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逻辑与实现路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1 次 更新时间:2026-02-12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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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  

 

摘要: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是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改革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和对中国共产党改革经验传承发展的理论必然与历史必然,也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解决现实重大问题的现实必然。同时,新征程也赋予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本源性、全面系统性和人民性等新内涵新特征。因此,针对新征程改革涉及的重要领域、主要方面,须找寻恰当合理的路径、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以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整体而言,须加快建构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建构现代化产业体系。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文简称《建议》),在明确“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时指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深层次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该《建议》还明确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这就为新征程上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走深走好,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原则遵循。之所以如此重视全面深化改革,一是因为40余年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表明,只有改革才能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才能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因为现实中存在的制约发展的各类阻碍,需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来打破,以此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赋能增效。改革开放历经40余年,容易改的都已基本完成,剩下的大多是难啃的“硬骨头”,但这些“硬骨头”往往处在改革的深水区,是牵动发展全局的关键环节,涉及更深层次的利益调整和制度重构。当前,改革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不能再满足于零敲碎打、单点突破,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以更大的决心和智慧破除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触及矛盾,聚焦市场体系建设、政府职能转变、社会公平正义、发展方式转型等核心领域,推动改革举措有机衔接、融会贯通。要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确保改革在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同时也要鼓励基层探索与群众首创精神,形成上下联动、攻坚克难的改革合力,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不竭动力。因此,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意义重大,有必要从学理角度揭示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逻辑、战略价值,并提出相关实践方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学理支撑和政策建议。

一、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逻辑

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具有系统完善的理论逻辑,也具有经验传承的历史逻辑,还具有着眼于解决问题的现实逻辑。这些逻辑相互贯通,共同构成了新征程改革事业行稳致远的内在支撑。理论逻辑源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为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引;历史逻辑蕴含于党领导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中,确保改革既承续优良传统,又勇于开拓新局;现实逻辑则植根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改革精准聚焦、靶向发力。只有将三者紧密结合,改革才能在复杂形势中保持定力,在风险挑战中赢得主动,不断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境界。

(一)推动马克思主义改革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发展的理论必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史,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取得重大成就,能够领导人民完成中国其他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根本在于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并不断结合新的实际推进理论创新,使党掌握了强大的真理力量。”可见,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始终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时代要求相适应,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取得一系列伟大成就的理论优势与根本支撑。因此,在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必将继续推动各领域的理论创新,以更好地指导实践。具体到马克思主义改革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其发展可追溯至马克思的革命理论,强调通过革命性变革破除旧制度束缚,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即当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就会出现生产关系和财产关系与之矛盾的情况,“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而在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后,革命理论实现了从“革命”到“改革”的转变。例如,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面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局限,果断推行新经济政策,通过改革调整生产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改革理论,并结合不同时期特点,持续推进该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新中国成立初期进行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有效整合了经济资源,形成了集中力量发展关键领域的格局,克服了当时经济力量分散、基础薄弱的困难,有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则正式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对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作出了明确部署,提出“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确立后,以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持续推动马克思主义改革理论在与中国实践相结合中创新发展。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深刻阐明了改革的目的与全面性,指出:“我们的改革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呢?总的目的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同时强调“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围绕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提出系列重要论断并付诸实践,尤其强调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好比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棋盘上的三着紧密关联的战略性棋子”。进入21世纪,胡锦涛同志对改革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强调体制机制创新的根本作用,提出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各方面体制改革创新,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全面提高开放水平,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推向纵深,创造性地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命题,并作出一系列深刻论述,为马克思主义改革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原创性贡献。由此可见,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正是遵循马克思主义改革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发展的理论必然。

(二)推动中国共产党改革经验传承发展的历史必然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具有改革图强的传统。从商鞅变法、北魏孝文帝改革,到王安石变法、戊戌维新,一系列重大变革贯穿整部民族史,形成并传承了中华民族锐意革新、自强不息的精神品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始终将改革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根据地推行土地革命,改革封建土地制度,极大激发了农民的革命热情。同时,党也高度重视文化领域的改革,并使其服务于革命任务。例如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注意到陕北群众喜爱秦腔《二进宫》等剧目,提出:“群众非常欢迎这种形式,群众喜欢的形式,我们应该搞,就是内容太旧了。如果加进抗日内容,那就成了革命的戏了。”这体现了党早在革命年代就已具备在多领域推进改革的自觉意识。新中国成立后,在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下,我国成功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转变,为当时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打破了“大锅饭”体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改革重点转向城市,我国逐步突破对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的认识局限,显著增强了经济活力。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则系统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明确了扩大开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战略方向。随后,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聚焦农村改革,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发展现代农业,持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三中全会继续紧扣改革这一主题,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推动了党和国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系统性重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从这些“重大决定”和“改革方案”可以看出,新时代的改革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全面推进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别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聚焦体制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着力从根源上破除制约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障碍,进一步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体现了对改革开放以来实践经验的深化与拓展。2025年10月召开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凸显了改革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关键地位。由此可以断言,在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在继承历史经验基础上推动事业发展的历史必然,也是应对新的时代挑战、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抉择。

(三)回应人民期盼、坚持人民至上的现实必然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人民至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得益彰,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是回应人民期盼、坚持人民至上的战略选择。纵观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奋斗历程,一切改革创新,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在回应人民期盼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获得感。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和人民收入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强烈,期盼范围更加多元、层次不断提升,已从过去侧重物质需求,逐步转向追求优美环境、公平司法、平等发展机会、优质公共文化服务等高层次需求。这一转变对深化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必须紧紧围绕回应人民新期盼、站稳人民立场来谋划和推进改革,针对公平正义、住房、医疗、教育等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通过深化改革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要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改革”,使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全体人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之所以坚持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其深层原因在于:一方面,只有为了人民改革才有价值,人民是改革的直接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改革成效如何,关键要看是否增进了人民福祉;另一方面,只有依靠人民改革才能成功,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才是改革的决定性力量。以人为本,既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自觉遵循,也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历程中不断取得辉煌成就的根本原因。

二、新征程赋予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内涵新特征

新中国历经成立以来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积累了弥足珍贵的经验,为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与此同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也呈现出新的时代内涵:在目标上,更加凸显治理的本源性,着力从制度根源入手,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在布局上,更加强调全面系统性,注重各领域改革的协同配套与整体推进;在价值上,更加坚守鲜明的人民性,始终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根本导向。这标志着我国改革事业正向着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历史新阶段迈进。

(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加凸显治理的本源性

新征程上,为了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走深走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呈现出更加凸显治理本源性的新内涵与新特征。所谓治理的“本源性”,是指改革更加注重从中央层面进行系统性、根本性的顶层设计,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各领域,旨在从源头上破除发展障碍,为长远解决问题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其一,注重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源头治理。改革要聚焦制约各领域发展的根本性矛盾和结构性难题,致力于通过顶层设计进行制度性重构。例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刻剖析了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结构矛盾与体制机制束缚,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系统推进各领域的制度完善与机制创新,从根源上破除发展桎梏。

其二,注重回应发展现实,破解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紧扣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问题,进行针对性部署。例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为专项进行系统规划,从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多维度作出顶层设计。同时,会议还专门部署了“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这既彰显了党中央缩小城乡、区域间发展差距的坚定决心,也表明解决这些矛盾已进入必须从制度本源着手的新阶段。

其三,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风险应对的制度根基。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持续上升,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风险交织。党中央高度重视统筹发展和安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此作出系统布局,强调要“有效应对这些风险挑战,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需要我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用完善的制度防范化解风险、有效应对挑战,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凸显了新时代改革通过完善制度体系,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塑造安全发展环境的战略取向。

(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加凸显布局的全面系统性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八大,这一历史阶段的改革呈现出以重点领域突破为主的特征,其系统性、整体性与全面性仍有待深化,尚未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的全覆盖。具体而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新时期,其改革重心放在农村领域;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改革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着力从经济领域破题;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旨在通过理顺价格与工资关系,从根本上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核心在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促进共同富裕夯实物质基础;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总结了农村改革二十年的成就与经验,并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了部署。总体来看,这一时期的改革虽在不同阶段各有侧重、逐步推进,但多集中于经济与农村等特定领域,整体上尚未形成系统集成、协同联动的全面改革格局。

而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的改革事业则更加凸显出布局的全面系统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国防和军队改革等各领域作出了系统性阐述,聚焦解决各领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标志着改革进入全面发力、系统集成的新阶段。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聚焦于优化国家治理的组织基础,为各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体制支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系统性特征尤为显著,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方面,作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战略部署。由此可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的复杂工程。它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各方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改革的关联性、耦合性与协同性,确保各项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

(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加凸显其价值的人民性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由此可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生态领域,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增进人民福祉、创造美好生活。这深刻彰显了新征程改革价值的人民性特征。

首先,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所凸显的人民性,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继承与发展。马克思主义自诞生之日起就秉持鲜明的人民立场,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终极目标,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无产阶级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正是对这一根本立场的当代实践与创新发展。这决定了中国的改革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根本导向,也从根本上阐释了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而非西方现代化进程中资本逻辑凌驾于人的主体性之上的深层原因。因此,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然要主动破除一切束缚人自由全面发展的障碍,不断彰显其人民性。这不仅能够切实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能充分激发人民投身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恰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中国的命运一经操在人民自己的手里,中国就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以自己的辉煌的光焰普照大地”。

其次,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改革走的是利国利民的正确道路。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不懈奋斗,我国已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贸易国,建成了全球最为完备的工业体系,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在此基础上,通过构建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系统性政策,社会的公平正义性得到制度性增强,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和精神基础。这些伟大成就不仅验证了改革能够强国富民,也为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加彰显人民性积累了丰富的现代化的治理经验。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将为人民谋幸福作为自己的初心与使命。内在的价值追求与实践的成功经验共同决定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然也必须更加鲜明地凸显人民性。

三、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方案

在新征程上,有效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性、结构性难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形成系统可行的实践方案。要着力破解生产关系与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全面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

(一)加快建构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这一经典论述科学揭示了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基本规律。当前,我国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仍存在诸多堵点卡点,一些基础性制度尚不完善,这不仅制约了数据、技术等新型生产要素潜能的充分释放,也影响了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因此,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对生产关系进行系统性调整,使之更好地适应并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一是加快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产权制度。清晰的产权是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推动产权制度创新,使其精准匹配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当前改革的紧迫任务。首先,需凝聚普遍共识。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斯所指出的,“人们持有的信念决定了他们所做出的选择”。因此,必须通过多种渠道,推动政府、企业等各类主体深刻认识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与现实紧迫性。如可将构建新型产权制度纳入中央深改委议程,以制度化议事凝聚共识、强化权威;同时通过官方媒体进行系统阐释,为制度创新营造社会氛围。其次,应推行差异化的产权制度安排。数据、人才等新型生产要素与传统要素在属性、流动性与产出形态上存在系统性差异。必须依据不同要素的特性,设计分类化、精细化的产权结构,这既关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也直接影响财产权的实质保障与实现效能。

二是构建以共同富裕为导向的新型收入分配制度体系。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体现中国特色、坚持以共同富裕为导向的新型收入分配体系,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首要任务是提升按要素分配比重,尤其要构建有利于高素质、高技能劳动者获得合理回报的分配制度。这要求深入推进评价机制改革,建立能够精准衡量创新贡献的新型绩效评估与薪酬激励体系,持续为新质生产力积累优质人力资本。同时,在再分配层面,应完善宏观调控制度,强化政府在转移支付、税收调节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职能,重点通过倾斜性政策推动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在相对落后地区的公平配置。在第三次分配层面,应通过税收激励、慈善法治建设等方式,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形成多元协同、可持续的社会分配新格局。

三是建立面向新质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动态调整与优化机制。为系统回应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深刻影响,必须建立能够动态调整和优化生产关系的长效机制,持续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关键举措在于深化人才与科技体制改革。一方面,应构建中央与地方协同的一体化财政激励体系,对人才引进、科研攻关、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提供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可设立“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示范区”等试点载体,赋予其在科研管理、经费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充分自主权,并辅以长效政策保障,引导其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

(二)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城乡融合发展均作出了重要部署,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亦进一步强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这充分表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因此,在新征程上,应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抓手,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与政策协同,切实推动城乡融合向更高水平、更广领域发展。

一是构建服务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制度体系。新型工业化是推动城乡融合的结构性动力与可持续支撑。基于此,应围绕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目标,系统打造以产业协同、要素互通、空间重构为特征的新型工业化推进机制。其一,强化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协同引导作用,构建面向城乡融合的新型工业化资金支持体系,推动工业企业在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形成以城带乡的现代化产业布局。在实践中,引导工业企业及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有序向乡村延伸布局,这不仅能够促进城乡产业协同、提升地方产业收益,也可使乡村成为新型工业化的配套承载区,从而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进而,逐步构建城乡产业联动发展共同体,该共同体的形成,关键在于健全“政策引导—金融支持—基建保障”的协同机制;政府需加强财政激励与规划指引,金融机构应提供定向信贷支持,同时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既完善道路、物流等传统硬联通,也强化数字网络、信息平台等新型软联接,系统性破除城乡要素流动壁垒。其二,应以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构建与之相匹配的新型工业化成效评估体系。为科学衡量新型工业化在推动城乡融合方面的实际成效,需建立系统化、多维度的考核机制。具体而言,应构建政府主导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复合评价模式,通过设立涵盖城乡收入差距、公共服务均等化、产业协同与要素流动等关键指标的评估体系,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官员绩效考核与晋升评价,打造激励导向清晰、操作可行的制度化评价工具。

二是构建支撑乡村全面振兴的体制机制,以乡村振兴为基础夯实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根基。首先,应围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目标,系统构建支撑乡村全面振兴的人才引育与保障体系,具体而言,不仅要健全基层干部选育机制,拓宽来源并注重从高校毕业生、乡土能人中选拔兼具情怀与实干能力者,强化常态化培训,还应构建新质人才引进与协同机制,通过产学研柔性合作实现人才资源共享,更需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系统性化解人才扎根乡村的后顾之忧。三者协同形成“选得准、引得进、留得住”的人才引育与保障支撑体系。其次,应立足城市消费升级与产业转型需求,构建乡村产业主动对接、配套城市发展的引导机制,强化城乡产业发展的系统性与协同性。为此,需在政策引导与考核激励两个层面协同推进,一方面,通过财政、税收、规划等政策工具,引导乡村产业布局与城市生活需求、产业链延伸相匹配;另一方面,将城乡产业对接成效纳入市县与乡镇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形成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发展的制度化激励。最后,需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强化农民财产权利保障,推动资源活化与城乡要素有序对接。具体而言,应构建以闲置宅基地与农房盘活利用、“三权”分置与土地规模经营、城乡结对长效帮扶为核心的三重联动机制,通过制度设计推动乡村存量资源转化为财产性收入,规范资本准入并强化经营权流转服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化与集体经济活力提升,同时引导城市资源、技术、市场向乡村系统性导入,在保障农民权益与防范资本无序扩张的基础上,形成支撑乡村产业升级与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机制。

(三)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建构现代化产业体系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现代化产业体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物质技术基础。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这表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基础性与战略性意义,必须通过系统性改革实践,为产业体系的结构升级与效能提升提供持续动力,确保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构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基础性制度,为高质量建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系统性保障。这要求从中央顶层设计出发,建立支持关键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体制机制,着力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提升产业体系的自主可控性与抗风险能力。具体而言,首先,应完善针对关键行业与重点领域的政策协同与资源保障机制。通过专项政策引导、财政投入倾斜、低成本金融支持等举措,形成增强产业链韧性、维护产业安全的长效制度安排。其次,需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其成果转化机制。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整合跨部门、跨区域创新资源,构建“攻关—转化—应用”贯通的协同体系,加速实现技术突破与产业化落地。再次,应建立推动产业链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稳步提升的激励机制。将产业链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作为衡量技术自主性的重要标尺,通过制度设计引导企业向研发、品牌、服务等高附加值环节攀升,实现价值链的整体跃迁。最后,要构建战略性资源与重要物资的安全保障机制。针对矿产、能源、关键原材料等,完善国内勘探开发、储备调配、循环利用和国际合作相结合的制度体系,确保供应链的持续稳定与安全可控。

二是以建立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为支撑,系统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议》稿强调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就是要引导大家科学理性、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防止一哄而上。”这表明,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必须立足于区域资源禀赋与发展阶段,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引导新质生产力有序、差异化和务实发展,避免脱离实际的同质化竞争,从而增强产业体系的内生韧性与发展可持续性。首先,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带来的深刻变革,应加快构建有利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制度适配体系。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必将催生新产业、新业态的兴起与发展,而既有制度供给往往滞后于创新实践的速度与需求。为此,需构建适配新产业新业态特征的制度体系,以促进制度供给与创新发展的动态协调,同时充分发挥财政及政策工具的引导激励作用,支持市场主体前瞻布局未来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而营造鼓励探索、包容创新的制度环境。其次,应加快完善引导新质生产要素高效配置与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需着力破除人才、技术、数据、资本等高端要素的流动壁垒,推动其向新质生产力关键领域加速集聚,为新质生产力的系统化发展与持续繁荣提供坚实的要素支撑。最后,需加快建立以高新技术驱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制度。我国传统产业规模庞大,想要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亟须深化其与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融合应用。实践中,应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系统推动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的全链条赋能,加速产业数字化与智能化进程,从而创造一种数字现代化崭新图式,为此需要加强以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驱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制度性安排,通过政策引导与资源支持激发改造升级的内生动力。

三是在优化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中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根基,基于此,必须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迅猛的新趋势,加快构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从而为构建国际一流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集群提供关键支撑。其一,建立有利于数字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打造世界一流数字产业集群提供根本支撑。数字产业不仅具有覆盖性广、创新性强、收益性高等特点,还具有强大的渗透性特征,这对于提高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贯彻落实好高质量发展主题,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从财政政策、贷款政策、国家宏观政策等方面建立有利于数字产业发展的支持机制。其二,建立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应建构一种能够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实体经济质量提升和体量倍增产生作用,促进实体经济在做大做强中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同时,应建立有利于发挥数字共享平台对实体经济赋能作用的机制,促进资源共享与优化配置,加强企业间合作,从而推动实体经济在生产、商业等运营模式上革新,全面提升实体企业在各领域的运营效率。

原文刊发于《学术界》202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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