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共产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命题。围绕“何以可能”“为何必须”“价值根基”“辩证法根据”四个核心问题,从存在论、认识论、价值论和历史辩证法的维度进行追问,揭示这一命题蕴涵的深层逻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从存在论看,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基于自身阶级属性和“两个决裂”本质要求的存在方式,是其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动态生成过程;从认识论看,其体现了认识与实践的辩证运动,自我革命构成破除认识障碍、推动理论创新、提升主体能力的关键环节,社会革命则是自我革命的根本目的和检验其成效的实践标准;从价值论看,党的“无私性”是“两个革命”的共同价值根基,二者统一于改造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双向互动中,最终落脚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旨归;从历史辩证法看,其是历史规律必然性与政党主体能动性的统一,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批判的、革命的”本质,是党跳出“历史周期率”、引领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从哲学视域揭示“两个革命”作为同一历史实践内在环节的统一性,为深化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规律和建设规律的认识提供了新的理论视域。
李兵,哲学博士,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曾任教育部高校哲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生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1]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乎政党本质与执政规律的核心命题。当前学界研究多聚焦于政治学、党建理论与历史经验总结的维度,对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实践机制与历史脉络及其经验进行探讨,成果显著。然而,既有研究在相当程度上尚停留于制度运作与策略阐释的层面,对此命题所蕴含的深层哲学根据,即其历史的必然逻辑、主体的内在可能性以及价值根基,缺乏系统性的理论澄明与哲学开掘。本文围绕四个根本性问题进行探讨:第一,中国共产党为何需要将自我革命作为引领社会变革的基本前提?第二,这个政治主体何以能够具备坚定彻底的自我否定与自我超越的勇气和能力?第三,这一命题的价值论基础何在?第四,在推进“两个革命”的过程中应该遵循怎样的辩证法则?在笔者看来,自我革命绝非外在于社会革命的工具性手段,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基于其“无私性”本质规定的特有存在方式,是党自觉遵循“两个决裂”的根本要求,顺应历史发展规律与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规律,在改造客观世界进程中同步完成主体自我扬弃与革新的必然选择。深化对这一命题的哲学阐释,不仅有助于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部署,更将推动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和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
一、存在论追问: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存方式
存在论或本体论就是关于“什么存在”以及“如何存在”的学说。所谓存在论追问,本质上就是探讨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如何可能”的问题。“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既不是中国共产党主观意愿的偶然选择,也不是基于特定时空条件的权宜之计,而是深深植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独特存在方式之中的必然之举。
首先,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阶级属性是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存在论基础。马克思主义政党是由无产阶级中最有觉悟即获得自觉阶级意识的分子所组成,一方面,它的阶级属性决定了其不同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性质,它立足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无产阶级的阶级立场和使命,是“一个若不从其他一切社会领域解放出来从而解放其他一切社会领域就不能解放自己的领域”,因而它能够自觉顺应历史发展规律,引领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另一方面,它不同于普通工人阶级及其一般政党,具有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的优越性:“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因而,它始终在无产阶级运动中发挥着引领和推动作用,并且是这一运动的坚强领导核心。马克思主义政党存在方式的核心在于其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先进性,正是这种先进性决定了其引领社会发展的职能和使命。但是,必须清醒看到,这种先进性并非静态的、一成不变的属性,而是一个在推动社会革命的历史实践中通过持续不断的自我革命来生成、维系和确证的历史过程。马克思认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2]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内涵决定了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的内在张力:一方面,党的本质是先进的,但社会实践的发展永不停歇,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可能滞后于现实,这就产生了本质的先进性与实践中可能落后于时代之间的矛盾。要保持先进性,党就必须具有“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3]的意识和能力,勇于承认并纠正自身的错误和问题。正如列宁所说:“公开承认错误,揭露犯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这才是一个郑重的党的标志,这才是党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才是教育和训练阶级,进而又教育和训练群众。”[4]这种“郑重的态度”就是自我革命,是党保持其理论先进性和实践引领性的根本要求。也如毛泽东所言:“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实现下述的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5]另一方面,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但先锋队的作用在于动员和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进行社会革命。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能够而且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6]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7]如果党脱离了其赖以产生的社会和阶级基础,脱离了人民群众,其先进性就将沦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丧失引领社会革命的资格和能力。因此,党要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对社会革命的引领力,就必须把“两个革命”统一在推动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实践中,始终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8]自觉抵御来自内外环境的各种风险和考验,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为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9]的共产主义而不懈奋斗。
其次,“两个决裂”思想确立了“两个革命”关系的基本原则,它表明自我革命和社会革命不是外在的工具性联系,而是内在的本质性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两个决裂”思想从“革命”范畴上直接对应了“两个革命”,即“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指向的是社会革命,“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指向的是自我革命。“两个决裂”被置于同一共产主义革命进程之中进行把握,强调其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从哲学上表明:没有彻底的自我革命,就不可能完成彻底的社会革命;同样,不进行彻底的社会革命,彻底的自我革命也就失去其实践基础和现实意义。“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引领”作用,在此体现为前者是后者的先导和保证。这种引领关系深刻揭示了无产阶级革命的特质,它不仅是改造客观世界的行动,更是革命主体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对自身进行根本性改造的过程。可见,“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并非外在于政党的选项,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本真的、历史性的存在方式。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曾提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胜任重建社会的工作。”[10]这一论述远超策略性层面的考量,而是从“存在论”上阐明,革命对于无产阶级而言具有双重意义:它既是摧毁旧世界的客观行动,更是无产阶级扬弃自身从旧社会继承的局限性,从而生成为一个“新我”的内在过程。因为无产阶级并非一个与生俱来带着纯粹的、完满的阶级意识登上历史舞台的现成主体,而必须在革命的熔炉中锻造自身,革命主体与革命实践是相互建构、一同生成的。进一步来说,无产阶级革命作为人类发展史上的全新事业,没有任何现成模式或经验可资借鉴,它本身就是一个“通过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11]不断从革命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道路的过程。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指出:“无产阶级革命……经常自我批判,往往在前进中停下脚步,返回到仿佛已经完成的事情上去,以便重新开始把这些事情再做一遍。”[12]“经常自我批判”,正是无产阶级革命区别于以往一切革命的“存在论”特质。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存在不是一个静态的“是”(Being),而是一个动态的、通过持续不断地自我否定、自我扬弃来实现“生成”(Becoming)的过程。这种自我批判、自我革命,是其保持历史主动性、避免僵化和蜕化的内在生命机制。因此,“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在“存在论”的意义上就是政党主体通过对自身存在的不断的批判性反思与革新,来展开和推进其改造客观世界的本质性活动。
二、认识论探究: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对实践
与认识辩证关系的自觉遵循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理论,也被称为知识论,是哲学的一个核心分支,主要研究人类认识的本质、起源、范围、界限以及认识如何成为可靠知识(真理)的学问。因而,在其探究真理如何可能的意义上,也可称为真理论。所谓认识论探究,就是对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否合理”这一根本问题的探讨。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中,认识和实践不再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领域,它们共同统一于“改变世界”的历史性活动中。在此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体现了认识与实践辩证运动的原则,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自觉遵循,具有深刻的理论合理性和实践现实性。
首先,马克思开启了实现认识和实践、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全新哲学范式。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3]这一对哲学功能的新定位宣告了以“解释世界”为旨趣的旧哲学的解体和以“改变世界”为诉求的“新唯物主义”哲学的诞生。在马克思看来,哲学的真正任务不在于构建关于世界的完美解释体系。如果站在世界之外去静观或“反映”世界,本身就是不可能的,更不可能形成触及世界本质的解释体系。哲学的任务在于投身变革世界的革命的、批判的实践活动中,实现“头脑”和“心脏”、“精神武器”和“物质武器”的有机结合,将“解释世界”看作“改变世界”的内在环节。他还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由此,马克思将曾经截然分离的两种活动,即认识和实践,将观念世界的两种形态,即主观和客观,在人的感性对象性活动中统一起来。他认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14]人们“改变世界”的活动,不同于动物式的本能活动,而是有目的、有意识的对象性活动。在毛泽东看来,这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是一个不断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互动过程。这一新的哲学观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奠定了“新唯物主义”基础,也为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把“两个革命”在推动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实践中统一起来提供了坚实哲学根据。
其次,马克思主义关于认识辩证运动的原理为“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夯实了认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核心在于将认识视为一个以实践为基础的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充满矛盾的辩证发展过程。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将其概括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螺旋式上升过程。认识和实践的每一次循环都推动认识向更高层次深化,而每一次认识的提升又反过来推动实践的发展。“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命题,正是认识辩证运动原理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实践中的深刻体现与自觉运用。
第一,社会革命是自我革命的根本目的、动力来源与检验标准。认识辩证运动的起点和归宿是实践。社会革命作为最宏大、最深刻的实践形式,总是会不断向实践主体提出新的课题和挑战。实践中暴露的矛盾和问题,呈现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之间的差距,成为推动党在思想观念和理论学说上不断“自我革命”,从而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根本动力和内在根据。同时,社会革命的成效构成检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性的根本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要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社会革命是提出问题的实践场域,自我革命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从认识论上讲,自我革命和社会革命是统一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大实践中的两个环节,它们是相互依存、彼此促进、“一体两面”的关系。
第二,自我革命是实现认识辩证否定的关键环节。认识的发展并非线性累积,而是通过辩证的否定得以实现。其一,自我革命是破除认识障碍的锐利武器。当社会革命的实践暴露出原有理论局限时,党必须勇于冲破思想僵化,克服路径依赖。其二,自我革命是推动理论创新的内在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理论创新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需要在社会革命的实践中发现问题,并通过自我革命这一内在环节,来达到为理论创新开辟道路的目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是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伟大社会革命实践中通过持续的理论创新和自我革新而形成的。其三,自我革命是实现认识主体能力提升的根本途径。认识的发展不仅关乎认识客体,也关乎认识主体。通过自我革命,党不断净化思想、完善制度、提升能力,使自身成为一个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更加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从而能够更深刻地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更好地引领和推动社会革命。
再次,“引领”是认识辩证运动在党的实践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引领”是实践基础上形成的思想理论反过来对实践的指导、规范和推动,是“精神变物质”、精神力量反作用于物质力量的展开过程。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方向引领。党通过自我革命确立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为社会革命指明方向、提供保障。例如,通过延安整风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确立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二是动力引领。党通过自我革命激发全党的创造活力、增进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内驱力,为社会革命注入强大动力。例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形成的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精神,成为推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精神引擎。三是能力引领。党通过自我革命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的感召力、动员力、组织力、执行力,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风险和考验,确保党能够应对和驾驭艰巨复杂的社会革命进程,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例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反腐败这一最彻底的自我革命为重要抓手的全面从严治党,纯洁了党的队伍、锻造了党的组织,提高了党全面领导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
三、价值论考量: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初心承诺
与使命担当的根本要求哲学价值论,也称为价值哲学,是关于价值的本质、特征、类型和尺度的学说。价值论关注“应然”问题,追问的是思想或行为的“正当性”的终极依据。所谓价值论考量,就是对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正当性”之终极根据的追问。“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深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性质,承载了其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价值承诺与历史使命。“必须坚持人民至上”,[15]“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16]构成了自我革命和社会革命共同的价值基础。
首先,中国共产党的无私性是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的共同价值根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价值立场,为其进行自我革命和领导社会革命提供了共同的伦理前提和勇气之源。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7]这些论述为共产党的价值立场奠定了基石,它表明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根本的无私性,明确了党的存在价值完全系于代表无产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为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毛泽东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18]为党的价值立场确立了更加具体的行为标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进一步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19]作为衡量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和工作的标准;针对当时争论不休的“姓社”“姓资”问题,他明确将“三个有利于”作为评判是非对错的基本尺度。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主张,都彰显着党执政为民的根本价值取向。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结合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新挑战,从自我革命何以可能的角度深刻阐明:“我们党之所以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是因为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20]强调中国共产党的无私性,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阶级属性和价值立场的根本坚守,也是对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奋斗历程和伟大贡献的充分自信。这个“无私性”具有双重的意义:一方面,它使中国共产党能够毫无顾虑地进行自我革命,无需忌惮和维护任何特殊利益集团或阶层的利益,具有大无畏的“刀刃向内”的底气和勇气;另一方面,它确保党领导的社会革命能够超越不同利益集团的纷争,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皈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将人民置于心中最高的位置。正是这种价值立场的一致性,使得“自我革命”和“社会革命”始终处在“引领”和“促进”良性互动之中。
其次,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统一是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价值实现过程。价值实现并非静态价值宣示,而是一个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双向互动过程。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精髓在于,价值的真理性只能在对象性活动中得以确证。毛泽东关于“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的论断,深刻揭示了价值实现的辩证法则:价值主体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同时完成对自身价值的确证与升华。
第一,社会革命作为主体客体化的过程,是中国共产党价值理念的现实化。当党将其价值追求,如富强、民主、公平、正义、共同富裕等,通过路线方针政策付诸实践,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变革和制度创新时,就实现了主体客体化,使抽象的价值理念获得具体的、客观的物质形态,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21]在这个意义上,社会革命就是党用自己的价值理念、社会理想、政治主张等“掌握群众”,进而转化为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的过程。
第二,自我革命作为客体主体化的过程,是党在价值理念上的自觉反思和升华。党在领导社会革命的过程中,不断遭遇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这些实践反馈促使党必须反思自身的价值立场、认知框架和实践能力,通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实现客体主体化,促进自身的价值理念和实践能力的内在升华。必须强调,主体客体化(改造客观世界)与客体主体化(改造主观世界)并非两个独立的过程,而是同一历史实践的两个侧面、两个环节,它们在社会革命与自我革命的互动中达到辩证统一,而且这种统一也不是一次完成的静态平衡,而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实现的动态一致。
再次,找到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彰显了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坚定信心。中国共产党价值基础的无私性和把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统一起来的哲学自觉,为党提出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奠定了坚实的价值论和实践论基础,而“第二个答案”的提出又为党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提供了坚定信心和坚强保障。
第一,“第二个答案”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重大飞跃。如何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这是关系党生死存亡和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政治课题。众所周知,毛泽东在延安窑洞与黄炎培对话时给出了“第一个答案”——“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站在党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宣告:“我们党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22]“第二个答案”的提出,绝非只是对“第一个答案”简单的理论补充,而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一次伟大飞跃,深刻彰显了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坚定信心、高度历史自觉和系统性的实践纲领,表明党把自己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
第二,“第二个答案”映现了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辩证逻辑。“第二个答案”的深刻性在于,其并非孤立地谈论自我革命,而是将其与“引领社会革命”紧密相连,构成一个完整的、辩证的逻辑链条:一方面,自我革命是社会革命的政治前提。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是社会革命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一个缺乏自我革命精神的政党,必然无法承担起领导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重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我们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23]只有通过自我革命锻造坚强的领导核心,社会革命才有可靠的“领路人”。社会革命是自我革命的实践场域和价值旨归。自我革命绝非“闭门修炼”,更不是“为革命而革命”,其成效必须在波澜壮阔的社会革命实践中接受检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伟大社会革命促进伟大自我革命。”[24]自觉以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为根本目的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另一方面,社会革命不断提出的新任务、新挑战,新问题、新要求,为自我革命提供了对象和动力;而自我革命的成果,最终要体现在推动社会进步、增进人民福祉的实效上。“引领”精准表达了自我革命之于社会革命的先行、主导和保障作用,它强调党不是被动地适应社会革命,而是通过主动的自我革新来塑造和推动社会革命,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高度的历史主动精神和主体能动性,表明党有信心、有能力通过改造自身来改造世界。
第三,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伟大成就昭示了“第二个答案”的价值旨归和实践伟力。“第二个答案”不是空洞的口号,其信心和真理性的坚实支撑来自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及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具体表现是:其一,刮骨疗毒、刀刃向内的巨大勇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强烈使命担当,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清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扭转了长期存在的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这场“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展示了党无私无畏、刀刃向内的巨大勇气,极大增强了全党全社会对党能够解决自身问题的信心。其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根本保障。信心和底气不仅源于雷霆万钧的行动,更源于长治久安的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25]系统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将自我革命的成功经验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使自我革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这为自我革命的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根本保障,彰显了“第二个答案”的科学性和实践性。其三,赢得民心、凝聚力量的磅礴伟力。自我革命的显著成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赞誉,重塑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巩固了党的执政根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26]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是党继续推进自我革命、从而引领社会革命最深厚、最强大的力量源泉。
四、辩证法审视: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历史必然性
与主体能动性的内在统一马克思的辩证法不是僵死的教条和可以随意套用的理论公式,其既不同于黑格尔的思辨的概念辩证法,也不同于可以“用来套在任何论题上的刻板公式”或者“可以用来在缺乏思想和实证知识的时候及时搪塞一下的词汇语录”,[27]而是承载着现实历史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思维形式和内涵逻辑。所谓辩证法审视,就是考察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否符合历史辩证法的客观必然性。笔者认为,“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绝非任何主观意志的偶然选择,而是历史辩证法在无产阶级政党实践中的必然展开和内在规定,深刻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历史辩证法与政党实践的主体能动性在历史进程中的有机统一。这个统一建立在历史必然性与主体能动性的辩证关系基础之上,揭示了无产阶级政党存在与发展的根本逻辑。
首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批判的、革命的本质是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思想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对辩证法作了这样表述:“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28]这一关于辩证法的经典论述,为我们理解“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提供了最深刻的哲学基础。它表明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并非中国共产党外在的策略选择,而恰恰是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本质在中国共产党实践中的必然体现。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自我超越体现了辩证法的革命本质。马克思辩证法“革命性”的深刻意义表现在否定不仅指向外部世界,更要求主体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邓小平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29]这体现了彻底的辩证法精神,使党能够勇于打破陈腐的观念和僵化的体制机制,通过自我革命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开辟道路。苏联解体的教训则从反面证明了自我革命的重要性。当苏共丧失了自我批判、自我革新的能力,陷入思想僵化和体制固化时,其便无法应对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提出的新要求,最终被历史所淘汰,本质上是违背了辩证法的革命本质。
第二,中国共产党的自我反思根源于辩证法的批判本性。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性在于它要求主体对一切既成形式,包括主体对自身保持清醒的批判性审视。这种批判不是来自外部的否定,而是源于事物内在矛盾的自我否定。对无产阶级政党而言,这种批判性首先指向自身。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总结道:“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30]这一论断不仅是对旧国家机器的批判,更是对革命主体自身提出的批判要求,即必须打破对旧有政治形式的依赖,在革命实践中创造新的组织形式,这本质上就是一种自我革命。延安时期,针对当时党内存在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问题,毛泽东指出:“我们要在党内发动一个启蒙运动,使我们同志的精神从主观主义、教条主义的蒙蔽中间解放出来。”[31]这场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不是简单的思想整顿,而是党对自身肌体进行的一次彻底净化,是辩证法的批判本质在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中的集中展现。
其次,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是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历史辩证法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这一矛盾的运动构成了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内在规律。
第一,政党是上层建筑的核心,其自身状况必须适应经济基础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就会成为历史进步的阻碍。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32]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深刻论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如何表现为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事物之间的矛盾,以及这些矛盾在政党内部的反映。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33]改革开放初期,针对极左思潮给党和国家带来的消极影响,邓小平指出:“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34]强调“改革是第二次革命”。[35]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自我革命”的“第二个答案”和“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思想,这都是对历史辩证法的深刻洞察和自觉遵循。历史辩证法的伟力在于推动社会的发展,社会革命是其主要实现形式。然而,社会革命的开展,首先要求领导革命的政党能够顺应这一矛盾运动的变化,掌握社会发展的规律,按照历史辩证法的客观要求把“自我否定”内化到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中,通过自我革命实现对社会革命的引领。
第二,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不是简单的自我否定,恰恰相反,它既是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环节,又是党“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环节,归根到底是为了葆有马克思主义政党应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并非为批判而批判、为革命而革命,其目的在于克服事物内部阻碍自身发展的障碍,促进新事物的诞生。列宁在论述辩证法时深刻指出:“辩证法的特征和本质不是单纯的否定,不是徒然的否定,不是怀疑的否定、动摇、疑惑……而是作为联系环节、作为发展环节的否定,是保持肯定的东西的否定。”[36]新时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守正创新”,“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正”,确保党和国家事业不偏离正确方向和轨道;“创”“敢于说前人没有说过的新话,敢于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情”[37]之新,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在“自我革命”问题上,既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清除一切侵蚀党的肌体的病毒和细菌,又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三个务必”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强健党的组织机体、补足党员精神之钙、筑牢党的执政根基。在“社会革命”问题上,倡导“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38]号召“勇于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39]提出“两个结合”“中国式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人类命运共同体”“新质生产力”等一系列新概念、新命题,以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事业。这一过程生动体现了辩证法批判性与建设性的统一,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一致。
再次,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历史辩证法的客观必然性与历史主体自觉能动性的辩证统一。历史辩证法的深刻性在于,其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并非外在于人的活动,而是通过历史主体的自觉活动得以展现。马克思说:“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40]由此可见,所谓历史,包括历史规律,并非外在于人的某种独立存在,而是内在于人的活动之中,或者毋宁说它就是人的活动及其内在逻辑。从历史辩证法的观点来看,“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展现了历史必然性如何通过历史主体的自觉能动性转化为现实历史进程的内在逻辑。
第一,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历史规律的内在实现形式。历史规律不是预成的剧本,而是在主体的实践中生成和展开的。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41]这一经典论述揭示了人的活动双重的历史必然性,既要受客观历史条件制约,又要通过主体实践才能得以实现。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正是对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深刻把握和自觉遵循。一方面,要顺应历史发展规律,不断推进社会革命,担负起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伟业领导核心的历史职责;另一方面,为了能够胜此重任,又必须充分发挥自身作为历史主体的自觉能动性,通过自我革命的方式达成不辱使命的目的,承载起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崇高使命。
第二,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中国共产党主体能动性的历史性升华。历史主体的能动性不仅体现在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上,更深刻体现在对自身的革新上。列宁曾指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42]这种“创造”首先要求主体能够超越自身局限,通过自我批判和自我革新来提升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正是这种主体能动性的最高体现。它不是对历史规律的被动适应,而是主动变革自己的主观世界,使其更符合客观实际,从而深刻把握和运用历史规律。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发扬历史主动精神,就是对历史主体能动性的深刻把握和自觉发挥。通过自我革命,中国共产党不断克服自身“历史局限性”,把握历史主动权,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社会革命。
第三,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历史必然性与主体能动性的现实统一。“引领”既不是主体任意妄为的“行动”,也不是主体被动跟随的“适应”,而是主体在深刻把握历史规律基础上,通过自我革命来推动历史发展的能动的、创造性的活动。当中国共产党通过自我革命克服了自身的局限,担负起了引领社会革命的使命,实际上就成为了历史规律的人格化,其引领的社会革命就不是外在于历史必然性的主观行动,而是历史必然性自身的展开和实现。如此看来,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历史辩证法在现实具体实践中的生动体现。
结语
通过存在论、认识论、价值论与历史辩证法的多维审视,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并不是停留于表层的政治宣示,而是深植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沃土,并在历史性实践中被不断激活与重释的理论建构。在存在论层面,自我革命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维系其本质规定性、实现主体自我“持存”和承载使命的根本方式;在认识论层面,它构成了政党在改造客观世界过程中不断趋近真理、达成主客体统一的必要路径;在价值论层面,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守其政治承诺与人民立场的自觉意识;而在历史辩证法层面,它是历史规律的客观必然性与主体的自觉能动性之间辩证互构的生动体现。因而,自我革命并非外在于社会革命的工具性设置,而是社会革命得以可能并持续深化的主体性前提;社会革命亦非自我革命的外在目标,而是自我革命的价值指向得以实现、并获得其历史性内容的具体场域。二者在实践中共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43]这不仅是对实践进程的科学判断,更深刻揭示了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作为政党存在方式的内在未竟性与开放性。中国共产党以“刀刃向内”的自觉推进自我革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引领社会革命,并将二者统一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伟大历史进程之中,这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当代践行,更是在世界政治文明语境下,探索一条超越传统治理困境与历史周期率的新型政治道路,其中所蕴含的理论深度与实践能量,必将随着历史的展开而不断获得新的确认与彰显。
注释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年,“目录”,第13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5、413、134页。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550页。
[4]《列宁选集》第4卷,2012年,北京:人民出版社,第167页。
[5]《毛泽东选集》第1卷,1991年,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96页。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62、287页。
[7]《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31页。
[8]《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541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22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21、171页。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7页。
[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74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36页。
[14]参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5-16、137-138、56页。
[15]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19页。
[1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512页。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13、411页。
[18]《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96页。
[19]参见习近平:《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2页。
[20]《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年,第577页。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页。
[2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541页。
[23]《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年,第100页。
[2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544页。
[25]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13、65-66页。
[2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第135页。
[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0页。
[2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2页。
[29]《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43页。
[3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1页。
[31]《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27页。
[3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页。
[33]《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14页。
[34]《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0页。
[35]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3-118页。
[36]《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95页。
[37]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20页。
[38]《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年,第59页。
[39]《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徽考察重要讲话鼓舞广大干部群众开拓创新、实干笃行》,《人民日报》2024年10月19日,第2版。
[4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95页。
[4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470-471页。
[42]《列宁全集》第55卷,第182页。
[43]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64页。
本文发表于《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