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桐城派学者结合其古文家的特质,发展出一套独树一帜的辨伪理论和路径。桐城派的辨伪特色是以文辨伪,主要表现为辞气辨伪、文法辨伪、以文删书、以文变序等。他们还在不断地辨伪实践中,渐渐发展出一套有别于考据、义理两派的辨伪路径:一、离传注辨本文;二、以辞章济辨伪;三、以整体观局部。从辨伪成果看,桐城派短于论证,而长于发现,在书籍的局部辨伪上投入了更多的精力。桐城派辨伪学在建立理论路径的同时,还有意识地构建了融文统、道统为一体的谱系,暗涵着他们对于自身理学派及古文家身份的双重确认。
清代是辨伪学蓬勃发展的时代。不少古书的真伪问题被激烈讨论,不少专门性的辨伪著作刊印并流行。然而一谈到辨伪,仿佛是考据学家的专利——这无形中遮蔽了一些考据学之外的辨伪学者群体和辨伪路径,例如古文家的辨伪学。桐城派作为清代最大的古文流派,也是重要的学术流派,是否会参与清代的辨伪思潮?若能预此潮流,他们做了哪些工作?是否有自己的辨伪理论?是否产生了流派的特色?本文尝试讨论这些问题。
一、广大精专:桐城派辨伪的界域与焦点
桐城派文人多是古文家兼学者,而清代学术几乎离不开辨伪的话题。是以清代桐城派文人大多都参与、投入过辨伪的工作。其中,在辨伪学上致力较多的学者有方苞、姚范、姚鼐、管同、吴汝纶等。
桐城派辨伪学所关涉的书籍遍及四部。经部,如方苞对《周礼》《礼记》的考辨、姚鼐对《古文尚书》《左传》《孝经》的考辨等;史部,如方苞对《史记》中《礼》《乐》《律》《历》四书的辨正,姚鼐对《逸周书》、吴汝纶对《礼书序》《乐书序》《孝景本纪》的辨伪等;子部,如方苞对《荀子》《管子》《亢桑子》、姚鼐对《庄子》《列子》《孙子》《司马法》《吴子》《尉缭子》《六韬》《老子河上公注》、管同对《司马法》《晏子春秋》《六韬》《断制》《粹言》《河间乐记》、吴汝纶对《墨子》《荀子》《甘石星经》《庄子评注》、马其昶对《庄子》的辨伪等;集部,如姚鼐对贾谊《新书》、曾国藩对楚辞《九章》、吴汝纶对《楚辞》《唐诗鼓吹》的辨伪等。不可谓不广。
桐城派的辨伪不但有广博多涉之一面,也有勠力专注之一面。辨伪史上有一重要话题,引起了桐城派中几乎所有辨伪学者的讨论兴趣,那就是《古文尚书》的真伪问题。《古文尚书》的真伪问题,自宋至清一直众口纷纭,至清初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出,其伪书身份基本盖棺论定了。然而桐城派对此问题兴趣一直不减,方苞作《书义补正》《读尚书偶笔》《尚书述》诸书,戴钧衡有《书传补商》十七卷、《书传疑纂》八卷,方宗诚有《书传补义》三卷,吴汝纶有《写定尚书》《尚书故》《尚书读本》《书序考证》诸书,马其昶有《尚书谊诂》《抱润轩读尚书》,姚永朴有《尚书谊略》,吴闿生有《定本尚书大义》《尚书附录》《尚书衍义》等,均在书中讨论此一辨伪问题。除《尚书》学专著之外,桐城派作家还在序跋、笔记、书信、日记中大量讨论此话题。比如姚范的《援鹑堂笔记》中就有大量笔墨涉及《古文尚书》,方东树按云:“先生凡于经子百家所引《尚书》及与《书》字句相类者无不甄录,意以证伪《书》之采获荟粹以成经也。”姚鼐《九经说》中有《书说》,也讨论了《古文尚书》。方东树自己的《汉学商兑》中也有不少篇幅讨论此问题。吴汝纶则有《记写本尚书后》《再记写本尚书后》《益稷辛壬癸甲説》《答马通白》《答信夫粲》《答根本通明》《答安井小太郎》(两篇)等文章,反复探讨这一问题。可见桐城派辨伪学在《古文尚书》这个话题上,也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古文尚书》之所以成为桐城派辨伪学的焦点,一方面是因为这一问题极为重要,是清代辨伪学的核心问题,在当时引起了激烈的争议。另一方面,也跟桐城派的学术归趣有关。桐城派以程朱理学立身,然而程朱理学与《古文尚书》关系极大。很多学者认为《古文尚书》开万古理学之宗。尤其是《大禹谟》中“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十六字心传”,奠定了宋明理学心性论的基础。这一基础,在清初中期被汉学派的《尚书》辨伪学(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宋鉴《尚书考辨》、唐焕《尚书辨伪》、惠栋《古文尚书考》、崔述《古文尚书辨伪》)深刻地动摇了。桐城派不断地对《尚书》进行辨伪研究,就是对此作出的回应。
桐城派多数学者对于汉宋两派的辨伪成果与方法都能有所吸收,较少门户之见。例如《诗序》《尚书序》等聚讼纷纭的经学问题,姚范、姚鼐、吴汝纶、马其昶、王树枏等都能大量吸收汉学派的辨伪成果。姚永朴《尚书谊略》的叙录中,论《书序》《古文尚书》,都分“当信”“可疑”“折中之论”三类态度,且每一类中都广辑汉宋诸名家的见解。可见其审慎而又开放包容的辨伪态度。从辨伪的基本方法上讲,汉学派、宋学派都有自己的辨伪经验。宋学派以义理衡真伪,汉学派则以名物、制度、地理、史实等为据。桐城派虽然属于广义的宋学派,但它能吸收汉宋两派的辨伪经验,兼收并蓄,裁长补短。以义理辨伪者,如浙东万斯大撰成《周官辨非》一卷,以排击《周礼》,黄宗羲、姚际恒也赞同《周礼》为伪书。方苞则主张效法孟子,以义理为标尺,反击浙东诸儒。又姚鼐《辨逸周书》认为“其书虽颇有格言明义,或本于圣贤,而间杂以道家、名、法、阴阳、兵权谋之旨,《程寤》《太子晋》篇,说尤怪诞,殆非儒者所道”。是以义理的纯粹与否来衡裁此书的真伪。又如姚鼐胪列《古文尚书》七条“背理”之处,如言“《大禹谟》言益赞于禹以舜事父母之道,比之格苗顽,可谓不伦之甚”,“《君陈》乃臣下相称之辞,故美以嘉谋嘉猷,归善于君。今从《礼记》剿取,矫以为成王以此美其臣,是欲自为名矣。况王不当称臣为君乎”等,以反击时人认为《古文尚书》“虽非真本,而所言理当”的说法。这也是以宋学家的方式辨伪。以考据辨真伪者,如方苞《书考定文王世子后》曰“尝考《周官》显悖于圣道者,实有数端,而察之莫不与莽事相应”,正是胡应麟所谓“核之撰者,以观其托”的考据之法;又如姚鼐《读司马法六韬》云:“魏晋以后,乃以笳笛为军乐。彼吴起安得云‘夜以金鼓笳笛为节’乎?”正是“核之事,以观其时”的方法。而在桐城派学者的实际辨伪过程中,往往是将二者同时运用的,如姚鼐《读孙子》称“兴兵十万”“称君曰主”,不合春秋时事,而是“战国事耳”,且“其用兵法乃秦人以虏使民法也,不仁人之言也”,继而认为《孙子》为托名之作,正是将两种方法融合为一了。
从辨伪问题的选择来看,桐城派学者也有自己的偏好,即偏好书籍的局部辨伪。虽然桐城派在整书的辨伪上也有不少重要贡献,例如方苞对于《周官》的辨正,姚鼐对于《韩诗外传》《新书》《司马法》《六韬》的辨伪等。但桐城派却是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对书籍的局部辨伪上。例如方苞对于《尚书》中《大诰》《君牙》《冏命》《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礼记》中《明堂记》《文王世子》《经解》等篇的辨伪;姚鼐对于《尚书》中《大禹谟》,《国语》中《郑语》,《列子》中《周穆王》《汤问》诸篇的辨伪等。因而他们经常使用“驳杂”“淆乱”“掺入”“附益”等词汇。如方苞指出《周礼》有一些“非圣人之法”“不足以经世”者,是“莽与歆所窜入”。姚鼐认为《庄子》五十二篇本和郭象三十三篇本,均有后人阑入的内容,称《列子》“非尽本书,有后人所附益”,“《列子》出于张湛,安知非湛有矫入者乎?”马其昶考辨《庄子》时指出今见《渔父》《盗跖》《胠箧》等篇为赝作。
总之,桐城派学者在清代辨伪潮流中并未缺席,并且做了很多的工作。然而桐城派毕竟是以古文创作名世的,其创作与学术研究之间是否会产生某种化学反应呢?
二、以文甄书:桐城派以辞章辨伪的实践
桐城派辨伪之学在吸收汉宋两派辨伪方法和成果的同时,也渐渐结合自身流派的长处,发展出了自己的辨伪特色,即以文辨伪。表现在辨伪实践上,略有以下数端。
其一,辞气辨伪。这主要是从风格、语气、辞采、气象等方面来辨别真伪。例如面对《古文尚书》真伪这个焦点问题,桐城派学者的态度并不统一,有坚定辩护古文为真的,比如方苞、方宗诚等;有同意并参与证明其为伪的,如姚范、姚鼐、吴汝纶、马其昶、王树枏等人;也有诸观点并存而搁置不辨的,如戴钧衡、姚永朴等。然而,其论证方法却都有不谋而同之处,即以“辞气”辨真伪。这种方法从宋代朱熹、明代归有光的《尚书》辨伪延续而来:朱子有今文难读、古文易读之疑,归有光有古今文字、格制、文辞不同之说。至桐城派,方苞为证古文之真,曰:“《无逸》之篇,《今文》也,试易其一二奥涩之语,则与《古文》二十五篇之辞气,其有异乎?”姚范认为《尚书》本是古代的号令之辞,在当时应是易晓之文,而之所以后世读来诘屈聱牙,是因为有古代方言的缘故,因此“正须尔雅诂训而后通”。姚鼐展读《古文尚书》,不终卷而“决知非古人所为矣”,曾国藩概括为“姚姬传氏独以神气辨之曰不类”。晚清桐城派杨琪光以《太甲中》文辞“绝似汉人”,《太甲上》笔力简健、议论宏深似唐宋文,而判为伪作。再如方苞《删定荀子管子序》认为管子是众法家所附缀而成,并且杂以道家、齐东野人之语,而这一结论仅“就其辞气可识别者也”。姚鼐辨贾谊《新书》云:“若其文辞卑陋,与贾生悬绝,不可为量,则知文者可一见决矣。”又辨《穆天子传》云:“要其文辞之古,必出周人,非后世所能伪也。”管同认为《晏子春秋》文风“浅薄过甚”,因而断定其为六朝人伪作。吴汝纶辨《唐诗鼓吹》非伪,重要证据是集中所选诗歌之风格,与元遗山自己诗风相近:“此选大率亦以《百家》为蓝本。又所选诗多慷慨激昂、豪迈沉著之篇,与遗山所为诗同条共贯。以此推之,其为遗山所选,决非妄托。”这些都是以“辞气”辨伪之证。
其二,文法辨伪。文法即言之序,包括字法、句法、章法等。以字法辨伪者,如方苞考辨《孝景本纪》云:“申屠嘉、周亚夫皆以自卒书,信手此《纪》为褚少孙所补也,太史公实录,多直笔此类不宜曲讳。”是以字法断为伪。而吴汝纶则认为,“周亚夫卒,不见此《纪》中,其中三年‘丞相周亚夫死’,‘死’,乃免之误字。若申屠嘉实呕血死,书‘卒’,宜也,《汉书》《汉纪》亦皆书‘薨’,无异文”,继而反驳方氏的辨伪,认为“非笃论”。吴汝纶在《诗序论一》文末自记云:“予向谓《序》首每结以‘也’字,文气自为完束,下文复承以‘言’字,明释《序》而非释《诗》,古序、续序非岀一手,显然可辨。”“连用‘也’字多非解一事,间有言一事者,文气必急相贯注,断无起用‘也’字划住,下复缕缕赘述者。书中用‘言’字乃训诂体,其举某事即用‘言’字于本事下,则为诂释本事。其本事已经诂释,下复再用‘言’字申明,则为申释所诂之词。持此例以求古书,百不一爽。”是皆以字法断之。以句法辨伪者,如方苞少时读《文王世子》,“怪其语多复遝枝赘”,因疑有后人掺入之文;又于《荀子》中句法“悖者、蔓者、复者、俚且佻者”,认为是附于圣人之籍的掺伪。姚范读《礼记·缁衣》“爵无及恶德,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一段,认为“当以民字绝句,郑注非。‘不’当为‘卜’。大约商人尚鬼,故祖已亦行典祀丰昵之戒;而此所云‘立而正事’,即先格王正厥事也,言不必勤于卜筮祭祀之事,如上三言审行之,则卜之敬矣。作伪《古文尚书》者从郑读又不了其本意,见其文义若不顺,如陈澔《集说》之疑,遂截而用之两处耳”。以章法辨伪者,如吴汝纶认为《史记》中《礼书序》《乐书序》“二篇笔势略同,《乐书序》用丞相弘语作结,似仿《平准书》为之”,皆是伪作;姚鼐辨析世传贾谊《新书》云:“班氏所载贾生之文,条理通贯,其辞甚伟”,而传本则“不复成文,而以陋辞联厕其间。”故而认为其为妄人伪为者。
另外,在辨伪之后,对于如何处理所谓“伪书”或者书中伪篡的内容,桐城派学者也是颇异于清代其他辨伪学家的。清代学风偏于质朴与谨慎,即便对于已经被证伪的书籍或文字,往往也保持阙疑的态度。而桐城派中有些学者则并不愿止步于辨伪,还要将其认为伪的部分进行改造。这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以文删书。即将窜入的伪文删去。这方面最突出的代表是方苞。方苞最令人瞩目的删改行为,莫过于对《文王世子》的删改。《四库全书总目》说,“其最不可训者,莫如别为考定《文王世子》一篇”“删定六经,惟圣人能之,孟子疑《武成》不可信,然未闻奋笔删削也”。
方苞的删经,是以“文”作为重要依据的。例如《文王世子》中“成王幼,不能莅阼,周公相,践阼而治。抗世子法于伯禽,欲令成王之知父子、君臣、长幼之道也;成王有过,则挞伯禽,所以示成王世子之道也。文王之为世子也”一段,方苞认为,“抗世子法于伯禽”“不能莅昨”“践阼而治”“文王之为世子也”数句为刘歆所增窜,均应删除,否则“义悖而辞意亦梗”,删除后则“辞意始相承”。又如他认为《周官·天官·太宰》中删去“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一段,则“辞备而义完”。
除删经外,方苞还删定了《荀子》《管子》等子学著作。其《删定荀子管子序》介绍了其删定的原则:“凡辞之繁而塞、诡而俚者悉去之,而义之大驳者则存而不削。”又《书删定荀子后》云:“去其悖者、蔓者、复者、俚且佻者,得篇完者六,节取者六十有二。其篇完者,所芟薙几半,然间取而诵之,辞意相承,未见其有阂也。”可见文辞是其删文、审定的重要标准。刘大櫆也曾删过《荀子》,他说,“韩愈有言:删荀氏之不合者,附于圣人之籍,孔子之志也。余仿其意,节而录之,得什之四五,其有牴牾于圣人,而文辞粲然有可观者,余亦存之,不能割也”。删去不合者是求圣籍之真,存留牴牾者是因为文辞之美,可见文辞是重要的去取标准。
其二,以文变序。桐城派辨伪的另一后续举措是变更原文的先后次序,以重新获得文义上的连贯。桐城派所尊崇的前辈归有光就曾以文势重定《武成》一文之次序,“只移得厥四月以下一段,文势既顺,亦无阙文矣”。方苞踵其足迹,亦多次重定经序,如认为《文王世子》“君子曰德,德成而教尊,教尊而官正,官正而国治,君之谓也”数句应当移至“是故知为人子然后可以为人父,知为人臣然后可以为人君,知事人然后能使人”之后,方能理顺而辞贯。除方苞外,管同对《尚书·洪范》的文字次序也颇有见解。其《答孙渊如观察书》云:“《洪范》三德之章,自‘一日正直’至‘高明柔克’,其义止矣;而其下忽缀以‘惟辟作福’至‘民用僭忒’之辞,于三德何相关涉?初读而甚疑之!及后观《韩非子·有度》载先王之法曰:‘臣无或作威!无或作利,从王之指。无或作恶,遵王之路。’始知此十语乃《皇极章》文;旧本在‘无偏无颇’之上,而编书者乱其次耳!《皇极》一章,言人君有锡福之事,故承上言人臣毋作威福,而所当得为者,绝偏颇以遵王之义也;苟作福焉,则作好而不遵王道;苟作威焉,则作恶而不遵王路;如此连属,其文义致为通贯。”也是通过变换辞句的次序来达成文义的贯通。吴汝纶认为《周易·系辞上传》“节次复为传写所乱。妄拟将‘大衍’至‘定之以吉凶,所以断也’,分出别为一篇。而以释《大有》上九者,续《解》六三之后,其下‘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即承所释诸爻,以起后文‘变通神明’之说,似为文从字顺,即前文论议亦有要归矣”。
删改古书,固然有承袭明人习气的缘故,同时也跟桐城派的艺术追求有关。桐城派古文重“义法”,又尚“雅洁”,因而常常在辨伪求真之外,还有追求文本审美的完整性和统一性,还原古文原本美感的心理需求。这也是他们与清代其他辨伪学家的差异之处。
桐城派对于文章有着固执的形式和美学标准。这个标准是桐城派学人通过因声求气从古代典籍中习得的,然后又反过来以之衡量、辨析甚至修改古代的典籍。这是建立在道、艺相合理念的基础上的辨伪方案。然而真正实践这一方案是不容易的。“辞气”一物,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故而非常考验古文家的艺术判断力。这就要求他们不但要在古文修养上多下功夫,还要在不断的辨伪实践中慢慢寻找适应自己流派特色的理论路径。
三、直道通观:桐城派辨伪的理论路径
桐城派在不断的以文辨伪的实践中,渐渐发展出一套有别于考据、义理两派的辨伪路径。大约可分三个层次。
第一,离传注辨本文。考据派辨伪学非常依赖汉唐的注释,离不开传注的辅助。义理派辨伪学虽然不依赖传注,但义理需要通过史实来辨析,又不能不依赖于史传。桐城派从辞气、文法入手的辨伪特色,使得他们的关注点可以仅在文本本身。
方苞其实已经有了离注研文的自觉意识。其《春秋直解序》曰:“盖屈折经义,以附传事者,诸儒之蔽也;执旧史之文,为《春秋》之法者,传者之蔽也。圣人作经,岂豫知后之必有传哉?使去传而经之义遂不可求,则作经之志荒矣。”又云:“余之始为是学也,求之传注,而樊然殽乱;按之经文,而参互相抵;盖心殚力屈,几废者屡焉。及其久也,然后知经文参互,及众说殽乱而不安者,笔削之精义每出于其间。”他擎举“直解”二字,就是觇标其文本本位的经学观。是以《四库全书总目》评价方苞《仪礼析疑》对经文能“细心体认”,这是颇为中肯的。管同自谓幼喜《离骚》,却“广览诸注,尚愧不能尽晓”,“夫注《骚》者,节次不分,则言辞多杂;言辞多杂,则意旨不明,是皆读之不精之故耳!”在他看来,很多传注对于本文的理解和辨析,不但无助,反而有累。
这种文本本位的解读方法,是受到宋儒的影响。宋儒非常强调经文本身对于理解圣人之意的重要性。朱熹说:“大凡读书,须是虚心以求本文之意为先。若不得本文之意,即是任意穿凿。”又说:“若只虚心以玩本文,自无劳心之害。”“且就本文理会,牵傍会合,最学者之病。”不同的是,宋儒更关心文本中所蕴含的义理,桐城派则更关心文本中的辞气。
正是因为离注辨文的倾向,使得桐城派“因声求气”的古文功夫,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辨伪手段。所以桐城派学者的辨伪工作中常有“取而诵之”的经验。例如方苞的门人程崟为《仪礼析疑》所作序中,称方苞“七十以后,晨兴必端坐诵经,记本文,设为身履其地,即其事者,而求昔之圣人所以制为此礼、设为此仪之意”。刘大櫆诗曰“诵读疑义多,何由共探拟”。管同《与梅孝廉论〈离骚〉书》自称“后乃愤发,舍注而专诵本文,诵之仅百余过耳,第觉其书辞义显白,始终条理,无世所云难晓之处也”。戴钧衡称其注《尚书》,“是书每解一篇,数十诵而始披传注,每取一说,数十诵而始定从违”。
第二,以辞章济辨伪。姚鼐所提出的义理、考据、辞章相结合的理论,最后一次是在其晚年。他说:
学问之事有三:义理、考证、文章是也。夫以考证论断者,利以应敌,使护之者不能出一辞。然使学者有意会神得,觉犁然当乎人心者,反更在义理、文章之事也。昔阎百诗之斥伪古文,专在考证,其言良为明切;而长沙唐石岭先生,作《尚书辨伪》,其辨多以义理、文章断之。先生生远,不得见阎氏之书,而能自断于此,可谓真有识矣。
这篇文章是他为唐焕的辨伪著作《尚书辨伪》一书所作的序,所以这篇文章可以看作姚鼐辨伪理论的集中体现,即主张义理、考据、辞章相结合之法。在辨伪中,三者如何结合呢?难道是如姚鼐弟子陈用光在《姚先生行状》中所说,“发挥义理,辅以考证,而一行以古文法”,以古文笔法写辨伪文章吗?其实不然。姚鼐《述庵文钞序》说:“鼐尝论学问之事,有三端焉,曰:义理也,考证也,文章也。是三者苟善用之,则皆足以相济;苟不善用之,则或至于相害。”一般因为姚鼐的主要身份是古文家,所以对于姚鼐这句话,过去学界往往只关心“义理”“考证”补济“文章”这一面,而忽视了“文章”亦能补济“义理”“考证”这个层面。实际上,在姚鼐的论述中,义理、考证、文章都属于学问之一途。姚永朴在《尚书谊略序》中承袭了姚鼐这一思想:“昔吾家惜抱先生论学,谓义理、考据、辞章三者必兼备。永朴治经,窃本斯义。”可见,义理、考据、辞章都是治经、辨伪的工具。再回头看姚氏《尚书辨伪序》一文,他认为阎若璩专以考证之法辨伪古文,固然不错;但唐焕能以义理、文章二法来断《古文》之伪,更为可喜,与自己心有戚戚焉。
吴汝纶继承了姚鼐此说,其自称论学“向于汉宋二途,皆所未安”,可见对于义理、考据两家解经之途皆不能满意。于是他标榜辞章之学,“自古求道者必有赖于文”,又说,“窃谓古经简奥,一由故训难通,一由文章难解,马、郑诸儒,通训诂不通文章,故往往迂僻可笑;若后之文士,不通训诂,则又望文生训,有似韩子所讥‘郢书燕说’者,较是二者,其失维钧”。而在当下的时代,训诂之学流行,则所缺者惟辞章之学耳:“乾嘉以来,训诂大明,至以之说经,则往往泥于最古之诂,而忘于此经文势不能合也;然则训诂虽通,于文章尚不能得,又况周情孔思邪!故鄙意于学,谓义理、文章、训诂,虽一源而分三端,兼之则为极至之诣。”吴汝纶此论虽非专就辨伪而设,但显然也包含辨伪学在其中。
第三,以整体观局部。桐城派辨伪学特别强调对于本文的整体性理解和把握,继而在此基础之上展开对细部的考辨。方苞《周官析疑序》:
《周官》一书,岂独运量万物,本末兼贯,非圣人不能作哉?……尝考诸职所列,有彼此互见,而偏载其一端者,有一事而每职必详者,有略举而不更及者,有举其大以该细者,有即其细以见大者,有事同辞同而倒其文者,始视之若樊然淆乱,而空曲交会之中义理寓焉。圣人岂有意为如此之文哉?是犹化工生物,其巧曲至,而不知其所以然,皆元气之所旁畅也。观其言之无微不尽而曲得所谓如此,况夫运量万物而一以贯之者乎?
方苞认为《周礼》乃圣人一心营度之产物,故条理精密,既广大,又精微。因圣人之元气撒然流布其中。圣人之心,不但在具体职事的创设之中,更在整个体系的构造安排之中,在看似淆乱而实则周密的营度之中。而条理的精粗当否,便是甄别真伪的依据。营职如此,构文亦如此。周礼正仿佛是圣人作于天地间之文,周官所述诸职,正似文章之辞句字句,因而文辞的“空曲交会”处,亦是辨伪的根据。如何把握文辞的“空曲交会”呢?就要从整体性入手。所谓整体性,从职官制度来讲,不但要看个别职官制度的问题,还要看制度之间的相互勾连,要分析整体制度的结构,从整体架构看具体职事;从事件的义理来看,不但要看单个事件的大义所在,还要看事件之间的关联,从整体框架看具体史实;从文章来讲,不但要看字字句句,还要看字句之间的关系、段落之间的关系、篇章之间的关系——即以整体理解为基座,来分析局部——这是一以贯之的。就辨伪来说,只有掌握整体的大倾向,才能依靠体系的力量来分辨细部之真伪。
方苞曾用人体来比喻文辞的系统性:
譬诸人身,引其毛发,则心必觉焉。苟其说有一节之未安,则知全经之义俱未贯也。
在方苞看来,圣贤之作文如同其设官分职,首尾相应,脉络灌输,遍布而周密。正因为周密而一贯,故而稍有不合之处,便极为醒目。这也是伪窜之文,可以被察觉的原因所在。故而要辨局部之伪,须得从整体上把握文本的“周密”所在。文本的神理气味、格律声色,在“我”心中仿佛数字的矩阵般严密,即便微细的文法辞气的差异,也会引起醒目的不安。戴钧衡《书传补商叙例》称“是书一文一句必玩全经”,也是说的这个道理。以整体观局部的方法依赖的是对于整体的系统把握,这种理路导致了桐城派学者长于局部辨伪,而短于整体性辨伪。这也是桐城派辨伪学在整书的辨伪上贡献较少,而对书籍的局部辨伪更为热衷的原因所在。
离传注而辨本文是“直寻”,以整体辨局部是“通观”,而一以辞章之学为主。桐城派由于专注古文传统,形成了精细的辞章感受力;这种感受力又被他们转化为以文本内证为核心的辨伪方法。在桐城派作者的眼中,“辞气”“文法”等辞章要素,宛如文本的独特指纹,是鉴别其真伪的重要依据。
四、道体文用:桐城派辨伪学的谱系与根源
桐城派辨伪学在建立理论路径的同时,还有意识地构建了自己的传承谱系——即以古文家为主的辨伪谱系。
从方苞开始,桐城派学者就有意识地将韩愈、柳宗元等古文家推为辨伪学的正宗:
昔韩子论学,首在别古书之正伪。取其正者以相参伍而得其会通,则昭昭然如分黑白矣。
韩公自言所学,先在辨古书之正伪。
《亢桑子》之伪,柳子厚辨之。
韩愈在文学史、思想史上卓为大家,但他在辨伪上并未有很大建树,除了对《诗序》作者有简单的辨析外,只是在古文中零星提及辨伪之事;柳宗元的辨伪成绩较韩愈为大,但与孔颖达、刘知几等唐代学者相比,亦不足称典范。而方苞却着意在辨伪一事上,将韩、柳拎出,大做文章,并将辨伪之学升论为韩愈学问的根基。这是颇值得玩味的。
姚鼐继方苞之说,极推韩愈的辨伪学,称“至韩退之乃识古书之正伪”,将其尊为辨伪学之开山鼻祖。其《尚书辨伪序》更是建构了以古文家为主干的辨伪统序:
《古文尚书》,出自东晋。至唐韩退之,自言辨古书之真伪,而不明言伪者为何。吾意其殆即谓《古文尚书》也。宋大儒始启论《古文》为伪之端。儒者展转寻考,益得其理,至于今日,而《古文尚书》之伪大明。
韩愈《答李翊书》“然后识古书之正伪”一语,实际上是就三代两汉之书广而言之的,并未针对《古文尚书》。姚鼐有意误读此句,正是为了将他拉入《古文尚书》辨伪的谱系当中。他认为韩愈之后是宋儒,宋儒之后是“今日”。如此,作为古文家同时又是宋学派的桐城派学者,自然就理所当然地成了“今日”辨伪学的正统了。
其后,吴汝纶又继方、姚之后,将古文家辨伪谱系,由韩愈推究到扬雄:
扬子云最四代之书,以为“浑浑尔”,“噩噩”“灏灏尔”,彼有以通其故矣。由晋宋以来,士汩于晚出之伪篇,莫复知子云之所谓。独韩退之氏,称虞夏书亦曰“浑浑”,于商于周独取其“诘屈聱牙”者。……吾尤惜近儒者,考辨伪篇,论稍稍定矣。至论所渭“浑浑”者,“噩噩”者,“灏灏”者,“诘屈而聱牙”者,其蘉然而莫辨犹若也。于是写其文,自典谟迄秦穆,颇采文字异者著于篇,庶缀学之士,有以考求杨、韩氏之说而得其意焉。
在吴汝纶看来,汉代扬雄谓四代之书“浑浑”“噩噩”,韩退之称商周之书“佶屈聱牙”,皆是以文辨伪的滥觞。扬雄同韩愈一样,也是以文名家的。吴汝纶认为近世考据之儒,虽对于辨伪确有贡献,但对于扬雄、韩愈以来的以文辨伪之道却难以嗣继。只有以他为代表的桐城派辨伪学能兴微继绝,缵绪扬、韩。吴汝纶素有区隔汉宋、另辟蹊径的自觉意识,其于汉宋二途,皆有未安,又自称“初为此书时,乃深不满于江、孙、段、王诸人,戏欲与之争胜”。他在这里讨论辨伪体系时,不谈考据派,也不谈宋学派,而是专门梳理文学家的辨伪学,显然是有着自觉的门户意识了。
论起门户,古文家是桐城派的本色;而以文气、文法甄别真伪,是作为古文家的桐城派学者的当行。然而以文气、文法来辨伪,难免有主观性偏强的疑虑。然而越是如此,桐城派学人越是要展示其辨伪的果决,以彰显对于自身方法论的自信。故而他们下断语往往斩钉截铁,尤好用“决”字:“其间决不可信者,实有数事焉”“则此数事者,乃莽与歆所窜入,决矣”(方苞《周官辨伪一》),“二篇决知非公作也”(方苞《书祭裴太常文后》);“则媒氏之文,为歆所增窜也决矣”(方苞《周官辨伪二》);“决知非古人所为矣”(姚鼐《读司马法六韬》);“其为遗山所选,决非妄说”(吴汝纶《评点唐诗鼓吹序》);“其为赝,决也”(马其昶《庄子故自序》)。
同时,为了表现其方法论的优越性,桐城派学者还不时强调其辨伪过程的简捷与神秘。如方苞辨韩愈《祭薛中丞文》《祭裴太常文》两篇之真伪时,谓“夫文之高下雅俗,判若黑白……此未可为不知者道也”;姚鼐辨贾谊《新书》称“知文者可一见决矣”,辨《古文尚书》称“取其文展读,不终卷”而能知真伪;吴汝纶辨《古文尚书》亦谓“知言者可望而决耳”。神秘,是取精微要妙之义,即姚、吴所谓“知文”“知言”,方苞所谓“未可为不知者道”;简捷,是取大道易简之义,示有以一驭万之能。这是在以程朱理学为根基,树立流派的自我旗帜,以突显与堆积证据的考据辨伪派的差异。
桐城派所高举的“以文辨伪”之道,在当时的经学和思想史语境下,实际上包涵了两个思想史前提:一是今日之常人是可以通过不断地揣摩、涵咏,完整地领会古之圣贤的语气、情绪、气象和思考,继而执以勘验真伪,而无蹑等之责问。以文法解经,实际上是跨越了“经学”与“文学”之间的等级障碍。“以文非经”,更是将“文”作为评判“经”的标准,是将“文章之法”放在高于“经文”的位置。二是古之圣贤的文法、辞气是依靠六经之文流传的,桐城派学者通过不断诵读、熟悉六经之文以辨别辞气。但假若辨伪的对象又是六经之文,则必然会产生“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悖论。是以古圣贤人之心必须还被赋予了其他的传递途径。
这两点其实都指向一个方向,即圣贤之心意不但可以“以经相传”,还可以“以心相传”。桐城派在辨伪时,也常常提到这一点。例如方苞《周官辨序》云:“苟非折以理之至是,而合其心之同然,则是经之蠧蚀,终不可去。”其《周官辨伪一》称要将职则之事“揆之于理”“验之于人心之同然”,又曰“理者,天下之公也;心者,百世所同也”,《春秋通论序》谓“与圣心同揆”。方东树辨“传心”之说曰:“孟子论见知闻知,又曰‘先圣后圣,其揆一也’。夫其所以知者何也?非以其心知之邪?则后圣心之所知,即前圣心之所传。”这实际上来自宋代理学的道统论思想。宋代理学在“传经之学”外,更建立了“明道之学”。明道学和道统论受到佛教传灯说的影响,提出心心相传,因而是超越了文献典籍真伪的限制。张载说,“人之迷经者,盖己所守未明,故常为语言可以移动。己守既定,虽孔孟之言有纷错,亦须不思而改之,复锄去其繁,使词简而意备”,可为辨经张目。
方苞、姚鼐、吴汝纶所举的辨伪家扬雄、韩愈不但是古文家,也是继《尚书》所载二帝三王及周孔孟荀后,儒家道统的重要人物。桐城派辨伪学溯源于扬雄、韩愈和宋儒,不但是对古文家辨伪谱系的建构,也是对于他们所信奉的程朱理学的发扬。所以方、姚、吴所建构的辨伪学谱系,反映了他们试图融文统、道统为一体的努力,是桐城派对于自身理学派、古文家身份的双重确认。
五、结 语
整体看来,桐城派的辨伪,长于发现,而短于论证。从论证来看,桐城派“以文辨伪”的成绩也许并不太大。他们的很多结论,被后世学者认为不可靠。例如方苞所论断的刘歆窜入《周官》的几条,顾颉刚认为很少可信的。由于辞气辨伪的主观性偏差,甚至同一个作品,桐城古文家们却作出了完全相反的甄断。如《司马法》一书,太史公叹其闳廓深远。姚鼐考察世所传的《司马法》一书,认为“其辞庸甚”,气象不类史公所述,故定其为伪。然而管同反对姚鼐的判断,认为《司马法》不伪,理由是其“文甚古,恐非东晋后人所能伪作”。又如《渚宫》一诗,姚范疑非东坡作,方东树却按云:“此诗笔势放纵,凄丽豪宕,犹不失东坡面目;若《骊山》则气骨凡浅,真非苏诗。”
但桐城派学者因其长期的古文训练,对于古代作品有着敏锐的、有体系的嗅觉系统,可以辨别出辞章和文气上的细微差别。这对于证伪或许尚嫌不足,但对于发现辨伪问题,却非常有效果。他们提出的很多辨伪问题,如《孔子家语》《新书》《司马法》的真伪、《周官》《史记》的窜入等问题,被后世学者证实是有价值的辨伪选题。尤其是方苞对于《周官》的辨伪,被不少学者认为是近代疑古学派的先行,如钱基博谓“康有为之《新学伪经考》即推衍方苞之《周官辨》一书。其他康氏疑古之大胆的假设,由方苞引其绪者不少”,顾颉刚称“《望溪全集》里还有几篇文章,辨《仪礼》的《丧服》,《礼记》的《明堂位》《文王世子》,《尚书》的《君爽序》,《史记》的《周本纪》及《燕》《鲁世家》等都经过刘歆的改窜……这些话在实际上开了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和崔适《史记探源》的先路”。而顾颉刚所代表的“古史辨”派所提出的“层累”的概念,正是由元郝经首用,而由方苞发扬的。方苞在其文中五用“层累”一词,如《读仪礼》曰“盖自二帝三王……层累而精其义,密其文”,《读孟子》曰“周公之治教备矣,然非因唐、虞、夏、殷之礼俗层累而精之,不能用也”。可见其对疑古学派的启发作用。
原文刊发于《学术界》202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