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还原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本真面貌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要理论任务。基于“近黑格尔”阐释进路,沃尔什认定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思辨辩证法的经验主义修正,形成了一种“黑格尔历史哲学的修订版”历史哲学。该观点无视马克思对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批判性综合,使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方法论基础和当代价值被遮蔽。自柏拉图以来渐进形成的先验与经验之争,实质是两种形而上学的方法论之争。马克思拒斥方法论上的二元对立,立足彻底的唯物主义立场批判经验主义及其方法论的非历史性,并通过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唯物主义“颠倒”,克服了理性主义及其方法论的超历史性。马克思将历史研究建立在“现实的人及其实践”的本体论依据之上,形成了有效容纳实证方法与思辨方法的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以其强大的历史解释力,使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方法论得到澄明。作为当代“唯一历史哲学”,马克思历史哲学在视域拓展和方法突围中,生成了历史本体论、历史认识论、历史方法论、历史价值论和历史审美论相统一的科学体系,并通过理论批判推动实践变革,为人类文明转型提供了“建构型世界观”指引。
[关键词] 马克思历史哲学 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 沃尔什 修订论
关于马克思历史哲学与黑格尔历史哲学之间理论关系的探讨旷日持久且误解重重,必须对此进行批判性分析。例如,克罗齐指出,浪漫主义历史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登峰造极,《共产党宣言》确证了马克思是浪漫主义或“唯心论哲学原则”的“忠实儿女”。[1]柯林伍德则认为,马克思是黑格尔在历史观上“较直接的弟子”,发展了一种兼具黑格尔历史哲学之“强点和弱点”的历史哲学。[2]格鲁内尔将马克思与黑格尔划定为“千禧年论的历史哲学”,强调马克思没有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等观点提供必要论证,“因为他满足于在黑格尔的框架内活动”。[3]赫勒在分析历史哲学的特征时强调,马克思至少在“历史的意义”方面完成了黑格尔历史哲学:“唯一的‘历史的意义’已经被设定好的历史哲学是黑格尔的历史哲学,黑格尔成功地把陈述的意义和行动的意义结合在一起。他把历史设想为设置和实现自己目的的主体,同时设想为逻辑的推论。其他的各种历史哲学只能以一种没有结论的方式完成这个任务”。[4]相较于上述学者对马克思历史哲学是黑格尔历史哲学之“修订版”的隐晦表达,英国历史哲学家W. H. 沃尔什更为明确地提出了关于马克思历史哲学的“修订论”[5]论断。在《历史哲学导论》中,沃尔什认定马克思遵循了与黑格尔“貌合神离”的经验主义研究路数,即看似放弃黑格尔辩证法而采取了经验主义的研究方法,却在诸多方面形成了与黑格尔历史哲学并无实质差异的结论。这意味着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只能被视为一种黑格尔历史哲学的“修订版”。
国内外研究涉及沃尔什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评析、马克思与思辨历史哲学的理论关系、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性质等关联性方面,为本文提供了基础和方向。笔者认为,“修订论”是以黑格尔历史哲学为参照系,对马克思历史哲学进行评析的必然结果。沃尔什不仅没有厘清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方法论基础同经验主义等旧唯物主义之间的内在差别,更以黑格尔的辩证法僭越了马克思的辩证法,进而遮蔽了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方法论基础和当代价值。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历史及其认识如何可能”的非历史和超历史解答,根源于方法论的形而上学性。科学求解该问题,呼唤一种超越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方法论,而这必然要求澄清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方法论,并展现其当代价值。为此,应回归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及其方法论的批判,聚焦马克思对黑格尔及其辩证法的唯物主义改造,阐证马克思辩证法的历史解释力以澄明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方法论,进而呈现马克思历史哲学超越时空限制的“当代在场”状态。这对马克思历史哲学以“建构型世界观”[6]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现实展开意义重大。
一、“黑格尔历史哲学的修订版”:沃尔什对马克思历史哲学的理论评析
在《历史哲学导论》中,沃尔什基于“近黑格尔”阐释进路对马克思历史展现进行了评析。他否定经验主义方法在历史解释方面的有效性,认为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唯物主义改造不能为一种区别或超越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提供方法论基础,进而认定马克思历史哲学要么不存在,要么只是一种“黑格尔历史哲学的修订版”。沃尔什的“修订论”遮蔽了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方法论基础和当代价值。
从性质上看,沃尔什围绕马克思和黑格尔及其思想展开的对比分析,是对马克思历史哲学的一次“近黑格尔”阐释。总体而言,对马克思及其思想的“近黑格尔”阐释可能引发一体两面的理论效应。一方面,由于黑格尔在马克思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该进路或许会对理解马克思带来某种便捷,但也可能会受到某种先入为主的限制,从而缺失更多有效的研究视角,这导致基于“近黑格尔”阐释所形成的相关结论可能存在偏颇或招致非议的风险。另一方面,因为黑格尔及其哲学秉持“绝对理性一元论进路”或“线性理论概念”,所以对马克思及其思想展开“近黑格尔”阐释,既难免造成以黑格尔的绝对理性侵蚀马克思思想的结果,又难免在评价马克思及其思想时存在以黑格尔及其思想为取舍或标准的现象。正如有学者探讨关于马克思价值形式理论的“近黑格尔”阐释路径时所说,这一做法较多借助黑格尔的逻辑学及其方法,在突破传统研究路径的同时陷入了更大的理论风险:“在根本上模糊了马克思与黑格尔在思想上的原则界限,将价值形式完全理念化和实体化,脱离了马克思本已奠基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7]
黑格尔理性主义唯心辩证法及其历史解释框架,是沃尔什评析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既定标准。沃尔什热衷于探究历史研究的前提性问题,即历史解释的基础、方法等议题,但他对历史解释方法的分析表现出鲜明的柯林伍德风格,后者“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的观点充分继承与发扬了黑格尔历史哲学思想。在沃尔什看来,柯林武德的历史认识及其所采取的方法,使得其“一切历史都是思想的历史(至少在某种意义上)”的观点[8]是正确的。这表明沃尔什是以“整个历史进程都是理性的”为前提进行历史认识和历史研究的,即沃尔什对马克思历史哲学的评析无法摆脱黑格尔理性主义的理论影响。这种影响表现为,在黑格尔以理性主义辩证法为基础的历史哲学中得到充分发展的诸多观点都被沃尔什加以吸收,如他主张“行动中的人类”及其行为往往被偶然机缘和盲目激情驱动。在历史解释方面,沃尔什否定经验主义方法的有效性,其支撑性理由源于黑格尔对经验主义及其方法的批判。“依黑格尔的批判,经验主义在从具体到抽象的路径上求得普遍结论和原理时,注重对认识对象的各种不同规定性在知性意义上进行区分,但并不重视在理性意义上对这些规定性加以综合,这就会不可避免地造成思维和认识上的‘短视’,从而使具体的、丰富的、有生命的内容,变成贫乏的、干瘪的、僵死的、抽象的东西”。[9]对沃尔什来说,只有以理性主义辩证法为方法论基础的历史哲学,才能为历史提供一种具备强大解释力的理论框架。“在关于‘过去发生的事件’的诸多观点中,先天综合的真实性是一个基础性的历史学思维的观点,尽管历史学家们从未将其纳入自身致力于解释的问题之中。”[10]黑格尔思辨辩证法正是对“先天综合”的集大成。
沃尔什认为,马克思将事物之间的辩证联系视为一种普遍且真实存在的现象,本质上是把对历史的解释控制在经验性的范围内。然而,“被解释的对象之间的关系是如何生成的并不是一个经验性问题——沃尔什始终认为,历史学家的解释原则之下隐藏着某种无法用经验论证和找出的某种特征,这种把各个事件按某种原则串联的进程是历史学的解释的本质部分”。[11]在沃尔什看来,由于马克思弃置了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并否定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解释进路,不是将历史及其运动视为一种理性活动,因而只能探讨一种关于诸事物之联系的“经验的真理”。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唯物主义改造,削弱乃至取消了辩证法的解释效力,这使得马克思不能利用辩证法为其历史哲学提供“‘科学的’基础”。[12]因为拒绝以黑格尔思辨辩证法对历史进行解释,意味着放弃黑格尔为历史设定的唯心主义前提,这必然导致辩证法失去应有的历史解释力。马克思的辩证法只能为历史解释提供一种经验性的、直观的方法,但从有限的历史事实出发进行逻辑推论,无法触及无限丰富和动态变化的历史。因此,马克思探讨的诸多历史问题,仅仅向承认和信仰马克思的历史学家提供了一种有待验证成效的“处理经验局势的程序”。该程序无法应对无限开放的历史及其流变性,并使马克思陷入了一种理论与现实无法适配的矛盾状态中:历史局势呈现出“辩证的框架所无法适用的”可能性,同马克思历史哲学“以排除这种可能性为其基础”[13]的态度之间的矛盾。这决定了马克思辩证法提供的历史解释框架和它对历史运动及其规律性的解释适用性大打折扣。沃尔什认为,要克服这一矛盾,马克思必须充分借助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来为历史解释制定有效的理论框架,但他却未能做到,[14]因此,马克思没有为其历史哲学确立具有历史解释力的方法论基础。
基于上述认知,沃尔什解构了马克思对历史哲学的理论贡献。在他看来,由于方法论基础的缺失,马克思要么没有历史哲学,要么只是对黑格尔历史哲学的修正或细枝末节的重述。“如果我们愿意的话,我们可以把马克思的历史哲学说成是黑格尔历史哲学的一个修订版”。[15]这集中体现为马克思与黑格尔对历史目的论的肯定以及对历史主体的工具化处理,即马克思所说的“每个阶级成员”与黑格尔指认的民族国家中的“个人”在历史地位和历史作用方面并无实质不同,都是实现历史终极目的的工具和手段。沃尔什认定,马克思努力对历史作出的各种解释,并未实现历史哲学的划时代变革,而是一次对黑格尔历史哲学的修订。
综上,在对马克思历史哲学进行“近黑格尔”阐释的过程中,沃尔什陷入了黑格尔理性主义的窠臼,生成了一种关于马克思历史哲学的“修订论”,该论断构成对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方法论基础和当代价值的误判。要批判性辨析和回应这种误判,必须解答两个关联性问题。第一,马克思的辩证法即唯物辩证法是对黑格尔思辨辩证法的唯物主义改造,这是否意味着马克思在坚持唯物主义立场和致思进路时,必然在历史解释方面变得无效或受限?第二,马克思曾批判过经验主义及其方法,这是否意味着马克思全面继承与运用了黑格尔思辨辩证法及其历史解释框架?若要彻底说清上述问题,必须厘清马克思的历史研究方法同各种经验主义方法之间的内在差别,并正确理解唯物辩证法对思辨辩证法的批判性改造关系,进而在澄明马克思历史哲学方法论的同时,彰显其当代价值。
二、唯物辩证法的历史解释力:对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方法论澄明
沃尔什的“修订论”对马克思历史哲学的误读,根源于承认黑格尔思辨方法的唯一合法性,即认为只有黑格尔辩证法才能为解释历史提供一种有效的理论框架,马克思不可能超越黑格尔实现历史以及方法论的变革。要破除这一认知误区,须厘清马克思对经验方法和思辨方法的批判性态度。事实上,在黑格尔对经验论和唯理论的批判中,观念或概念的辩证法并未彻底解决经验与先验及其背后的方法论之争,进而为历史研究提供一种具有充分解释力的方法论基础,反而重塑了理性和逻辑的优先地位,用先验的东西吞噬了经验的东西。马克思并未完全采取一种分析历史的经验主义方法,而是在批判旧唯物主义与黑格尔理性主义方法的过程中,通过对实证与思辨的综合,建构了一种“具体—总体”的研究方法——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对彻底的唯物主义立场的彰显以及思辨辩证法之合理内核即抽象方法的现实贯彻。马克思拒斥思辨与经验(先验与经验)相互对立的二元论,既主张社会历史的客观性原则和存在论意义上的优先性原则,强调经验方法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又批判性吸收黑格尔理性主义的辩证方法,强调思辨方法在社会历史研究中的“显微镜”作用。以唯物辩证法为方法论基础,马克思为自身历史哲学确立了一种根本超越形而上学(包括怀疑论、独断论)的研究方法,实现了一场历史哲学革命。
自柏拉图以来,西方哲学逐渐形成了两种泾渭分明的研究传统,即主张经验至上的实证主义和主张理性至上的思辨主义。前者以唯名论为方法论基础,以知觉、感觉和直观为中介,遵循“从具体到抽象”的研究进路;后者以唯识论或唯理论为方法论基础,以思辨、逻辑和理性为中介,强调“从抽象到具体”的研究进路。两种传统的长久争论,即经验与先验之争,造成了社会历史研究中实证方法与思辨方法之间的二元对立格局。西方哲学史上诸如康德、黑格尔等哲学家,曾努力调和经验与先验之争,并试图在认识论、方法论方面永久解决上述问题。然而,康德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尽管“竭力消解前人将认识对象实体化、对象化的倾向,但最终却加深了先验与经验之间的沟壑,并导致了超验的本体界与经验的现象界的对执”。[16]这种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之间的裂隙,促使黑格尔对康德哲学进行再度革新,通过经验的辩证法和概念的辩证法,既避免了先验与经验在存在论意义上的先后之争,又补足了经验论的认识论根据。黑格尔的革命性贡献在于实现了辩证法形式与内容的真正统一——这种统一并非简单的机械结合,而是通过“外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统一”达成的概念本体论建构,即“关于概念的‘内涵’关系的‘辩证逻辑’”。[17]但是,黑格尔的经验与概念运动的辩证法却重新恢复了逻辑学的本体论地位,使先验成为全部世界的来源,经验的世界由此成为先验的东西的附属品。这意味着,不仅安瑟摩尔有关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仍旧束缚着人们对社会历史的认识,而且先验与经验之争仍然悬而未决。可见,从根本立场来看,黑格尔始终坚持理性主义的传统,并确立了一个无人身的绝对实体,即绝对精神或绝对理念,其所谓思辨的方法并不是历史解释的唯一进路,甚或加剧了历史解释的神秘化和抽象化程度。这显然与沃尔什对黑格尔及其思辨方法的推崇态度相抵牾,黑格尔的历史解释并非完全合理。
对马克思而言,经验与先验之争及其方法差异,最终必然导向形而上学的同一性结果,应当在对两者的批判中实现它们的优势互补。对于经验主义及其研究方法,马克思将其评价为似是而非,因为这种方法把特殊的经验性命题上升至普遍性的抽象命题,存在以具体裁剪一般的理论倾向,必然造成对现实世界的僵化和片面化理解。依据列宁所说:“总之,在‘经验’这个字眼下,毫无疑问,既可隐藏哲学上的唯物主义路线,也可隐藏唯心主义路线,同样既可隐藏休谟主义路线,也可隐藏康德主义路线,但是不论把经验规定为研究的对象,还是规定为认识的手段,都还没有解决这方面的任何问题。”[18]这意味着,马克思不可能完全借助经验论或彻底服从思辨论来为自身的历史哲学提供方法论基础。正如莱蒙所说:“马克思不仅批评‘单纯’依靠经验的历史研究,也批评黑格尔主义的历史方法。”[19]马克思对经验主义等旧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批判,是与对唯心主义及其方法论的批判结合在一起的,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克服和超越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方法论上的形而上学性。
从核心目的来看,马克思对经验主义等旧唯物主义及其研究方法的批判,主要指向其不彻底的唯物主义立场所导致的在社会历史领域的“见物不见人”。旧唯物主义将物质的、客体的方面视为唯一,无视能动性方面,而以完全直观的、线性的形式理解感性世界,是隐匿了作为感性存在的人及其活动所表征的主体性因素的机械决定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立场包含社会历史客观性和社会主体能动性的双重向度,“反对包括逻辑经验主义在内的各种脱离人类实践活动的纯粹形式的经验主义”,[20]强调将人这一历史主体及其活动置于唯物主义的视野之下加以考察。与对旧唯物主义的批评相反,马克思认为唯心主义从“意识决定存在”的认识路径出发,必然过度强化人的主体能动性,导致“见人不见物”。唯心主义或理性主义的理论立场和原则,在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中极致阐发与展现。因此,黑格尔理性主义的思辨方法成为马克思批判唯心主义及其研究方法的对象。马克思对黑格尔思辨辩证法的批判,旨在对黑格尔辩证法进行唯物主义改造,为抽象的历史主体找回“肉身”,从而为历史存在和运动提供客观依据。
作为马克思对待黑格尔辩证法的基本取向,唯物主义改造致力于将原本“倒立着的辩证法”加以颠倒,即彻底批判黑格尔辩证法的“思辨”,成为马克思批判性改造的基本策略;而将彻底的唯物主义立场和否定了纯粹思辨外壳的辩证思维加以互融,构成马克思批判性改造黑格尔辩证法的实质。必须强调的是,这种“颠倒”绝非柯林伍德所谓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魔术”,即马克思采取“倒退”策略,将认识从逻辑退回到自然,进而将黑格尔对历史的宏大叙事“进展”至对特殊历史——经济史的微观处理。[21]立足彻底的唯物主义立场,马克思坚持现实的优先性原则和本体论地位,这不仅使得马克思与黑格尔在历史认识方面存在根本分殊,而且构成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展开唯物主义改造的本质。马克思将彻底的唯物主义原则贯彻到“从抽象到具体”的研究方法中,“不仅使从抽象到具体保持了其作为方法的纯粹性、科学性及在把握对象物上的客观性,而且也使逻辑与历史在唯物主义的基点上达到了深度一致”。[22]在马克思看来,以辩证法对现实历史进行描述、批判和审视,必然要以承认现实历史的第一性原则为前提,使关于观念的辩证法重新成为关于现实历史的辩证法,也就是要以现实历史为本体对其展开研究。基于物质决定意识、现实历史是观念历史的本体的唯物主义立场,考察现实历史的真实起点,也就是在确定思想、观念或概念的来源及其赖以产生的依据的过程中反观它们,从而理解思辨方法及其关于观念历史的辩证运动的生成依据。“在马克思那里,运动的辩证性质源于实际而非逻辑的矛盾”,[23]只有“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24]才能使现实历史运动在存在论意义上具有优先性和决定性意义,从生活到意识、从物质到观念构成马克思展开历史研究的逻辑顺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25]包括辩证法在内的全部概念无非是对现实的观念反映和理论抽象,其承载着叙述、反思和批判现实的第二性意义,而概念运动则是关于现实的观念或理论在思维中的变化过程,而非现实的真实活动。“马克思认为国家和观念的历史始终只反映真正决定历史时期划分的、实际物质生活的经济基础”,[26]因而一切试图从历史上占统治地位的各式各样的统治阶级思想中抽象出的一般的思想和观念,以及将它们视为在历史中具有统摄意义的东西,都可被归结为“从人的概念、想象中的人、人的本质、人中能引申出人们的一切关系”[27]的纯粹思辨的历史哲学,都是与人的实际历史相背离的独断的历史阐释,描述了主体臆造的所谓辩证的历史运动。
通过把握历史认识与历史现实之间的合理关系,马克思进一步生成了历史解释的科学方法,即关于现实的人及其有意识活动的历史辩证法。不同于黑格尔概念运动的辩证法的先验性和纯粹思辨性,唯物辩证法的载体是“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而非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及其自我实现活动。[28]对马克思而言,历史的本意指向活生生的人的生命实践,而非任何僵死或抽象的东西。“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因而,例如在经济学上从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的人口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如果我,例如,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29]包括自然史和人类史的全部历史,内在包含着“现实的人”的存在方式的异化及其扬弃过程,体现了“历史本身是一种辩证的、否定的力量”,[30]构成了现实历史的“自我批判”本性。在揭示历史自我批判本性的基础上,马克思“剥去了其(黑格尔辩证法——引者注)追求绝对真理的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神秘外壳,拯救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31]通过将“合理内核”规定为辩证法对现存事物的“批判性和革命性”,马克思创立了作为思维原则和研究方法的唯物辩证法。
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视域中,历史活动构成一种具有具体—总体性的现实运动。就历史活动的具体维度而言,其是指作为个体的人的生命实践;就历史活动的总体维度而言,其是指作为“类存在物”的人的整体实践。社会历史从民族性向世界性的持续拓展,绝非“‘自我意识’、世界精神或者某个形而上学幽灵的某种纯粹的抽象行动”,而是每一个在历史中行进着的“现实的人”的活动的有意识结果。现实历史的“自我批判”能够在现实的物质活动中、“现实的人”的经验性活动中得到确证和说明,“每一个过着实际生活的、需要吃、喝、穿的个人都可以证明这种行动”。[32]那么“现实的人”何以能够证明这种行动?在马克思看来,现实历史运动因“现实的人”的存在及其有意识的活动,生成了一种“自我批判”的本性,并通过具有“否定性的力量”的辩证法或“彻底的和革命的”辩证法而得以展现。“现实的人”出于满足自身肉体存在、个性发展的迫切需要,必然以彻底的批判精神审视自身存在的社会历史状况,并要求以彻底的革命性对现实世界进行改造。现实世界作为自然界与社会的总和,在“现实的人”的有意识“类”活动中开辟出世界历史:在“现实的人”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以人与自然之间的双向作用,生成没有人的参与就无法存在的自然史;在“现实的人”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中,以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类(社会)的双向互动,以及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及其相互作用,推动人及其社会在“类存在物”的总体层面,由蒙昧走向开化、由野蛮走向文明、由落后走向进步,从而不断创造出新的社会历史。
通过批判经验主义的方法和改造黑格尔思辨辩证法,马克思形成了融合实证方法与思辨方法的唯物辩证法。这种辩证法以对历史活动的个体经验性和类抽象性的凸显,确证了现实历史运动及其辩证形式和自我否定性特质,与“现实的人”及其自我实现活动的本质关联,并彻底超越种种形而上学的神秘方法,突破“观念—现实—观念”的逻辑闭环,即“黑格尔式的概念的辩证的自我游戏”,[33]实现历史哲学的根本性变革,形成了“崭新的以实践为基础的历史哲学”。[34]
三、在理论批判中引领文明变革实践:马克思历史哲学的当代在场
沃尔什的“修订论”在曲解马克思历史哲学之方法论基础的同时,遮蔽了马克思的历史哲学的当代价值。“沃尔什关于历史哲学分类的重大误区,还在于他忽视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存在和特征”。[35]马克思历史哲学终结了思辨历史哲学主张的“历史变动的原因应当到人们的思想中去寻找”的流行见解,并前瞻性地回应了历史哲学的认识论转向及其后果。马克思历史哲学在历史解释方面秉持客观性和主体性的统一视角,以历史本体论、历史认识论、历史方法论、历史价值论和历史审美论为核心内容。它始终以理论批判和实践革命的方式在场,在持续引领人类推动文明变革的建构性实践中发挥着“建构型世界观”的功能。
从思辨历史哲学到分析历史哲学的理论进展,本质上是通过历史研究的认识论转向,从历史认识主体这一内在性或主观性视角,获得对历史及其相关问题的理解。相较于思辨历史哲学家,以克罗齐、柯林武德为代表的分析历史哲学家,“把问题的出发点从客体转移到主体上来,它不问客观历史是什么,而是代之以历史学家是怎样在认识客观历史的,以及这一历史认识过程的性质是什么。它提出了问题,这种提法是有价值的;但它并没有解决原来的问题”。[36]由于取消对历史意义、规律等宏大叙事的追寻,微观史研究取代了宏观叙事,导致以个体化、碎片化历史的意义消解了整体性历史,被解构的历史最终招致历史的无意义即历史虚无主义。马克思历史哲学通过对历史运动及其规律、目的、动力、意义等的客观阐释,以及对历史认识活动的科学解释,在打通历史阐释的客观性研究和主观性研究之隔阂中,既助推对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倾向的克服,又为人类把握世界历史与文明走向提供理论指引。
马克思历史哲学不仅是历史本体论和历史认识论的内在统一,而且内在贯通历史方法论、历史价值论和历史审美论,其作为当代“唯一‘历史哲学’”,[37]以理论批判和实践变革的方式始终在场。马克思历史哲学主张历史阐释的客观性和主体性的视角统一,辩证运用“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取代历史主义而提供了有说服力的体系”,[38]呈现出与日俱增的理论影响力。以人的历史性活动作为自身逻辑理论体系和价值评价体系的基点与归宿,马克思历史哲学将历史作为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产物同人的认识对象和评价对象的统一体,并在承认历史本体的客观属性的前提下,强调“现实的人”的历史主体地位,以此全面呈现历史主体与历史客体、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之间的总体性关系,以及历史主体在创造历史过程中蕴含的合规律性、合目的性与合价值性。因此,马克思历史哲学“既是历史本体论,即是历史本质及其规律的逻辑再现,同时又是历史认识论,即构成研究作为历史认识主体的人对于以人为主体的各种历史现象的认识过程及其规律的理论”,[39]简而言之,就是以历史本体论统筹历史认识论,以历史认识论丰富历史本体论。
马克思历史哲学具备关于历史事实的哲学理论体系[40]的基本内涵,以对历史及其认识活动的双重探究,超越了思辨历史哲学“从抽象到具体”的纯粹逻辑方法,以及分析历史哲学对历史问题的纯粹认识论探究。它从解释和改造现存世界出发,以历史主体及其实践活动的研究为中心,展开对全部历史问题的多维度或多层面探究,确立起历史本体问题、历史认识或知识问题、历史方法问题、历史价值或意义问题,以及历史审美问题的理论视野。在历史本体论方面,马克思历史哲学揭示了“现实的人”及其对象性活动之于历史的本体论意义,使“人民创造历史”成为一种普遍且有影响力的历史信念。在历史认识论方面,马克思历史哲学提供了历史认识的批判性视域及其存在论根据,即历史在“现实的人”的实践中被创造出来,并遵循客观规律和符合主体目的,历史运动被描述为一种“自我批判”的辩证法。在历史方法论方面,马克思历史哲学确立了一种“历史批判方法”,即“对每一个时代中的范畴及其相应的社会事实,都须从社会生活的‘物质实践’(即社会关系之感性的创立)中发现它的起源。也就是说,不是从社会事实出发,而是从建构起社会事实(及其相应的范畴)的感性实践出发”,[41]确立了以“范畴批判”获取历史研究对象,阐明历史被观念所建构的感性根源以及感性辩证法的历史性原则。在历史价值论方面,马克思历史哲学确立了历史研究之事实与价值的统一,“人的活动不仅是为了衣、食、住、行的需要,而且还是为了实现人的价值和本质,前者作为‘事实’蕴含后者即一种价值意义”。[42]在历史审美论方面,马克思历史哲学强调人“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43]确证了历史审美的本质与途径。
马克思历史哲学在“解释世界”中确立了历史研究的基本任务。第一,推动人们从描述孤立的、政治的历史事件上,转向研究经济和社会的复杂历史过程及其意义,在反思历史哲学中以历史性的原则和辩证联系的观念,重新分析历史和历史活动的意义及其产生的根据。第二,突出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条件在历史研究和历史活动的重要性,指导人们在理性至上的当代世界,重思历史发展的依据、历史研究的根本立场和科学方法。第三,强调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作用,在理论和实践活动中重申唯物主义世界观和历史观,总结、评价人民实践活动及其意义,克服历史虚无主义的死灰复燃。第四,以社会阶级结构观念和阶级斗争观念引发史学界对阶级及社会形态演进过程的研究,助推人们对社会历史发展与文明进步实质的阐释,以及对开辟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内涵、本质、意义及条件的准确把握。第五,重新唤起对历史研究的理论前提和历史学理论的学术任务的关注,推动培育历史自觉和历史意识,以历史主动精神担当起历史研究的时代重任,在推进历史学理论发展的过程中,推动历史学的科学化发展。
马克思历史哲学根本服务于对文明形态的实践变革。作为批判性与革命性力量的内在统一,或理论力量和现实力量的内在统一,马克思历史哲学统一了理论批判与革命实践,以“思想的力量”与“物质的力量”的互变转换[44]推动现存世界的改造。理论批判是马克思历史哲学以实践革命的方式在场的前提,其揭示了革命性活动的条件和动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45]的理论批判活动,是“在变革旧世界中创造新世界”之实践变革活动的前提,而后者则是前者的目的。马克思历史哲学在对现存世界即资本主义社会进行理论批判的过程中,确证了革命性实践活动的合法性、基本方向和条件:“物的依赖关系和人的片面化,只是人的发展的暂时阶段,它没有真正解决个体同社会、人和自然、自由和必然的矛盾,人并没有获得真正的解放,历史发展的逻辑必然使人的发展进入全面的、自由发展的新阶段。”[46]马克思历史哲学通过揭示自然经济状态下人的“原始丰富性”,以及商品经济状态下的“物的依赖性关系”的历史暂时性或必然蜕变性,阐明了“现实的人”改造现存世界的有意识活动的底层逻辑与原则方向;通过对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使命的揭示,指明了“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47]即人类解放的主体与动力:无产阶级必须立足历史客观规律与自身能动性,顺应社会生产力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突破态势,以彻底消灭一切阶级统治、奴役和剥削的文明变革实践,构筑由“自由人的联合体”所组成的社会制度,在持续推动社会生产力与社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增长中实现人类解放。
马克思历史哲学不仅具有科学的方法论基础,还在当代的文明实践中以双重方式始终在场,沃尔什“修订论”对马克思历史哲学的误解不能成立。从性质来看,回应与澄清对马克思历史哲学的相关误识,构成了历史哲学内部的一场“学术对话”。以对话方式厘清马克思历史哲学与黑格尔历史哲学的理论关系,还原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本来面貌,对于多元文明激荡的当今世界具有重要意义。学界还需持续关注与深化研究马克思历史哲学的相关议题,以推动关涉文明变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之解决。
注释
[1] [意]贝奈戴托·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英]道格拉斯·安斯利英译,傅任敢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217页。
[2] [英]柯林伍德:《历史的观念(增补版)》,何兆武、张文杰、陈新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22页。
[3] [英]格鲁内尔:《历史哲学——批判的论文》,隗仁莲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90页。
[4] [匈]阿格妮丝·赫勒:《历史理论》,李西祥译,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5 年,第227页。
[5] [英] W. H. 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何兆武、张文杰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58页。
[6]刘同舫:《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创性贡献》,《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7期。
[7]徐文越:《马克思价值形式理论近黑格尔阐释的空间与界限——以鲁宾、巴克豪斯和阿瑟为例》,《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2年第4期。
[8] A. M. Maclver, W. H. Walsh, M. Ginsberg, “The Character of a Historical Explanation”,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 Supplementary Volumes, Explanation in History and Philosophy, vol.21, 1947, p.55.
[9]李佃来:《关于〈资本论〉创作方法的再探析》,《中国社会科学》2023年第11期。
[10] A. M. Maclver, W. H. Walsh, M. Ginsberg, “The Character of a Historical Explanation”,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 Supplementary Volumes, Explanation in History and Philosophy, vol.21, 1947, p.52.
[11]谢寅曦、洪霞:《沃尔什历史哲学中“解释”概念探源》,《英国研究》第6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
[12] [英] W. H.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第159页。
[13] [英] W. H.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第161页。
[14]参见[英] W. H.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第161页。
[15] [英] W. H.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第158页。
[16]章忠民:《走出先验与经验之争的陷阱》,《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17]孙正聿:《关于真理的哲学——黑格尔的哲学主题及其哲学史意义》,《东南学术》2020年第2期。
[18]《列宁全集》第1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55页。
[19] [英]莱蒙:《历史哲学:思辨、分析及其当代走向》,毕芙蓉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74-375页。
[20]周丹:《批判、共生与互融:辩证唯物主义与逻辑经验主义的关系考察》,《广西社会科学》2021年第10期。
[21]参见[英]柯林伍德:《历史的观念(增补版)》,第125页。
[22]李佃来:《关于〈资本论〉创作方法的再探析》,《中国社会科学》2023年第11期。
[23] [英]莱蒙:《历史哲学:思辨、分析及其当代走向》,第392页。
[2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44页。
[2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2页。
[26] [英]莱蒙:《历史哲学:思辨、分析及其当代走向》,第377页。
[2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53页。
[28]参见俞吾金:《被遮蔽的马克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5页。
[2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4页。
[30]王德峰:《在当代境况中重读历史唯物主义》,《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
[31]朱雪微:《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论本质和现实力量》,《哲学研究》2023年第7期。
[3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1页。
[33]马天俊、孙杨:《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一个隐喻分析》,《山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10期。
[34]陈荣富:《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与社会主义改革》,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0页。
[35] [英]莱蒙:《历史哲学:思辨、分析及其当代走向》,总序第10-11页。
[36] [英] W. H.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附录第227页。
[37] [英]杰弗里·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杨豫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08页。
[38] [英]杰弗里·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第21页。
[39]万斌:《历史哲学论纲》,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30页。
[40]何兆武:《从思辩的到分析的历史哲学》,《世界历史》1986年第1期。
[41]王德峰:《马克思的历史批判方法》,《哲学研究》2013年第9期。
[42]崔绪治、王晓升:《马克思的历史真理论与历史价值论》,《江苏社会科学》1996年第5期。
[4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97页。
[44]王福生、丁文华:《开显现实的马克思辩证法》,《江西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45]朱雪微:《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论本质和现实力量》,《哲学研究》2023年第7期。
[46]陈荣富:《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与社会主义改革》,第149-150页。
[4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9页。
以上文章原载于《学术研究》202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