、为自己铺路子”。

第五,更加需要“依法合规”的边界意识。“十五五”规划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法定效力和严肃性。践行正确政绩观,就必须严格遵守规划执行中的各项法律法规、决策程序、监督机制,杜绝“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乱作为,杜绝为追求政绩而突破生态红线、债务底线、安全防线等行为,确保规划执行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政绩观偏差对“十五五”规划执行的多重危害

在复杂的主客观因素影响下,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甚至错误。这些偏差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纠正,将如同“病毒”一般侵蚀“十五五”规划的健康肌体,严重削弱“十五五”规划执行效能,甚至可能导致规划目标部分或全部落空,贻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机遇。

(一)短视政绩观危害“十五五”规划的战略定力与持续后劲

“十五五”规划中,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重点任务,这些任务都具有长期性、基础性、战略性特点,需要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反观现实,部分党员干部受任期制等因素影响,热衷于追求短期内能迅速显现效果、容易形成视觉冲击的“短平快”项目,而对需要持续投入、见效周期长的工作则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在“十五五”规划执行中,这种短视倾向可能导致对强化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长远部署“口号响亮、行动迟缓”,资源要素配置投入倾斜不足,政策支持稳定性不够等。结果将损害国家长远竞争力,导致高质量发展后劲乏力,使“十五五”规划中诸多打基础、利长远的战略目标在落实中变形走样,难以支撑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持久需求。

(二)片面政绩观加剧“十五五”规划执行的结构失衡

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推进,是“十五五”规划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内在要求。然而,一些地方受传统发展路径依赖和不科学考核惯性影响,仍然存在重经济指标轻社会效益、重城市建设轻乡村发展、重物质增长轻精神富有、重发展速度轻发展安全的倾向。在执行规划时,习惯性将政策、资金、项目过度集中于容易快速拉升GDP、增加财政收入的领域,而对于规划中同样重要的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繁荣发展文化事业、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等任务,则重视不够、落实不力。这种选择性执行必然导致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之间、城乡区域之间、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之间、发展与安全之间出现新的不平衡不协调,与高质量发展所要求的“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背道而驰,最终影响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效能。

(三)虚假政绩观滋生形式主义、损害“十五五”规划的严肃性

确保“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有赖于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以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但现实中,极少数干部不在实干上下功夫,却在“包装”“粉饰”上动脑筋:有的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有的热衷于打造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盆景项目”,有的满足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停留在“喊口号”“贴标签”层面。若此种风气渗透到“十五五”规划执行中,危害极大,规划落实可能沦为“纸上落实”“数字落实”,关键指标看似完成实则空虚,重大项目看似推进实则“盆景”,大量公共资源被浪费在毫无实际效益的“表演”上。这不仅直接损害“十五五”规划本身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重浪费国家资财,更会破坏政治生态,败坏党和政府形象,使干部群众对规划失去信心,进而从根本上瓦解规划执行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合力。

(四)狭隘政绩观妨碍“十五五”规划的整体协同

“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这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强化“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然而,有的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只算本地区、本部门的“小账”,不算全国整体和长远发展的“大账”。对有利于本地本部门利益的政策就抢着执行、加码执行,甚至搞“政策洼地”“恶性竞争”;对需要本地付出一定成本或让渡部分利益以服务全国发展大局的,则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或搞变通执行、选择性落实。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设置隐性壁垒等行为可能借机抬头,这将严重妨碍国家重大战略的协同推进,阻碍高标准市场体系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削弱“十五五”规划本应具有的整体性、协调性和战略性,严重影响国家发展全局。

三、“十五五”规划执行中政绩观偏差的深层根源

政绩观偏差的形成与蔓延,是思想观念、认知水平、制度设计、环境氛围等多重因素复杂交织、共同作用的综合结果。深刻剖析党员干部政绩观偏差的生成根源,是有效纠治偏差、教育引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前提。

(一)短视政绩观的思想根源:理想信念松动与宗旨意识淡化

“所谓政绩观,就是指渗透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中的观念,集中体现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短视政绩观,往往以牺牲长远发展为代价换取一时之功,与“十五五”规划所要求的战略定力和可持续发展背道而驰。其思想根源在于部分党员干部的“总开关”拧得不紧,理想信念根基出现了松动。

一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认识停留在口号层面,未能真正内化为矢志不渝的精神追求和行动自觉。当精神上“缺钙”时,就容易导致行动上“乏力”或“偏向”,难以抵御各种诱惑和错误思潮侵蚀,政绩追求便会偏离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初心,滑向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的泥潭。例如,当面临长远利益与眼前政绩冲突时,一些党员干部会选择后者,本质上是对“功成不必在我”精神境界的背离,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的现实反映。

二是宗旨意识有所淡化。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 然而,一些党员干部随着职务提升、环境变化,逐渐疏离群众,对“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一根本问题认识模糊。他们创造政绩,可能更多考虑上级是否看见、考核是否有利、个人仕途是否顺畅,而非人民群众是否真正需要、是否真正满意。“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不忘初心,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动共同富裕。”脱离群众的结果,必然是政绩与民意相脱节,催生“拍脑袋”决策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其思想根源就在于一些党员干部没有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三是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扭曲。一些党员干部未能正确认识权力的来源、属性和边界,将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个人资本和私有工具。把职位当作地位和享受的台阶,把政绩视为换取个人利益的筹码。在这种扭曲观念支配下,政绩创造必然异化为权力寻租或利益交换的载体,“官本位”思想滋生,热衷于经营“圈子文化”,大搞“人身依附”等,导致政绩追求围绕少数人而非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展开,严重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

(二)片面政绩观的认识根源:对发展规律与执政规律把握不准

“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原则。”片面政绩观的认识根源在于对发展规律与执政规律的认识存在偏差,本质上是理论素养不足导致的系统观念不足,整体谋划、统筹协调能力欠缺。

一是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把握不准。发展是系统工程,遵循着质量互变、对立统一、螺旋式上升等客观规律。部分领导干部或是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内涵要义理解不深,未能摆脱“速度情结”和“路径依赖”,或是缺乏系统思维,看不到经济与社会、城市与乡村、人与自然之间的内在联系,导致政绩实践顾此失彼、畸轻畸重。例如,一些党员干部片面追求GDP增速而忽视生态环境代价,正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发展规律认识不足的表现。

二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理解不透。共产党执政,重在为民、贵在务实、要在长远。一些领导干部将执政简单等同于“管理”甚至“控制”,将政绩片面理解为“显性”的经济增长和硬件设施建设,对于如何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凝聚社会共识等“隐性”但却影响深远的方面创造政绩,缺乏深刻认识。这就导致在工作实践中,容易忽视党建引领、治理效能等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政绩维度。

三是缺乏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方法。一些党员干部不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分析解决问题,存在形而上学的思维惯性。要么思想僵化、因循守旧,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拿不出新思路新办法;要么盲目冲动、急功近利,违背客观规律搞“大干快上”。事实证明,缺乏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群众路线的扎实作风,必然导致党员干部的政绩创造脱离实际、违背规律。

(三)虚假政绩观的制度根源:考核评价与监督问责机制不健全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事关根本,关乎长远。少数党员干部虚假政绩观的滋生,与相关制度机制的不完善、不科学、执行不力等密切相关。

一是考核评价体系的指挥棒存在偏差。虽然近年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不断优化,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轻长期、重定量轻定性、重上级评价轻群众感受”的错误倾向。“考核指标设计的制度刚性在一定程度上形塑干部的价值取向。”考核指标设计不够科学,难以全面准确反映高质量发展的多维要求;分类差异化考核不够精细,“一刀切”现象仍然存在;考核过程透明度、公信力有待提升;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激励奖惩的刚性挂钩不足等。这种不够科学完善的“指挥棒”,直接引导甚至迫使部分党员干部追逐能够被量化、被快速识别的“显绩”,而对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则重视不够。

二是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风向标”作用有待强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政治生活危害最烈,端正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 用什么人、如何用人是最大的导向。如果选拔任用中未能充分体现“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未能有效识别和重用那些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扎实实绩的党员干部,反而让一些善于包装、精于“造势”者得利,就会形成错误的示范效应,污染政治生态的源头。

三是监督问责与容错纠错机制衔接不够。一方面,对政绩观偏差及由此产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监督发现机制不够及时,问责有时存在“宽松软”或者“泛化”现象,未能形成有效震慑。另一方面,容错纠错机制的具体界限、标准、程序不够清晰,执行中存在顾虑,导致一些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畏首畏尾,担心“干的越多、错的越多”,客观上也可能催生“少干事、不犯错”的消极政绩观。监督与容错未能精准协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是资源分配与决策机制的约束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规范,党委会、行政班子会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不规范,难以实现科学决策。重大项目审批、财政资金分配等机制若缺乏充分的科学论证、民主参与和透明公开,就容易为“长官意志”主导下的政绩冲动提供空间,导致资源向某些“政绩项目”过度集中,而在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则投入不足。

(四)狭隘政绩观的环境根源:不良政治生态与社会文化影响

“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狭隘政绩观与“十五五”规划所强调的系统观念、全国一盘棋的要求相背离,其形成与蔓延有着深刻的环境根源。

一是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如“官本位”“面子文化”“急功近利”等在社会生活中仍有残留。“尤其是在受浓厚宗族传统和官本位思想残余影响下的乡镇基层,思想异化更容易导致权力异化与政绩观错位。”这些观念潜移默化影响部分党员干部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使其在创造政绩时,可能更注重“官声”“排场”和短期效应。同时,一些党员干部将职位高低、权力大小作为衡量成功的主要标准,而不是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在这些错误思想影响下,其政绩行为往往偏离公共利益导向,更多地服务于个人的仕途晋升和权力扩张。

二是不良政治生态的侵蚀。如果一个地方或部门存在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盛行“材料政绩”“汇报政绩”,甚至存在“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等潜规则,那么身处其中的干部,即使最初抱有正确想法,也可能被环境同化。不良政治生态的存在,破坏了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让坚持正确政绩观的干部感到孤立,甚至被迫随波逐流,从而加剧政绩观的偏差。总之,政治生态污浊,是滋生扭曲政绩观的温床。

三是社会舆论与评价标准的压力。在社会快速转型期,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浮躁心态、攀比心理,以及部分媒体、公众对发展成就过于简单化、表象化的理解,也会对干部形成一种无形的压力,进而助长追求“眼球效应”和短期“显绩”的错误倾向。另外,一些错误社会舆论过度关注短期成效和表面光鲜,对默默奉献、深耕基层的干部宣传不够,使得一些党员干部在政绩追求上容易受到社会浮躁情绪的裹挟。

四是上级不当要求与过度干预的传导。在具体工作中,有时上级部门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严时限、硬摊派,或者对下级部门工作的过多、过细、不科学的干预,会迫使下级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完成任务而采取短视、变通甚至虚假的手段,从而扭曲政绩创造的原生动力和正常逻辑。同时,一些党员干部为了迎合上级领导,将主要精力放在经营人际关系、迎合上级喜好上,而非专注于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实利。

四、增强“十五五”规划执行效能的实践路径

确保“十五五”规划宏伟蓝图转为现实图景,必须将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一项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工程来抓,融入“十五五”规划执行实施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过硬业绩。

(一)对短视政绩观:强化理论武装与党性锤炼、保持战略定力

短视政绩观表现为急功近利、重显绩轻潜绩、只顾当前不顾长远。必须强化理论武装与党性锤炼,筑牢理想信念。“思想认识是实践行动的先导,具有正确政绩观的党员干部既是选拔出来的,也是管理与教育出来的。”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党员干部的终身必修课,特别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 将政绩观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的核心内容。创新教育方式,通过系统讲授、案例教学、专题研讨、实践体验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反思并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要大力弘扬“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泽被后人”的长远眼光,既要积极作为,创造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显绩”;又要保持战略定力,甘于做铺垫性、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追求历史沉淀之后的真正评价。

(二)对片面政绩观: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树立实绩导向

纠治片面政绩观,必须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树立实绩导向。考核评价是“风向标”,选人用人是“导航仪”。“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考评体系,形成激励干部求真务实的有效机制。”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精准对接、体现正确政绩观内涵的差异化、精准化、多维度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一是优化考核内容。将“十五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点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的完成进度、质量效益作为考核的核心内容。增加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生保障、风险防控、基层治理等方面的考核权重。二是改进考核方法。实行分级分类考核,根据不同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发展阶段,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职责特点,设置各有侧重、特色鲜明的考核指标。强化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既关注发展的“果”,也分析发展的“因”与“效”,评估发展代价与成本。引入大数据监测、第三方专业评估、公众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提高考核的客观性、精准性和公信力。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坚持“凭能力实绩用干部”的原则,把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的实际成效,以及在此过程中展现出的政治素质、担当精神、专业能力、工作作风,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要让那些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沉下心来抓落实、创造出实实在在业绩的干部得到重用和褒奖;让那些热衷搞虚假政绩、形象工程的干部受到惩戒和淘汰。

(三)对虚假政绩观:严明纪律规矩与精准问责容错、划清行为边界

对于虚假政绩观,必须严明纪律规矩与精准问责容错,划清行为边界。正确的政绩要通过科学、民主、法治的途径来创造。一是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健全落实重大决策前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技术方案比选、风险评估研判、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凡是涉及重大政策调整、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都必须严格履行程序,确保决策符合客观规律、切合地方实际、顺应人民期盼,杜绝“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乱作为现象。二是扩大决策民主参与。完善公众参与、民主协商机制,在规划执行涉及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利益调整等决策中,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强化党内监督主导作用,贯通协调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全面推行规划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定期发布规划实施进展监测评估报告,主动“晒成绩单”“亮问题表”。建立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预警、动态评估调整和第三方独立评估机制,及时发现执行偏差和潜在风险。通过全覆盖的监督网络,将权力运行和政绩创造过程置于阳光下,倒逼领导干部在履职用权、干事创业中始终坚守正确政绩观,做到遵规守纪、务实重行。

(四)对狭隘政绩观: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净化政治生态

狭隘政绩观表现为地方保护、市场分割、选择性执行,根源在于不良政治生态和“官本位”文化。针对这一问题,必须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从根本上消除其滋生土壤。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是涉及“十五五”规划中重大政策调整、项目布局、资金分配等事项,必须经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杜绝个人专断和违规决策。同时,建立决策留痕和终身追责制度,对因违规决策导致规划执行偏离方向、造成损失的严肃追责。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规划执行的关键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和舆论监督,打破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部门本位主义。对涉及跨区域、跨部门利益协调的决策,应建立利益相关方协商机制,防止局部利益损害全局。加快完善配套法规,明确各级政府职权清单,对搞地方保护、设置隐性壁垒的行为依法查处。净化政治生态,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树立顾全大局的用人导向,让热衷经营“小圈子”的干部没有市场。加强领导干部系统观念和协同能力培训,鼓励到国家重大战略一线锻炼,自觉将本地工作融入发展大局。

五、结语

正确政绩观具体体现在每一项政策、每一个项目、每一次服务之中,贯穿于“十五五”规划执行的全过程、各方面。“十五五”规划的宏伟画卷已经铺展,规划执行效能的高低,取决于每一位党员干部是否以正确政绩观为魂,是否以扎实精准的每一笔、每一画去勾勒和填充。站在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尊重规律、实事求是作为行动自觉,将系统观念、战略思维贯穿工作始终,将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不懈追求,在具体工作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执行“十五五”规划的磅礴力量,有效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筑牢坚实根基、注入强大动力。(注释略)

来源《中国领导科学》202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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