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凯:县委书记的“无理访”之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16 次 更新时间:2025-09-22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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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树凯 (进入专栏)  

 

所谓“无理访”,是基层信访工作一个术语,指那些没有道理、不合法政策法律的上访。“无理访”是进入新世纪后乡村冲突管理的重要现象,特征如下:

其一,诉求条件过高,要求非常过分,基层政府要要满足他们过高的上访要求,既不符合法律和政策,也没有现实条件。

其二,真实意图在上访事由之外,不在意具体诉求,或者是借题发挥,主要目的把事情搞大,利用信访维稳考核体制机制中的某些因素,让政府某些官员难堪,甚至下台。

其三,在上访诉求之外提出不合理条件,如到北京上访,基层政府派人来接,上访者提出先要到烤鸭店吃顿北京烤鸭,也有的提出去爬长城,还有的提出去郊区看一下亲戚,更有的甚至指名必须某某干部来北京接,必须坐飞机等等,否则不肯回去。一些上访人公开承认自己的要求过分,但仍然坚持,其中另有原因。在基层官员看来,这些“无理访”,有“敲诈”政府的故意。

其四,随意反悔本人已经认可的信访处理结果。那些已经通过信访部门三级终结案件、通过行政复议裁定案件、通过法院依法终审案件、通过听证调解上访人签字息访案件,上访人随时反悔而再次越级上访。对这些“终而不结”的上访现象,基层政府往往无能为力,采取的办法只能是“稳控”,而“稳控”行为本身是非常容易激化冲突的。

2012年3月末,中部某省一位县委书记在北京约本文作者餐叙。这位县委书记是作者老朋友。席间讨论上访问题,他谈到了正在亲自处理的几起上访案例:

“上个月信访接待日,我接待了一位中年农民,他骑摩托车带孩子来县城办事,因为城外有段路路面不平,孩子摔下来受了伤,花了几百块,上访要求政府补偿医药费,还要补偿误工费。从乡里上访到县里,不解决就要上北京。我告诉他,路面不太好,那么多人在走,唯独你出了问题,你为什么不想想你自己的原因。他坚持这是政府的问题。我让乡镇加强做他的工作,注意做好稳控。好在现在全国的两会刚刚开过,不是敏感时期,否则我们压力就大了”。

这位县委书记继续说:“这个农民为了骑车摔伤来上访,怎么说也与政府工作有一定的关系,勉强有点道理,路面不平,当然说明我们政府的公共服务有一定不足,不能只强调他走路不小心。从处理上来说,也不是太难,乡镇政府花了几百块钱就摆平了,他也没有到北京来。”

“但是,这几天刚发生的一个案子就复杂多了,已经造成了县里的麻烦,我这次来北京就包括办这件事:一对中年村民闹离婚,男的要离,女的不肯离,男的起诉到法院,法院判离了。结果女的开始上访,要求改判,否则县里要负责为他找一个老公。上访到了省里,又到了北京。她成为我们县的重点上访户,县委信访联席会专门研究她的问题,根据信访包人责任制度,安排了县法院副院长负责她的问题。前不久,今年两会期间,她来了北京,而且不是“正常访”,是“非正常访”,是在天安门广场被逮住的。如果他去的是国家信访局信访接待站,那么就属于“正常访”,“正常访”的问责处理就轻很多,一般通报批评一下就可以了,但这次“非正常访”,问责处罚就比较严重。国家信访局通知了省里,省里要求我县里处理责任人。根据省里的规定,如果发生两起“非正常访”,就要对直接责任人就地免职,要求我处理法院副院长。”

县委书记满脸无奈:“我这次到北京来,就是为了见国家信访局副局长,一个是让他为我们销号,另一个反映一下,这样处理责任人没有道理。这位副局长就说,他要告诉省里,不能这样处理”。

这位县委书记还谈到一个案例:“一个青年农民,在他外出打工的时候,老婆跟人‘私奔’跑了,他也跑到县委上访,要求政府帮助他找回老婆。” 一般来说,上访行为应该针对政府的工作失误,或者是公民权利没有得到政府的有效保护,或者是政府行为侵犯了公民权利。也就是说,如果纯粹是公民个人私人领域的事情,不应该成为上访问题。但是,现在的上访案件中出现了一些为私人领域事务的上访。纯私人问题在上访事件中的出现,显现出农民对于政府责任认识的变化。

“无理访”的发生不难理解,一种是,有一些所谓过分要求,是对于信访考核问责体制的自然反应,非常符合上访人的理性;另一种,则是上访的本来事由变得不重要,是上访过程中矛盾不断积累升级。一些基层官认为,“无理访”快速兴起,说明一些农民维权意识强烈而法制观念淡薄。有的官员甚至说,“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最大威胁来自无理上访”。

在乡村调研中,“无理访”现象经常遇到,而且在增多。包括这位县委书记在内的基层官员被“无理访”所困,看上去,是个别人“无理上访”给基层官员带来的问题,实质上,反映了信访维稳考核问责体系的问题。按常理讲,对于“无理”进京上访,本来高层可以不予理会,但却问责处罚基层,这就制造了制造“敲诈”空间。有“无理上访”,是因为先有“无理问责”,是不合理的信访考核体系被上访者利用,这是一种“野蛮问责”。“无理访”给基层官员带来的苦恼,说到底是信访维稳考核问责体系造成的。———————

(本文“乡村治理体系调研报告”之一部分,完成于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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