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德刚 叶雨:塑造制度均势:论美国在中东地区对华国际制度竞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20 次 更新时间:2026-04-28 15:22

进入专题: 国际制度竞争   中美关系   国际安全   中东地区  

孙德刚   叶雨  

内容提要:国际制度竞争是美国在中东地区对华战略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制度内零和竞争、制度间同质化竞争和制度外错位竞争。美国在中东地区对华国际制度竞争,第一类以中美在联合国安理会、伊朗核问题六国对话会的博弈为代表,其本质是在议题领域争夺规范主导权;第二类以中阿峰会与美阿峰会、中海峰会与美海峰会等为代表,其本质是在地区层面增强对盟友和伙伴的影响力;第三类以“一带一路”倡议与“全球基础设施和投资伙伴关系”等为代表,其本质是对全球层面秩序塑造权的竞争。美国的国际制度外交重视外延式发展,偏好“小院高墙”,以巩固地缘政治主导权为目的,制度扩容具有激进性;中国无意同美国开展国际制度竞争,在中东的国际制度合作重视内涵式发展,以追求地缘经济利益为目的,制度扩容具有渐进性。在此背景下,中东国家奉行差异化政策,表现为制度追随、制度制衡、制度对冲与制度疏离。

关键词:国际制度竞争/ 中美关系/ 中东研究/ 国际安全/

作者简介:孙德刚,复旦大学中东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叶雨,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研究生(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国际展望》(沪)2025年第5期 第64-85页

标题注释: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大国在中东博弈的新动向与中国中东战略研究”(23AGJ011)的阶段性成果。

国际制度(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是主权国家权力拓展、规范扩散和秩序塑造的重要载体。近代以来,国际制度竞争(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al rivalry)通常表现为多边军事同盟间的竞争。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制度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很大变化,围绕塑造和控制国际制度所展开的国际制度竞争正在成为中美两国战略关系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之一。①国际制度竞争与军事竞争、科技竞争和话语权竞争共同成为美国对华战略竞争的重要形态。

什么是国际制度?国内外学者见仁见智,存在不同认识。本研究综合借鉴斯蒂芬·克拉斯纳(Stephen D.Krasner)和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O.Keohane)对国际制度的定义,采用克拉斯纳提出的广义的国际制度概念,将其界定为:一系列隐含或明示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在国际关系特定领域中,行为体的期望围绕这些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汇聚而成。②从内涵来看,国际制度包括以下三种形式:一是正式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二是具有明确规则、经各国政府同意且用以处理国际关系特定领域的问题的制度——国际机制(international regimes);三是塑造行为者预期的具有隐含规则和理解的非正式制度——国际惯例(conventions)。③总体上,国际制度可分为全球性、区域性和议题性三类。

制度具有非中性的特征,即同一制度下不同的人或人群所获利益各异,而已经从既定制度中或可能从未来某种制度安排中获益的个人或集团将会竭力维护或争取特定制度。④“非中性”这一概念同样适用于对国际制度的分析,同一国际制度对不同国家意义不同。国际制度的非中性特征决定了其既是国家间互动的产物,是权力与规范的复合体,也是国际政治博弈的载体,国际制度的“武器化”成为大国战略竞争的工具。

本文聚焦中东地区,探讨的问题是:美国在中东地区开展对华国际制度竞争、塑造中美制度均势主要涉及哪些方面?其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双方的国际制度外交存在哪些差异?中东国家如何在策略上应对?本研究将在现有学术研究的基础上,系统探讨并回答上述问题,以期为理解美国在中东地区的对华竞争提供新视角。

一、大国博弈中的国际制度竞争

权力竞争是大国竞争的核心,表现为科技竞争、国际制度竞争、意识形态竞争、话语权竞争、军事竞争等多种竞争形式。其中,国际制度竞争是有形的规则竞争与无形的权力竞争的复合体。作为一项研究议程,国际制度竞争本质上处于制度互动(institutional interplay)的研究框架之中。⑤一方面,部分学者尽管未在研究中采用“国际制度竞争”这一表述,但对制度交叠、制度复合体、制度碎片化等国际制度竞争现象予以关注。⑥另一方面,有些学者沿着国际制度竞争的主线开展研究,既关注国际制度竞争的现状,又将国际制度竞争置于制度互动的动态过程中,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国际制度竞争。大国的国际制度竞争研究主要包括现实制度主义论、竞争性多边主义论、制度制衡—追随—对冲论和国际制度互动论等四大领域。

第一,现实制度主义论。“现实制度主义”(realist institutionalism)是一个专门解释国际制度竞争现象的理论分析框架。国际制度既为制度成员国提供普遍性的公共服务,也可被领导国私有化为自身权力的工具,国际制度的这种双重属性使其成为领导国制度性权力的来源。⑦制度领导国的权力地位、国际制度供给公共服务的能力和国际制度结构的合理性是评判国际制度竞争力的三大标准。⑧

第二,竞争性多边主义论。“竞争性多边主义”(contested multilateralism)也是解释制度间竞争的分析框架。这一概念旨在分析国家、多边组织和非国家行为体利用不同的多边制度来挑战现有多边制度的规则、路径和目标。对现有多边制度的不满是竞争性多边主义的理论起点,机制转移(regime shifting)和创建竞争性机制(competitive regime creation)是竞争性多边主义采用的两种具体方式。⑨竞争性多边主义认为制度竞争最终将呈现出多样化的结果,既可能是现有制度毫发无损,而挑战制度崩溃,也有可能是现有制度扩大成制度复合体;抑或从长期看,对现有制度的挑战将可能改变现有行为体的偏好和价值观,使制度在丧失合法性后进行改革或退出竞争。⑩

第三,制度制衡—追随—对冲论。制度制衡是国家发起、利用和主导多边机制来应对压力或威胁的一种软制衡行为,其本质上是国家在无政府状态下追求安全的一种现实主义战略。(11)制度制衡包括包容性、排他性和制度间三种不同制衡类型。在制度制衡模型下,贺凯通过引入制度红利、角色理论等概念来分析国家间制度制衡战略的差异化选择。(12)当国家间竞争加剧时,制度主导国会将国际制度当作打击对手的武器来保持竞争优势,导致国际制度在国际竞争中发生角色转换,即“国际制度武器化”(13)。

第四,国际制度互动论。一些研究认为国际制度互动是一个动态过程,强调国际制度竞争是国际制度互动的一种特定情形,主张关注国际制度互动的发展阶段、不同形态以及竞争后的演进方向,如王明国将中美国际制度互动划分为四个阶段——制度对抗、制度接触、制度竞合和制度脱钩,认为中美正处于国际制度半脱钩的状态,随着对抗加剧可能滑向全面脱钩。(14)

从以上四大研究议题来看,学界倾向于从宏观的理论层面来把握国际制度竞争,较少探讨不同类型制度竞争的目标和手段的差异,且较少涉及区域层面的国际制度竞争。而围绕大国在区域层面制度竞争的少量研究大多聚焦东亚地区,分析美国对华制度竞争给东亚地区带来的影响,如探究美国对华制度竞争对东盟中心地位的冲击、东盟在中美战略竞争背景下采取的制度对冲策略等。(15)中美在中东地区的国际制度竞争散见于以下两类研究中,一类研究关注中美双方的中东战略,制度竞争被视为中美在中东博弈的体现和手段,缺乏论述的深刻性与系统性;(16)另一类研究则注意到中东国家“向东看”这一现象,强调中美大国博弈对沙特、阿联酋、伊朗等中东地区中等强国的影响。(17)

在中东地区,美国作为守成大国,在制度存量优势基础上通过新建多边制度来巩固其在中东地区的制度性权力;作为新兴大国的中国则依托南南合作的框架来推动与中东国家的务实合作,具有制度增量优势。下文从制度内规范之争、制度间盟伴之争和制度外秩序之争出发,分别探讨美国在中东地区开展对华国际制度竞争的理念与实践。

二、制度内零和竞争:议题领域的规范主导权

本文的制度内竞争指竞争性大国在同一个国际制度内开展零和博弈,通过塑造特定规范使国际制度在议程设置、议题讨论和最终决策等方面朝着于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国际规范会影响国家决策者和民众的行为,国际共享的规范和价值则可塑造和限定行为体的偏好,进而影响国家利益的形成,(18)国际规范的改变将会带来国家利益和行为的相应改变。当前,美国(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与中国(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均对全球与地区治理发挥着重要作用。中美围绕具体议题所展开的规范主导权之争是美国在中东地区对华国际制度内竞争的主要体现。其中,中东热点问题和伊核问题是两国规范竞争的焦点。

(一)美国围绕中东热点问题扩大规范主导权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以下简称“联合国安理会”或“安理会”)在处理中东热点问题上具有权威性。作为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中美围绕巴勒斯坦问题、也门问题、叙利亚问题、利比亚问题、苏丹问题、西撒哈拉问题、伊拉克问题、中东恐怖主义等问题在安理会频繁互动。尽管不乏中美达成一致、安理会顺利通过决议的先例,但是双方在涉及巴勒斯坦、叙利亚等问题上屡屡行使否决权的行为,从侧面反映出中美就中东热点问题在认知、解决方式等方面存在一定分歧。

首先,在巴勒斯坦问题上,中美在安理会存在规范差异性。自2023年10月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以来,中美在安理会框架下围绕巴勒斯坦问题的规范竞争较为激烈。例如,2024年11月20日,10个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提出一项决议草案,要求各方立即无条件永久停火、无条件释放所有人质等。(19)尽管安理会中有14国均投票赞成,但因美国一票否决,此项决议未能通过;而中国也曾否决了由美国提出的决议草案。(20)从本质上讲,上述事件集中反映了中、美对巴勒斯坦问题的不同理解:中国认为巴以问题是中东的本源性问题,将巴以和平共处放在首位;而美国认为伊朗问题是中东的本源性问题,将美以关系放在首位。中、美的认知差异催生了相异的问题解决方案:中国始终坚持以“两国方案”解决巴勒斯坦问题,支持巴勒斯坦以1967年边界为基础、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独立建国并加入联合国;而美国支持巴勒斯坦独立建国的前提是巴以实现和解,回避“两国方案”。因此,中美在安理会就巴勒斯坦问题行使否决权是“表”,反对行为所传递的规范主张之争才是“里”。

其次,中美在联合国安理会就解决叙利亚问题也存在规范差异性。2011年叙利亚发生反政府示威游行后,美国在安理会联合英、法等国先后提出相关决议草案,“呼吁在没有暴力、恐惧、恫吓和极端主义的情况下启动一个包容性的由叙利亚人领导的政治进程”,(21)实际上是在利用集体安全的力量向叙利亚政府施压,以期推动叙利亚的政权更迭。在长达13年的博弈中,美国高举“人权高于主权”和“保护的责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简称R2P原则)大旗,以叙利亚政府侵犯人权、发展化学武器以及对反对派使用化学武器等为借口,一方面对叙利亚政府施加制裁、打击叙利亚的军事和民用设施,要求巴沙尔·阿萨德(Bashar al-Assad)政府下台;另一方面,美国向叙利亚反对派武装提供资金和军火支持。与美国相对,中国和俄罗斯等国主张“叙利亚的前途和命运应由叙利亚人民自主决定,而不是由外部强加”,“叙利亚问题只能通过政治手段解决,军事手段没有出路”。(22)中国反对域外大国越俎代庖、推波助澜,反对将叙利亚变成第二个利比亚。秉持上述理念,从2011年10月4日到2024年底,中国在安理会就叙利亚问题投了10次否决票,(23)避免了更多的流血冲突。

由此可见,中美在安理会竞争的焦点是围绕理解、解决中东热点问题展开的规范之争,如是“保护的责任”还是“负责任的保护”(即“负责任”地实践“保护的责任”),(24)是“人权高于主权”还是“人权与主权并重”,是“利益优先”还是“道义优先”,是“外部力量主导”还是“叙利亚人民主导”等。美国从霸权护持的角度,将中东地区的反美国家和反美力量视为被治理的对象,以热点问题解决为契机,推动反美国家的政权更迭;将反美、反以的非国家武装行为体视为恐怖组织,将所谓“民主力量”和“温和力量”视为“和平区”,将反美力量视为“冲突区”,以反恐的名义支持前者对后者的打压和改造。中国则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核心作用,在中东地区坚持不结盟政策,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外部力量越俎代庖,主张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来决定自己的立场,以政治和外交方式来加强对中东热点问题的综合治理。中美在安理会的制度内竞争,即国际规范竞争实际上依托于安理会的决策机制。尽管常任理事国的地位赋予了中国对安理会决策的影响力,但在议程设置、方案选择等方面,中国影响安理会决策的能力有待提高。(25)中国还需坚持统一战线理论,进一步在安理会的决策机制方面占据制度先手,以分享中国倡导的规范。

(二)美国围绕解决伊核问题提升规范主导权

中美在伊核问题六国对话会框架下对伊核问题存在多重分歧。2015年7月20日,安理会一致通过了核可《全面行动计划》的第2231(2015)号决议,该协议的核心内容是伊朗保证其核计划只用于和平目的,安理会和各国解除所有涉及伊朗核计划的制裁。(26)然而好景不长,2018年5月特朗普政府宣布美国退出伊核协议,并恢复对伊朗豁免的制裁。尽管伊核谈判于2021年重启,但因美国的拖延谈判至今仍悬而未决。而中国曾建设性地参与了伊核谈判全过程,始终坚持和平解决伊核问题。中、美对伊朗身份的不同定位、对伊核问题的不同理解以及对解决该问题应采取的不同方法,是双方围绕伊核问题展开规范之争的体现。

不同的出发点决定了中、美对伊核问题持有相异的主张。美国的政策主张可以归纳为:与以色列加强防务合作,增强遏制伊朗的能力;实施经济制裁,确保伊朗永远不会发展核武器;必要时以武力方式摧毁伊朗核设施。1979年伊斯兰革命后,美国将伊朗视作中东地区的对手和影响中东稳定的安全威胁。因此,作为伊核谈判核心参与方的美国始终将伊朗核问题视为“伊朗问题”的一部分,将其与伊朗研制弹道导弹、在国内所谓侵犯少数族裔和女性人权等问题相联系,指责伊朗干涉邻国内政,指责伊朗通过代理人扩散导弹和无人机技术,刻意将伊核问题政治化。2025年6月,美国派出B2轰炸机和其他先进战机,对伊朗福尔道、纳坦兹和伊斯法罕核设施发动军事打击,以色列与伊朗的冲突升级。与此相对,在伊核问题上,中国则主张伊朗是平等的谈判方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缔约方,强调伊核问题的本质是核问题,不宜将其他问题带入协议谈判进程中。习近平主席就以伊冲突与中东局势提出四点主张:第一,推动停火止战是当务之急;第二,保障平民安全是重中之重;第三,开启对话谈判是根本出路;第四,国际社会促和努力不可或缺。(27)中国强调尊重伊朗的国家主权与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将共同治理的对象限定为伊核问题本身,不支持滥用制裁,呼吁伊以相向而行是最终解决问题的出路。而美国将伊朗政权本身看作是需要治理的对象,借伊核问题联合以色列和其他盟伴围堵伊朗,最终目标是改变伊朗政治制度,扶植一个温和、亲美、亲以色列的政权。

总的来看,美国在中东地区开展的对华国际制度内竞争呈现出鲜明的价值导向特征。无论是在联合国安理会围绕巴以问题、叙利亚问题展开的政策辩论,还是在伊核问题六国对话会框架下提出的不同主张,均体现了双方在同一制度内开展的规范之争。规范在实践层面具有功能性和价值导向性。双方的主张根植于各自的政治文化和价值观体系,这种深层次的观念差异使得规范竞争往往难以调和。因此,美国在同一制度内就特定议题对华展开规范之争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零和博弈的特征。如果美国的霸权主张和单边主义得到强化,将削弱国际秩序的价值基础,难以在多边制度中实现全人类共同价值。

三、制度间同质化竞争:在地区层面增强对盟伴的影响力

本文讨论的制度间竞争聚焦于不同国际制度之间的竞争关系,指大国在与中东国家建立的多边合作机制中,均以中东国家为结盟或结伴对象,形成同质化的竞争态势。中美均希望增强与中东国家全方位的合作关系,这使两国在强化合作制度和争取地区伙伴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同质化竞争。目前,美国在中东地区开展的对华国际制度间竞争主要体现在三组机制的对垒中:中阿峰会与美阿峰会、中海峰会与美海峰会、中阿合作论坛与“内盖夫论坛”(Negev Forum)。这三组竞争机制不仅反映了美国在中东地区开展的对华战略博弈,也凸显了两国在制度设计、合作范围和目标定位上的差异。

(一)中阿峰会与美阿峰会

中、美分别利用中阿峰会与美阿峰会增加与阿拉伯国家的交往密度。但中国期望成为所有阿拉伯国家的重要发展和贸易伙伴,美国则是有选择地成为所谓“温和阿拉伯国家”的重要安全伙伴。

阿拉伯国家在加强对华关系上已形成共识。(28)阿拉伯晴雨表(Arab Barometer)第五轮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12个国家中,有9个国家约半数及以上的受访者支持与中国建立更紧密的经济关系,(29)反映出阿拉伯国家民众对中国的广泛认可和合作期待。在中阿双向奔赴下,2022年12月,双方元首在利雅得成功举行了首届中阿峰会。根据双方共识,第二届中阿峰会将于2026年在中国举行,这意味着中阿命运共同体的建设正在加速推进。

美国同样高度重视与阿拉伯国家的关系,与中国形成了同质化竞争。2022年7月,时任美国总统拜登出访中东,在利雅得出席美国与阿拉伯国家领导人峰会,与会者包括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Gulf Cooperation Council,简称“海合会”)成员国以及埃及、伊拉克和约旦共9个阿拉伯国家的领导人。拜登在峰会上明确表示,美国不会从中东地区撤出,并将阻止中国、俄罗斯和伊朗在该地区填补美国抽身中东后留下的权力真空。(30)此次峰会选择性的参会资格反映了美国的战略意图:一方面,美国将部分所谓的“温和阿拉伯国家”作为合作样板,试图通过强化与这些国家的合作来巩固其影响力;另一方面,美国将“激进阿拉伯国家”视为防范和施压的对象,而非合作的伙伴。美国通过分化和选择性合作来维护其在中东地区的主导地位,而非追求构建覆盖所有阿拉伯国家的全面合作框架。

(二)中海峰会与美海峰会

海合会是由能源储量最丰富、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阿拉伯国家组成的区域性组织。中、美与海合会分别建立了合作机制,并持续拓展合作深度。

中国与海合会自2004年启动自由贸易区谈判以来,双方经贸关系持续深化。中国连续多年保持海合会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石化产品出口市场的地位,(31)体现了双方能源合作的水平。2022年12月10日,首届中国—海合会峰会在利雅得成功举行,中方提出了五大重点合作领域:一是构建能源立体合作新格局;二是推动金融投资合作新进展;三是拓展创新科技合作新领域;四是实现航天太空合作新突破;五是打造语言文化合作新亮点。(32)这些合作倡议表明,中海合作机制主要集中于地缘经济议题,合作领域已从传统的能源贸易逐步向能源、投资、贸易、科技和人文等多元化方向拓展。

与此同时,美国与海合会国家也建立了“1+6”合作机制。在既有的美国—海合会战略合作论坛基础上,双方于2015年建立了新战略伙伴关系,重点强化美国和海合会国家在反恐、海上安全、网络安全、弹道导弹防御等安全方面的协同合作。(33)2022年举行的美国—海合会峰会进一步明确了合作方向,双方致力于深化地区国防、安全和情报合作以及保障航道的自由和安全,还确立了年度峰会机制,(34)推动合作机制向常态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相较于中国与海合会国家的合作,美国的合作策略更具地缘政治考量,旨在通过军事部署和基地建设强化对海合会国家的影响力,维护石油美元体系,同时遏制中国和俄罗斯与海合会国家在防务与金融领域的合作,特别是遏制中国在海湾地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及本币互换。

(三)中阿合作论坛与“内盖夫论坛”

中阿除元首级峰会机制外,成立于2004年的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也是双方加强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在中阿峰会、部长级会议、中阿合作论坛高官会、高官级战略政治对话这四大核心机制的引领下,中阿合作论坛形成了多层次、多维度的合作框架。(35)这种复合制度设计使中阿合作论坛不仅在空间上实现了全覆盖,并在时间上展现出高度的规划性和延续性。

相比之下,美国与中东国家的合作更倾向于“小多边”模式。2022年3月,美国、以色列、埃及、摩洛哥、阿联酋和巴林六国共同成立“内盖夫论坛”,旨在通过成员国间的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合作来促进区域繁荣和稳定,进而为巴以关系注入动力,以便最终通过谈判来解决巴以冲突。(36)美国意在借“内盖夫论坛”加强美国、以色列以及同以色列建交的四个阿拉伯国家之间的合作,在地区层面服务于美国的国家安全战略。然而,这种“小多边”合作模式在覆盖范围和合作深度上均有局限,难以达到中阿合作论坛那样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从中美在中东地区的国际制度间竞争可以看出,双方就如何组织中东国家存在认知差异,并由此形成了截然不同的多边制度偏好。中国秉持包容性理念,欢迎全体中东国家参与多边机制建设,强调合作机制的开放性与广泛性;而美国则倾向于选择性合作,仅邀请盟伴参与其主导的合作机制建设,体现出明显的排他性。在目标定位上,中国的合作机制以发展为导向,旨在实现互利共赢;而美国的合作机制以安全为导向,侧重于识别敌人和应对潜在威胁,具有强烈的防范色彩。此外,中国与中东国家的合作机制建立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体现相互尊重的原则;而美国的合作机制呈现出“中心—边缘”结构,美国在议程设计和规则制定中占据主导地位,其他国家则处于从属位置。这些差异不仅反映了中美两国在中东战略目标上的根本分歧,也揭示了两国在全球治理理念上的深层次矛盾。

四、制度外错位竞争:全球层面的秩序塑造权

本文讨论的制度外竞争指大国在构建全球性制度体系的过程中,通过各自主导的多边制度向中东地区延伸和扩展,竞相将中东国家纳入其主导的全球治理框架。这一竞争态势主要体现为美国试图在三个领域的制度性框架竞赢中国:其一,利用“全球基础设施和投资伙伴关系”(PGII)挤压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其二,利用北约制衡上合组织;其三,利用“美印以阿”四方机制(I2U2)制衡金砖国家合作机制。

(一)美国利用“全球基础设施和投资伙伴关系”挤压“一带一路”

作为兼具陆海双重地缘特征的国家,中国已发展成为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国。随着中国与外部世界的经贸联系日益紧密,2013年中国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中东国家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阿拉伯国家联盟率先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行动宣言,成为首个与中国签订“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地区组织。目前,中国已同所有阿拉伯国家签署了“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此外,许多中东国家将其长期发展战略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对接,如沙特“2030愿景”(Saudi Vision 2030)等,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数字经济等领域与“一带一路”倡议形成战略对接。这种战略层面的契合为双方深化合作提供了坚实基础,使得“一带一路”倡议在中东地区的推进不仅获得了政策支持,而且实现了发展理念的深度融合。

与此同时,美国对“一带一路”倡议在中东的深入推进表现出明显的战略焦虑,一方面通过炮制“债务陷阱论”等负面舆论诋毁“一带一路”倡议,另一方面则提出美国版的发展倡议,试图遏制中国在全球发展议程中的影响力。2019年,美国联合澳大利亚和日本推出“蓝点网络”(Blue Dot Network)计划,宣称其旨在推动全球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2021年,美国进一步联合G7伙伴推出“重建更美好世界”倡议(B3W),宣称将满足中低收入国家的基础设施需求。(37)然而,该倡议的实际执行效果不佳,美国的实际投入与最初承诺相去甚远。(38)2022年,美国提出“全球基础设施和投资伙伴关系”以替代原先的“重建更美好世界”倡议,继续试图构建能够全面替代“一带一路”倡议的方案。

客观上讲,“一带一路”倡议与“全球基础设施和投资伙伴关系”在投资项目、融资来源、协调水平、建设能力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竞争性。例如,“一带一路”倡议注重硬性基础设施项目,主要依靠公共双边贷款与国有银行和基金的支持,而“全球基础设施和投资伙伴关系”侧重通过基础设施建设达成改善气候、健康、安全等软性成果,并试图联动私营部门资本参与融资。(39)真正值得关注的不仅是美国潜在的恶性国际制度竞争,还在于某些倡议背后明显的战略竞争意图。如果将基础设施建设政治化和工具化,那么不仅可能加剧本已紧张的地缘政治形势,还可能损害广大发展中国家获取发展资源的机遇和权益。

(二)美国利用北约制衡上合组织

上合组织成立于2001年,在中国的支持下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24年底,在上合组织中,伊朗是正式成员国,土耳其、沙特、埃及、卡塔尔、巴林、阿联酋和科威特等7个中东国家是对话伙伴国,反映了上合组织与中东国家日益密切的合作关系。相比之下,北约是美国主导的军事同盟。截至2024年底,北约32个成员国中,土耳其是唯一的中东和伊斯兰国家。美国还通过“非北约盟友”(Non-NATO allies)机制扩大其在中东地区的影响力。截至2025年3月,美国在中东地区拥有8个非北约盟友。(40)

上合组织和北约是中、美传递安全理念、塑造国际秩序的重要组织。上合组织是政治组织,北约是军事组织,二者并不存在竞争关系,但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国际安全保障理念。(41)具体而言,首先,双方对安全威胁的认识存在分歧。上合组织强调国家内部威胁和地区客观存在的安全问题,关注本国领土发生任何违反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的行为,以及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42)而美国的泛安全化倾向使其将上合组织视为假想敌。北约延续冷战思维,强调塑造外部威胁,将中、俄视为地区安全的威胁。在华盛顿峰会宣言中,北约明确将俄罗斯定位为对盟国安全影响最重大、最直接的威胁,认为中国增加了俄罗斯对其邻国和欧洲—大西洋安全架构的威胁。(43)其次,双方解决安全问题的路径大相径庭。上合组织秉持“结伴不结盟”原则,强调通过对话协商解决争端,注重通过经济发展来消除安全问题的根源。北约则坚持传统的军事同盟模式,通过军事援助、威胁甚至军事打击等手段来应对安全挑战,但往往治标不治本,甚至可能激化矛盾。

(三)美国利用“美印以阿”四方机制制衡金砖国家合作机制

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与I2U2在功能上具有很大差异。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发展历程体现了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的趋势。截至2024年1月1日,中东地区的沙特、埃及、阿联酋、伊朗成为金砖国家合作机制正式成员。这一发展态势不仅提升了全球南方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而且推动世界朝着更加平等、有序的方向发展。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美国主导的I2U2呈现出不同的战略取向。2021年,拜登政府发起组建了包括美国、印度、以色列和阿联酋在内的“美印以阿”四方机制,并希望“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对话(QUAD)与I2U2进行战略对接,构建一个横跨“印太”、海湾和地中海地区的“民主国家集团”,以对抗所谓的“威权国家集团”,(44)服务于“北约印太化”和“印太北约化”的全球战略目标。

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与I2U2在性质和目标上存在本质差异。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秉持开放包容的原则,合作对象既包括亲西方国家,也有反西方国家,体现了真正的南南合作精神,为促进世界整体的经济增长和全球治理完善贡献力量。而I2U2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对抗性,其核心目标是通过促进所谓“民主国家”间的经济、贸易和科技内循环来强化与所谓“威权国家集团”的战略竞争。目前,中东地区已成为这两大合作机制的重要延伸地带,中东国家积极参与金砖国家合作机制和I2U2既反映了地区国家追求战略自主的外交取向,也凸显了中东在全球地缘政治格局中的重要性。

五、中东国家对中美国际制度竞争的反应

(一)中、美在中东的国际制度外交差异性

中、美在中东的国际制度外交从战略目标、手段到风格上都存在一定差异。冷战结束后,美国通过加强在土耳其、海合会国家的军事部署来推动与中东盟伴的防务合作,进而巩固自身的霸权地位。随着大国战略竞争的加剧,美国认为中国正在填补其从中东战略收缩后留下的权力真空,并通过市场和经贸合作关系的杠杆作用撬动中东国家在政治上“向东看”,从而稀释了美国在中东地区的传统影响力。在这种认知驱使下,美国试图通过多边合作机制巩固自身在中东的霸权地位,并遏制中国在该地区制度性权力的扩展。不同于美国在中东追求地缘政治利益,中国侧重追求地缘经济利益,通过中阿合作论坛、“一带一路”倡议、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等一系列平等协商的多边平台来发展与中东国家的伙伴关系。

首先,美国对中东地区的国际制度外交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而中国更注重发展合作。针对中东热点问题,美国将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黎巴嫩真主党、也门胡塞武装等反美、反以力量作为治理对象,甚至将其贴上“恐怖主义”标签,联合西方国家对其进行打击和制裁。在发起“民主峰会”、扩容经合组织、打造“印度—中东—欧洲经济走廊”(IMEC)、组建“内盖夫论坛”时,美国以所谓“民主国家”和“温和国家”作为多边制度扩容的标准。相比之下,中国推动的中阿合作论坛、亚投行、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上合组织、亚信会议等多边机制在成员国范围上体现了多元特征。

其次,美国在中东的国际制度外交呈现出显著的变动性,而中国则表现出高度的稳定性。在拜登政府时期,美国高举所谓“多边主义”旗帜积极打造和推动各类合作机制,构建“安全—民主—科技”复合联盟,如美阿峰会、美国与海合会峰会等,试图将阿拉伯盟国和以色列“拧成一股绳”。(45)然而,在特朗普政府时期,美国奉行“美国优先”的孤立主义和民粹主义政策,频繁退出国际协议和多边机制,如2018年特朗普政府退出伊朗核协议,2025年重返白宫后特朗普政府再次掀起“退群潮”,导致美国对中东国家的多边制度外交出现明显退化。相比之下,中国外交政策具有很强的稳定性,中国对中东国家的多边制度外交具有战略性、延续性和可预期性。截至2024年年底,中阿合作论坛已举办10届部长级会议、19次高官会,并召开了8次中阿高官级战略政治对话。(46)在中阿合作论坛的基础上,2022年12月,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在利雅得召开,中阿合作再上新台阶。

再次,美国对中东地区的国际制度外交体现了排他性“小集团”特点,而中国则彰显包容性“大家庭”理念。美国偏好“小多边”合作模式,选择性地与特定中东盟伴开展合作,其主导的美阿峰会仅包括9个阿拉伯国家,“民主峰会”更是将中东参与国限定为以色列和伊拉克,海合会盟友、埃及、约旦乃至土耳其均被排除在外。相比之下,中国强调互利合作的“大家庭”理念,如中阿峰会覆盖全部22个阿拉伯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建立普惠性制度平台,与“印度—中东—欧洲经济走廊”仅包括沙特、阿联酋、约旦、以色列等寥寥无几的中东国家形成鲜明对比。

最后,美国对中东地区的国际制度外交偏好外延式增长,而中国则注重内涵式发展。美国在深化多边合作时倾向于横向增加合作伙伴,中国则致力于纵向夯实合作内容。例如,中阿合作论坛成立20多年来,中国积极推动双方务实合作的制度化建设,核心机制、重点机制、延伸机制与辐射机制由内而外层层推进拓展,次级机制相互叠加,通过集成效应丰富了中阿合作论坛的内涵,并最终将合作机制从部长级提升为元首级。相比之下,美国政府积极推动的美阿峰会、“内盖夫论坛”“民主峰会”“印度—中东—欧洲经济走廊”、I2U2等,虽然试图“另起炉灶”和“发展新伙伴”,但是缺乏长效机制和建章立制的能力,导致各种制度相互稀释并引发“制度过剩”。由此可见,美国偏好的外延式增长往往导致制度的低效,而中国偏好的内涵式发展更能赋予制度生命力。

事实上,中、美对中东地区的国际制度外交存在诸多差异性特征(见表1),这为双方在中东地区的制度合作留有空间。美国目前仍然是中东地区最大的安全提供者和支持者,但这一地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美国从中东地区抽身,中国加大对中东地区的国际制度建设投入,中美在中东地区的国际制度互动越来越频繁,竞争、互补与合作成为双方在中东多边制度互动的三种不同形态。一方面,中国在中东地区的安全存在相对有限;另一方面,鉴于美国在中东地区的安全伙伴大多也是中国在该地区的经贸伙伴,中国可以为其中东伙伴提供美国难以提供的国防和经济合作机会。(47)因此美国与中东地区的军事—安全合作制度同中国与中东地区的政治—经贸合作制度具有天然互补性。这种互补性不仅反映了中美两国在中东地区战略目标上的差异,也为中东国家提供了多元化的合作选择。

 

(二)中东国家对中美国际制度竞争的不同反应

面对美国在中东地区对华国际制度竞争的不同路径,中东国家逐渐摒弃了传统的单一“首选合作伙伴”模式,转而采取多元伙伴关系策略以最大化自身利益。(48)这种策略的核心在于中东国家根据政治友好度与经济依存度的动态变化来灵活务实地调整对外政策。具体而言,中东国家在应对美国主导的多边制度时,表现出以下四种策略。

一是制度追随,以土耳其和以色列为代表。这两国重视美国在全球多边制度中的关键作用,积极融入美国主导的多边制度(如OECD),既是美国在中东地区的重要安全伙伴,也是关键经贸伙伴,还是参加美国主导的多边制度中最积极的国家。土耳其作为中东地区唯一的北约成员国,在地区安全事务中扮演着特殊角色;以色列则被称为美国在中东“不沉的航空母舰”,是“内盖夫论坛”、I2U2等机制的重要支持者和参与者。简言之,在多边制度层面,土耳其和以色列与美国的交集多、交往密度高,而与中国的多边政治与安全合作机制联系较少、交往密度低,表现出土、以对美国“制度追随”的特点。

二是制度制衡,以伊朗为代表。作为中国的全面战略伙伴,伊朗采取了一种对抗式的制度制衡策略。面对美国主导的地区安全架构和经济制裁体系,伊朗通过加入上合组织和金砖国家合作机制,构建了“向东看”的战略依托。这种制度制衡不仅体现在政治层面,更延伸到经济领域。例如,伊朗积极推动以人民币结算,参与中国主导的金融合作机制,以应对被排除在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系统之外的困境。因此,可以说伊朗的制度制衡策略既是对美国压力的回应,也是其维护政权安全和拓展战略空间的重要手段。

三是制度对冲,以沙特、阿联酋、约旦和埃及为代表。这些国家采取了一种平衡性策略:在安全领域依赖美国主导的联盟体系,融入美国发起的I2U2、北约、“印度—中东—欧洲经济走廊”等多边政治经济制度;在经济领域则深化与中国的合作,与中国在上合组织、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亚投行、中阿峰会、中海峰会的框架下加强务实合作。这种“安全靠美国、发展靠中国”的对冲策略,使它们能够在中美竞争中保持战略灵活性。

四是制度疏离,以阿曼和阿尔及利亚为代表。这些国家采取了一种相对超脱的策略,既不深度参与美国主导的多边机制,也不完全融入中国主导的合作框架。阿曼是海合会国家中唯一没有成为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的国家。同时,与海合会其他国家允许美军设立诸多陆军、海军和空军基地不同,美国仅在阿曼部署了极少数的军事力量。同样,阿尔及利亚虽然与中国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但是仍然坚持不结盟政策,在美国对华国际制度竞争中保持相对中立。上述事实反映了这些国家对地区权力平衡的谨慎态度。

结语

大国竞争与中东地区的地缘政治格局始终紧密交织,形成了独特的历史脉络。从19世纪英法博弈到冷战时期美苏博弈,再从冷战后美国主导中东局势到百年变局下的多极竞合,大国在中东地区的博弈形式不断演进,国际制度始终是重要竞技场。域外大国通过设计排他性或包容性的多边合作机制,直接或间接地塑造着中东地区的权力结构和地区秩序。在此背景下,中国积极探索新型大国关系之道,致力于超越传统的地缘政治竞争逻辑,避免陷入大国制度竞争的话语陷阱和观念陷阱。

作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国,中美均在中东地区发挥着重要作用。美国在军事—安全领域具有多边合作的存量优势;中国在政治—发展领域具有多边合作的增量优势。中国一贯避免使用“竞争”一词来界定大国间的关系,但树欲静而风不止。美国在中东地区开展对华制度内、制度间和制度外竞争,塑造中美制度均势,往往成为美国“自我实现的预言”。美国采取了一系列遏制中国的措施:在话语层面,美国用“威权主义”“债务陷阱论”“新殖民主义”“珍珠链”“侵犯用户隐私”“安全后门”等负面叙事试图抹黑中国形象;在制度层面,美国积极拉拢盟伴拼凑排他性多边机制,用制度霸权打破所谓的中国在中东地区的“制度垄断”。

当前,中东地区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和信任赤字突出,究其原因是中东地区缺乏全覆盖的多边合作机制,制度赤字和大国零和竞争相互交织,严重制约了地区发展。国际制度竞争没有赢家,美国在中东地区开展对华制度竞争不仅加剧了信任缺失与合作脱钩,更使中东国家陷入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要破解这一困局,中美应该超越“大国制度竞争的话语陷阱”,从竞争逻辑转向合作逻辑,从权力逻辑转向责任逻辑,从零和博弈转向正和博弈。美国在地缘政治领域具有制度优势,中国在地缘经济领域具有制度优势,双方具有天然的互补性。只有实现制度融合,才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优势,超越制度制衡,形成更具包容性、更大范围的中东多边合作机制,为中东国家提供安全、发展和治理公共产品。

感谢匿名评审专家及《国际展望》编辑部提出的宝贵意见。

注释:

①李巍:《制度之战:战略竞争时代的中美关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2页。

②Stephen D.Krasner,"Structural Causes and Regime Consequences:Regimes as Intervening Variable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36,No.2,1982,p.186.

③Robert O.Keohane,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Essay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1st edition,Boulder:Westview Press,1989,pp.3-4.

④张宇燕:《利益集团与制度非中性》,《改革》1994年第2期,第98页。

⑤李巍、罗仪馥:《从规则到秩序——国际制度竞争的逻辑》,《世界经济与政治》2019年第4期,第34页。

⑥参见[美]奥兰·扬:《世界事务中的治理》,陈玉刚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Johannes Urpelainen and Thijs Van de Graaf,"Your Place or Mine? Institutional Capture and the Creation of Overlapping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Vol.45,No.4,2015,pp.799-827; G.Kristin Rosendal,"Impacts of Overlapping International Regimes:The Case of Biodiversity," Global Governance,Vol.7,No.1,2001,pp.95-117; Robert O.Keohane and David G.Victor,"The Regime Complex for Climate Change," Perspectives on Politics,Vol.9,No.1,2011,pp.7-23; Kal Raustiala and David G.Victor,"The Regime Complex for Plant Genetic Resource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58,No.2,2004,pp.277-309; Frank Biermann,Philipp Pattberg,Harro van Asselt,and Fariborz Zelli,"The Fragmentation of Global Governance Architectures:A Framework for Analysis," Global Environmental Politics,Vol.9,No.4,2009,pp.14-40.

⑦李巍:《制度之战:战略竞争时代的中美关系》,第86页。

⑧李巍:《制度之战:战略竞争时代的中美关系》,第76页。

⑨Julia C.Morse and Robert O.Keohane,"Contested Multilateralism,"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Vol.9,No.1,2014,p.387.

⑩Ibid.,p.389.

(11)He Kai,"Institutional Balancing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Economic Interdependence and Balance of Power Strategies in Southeast Asia,"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Vol.14,No.3,2008,p.492.

(12)参见贺凯:《亚太地区的制度制衡与竞争性多边主义》,《世界经济与政治》2018年第12期,第60-83页;He Kai,"Role Conceptions,Order Transition and Institutional Balancing in the Asia-Pacific:A New Theoretical Framework," Australi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Vol.72,No.2,2018,pp.92-109.

(13)田野、安怡宁:《国际制度武器化的机制选择》,《世界经济与政治》2023年第11期,第24-60页。

(14)王明国:《从制度竞争到制度脱钩——中美国际制度互动的演进逻辑》,《世界经济与政治》2020年第10期,第72-101页。

(15)刘洋、贾鑫鑫:《中美战略竞争背景下东盟的策略选择——基于“制度对冲”视角的分析》,《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24年第1期,第120-140页。

(16)参见牛新春:《中国的中东政策驱动力:大国竞争抑或地区合作》,《西亚非洲》2025年第1期,第45-65页;唐志超:《美国拜登政府中东政策调整的动因、特征与前景》,《当代世界》2023年第1期,第40-45页。

(17)参见吴诗尧:《中东国家“向东看”及其对华政策选择》,《外交评论》2024年第3期,第54-79页;Shirzad Azad,"Saudi Arabia Looks East:Imperatives and Implications," International Spectator,Vol.54,No.3,2019,pp.139-152; Alam Saleh and Zakiyeh Yazdanshenas,"China-Iran Strategic Partnership and the Future of US Hegemony in the Persian Gulf Region," British Journal of Middle Eastern Studies,Vol.51,No.2,2023,pp.377-400。

(18)[美]玛莎·芬尼莫尔:《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袁正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页。

(19)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阿尔及利亚、厄瓜多尔、圭亚那、日本、马耳他、莫桑比克、大韩民国、塞拉利昂、斯洛文尼亚和瑞士:决议草案》,2024年11月20日,UN Doc.S/2024/835。

(20)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七十九年第九五八四次会议》,2024年3月22日,UN Doc.S/PV.9584。

(21)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法国、德国、葡萄牙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决议草案》,2011年10月4日,UN Doc.S/2011/612,第2页。

(22)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六十七年第六八一〇次会议》,2012年7月19日,UN Doc.S/PV.6810,第13页。

(23)关于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投票情况,可参见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国”,http://gffgg9779b64cbece4e9c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securitycouncil/zh/content/veto-china。

(24)陈拯、朱宇轩:《中国政府与“保护的责任”辩论:基于安理会相关辩论发言的分析》,《当代亚太》2015年第5期,第130-155页。

(25)毛瑞鹏:《中国对联合国和平安全议程的参与和塑造》,《国际安全研究》2021年第5期,第65页。

(26)联合国安理会第2231(2015)号决议:《核可〈全面行动计划〉的第2231(2015)号决议》,2015年7月20日,UN Doc.S/RES/2231(2015)。

(27)《习近平同俄罗斯总统普京通电话》,《人民日报》2025年6月20日,第1版。

(28)Layla Ali,"Opportunities and Limits of the China-Arab States Cooperation Forum," Gulf Research Center,June 6,2024,http://gffgg12dc5e1791f74e57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single-commentary/167.

(29)"Arab Barometer:MENA Residents Have an Increasingly Favorable View of China," Arab Barometer,July 30,2020,http://gffggb476aed37fa549b4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media-news/arab-barometer-mena-residents-have-an-increasingly-favorable-view-of-china/.

(30)"Biden Says U.S.'Will Not Walk Away' from the Middle East," CBS News,July 16,2022,http://gffgg5c630470335a43a6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news/biden-us-middle-east-will-not-walk-away/.

(31)"Full Text of Xi's Signed Article on Saudi Media," Xinhua News,December 8,2022,http://gffgg2ff31a2433214632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20221208/cc10b8d41b3749a78ec981ceeda6b26b/c.html.

(32)《习近平在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上的主旨讲话》,外交部网站,2022年12月10日,http://gffgg9c53642c97484d29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web/zyxw/202212/t20221210_10988380.shtml。

(33)U.S.-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Camp David Joint Statement,White House,May 14,2015,http://gffgg0c7ccd01b8e34ed4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the-press-office/2015/05/14/us-gulf-cooperation-council-camp-david-joint-statement.

(34)Joint Statement Following the Summit of the Leader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GCC) Countries,U.S.Embassy in Bahrain,July 17,2022,http://gffgg8990116df8614030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joint-statement-following-the-summit-of-the-leaders-of-the-united-states-and-the-gulf-cooperation-council-gcc-countries/.

(35)孙德刚、马文媛:《复合制度主义:基于中阿合作论坛的实证研究》,《西亚非洲》2024年第1期,第37页。

(36)The Negev Forum Regional Cooperation Framework,UA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November 10,2022,http://gffggfd64f8c7c2f240e6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media/Negev%20Forum%20Framework%20-%20Adopted%20November%2010%202022.

(37)Patsy Widakuswara,"'Build Back Better World':Biden's Counter to China's Belt and Road," VOA News,November 4,2021,http://gffggcc4c8a1693444533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a/build-back-better-world-biden-s-counter-to-china-s-belt-and-road/6299568.html.

(38)Charles Kenny and Scott Morris,"America Shouldn't Copy China's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Foreign Affairs,June 22,2022,http://gffgg492f7aeb2f1a43fa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articles/united-states/2022-06-22/america-shouldnt-copy-chinas-belt-and-road-initiative.

(39)Oyintarelado (Tarela) Moses and Keren Zhu,"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and the Partnership for Global Infrastructure and Investment," Global Development Policy Center,November 26,2022,http://gffgg992dd1c048364a38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gdp/files/2022/11/GCI_WP_026_BPG_FIN.pdf.

(40)Bureau of Political-Military Affairs,"Major Non-NATO Ally Status-Fact Sheet," U.S.Department of State,January 20,2025,http://gffgg2635104f27b14872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major-non-nato-ally-status/.

(41)Timofei Bordachev,"SCO,NATO and the Fate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Part 2," Valdai Discussion Club,August 22,2024,http://gffggcecdfc08f0a74926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a/highlights/sco-nato-and-the-fate-of-international-cooperation2/.

(42)Degang Sun and Hend Elmahly,"NATO vs.SCO:A Comparative Study of Outside Powers' Military Presence in Central Asia and the Gulf," Asian Journal of Middle Eastern and Islamic Studies,Vol.12,No.4,2018,pp.438-456; Zhang Yun,"Two Security Concepts:NATO vs.SCO," China-US Focus,July 25,2024,http://gffgg1962926eeece4454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peace-security/two-security-concepts-nato-vs-sco.

(43)Washington Summit Declaration,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July 10,2024,http://gffgg15738881f24347e5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cps/en/natohq/official_texts_227678.htm.

(44)Daniel Markey and Hesham Youssef,"What You Need to Know About the I2U2," United States Institute of Peace,July 28,2022,http://gffggca77d274cc3b4b38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publications/2022/07/what-you-need-know-about-i2u2.

(45)孙德刚、钟灵等:《当代中东地区联盟类型的理论与案例研究》,丝绸之路出版社2025年版,第303页。

(46)《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外交部网站,2025年4月,http://gffgg9c53642c97484d29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web/wjb_673085/zzjg_673183/xybfs_673327/dqzzhzjz_673331/zgalb_673389/gk_673391/。

(47)Jennifer Kavanagh and Frederic Wehrey,"The Multialigned Middle East," Foreign Affairs,July 17,2023,http://gffgg492f7aeb2f1a43fa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united-states/multialigned-middle-east-china-influence.

(48)Jennifer Kavanagh,"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in the Multi-Aligned Middle East:A New Strategy of American Influence," Institute for Peace and Diplomacy,January 9,2024,http://gffgg2da441a5b4584f6esnvbob5ofo6vo656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2024/01/09/the-united-states-and-china-in-the-multi-aligned-middle-east-a-new-strategy-for-american-influ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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