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提出“历史理性”这一标识性概念,作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基础性假设。“历史理性”是马克思“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一个简化表述。当“元命题”与中国国情和实践经验相结合,就会衍生出“核心命题”。作为“元命题”的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作为“核心命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相互结合、相互作用,就会衍生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研究范式”和“研究纲领”。在此基础上,利用新的研究范式对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进行了理论重释。
[关键词]元命题 核心命题 历史理性 经济学研究范式 自主知识体系
作者简介:邓宏图,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广东社会科学》2026年第2期
引用格式:邓宏图.“历史理性”: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元命题与范式创新[J].广东社会科学,2026,(02):5-19.
引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立足我国国情和我们的发展实践,深入研究世界经济和我国经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揭示新特点新规律,提炼和总结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规律性成果”,“构建具有自身特质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要善于提炼标识性概念”。对此,学界围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理论本土化及传统经济思想转化等路径展开了广泛探讨。本文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语境下提炼出一个标识性概念,即“历史理性”,并以其作为经济学研究范式创新的“基础性假设”和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逻辑起点”。本文认为,经济学研究范式创新和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必须拥有自己的“元命题”和“核心命题”。如果仍以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及其衍生出来的原理体系作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元命题”和“核心命题”,那就意味着经济学研究范式和经济学知识体系既不可能具有“创新性”,也不具有“自主性”。在本文看来:
其一,“经济人(理性)”概念滥觞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并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发展成为一种不言自明的前提假设,进而以此构筑起对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分析框架。根据马克思的“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科学判断(以下简称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本文提出作为基础性假设的“历史理性”,是经济学研究范式创新的逻辑基础,构成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分析前提”。
其二,有必要从科学哲学角度构设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元命题”和“核心命题”。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元命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其“核心命题”。“元命题”与“核心命题”在逻辑上“同构”,“元命题”与中国国情和中国实践相结合,就会内在地转化成“核心命题”。
其三,“元命题”和“核心命题”共同决定了中国经济学研究范式的创新路径和“研究纲领”。当研究范式和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逻辑内核”一旦确立,即意味着中国经济学的学术体系、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等“三大体系”建设、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的基本性质、基本原则和实践路径也得到了科学的确立。
其四,应立足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融通传统文化智慧、融贯社会主义实践经验,从实践范式出发批判性地学习、研究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逐步推进包括中国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在内的教材体系建设。
作为“元命题”的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和“核心命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及其相关文献、典籍和思想,已成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三大理论来源”的“哲学基础”“思想基础”和“方法论基础”,自然成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底层逻辑”。
本文所提出的“历史理性”虽与思想史上若干相近术语共享“历史”与“理性”之名,但在理论内核与分析旨趣上存在根本分野。如康德所论“历史理性”之理性不是经济学上的rationality,更类似于reason,甚至是先于人的认识并与人类社会实践毫无关联的宇宙中的定律,只不过,人类通过科学活动和大量思考“窥见”了这个先验的“道”而被赋予“历史理性”称谓。柯林武德所论“历史理性”聚焦史家通过重演过去思想以理解行动者意图的认识论方法,本质是一种解释学路径;波兰尼强调经济活动“嵌入”社会关系,旨在批判市场社会的脱嵌危机,属经济社会史范畴。本文中的“历史理性”是一个政治经济学“元假设”,直接理论渊源是马克思“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经典论断。这一范畴并非外在赋予的历史意义,亦非波兰尼意义上经济“嵌入”社会的给定格局,而是指由特定历史阶段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社会关系总和(包括物质利益结构、阶级地位、制度规范与意识形态等),如何内化为行动者的行为动机与偏好结构。此一动机,既包含新古典“经济人”的寻利维度,更融合了历史演化所沉淀的非经济性社会因素,构成一个受社会关系总体规定、具有历史具体性的复合决策逻辑。
一、文献综述
在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过程中,如何理解“理性”始终是一个基础性理论问题。西方思想史中,理性的讨论往往以个体选择为核心,侧重于形式逻辑与工具理性,但这种理解在面对社会关系、历史情境和制度结构时显得不足。追溯理性概念的演进,有助于揭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语境下“历史理性”的独特内涵。早在功利主义传统中,边沁就将理性等同于算计,认为个体受“快乐与痛苦”两位“主人”支配,并据此提出“最大幸福原则”和“自我偏好原则”。这种强调个体效用最大化的算计理性,为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奠定了哲学基础。随后,西蒙通过“有限理性”理论揭示了理性推理的前提性与局限性。他指出,理性推理过程依赖公设作为支点,而公设本身既不能通过逻辑推导获得,也带有随意性,由此理性的“有限性”被凸显。米塞斯则进一步强调,新古典的无限理性与有限理性在逻辑结构上同构,只存在程度上的差异,依旧未能超越个体主义的逻辑框架。
整体上,既有研究在推进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依然在以下两个方面尚需进一步深化。第一,缺乏标识性概念。任何知识体系都是构筑在一定的概念系统基础上的,而概念是经由对社会现象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规律概括提炼而来,既反映出人类对经验世界的认识图景,也传达出不同族群对特定社会形态的观念模式。在构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过程中,打造标识性概念,一方面能对当代中国经济转型与发展的伟大实践进行高度的理论抽象与概括,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本文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框架、中国经济实践和中外经济理论,提出“历史理性”这一标识性概念,以其为牵引,分析中国经济学自主研究范式和知识体系。
第二,整体、系统探讨范式转换的研究相对欠缺。科学哲学家库恩指出,所谓研究范式是大家共同遵守的研究框架,共同信守的分析前提,共同在一些恒定不变的概念、范畴、体系下按照共同的研究纲领进行科学工作的“场域”。如果仍旧以西方经济学经济人理性及由此衍生出来的原理与体系作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元命题”和“核心命题”,那就意味着既不可能具有“创新性”,也不具有“自主性”。因此,整体的范式转换成为构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亟需解决的问题。
需要特别澄清的是,本文提出的“历史理性”概念,虽与康德哲学中的“历史理性”共享“历史”与“理性”之名,但康德的“历史理性”是一种先验的、目的论的宇宙理性(cosmic reason),预设人类历史背后存在一个隐秘的“自然计划”,通过“非社会的社会性”等机制,最终导向一个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思辨的哲学建构。
与此相反,本文的“历史理性”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经验-实践导向的社会科学范畴。不预设任何先验目的,而是指在真实历史进程中,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所塑造的社会关系总和,如何内化为行动者的行为动机与认知框架。这里的“理性”(rationality)不是康德的reason(德语中的理性即vernunft,意指人类高级的、普遍的、道德和思辨层面的理性能力,强调逻辑、道德判断与整体理解),而是指一种复合的、情境化的决策逻辑,既包含工具计算(新古典理性),也包含由历史积淀而成的价值判断、身份认同与规范遵从。因此,本文中的“历史理性”是对康德式宏大历史哲学的社会科学化改造与唯物主义重构。
二、“历史理性”: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前提假设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揭示,人的类本质在于“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即劳动,而资本主义异化劳动使人与其类本质相疏离。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进一步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而这些个人“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这表明,人的行为动机并非源于抽象的“经济人”,而是根植于特定历史阶段的物质生产条件与社会交往形式之中。因此,“历史理性”正是对这种被历史地规定了的、在具体社会关系中展开的实践理性的理论概括。
(一)新古典经济学“经济人理性”假设的偏误
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内核的西方主流经济学采用的范式建立在个体主义基础上,认为每个人都是从自己效用最大化目标出发,最终实现一般均衡状态。实质上,这套研究范式建立在完全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社会,并预设资本主义制度是人类社会的终极形态。对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科西克极具洞察力地指出,在某种系统的架构中,追求个人私利被认为理所当然地将带来普遍福利。只有在这样的构架中,利己主义才能被看作是人类活动的主要动机。而作为结果出现的普遍福利则是一个预先的假定和意识形态前提:资本主义是所有可能系统中最好的。
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理性”恰恰是商品拜物教在理论上的完成形态——它将社会关系的产物(如价格、效用)视为自然的、永恒的个体属性。而马克思《资本论》揭示的“商品的神秘性质”,旨在破除这种幻象,还原价值背后隐藏的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生产关系。“历史理性”的提出,正是要将分析视角从“物的关系”拉回“人的关系”,从“自然化的市场法则”转向“历史性的制度结构”。
经济人假设是西方经济学的立论基础和逻辑起点,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刻画”了人的动机和行为模式,但实质是在“去人化”,是被商品、货币、资本等物质形态遮蔽的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这在用来解释当代中国经济发展乃至人类社会制度变迁过程中愈显局限性。正如科西克指出的,那种把“经济人”从资本主义系统中分离出来的玄想是多么荒谬。只有当人们把经济人看作是独立于资本主义系统的实体时,它才是一种虚构。
(二) 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经济学的“历史理性”重构
当代行为经济学与实验经济学的研究,为超越“经济人”假设提供了丰富经验证据,这些发现与“历史理性”的理论预设高度契合。例如,Fehr和Schmidt的“不公平厌恶”(inequity aversion)模型、Charness和Rabin的“社会福利偏好”模型,均证明了人类决策中普遍存在利他、互惠、公平等非自利动机。Henrich等在全球多地进行的“最后通牒博弈”实验更揭示,这些社会偏好的具体内容(如对公平的定义)因文化、制度等历史背景而异。
这些研究有力地表明,人的行为动机是双重乃至多重的,且其“非经济”维度具有深刻的地方性与历史性。“历史理性”概念正是试图在马克思主义的宏大历史叙事与行为科学的微观实证发现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将行为经济学发现的“社会偏好”,置于由生产方式决定的社会关系结构这一更根本的解释框架之下,避免了后者可能陷入的文化相对主义或心理主义陷阱。
新古典经济学关于人类行为的假设存在本质性偏误,因为虚构了一个“鲁宾逊世界”。在这个世界中,社会关系被完全剥离,人的社会本质被抽离,使人的趋利性与动物的趋食性几乎无异。新古典经济学之所以仍能部分解释经验事实,如供求关系、经济周期、垄断与合约选择等,是因为附加了许多具有社会性的“辅助假设”,并将这些假设“加载”到经济人理性假设中。而马克思则刻画了一个真实的世界,他指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可以分解为以下几个“分项”:首先是“社会”,其次是“生产”,最后是“关系”。从“社会”的角度来看,人一出生便被赋予了社会性;从“生产”的角度来看,人总是在约束条件下尽力节约生产成本,生产社会所需的“物品”;从“关系”的角度来看,人总是生活在某种特定的、具体的“关系”之中,生活在共同的“关系背景”下,而“关系背景”蕴含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以“现实的人”为逻辑前提,揭示了物的关系掩盖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彻底改变了经济人假设“见物不见人”的研究范式。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语境中,“历史理性”可简化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上述三个分量中第二个分量对应新古典经济学经济人理性,因为生产不仅仅是生产本身,还会进一步衍生出交换、消费和分配等环节。而第一和第三个分量则超越了新古典理性,可以简单定义为“非经济人理性”,包括习俗、惯例、秩序、法律、所有权结构乃至上层建筑(如意识形态)等诸多方面。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历史中的“理性”机制。剩余价值的本质并非仅来自个体的劳动产出,而是深深嵌入社会生产关系整体结构之中。所有权既是某一时点上外生给定的制度约束,又是在历史演进中逐步内化为社会规范和法律的结果,并诱致不同地位的主体做出相应选择。在私人占有制下,等价交换规律会内生性转化为资本占有剩余规律,从而揭示出社会关系结构与历史逻辑的深度融合。同时,在历史时序上,社会实践、意识形态的生成以及认知上的“贝叶斯调整”相互交织。先验概率在历史中逐渐形成,使个体被归入某一“类”。这里的“类”不同于费尔巴哈所言的自然属性,而是马克思所论的社会属性与实践类型。人作为某个“类”的一员,其选择与认同不可避免地带有历史烙印。正是在这种历史性条件下,个体理性不断被社会关系塑造并反馈于实践,由此形成“历史理性”的内在逻辑。
由此可见,马克思语境下的“历史理性”不仅揭示了人类社会关系的总体性,而且通过剩余价值与历史选择过程,展示了理性如何在社会实践中生成、演化与内化。这一视角超越了新古典经济学将理性局限于个体功利算计的狭隘理解,开辟了以社会关系和历史结构为基础的理性分析新路径。因此,本文建构“历史理性”的“工作假设”的目的有二:
第一,尽量在学理上、功能上、人类选择性行为的结构和形式上“模拟”马克思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科学判断,形成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有关人的行为动机的基础性、分析性假设。正如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有自己的工作假设或一致性逻辑分析的基础前提即“理性人”假设一样,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一定存在也必然具备自身更严谨、更全面、更符合历史实践的分析前提和工作性或工具性假设即“历史理性”。作者提出“历史理性”这个涉及人类行为动机的“心理图景”与分析范畴,旨在从经济学分析的方法论方面替代西方经济学“经济人假设”,更是企求从历史实践层面抓住生产关系中的人的本质性规定进而对人类动机进行“思想建模”或“理想类型建模”。有必要指出,“历史理性”只是对处在社会生产关系中或某种特定社会形态或生产方式结构中人的行为动机的“简化模拟”,尽量契合马克思指出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深刻的科学判断所体现的历史意境和人的“本质规定性”。处在不同历史阶段中的个人,无法摆脱身处其境的生产关系和所有权结构的社会网络中,所不能不面对、不能不承受的历史形成的文化、制度和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的诸要素所施加在各社会成员身体和精神上种种习以为常的各类“约束”。在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分析逻辑里,此类约束既是“外生的”,也是“内生的”,即随着历史时序中人类行为的“共时性”和“历时性”演化,这种看起来的“外生约束”会逐渐“内生化”,最终与人类“寻利动机”内嵌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性的“心理图景”或“复合性的心理动机”。
第二,在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下,“历史理性”既具有工具理性的作用,更具有价值理性的功效。“历史理性”兼顾了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双重分析的特点,从哲学层面和科学实证主义层面“还原”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逻辑的“本来意义”。因此,“历史理性”是一个关键概念,亦是本文提出的具有独创性的人的行为动机的“基础性假设”。“历史理性”分别从个体层面和整体层面、经济动机层面和社会动机层面等维度刻画了“行为人”的“复合性”和“复杂性”。
在综合分析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德意志意识形态》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自然辩证法》 《路德维奇∙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恩格斯论历史唯物主义书信选编》,以及批判性地研究米塞斯《人类行为》、威廉姆森有关经济人理性(包括有限理性)、不完备知识、适应性理性等概念,得出马克思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科学判断,不仅符合历史演变的趋势和人的“本质性定位”,而且符合真实社会经济学中“人”的选择性动机的“分析境构”。
因之,作者提出人的行为动机是“历史理性”的,而不仅仅是新古典经济学、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所推崇的单一“经济人理性”,即人的行为动机至少有两种指向:
其一,是“成本收益指向”,即新古典经济学所论的“趋利避害动机”。但这个判断抽离了人的“社会关系属性”和“经济关系属性”,抽离了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抽离了人的社会关系的本质规定性,即人同时是阶级关系和物质利益的“承担者”。因此,人的本质既具有“经济人理性”的一面,而且还具有“非经济人理性”的一面。
其二,正是因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行为动机更有“社会关系指向”。在马克思看来,人性具有二重性,即自然性和社会性。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的本质。”“人是类存在物……人把自身当做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因为人是把自身当做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在承认人的自然属性基础上,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因而人不仅具有自然性,更具有社会性。人的社会性即人一出生,总是处在他/她所不能不面对的历史地形成的社会关系、经济结构和意识形态等诸多因素缔造的“物质和精神的环境”当中。
图1 作为原命题的历史唯物主义经济学基础性假设(公理化命题)
为简明扼要表达上述两种指向,我们用图1的横轴表示“物质利益取向”即“经济人理性”,以纵轴表示伦理、道德等“社会价值取向”即“非经济人理性”。利用平行四边形法则,把上述两种取向“加总”,创设性提出标识性概念:“历史理性”。图1 中横轴表示人的经济关系,纵轴表示人的社会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均是人类有史以来历史演进和社会实践的产物,因而“历史理性”就不能简单定义为“历史+理性”,而应被定义为“历史过程塑造人的本质”。这样一来,“历史理性”便成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境构下人的行为动机的本质规定性。正是基于人的“历史理性”的“行为假设”,才能够依照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推演出作为“元命题”的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作为“核心命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公理化体系”。
(三)历史理性的内生机制:从社会关系到共有信念
值得注意的是,当代制度经济学的前沿发展,不约而同地指向一个共同结论:制度的生命力不在文本形式,而在内化于行动者心智之中的信念结构。诺思晚年深刻指出,经济变迁的根本障碍源于“认知框架的刚性”——人们通过一套由历史经验塑造的“心智模型”来感知世界、解释信息并做出选择,这套模型一旦形成,便成为决策的“透镜”,甚至使个体对与其冲突的新证据视而不见。在此意义上,规范与惯例并非外在于主体的约束条件,而是构成其理解现实的基本前见。
这一洞见在格雷夫对中世纪马格里布商人网络的研究中得到实证支撑。他发现,有效的合作秩序并非依赖法律强制,而是建立在一种“文化信念”之上——即社群成员对彼此行为模式的稳定预期。这种信念使守信行为成为“我们这类人做事的方式”,从而实现制度的自我实施。类似地,青木昌彦将制度定义为“关于博弈如何进行的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在他看来,制度的本质不是写在纸上的规则,而是参与者“共同知道”的互动脚本;正是这种共有信念,使协调成为可能,并在重复实践中不断再生产自身。
上述研究虽未使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语言,却从不同路径印证了一个根本命题:人的行为动机,深深植根于由历史实践所塑造的集体认知结构之中。这恰恰为“历史理性”提供了坚实的社会科学机制解释——它所包含的习俗、伦理、身份认同与规范遵从,并非附加于“经济人”之上的外部装饰,而是内生于主体认知与行动之中的历史性构成要素。当一个人依据“祖训”“乡约”或“职业伦理”行事时,他并非在被动服从外在规则,而是在激活一种由历史沉淀而成的实践智慧与意义秩序。这种智慧,无法被还原为效用最大化,却真实引导着经济行为的方向与边界。
(四)经济学范式创新下“历史理性”的意义
“历史理性”是作为“元命题”的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性假设”,具有如下“多重意义”:
(1)方法论意义。“历史理性”是经济分析的基础性假设,首先是一种工作假设(熊彼特曾说任何科学工作均要有自己的特定的假设和分析前提),它是马克思“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一个简化表达。这个“简化表达”具有方法论含义,为经济学研究范式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把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即组织、制度、信念、意识形态、上层建筑等与价格机制、市场配置、技术进步等“分析变量”同时嵌合在经济学分析框架之内。
(2)文本意义。“经济人理性”是西方经济学理论研究范式和学术学科体系的“基础性假设”,与此对应的是本文提出了“历史理性”假设,既包括了寻利动机,也包括了非寻利动机,两个动机均内生于“行为人”的“心理图景”和“理想类型”中。因此,“历史理性”作为基础性假设是在马克思实践的或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视界下一个独创性的“概念境构”,并未抛弃“经济人理性”假设的“合理成分”,而是对“经济人理性”进行了马克思语境下的“创造性转换”,属于马克思文本意义上的辩证扬弃。
(3)认识论意义。不存在抽象的人的本质,不是人的本质决定和支配人们的社会关系,而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人的本质。虽然这些关系无一不是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但它们的存在所引致的社会生产关系的结构却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恩格斯说,要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转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必需把这些人当做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研究。以此而论,人的本质是在人类实践中,在社会生产关系中,在制度结构中所体现出来的那种心理图景、行为动机与可行能力,在于人的行动范围总是处在生产的所有制结构和上层建筑的“境构”之内,因而“历史理性”具有实践论和认识论的含义。
(4)心理学或行为科学意义。既然“历史理性”是复合型动机,则动机之后便是人的选择性行为,只不过新古典理性把个人行动的决定性因素看成是单一寻利动机。但在作者看来,经济人理性和非经济因素动机共同决定了人的选择性行为,而且这种选择性行为的“场景”要“还原”到真实的历史和现实中去。
(5)工具理性意义。“历史理性”一词具有功能性和分析性含义,是一种“工具理性”。借助“历史理性”的功能性含义,作者构造了人类新的行为动机,与行为科学(或行为经济学)不同,“历史理性”的基础性假设更注重人类的实践活动,更注重人类通过实践活动而形成的诸多非经济因素的信念、惯例与生产关系的结构和上层建筑的结构。
(6)价值理性(价值判断)意义。尽管“历史理性”是以“基础性假设”出现在本文论证中,但独创性构建此概念或范畴的目的仍在“创新经济学研究范式”,为构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合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基本分析法则”,具有“理性”为“自然”立法的价值意义。也就是说,“历史理性”包含着“经济人理性”,同时也嵌融进了非经济因素的心理图景和理想类型。
必须强调,“历史理性”中的“社会关系”首先且根本指向生产关系。所有制形式、分配制度与阶级结构构成了塑造个体行为动机的基础性框架。习俗、伦理、文化信念等上层建筑要素,唯有在与特定生产关系相结合并被其赋形之后,才能实质性参与动机建构。因此,本文对诺斯(North)、格雷夫(Greif)等人“心智模型”或“共有信念”概念的借用,仅限于描述上层建筑内化于个体认知的机制层面,其生成与变迁的终极动因,仍须回溯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这确保了“历史理性”始终立足历史唯物主义地基,避免滑向文化决定论或心理主义。
三、“元命题”和“核心命题”: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逻辑基础
更进一步看,“历史理性”所承载的习俗、规范与价值判断,并非个体随机选择的结果,而是在重复互动与集体实践中逐渐“结晶化”的产物。这一过程可借助一个思想实验来理解:设想一个社群在长期共同生活中,面对特定类型的协调问题(如资源分配、合作生产、冲突调解),会反复尝试不同的行为策略。那些能够带来相对稳定、可预期且被多数成员接受的策略——哪怕它们并非“最优”或“最有效率”——会因其自我强化的特性而被不断复制和传承。
久而久之,这些策略便超越了“工具理性”的计算范畴,演变为演化意义上的“稳定惯例”(evolutionarily stable convention)。一旦形成,它们便具有强大的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特征:即便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或出现看似更优的新方案,社群也往往因转换成本高昂、认知惯性强大或身份认同绑定而难以轻易偏离既有轨道。
这种由历史实践沉淀下来的“走法”,正是“历史理性”的核心构成。它是内嵌于行动者心智结构中的“默认程序”。当一个人依据“祖辈传下的规矩”行事时,他并非在被动服从,而是在激活一种深植于其社会存在之中的实践智慧。这种智慧,无法被简化为效用函数中的参数,却真实塑造着经济行为的边界与方向。在此意义上,“历史理性”揭示的,正是人类社会在演化长河中形成的、具有韧性的意义——行为复合体。在作者看来,作为“元命题”的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作为“核心命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进行经济学研究范式创新的“逻辑基础”,两者共同“形塑”了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研究范式和研究纲领。
(一)作为“元命题”的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
“历史理性”作为构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前提假设,既是源于对马克思关于“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的合理抽象,也是综合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解释人类经济制度变迁的指导原则。从方法论意义上来说,不同于借助抽象的经济人理性考察不同社会的经济制度并预设存在“普适性”发展模式,纳入“历史理性”后的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强调的是从具体实践出发,尤其是结合不同社会环境和历史传统基础上的经济实践去探求经济理论的构建。
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同时也是实践的唯物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其本质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所提供的一般性原理的另一种“称呼”。历史的或实践的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认识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形态”“经济形态”等“一般性规律”,它通过商品、价值、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理论、货币和资本理论、原始资本积累的“工业化门槛条件”及其规律、社会再生产(包括简单再生产、扩大再生产等投入产出的理论刻画)的运行趋势、偏重于生产环节,同时考察交换、分配和消费诸环节的“增长理论”、地租理论、一般性的利润理论、利息率理论和专业化与分工理论等,为整个经济体运行提供具有规律性意义的科学命题,从而形成解构经济现象、探寻经济运行内在本质的具有一般性理论价值和科学意义与研究范式的经济学纲领性“元命题”。
历史地看,生产方式包括四个变量,即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四个变量彼此影响和交互作用衍生出推动社会结构、制度结构、经济结构和意识形态结构不断变化的“内在驱动力”。进一步,在上述四个变量的交叉作用和由此而来的政治经济运行机制的影响下,市场结构、生产结构、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人口结构、阶层结构、组织结构、分配结构等也将不断发生变化,或进行资源配置,或通过社会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调节、约束而不断对生产经营活动、市场机制、交易方式、分工与专业化模式产生实质性影响,从而使不同历史阶段的经济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呈现出不同的社会形态。
也就是说,作为“元命题”的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不仅研究资源配置及其效率问题,也研究与其息息相关的组织、制度、体制、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和国家能力问题。在分析逻辑上,它涵盖了生产力、生产关系,同时也涵盖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不仅解释生产力的增长和社会资源的利用,解释社会分工与专业化,也解释生产的制度结构和整体性的社会变革和体制变迁,是一个完整、科学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在经济学研究范式创新和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中,具有“元命题”的性质,处在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关键地位。
(二)作为“核心命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事实上,从“元命题”到“核心命题”是一个创造性转化过程,助推这个转化过程的正是社会实践,更具体地说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结合的“历史过程”。国家能力建设与生产关系的适应性调整构成两大关键枢纽。例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正是中国共产党基于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一“元命题”的深刻把握,通过主动改革所有制结构(如发展混合所有制)、创新宏观调控体系(如五年规划与产业政策协同)、重构分配制度(如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协调)等一系列制度实践,使生产关系不断适应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从而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转化为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有效方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新发展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回应不同时代重大经济实践之问。新中国成立以后,面对在一穷二白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艰巨任务,毛泽东同志带头号召全党干部结合中国具体实践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为了我们的事业,结合当前的实际问题,学习经济理论著作”,由此走出了一条社会主义改造与建设的新道路,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飞跃。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的正确方向,提出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逐步构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飞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提出的新发展理念致力于实现更高质量的经济发展,不断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形成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飞跃。这三次飞跃带来了中国经济思想的发展和创新。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开拓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境界,系统解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纲领,明确了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构建了中国经济学理论的学说体系,强调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地指导了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实践,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基础和根本遵循。
也就是说,以“历史理性”为牵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将马克思主义一般科学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结晶。最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飞跃,发展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为经济学研究范式创新和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以“元命题”和“核心命题”为框架构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逻辑基础
一旦“元命题”和“核心命题”得到实践社会科学研究的“科学确证”,不光是新的研究范式和新的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有了坚实逻辑基础,在“古为今用”和“洋为中用”的“科学原则”和“研究策略”指示和启发下,以“元命题”和“核心命题”为“逻辑内核”的新研究范式和新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将成为一个科学的“实验(践)系统”和具有“哲学镜构”的“开放系统”:一方面将在不断扩展的研究领域中贯彻由“元命题”和“核心命题”共同决定的“研究纲领”;另一方面,即使是中国古代经济史和思想史、西方经济史和西方经济学说史,以及各门具体的学科,如本土化的微观经济理论、本土化的宏观经济学及由此衍生出来的财政金融理论、发展经济学、数字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货币理论、生产(函数)理论、经济增长理论等“具体学科”,均将成为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坚实的“微观基础”和中观与宏观层面的具有分析意境或含义的“自然拓展”。举例来说,作为“元命题”的历史唯物主义生产方式的演进理论也将“获得”交易成本的微观分析基础,其中的基本原因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相互冲突、协调和适配过程是要耗费交易成本的,如果生产关系所代表的利益结构限制了先进生产力的“运动空间”,则先进的生产力与旧有的生产关系将大概率共存在一个无法改进的社会生产方式结构之中。
有必要强调,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总体框架的“本质”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就是说,作为“元命题”的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作为“核心命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之“本”,一切古代至今的中国经济实践经验和相关经济思想是自主体系建构之“源”,一切在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中所发展出来的分析工具和有关资源配置效率的诸种“经济学原理”等是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之“用”。在建构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创新经济学研究范式的历史进程中,应在“元命题”和“核心命题”指引下,在深入考察194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各阶层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开启全方位工业化并适时开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实践经验基础上,以《论语》《孟子》《管子》、历代“食货志”、《盐铁论》等典籍为线索,考察、分析、总结、归纳中国古代经济思想与治国安邦政策。抓住并回应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关键问题和“时代叩问”,审慎考察、科学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中的主要矛盾,科学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规律,稳慎建构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创设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中国精神的经济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四、研究范式、研究纲领与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
事实上,从科学哲学角度看,要创新经济学研究范式,就必然在某种程度上“破除”旧的研究范式,有破有立,先破后立。因此,要进一步审慎、客观、全面、科学地考察、评估数十年来在学科、教材、方法论和研究范式等方面逐渐占据主流地位的现代经济学(或西方经济学)对学术界、大学课堂、政策分析等多个场域所产生的实际影响,从而评估西方经济学(包括新古典经济学、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等)对中国长期经济增长和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特征化事实”的“解释能力”和“研判能力”。西方经济学,尤其以奥地利学派的“元命题”为内核的“新、旧自由主义经济学”存在“假设前提之偏狭”“研究命题之偏误”“研究背景之错置”“研究结论与中国式现代化战略目标之相悖”等需要加以解决的“价值扭曲”“学科困境”和“范式迷误”。西方经济学中的新古典经济理论尽管在资源配置分析方面拥有成熟的“工具理性”、完备的逻辑结构和相对完善的“知识模块”,却因其假设前提的“单一性”及分析方法的“个体性”而忽略了社会生产关系结构对资源配置效率的真实影响,从而在分析中国实际情况时“隔靴搔痒”,难以触及中国经济运行本质,无法完整、逻辑自洽地解释中国工业化和长期经济增长的“历史与现实诱因”,不能科学回应如何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之问”“实践之问”并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实践相结合,与中国灿烂的传统文化相结合,领导中国人民彻底摆脱了“马尔萨斯贫困陷阱”,实现了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长时段的高速经济增长,带领中国人民进入到全方位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阶段。本文通过中国实践得出三个重要的、关键的“科学研判”:
(1)“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是经济学研究范式创新、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元命题”。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中国国情和长期以来增长与发展的丰富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经济学研究范式创新、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核心命题”。
(3)当科学研究的“元命题”和“核心命题”确立之后,作为科学研究“公理化体系”的“研究范式”和“研究纲领”也就逐渐形成。于是,建立在共同研究范式基础上的各种研究不断巩固“研究范式”,并丰富“研究范式”决定下的科学(的知识)体系,后者也就成了“元命题”和“核心命题”的“保护地带”。“保护地带”是从“元命题”和“核心命题”延伸出去的,它不断地扩大、提升“科学范式”的“研究领域”和“解释能力”。“保护地带”是由研究成员的科学活动所创造的各种知识边际贡献所组成的,它们共同组成了同一范式下的“知识体系”。就经济学而言,在“元命题”和“核心命题”基础上的“经济学知识体系”是由一系列经济学的学科构成的。由此,本文推出如下两个“延伸判断”:
(1)肯定判断:以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为“元命题”和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核心命题”的所有经济学科构成了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
(2)否定判断:拒绝或不以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为“元命题”和“核心命题”的所有经济学知识体系均不能成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核心内容和关键内容。当然,它们可能成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有益“参照”和“镜鉴”。
其于上述两个判断,本文给出如下公式:
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作为“元命题”的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作为“核心命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作为“保护地带”的经济科学“学科群”(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微观和宏观经济学、中国发展经济学、中国产业经济学等,参见图2)。
图2 历史理性、元命题、核心命题和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
有必要澄清“历史理性”与“历史规定性”的关系。事实上,“历史规定性”侧重揭示历史进程的客观必然与结构性约束,而“历史理性”则着力刻画主体在此规定性场域中形成的复合动机结构,二者实为“体-用”关系。进一步地,当先进政党(如中国共产党)通过对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深刻把握,主动驾驭资本逻辑与共同富裕目标之间的张力、协调市场效率与国家战略之间的关系时,便体现出高度的“历史自觉”。可见,“历史规定性”构成前提,“历史理性”体现主体响应,“历史自觉”则代表最高阶的能动实践。三者共同构成理解中国道路的完整认识链条。
结 语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不断开创并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面对中国鲜活而丰富的经济社会转型实践,建构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既是推动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实践需求,也是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的理论需求。本文通过对马克思关于“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理论描摹,独创性地提出“历史理性”概念,由此重构了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基本假设。在此基础上,文章阐释了作为“元命题”的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作为“核心命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内在含义及其关联,并利用新的研究范式对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进行了理论重释。
“历史理性”作为本文进行范式创新与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标识性概念”,它既契合马克思关于“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的深刻洞察和理论抽象,也符合中国共产党政策实践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古代中国国家治理中的人本思想。因而,以“历史理性”为前提假设进行的经济学研究范式创新,不仅区别于西方主流经济学以趋利性动机为基础的“经济人理性”假设,而且是对中国发展实践进行的高度经验概括,兼具“范式革命”意义上要求的理论洞察力和经验概括力。进一步地,以“历史理性”为基础性假设重新构设的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在解释人类社会运行规律的根本遵循,也是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具体实践进行的创造性发展,由此形成的“元命题”和“核心命题”共同决定了中国经济学范式创新的纲领和路径,也就成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逻辑基础。
未来研究可进一步探索“历史理性”的形式化路径。一个富有前景的方向是,借鉴演化博弈论与贝叶斯学习模型,将“历史理性”中“非经济人理性”维度(如规范、惯例)建模为行动者在重复社会互动中,基于历史经验不断更新的主观信念。在这种框架下,社会规范的形成与变迁,可被理解为一个群体层面的信念收敛过程。这不仅能为“历史理性”提供更精确的微观基础,也能使其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体系及分析工具进行建设性对话与批判性吸收和改造,真正实现“洋为中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要善于提炼标识性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本文提出的“历史理性”,正是响应这一时代号召,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个结合”的指导下,尝试提炼的一个基础性、标识性概念。
“历史理性”的提出,不仅是对西方主流经济学范式的理论突围,更是建构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力图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特别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内化为经济学分析的基本前提,从而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理论贡献坚实的学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