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群众团体”概念的生成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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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鹏  

内容提要:“群众”概念所延续的情感色彩、列宁主义的组织原则和现实中结社活动的风行共同促成了中共“群众团体”概念的出现。通过政治话语区分不同的群众团体,张扬真正的群众团体之形成,中共将“群众团体”纳入其情感话语的言说。随着群众工作的体系化和群众路线的形成,“群众团体”的概念及其内涵得以显现。在长期的革命实践和建立根据地政权的现实要求共同作用下,“群众团体”概念超越了现实政治的藩篱,成为中共建设政权和理想社会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群众/ 群众工作/ 群众团体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政治文明视野中的中共党史基本概念研究(1921-1949)”(24&ZD017);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中共‘群众团体’概念的生成与实践(1921-1949)”(KYCX24_0042)。

原文出处:《苏区研究》(南昌)2025年第3期 第35-48页

 

1946年初,《解放日报》在总结过去一段时间群众工作的成绩时,不无骄傲地指出:“广大人民不仅从敌伪的奴役下解放出来,而且享受了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民主自由的生活。”这样的美好生活,建立在“摧毁了伪政权,建立了民主政权,组织了自己的群众团体”的基础之上。①回到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不仅甚少以一个特定的词汇统称各类民众结成的社团,也并未使用“群众团体”这一称呼。但到20世纪30年代后,“群众团体”已成为党在检讨和改进群众工作中的重要概念。这一转变的发生,固然同党着力发展自己的群众组织有相当的联系。但同样,中国共产党对此概念有意或无意的选择同样塑造了“群众团体”概念的内涵及其所使用的语境。换句话说,这一变化的背后还承载着更深层社会政治背景的更迭。

从概念史的方法出发,中国共产党所使用的独特话语并不是单个独立的孤岛,而是互有联系的锁链。至今为止,学界对“群众”概念在中共话语体系中的生成与使用已有丰富的探讨,其探讨则较多的集中在“群众”的意象及与之关联的诸如“群众路线”等概念的变迁之上。②对于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各类群众组织的组织史亦有相当丰富的成果。但在此基础之上,“群众团体”一词如何生成,中国共产党又是怎样使用它的,此类问题尚有讨论的空间。本文试从1921年到1945年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文件和宣传材料出发,讨论以下诸问题。首先,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中的“群众团体”概念是如何生成的,而这与“群众”概念在党的各种文本中的使用又有何关联。其次,中国共产党是如何认识其“群众团体”之概念的,“群众团体”这一概念又是在怎样的语境中得以使用的。最后,中国共产党对“群众团体”概念的使用本身具有怎样的内在意蕴。

一、“群众团体”的概念生成

从词汇学的角度上看,“群众团体”这一概念与“群众”的概念自然密不可分。“群”与“众”本身就暗含着团体的意味,“群众团体”在传统中国的政治语境中无异于同义反复。或者说,没有现代“群众”概念的生成与广泛使用,就没有“群众团体”的出现,也不可能以“群众团体”代言诸类社团。在中国的古汉语中,“群众”往往作为中立的“民众”代词而被使用,或是带有贬义的“乱民”“暴民”等色彩。清末民初,在广泛翻译西方著作的背景下,中国古代典籍中“群众”一词的负面用法与西方近代的群众心理学合流,“群众”遂成为带有“乌合之众”含义的“mass”、“crowd”的中文译名。③而更为重要的则是,随着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传播,“群众”逐步与“人民”“劳动阶级”等具备政治合法性的概念合流,并成为中共革命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

1919年,年轻的毛泽东在为《湘江评论》撰写创刊宣言时,就已开始使用“群众”的字眼:“群众联合,向强权者为持续的‘忠告运动’。”④当然,此时的“群众”并不具备激烈的革命色彩。而在1920年11月的宣言中,“群众”就已与“劳动”和“无产阶级”相联系:“共产主义者要使社会上只有一个阶级(就是没有阶级)——就是劳动群众的阶级。”⑤中共甚至将“无产阶级”等同于“劳动群众”,“劳动群众——无产阶级——的势力正在那里发展和团聚起来,这个势力是会使资本主义寿终正寝的”⑥。《向导》亦在刊物上大声疾呼,呼唤“中国劳动群众的觉醒”。⑦尽管此时,“民众”“人民”等概念同“群众”一起,仍时常混用在中国共产党的文件与宣言中,但无论如何,“群众”及其身上所蕴含的正面色彩在中国共产党的话语体系中已取得了重要的地位。

“群众”概念从带有贬义的“乌合之众”,经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手而一跃成为需要为之奋斗的对象。中国共产党不仅自豪的宣称“中国共产党为代表中国无产阶级及贫苦农人群众的利益而奋斗的先锋军”⑧,更是高喊着“受压迫群众之解放万岁”⑨!而如果“群众”依然是需要被管束、被限制的盲从群体,那么群众团体之组织便只能是野心家的政治工具。中国共产党自命为中国劳苦大众的代言人,自然不可能使用此类负面的话语。因而,情感色彩的倒转无疑为“群众团体”概念的产生提供了合法性基础。到了中国共产党准备组织政权时,群众团体已成为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省市县区乡及各工厂,学校,军营等群众团体及机关,均应召集群众大会选举委员成立各级准备委员会。”⑩“群众团体”成为党和政府应当依靠和动员的对象,这无疑是从“群众”到“群众团体”所延续的情感底色。

当然,“群众”概念所蕴含的正面色彩并不必然地导向“群众团体”的出现。陈独秀在和无政府主义者区声白的论辩中就曾指出:“在社会学上,团体、群众、社会这三样大有分别,万万不可以混同。”(11)尽管陈独秀并未将群众和团体视作完全对立的双方,但无论从“群众”到“群众团体”,还是从“团体”到“群众团体”,都需要更多的观念助力。而中国共产党所遵奉的列宁主义无疑是“群众团体”概念形成的重要推手。

在当时中国所流行的诸种思潮中,列宁主义是最强调党和组织的作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便宣称:“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12)党的坚实组织,是完成最终目标的坚实保证。“实行无产阶级革命与专政,无产阶级非有强大的组织力和战斗力不可,要造成这样强大的组织力和战斗力,都非有一个强大的共产党做无产阶级底先锋队与指导者不可。”(13)中国共产党不仅重视党内的纪律与组织工作,也同样着手组织党外的民众。党“不断地向他们指出组织起来的意义和方法”,“提醒他们不要忘记我们组织的目的”。(14)群众的组织不是一时的跟风行动,而是长期的事业,“社会组织和生产事业都必须有持续联合的方法,决不是一时乌合的勾当”(15)。而这种联合则必须有坚实的组织基础,因为“要绝对自由就不能联合,要联合就不能绝对自由”(16)。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人对无政府主义者的批驳,也同样是他们践行的原则。因此,组织群众对于共产主义者来说,几乎是一个自然而然的选择。

而这一选择几乎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时便即作出。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就指出:“本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凡有一个以上产业部门的地方,均应组织工会;在没有大工业而只有一两个工厂的地方,可成立比较适于当地条件的工厂工会。”(17)中国共产党也并未满足于简单地从事工人运动,青年、妇女、兵士等身份均在其动员之列。工人组成工会,青年组成青年团,群众组合而成各类“群众团体”正是列宁主义组织逻辑的应有答案。

从群众到群众团体,另一个不可缺少的步骤则是各类社团组织的涌现。没有现实中的结社活动,就难以想象群众之团体。19世纪后期以来,中国的结社之风逐渐兴起。“天演之事,将使能群者生,不群者灭;善群者存,不善群者灭。”(18)在国人的认知中,国内社会中出现的种种乱象,正是因为中国民众缺乏组织,因而结社成为救亡图存的重要手段。辛亥革命后,结社禁令的解除带来的是各类党派和团体的极大发展。政治上的活跃人物以组织社团为纠集政治力量之手段,不同的“主义”则借助社团传播自己的思想、增大自身的影响,更多的社团则反映了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参与各项社会事务的热情和愿望。当时有人评价道:“集会结社,犹如疯狂,而政党之名,如春草怒生。”(19)据统计,1919年到1927年间,仅存在的全国性社团就有超过400家。(20)结社运动的风行也自然为“群众团体”这一概念提供了现实的组织基础。

1927年后,中国共产党开始使用“群众团体”(有时使用群众组织)代指各类社团。在此之前,中国共产党对各类社团也很少使用统一的概念进行称呼。无论是在内部文件还是宣传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往往以单列的形式对工会、青年团、学生联合会等由群众组成的团体进行指导。一方面,这与党按职业组织团体的基本思路有关;另一方面,这也同样关涉到彼时中国共产党所掌握的群众团体的力量问题。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当时群众团体尚不具备独特的地位,中国共产党也未从整体性的角度把握群众团体与群众工作之间的关系。

应该说,1928年前后中国共产党对“群众团体”概念的运用,体现出了一定的模糊性。群众团体有时可以成为政治党派的一部分:“使革命的国民党民权主义化,凡是在革命的国民党旗帜之下举行暴动而胜利的地方,工农群众团体,应当用团体加入的方法,加入这种国民党,使国民党成为群众团体联合的党,使反动分子不能假借国民党党部名义,来实际上做阻滞革命的工作。”(21)有时则采取其最直接的含义,即由不同身份的群众组合而成的团体。“工农、学生、妇女甚至小商人的群众团体迅速的发展扩大,实行反对帝国主义、军阀、豪绅、地主、资本家的斗争。”(22)群众团体之间甚至可能发生嵌套。“在每个群众团体或群众单位中发展济难的组织,名义不一定要叫济难会(已经赤色了),叫互济会、互助会、友义会……都可。”(23)

需要注意的是,从整体上看,此时的“群众团体”概念,与同类概念相比,在中国共产党的话语体系中也并未取得压倒性的地位。1925年末,随着冯玉祥的倒戈,国民会议及其预备会的召开成为当时中国政治所关注的焦点。中国共产党极力促成国民会议(包括其预备会)的公开化与民主化,以地方性、职业性为成立标准的“人民团体”成为中共着重使用的称呼,“今后都必须以人民团体亲自直接选派代表的国民会议,来代替军阀官僚包办选举的国会制度”(24)。“人民团体”也包括了商会、学生会、农民协会、工会等。此外,“社会团体”“民众团体”等语词也被用于形容上述各类组织。但到了20世纪40年代后,“群众团体”却成为中国共产党讨论群众工作中的重要概念,这一转变蕴含着中国共产党对此的何种思考,实有讨论之必要。

二、“群众团体”的情感言说

清末民初以来,大量的新名词和新概念开始在书籍和报刊中出现,并随着政治和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而流行或消亡。“群众团体”这一概念在大革命前并未出现在时人的视野中,直至1927年,中共的话语体系中才第一次出现了“群众团体”的说法。从概念流变的角度上看,这与中共对“群众”概念的把握和运用是分不开的。“群众”概念赋予了“群众团体”概念形成的可能,“群众”概念的正面形象又赋予了“群众团体”正面的情感色彩。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1922年中共二大以后,“群众”概念便在中共中央文件中开始出现,中国共产党宣称其组织建设的目的就是要造就一个广大的群众党。(25)在此之后,“群众”开始与马克思主义叙事中的重要对象,即无产阶级和劳动者相合流。到中共四大以后,“劳动群众”“工农群众”此类话语开始屡屡见诸中共内部文件和宣传报端。不仅如此,“群众”开始事实上成为中共动员、组织和争取的对象。争取群众的得失,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和根本目标的成败。毛泽东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就曾肯定了这样的说法:“群众是一定归向我们的……在将来的形势之下,什么党派都是不能和共产党争群众的。”(26)而在强烈的“群众”情感的背后,“群众团体”也自然获得了其正当地位,既然群众是党的依靠力量和动员对象,那么“群众团体”这一概念自然有其使用的正当性。借助“群众”在党内文件和宣传话语中的广泛传播,“群众团体”也时常与党、政府、军队等并列,成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共对“群众团体”概念的使用不仅延续了“群众”概念所蕴含的正面的情感色彩,其言说方式更进一步强化了党与群众之间的正面联系。在“群众团体”的使用上,中共通过革命和反动的话语区分不同的群众团体,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和组织的是“共产主义的、无产阶级的群众团体”(27)。对于那些无产阶级力量占主导地位的“赤色”团体,党的任务就是专注于扩大其组织。“只有这样,才能发展并巩固党对于广大群众的政治影响,使有组织的革命势力,不仅仅限于最先进的先锋队伍,而能极广泛的包含到伟大的群众。”(28)革命的群众团体的扩大,不仅指向党的政治影响力的扩大,更指向革命的胜利和无产阶级根本利益的实现。一些群众团体并非由中共所主导建立,而是由党的对立面,即资产阶级主导建立,党将其称为“黄色”的群众组织。中国共产党指出,在这种改良主义的“黄色”影响下,群众将不能谋求其根本利益。“在改良主义的指导之下,群众运动将要受阶级合作努力生产的理论的影响,而束缚于资产阶级的欺骗之中。”(29)而最后一些由法西斯主义控制的组织,党则将其斥为“反动”的群众团体。这些群众团体不代表群众的利益要求,因此共产党员应当有原则的参与,以争取和发展群众的阶级意识,并推动革命的进程。“共产党员应该积极地和有组织地在它们内部工作,利用一切公开的和半公开的机会,去吸收这些团体底会员群众参加阶级斗争,去在群众面前破坏这些团体底威信,巩固革命职工运动在群众里的势力。”(30)

中共进一步强调要建设真正的“群众团体”,它们是由群众组合而成,党虽然要在其中起到政治的领导作用,但这种领导方式不能通过组织上的强制依附来达成,而是需要通过党员的细致工作、尊重群众团体的独立性来达成。“我们不尊重群众,不信仰群众,就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就不能取得群众对于我们的相信和尊重。我们不尊重群众团体的独立、自由和权利,就不能建立真正的群众团体。因为不独立、不自由、无权利的团体,是无用的团体。我们党是最尊重群众意见的党,我们的党员将应该是最尊重群众权利的人员。我们的党员既加入群众团体,不论是作会员,作职员,作领袖,都应该首先尊重这个团体,尊重它的一切机关、决议、命令和权力,成为一切会员的模范。”(31)通过“群众团体”的概念,中共将其与群众联系在一起,“群众团体要经常维系群众,必须去经常注意群众的切身生活问题。即使是很小的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团体都必要注意到”(32)。群众团体服务于群众的利益,中共则通过对群众团体的领导而成为群众归依的对象。

对于中共所着力反对的国民党反动政权和军阀组织,中共则将其与反对“群众团体”、反对群众组织和群众运动,进而压迫群众相挂钩。“他们为准备战争,惟恐广大的群众起来反抗,更加紧白色恐怖的压迫,禁止一切群众运动,钳制一切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任何群众团体,都以整理,指导的名义,强迫变成他的御用机关。”(33)在反动政权所领导下的群众团体也不再是群众可以自由加入和退出、自由表达其政治意见、为其真正利益服务的群体。对于在国民党统治区内被认定为非法的群众团体,即遭到了国民党的压迫与剥削,中共和政府就有责任争取他们到真正革命的一边。“苏维埃是一切被压迫与被剥削的人民的出路与救星。凡属在国民党统治下非法的群众团体,苏维埃负有招待与保护的责任。”(34)经由此种言说,在真正的“群众团体”遭遇镇压的地方,群众的权利得不到尊重,群众的自由得不到保证,群众的利益得到侵犯,“群众”也就自然站到了反动政权的对立面。通过对“群众团体”话语的使用,党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得到了正面的论说。真正能代表群众利益的群众团体由党进行领导,为了群众的利益而奋斗,反动的政权和“群众团体”则负上了打压群众运动之名,成为革命的指向目标。

三、“群众团体”与群众工作

自中国共产党建立伊始,如何组织群众、动员群众,进行革命的群众工作就是其中心任务。这当然与中国共产党所致力于建设的新社会有重要关系,中国共产党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35)。而“怎样使工人和贫民阶级对政治感兴趣,怎样用暴动精神教育他们,怎样组织他们和促使群众从事革命工作”(36)正是党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中共在党的二大中便这样宣称:“我们既然是为无产群众奋斗的政党,我们便要‘到群众中去’要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我们既然要组成一个做革命运动的并且一个大的群众党,我们就不能忘了两个重大的律:(一)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二)党的内部必须有适应于革命的组织与谏训[训练]。”(37)

尽管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参与和组织群众运动并使之为革命服务几乎成为本能的选择,但如何组织和动员群众、做群众工作却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在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选择延续苏俄与共产国际的思路,以职业的不同来组织各类群众的团体。以工会为例,在工会内部,党主张以产业工人所从事的具体事业为分类标准。在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上,中国共产党主张“只要是赚工钱的工人们,都应该按照产业的分类法,组织在各种工会里;而且要把各地工人们按照产业组织的工会,联络起来,组织各种全国的产业总工会”(38)。产业总工会即类似海员工会、五金工会等从事同一或相似职业的工人组织起的团体。在工会附属的工人学校中,也应贯彻这一思路,“例如,应成立‘运输工人预备学校’和‘纺织工人预备学校’等等。在这种学校里,除非常必要的情况外,不应教若干门不同的课程”(39)。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尽管针对具体情况有所取舍,但总体上仍贯彻了这一思路。

在工会之外,中国共产党也同样延续了职业团体的组织思路。在中共二大上,《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和《关于少年运动问题的决议案》均以对象身份的不同,主张建立工会和青年的群众团体。对于农民来说,“中国之农民,他们各阶级间无显明的分化,此时全乡村各种农民(自耕农、佃农、雇工)可就其共同利害之点,联合为一个组织”(40)。而参照中国共产党早期的历次决议,工会、农会、青年团等按职业或身份组成的团体是中共从事工人运动、农民运动、青年运动等不同方面群众工作的抓手。

但在此之上,中共对于这些群众团体的定位却并不相同。共产党归根结底是工人阶级的政党,因此组织工会不仅是中共发动革命的现实需求,更是承载无产阶级掌权的未来指向。毛泽东曾经指出:“劳动组合的目的,不仅在团结劳动者以罢工的手段取得优益的工资和缩短工作时间,尤在养成阶级的自觉,以全阶级的大同团结,谋全阶级的根本利益。”(41)而对于农民来说,“农民的大群众,在目前已是国民革命之一种伟大的潜势力”(42)。农民协会是为了解除农民痛苦,并引导他们加入国民革命运动而成立的,带有现实主义的色彩。就其工作方式来说,工会不仅要谋求经济上的改善,更要与工团主义切割,“必须做民族独立政治的和市民的权利与自由(包括普通选举权和废除罢工刑律的运动)的奋斗,并在民主主义联合战线中占独立的重要的地位”(43)。不仅如此,工会还需要尽力培养工人的阶级自觉,使他们拥有阶级的纪律。(44)对于农会来说,尽管也需要启发农民的阶级觉悟,引导一般农民对地主作政治斗争,但减息减租等经济上的要求仍是主流。对于青年团、妇救会等组织来说,它们既需要为特定群体,如青年和妇女,谋特殊利益;又需要在工会、农会、士兵委员会等职业团体中,根据不同的所处团体,做一般的政治与经济工作。至于多由雇主结合而成、成立范围较广、实力较强的商会等,在中共革命的早期尚未得到重视,这当然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导和中国革命的总体思路不无联系。

这也衍生出一个问题,即既然不同的群众团体在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工作中具有不同的地位、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那么自然就无需以统一的“群众团体”概念加之于其上。使用较具有中立色彩的“民众团体”或已在宣传中被广泛使用的“人民团体”称呼非党或尚非党掌握的各式各样的社会组织便是自然而然的过程。因此在大革命初期,“群众团体”尽管在实质上有其所指,却在中共的话语体系中十分罕见。

中国共产党当然也注意到了这种倾向,按照工作对象和所处地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这固然有益于特定群众工作的展开,但也会缺乏整体性的视野。“广东的同志只是各自在国民党工会农民协会军队里工作;并没有能象一个强有力的党,有组织有指导的站在自己党的利益上去工作,去领导无产阶级在民族革命运动的领袖地位的斗争。”(45)“我们的同志,各级委员(中央和地方)向来各自在工会国民党学生群众中工作,或者各自专门指导某种工作,便仿佛对党内代表这各种运动,而不见在这各种工作里去实行党的总职任——这是一种不好的习惯,应当赶快改正。这种习惯,可以说是从小团体过渡到集中的群众政党时一种现象。现在这种过渡时期应当在极短期间终了,应当使全党接近无产阶级农民智识分子的群众。”(46)党所领导的各类群众团体不管其性质和任务如何,终究是要为了整体的革命工作服务,这正是中共在进行群众工作时的重要原则。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开始系统总结过去群众工作中犯下的失误。在中共六大上,群众工作问题成为议题之一。中国共产党开始改变原有思路,强调要建设更广泛的群众团体。“党不但要发展已领导的工农团体,并且要创造在更广大的群众中的非党团体,不拘任何形式。党要极力纠正派人办工农会及其团体的传统观念,使其能表现自己的独立的能力,吸收广大的非党群众,我们从中起党团作用,消灭党代工农会的现象。”(47)群众工作的进行也不拘泥于由上自下的形式。“党应不放过任何机会的偶发的工农群众集会的参加和指导,即使是游艺会、募捐救济会、体育会也应扩大地去组织,使之能由临时的变为经常的组织。”(48)在这种思路的指导下,传统的按职业或身份组织的群众团体固应得到保留和发展,如工会、农会、学生联合会等;政治性的、以共同理念甚至针对特定政治事件而产生的群众团体,如济难会、反帝大同盟等也应得到发扬和扩大,并使之成为群众工作的助力。

在总结过去群众工作得失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形成了独特的“群众路线”工作方式。“一切工作,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去执行。”(49)“群众路线”这一话语不仅具备丰富的内涵,也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而从整体上说,“群众路线”的形成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开始将分散的组织、动员工作体系化,并上升到理论环节的努力。在此基础上,“群众团体”的概念也就具备其独特的意义。

从群众工作的角度上说,“群众团体”一方面意味着组成团体在地位上的相似性,各群众团体在地位上并没有高下之分,只是组成人员、面向群体和承担任务的不同。另一方面,“群众团体”的概念也意味着原先各自较为独立的工作界限被打破,一切群众团体均需将自身的工作统一到党所希望从事的工作上来。例如,在中央苏区建立后,扩大红军成为中共所面临的中心任务。中共将这一任务与群众工作联系在一起,“扩大红军必须成为群众运动,必须在群众中创造出‘当红军去’的热烈空气。为要实现这个目的,各方面都需要一个大的动员”(50)。群众动员的工作自然需要群众团体的参与,此时的群众团体就不拘于具体的工会、贫农团或互济会,而是整个群众团体系统都需要参加与积极响应的。“各级拥护红军委员会要把扩大红军的各种问题及材料经常的提到各种群众团体的会议上,使各个群众团体能够不断的组织扩大红军的工作。”(51)在传统应由工会组织负责的罢工运动中也是如此。“在罢工发动之后,罢工委员会就应该向各厂的工人、工会以至革命的群众团体大批派出代表,带着罢工的宣言、传单、刊物和罢委的信,到各方面的群众中去活动,召集他们开会,报告罢工的经过情形,请求他们的援助。”(52)对于罢工活动,不能仅由工会为其后援,“党必须动员赤色工会、反帝同盟、互济会等群众团体立即开始这一工作,并组织专门的委员会去筹备罢工的基金”(53)。新成立的群众团体不仅需要扩大自身的影响,也需要党来主持,以“团体作战”的形式帮助其发展。“发动各种工农学生等群众团体发表宣言拥护,并在当地发起同盟分会(尤其是北京天津香港广州武汉开封青岛哈尔滨奉天厦门重庆等重要城市),在工厂农村学校中成立支部,我们领导的工农会及学生会青年团体,可以团体加入。”(54)由此,以中共为核心,以群众为动员对象,以作为整体的群众团体为执行之环节的群众工作思路逐步建立起来。在此之中,“群众团体”概念也得以实质化,并成为中共革命话语体系的组成部分。

四、“群众团体”的政治定位

1930年后,随着革命根据地的建设和发展,中共开始尝试建立地方性政权,并将其与共产主义革命的最高目标相联系。到20世纪40年代后,中共已有了一套较为成熟的能有效动员群众的政治和社会组织体系。而在这个体系中,群众团体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环。1943年,任弼时在《关于党的一元化领导问题》中谈到了党与群众团体之间的关系:“党,尤其是党的领导机关,是由无产阶级里面最先进和富有革命斗争经验的,并且以先进的马列主义理论所武装起来的最优秀的分子所组成的。因此,它有责任并具有一切可能来领导阶级的和其他一切革命的组织。在我们边区说来,边区的党,边区的党的领导机关——西北局,有责任并具有一切可能来领导政府、军队、各种群众团体、合作社和学校等。”(55)可以看出,群众团体作为一个整体性的概念,已与政府、军队等并列,取得了正式的地位。这种政治地位并非形式化的,党的决定必须经由群众团体而得到落实。“党有责任领导一切革命组织,并不是一句空话,就是要争取这些革命组织(如政权、群众团体等)能够实现党的主张,执行党的政策,就是说,党的主张与政策要通过这些革命组织来实现的。”(56)“群众团体”概念的出现和在党的话语体系中的应用无疑是中国共产党思考和处理诸如青年团、工会等群众组织政治与社会地位的反映。从“群众团体”概念的产生和应用角度,我们能一窥中国共产党是如何勾勒和实践其理想的政治和社会组织体系的,以及这种思考的变化过程。

20世纪2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人对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所描摹的图景中,很少出现后来意义上的“群众团体”概念。蔡和森在给毛泽东的信中,将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四种利器分为党、工团、合作社和苏维埃。其中党是“发动者,领袖者,先锋队,作战部,为无产阶级运动的神经中枢”;工团“先的作用为实力的革命军,不可破获的革命机关。后的作用为生产组织”;合作社则主要发挥经济方面的作用,“先的作用为劳动运动革命运动的经济机关,进而打消贸易主义,为消费组织”;最后的苏维埃则是“无产阶级革命后的政治组织”。(57)李大钊在1923年则具体描绘了社会主义建成后的一般图景。“社会主义的实现,必须经过三阶段:一、政权的夺取;二、生产及交换机关的社会化;三、生产分配及一般执行事务的组织。”(58)生产的组织集于国营的大工厂而非私营的生产机关,类似工会的群众团体则无存在之必要。“工人执政后,工联没有存在的必要,可以合作替代之。”(59)团体固然会存在,但这些团体并不涉及群众动员等政治性的工作,而是以技术性的和生产性的工作为己任。“社会主义的制度,是以事物的管理代人的统治的制度。此时所欲解决的,不是政治问题,乃是经济问题。所以农部委员必集合农业专门家,组织高等会议,分部实行指导农民,以图农业生产的改进。工部委员及其他委员亦然。”(60)现今,“目的是要组织一些大的产业组合,并联合成一个产业组合的总联合会,又要组织一个革命的无产阶级的政党——共产党。共产党将要引导革命的无产阶级去向资本家争斗,并要从资本家手里获得政权”(61)。从总体上说,对于建党前后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党和由全体工人组成的工会是他们理解共产主义社会的锁钥。尽管在现实的革命实践中,工会、农会等群众团体依然是中共群众工作的重要环节。

1924年国民党一大的召开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共原先对群众团体的整体考量。中国共产党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而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国民党具有较高的政治声望,中共因而决定在国民党的组织内发展自己的政治力量。但同时,中共的群众工作策略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国民党的影响。1925年,国共两党号召成立国民会议,随即便开展了广泛的国民会议促成运动。“只有召集全国人民团体的国民会议,才是解决中国政治问题的道路。”(62)在运动中,中共开始主张以群众团体团体参加,并以选举代表的形式组织国民会议,实行政府的一般职能。“主张由广州国民政府联合国民军,人民团体代表及一切反奉势力组织委员制的临时中央国民政府,立刻召集国民会议预备会。”(63)这种职能并不是临时的,而是长期的。“在理在势,今后都必须以人民团体亲自直接选派代表的国民会议,来代替军阀官僚包办选举的国会制度。”(64)国民预备会应有群众团体的代表参加,“各地方联络各地人民团体,组织‘国民会议(国民党宣言有此主张)促成会’……各人民团体,各应出若干代表,可按当地情形决定。所说人民团体,当不以国民党宣言所指几种为限”(65)。此时,中共采用的是“人民团体”一词,但从其表述来看,其内涵与“群众团体”概念亦有相当大的相似之处。这些团体包括工会、农会、学生联合会等,亦包括中共未致力掌握的商会等。“反对军阀专政,人民团体参政”(66),中共的口号也在一定层面上反映出了此时党对群众团体的一般定位。

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开始重新调整其群众工作的思路。在革命失败的背景之下,党与群众的关系问题、党与群众组织的关系问题成为总结大革命失败经验的议题。随着中共在政治路线和组织发展问题上的反复,在如何定义群众团体的内涵,如何定义党、群众团体和群众之间的关系这些问题上也出现了模糊的现象。有的时候,中共延续了人民团体参政的思路,将群众团体及其代表纳入政权的组织中。“红军所到的地方即须由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成立革命委员会(红军前委与兵士应有参加革命委员会者),这一革命委员会即全国革命委员会的一部。”(67)“各省市县区乡及各工厂,学校,军营等群众团体及机关,均应召集群众大会选举委员成立各级准备委员会。”(68)而许多时候,党和群众团体之间又不存在明确的分界,中共在总结“立三路线”的失误时,就曾严厉的批评这种混同。“因为布置全国武装暴动而组织总行委,于是削弱了群众团体的行动,尤其是青年团取消了,助长了党内对于青年团的取消主义的发展,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69)“成立了产业委员会及许多空架机关(如各级苏准会),实际上完全混乱了党与群众组织的系统,把党与非党组织完全混合(在苏准会等系统中,都公开地把党列为与各革命团体——工会、互济会等——一律的团体之一!),使党失去了对群众团体的领导作用,使群众组织的活动范围和作用缩小到极度,事实上不仅取消了团的与工会的组织,而且同样地差不多取消了党的组织!”(70)

随着武装暴动的开展和苏维埃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如何在苏区内部建立政权和组织社会逐渐成为中共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同时,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中共的群众工作经验也逐步成熟并体系化,形成了特有的群众工作话语体系。在二者的影响之下,“群众团体”的概念也愈发清晰和明确。就其变化而言,首先就是“群众团体”成为中共群众工作话语体系的一部分,并成为其动员群众所不可缺少的环节。“动员群众的方式,要运用苏维埃各种组织以及一切群众团体来发动群众。”(71)而如果缺少了这一环,就会走向失败。“不去运用选民大会、代表会议及一切群众团体来发动群众,加强动员群众的力量,必然走到强迫群众、命令群众。”(72)在面对特定的工作时,党起领导作用,群众团体则参与具体的动员过程。“党必须有计划的领导政府、青年团、工会、贫农团、妇女代表会和一切群众团体的组织。首先是党内的充分动员,使每个党员都能够领导和动员这些组织的力量,协同一致的发动各个组织的群众加入红军,方能使动员工作更普遍更深入。”(73)而群众团体应当成为最广大群众的团体,应更多地向群众开放,扩大其影响力,这也是中共群众工作话语体系赋予“群众团体”概念的重要内涵。“将已有组织的群众团体,加以健全和充实;将还无组织的民众,组织在各种群众团体以内去。”(74)

其次,“群众团体”概念的边界更为明晰,“党”、“政府”、“群众团体”、“群众”等概念的联系和区别得到了重视。1936年,刘少奇在《怎样进行群众工作——给群众工作的同志们一封信》中写道:“我们要求群众团体接受我们的政治主张,但是我们反对群众团体在组织上隶属于党……我们在政治上要求群众团体接受我们的领导,但在组织上绝不妨害群众团体的独立,因为我们只用说服群众的方法使群众自愿的接受党的政治主张,而绝不采用强迫的手段压迫群众依照党的方向行动。”(75)党与群众团体之间有明确的区分,党是政治领导的核心,群众团体是独立的最广泛的群众的组织,党需要通过党员和民主的工作实现对群众团体的领导,通过群众团体的组织动员群众。

最后,“群众团体”的概念在中共关于组织政权的话语体系中取得了特定的地位,这种地位落实到现实的革命实践中,成为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准则之一。在给华北各地党组织的电文中,中央就曾明确指出:“建立工会,农会及青年、妇女、儿童等群众团体,首先成立县工会、农会等筹备委员会。”(76)党、政府、军队、群众团体各司其职,有联系也有区隔,共同组织政权。“经过八路军、新四军、党,以及各种总动会、地动会等,大量的组织公开的、合法的群众团体,如工救、农救、青救等,及半武装的群众组织(如自卫队、少先队),特别是农救、自卫队、少先队,应该在乡村中起决定的作用。这些群众团体,应该有他们自己的独立的组织系统,自己的工作,使参加的群众认为这个团体是他们自己的,不同政府对立,但有监督政权,推动政权的作用。”(77)至此,“群众团体”概念在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中扎下根来,并被广泛地运用于各类言说之中。

结语

回看风云变幻的20世纪初,大量的新名词和新概念不断涌现并融入中共的话语体系中。这些名词有的在特定的革命年代得以使用,风头一过即被束之高阁;有的则长期存在于党的叙事文本中;有的则经历了内涵的变换和语义的重构。但无论如何,这些概念的反复变动,不仅体现了其指称的不断变化,更蕴含着更广泛的社会政治运动的潮起潮落。

在中共的话语体系中,概念并不是独立生成的,而是往往由若干个具有互文、类义、对比、分层等关系的概念共同构成一个“概念群”或“概念链”,只有在联系与比较之中才能体会不同概念内在的精微之处。(78)“群众团体”的概念当然与“群众”概念的广泛流行有关,没有“群众”之生成,没有“群众”在中共话语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群众团体”自然无从呈现。反过来,当“群众团体”被用于区分真正的和反动的革命组织,反对真正的“群众团体”与反对群众运动和群众利益挂上钩,“群众团体”概念也就具备了鲜明的情感色彩。毛泽东曾经写道:“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是革命的首要问题。”(79)区分敌我无疑是中共话语言说的重要取向,借助“群众团体”与“群众”之关联,中共完善了自身与群众之联系,成为真正革命的一方。

进而言之,尽管作为遵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党,动员群众是中共获取革命胜利的现实手段,承载着向理想社会过渡的未来意向,但在如何动员群众这一问题上,可供其选择的思路却并不唯一。党领导群众团体,群众团体直接吸引和动员群众,正是中共在早期革命历程中探索出的群众工作思路。中共六大后,随着中共对群众工作的进一步体系化,“群众团体”概念出现并用于统一指称党领导下的各种组织。不仅如此,在根据地建设中,“群众团体”时常与党、政府、军队等并列,这显示了“群众团体”并非仅仅是指向革命的权宜之计,而是中共对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的长远思考。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共的建政之路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便已开启。“群众团体”“群众”“群众路线”,这些在20世纪20年代便已出现的概念,还将在此后的一个世纪中持续影响中国的政治和社会面貌。

注释:

①《努力发动解放区群众》,《解放日报》1946年1月9日,第1版。

②参见丛日云:《当代中国政治语境中的“群众”概念分析》,《政法论坛》2005年第2期;李里峰:《“群众”的面孔——基于近代中国情境的概念史考察》,《新史学》2013年第1期;李华:《“群众路线”:概念、内涵及其历史演变》,《党史研究与教学》2014年第1期。

③李里峰:《“群众”的面孔——基于近代中国情境的概念史考察》,《新史学》2013年第1期,第37页。

④《〈湘江评论〉创刊宣言》(1919年7月14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等编:《毛泽东早期文稿》,湖南出版社1990年版,第293页。

⑤《中国共产党宣言》(1920年11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486页。

⑥《中国共产党宣言》(1920年11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486页。

⑦孙铎:《中国劳动群众的觉醒》,《向导》第11期(1922年11月22日),第88—89页。

⑧《关于议会行动的决案》(1922年7月),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74页。

⑨《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宣言》(1922年7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117页。

⑩《中央通告第八十三号——为苏维埃政权而斗争》(1930年7月18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第171页。

(11)陈独秀:《和区声白讨论无政府主义》(1921年8月1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32页。

(12)《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1921年7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3页。

(13)陈独秀:《关于无产阶级专政问题答黄凌霜》(1922年7月1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116—117页。

(14)《北京共产主义组织的报告》(1921年7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16、15页。

(15)陈独秀:《和区声白讨论无政府主义》(1921年8月1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27页。

(16)陈独秀:《和区声白讨论无政府主义》(1921年8月1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27页。

(17)《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1921年7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6页。

(18)[英]赫胥黎著,严复译:《天演论》,清光绪卢氏慎始基斋刻本1898年版,第25页。

(19)善哉(丁世峄):《民国一年来之政党》,《国是》第1期(1913年5月),转引自李金河:《中国政党政治研究》,中央编译局出版社2007年版,第72页。

(20)陈志波:《南京国民政府社团立法研究(1927-1937)》,广西师范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4页。

(21)《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任务与策略的议决案》(1927年8月21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337页。

(22)翟秋白:《中国共产党与机会主义》(1928年4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第169页。

(23)《中央通告第七十二号——关于济难会工作》(1928年10月17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第687页。

(24)《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1926年7月12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第153页。

(25)《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1922年7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90页。

(26)《星星之火,可以燎原》(1930年1月5日),《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2页。

(27)翟秋白:《中共扩大的六届三中全会政治讨论的结论》(1930年9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7册,第539页。

(28)《关于政治状况和党的总任务议决案》(1930年9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第293页。

(29)《中共中央关于湖北问题决议案》(1929年4月24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第160页。

(30)《共产国际执委第十二次全会论中国》(1932年9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8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576页。

(31)刘少奇:《怎样进行群众工作——给群众工作的同志们一封信》(1936年10月15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第327页。

(32)刘少奇:《刘少奇关于晋察冀根据地工作给聂荣臻、彭真的信》(1938年7月10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第514页。

(33)《中共中央、共青团中央为反对军阀战争宣言》(1929年3月28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年版,第101页。

(34)《中共中央关于争取哥老会的指示》(1936年7月16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53页。

(35)《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宣言》(1922年7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115页。

(36)《北京共产主义组织的报告》(1921年7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9页。

(37)《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1922年7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90页。

(38)《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宣言》(1922年5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66页。

(39)《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1921年7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7页。

(40)陈独秀:《中国农民问题》,《前锋》第1期(1923年7月1日),第57页。

(41)毛泽东:《所希望于劳工会的》(1921年11月21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49页。

(42)陈独秀:《中国农民问题》,《前锋》第1期(1923年7月1日),第51页。

(43)《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1922年7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77页。

(44)《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1922年7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79页。

(45)《组织问题议决案》(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475页。

(46)《组织问题议决案》(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475页。

(47)周恩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组织报告》(1928年6月30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第350页。

(48)周恩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组织报告》(1928年6月30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第350页。

(49)毛泽东:《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1929年12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第729页。

(50)王稼祥:《扩大红军工作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1932年4月25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第274页。

(51)王稼祥:《扩大红军工作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1932年4月25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第274页。

(52)刘少奇:《罢工策略》(1932年1月1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第18页。

(53)《中共中央驻北方代表给北方各级党部的信——论纱厂减工关厂与北方党的任务》(1933年5月9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册,第198页。

(54)《中央通知第八十四号——为争自由运动》(1930年2月20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第23页。

(55)任弼时:《关于党的一元化领导问题》(1943年1月7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0册,第10页。

(56)任弼时:《关于党的一元化领导问题》(1943年1月7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0册,第13页。

(57)蔡和森:《蔡和森关于中国革命问题给毛泽东的两封信》(1920年8月13日、9月16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448页。

(58)李大钊:《社会主义下的经济组织》(1923年1月16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205页。

(59)李大钊:《社会主义下的经济组织》(1923年1月16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207页。

(60)李大钊:《社会主义下的经济组织》(1923年1月16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207页。

(61)《中国共产党宣言》(1920年11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487页。

(62)陈独秀:《本报三年来革命政策之概观》,《向导》第128期(1925年9月7日),第1175页。

(63)《中央通告第七十一号——发动召集国民会议和建立临时中央国民政府的宣传运动》(1926年1月10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第2页。

(64)《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1926年7月12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第153页。

(65)《中央通告第×××号——孙中山北上,各地应组织国民会议促成会展开活动》(1924年11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301—302页。

(66)《中央通告第一号——反吴战争中我们应如何工作》(1926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第270页。

(67)《中共中央给鄂豫皖边特委并转各红军师委的指示信》(1930年3月18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7册,第100页。

(68)《中央通告第八十三号——为苏维埃政权而斗争》(1930年7月18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第171页。

(69)忠发:《中央政治局报告》(1931年1月7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5页。

(70)陈绍禹:《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化而斗争》(1931年2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册,第146页。

(71)《中央人民委员会紧急决议——关于战争动员和工作方式》(1932年11月29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第597页。

(72)《中央人民委员会紧急决议——关于战争动员和工作方式》(1932年11月29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第596页。

(73)《中共苏区中央局关于扩大红军的决议》(1933年6月6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册,第263页。

(74)《陈绍禹、周恩来、秦邦宪答复子健先生的一封公开信》(1938年4月28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第278页。

(75)刘少奇:《怎样进行群众工作——给群众工作的同志们一封信》(1936年10月15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第326页。

(76)《给贺龙、关向应及华北各地党组织电》(1937年10月22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4册,第612页。

(77)张闻天:《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与党的组织问题——在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的报告提纲》(1938年10月15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第689页。

(78)李里峰:《中共党史研究的概念谱系刍议》,《中共党史研究》2017年第11期,第28页。

(79)《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1925年12月1日),《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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