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东风:当代文学研究中的文化研究——以洪子诚为对象的考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24 次 更新时间:2025-07-06 21:55

进入专题: 洪子诚   文学研究   文化研究  

陶东风 (进入专栏)  

 

【本文依据笔者在2024年6月8日(北京)召开“洪子诚文学史研究与当代文学学科发展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修改而成。文章经删节后发表于《文艺争鸣》2025年第5期。此处为未经删节的原文。限于篇幅,删去注释】

当代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的关系一直相当密切,可以说是水乳交融、难分难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不少当代文学研究者尽管没有明确打出“文化研究”的旗号,但其观察、思考和言说文学的角度却是相当文化研究的。相比之下,文化研究与其他文学学科(比如古代文学)的关系似乎就没有那么紧密。洪子诚曾经这样谈论80年代的文学批评和文学史的关系:“在80年代,文学批评和文学史研究之间的界限其实不是那么清楚。许多优秀的批评家也是文学史家,反过来也然。这不仅是他们既写批评文字,又写文学史论著,更主要的是( 批评)与( 文学史)的品格在当时的互渗。”稍加改造后这段话也可以用于当代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的关系:“在90年代,当代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之间的界限同样不是那么清楚。许多优秀的文化研究家也是当代文学史家,反过来也然。这不仅是他们既做文化研究,又做当代文学史研究,更主要的是文化研究与当代文学史研究的品格的互渗。”

一、当代文学是变成“当代文学”的

关于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的关系,前几年在文学理论界曾经有很热闹的争论。有些人嘲讽说:那些从文化研究角度做的所谓文学研究,是“没有文学的文学研究。”我想,对于那些从文化研究角度研究文学的学者而言,他们或许根本不在乎自己的研究是不是“文学”研究,因为文化研究对“学科”划分一直持有质疑的立场。按照乔纳森.卡勒的说法,所谓“文学”不过是“由一个特定的社会认为是文学的任何作品,也就是文化权威们认定可以算作文学作品的任何文本。”这个不是定义的文学“定义”是非常文化研究的。文化研究感兴趣的不是“到底什么是真正的文学”这类带有本质主义嫌疑的问题。它要追问的是:在什么样社会历史条件下,何种“文化权威”建构了何种关于“文学”的规范和定义?在建构出这样的规范和定义时,它征用了哪些文学场内和场外的力量?它凸显了什么、又遮蔽了什么?它对什么进行了赋权,又对什么进行了去权?他们为什么拥有这样的权力?如此等等。

这样一种带有鲜明后现代特征的建构主义立场,可以说是文化研究最鲜明的特征,它不难在很多当代文学研究者、包括洪子城先生的著述中找到。说它是洪子诚的自觉学术追求也不为过。比如《回答六个问题》中对于历史的叙述、建构性质的强调、对本质主义的历史观的质疑,就很有文化研究或建构主义的味道:

在文学史研究过程中,我也逐渐认识到,我所处理的其实并不是“客观的历史”而是有关历史的叙述,是“文本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返回现场”、“靠近历史本身”的说法,以及阿尔都塞的“从意识形态回到现实情境”,只可能是理解为“回到”相关的“文本”。“文本”之外的“客观历史”将如何“靠近”、“返回”呢?

所谓“历史现场”也就是对事物所做的各种讲述、记录、回忆、编纂所编织的状况。在这样的理解下,“靠近历史本身”事实上是“靠近”有关历史的“话语活动”,通过对各种各样的“文本”的细心挖掘、发现、重读、重新编织,去观察“历史”是如何建构的,在建构过程中,哪些因素、哪些讲述得到突出,并被如何编织在一起,又掩盖-隐匿了些什么,由此“揭发”在确立历史的因果关系、建造其“整体性”时的逻辑依据和运用的工具。

文本与历史、文本与世界、历史与叙述,都是相互建构的,无法在两者之间进行二元划分。不存在话语、文本、叙述之外的“客观历史”或“历史现场”。这种建构主义的文学史观,可以说是深得文化研究、新历史主义的方法论精髓,也与福柯、布迪厄等的观点高度相似。很难想象这样的历史观会出现在在语言论转向之前。它似乎是在文学史研究领域呼应了卡勒的观点:我们与其去追问“到底什么是真正的当代中国文学史”,不如去追问:各种不同的“当代文学史”是在什么情况下被什么人建构的?造成这些不同的复杂原因是什么?

洪子诚称这种以“呈现历史建构过程”为目的的研究方法为“历史批评”,并将其明确区别于“本质主义”方法。作为文学史研究方法的一种,其特点和价值在于:

第一,它是一个去自然化的过程。洪子诚对“历史批评”的界定是:“所谓‘历史批评’的方法,用特雷西的话说,就是‘那些被作为事实陈述的事情是如何成为事实的’。也就是说,‘那些过去似乎是如此自然的历史和社会风俗,现在却被理解为不是自然的表达而是史的表达’……在我们过去的文学史中,那些我们经常使用、习焉不察的事实、概念、评价,是如何形成的?是通过什么样的方法构造出来的?”不仅文学史写作的概念、评价是构造的,而且文学史的事实也是如此。自然化是意识形态话语操作所致力的核心目标,而去自然化则是文化研究所致力的根本任务。断言女人“生而为女人”,这是典型的男权主义意识形态的自然化表述,而主张“女人是变成女人”的、并揭示其变成(建构成)女人的过程,则是对这种自然化的解构。这样的文学史写作,是一种具有自我反思意识的文学史写作,也就是说,它把文学史的知识生产本身、文学史的书写行为本身当作反思的主要对象。它关注的不只是某一种文学史写了什么,而是它是怎么写出来的,它为什么被这样生产出来。

第二,通过去自然化而开放出更多历史叙事的可能性。去自然化是一种解构,也是一种解放,它“通过对既有的历史叙述框架的逸出与解构,通过对偶然、异质性因素的重视和引入,来呈现‘历史’的多面复杂和它的流动状态。”为什么要从本质主义转向建构主义?洪子诚的回答是:“通过这种‘清理’(指对历史叙述的建构过程的揭示,引按),能够使过去那些表面看来很严密、统一的叙述露出裂痕,能够在整体板块里头,看起来很平滑、被词语所抹平的板块里头,发现错动和裂缝,然后揭露其中的矛盾性和差异。”这种方法,“是在原有的叙述的结论上发现问题,或者说,把既有的叙述‘终点’作为出发的‘起点’。” “历史批评”通过呈现、揭示文学史的建构过程,为的是把建构过程的复杂性、特别是其中充斥的斗争、冲突、矛盾、裂隙呈现出来,把建构过程中遮蔽、排斥、驱逐的异质性话语、文本、事件等打捞出来,暴露建构中的排斥和遮蔽,使历史叙述去自然化。

《“当代文学”的概念》可以说是洪子诚建构主义文学史研究的典范之作,这篇文章的主体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将当代文学去自然化——“当代文学”不是生而为当代文学的,而是变成/被建构为“当代文学”的:“这篇文章所要讨论的,主要不是被我们称为‘当代文学’的性质或特征的问题,而是想看看‘当代文学’这个概念是如何被‘构造’出来。”文章令人信服地阐明:参与这种构造的,不仅是文学史家对一种存在的“文学事实”的归纳,更包括各种复杂力量的参与,其中执政党的意志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事实真理及其政治意义

必须指出的是,洪子诚的建构主义不同于对“真相”、“事实”持激进虚无、相对态度的极端后现代主义,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质疑本质主义的真理观,强调真理的叙述性和开放性,“不是要推翻‘求真’的诉求,只是说,认识到这种诉求在‘后现代’语境中面临的困难和考验。”换言之,如何直面“求真诉求”在后现代语境中面临的危机和考验,进而将这种诉求建立在更加坚实可靠的认识论基础上,是洪子诚“历史批评”方法所致力的又一个目标。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洪子诚做了大量文学史史实的考辨、确认工作(站在真理/真相虚无主义的立场,这样的工作是没有意义的),让这些“史实”不但对自己而且对别人的文学史叙述、建构发挥制约作用,防止其走向知识论虚无主义和极端相对主义。这意味着洪子诚尽管重视话语、叙述在历史建构中的重要性,但却并不认为话语、叙述是建构历史的唯一力量。

如果引入汉娜.阿伦特关于“事实真理”的相关观点,或许能更准确、更深入地理解洪子诚“史实”考辨工作的意义。阿伦特把真理分为“理性真理”(rational truth)和“事实真理”(factual truth)两种,前者主要包括数学真理、科学真理和哲学真理,其特点是与人类事务世界无关或存在于这个世界之外,没有明显的政治性(通常情况下我们不会认为三角形公式有什么政治性);后者却不同,它本身就是关于人类事务世界的真理,具有确凿无疑的政治意义。事实真理常常因其与人类社会、特别是政治权力的紧密联系,而比理性真理更容易受到权力的关注乃至操控、扭曲、篡改。职是之故,在很多情况下,坚持还是否定某一个事实真理——尤其是当这个真理被有些人别有用心加以否定、遮掩、篡改的时候(如关于托洛斯基被害、纳粹大屠杀、南京大屠杀、红色高棉大屠杀等),不但本身就包含了价值立场,甚至直接就是一种政治行动。如果说科学真理的反面是因各种客观原因而导致的无知或谬误,那么,事实真理的反面通常是有意为之的欺骗和精心编造的谎言,正是它们构成了对人类事务世界(公共领域)的最大威胁。看过奥威尔《1984》的读者对此当不难领会。小说中那个大洋国“真理部”的任务就是摧毁记载、留存于报纸杂志和其他媒体上的各种事实真理,它们被认为“政治不正确”或对权力形成了威胁,而必须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由于事实真理的这种政治性质,即使是单纯讲述被掩盖的事实,或不加评价地说出事实真相,同样具有政治属性甚至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行动、政治美德。正如阿伦特指出的:

……在一个共同体开始着手有组织地在原则问题上撒谎,而不仅是对个别事件说谎时,忠于真理,不为权力和利益扭曲事实的力量所动摇,才成为首要的政治要素。在每个人都对每件重要的事情说谎的地方,真理讲述者,无论他是否意识到,他都开始了行动,也让自己卷入了政治活动,因为,在他艰难保存下来的让人讨厌的事情中,他已经向改变世界迈出了第一步。

当一个政权有组织地撒谎,把自己的统治建立在系统篡改事实真理的基础上时,坚持讲述事实真理不但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甚至可以引发政治反抗行动。

众所周知,中国当代文学史和政治运动、政治权力之间长期相互缠绕,存在特别紧密的关系,由此决定了中国当代文学史上的很多事实、真相,都与当代中国的其他历史、特别是政治史存在深度牵连,属于典型的阿伦特意义上的“事实真理”。对这些真理的脆弱性,洪子诚是有切肤经验的。他曾多次提到自己亲历的50-70年代主流历史叙述的反复无常,其中给人印象最深的一个例子说的是1971年初他参观革命圣地井冈山的亲身经历。当时林彪还没出事,还是“永远健康”的林副主席,因此,本来是毛泽东和朱德会师的那个地方却竖立了一个“毛主席和林副主席会师处”的牌子。孰料几个月后发生了“913事件”,再去井冈山参观的老师回来告诉他,林彪的名词没有了,“林副主席”又变回了“朱老总”。洪子诚感叹:“这个例子,现在回想起来,倒是说明了历史叙述与小说写作其实并非井水不犯河水,‘真实’与‘虚构’并不是界限分明。”正是这些亲身经历的中国版“后现代”闹剧(带有鲜明的前现代胎记),早在新历史主义、解构主义等西方先锋理论之前,让洪子诚理解了事实真理的脆弱。洪子诚曾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对于事实、真相的可塑性、建构性以及相应的脆弱性的深刻领悟,“倒不是完全来自某种理论的启示,大半也是与我们自身的经历有关。我们越来越怀疑历史的确定性,因为对‘历史’所做的多种阐释和叙述,已经构成我们生活的一个主要部分”。我以为,这才是洪子诚坚持不懈地思考真理、真相、事实及其与话语、叙述之关系的最关键、最重要的本土语境,不明确这点,就无法抓住洪子诚特色的反本质主义真理观的具体所指。

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洪子诚对50-70年代当代中国文艺界诸多事实真理的考证、披露、还原,就不仅具有文学史的意义,而且具有特别的政治意义。在《当代文学史教学及其他》中,洪子诚指出:“‘陈述事实’就包含着倾向性和评价,也存在某种意义指向。”不但不是所有事实都有机会在文学史中得到叙述,而且在当代中国的特定时期,有些事实是被特别遮掩的,在这个意义上,讲述这些被遮掩的事实,当然不只是一种学术行为,而且更是一种政治行为。

如果结合奥威尔《一九八四》中关于记忆、遗忘、历史的思考,或许能够对洪子诚对文学史事实真理的考证、还原的意义,做出更深刻的理解。小说主人公温斯顿生活的大洋国是一个有组织地系统摧毁历史证据从而进一步摧毁人的记忆的国家,因为记忆必须附着于物质证据,一旦物质性的证据被摧毁,记忆(个人关于过去的知识)就只能存在于一个人的意识中,而个人的意识离开了物质性证据是难以持久的:

党(又称“英社”,是小说虚构的大洋国政党,引者注)说大洋国(小说虚构的国家,引者注)从来没有同欧亚国结过盟,他,温斯顿.史密斯知道大洋国近在四年之前还曾经同欧亚国结过盟。但是这种知识存在于什么地方呢?只存在于他自己的意识中,而他的意识反正很快就要被消灭的。如果别人都相信党说的谎话——如果所有记录都这么说——那么这个谎言就载入史册而成为真理。

大洋国与欧亚国结盟的记录本来是历史的物质证据,也是记忆的物质载体。一旦这些证据被摧毁,记忆就成为无所依附的孤魂野鬼,很快将消失于迷雾之中。大洋国不但消灭了与欧亚国曾经结盟的所有证据,而且系统摧毁了所有它想摧毁的一切历史证据,包括篡改国家和城市的地名,让原先的地名从地图和其他所有文献中消失。这样,世界将进入彻底没有真相的时代。从这个意义上说,执着于还原和考证事实真理的工作,不是获得了至关重要的政治意义了吗?

三、走向交往-对话主义的共识真理观

在后现代语境中捍卫真理、追求真相,需要超越传统的本质主义或实体主义思路,不再求助于一种存在于媒介或叙述之外、与权力、政治、主观意志等等绝缘的实体性“真理”。相反,正因为我们不能找到这样一种实体性“真理”,我们才需要从建构主义进一步走向交往-对话主义的共识真理观,而这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建立一种自由、民主、开放、包容的“真相”生产-传播-交往-对话机制。

在50-70年代,文学界在批判秦兆阳等人的现实主义理论时指出:“现实主义”并不只是或主要不是如实描写已经存在的事实,而是要通过典型化方式创造应该存在的、比既有现实更高的“现实”,而能否把握这“更高的现实”则依赖于作家正确的世界观。面对这种批判,洪子诚首先是从建构主义立场出发承认其“并非没有道理”,因为“真实”确实不可能不经过叙述和媒介而“自动呈现”,“生活的‘真实本质’既然不能自动呈现,创作又是一种‘书写’行为,‘真实’便是人的陈述和揭示,自然与创作主体的思想、心理、艺术能力等有关。”但紧接着作者笔锋一转:“不过,这也并不使‘真实论’的批评者站到更有利的位置上。既然是否真实反映生活有赖(决定)于作家的思想立场、世界观的状况,那么,也就不可能确立一种‘客观的’、‘不依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对‘真实’的判断的尺度。”换言之,如果批判者将自己的逻辑贯彻到底,就必须承认包括自己的主张在内的所有关于“真实”的主张,都是带有主观意志的符号操作和叙述建构,都不能自诩可以掌握存在于叙述和建构之外的实体性真理,并以此为理由垄断“真理”陈述,那种打着“客观规律”“历史发展本质”旗号的实体性真理论者,都必然陷于无法解决的自相矛盾之中。

沿着这样的思路,后现代主义的真实观合乎逻辑地转向了自由主义所倡导的对话主义的真理观,而不是彻底的真理虚无主义和真理取消主义。更为重要的是,从这样的立场出发,对于“绝对真理”的怀疑和对于“真相”的追求,可以在另一个不同于本质主义的基础上得到调和:我们并不因为真理的建构性而放弃对真理的追求,只是这种追求必须建立在新的基础上,这就是交往-对话主义的共识性真理观基础上。这种交往-对话主义的真理观有两个基本方面:首先,由于没有任何人可以拥有唯一的、实体性的、存在于叙事和建构之外的“绝对真理”,我们应该也必须本着宽容、多元、开放的原则,让所有真理都获得自由平等叙述或言说的权利;其次,在此基础上,各种真理言说通过自由的驳难、平等的交流、理性的商谈,仍然有可能达成最大程度的共识。

这样,对交往-对话主义的共识性真理的生产而言,重要的不是急于判定诸多真理叙述中的哪一种是“真正的真理”或“绝对的真理”(其他都是谬误),而是从制度上建立和保障一种自由、平等、宽容的真理生产-交往-对话机制,一个诸多真理陈述可以在其中自由表达、平等交流的公共领域。有了这样的一个公共领域,关于某一个历史真理的较佳论证(better argument)就会在平等、理性、自由的交往-对话过程中产生,并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后现代语境中的“真相”,只能是在交往合理性基础上生产出来的作为交叉共识的真相,而不是本质主义意义上的“真相”。

我不敢说洪子诚已经非常自觉地确立了这种交往-对话主义的共识性真理观。但我以为在他的一些相关言论中可以解读出这种真理观的蛛丝马迹。比如他曾经指出:“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特定的语境中,并形成相异的认知模式和情感结构。因此,在历史研究中,提倡一种‘靠近历史情境’的书写,其前提不是让个人的盲视的情感和残破的经验膨胀,而是具有对自身限度的自觉。这种自觉,当然不只是一种情绪和意念,它将主要通过比较他人的观察世界的视点和框架来实现。这样,个体、代际、国族之间的差异的‘历史记忆’将可能形成有意义的‘对话’和‘冲撞’,使我们不仅‘看见’原先看见的东西,而且看见原来‘看不见’(或‘被看不见’)的东西。”所谓“比较他人的观察世界的视点和框架”,实际上就是自己的历史叙述和他人的历史叙述的比较、对话、参照,以及相互之间的证实或证伪。这个“对话”“冲撞”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人的观察世界的视野扩展的过程,是共识性真理形成的过程。

四、两种自主性、两种左翼传统

在文学的文学性、独立性、自主性与文学的政治性、介入性、参与性之间,洪子诚显然不想走极端,不想简单化地偏袒或否定其中任何一方,而是试图兼顾、调和两者。这种态度在文学史观上集中表现于其对主张自主性的“自由主义”文学与主张政治性的“左翼文学”(革命文学)的看法上。比如,在《当代文学史教学及其他》中,洪子诚指出:“其实,所有的叙述都包含一定政治、文学立场,包含广义的那种‘意识形态性’。不过,虽然某种理解是经过思考的,但治史者也要有一定的反思、批判意识,包括对自己认定的叙述的反思意识。对于当代文学来说,就是要反思那种将革命文学作为20世纪中国文学主流,作为唯一具有合法性文学形态的看法,也要在‘自由主义’文学成为主流的时候,质疑那种极大压抑‘左翼文学’(广义的)的倾向。我想,这并不一定就是‘折衷主义’‘混合主义’。”

很清楚,洪子诚关注的与其说是“自由主义”文学或“左翼文学”各自的合理性或片面性,不如说是它们——不管哪一方——成为压制性霸权话语的危险。然而,不管是“自由主义”文学,还是“左翼文学”,如果只是作家个体或由诸多个体作家自由组合的群体所信奉的一种观念、一种立场、一种话语,凭它自身力量断不可能成为具有“极大压抑力”的霸权(“自由主义”文学如果成为这样的霸权,也就不再是自由主义文学了,因为它偏离了自由主义的多元和宽容原则)。那么,什么情况下一种观念、一种立场、一种话语会成为独霸文坛的霸权?

再比如,在谈到“政治诗”时,洪子诚写道:“诗歌是否处理现实政治题材,是否使用直接的、‘街头诗’式的表现手段,是否诉诸集体性的鼓动效果,并不是判断诗歌成败优劣的尺度;即使在今天,‘政治诗’也不是一个蒙羞的词语。不过政治诗不应理解为是对现实政治运动、政策、口号的图解式表达。政治诗是对现实政治的介入,在介入现实政治的时候,创造出某种偏离、质疑的‘异质性’语言形态,以达到(虽然是想象性的)‘重整现实’的目的。但事实上,这个时期大陆政治诗的写作者,并不具有、也无法获得独立的政治、艺术意识,和能够‘重整’现实的批判精神。”显然,洪子诚并不反对文学与政治的结盟或联姻,并不否定政治诗乃至街头诗的存在价值;但他对此做了两个限制。第一,他坚持诗歌对政治的介入不能是“图解”式的,换言之,诗歌的政治性必须是诗歌的,不能牺牲其艺术性、审美性而充当政治运动或政策的口号(在这点上,洪子诚似乎并不那么文化研究);第二,也是更重要的,这种介入应该具有偏离和挑战主导规范的“异质性”,应该“重整”而不是复制现实。重要的不是诗歌(文学)是否应该介入政治,而是它能否站在反主流的批判立场、作为“异质性”的声音介入政治。但同样必须指出的是:这种独立的批判精神和立场是需要制度环境的,如果离开这种制度环境而寄望于作家的个体人格、勇气,那么我们一般会失望。

洪子诚的文学史研究素以其对文学体制的重视著称,但令人略感遗憾的是:无论是在论述、处理文学的政治性和文学性、介入性与自主性的关系方面,还是在理解作家独立性和批判性方面,尚未能够充分、自觉地引入制度分析的视野和方法,更具体地说,未能在两个不同层面上理解文学的自主性、政治性及其相互关系。

第一个层面的文学自主性是作为制度建构的文学场的自主性,这是文学制度现代性的最基本内涵,其标志是文学(其他学科的原理相同)作为一种知识和文化生产场域通过法律保障获得了相对于宗教、政治、经济等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在西方,制度层面的文学场自主性建构完成于18、19世纪,但在中国,文学场制度层面的自主性建构虽然开始于20世纪初,此后却历经艰难曲折迟迟难以完成,文学自主性的威胁一直来自一体化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体制(注意:是体制而不是观念)。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作为文学场的自主自律无不表现为文学场获得了自我合法化(自己制定自己的游戏规则)的权力,而这本质上是通过制度建构才得以完成并保障的,它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建构。

第二个层面的文学自主性是作为一种文学观念或文学批评/研究方法的自主性,它只是作家、批评家或文学研究者个人或由个人自由组合而成的群体的一种关于文学、文学批评/研究的主张、观念(其核心是主张文学艺术的无功利性、为艺术而艺术等),可称之为自主性文学观念(与他律论文学观念相对)。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作为观念或研究方法的文学自主性,与作为制度的文学场自主性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对应关系,它既可能出现在文学场已经完成制度自主性建构的国家(比如法国19世纪的“为艺术而艺术”,20世纪英美的形式主义批评与新批评);但也可能出现在一个制度自主性尚未确立的国家。在后一种情况下,文学自主性观念常常表现为一种受到一体化文学制度压制的、边缘化的、不合法的声音,但并非绝对不可能出现(在50-70年代的中国文坛,偶尔也还是能听到为自主性辩护的声音)。同样,他律论的文学主张,包括“文学是政治的工具”、“文学是齿轮与螺丝钉”这样的极端主张,既可以出现在一个不具备文学场自主性(制度自主性)的国家(比如斯大林统治时期的苏联。这个时候它表现为官方意识形态对文学工具地位的规定),但也可能出现在一个文学场制度自主性已经牢固确立的国家(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各种各样的马克思主义、新马克思主义文论观念,以及各色的文化研究如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等,都有非常激进的文学政治化的他律论观点)。

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拥有制度自主性的文学场就是一个多元、包容文学场,是允许各种主张——既包括文学自主性观念、也包括文学他律论、工具论主张——自由表达、自由竞争的制度环境,一个允许洪子诚推崇的独立、偏离的“异质性声音”存在的制度环境。在这里,文学所服务的“政治”本身就是多元的、五花八门的,可以是花样翻新的各种性别政治、种族政治、生态-环境政治,等等。甚至可以说,从制度自主性角度看,文学场的自主性、独立性恰恰表现为它允许那些激烈否定文学自主性的主张合法存在。打一个极端的比方,由非文学的力量来规定一个国家只能有“工具论”文艺学当然是制度性自主性缺失的明证;但是,如果人为地规定只能奉行“为艺术而艺术”,不允许“文学为政治服务”,不也同样是自主性缺失的标志吗?在当代中国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自由主义的文学观念、文学创作和批评处于边缘,原因不在于与它相反的文学政治化的观念、创作和批评的声音过于强势,而在于没有制度意义上的自主文学场。不借助制度力量,作为观念、方法的他律论文学观无论多么极端、激进,都无法摧毁自律论的文学观。历史地看,早在20世纪的20、30年代甚至更早,就存在文学为政治服务之类主张,但它们却不是拥有“极大压抑力”的霸权,原因是那个时期的文学场从制度上看依然是自主的,因此也是多元包容的。这样,争取文学的自主性或现代性应该被理解为争取(如果还没有的话)或捍卫(如果已经有的话)文学场在制度上的独立与自主,至于这个场中流行什么观念则大可不必、也不能加以强力规定。其实,文学场的独立性不过是言论自由的现代民主价值在文学领域的制度化实现而已。

与此相关,我们或许也可以区分两个不同层面的“左翼”:一个是作为作家自由选择之政治和审美立场的左翼,另一个是作为制度化意识形态和机构组织的“左翼”。后者不仅是一种政治立场或审美态度,更是国家化的全面组织和管理文学创作和批评的体制(洪子诚《当代文学史》对两个意义是的左翼都进行了分析,但是没有在理论上加以自觉的区分)。作为个人自由选择之政治立场或观点的左翼,如果没有作为组织与管理制度的“左翼”的支持,即使再极端、再有排他性,事实上也不可能“极大压抑”其他非“左翼”的文学。1949年之前的左翼大体上属于此种(解放区除外)。两种“左翼”之区别的一个简单标志,就是有没有压制和排斥非“左翼”文学的权力。在历史上曾经带来严重消极后果的,不是作为作家政治主张与文学观念的左翼,而是作为国家化、一体化组织与管理制度的“左翼”;而在一些国家相当活跃的“左翼”文学与文论(形形色色的文化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论都可以归入其中),之所以没能危及文学场的自主性,更没有强行排斥和压制非左翼文学、文论的专制权力,根本原因就在于它始终没有成为国家制度意义上的“左翼”。这两种左翼,就像两种文学不同类型的文学自主性,也不存在必然的对应关系,亦即:作为文论的左翼既可以出现在为体制的自由主义占主导地位的国家。

进入 陶东风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洪子诚   文学研究   文化研究  

本文责编:SuperAdmi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文学 > 中国现当代文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64688.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5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