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培,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主讲教授
摘 要:郑玄《诗谱》言“鲁人大毛公为《诂训传》于其家”,其后,三国陆玑最早提出《毛诗》之学受自荀卿,勾连二者,后世遂多见“《毛传》本于荀卿”之说的各种表达,如“用荀卿之言以为说”“《毛诗》本于荀卿”“毛义原本荀卿”“《毛传》正本《荀子》”等说。就《诗经》学史来看,“《毛传》本于荀卿说”的出现宜结合东汉以来古文学逐渐隆盛的背景来分析。古文实力的增长客观上需要重构自身授受的合法性,荀子在儒学传承,即“六艺”授受过程中的核心地位,且其用《诗》、用《礼》同《毛传》多有“相合”等特点,从内外两个方面推动了此说在后世的广泛接受;除此之外,汉代“杂学”的实际需要后世通过重构儒学授受脉络来重塑经学的纯正性与合法性。
关键词:《毛诗》;荀子;郑玄;陆玑;解经策略;合法性
引 言
《毛诗》经传同荀子的关系为《诗经》学史上的重要问题之一。条理相关记载,荀子进入《毛诗》早期授受系统之说起自三国陆玑,之后流传甚广,从之者众。此说古人已有质疑,今人或申说,或调试补论。既有研究在大毛公的生卒时代、师承,《荀子》引《诗》、用《诗》同《毛诗》经传之同您,以及《毛传》的形成及其结构等方面着力较多,重点关注《毛诗》出自荀子说的可信度问题。至于古文学者因何将荀子放入《毛诗》早期的授受系统当中,此说后代接受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即这一被广泛接受的讲法如何成为魏晋以后的“解经策略”之一,以及其经学史意义等问题,则缺乏细部的分析与宏观呈现。鉴于此,我们尝试从上述几个问题入手,期望能够进一步丰富和深化《毛传》同荀子关系问题的研究。
一、《毛诗》授受的早期脉络与“《毛传》本于荀卿说”的肇端
《毛诗》的授受情况,《汉书·艺文志》列《毛诗》二十九卷,《毛诗故训传》三十卷,云:“又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而河间献王好之,未得立。”《汉书·儒林传》中言:“毛公,赵人也。治《诗》,为河间献王博士,授同国贯长卿。”“毛诗国风”题下孔颖达疏云:“《谱》云鲁人大毛公为《诂训传》于其家,河间献王得而献之,以小毛公为博士。然则大毛公为其传,由小毛公而题毛也。”据《正义》所引郑玄《诗谱》,《毛诗诂训传》为大毛公所撰,河间献王得而献之,并在河间立小毛公苌为博士。未提及《毛传》同荀卿的关系。真正将《毛传》同荀卿关联在一起,要到三国时期了。
据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所载,《毛诗》授受在毛亨之前已经有了一个详细的脉络,其先师分别为孔子、子夏、曾申、李克、孟仲子、根牟子、荀卿子。此外,关于这一脉络,同属于三国吴的徐整有另外一种讲法,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载:
徐整云:“子夏授高行子。高行子授薛仓子。薛仓子授帛妙子。帛妙子授河间人大毛公。毛公为《诗诂训传》于家,以授赵人小毛公。小毛公为河间献王博士,以不在汉朝,故不列于学。一云:子夏传曾申。……孙卿子传鲁人大毛公。”
陆德明所录以徐整说为主,此说当中并没有荀卿的位置;但是此说后代鲜有提及,而附带提及的“一云”,即陆玑之说,则被广泛接受。吴承仕疏证“明毛公作《传》之时”云:
《艺文志》云:《诗》“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此为存疑之词,与《儒林传》称《高易》自言出丁将军同意。此后郑玄之徒并谓子夏作《序》而毛公足成之。……推校郑意,子夏作三百十一篇之序,总为一编,至战国以来亡其六篇,毛公为《诂训传》时,乃以见在为数,而推改什首。然则毛公作《传》正当秦汉之际,毛公为孙卿弟子,孙卿卒于秦始之世,时适相应。
吴承仕指出了一个关键问题,即《毛诗》“自谓子夏所传”为《艺文志》的存疑之辞。但是接着引《郑笺》和《六艺论》中郑玄的讲法来推定《毛传》之作当秦汉之际。吴先生认为《毛传》出现时间支持了其本于荀卿说的合理性。接着,吴先生在《疏证》“毛苌以上授受源流”部分分析了徐整说的两个明显疏漏,一是所述《毛诗》授受世次疏阔,二是将本为鲁人的毛亨说成是河间人。反之,陆玑说所提及的人物见于《诗小序》和《毛传》。另外,吴先生认为郑玄存世著作未提及荀卿,当是因为“旧文散佚”。
基于既有材料,吴先生的论断似已无可挑剔,但是这样讨论的前提是以《经典释文》所录两说必有一说属实为前提的。倘若如此,陆德明实际上更倾向于徐整说又作何解释?实际上,两说如何依从,唐人已颇困惑,成伯璵《毛诗指说》第三《传受》中论及“毛诗”云:
始自仲尼删《诗》以授子夏,故子夏作《关雎》大序及诸篇小序,历四传至大毛公。(一云:子夏授鲁人曾申……孟仲子二传至赵人荀卿,六传至大毛公。未知孰是。)
成伯璵和陆德明一样,用徐整说,但以注释的形式补充了陆玑之说。不管怎样,从陆玑到陆德明,再到成伯璵,毛亨为荀卿弟子之说一直被注意到,并作为一说流传。唐玄宗为方便太子学诗作文时引用典故和检查事类,而命徐坚、张说等编撰了《初学记》。《初学记》第二十一卷“文部经典一”言:“初,孔子以《诗》授卜商,卜商为之序,以授鲁人曾申……根牟子授赵人荀卿,荀卿授汉人鲁国毛亨,作《诂训传》以授赵国毛苌。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苌为小毛公。”此条自注曰“见《毛诗正义》”,今《毛诗正义》未见此内容。据此可见包括荀卿在内的早期《毛诗》授受谱系已被唐人放入常识系统。
就上述材料而言,《毛传》传承之脉络,终究难断为定说,故多为后世今古文对垒的关节之一,如魏源《齐鲁韩毛异同论》中驳姜炳璋之说即属此类。姜炳璋与钱大昕、纪昀为同科进士,其《诗序广义》扬《毛诗》而抑三家,认为《毛诗》出自子夏,其中《序》《传》又同孟子、荀子相关,所传为孔门正学,非三家《诗》可及。魏源持今文家立场,认为三家《诗》亦同子夏、孟子、荀子关联甚深,而记载《毛诗》早期授受文献的正当性从刘歆开始既已存疑,陆德明所记徐整、陆玑两说又差异过大,均难凭信。抛开今古文立场上的差异,重审二氏所论,则魏源所说确有其不容忽视处。
结合两汉经学实际,《毛诗》在前汉被列为方国之学,且设有博士。两汉之际,又争立过博士,新莽时短暂立学。虽然光武帝废除新莽所立古学,但《毛诗》在后汉一直传授不绝,几为显学。(下文详述)尽管如此,两汉儒生均未曾将荀子放入《毛诗》早期授受脉络当中。到了三国时期,荀卿才被放入《毛诗》早期授受脉络的经学叙述当中,此说多附于徐整说流传,很多唐人逐渐待其为常识,遂为“《毛传》正本于荀卿说”作为后世的解经策略开启了大门。
二、作为后世解经策略的“《毛传》本于荀卿说”
(一)《毛诗正义》对“《毛传》本于荀卿说”的接受
隋唐时期,“《毛传》本于荀卿说”不但被接受,而且作为一种策略被运用到解经实践当中。这里从两个方面展开讨论:一是《毛诗正义》关于《毛传》用荀说之阐发;二是《毛诗正义》关于《郑笺》用荀说之阐发。
1.《毛诗正义》关于《毛传》用荀说之阐发举例
《陈风·东门之杨》“东门之杨,其叶牂牂”句,“毛传”:兴也。牂牂然盛貌,言男女失时,不逮秋冬。笺云:杨叶牂牂,三月中也。兴者,喻时晚也,失仲春之月。“毛传”“牂牂”至“秋冬”,《正义》曰:
毛以秋冬为昏之正时,故云“男女失时,不逮秋冬”也。秋冬为昏,无正文也。……《荀卿书》云:“霜降逆女,冰泮杀止。”霜降,九月也。冰泮,二月也。然则荀卿之意,自九月至于正月,于礼皆可为昏。荀在焚书之前,必当有所凭据。毛公亲事荀卿,故亦以为秋冬。《家语》云……《家语》出自孔冢,毛氏或见其事,故依用焉。《地官·媒氏》……唯谓三十之男,二十之女,所以蕃育人民,特令以仲春会耳。其男未三十,女未二十者,皆用秋冬,不得用仲春也。
《小序》云:“《东门之杨》,刺时也。昏姻失时,男女多违,亲迎女犹有不至者也。”故而《毛传》和《正义》均以此诗举杨叶为喻,以刺婚姻失时。关于此篇时代婚姻之正时,《毛传》认为秋冬为婚,时间在九月至来年正月。《正义》认为《毛传》此说当本荀子。《荀子·大略》篇有“霜降逆女,冰泮杀止”之说。另外,《正义》亦认为《毛传》之说亦依据属于孔子家学的《孔子家语》。《正义》在申明《毛传》来源的同时驳斥郑玄之说。《周官·地官·媒氏》所载仲春之会为婚姻正时以外的蕃育之法,郑玄据以言仲春为婚姻之正时实为误读。故而关于此处郑笺,《正义》曰:
董仲舒曰:“圣人以男女阴阳……故古人霜降始逆女,冰泮而杀止,与阴俱近而阳远也。”郑以昏姻之月唯在仲春,故以喻晚,失仲春之月。郑不见《家语》,不信荀卿,以《周礼》指言“仲春之月,令会男女”,故以仲春为昏月。
此处,《正义》引董仲舒之论,为秋冬逆女寻找到了汉代儒学理论上的合理性,即女为阴,就天道而言,秋冬季阴气来,春夏季而阴气去,故古人霜降始逆女,冰泮而杀止。据此处《正义》,郑玄之误因其“不见《家语》,不信荀卿”,误读《周礼》所致。分析至此,我们能够发现,毛、郑于婚姻时间上解释的分歧,以及郑不从毛说,根本上在于郑玄认为经书(《周礼》)较之子书(《荀子》)重要,更值得信赖。相关论说亦见《召南·摽有梅序》“《摽有梅》,男女及时也”的《正义》:
毛以卒章云三十之男,二十之女,为蕃育法。……《东门之杨》传云:“不逮秋冬。”则毛意以秋冬皆得成昏。孙卿曰:“霜降逆女,冰泮杀止。”霜降,九月也;冰泮,正月也。孙卿,毛氏之师,明毛亦然,以九月至正月皆可为昏也。
此处亦明言“孙卿,毛氏之师”。相关例证尚多,兹不展开。
《鲁颂·泮水》“角弓其觩,束矢其搜”句,“毛传”:“觩,弛貌。五十矢为束。搜,众意也。”《正义》曰:
荀卿《议兵》云:“魏氏武卒,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是一弩用五十矢矣。荀则毛氏之师,故从其言,以五十矢为束也。《大司寇》云:“入束矢于朝。”注云:“古者一弓百矢。其百个与?”则郑意以百矢为束。
此处毛、郑的差别在于一弩配几矢。《毛传》认为“五十矢为束”,《正义》认为此说从《荀子》来。《荀子·议兵》言:“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可知荀子认为一弩配五十矢。而根据《周礼·大司寇》的郑注,郑玄言“古者一弓百矢”,则认为一弓配百矢。虽然毛、郑不同,但此处《郑笺》言:“束矢搜然,言劲疾也。”并未将其《周礼》注中的不同观点呈现。《正义》认为,尽管《尚书·文侯之命》与僖公二十八年《左传》皆有“彤弓一,彤矢百”的记载,但弓之轻重不同,所配矢或不同,故而郑笺“不易《传》也”。
据上所述,《毛诗正义》在疏解《毛传》之时已经将“《毛传》本于荀卿说”作为解经策略使用了。不仅如此,《毛诗正义》中在理解《郑笺》笺经策略时亦见用此说者,即认为《郑笺》既知“《毛传》本于荀卿”,故而用荀子之说以笺《毛传》。
2.《毛诗正义》关于《郑笺》用荀说之阐发举例
《桧风·羔裘序》:“《羔裘》,大夫以道去其君也。国小而迫,君不用道,好絜其衣服,逍遥游燕,而不能自强于政治,故作是诗也。”郑笺:“以道去其君者,三谏不从,待放于郊,得玦乃去。”《正义》曰:
《春秋》庄二十四年,“戎侵曹,曹羁出奔陈”。《公羊传》曰:“……三谏不从,遂去之。故君子以为得君臣之义也。”……是三谏不从有待放之礼。宣二年《谷梁传》称……明大夫待放在于郊也。“得玦乃去”者,谓君与之决别,在其去,然后去也。《荀卿书》云:“聘士以圭,复士以璧,召人以瑗,绝人以玦,反绝以环。”范宁《谷梁注》:“君赐之环,则还。赐之玦,则往。”用荀卿之言以为说。则君与之决别之时,或当赐之以玦也。
郑注《羔裘序》谈到了“以道去君”的程序:“三谏不从,待放于郊,得玦乃去。”三个步骤《正义》皆为之提供了经典依据,其中“得玦乃去”,《正义》认为同于《荀子》和范宁《谷梁注》。此处“用《荀卿》之言以为说”无论是分析范宁注的出处,还是讲郑玄注的来源,《正义》均认为郑笺用《荀子》之说当无疑问。
《小雅·角弓》“莫肯下遗,式居娄骄”,笺云:“莫,无也。遗,读曰随。式,用也。娄,敛也。今王不以善政启小人之心,则无肯谦虚,以礼相卑下,先人而后已,用此自居处,敛其骄慢之过者。”《正义》云:“笺以遗弃之义不与谦下相类,故读曰‘随’。随从于人,先人后己,以相卑下之义也。《释诂》云: ‘娄、敛,聚也。’俱训为聚,则义得通,故云‘娄,敛也’。言用此者,用此下随之行,自居处,收敛其骄慢之过,为敬顺谦恭也。此二句毛不为传,但毛无改字之理,又‘娄’之为数乃常训也,故别为毛说焉。”此句无《毛传》,故《正义》就《郑笺》内容条理其所据,但未能开掘其关键。臧琳《经义杂记》“郑笺改字有本条”云:
《角弓》……案:《荀子·非相篇》:“《诗》曰‘莫肯下隧’”,杨注云:“‘隧’读为‘随’。莫肯下随于人。‘隧’与‘随’声同。”《毛诗》本出于荀卿,故郑氏据之,读“遗”为“随”。王肃申毛作如字,乃与郑立异耳。
臧琳认为《角弓》此句《郑笺》读“遗”为“随”正是因为“《毛诗》本出于荀卿”;王肃强行以“遗”之本字解经乃是为了刻意同郑玄立您。
据上所述,《毛诗正义》不仅在疏解《毛传》之时将“《毛传》本于荀卿说”作为解经策略,在理解《郑笺》笺经策略的时候亦用此说。
(二)《毛诗正义》之后的历代情况
唐代继承隋代的科考制度,五经被列为科考科目,而《毛诗正义》成为其中解释《诗经》的标准文本,获得极大的权威。但是到了宋代,尤其是庆历以后,质疑之声渐起,学人大多轻乎章句、注疏,而偏于义理;喜好以己意解经;甚或疑经、改经。就《诗经》学而言,宋人试图摆脱《诗序》《毛传》《郑笺》《正义》的束缚,重新探求《诗经》本义。以欧阳修《诗本义》为先导,王安石的《诗经新义》、苏辙的《诗集传》、程颐的《诗说》踵之,最终由朱熹的《诗集传》集其大成。当然,这条主线以外,因为对汉唐经学传统的取舍及个人“发挥”之处各不相同,宋代《诗经》学的实际情况并不单一。例如在对《诗序》的态度上,就有尊《序》与废《序》之争,其中欧阳修、程大昌、郑樵、朱熹、王质、杨简、辅广等主张废《序》,程颐、范处义、吕祖谦、陈传良、严粲、段昌武、林岊、李公凯等主张尊《序》。结合著述实际,有学者将两宋《诗经》学著作分为八派:议论《毛传》《郑笺》派,删削唐人注疏派,废《小序》派,存毛、郑、《小序》派,名物训诂派,图谱派,籍诗寓意派和三家诗派。“《毛传》本于荀卿说”属于汉唐《诗经》学内部的问题,同“存毛、郑、《小序》”和“删削唐人注疏”两派关联最密。反对汉唐旧疏派不尊《诗序》《毛传》《郑笺》《正义》,故隶属于汉唐《诗经》学传统的“《毛传》本于荀卿说”遂被一并摒弃(或忽略)。
宋代《诗经》学中“存毛、郑、《小序》”一派多接受“《毛传》本于荀卿说”且用之解经。例如李樗《毛诗集解》解《东门之杨》,承继《正义》之说:
李曰:昏姻失时者,言失其嫁娶之时也。男女多违者,言男子亲迎而女不从。……毛氏以秋冬为昏姻之时。郑氏以仲春为昏姻之时。毛氏之意,则以《荀子》曰“霜降逆女,冰泮杀止”。……毛氏之说据于此。郑氏之意则以《周官》曰“仲春之月,会男女之无夫家者”。观此两说,毛氏为胜。
结合前文所引《东门之杨》的《正义》部分,可知李樗之说全本《正义》,亦信“毛公亲事荀卿”之说。林岊《毛诗讲义》同之,亦用此说。
此外,《毛诗集解》解《出车》首句明言“(毛氏)盖本《荀子》之说”:
李曰:……《荀子》曰:“天子召诸侯,诸侯辇舆就马,礼也。”遂举此诗……《荀子》之意则以《出车》为诸侯赴天子之召。然按此诗乃南仲出车,非是诸侯之赴召也。盖古人观《诗》不拘《诗》之文,故其言及此。毛氏曰:“出车就马于牧地。”……此盖本《荀子》之说,然未必得诗人之意。
《出车》“我出我车,于彼牧矣”,毛传:“出车就马于牧地。”《正义》此引《周礼·地官·载师》和《月令》来解释,并未提及《荀子》。李樗则明确引《荀子·大略》篇以释之,并指出《荀子》此说为毛氏之所本。另外,解《淇奥》:
李曰:……“瑟兮僩兮”者,瑟,矜庄貌。僩,《韩诗》以为美。《说文》曰“武也”。毛氏曰:“宽大也”。《荀子》曰:“陋者俄且僩。”是僩则为宽大之文。
此处李樗明确言《毛传》解“僩”为“宽大也”本于《荀子·荣辱》篇。
此外,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在“训诂传授”条目下列《正义》引郑玄《诗谱》《汉书·儒林传》《后汉书·儒林传》所载毛公事,附注以陆玑和徐整之说。解《邶风·匏有苦叶》“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句之郑笺时,引《正义》之说,申说毛承荀说以定婚姻之正时为秋冬。解《羔裘序》引《正义》所述,承继以荀释郑之说。解《小雅·出车》“我出我车,于彼牧矣”句时引李樗《毛诗集解》之说,以申毛本于荀。魏了翁《毛诗要义》,取《毛诗正义》之文而删节之,于《毛传》《郑笺》兼取,析其辞为多条,归总事类而录之。其卷一下事类条目七四为“毛以秋冬得成昏与其师孙卿合”,又卷第七事类条目廿八为“《家语》、荀、董、毛昏以秋冬孟春,郑惟仲春”。严粲《诗缉》析《小旻》末章云:
末章言惧祸也。虎不可以徒搏,河不可以徒涉,人特知此一等事耳,不知其他更有可畏之事,谓国将亡而祸及已也。……《荀子》云:“人不肖而不敬,则是狎虎也。”遂引此章,盖断章取义耳。毛祖其师之说,以为不敬小人之危殆。今考本诗诸章,止言不能听谋,无畏惧小人之意。
严粲明言“毛祖其师之说”,但强调荀毛所承之说实为断章取义,非《诗》篇本旨。正如前引李樗解《出车》,既明言“(毛氏)盖本《荀子》之说”,又强调“未必得诗人之旨”。可见宋代《诗经》学者即便是尊汉唐派,亦自有主张,诚一代风气使然。此外,《卷耳》“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句下,严粲引《荀子》。《还》“揖我谓我儇兮”句下列《毛传》《郑笺》和《荀子》之说。《东门之杨》首章下,《行苇》“敦弓既坚”句下,均引李樗《毛诗集解》说,引荀以释毛。《泮水》“束矢其搜”,《毛传》“五十矢为束”下列《正义》之说,申说“孙(卿)则毛氏之师”。宋人用此说者尚多,不烦细举。
宋末《诗经》学,朱熹《诗集传》在南方影响巨大,但尚未完全传至北方。到了元代,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科举重启,以经义取士,《诗集传》被定为《诗经》的标准教本,遂确立了其独尊的地位。在这种“羽翼朱传”的《诗经》学风气下,属于汉唐经学内部问题的“《毛传》正本荀卿说”基本上未能被论及,但我们依旧能在时人对历代经传及先儒解说的引用中见到。许谦《诗集传名物钞》解《行苇》抄录李樗引《荀子》之说以解“敦弓”。解《泮水》第七章引《正义》“荀则毛氏之师”说。再如梁益《诗传旁通》卷一引《初学记》之说:“荀卿授鲁国毛亨,作《训诂传》以授赵国毛苌,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谓苌为小毛公。”又卷十四引《正义》疏解《泮水》“束矢其搜”句《毛传》“五十矢为束”内容,并随后专列一条“荀毛之师”:“初孔子以《诗》授卜商……牟子授荀卿,卿授毛亨,亨授毛苌。……荀卿名况,赵人。”
明代前期继续元代“朱传”一尊的局面,如胡广《诗传大全》卷二十《泮水》中引《正义》释“束矢其搜”句。又王鏊《震泽长语》“经传”部分述之云:“汉初,六经皆出秦火煨烬之末,孔壁剥蚀之馀。然去古未远,尚遗孔门之旧。……浮邱伯亦荀卿门人,申公事之,是为《鲁诗》。根牟子传荀卿子,荀卿子传大毛公,是为《毛诗》。”
明中叶以后,情况有所变化。胡适曾言:“人人皆知汉学盛行于清代,而很少人知道这个尊崇汉儒的运动在明中叶已很兴盛。”大约至弘治、嘉靖年间,随着复古思潮的兴起,《诗经》汉学随之复苏。明代学者先是扬《诗序》而抑《诗集传》,接着进一步探究汉儒之训诂,权衡其得失,或杂采汉宋,辑存古说。关于《毛传》与荀卿之事,李先芳《读诗私记》卷一述“毛诗始末”云:“初孔子以《诗》授卜商……牟子授荀卿,卿授毛亨,亨作《诂训传》,以授毛苌,以二公之所传,故名《毛诗》。”朱睦桿《授经图》卷十《毛诗》授受图用陆玑说,并于“诸儒传略”中申述之。胡绍曾《诗经胡传》卷十《泮水》解“束矢其搜”时亦明言“毛氏师荀卿”。沈万钶《诗经类考》卷一“按语”亦云“根牟子授孙卿,孙卿传毛亨”。何楷《诗经世本古义》“原引”云:“最后毛公《诗》出,称得传于子夏,不与三家同,以授毛苌。然其本亦出荀卿云。”下注引《经典释文序录》、陆玑说和《初学记》。
清代《诗经》学呈现出繁荣之势,清初呈现出多元格局,乾嘉时期古文经学隆起,道光以后今文经派复兴。这里仅列举康乾以后,尤其是乾嘉时期,几位《诗经》学代表学者对“《毛传》本于荀卿说”的接受情况。
陈启源《毛诗稽古编》解《淇奥》“瑟兮僩兮”句明确云:“毛为荀弟子,字训有本矣。”解《小旻》云:
毛传释《小旻》卒章,用不敬小人则亦危殆之意,本于《荀子》狎虎语。华谷非之,谓此篇诸章止言不能听谋,并无畏小人之说,《荀子》引《诗》是断章取义,毛乃荀之弟子,故祖其师说,非诗之正指也。斯言似之而实非。……荀、毛师弟同堂,其《诗》说应得之面受,非若异世徒据成书也。荀果断章,毛岂不知而用为正解乎?
此处先引严粲之说,认同毛乃荀子之弟子,言“荀、毛师弟同堂”,但不同意《荀子》引《诗》断章取义之说。解《无将大车序》云:“此与《荀子·大略篇》引《诗》合。”解《桑柔》“谁能执热,逝不以濯”句,明确云:“毛公为荀卿弟子,荀卿之书,谓隆礼为儒术之先务,故毛之释《诗》,亦多言礼。”汪中《荀卿子通论》中先列《经典释文叙录》,后云:“由是言之,《毛诗》,荀卿子之传也。”又言:“故其说‘霜降逆女’,与毛义同。《礼论》《大略》二篇,《谷梁》义具在;又《解蔽篇》说《卷耳》,《儒效篇》说风、雅、颂,《大略篇》说《鱼丽》《国风》好色,并先师之逸典。”康熙到乾隆早期,《毛传》与《荀子》关系当以二公之说最为代表,其后则《诗经》汉学三家(胡承珙、马瑞辰、陈奂)之说影响最大,下面分别述之。
胡承珙《毛诗后笺》解《豳风·七月》“其始播百谷”句,明确言:“《毛诗》出于荀卿,当与之同。”解《小雅·节南山》“天子是毗”句,《后笺》:“《荀子·宥坐》引《诗》作‘庳民不迷’。‘庳’亦‘埤’字之借,为毛义之所从出。”《小雅·莆田序》云:“《莆田》,刺幽王也。君子伤今而思古焉。”《后笺》云:“据此,则所谓‘伤今思古’者,其谊出于荀卿。知《毛序》源流甚古,不得疑其援《诗》以立说,明矣。”《大雅·大明》“明明在下,赫赫在上”句,胡承珙云:“毛以为‘明德’者,义盖本荀卿耳。”如此尚多,不一一列举。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在《卷耳》“不盈顷筐”句有按语:“《荀子·解蔽篇》云:‘卷耳易得也,顷筐易盈也,然而不可以贰周行。故曰:心枝则无知,倾则不精,贰则疑惑。’此《毛传》易盈之义所本。”《采菽》“彼交匪纾”句下云:“《毛诗》传自荀卿,义当与《荀子》同。”《采菽》“平平左右”句按语:“《毛传》训为辩治。《荀子·儒效篇》曰:‘分不乱于上,能不穷于下,治辩之极也。’引《诗》‘平平左右’。此正《毛传》辩治之说所本。”《角弓》“见晛曰消”句按语:“毛公学本荀卿,见字虽无《传》,亦当同《荀子》借读作宴。”《行苇》“敦弓既坚”按语:“大毛公受《诗》于荀卿,此《传》正本《荀子》。”
陈奂《诗毛氏传疏》在《新台》“河水涨涨”句下疏云:“《荀子·宥坐篇》:‘水以出以入,以就鲜洁,似善化。’并与《传》云:‘水所以洁污秽’合。”《唐风·扬之水》“我闻有命,不敢以告人”,疏先陈《荀子·君道篇》引《诗》,后云:“《荀子》引《诗》与毛《传》释《诗》意正合。”《鸤鸠》首章,疏列《荀子·劝学篇》和《成相篇》,其后云:“《毛传》正用其师说。”《大东》首章,疏引《荀子·宥坐篇》后云“毛《传》正用《荀子》”。《天作》,此篇《荀子·王制篇》尝引之,疏云:“毛多用荀说,意当然也。”《长发》“受小球大球,为下国缀旒”句,陈奂引《荀子·君道篇》后言:“毛为荀之弟子,故《传》训多依师说。”如此尚多,不细举。
晚清的接受情况可就俞樾和刘师培之说观之。俞樾《荀子〈诗〉说》篇前“按语”引《经典释文叙录》之说后,言:“是荀卿传《诗》,实为《毛诗》所自出。其《大略篇》云:‘《国风》之好色也,传曰:“盈其欲而不愆其止。其诚可比于金石,其声可内于宗庙。”’所引传文必是根牟子以前相承之师说,实为毛传之先河。今读《毛诗》而不知《荀》义,是数典而忘祖也。”刘师培撰《毛诗荀子相通考》在汪中论说基础上“采掇《荀子》之言《诗》者,得二十有二条”,认为“然《毛诗》之谊出于《荀子》者,兹固彰彰可考矣。”又言:“盖毛公受业荀卿之门,故能发明师说,与传闻不同。其不合者,即《鲁诗》《韩诗》之说。郑君笺《诗》多引之,则以鲁、韩二家,与《毛诗》固同出荀子也,故析为总义、章句二类,以证《传》说所从来,并以彰荀子传《经》之功焉。”刘氏此论展示了经学家如何调和《荀子》用《诗》不同于《毛传》与“《毛传》本于荀卿说”之间的矛盾,即以弟子发明师说纾解之。但此说以信从陆玑说为前提,核以实例,难以真正通合。
三、“《毛传》本于荀卿说”与后汉以来古文经谱系的重构逻辑
结合前论,可知“《毛传》本于荀卿说”被后世(尤其是古文学派和汉学派)广泛接受。然而由三国人讲出的《毛诗》早期授受脉络原本出于构建。这样的判断基于以下四个方面原因。一是《毛传》同《荀子》多有相您之处。这些不同之处又可以分为内容、文字相您和阐释歧别两个方面。《荀子》32篇,引《诗》83处,“见于今《毛诗》者77次,逸诗6次,除重复,见于今《毛诗》者63次,逸诗5次。63次当中,文字与《毛诗》全同者49次。文字与《毛诗》不同者14次”。除去重复,“《荀子》引《诗》68次,其中19次与《毛诗》文字有您,不同者占全部引《诗》量的28%。”如此,从内容、文字相您角度可以判断,毛公之《诗》学不当出自荀子。就阐释歧别方面来看,《毛传》和《郑笺》所释不同于《荀子》用《诗》言礼处亦复不少。如《郑风·山有扶苏》“不见子都”句,据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的按语所引,《荀子》以“子都”为人名,不同于《毛传》所言“世之美好者也”。再如《周颂·我将》中的“仪”,《毛传》皆为“善”,而《荀子·君道》篇中将仪解释为表。此类尚多,不一一列举。
《郑笺》不同于《荀子》处亦常见。如《秦风·小戎》“温其如玉”句,郑玄言“玉有五德”,不同于《荀子·法行》篇所言之“玉有七德”。又《大雅·常武》“王犹允塞”句,《荀子》引作“王猷允塞”,用谋猷之“猷”。据此可判断《毛传》训为谋是对的,而《笺》训为尚则失之。此类亦多,不繁举。
《毛传》和《郑笺》皆不同于《荀子》者,如《小雅·小宛》“人之齐圣”之“齐”,《毛传》解为“正”,《郑笺》释为“中正”。马瑞辰引王引之(王尚书)之说,并申论之,以证“齐”当释为“明”。如此,不管是从内容、文字相您方面,还是从阐释歧别方面,《毛诗》经传同《荀子》均多有相您之处。
皮锡瑞《经学通论》“论《毛传》不可信而明见《汉志》非马融所作”条中讨论《毛传》不可信的第三、四、五条均涉及荀子,其中第三条我们在第一部分当中已讨论,其第四、第五条为:
《荀卿·非十二子》有子夏之贱儒,是荀卿之学,非出子夏,判然为二。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祖子夏不应祖荀卿,祖荀卿不应祖子夏,此《毛传》不可信者四。申公受《诗》于浮邱伯,又受之荀卿,则《鲁诗》实出荀卿矣。若《毛诗》亦荀卿所传,何以与《鲁诗》不同,此《毛传》不可信者五。
据此,我们说“《毛传》本于荀卿说”出于建构的第二个方面原因是《毛诗》和《荀子》的学术渊源有别。第三个方面,从活动年代上看,荀子和大毛公相差较远,基本上不存在关联。第四个方面是《荀子》论述中对师承的重视与《毛诗》称引先师之说的实际情况不符。这两点前人已有考证,不赘述。
那么古文《毛诗》学者为何将荀子放入授受谱系当中?这一构建的谱系缘何能够被后世广为接受,并将其作为解经策略来使用?就《诗经》学史来看,“《毛传》本于荀卿说”的出现宜从后汉以来古文学逐渐隆盛的背景上来分析。就汉晋经学的演进来看,古文经学一直处在需要自我证明和争胜官学(今文经学)的状态当中。总前所述,大毛公作《毛诗故训传》后,小毛公传其学,且为河间博士,但刘德献书未被武帝重视,西汉《毛诗》学终究只是区域方国之学。古文真正开始同今文争胜当从刘歆开始,刘师培云:
故今文、古文之争未起。自刘歆移书太常,为古文竞胜今文之始。新莽篡汉,崇尚古文。东汉嗣兴,废除莽制,五经博士仍沿西汉之规,而在野巨儒多明古文,故今文、古文之争,亦以东汉为最著。……盖东汉之初,今文之学盛行;中叶以后,则今文屈于古文。……盖东汉初年,古文学派皆沿刘歆之传,虽为今文所阨,未克大昌,然片语单词,已为学士大夫所崇尚。……此今文学所由日衰,而古文学所由日盛也。是则经学显晦之大略也。
荀子进入《毛诗》早期授受脉络是以今古学的争胜为背景的。据《汉书·儒林传赞》:“平帝时,又立《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所以罔罗遗失,兼而存之,是在其中矣。”后新莽崇古,《毛诗》亦显豁。但光武一统,《毛诗》随古文诸经旋踵即废。然而古文之势既隆,民间偏好之,传承不绝。章帝建初八年(公元83)诏曰:“五经剖判,去圣弥远,章句遗辞,乖疑难正,恐先师微言将遂废绝,非所以重稽古,求道真也。其令群儒选高才生,授学左氏、谷梁《春秋》,《古文尚书》,《毛诗》,以扶微学,广您义焉。”据此,章帝时虽未立学官,但选高才置弟子,可以说《毛诗》等诸经已得到官方认可。陈汉章述其情势云:
迨光武反新莽之政,古学惟行于民间。……《毛诗》固未立学……章帝建初八年,诏选高才生,受学《左氏》《谷梁春秋》《毛诗》《古文尚书》,以扶微学广异义。于是《古文尚书》《毛诗》《周官》,皆置弟子。……又《汉书·儒林传序》云:“虽不立学官,然皆擢高第为讲郎。力……桓帝时,高彪明于《左氏》,上立博士章。灵帝时,卢植又上书,请立《毛诗》《左氏》《周礼》博士,皆果不行。然其时学官虽主今文,各以家法教授。而民间学者则治古文,亦复自立家法。
从西汉末立学官,尤其是章帝立置弟子之后,一直到三国魏复立学官,《毛诗》派学者一直有着争立的内在压力与动力。换言之,古文学派势力的增长客观上需要重构自身授受的正统性与合法性,荀子在儒学传授上的核心地位,以及《荀子》用《诗》、用《礼》同《毛传》的“相合”特征,从内外两个方面推动了其进入《毛诗》的早期授受系统。那么,放入荀子的谱系为何能够被后世广泛接受?
荀子能进入《毛诗》的早期授受系统最为直接的原因是《荀子》论《诗》用《诗》以及论《礼》用《礼》同《毛传》多有相合之处。如前文所引《东门之杨》《摽有梅》中《毛传》以秋冬为“婚姻正时”的讲法即同于《荀子·大略》篇之论礼。又《卷耳》“不盈顷筐”《毛传》:“顷筐,畚属,易盈之器也。”即同于《荀子·解蔽》篇之引《诗》。又《泮水》之《传》“五十矢为束”即同于《荀子·议兵》篇之论礼。诸如此类,文章第二部分多有举例,不赘论。
除了相合之外,荀子为战国儒家之殿军,汪中尝言:“盖自七十子之徒既殁,汉诸儒未兴,中更战国、暴秦之乱,六艺之传,赖以不绝者,荀卿也。”又言:“荀卿之学出于孔氏,而尤有功于诸经。”在秦汉儒学传承中的核心地位决定了荀子是《毛诗》学者谱系构建的首选。至于为何不在两汉时候就将荀子放入自身授受系统,则是因为三家《诗》,尤其是《鲁诗》长老尚在,颇知实情,没有虚说构造的空间。但是从东汉中后期开始,三家《诗》明显衰落,相继式微;而民间授受的《毛诗》则日渐兴盛,有卫宏、郑众、贾逵、马融、郑玄等大儒传学,人才鼎盛。《隋书·经籍志》载:“《齐诗》,魏代已亡;《鲁诗》亡于西晋;《韩诗》虽存,无传之者。唯《毛诗》《郑笺》,至今独立。”一派学术之衰亡,自不是朝夕之事,由《隋志》所记可反观东汉中后期以来三家《诗》之形状。《毛诗》乘势喧宾夺主,将荀子纳入自身谱系,当在此时。到陆玑将此说记录下来时,能够力辩其非者已不多;或屈就下流,难以成事了。
另外,就《毛传》自身而言,其汇编集解性质非常明显,以其同《尔雅》的关系而言,《尔雅》释《诗》占总释义的22%。故有学者言:“从现代古籍注释的意义上说,《毛传》分明是一部广采先秦旧籍中《诗》说和先儒《诗》解的《诗经》集解本。”《毛传》这种汇编性质,同汉初“杂学”的特征相近,洪颐煊尝论之:
《陈平传》“治黄帝、老子之术”,《田叔传》“学黄老术于乐巨公”,《张敞传》“孝文时以治刑名事太子”,《鼌错传》“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生所,与雒阳宋孟及刘带同师”,《田蚡传》“学《盘盂》诸书”,《韩安国传》“受韩子杂说邹田生所”,《主父偃传》“学长短纵横术”,《张汤传》“王朝,齐人,以术至右内史,边通学短长”,此皆汉初杂学。
又如叔孙通、公孙臣等非专经之士,且颇多法家言行而为博士,可谓显例。陆贾和贾谊,《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虽将二人列入儒家类,但陆贾颇多纵横气,贾谊之文又多老庄之意,且兼有阴阳家言者。当然,汉初杂学的方式为兼取诸学,而《毛传》之“杂”只是统合规整各种早期的《诗经》学知识。可以说,汉代“杂学”的实际需要后世通过新构儒学授受脉络来重塑其学的纯正性与合法性。究其逻辑,学问既杂,但若出自先师,则依旧为不可疑之正学。合以前“荀子传承六艺诸学”之功,且为《鲁诗》授受之关键等因素,则其进入《毛传》早期授受脉络并不令人意外。
东汉明帝章帝以后,古文经学迅猛发展,标的今文,争胜学官。随着争胜出现的是一系列举措,荀子被放入《毛诗》早期授受脉络当即其一。诸种措施合乎时风,切合形势,所以尽管内蕴着明显的矛盾,依旧被广为接受。“《毛传》本于荀子说”被后世广泛作为解经策略来使用即是明证。对居于民间的古文学派的一系列争胜举措的全面开掘及其后世接受的系统分析,将极大推进东汉及其后经学史的研究,并将有效拓展整个经学史研究的既有畛域。
本文载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