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四训》以作者袁了凡一生行善积德而改命的传奇经历,见证德福一致的理念。书中从八个方面辨为善之理,摄种德之事为十大纲要,将当时散见于各类功过格的条文、对善恶功过的裁量依据,提炼总结为系统理论。在众多功过格中,《了凡四训》一骑绝尘,为明清以来最有影响力的善书,自有其过人之处。
德福一致与《了凡四训》
《了凡四训》① 由立命之学、改过之法、积善之方、谦德之效四篇组成,写于不同时期,各自成文而又义理贯通。《立命之学》为全书核心部分,为袁了凡② 69岁时总结人生经验的诫子文。《改过之法》与《积善之方》,取自中年所作《祈嗣真诠》一书。罢官隐居后课子教徒,编著科举参考书《游艺塾文规》,其中收入科第全凭阴德、谦虚利中、立命之学三篇,为《了凡四训》最早雏形。《科第全凭阴德》内容与《积善之方》大体相同。《谦虚利中》即《谦德之效》,“利中”是有利于科举中试之意。
本书原始文本取自《祈嗣真诠》和《游艺塾文规》,前者基于求子目的,后者指导科举考试,故书中所举积善得福事例,多集中在子孙绵延和科举功名方面。但不能就此将其窄化为世俗的功利著相之举。梳理袁了凡一生学思脉络,其立命之学,首在改过行善的事相,行事须明业力因果之理,明理须发大乘之心,方能与真理相应。
《积善之方》论述行善的事迹、原理与方法,这是袁了凡一生行善积德的经验总结。首先列举古今十件善行,以事例说明因果报应之理。积善为转变命运之正轨,故行善不仅是单纯的“行事”,须在“明理”基础上,直达“治心”根本。从真假、端曲、阴阳、是非、偏正、半满、大小、难易等八种情境,辨析为善之理。强调要以济世之心、爱人之心、敬人之心行善,并做到为善而心不著善,上升到佛教三轮体空的高度。最后是种德之事十大纲要,将世间和出世间善行,概括为与人为善、爱敬存心、成人之美、劝人为善、救人危急、兴建大利、舍财作福、护持正法、敬重尊长、爱惜物命等十个方面。将无涯的外在行相,转向内在的良知。
袁了凡是践行儒家内圣外王之道的士大夫,同时也是虔诚的佛教居士。他身处晚明三教合流的社会背景中,揉儒释道三教为一体,将佛教出世的信仰,落实在经世济民的事功中。本文结合袁了凡治理宝坻县政时所撰《当官功过格》,通过辨析为善之理,为菩萨道在红尘中的实践,提供一个鲜活的案例。
从八维辨为善之理
在《了凡四训》各版本中,《了凡功过格》作为附录置于书后,按数值大小,由高到低列出功过条文。晚明时代民间已流传不少善书,其特点都是列举行善得福报的事例以征信。袁了凡在《积善之方》中所举善行,除了自己熟悉的人和事,部分也引自各类善书。这些案例,或因祖上积德,或因自身行善,皆得官运亨通、子孙繁衍之福报。
当时流行善书中,重要者有道教的《太微仙君功过格》和佛教的《自知录》。在这二部功过格中,除了分门别类列出条文,已经对善恶功过的数值,视具体情境作出从轻从重的裁量,附在相关条目下。至于裁量功过的理由,这些功过格并没有形成系统的说明。在司法实践中,依据法条和案例,判案的从轻从重,法官有很大的裁量空间。古代衙门照壁上写的“天理、国法、人情”六个大字,即昭示国法并非刻板僵硬的条文,必须兼顾天理和人情,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公正裁判。
如何在天理、国法、人情之间取得平衡,即为研究功过格法理基础的动机。袁了凡强调:“为善而不穷理,则自谓行持,岂知造孽,枉费苦心,无益也。”因此,在行善的法条、案例基础上,进而从法理上进行系统总结,从八个方面对善行做了精细辨析。八维辨善,涉及行善动机、发心目的、受益对象、实施路径、实际效果等维度,皆当透过事相,深入到义理和心源细加分辨。此与《改过之法》同一理路:“大抵最上治心,当下清净,才动即觉,觉之即无。苟未能然,须明理以遣之。又未能然,须随事以禁之。以上事而兼行下功,未为失策。执下而昧上,则拙矣。”按照行事、明理、治心的脉络,援引古今案例,对裁量善行的义理依据,分门别类作了详尽阐述。
一、舍假取真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业力因果论,建立在“德福一致”的底层逻辑上。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德行善者未必有福,而无德作恶者却尽享荣华富贵。元代时,即有儒生向中峰明本禅师③质疑德福一致的命题:“佛氏论善恶报应,如影随形。今某人善而子孙不兴,某人恶而家门隆盛,佛说无稽矣。”业力因果论,是佛教建立社会伦理思想的基石。面对不如意事常八九的世道,如果仅就此善恶难辨、正义不彰的表象视之,难免会对佛家善恶果报说产生怀疑。
中峰批评儒生的质疑是凡夫俗子的皮相之见,不具备分辨真假的正知正见,令他们各自说出对善恶的理解。有人说“詈人殴人是恶,敬人礼人是善”,有人说“贪财妄取是恶,廉洁有守是善”。众人将各自认定的善恶一一列举出来,中峰皆说未必,遂提出他心目中的善恶标准:“有益于人是善,有益于己是恶。有益于人,则殴人詈人皆善也;有益于己,则敬人礼人皆恶也。”以上所引这段话,见诸《中峰和尚广录》:“凡起心动念所期之事,无大小,无优劣,但欲利人,皆善也;惟欲利己,皆恶也。事或可以利人,虽怒骂摈斥,皆善也;或可以利己,虽安徐承顺,皆恶也。”
据此,袁了凡从善的事相,深入到实相之理和寂静心源,对善之真假,做了三层总结:一、判断一个人行善的准则,就看其是否有益于天下大众。“利人者公,公则为真;利己者私,私则为假。”二、考察真善还是假善,还须进而从发心的根源上细辨。“根心者真,袭迹者假。”发自内心良知的行善,是真;场面上做给别人看的善行,是假。三、“无为而为者真,有为而为者假。”善是本于良知的自觉要求,无所希求而行善,是为真;有所图谋而行善,则是假。
八维辨善中,此真假之辨是根本。林则徐(1785-1850)曾手录《了凡四训》章句,认为中峰和尚破世人“善有恶报”之谬见,乃是全书最要紧、最精彩处。
二、舍曲取端
端,刚直中正;曲,谄曲媚俗。从社会评价角度,指出圣人和凡俗之人,对于善有站位高下的不同标准。为此,以谨愿之士、狂者和狷者三种人为例,辨析世人对于善恶的判断,往往与圣人相悖。
“今人见谨愿之士,类称为善而取之;圣人则宁取狂狷。至于谨愿之士,虽一乡皆好,而必以为德之贼。”
谨愿之士,指貌似恭顺谨慎,实多为圆滑无操守的乡愿。世人不具备正知正见的择法眼,对那些不讲原则而左右逢源的圆滑之徒,往往视为善人而效法之。在圣人眼里,那些谄曲媚俗者实为败害道义和德行原则的“乡愿”,为孔子所痛斥:“乡愿,德之贼也。”《论语·阳货》孟子判定乡愿是言行不一、阉然媚世的伪君子,对道义和德行原则伤害极大。“同乎流俗,合乎污也。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众谐悦之,自以为是,而不可与入尧舜之道,故曰德之贼也。”《孟子·尽心下》
在社会生活中,中道正直之士往往可遇而不可求。在不能与中道之士同行的情况下,孔子宁可选取狂狷之士,以激励志节:“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论语·子路》狂者,勇于进取,敢作敢为,然往往纵情任性而不掩小节。狷者,洁身自好,坚持原则,不求有所作为但绝不同流合污。与中道之士相比,狂者过之,狷者有所不足。但在流俗合污的乡愿面前,狂狷之士是坚持道义的君子,守护良知,知道进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凡欲积善,决不可徇耳目,惟从心源隐微处,默默洗涤。纯是济世之心,则为端;苟有一毫媚世之心,即为曲。纯是爱人之心,则为端;有一毫愤世之心,即为曲。纯是敬人之心,则为端;有一毫玩世之心,即为曲。皆当细辨。”
因此,正直的善人决不可曲从凡俗囿于耳目视听的平庸之见,必须直达心源隐微处,默默省察自己的起心动念,从无人能见的念头方动处,洗涤净化自己的心灵。抱济世救人之心,则为端;若抱有一毫攀缘媚世之心,即为曲。抱经世爱人之心,则为端;若抱有一毫愤世嫉俗之心,即为曲。抱恭敬仁厚之心,则为端;若抱有一毫轻浮玩世之心,即为曲。
袁了凡上述看法亦受王龙溪祸福说的影响,即必须站位圣贤的视域,而不是流于凡俗之见:“圣贤之学,根于所性,虽不从祸福起因,而亦未尝外于祸福。祸福者,善恶之征;善恶者,祸福之招。自然之感应也。圣贤之处祸福,与常人同,而认祸福,与常人异。常人之情以富寿为福,以贫夭为祸,以生为福,以死为祸。圣贤之学,惟反诸一念以为吉凶;念苟善,虽颜之贫夭,仁人之杀身,亦谓之福;念苟恶,虽跖之富寿,小人之全生,亦谓之祸。非可以常情例论也。”《自讼问答》
佛教视心为万法之源,此即王龙溪所强调“惟反诸一念”,亦即袁了凡“惟从心源隐微处默默洗涤”。从孔孟对乡愿和狂狷的辨析,并引入儒家天地鬼神福善祸淫的思想,若要深入辨析端曲,则需引入佛教心性论以作彻底解释。
三、舍阳取阴
“何谓阴阳?凡为善而人知之,则为阳善;为善而人不知,则为阴德。阴德,天报之;阳善,享世名。名,亦福也。名者造物所忌,世之享盛名而实不副者,多有奇祸。人之无过咎而横被恶名者,子孙往往骤发。阴阳之际微矣哉!”
阴阳,此作隐秘和明显解,即以是否有意造作而辨析功德大小。凡是行善而刻意为人所知,则为阳善;为善本乎良知而不欲为他人所知,则为阴德。“阴德”一词,见诸《文子·上德》:“山致其高而云雨起焉,水致其深而蛟龙生焉,君子致其道而德泽流焉。夫有阴德者必有阳报,有隐行者必有昭名。”谓厚德载物,福泽深长,犹如高山深海之体量,方能兴蛟龙而腾云雨。默默地修身行善,暗中施恩于人而不图报,终将能获得昭明的果报和声名。
阴德与隐行互文相释,阴即为隐秘义。隐秘而不事张扬,佛教称为无住离相,即《金刚经》所说“无住相布施,福德不可思量”。以性空无我的智慧,无住相而行布施等六度万行,称作无漏善。唯有无私、无求、无得,才能真正通达实相,其福德不可称量,有如虚空般无边无际。无住无相为阴德,那么著相行善即为阳善。著相行善为有漏之善,亦有福报,不过所执之相有如墙壁,其福德之光仅限于一室。此即袁了凡所说“阳善,享世名”,世俗的名誉声望,此福报毕竟有限,享尽也就消失了。至于以投机取巧方式而作秀行善,虽能暂时得益,然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凡俗之人只看表相,天地鬼神洞若观火,故欺世盗名者往往会降下奇祸。至于默默无闻地行善,不为世人所知却还无端承受恶名,其所积阴德,天地鬼神都看在眼里,必定会赐予福报。即便从世间的因果律而论,真正的善人必形成良好家风,潜移默化地给予子孙以积极影响,那么积善之家的子孙后代骤然发达,也是合乎情理的必然结果。
由此可见,阴德与阳善的界限,只有通达天道领悟实相者,才能见微知著,洞察此微妙难测的转换之机。王龙溪亦说:“为善于人,所见者阳德也;为善于人,所不见者阴德也。根之浅深,福之轻重,各以类应,不可诬也。故曰:‘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吉凶,祸福存乎一念之顺逆,无不自己求之者。”《自讼问答》
四、舍非取是
何谓是非?举孔子门下子贡与子路两种行善态度为例,进而探讨行善效果之广狭、动机志向之远近。
春秋时代,有许多鲁国人因战争被俘或债务等原因,沦落邻国做奴仆侍妾。鲁国为此制定法律:若有国人纳赎金,使这些困居邻国的鲁人回到祖国,会依例给予一笔奖金。子贡本身就善于经商理财,谢绝了奖金。众人称赞子贡廉德,孔子却不以为然:“夫圣人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道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众,受金则为不廉,何以相赎乎?自今以后,不复赎人于诸侯矣。”大凡圣人发起善行,皆为移风易俗,以榜样力量在百姓中推行教化之道,不应该自标节操清高。如果受奖被认为贪财,一旦形成共识,还有谁愿意做了好事还要承受贪财之名?故孔子担心鲁人重获自由的机会因此减少,这个制度也就形同虚设了。
子路为人勇武豪爽,曾经救起一个溺水者。那人为感激救命之恩赠送一头牛,子路坦然接受了。孔子知道后大为赞扬:“自今鲁国多拯人于溺矣。”救人急难,给予应得的奖励,这是为公众树立一种典范,鼓励大家积极救助灾难。否则,让见义勇为者流血还要流泪的怪状,我们还见得少吗?
以上两件善事,若从世间凡夫的俗眼观之,子贡做好事而不接受奖金,自然德行高尚;子路接受了赠牛礼物,则显得相形见拙。但孔子却称赞子路而责备子贡,实在是洞察世道人心的深谋远虑,具有异乎常人的历史智慧。
“乃知人之为善,不论现行而论流弊,不论一时而论久远,不论一身而论天下。现行虽善,而其流足以害人,则似善而实非也;现行虽不善,而其流足以济人,则非善而实是也。”
根据孔子上述教诲,站在圣人的高度观察善之是非,衡量人之为善的标准,袁了凡总结为三点:一、不能只看眼前善行的事相,而是从现行之事,洞悉未来所可能衍生的弊病。二、不能只看一时之对错,而要看到能否将善行推至久远。三、不能只满足于自身的节操清高,而是要看能否带动天下百姓普遍行善。现行所为,虽大家都说善,如果其流弊足以对整体社会造成祸害,则似善而实非。现行所为,虽貌似不善,而引导的潮流足以济世救人,则非善而实是。
五、舍偏取正
社会生活是错综复杂的,在世事变迁中,须从事态发展及影响范围,对善恶行为作动态的观察。故引述两个案例以作辨析:“以善心行恶事者,正中偏也;以恶心而行善事者,偏中正也。”
吕原(1418-1462)为官清廉,性格内刚外和,海内敬仰如泰山北斗。吕原辞去相位,返归浙江秀水故里时,却被一村民在酒后骂詈冒犯,他闭门不予理会。过了一年那人因犯死罪被打入大狱,吕公非常后悔:“使当时稍与计较,送公家责治,可以小惩而大戒。吾当时只欲存心于厚,不谓养成其恶,以至于此。”所谓“小惩而大戒”,出《周易·系辞下》:“小惩而大戒,此小人之福也。”意谓对小过失及时施以惩罚,以免犯更大罪过。故说吕公此善乃正中之偏,是以善心而行善事,却导致恶的后果。
所谓偏中正,是以恶心而行恶事,却导致善的结果。某年饥荒,饥民于光天化日下在市场哄抢米粮。有富户将此事告官,县官却不敢执法制止,饥民们则愈益放纵。富户不得已,只得捕捉为首者,以私刑关押拷打,抢米风潮由此平息。富户此举本为保卫自家财产,并非出于公心,且动用私刑有违法律,当然是一种恶行。但当时如果不这样做,会有更多人铤而走险,一旦蔓延成暴乱,情形更不堪设想。故此富户出于私心的恶行,实际上导致社会安定的结果,则又转成惠及一方百姓的善行。
因此,应以方便智慧,透过善恶表相,在更大的时空范围里,简择善与恶、正与偏之间的权实关系。不讲规则的仁慈,貌似以善心行事,却导致恶的后果,此为正中之偏。为安定社会秩序,事急须用权,以恶心而行事,却导致善的后果,此为偏中之正。
六、舍半取满
何谓半满?指行善过程的久暂和发心是否至诚的程度,分三个层次论述。首先,引证儒家经典,说明勤而积善则满,松懈拖延则半。其次,引述佛道教修行者两个案例,说明以至诚行善为满,敷衍蒙混为半。第三,归结到佛教毕竟空理,说明以三轮体空、无相行善为满,以功利心而著相行善为半。
先引述佛门一则“千金为半,二文为满”的典故。从前有贫女到寺礼佛,欲施而无财,止有钱二文,全捐与寺院,住持亲自作忏祈福。后被选入皇宫,富贵后回乡省亲,捐寺院几千两银子,住持仅派徒弟主持回向礼仪。此女不解而出怨言。住持回答:“前者物虽薄,而施心甚真,非老僧亲忏,不足报德。今物虽厚,而施心不若前日之切,令人代忏足矣。”
唐末吕洞宾拜八仙之首钟离权为师,经历了“十试”考验,此处所引案例,就是其中一项。当钟离权觉得吕洞宾修炼工夫已成,可以出山济度世人时,欲传授一个点铁成金术。吕洞宾问金子炼成后会否变回原形,钟离权说可保五百年不变。吕洞宾不愿加害后人,这种法术不学也罢!钟离权赞叹道:“修仙要积三千功行,汝此一言,三千功行已满矣!”
在云栖《自知录》中,对吕洞宾这一类案例,视善行实际效果而有具体的功德裁量:“人授炉火丹术,辞不受者为三十善。人授已成丹银,弃不行使者,所值百钱为三善。”依货币价值论功德,通常每值100钱为1善(功)。拒绝学习炼金术,其事尚未发生,能否学成尚未可知。不过,有此善念即得30善(功)。如果现实中确有炼出真金白银的丹术,依然放弃使用这种几乎无本万利的机会,则功德立即增加为三倍。
综观以上两个案例,贫女心诚二文为满,吕洞宾不想害人这一份善念即圆满三千功行,皆说明在至诚上用心是何等重要。当年袁了凡在宝坻知县任内,因减合县田赋的功德,抵得上一万件善事,幻余禅师对此评价说:“善心真切,即一行可当万善,况合县减粮,万民受福乎!”可见佛教最重发心真诚。
第三层解说,则深入到佛教三轮体空的思想。“又为善而心不著善,则随所成就,皆得圆满。心著于善,虽终身勤励,止于半善而已。譬如以财济人,内不见己,外不见人,中不见所施之物,是谓三轮体空,是谓一心清净,则斗粟可以种无涯之福,一文可以消千劫之罪。倘此心未忘,虽黄金万镒,福不满也。”
行一切善事,心不执着所行善事的行相,不惦念能得多大福报,则所行善事的福德,如光明遍照十方虚空,皆得圆满。心若执着于善行,虽终身勤励,所执之相犹如墙壁,使福德之光局限于室内。以财物布施济人,内不见有能施之我,外不见有受施对象,中不见有所施之物,是谓三轮体空。这是无住离相的状态,心灵清净空寂,与实相完全契合。在彻底的空性中,个体生命与法界众生融为一体,则斗粟之施可种得无涯之福,一文之施可消除千劫之罪。
七、摄小归大
何谓大小?指行善的志向和受益对象之大小。引洪迈《夷坚志》所载故事,宋代卫仲达任职翰林院时,有在冥司受审的灵异经历。他在人间所行善恶诸事,冥司皆有卷宗呈堂,恶录盈庭,善录仅如箸一轴。索秤称之,则盈满庭院的恶录,重量远不如细若筷子的善录。
卫仲达不到四十岁,为何冥司中记有如此多的恶录,盖“一念不正即是,不待犯也。”至于善轴所录,是朝廷要修筑三山石桥,他上疏劝谏停止劳民伤财的大工程,但朝廷并未采纳。冥官说:“朝廷虽不从,君之一念,已在万民。向使听从,善力更大矣。”有此心系万民的发心,冥冥中自然有极大功德。
由此可见,善由心造。发心行善的对象,如志在天下国家,善虽少而功德大;如只惠及一身,善虽多而功德亦小。佛教普渡众生的菩萨精神,与儒家仁民爱物的思想是相通的。与袁了凡同时代的云栖《自知录》,将善门分作忠孝、仁慈、三宝功德、杂善四类。忠孝类列在首位:“开陈善道,利益一人为一善,利益一方为十善,利益天下为五十善,利益天下后世为百善。”发心行善,己立立人,由一人而至家国天下,由一时而惠及千秋万世,善行发生的效果越大,功德自然也就更大。
袁了凡作为佛教居士,具有“公门里面好修行”的入世情怀。在任职宝坻县令期间,提议同僚“每人各置一籍,每日所行之事,或善或恶,随手记之,月终一会,出簿互观。”他所撰《当官功过格》,按功过的计量大小,可分列救济穷困、慎刑洗冤、勤政惠民、敬畏神明、淳化风俗五方面。一般功过格侧重于个人道德修养,官员治民理政,面对成千上百民众,所施善政仁政或恶政荒政,对社会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更大。故在当官功过格中,涉及政务的功过计量标准,也远远高于一般用于个人修身的功过格。所列千功以上的大功德,都与关怀民生疾苦、社会治理、稳定秩序和淳化风俗有关。
八、辨别难易
何谓难易?此就行为主体的能力而言。难,指能力有限,但难行能行、难舍能舍、难忍能忍,倾其所有而救人于急难。易,指有能力行善,财力付出亦不至于伤筋动骨。面对急难中需要救助的对象,一难一易,最是对人性的考验。
儒门圣贤讲克己复礼,必须严以律己,从最难克制处约束自己。孔子回答樊迟问如何为仁,须先从困难处下工夫:“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论语·雍也》君子行事,本于大公,首重当务之急而不辞其难,至于所获结果则全不计较,如此就可称之为仁德了。
孔子所论“先难”,立足于修身。以修身为本,展开为亲民济世,亦重在“先难”的实践。袁了凡引三位教书先生善行,在《祈嗣真诠·积善第二》中记载甚详,编入《了凡四训》后,仅叙梗概。江西舒翁,施舍两年教书所得,代缴穷人所欠官银,而全人夫妇。邯郸张翁,舍十年所积之钱代人偿完赎银,而救活人一家妻儿,与舒翁一样,都是于难舍处能舍的典范。镇江靳翁,虽年老无子,不忍以幼女为妾,此为难忍处能忍的典范。
“故天降之福亦厚。凡有财有势者,其立德皆易,易而不为,是为自暴。贫贱作福皆难,难而能为,斯可贵耳。”这三位教书先生虽家境清寒,然皆能做到难舍处能舍、难忍处能忍,非常人所能及,故上天所降福报也特别丰厚。从行善的条件和能力而言,大凡有财有势者,皆有条件行善立德,易而不为,实在是糟蹋自已的福报。家境贫贱者,缺少行善修福的条件,难而能为,才显出格外可贵。
辨别难易这一项,袁了凡在叙事上设置了极端场景,即在面临急难的情况下,不惜倾囊而出以救人于水深火热。从袁了凡一生行善经历看,他采取的是量力而行、随缘济众的方法,使慈善事业可持续进行。在《训儿俗说·治家第八》中,他提出仿效陆氏义仓的做法,在满足自己日常所需的前提下,建立类似慈善基金会的机构,请行谊老成的专业人士主持。义仓不必分彼此,专供有需要者,但不能透支使用,以致于损耗自身元气。“家无私蓄,外以济农,内以自济,原无彼我。凡有所需,即取而用之,但不得过用亏本。”
摄理事于内在良知
鉴于当时流行的《太微仙君功过格》《自知录》等功过格,皆以外在的事相分类,虽条文中有功过大小的裁量,但缺乏系统的法理辨析。袁了凡经过八维辨善,从漫无边涯的善行事相,收摄到内在的发心,总结为种德之事十大纲要,从而起到提纲挈领、以一驭万的作用。这一路径转向,颇类似王阳明竹园格物,从向无涯的外境即物穷理,转向内在的良知。
一是与人为善。身处末法时世,善是稀缺资源。身为君子,理应践行圣贤之道,以身作则,隐恶扬善,以自身榜样带动大众一起行善。
二是爱敬存心。君子与人为善,本乎内在良知。心中存有爱众敬贤之心,在于万物皆吾一体,故民胞物与,心通众人之志。
三是成人之美。处此正气不彰的时代,善门难开、好人难做。仁人长者更应抱团取暖,辅助有志行善者,同愿同行,以培植国族的道德元气和文明命脉。
四是劝人为善。不仅自身行善和助人行善,更以言论和书籍劝人止恶行善,唤醒每个人先天禀赋的良心。采取对机说法、因材施教的方法,做到既不失言,也不失人。
五是救人危急。见人有生命危险或遭遇急难时,挺身而出给予救助。与其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六是兴建大利。根据自己能力,随缘随分兴办对国家和社会大众有极大利益的善事。慈善公益事业,常易招人疑谤,要不避嫌疑,任劳任怨地去做。
七是舍财作福。先开善门以入佛门,勤作布施,内以破吾之悭,外以济人之急。
八是护持正法。经佛教空性智慧洗涤世俗一切烦恼执着,则世间一切善法和治生产业,皆是佛法。故须敬重维护一切圣贤经教,尤当举扬佛法。
九是敬重尊长。以至诚的敬畏心为人处世,在家孝悌,出仕忠君,敬重年高德高位高识高者。
十是爱惜物命。以恻隐之心戒杀生命,常怀感恩悲悯之心,惜福而不浪费衣食用物。
世上善行无穷,不能完全缕述。但只要以至诚之心,广爱天下众生,将以上十事纲要推而广之,则一切功德可具足圆满。
在《了凡四训》中,法条、法理、案例,此详彼略,相互呼应,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通过改过行善的努力,改变自己和后代的命运。行善的法理基础,来自四个方面:
一、中国传统思想中不可抗拒的天命及司命之神;
二、儒家心学的良知说及修身以俟命的处世态度;
三、儒道两教家族继承功过的承负说;
四、佛教的业力因果论和三轮体空的般若正观。
关于自由裁量的主体,在承认命运和司命之神的同时,袁了凡更是本乎人之良知,提出“命自我立,福自己求”的鲜明立场。托事而显理,理圆而行方。以真俗不二的方法论,为教化民众,先从世俗谛的事相入手,然后进入不住相而行六度万行,以趋向三轮体空的第一义谛。因此,在众多功过格中,《了凡四训》一骑绝尘,为明清以来最有影响力的善书,自有其过人之处。
注释
① 关于此书的内容结构及解释,详《王雷泉讲国学:了凡四训详解》,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8月初版,2024年6月第3次印刷。
② 袁了凡(1533-1606),原名表,后改名黄,字坤仪,号学海,后改号了凡。出生于浙江嘉善魏塘,罢官后隐居江苏吴江芦墟。生平资料有清代彭际清所撰《居士传·袁了凡传》,亦见于江苏吴江和浙江嘉善的县志等资料。
③中峰明本(1263-1323),俗姓孙,自号幻住老人,世称中峰和尚,钱塘(今杭州)人。从高峰原妙嗣法,为当时禅门巨擘。著有《天目中峰和尚广录》三十卷和《天目明本禅师杂录》三卷。
(本文提交于“海上论道·觉群论坛 暨第二届人间佛教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