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作为“国家认同”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话语,是在吸收了清末、民初的历史话语资源和民间话语领域再造并经由国家系统制度化后完成的。其包含一套系统化的认知—情感结构秩序,具体包括:个体层次的国民认知与精神力量、群体层次的集体情感与社会意识、国家层次的国家观与制度观,以及全球化层次下的世界认知。研究认为,中华民族复兴这一普遍的国家认同及其践行已然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型样态,能够强化世界历史进程中的实践主体地位,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梦想、进程和实践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国家认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一般而言,当社会经历快速发展和变迁时,“国家认同”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也会逐渐显现。学界目前对国家认同的概念界定已形成共识,国家认同被认为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对自身国家归属的认知,以及对这个国家的构成,如政权、文化、疆域、民族等要素的评价和情感,“反映的是人与国家的基本关系”。国家认同源于特定时期内大多数国人所具备的宏观、变动与突生性社会认知,呈现的是一种社会心理和社会结构之间的契合性。进而言之,国家认同是中华民族这一群体人格对于自身民族国家认知的心理反映,也是我们这个民族的自我意识,能够持续影响国人的社会行为,并且能在时代演化和社会变革中发挥能动性作用。人们只有了解自己与国家存在的密切联系,将自我归属于国家,才会关心国家利益,对国家的发展自愿地负起责任。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人共有的一种重要的国家认同,成为我们理解当代中国家国观念以及相应实践行动的必要范畴。随着民族复兴进程的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逐渐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和前沿问题。通过梳理研究成果可以发现,目前的研究视域较为广阔,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内涵研究,认为“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之本”,“共产主义理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其二,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体和发展历程研究,认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共产党完成救国大业、兴国大业、富国大业和强国大业的百年历程。其三,围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和路径展开的研究,认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孕育于民族向心力、肇始于理论创新力、发展于实践牵引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坚持党与人民相统一,在增强党的能动性与激发人民群众创造性中弘扬历史主动精神”,还需要“坚持理论创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武装全党”。
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研究成果虽然数量颇丰,却仍然存在展开进一步研究的发展空间。首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既有研究多从具有静态特征的精神内涵展开探讨,淡化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主动性和生成性。其次,当前的研究往往强调中国共产党是探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的主体,忽视了中国共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是实现和赓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主体。最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应该以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为基础,作为一种精神力量的国家认同所具有的能动性不可忽视,因为国民对于民族国家的认同支持和情感偏好对加强社会团结和提升治理效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本文意图以作为国家认同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概念阐释,在澄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认知历程和情感意蕴的同时,聚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由内在认知—情感结构走向现实实践层面的主动性历程。
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家认同”的历史沿革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家认同是生成于特定历史条件下、由实践触发心灵而来的国民的思想能动性,是意图摆脱民族悲观主义与民族失败主义的强大主动精神动能。中华民族是一个拥有强大主动精神的民族,但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却一直处于被动状态,从鸦片战争后陷入落后挨打境地,存在于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的探索开始步入正轨,国民对民族国家的共同认知和精神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始从被动走向了主动。
(一)概念的历史禀赋:源远流长的家国情怀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一种国家认同并非无根之木,它肇始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风雨中形成的民族历史禀赋。中华民族是一个拥有上下五千年文明史,拥有强烈文化自信,且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民族。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就强调家国情怀,并且,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演进,这种精神禀赋逐渐由知识分子阶层向平民阶层蔓延,最终成为中华民族难以磨灭的文明印记。
从语义学的角度来理解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得不关注“中华”“复兴”等词汇在古典文献中的表达和界定。“中华民族”的词义虽然形成于近代,但它的实质概念却源远流长。“中华”实际上是个复合词,“中”是从秦汉时期的历史文献中提炼出的“中国”的简称;“华”是先秦时期华夏的简称。由此可见,“中华”就是中国和华夏的统一体,单单从词汇上讲,“中华”是两个词语的简单复合,而从精神层面来看,它却蕴含着极为宏大的民族概念和建基于文明体系当中的最高价值追求。中华民族所代表的这种民族并非单一的民族,在雷海宗看来,“中华民族”一词严格意义上讲更像是一个文化概念而非国家概念,中华民族是一个范围较广的文化区。同样,“复兴”这一概念的形成也远远早于近代中国。早在南北朝时期就有文献记载着“光复中华”这一概念;元朝末年朱元璋领导的红巾起义也是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作为笼络人心、凝聚战斗力的政治口号。综上所述,“中华”一词来源已久,而“复兴”一词似乎不是中华民族的特质性概念,它是与兴盛和衰弱相互作用的状态性词汇。中国人对过去繁荣昌盛的追忆,并希望回到那种状态的浪漫主义情感绝不仅仅是近代的产物。但需要强调的是,古代对“复兴”的解释是妄图回归汉唐这些强盛王朝的某一时间节点,这与我们今天所谈到的“复兴”具有根本的区别,今天的“复兴”并非回到过去,而是以过去为参照开创更好的未来。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所以能够并且必然成为国家认同,与源远流长的家国情怀有着难以割裂的关系。无论是强盛还是衰弱,都是贯穿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历史的民族特性。我们有秦汉的贯通东西、有盛唐的万国来朝、有两宋的货通四海,也有元朝的横跨欧亚,中华民族感受过强盛的自豪,形成了强大的民族自信。当然,我们也遭遇过五胡乱华、面对过饿殍遍野、感受过分崩离析。因此,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家认同,是伴随着历史发展的步伐深深镌刻入民族骨髓的历史禀赋,这种禀赋在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会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二)概念的时代孕育:近代中国救亡图存的迫切愿景
民族复兴这一伟大的民族梦想从近代以来之所以成为中国人民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归根结底是由近代的社会历史背景决定的。鸦片战争作为近代历史的开端使中国人民再一次面临着民族衰微的局面,曾经产生的恐惧感和失落感重新蔓延于国民群体当中。面对这种历史局势,清末民初的理论家和政治家们纷纷提出新的概念来表达时代诉求,希望通过唤醒民族的意识,来达到救亡图存的目的。
明末清初形成的相关词义概念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丰富的逻辑张力和牢固的理论基础。传统中国建构的是天下国家的体系,以“天下秩序”为国家观,以文化为基础,但对于国家的边界及人口组成的范围缺乏清晰、完整的界定,这使得传统中国主权国家观念缺乏,国民对国家的整体认同感较弱。在近代中国与西方民族国家体系相遇后,知识分子看到了国家意识所具有的聚合力,认识到塑造国民对国家的认同,是实现政治共同体团结、建立民族国家的关键。与此同时,狭隘民族话语为国内各民族间关系的发展埋下了分裂的种子,清末的中国亟须一种团结各族裔的声音。“中华民族”作为形成于中国历史进程中的情感认同纽带,显然是最合时宜的国家政治整合的话语。梁启超是近代中国第一个提出“中华民族”概念的理论家,他于1902年所写的《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指出:中华民族强烈的文化内涵,以及中华民族是文化国家的实体。梁启超将具有传统文化内涵的“中华”与西方民族国家理论的“民族”合起来称为中华民族,这是开始以共同历史文化记忆唤起人们内心认同的第一步。梁启超认为“中华民族”不是一族,而是“多数混合”而成的多民族集合体,肯定了中华民族起源的多元性和混合性特征,某种意义上是对中华民族多元性的认同。梁启超的中华民族话语启发了对国民整体性的思考,尤其是在清帝退位、“排满”的政治目标总体完成以后,当时国家也面临着维护国家完整性的问题,“中华民族”概念逐渐被接受,包括曾经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为目标的革命党人孙中山也开始接受并转变。在这种内外时局的交互下,“五族共和”的观点被提出。“五族共和”的政治理念契合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历史传统,由“驱除鞑虏”到“五族共和”意味着民族建国思想经历了由单一民族国家向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回归。1912年,孙中山在就任临时大总统时所发表的宣言中明确定义了民族统一的现代化内涵。此时的“中华民族”是由汉族与其他各民族融合而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义上的中华民族。“五族共和”理念在辛亥革命及民国后的一段时期对民族团结与民族统一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民国初年民族共同体的构建和国民意识的培养。这一时期的“五族共和”理念,是对“排满”民族主义的纠偏,对“中华”有了更为开放的认识,尊重了中国多民族国家的事实。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家认同离不开近代中国时代危局的有力推动。在面临亡国灭种的危亡时刻,大批仁人志士重新阐释民族概念和复兴真意,尽最大可能团结更多的阶层和团体投入履行救亡图存的历史使命当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家认同正式孕育而成。
(三)概念的正式提出:与社会主义制度要求的完美契合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完成了近代鸦片战争以来救亡图存的历史使命。以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为主要标志,中国真正实现了具有现代性意义的民族国家的制度体系,促使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化的格局以更加深刻和宏大的态势再一次被塑造。新中国的成立在根本上使中华民族作为完整的概念具备了现实的制度基础和社会架构。毋庸置疑,这一概念的正式提出是与社会主义制度要求完美契合的时代产物。
在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实现民族复兴的强烈愿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的推动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概念作为国家认同不断推动着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国民经济的复苏、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以及人民群众在国家生活中主体地位的不断显现,又反过来巩固了这一概念在民众心中的地位。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思想解放,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概念开始逐渐在各个场合、各个领域,被不同阶层和不同身份的人阐述。无论是来自民间话语中国家振兴与个人发展的结合,还是党和国家关于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的阐述,都不断地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凝聚力量的常用表述。直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完整表述真正被记载于党和国家的核心文献当中。十三大过后,各大报刊、社会舆论对这一概念进行不断渲染,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以往的模糊表述转变为清晰的发展指向,“从本世纪中叶到下个世纪中叶的又一个一百多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会实现。”这些思想上的引导不断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概念演变为国家认同。从改革开放到十三大召开之前的这9年时间,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不断创新发展理论,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深刻内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这不仅从逻辑上表达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保障和将其塑造为国家认同的理论必然性;从现实上看,也更加充分地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目标要求,使抽象的理论蓝图成为具体的建设要点。这一概念的正式提出不仅对于国内民众塑造国家认同起到了推动作用,而且强化了身居海外的中华儿女的民族自信心,使全体中华儿女的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感得到了有效激发。
党的十四大过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焕发出生机与活力,国民经济在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这使中国人民更加坚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会在不久的将来得以实现。同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在理论和现实的双向互动中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重要内容,并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精神指导。作为国家认同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概念在实践中日益显示出了自己的蓬勃生机与无限活力,展现出了自己的无穷魅力和独特优势。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才使伟大的中国人民在不懈奋斗和实践创造中迎来伟大飞跃。中华民族终于在世界历史发展的大潮中迎来了伟大复兴的无比灿烂的光明前景,并由此提振了中国人民的精气神、提升了中华民族的自豪感、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凸显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的卓越治理能力、展现了社会主义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光辉形象,是“当代中国发展理念、发展道路、内外政策、思想文化、核心话语”在实践层面的生动体现。
(四)概念的深刻发展:中国梦、共同体与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十八大以来,作为国家认同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概念以彰显民族特征和时代诉求的形式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将其深化为一种普遍性的精神名词,在历史的纵向维度中将这一概念与中华民族近代以来的主动探索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他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一概念的深刻表述,既凸显了近代中国的艰难发展历程;也昭示了中国人民在推动历史演进中的主动作用及其所处的主体地位。从哲学角度来看,这一表述是对个体观念的集中整合。但这种整合并非机械地整合,而是从这些个体观念中提炼出的、基于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的共性所进行的有机整合。习近平总书记进而以此为依据,提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新征程中,我们面对的各种风险和挑战比以往更加复杂,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内在需求。
进入新时代以后,之所以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概念实现了进一步的发展,是因为这一概念实现了与“中国梦”和“共同体”两个子概念之间的辩证统一。一方面,“中国梦”这一概念清晰点明国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国家蓬勃发展的整体期待。当然,每个个体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个体的期望和梦想与自身的条件和个人经历密切联系,甚至在某些场合,个体之间还会存在利益冲突。但是,对“共同体”的强调则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个体特殊性的矛盾,在历史发展同一性的维度实现了个体利益的整合。因此,有学者指出,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内涵可以从“一个核心”“两个层面”加以理解和把握。“一个核心”是要实现全方位的共同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达到现代化的目标要求,这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要义,是这一概念能够成为一种国家认同的根本原因。“两个层面”是指从整体性的层面和个体性的层面辩证地看待,做到整体和个体的统筹兼顾,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协调。最终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力量。毋庸置疑,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涵更加丰富,既构成了中国梦的核心内容,又内在地包含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概念在中国梦和共同体两个子概念的相互作用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母概念真正成为国家认同,得到深刻发展。
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家认同”的主动构序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家认同,承担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演进和形塑文明新形态的现实使命,需要聚焦作为国家认同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走向更为主动的进程,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家认同在实践层面的有序展开和层级建构。
(一)个体层次的国民认知与精神力量
就个体层次而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个体形成积极进取心态和行动秩序的精神推动力。在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每一个国民都应具备自主能动性,积极参与到国家的发展中,为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有学者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寄望于建成各个民族之间的协同并进,在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贡献具有各自特质的民族力量,在中华民族这个大的整体概念中实现民族的整合,也就是共同体的意识。毫无疑问,只有构建了坚实的国家认同基础才能发挥国民的自主能动性,使其自发自觉地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中。充分完备的国家认知是实现个体能动性发挥的前置条件,只有将国家民族的发展与自身的命运前途相联系,个体对于民族复兴的这一历史伟业才会形成更为科学的认识,才会以更为强大的精神力量与奋斗姿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实际上,自主能动性是国民精神力量发挥的重要体现。只有让国民自主的奋斗精神充分释放,才能够迸发出更为有力的精神力量,进而建设更为广泛的国家认同。
同时,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国民应具备选择创造性,能够根据国家的发展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为国家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当前,我国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深水期,面对的形势更为复杂,责任更为艰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交付于当代的中华儿女。不可否认,其在积极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投身于民族复兴建设的同时,也要保持理性审慎的选择,结合国民自身发展实际情况。有学者认为,个人越是选择创造性活动获取利润,其受到的制度约束就应该越小。从根本上来说,我国的国家利益与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个体从事选择创造性活动无疑是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这一点也是与国家利益相统一的。基于此,要构建一个有利于充分发挥国民个人能力与创造性的社会制度与环境,以推动更为深刻的社会发展,激发更为有力的国民精神力量。个体精神力量的发展归根结底要有所依赖,其力量发挥的先天土壤就是国家给予的制度前提与发展环境,立足于此,国民的选择创造性活动会有更为广袤的空间,也将会促进国民社会的发展不断向好。
(二)群体层次的集体情感与社会意识
就群体层次而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促进社会有序运行和建构社会团结图景的集体意识和集体情感的集中表达。国家认同在群体的层次集中体现为集体情感与社会意识。集体是国家结构中的群体性存在,在社会交往中人与人之间基于某种关系而形成了特定的关系集体,进而产生了集体的情感。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文化自信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精神支柱。文化自信是人类群体基于共同的文化背景与文化体验而形成的一种比较稳定的集体情感,是对群体效能感的积极肯定。毋庸讳言,文化是集体性的历史产物,其发展至今,得益于集体所赋予文化的情感寄托,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包含的文化营养,千年来滋养了一代代的华夏儿女,而正是因为有了共同的文化背景、文化情感、文化认同,才建立起持久稳定的集体情感。文化自信是国家认同在集体文化情感层面的现实表达,而对民族复兴这一国家认同起到支撑作用的,则是中华民族文化中具备的自强不息、家国一体的精神力量。所以说,秉持着这样的国家认同,要持续不断、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地坚持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凝结成为团结统一的社会意识,助力坚定民族复兴的国家认同。
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民族自信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精神力量。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遭遇了千年巨变,但正是因为中国人民对于民族自信的坚持、对于外敌入侵的反抗、对于民族独立的追求,最终实现了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华民族大团结是统一的多民族融合的统称,这种多元融合的民族状态在世界民族发展中是极为罕见的,而之所以能够这样,是因为熔铸在民族本身的自信。有学者认为,民族自信体现的是一种积极、肯定的心理态势,但作为一种民族心理的反映,民族自信不免又受社会意识的影响,具体地说是受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社会思潮状况的影响和制约。当下的中国处于改革发展进步的关键期,实现民族复兴的国家认同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性存在已自然地融入民族儿女的意识中,这样的一种精神力量正确地引导着中华民族的进步与发展,有力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
(三)国家层次的国家观与制度观
就国家层次而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我国的主导价值秩序,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观念基础和制度指向。国家认同同国家的治理主体与治理制度紧密相关,中国共产党作为先进的政党始终带领中国人民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在面对一系列历史考验时不断坚定自身的历史地位,同时在开拓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民族复兴奠定基础。
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衡量其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准就在于,是否推动中国逐步朝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以及是否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坚持以“赶考”的心态来面对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任务,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在新的赶考路上要继续考出好成绩的坚定决心。历史和实践充分地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有能力、有信心、有民心,能够立足于当下的,着眼于未来的事,能够肩负起历史发展的责任担当,“赶考之路”道阻且长,在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中还应该牢记“三个务必”,脚踏实地治理国家、服务人民,为民族发展、社会进步勇担历史责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制度创新,是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的制度安排,这一制度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完整科学的制度体系建构了国家治理的基础,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保障。制度之所以能够发挥效应,归根结底是因为制度本身所带来的实际效果。通过制度建设所带来的正向效应,进而实现了对于制度的认同。有学者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认同建立在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民族复兴的基础上。制度建设是为了满足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逐渐建设起来的,并在满足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运动中不断得以完善。对于制度的修葺就是对于国家发展的调整,这无疑也是一种国家认同的外化体现。归根结底,构建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目的就是要促进国家的强盛、推进民族的复兴、实现生活的富裕,这与民族复兴的国家认同恰恰是相辅相成的。
(四)全球化层次下的世界认知
就全球化层次而言,面对全球化所带来的时代性和人类性问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国家认同是在全球话语体系中创造中华民族的“思想自我”和发出中国式“独特声音”的大国底气。当今世界发展日新月异,国与国之间的联系交往日益密切。在全球化背景下,要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国家认同与世界发展相结合,以大国心态参与国际新秩序构建,积极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主动承担国际责任。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家发展的核心目标,不仅意味着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全面提升,同时也意味着中国需要具备大国心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作为一个世界性的大国,要展现出理性的认知、多元的视野、开放的姿态、辩证的思维和世界历史观念。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正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期在全球范围内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和义务,为推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出智出力,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承接了全体民族和国家发展的历史脉络、契合于世界人民共同发展的整体文明观念,昭示了人类历史进程的未来趋势。首先,在历史脉络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文明历史的积淀与传承。在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我们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同时吸收世界各国的先进文明成果,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文明。其次,在时代潮流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适应全球化和多极化趋势的重要战略选择。全球化使得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世界各国的利益已经深度融合。在这种背景下,单个国家的发展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需求,需要各国共同参与全球治理,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中国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为了适应这一时代潮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为全球和平与发展作出贡献。再者,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符合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规律。在全球气候变化、资源紧张、人口增长的背景下,各国需要摒弃传统的零和博弈思维,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总之,作为国家认同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样要在当代世界的巨大洪流中,将全人类共同价值作为思想引领,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化覆盖,承担起更多的国际责任和义务,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家认同”的价值旨归
作为一种国家认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梦想、进程与实践的有机统一、强化世界历史进程中的实践主体地位、成就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型实践样态。
(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梦想、进程与实践的有机统一
首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一种国家认同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伟大梦想的实现。国家认同代表着一种情感认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则是中华民族成员对美好中国的精神归属和情感寄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作为一种国家认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整体的行动指南,这种精神指引着我们的行为、规范着我们的思想,激励着我们前进。正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的激励下,我们才能不断砥砺前行。需要注意的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个历史性进程,其不仅需要物质力量的积累,更需要精神力量的激励,且只有精神力量持久永续,才能保障整个共同体的持久性,推动整个中华民族共同体朝着伟大复兴的伟业不断探索,自觉奋发,砥砺而行。
其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一种国家认同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演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密相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仰、民族统摄以及价值导向,为我国社会主义历史演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奋斗和艰辛探索,中国人民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成功,已经为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成就所证实。社会主义建设发展至今,作为国家认同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的二十大指出,十八大以来,我们经历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在未来的发展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国家认同将继续引领中国前行,为新时代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历史进程提供坚实的理论指引、思想保障以及共同体依托。
最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一种国家认同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解决。从“落后的社会生产”到“不平衡与不充分”的转变,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已然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一种国家认同,其“复兴”的价值指向决定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是一个领域、一个民族的复兴,而是56个民族作为一个整体在各个领域的全面复兴。在中华民族复兴的价值引领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解决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实践过程,“不平衡与不充分”也是当前我国着力要解决的核心议题。唯有始终坚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价值引领,我们才能更好地协调好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并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事业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强化世界历史进程中的实践主体地位
“民族”是国家建构的核心议题。放眼全球,任何国家在面向未来的过程中都必须处理好国家与民族之间的关系。然而,无论民族如何被定义,为共同体的认同提供血缘的、地域的、文化的情感纽带始终是民族统合的初衷和归宿所在。相比于西方国家的民族统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56个民族的“整体复兴”,不仅为世界处理民族与国家关系提供了新的思路借鉴,同时还能有效强化“中华民族”在世界历史进程中的实践主体地位。
在西方国家建构过程中,带有强烈政治意涵的民族主义成为界定国家成员身份的标准,“民族”作为一个核心概念,承担着国家建构、民族统一、政治合法化等诸多功能。大多数西方国家在民族国家内部的构成上,往往形成了“一民族一国家”的单一民族构建模式,以此为基础构建的民族国家既具有保护国家公民和抵御外部侵略的特性,又能够基于同一的民族身份将国民团结在主权国家的领土内。这种模式的民族国家构建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如主体民族之外的少数民族受到排斥甚至迫害,以实现民族国家构建中的同质文化认同和高度国家忠诚。因此,仅从这一角度讲,西方的民族统合理论仅仅是特定时空场域下的特殊体现,并不足以解决世界上各类复杂的民族关系,同样不能够以此作为“万能钥匙”将之在世界范围内全面铺开。
在此情况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一种国家认同,能够强化“中华民族”在世界历史进程中的实践主体地位。一方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一种国家认同能够彰显中华民族的整体性特色。按照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Giddens)的观点,民族主义本质上是一种情感和心理现象,是个体对民族的归属感和情感寄托。而在欧内斯特·盖尔纳(ErnestGellner)看来,民族主义是“关于政治合法性的理论”,民族主义和政治共同体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主张“政治的和民族的单元应该是一致”的理念,即民族和国家具有同一性。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用费孝通先生的话来说,“中华民族”是中国几千年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一个“自觉民族实体”,即一体性的政治民族共同体,这意味着56个民族在政治法律地位上共同归属于中国公民身份。因此,“中华民族作为国家构建中的‘国家民族’总体观念,呈现出‘整体主义’的价值倾向”,是促进公民提升国家认同感、归属感的法律纽带。
另一方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一种国家认同能够彰显中华民族的人民性色彩。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意味着各民族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并不存在任何优劣之分。对于民族单一化的国家来说,人民国家建构的障碍相对较少,国家内部各个民族的团结程度高、分歧少,有助于建立稳定、和谐的共同体。但对于多民族、多阶层的国家来说,人民国家建构的过程显然更为复杂,这是因为多民族国家内部各民族之间、各阶层之间、阶层与政治共同体之间存在着异质性,较难形成完全统一的人民主义。若多民族国家内部个别阶层的人民主义情绪高涨,多元性和差异性不断增加且被强调,则会影响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团结,对整体的国家认同造成冲击,进而引发国家分裂的可能性。因此,作为一种国家认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助于我们坚持以人民为导向,通过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积极促进各阶层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人民内部的团结与和谐,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与统一。
总之,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明路上,我们必须回应中国现代化和西方文明对中国传统文明的挑战,因为今日的中国已经是世界的中国,改革开放的潮流已使我们融入国际世界,所以,中华文明的复兴必须是一项既整合多元民族文化又保有和创新传统文化的现代中国文明,换言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就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型实践样态
一方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继承。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民族首先是一个历史范畴,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其最终也会与国家一样,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变为以自由人汇聚的联合体。与此同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民族都是国家建构的一个重要议题,唯有重视民族关系,才能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则充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两组辩证关系,即一方面,树立中华民族的未来思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仅是一个战略口号,而且是顺应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宏观目标。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要想真正蜕变为“自由人的联合体”必须进行生产力的积累,将中华民族建设成为一个诸种文明要素协同并进、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华民族的历史、疆域、族群、文化、认同议题的复杂性使得中国的文明能够在历史长河中保留下来,并且能够延续千年成为一个现代多民族国家。申言之,中华民族的整体性与各民族的多元性是当前我国继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必须要正视的基本事实。
另一方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创新和发展。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基础上,我国立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国家认同,创造性地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其一,观念创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密切相关,共同体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和质量。中华民族具有多民族、多文化、多宗教的特点,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形成齐心协力、共克时艰的强大合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动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任务,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必须铸牢认同度精确、凝聚力强劲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由自发地认同到自觉地认同,并使之成为维护民族和谐发展的思想基础。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各民族要设身处地为彼此考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持续夯实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充分激发多民族国家的巨大潜能。其二,制度创新,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马克思主义在对待民族问题上始终坚持单一制,也就是在一个拥有众多民族的国家建立起一个具有完整建制的、在思想上无法割裂的民主共和国,这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主张。不仅如此,消除压迫、实现全世界不同阶级的平等是马克思主义者的追求。从世界和国家的维度,对于平等价值的追求不仅意味着国家整体对外需要平等对待,还意味着国家内部的平等。在马克思主义单一制和平等观的基础上,我国创造性地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看,每一个民族作为构成国家的平等成员,都具备合理表达民族意志、管理独自事务的合理诉求,这就导致国家和民族之间形成了一种关系平衡的政治要求。国家往往在这种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而作为国家成员的民族则处于劣势地位。因此,自治权便是国家为了实现这种平衡赋予民族的一种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不同国家的这种平衡关系具有差异性,因此,如何实现民族的自治,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形式上和程度上也有差异。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便从政权架构上实现了地位平等的制度创新。相比于完全意义上的单一制和民族平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通过政治概念空间化的模式将民族安放于区域自治当中,以此实现国家统一、民族平等团结。民族区域自治的社会主义属性决定了各个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可能性,也决定了国家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程度以及制度的优良与否。
四、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是人类实践的两大领域。米格代尔(Joels.Migdal)也认为,国家真的是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下形塑而成的,包括生活在一定国土范围内对民众的行为具有凝聚作用、对民众的思维方式具有控制力的国家观念,以及直观表现国家内部诸成员的具体实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是国家正在进行的实践,更是国家观念、社会心态与民族认同等精神力量的有机统一,是具有深远影响的“国家认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进一步丰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概念的理论意蕴和时代内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磅礴力量。
朱彦达,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音乐文化、红色文化、作曲与电影音乐。
赖继年,历史学博士,南京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党史党建、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来源:《中国文化研究》202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