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来:梁启超论中华民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16 次 更新时间:2025-03-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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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来 (进入专栏)  

 

摘要:梁启超在1899年时就使用了现代意义的“民族”一词,1902年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首次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从文化和血缘的侧面强调中国人的共同体的一体性,从而完成了对“中华民族”一词的创造。20世纪初“中华民族”概念的诞生是极具时代意义的事件,标志着中华民族作为整体的自我意识的萌芽和觉醒,梁启超先生对此作出了巨大贡献。及至1935年,《义勇军进行曲》高唱出“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中华民族”这一概念传遍大江南北,成为抗战时期广泛的身份认同,在团结全体民众浴血奋战、夺取胜利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的重要任务,要切实有效推进中华民族全体成员的交往交流交融,使14亿中国人真正融合为一个多元一体、血肉相连、命运与共的大家庭。

关键词:梁启超 中华民族 五族共和 “三交”理论建设

 

一、“中华民族”的词义源流

在中国历史上,“中华”之名得来已久。华夏共同体的先民因为建都于黄河流域的中部,周边“四夷”环绕,所以自称“中华”,意思指地处中原的华夏族群。“中华”之“中”就意味着四方之中,同时也有以己为中、以人为外的意思。“中华”之“华”主要意味着具有文化的族群,用指华夏整体文明的特色。在《春秋左传正义》里,孔颖达曾经解释华夏,说“华夏也,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 。后来逐渐地,“中华”一词就变成了“中国”“华夏”的同义词。唐朝永徽四年(653)颁行了《唐律疏议》,其中《卷三》涉及“中华”一词,后人在对它的释文里说了这样一段话:“中华者,中国也。亲被王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居身礼义,故谓中华。”这里强调的是“中华”的文化教育内容,没有涉及种族的方面。因此近代国学大师章太炎说过,“中国云者,以中外别地域之远近也;中华云者,以华夷别文化之高下也。”意思就是说,“中国”是讲地域远近的概念,“中华”主要是区别文化高下的概念。张岱年先生也指出,“‘中’意谓居四方之中,‘华’本意为光辉、文采,蕴含文化发达之意。”也就是说,“中华”不是指体质、肤色、血缘这些方面的区分,而是展现了一种文化的区分和自信。

汉字“族”最早出现在商代的甲骨文里面,用来指聚居在一处的、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众人。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普遍地应用在对于有一定血缘关系的亲属的合称中。比方说“家族”“亲族”“宗族”“氏族”“族人”,甚至“王族”等等合成词,就是作为大家都有一定血缘关系的亲属的一种合称。在古代汉语中,“族”没有民族的意义,只有族属、族类的一般意义。郑玄在注释《礼记·祭法》的时候说过:“大夫以下,谓下至庶人也。大夫不得特立社,与民族居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这里的“民”和“族”是首次连在一起使用。但是这段引文中的“民族”并不是一个名词,更不能直接被视为具有现代意义的民族的概念。中国古代曾多次出现过“民族”一词,学界中多引用《南齐书·列传三十五》中的《顾欢传》为例。原话说:“今诸华士女,民族弗革,滥用夷礼”,是说当时的人们族属的身份未变,但是服装已改。直到近代,汉语中还没有抽象出“民族”这个新的社会概念。

把“民”与“族”两个字合成为“民族”这个新词是近代从日本引进的,用来对应翻译英语中“nation”这个词。因此“民族”一词的现代意义是在19世纪末从日本传入中国的。在“民族”这个词的现代意义传入中国以后,才产生了“中华民族”这个政治学、历史学的词汇。

二、梁启超对“中华民族”一词的创造性运用

中国近代“民族”一词的出现,是来自于西方和日本。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大量翻译西方的著作,将西方的“nation”这个词汇和概念翻译为汉字的“民族”。由于日文翻译中直接使用了汉字“民族”,所以这个词就由日本逐步传入中国。

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以后梁启超流亡到日本,直到1912年才回国,在日本滞留共14年。1899年,梁启超在《东籍月旦》一文中,使用了现代意义的“民族”一词,开始关注民族问题。而他正式提出“中华民族”的概念则是在1902至1905年,也即在梁启超滞留日本的期间。

1901年,梁启超在《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中这样写道:“民族主义者,世界最光明、正大、公平之主义,不使他族侵我之自由,我亦勿侵他族之自由。在本国人之独立,其在世界也国之独立。”梁启超当时呼吁 “欲救中国无他术焉,亦先建设以民族主义之国家而已”,显示出他把建设民族国家看作彼时最重要的救国任务。也正是在这个时期,他开始意识到运用“民族”这个象征符号来动员全国救民的重要性。

1901年,梁启超在《中国史叙论》一文中首次提出“中国民族”的概念。他把中国民族和世界关系的演变历史划分为3个时代:第一个时代是“自黄帝以至秦之一统,是为中国之中国,即中国民族自发达、自竞争、自团结”的时代;第二个时代是自秦统一至清代乾隆末年,他说“是为亚洲之中国,即中国民族与亚洲民族交涉、繁赜、竞争的激烈时代”;第三个时代是“自乾隆末年开始,是为世界之中国,即中国民族合同全亚洲民族与西人交涉、竞争之时代”。梁启超在这里明确使用了“中国民族”这个概念,含有中国民族主体的意义,而且在宏观上界定了三个时期中国民族与外部世界的不同特点,体现了他宏阔的历史学视野。在这篇文章中,梁启超多次使用了“中国民族”这个词语。实际上,在1901至1903年间梁启超有关中国历史的系列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华民族”的概念在他心目中已渐渐成型。正是在把“民族”放在中国和世界历史关系的历史考察中后,梁启超开始使用“中国民族”一词。在某种意义上说,含有中国民族总体意义的“中国民族”一词就是“中华民族”概念的前身。

1902年,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上发表了《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文中把中国数千年来学术思想的变迁划分为7个时代。在纵论中国几千年思想变迁的大势之后,他说:“立于五洲中之最大国者,谁乎?我中华也;人口居全地球三分之一者,谁乎?我中华也;四千余年之历史未尝中断者,谁乎?我中华也。我中华有四百兆人公用之语言文字,世界莫及。于戏!伟哉我国!于戏!伟大哉我国民!”这段话里,他讲的“我中华”“我国民”,意义是相近的。在这篇文章里他又说:“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生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认为古时中华民族跟大海有关系的是齐国,因为齐国是海国,所以有海思想。这是梁启超首次使用“中华民族”一词,也是中国人近代以来首次使用这一词。这样一个观念的提出是为了从文化和血缘的两个侧面强调中国人共同体的一体性。这篇文章里虽然没有解释“中华民族”的具体含义,但是它体现了中国各民族的一体性和整体性,也突出了一种文化和凝聚的意义。这篇文章主要目的是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的大趋势及其演变,而在论及中国各民族的时候使用了“中华民族”这个词汇。梁启超在这里提出 “中华民族”一词应该不是突发的。这跟此前他对民族主义的推崇、把“民族”的概念引入对中国历史的考察并产生了“中国民族”的思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1902年,在“中国民族”的基础上,梁启超在这篇文章里正式提出“中华民族”的概念。这样看来,从“民族”到“中国民族”到“中华民族”,在梁启超的思想中较快地完成了“中华民族”一词的创造。学界普遍认为,这是我们近代历史上对于“中华民族”最早的词汇应用。

1903年,梁启超《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写成,同样登载在《新民丛报》上。梁启超在这篇文章里提出了“大民族”的概念并予以发挥,成为非常重要的一段论述。他的原话说:“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就是说我们中国人讲民族,在“小民族主义”之外,还更应提倡“大民族主义”。然后他说:“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于对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提全球三分有一之人类,以高掌远跖于五大陆之上。”这里提出了合“小民族”组成“一大民族”的说法,此“一大民族”即是中华民族。

为论证这一点,梁启超引证了瑞士政治学家伯伦知理(Bluntchli Johann Caspar)所讲的话:“如美国民族,不同地、不同血统,而不得不谓之一族也。”他指出世界上不少国家境内含有数民族,往往都要“谋联合国内多数之民族而陶铸之,始成一新民族”,并且“在昔罗马帝国,及今之北美合众国,是其例也”,认为像古代罗马、现代美国,都是联合国内多数民族变成新的民族。很显然,梁启超在对伯伦知理所讲的话的发掘,以及自己所讲的“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的观念中,可以说对“中华民族”作为大民族概念的形成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

经过以上所述可以看到,尽管梁启超1902年已开始使用“中华民族”的概念,但是在1903年他才明确了“中华民族”的内涵是“大民族”。中华民族不是单一的民族。单独的汉族、蒙古族、满族是单一的民族,但是能够把汉、满、蒙、回、苗、藏合到一起,这才是中华民族,这个说法具有重大的意义。如果说早期梁启超刚到日本时还有一种“种族”民族主义者的思想,如反满、排满,不把满族看作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那么到这个时候他已经不是“种族”的民族主义者,而是“合族”的民族主义者了,这个“合族”的民族主义就是“国族”的民族主义。他所理解“中华民族”的重要特征是“政治上的联合性”,即他说的“谋联合国内多数之民族而陶铸之,始成一新民族”,在政治上的联合性是他所说的中华民族的第一个重要特点。梁启超这个时候已经比较全面地认识到“中华民族”这个词的基本意义。

1905年,梁启超发表了《历史上中华民族之观察》,也同样发表在《新民丛报》上。在这篇文章里,他也使用了“中华民族”概念。这意味着他基本上用“中华民族”一词替代了“中国民族”一词。这个替代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知道,“中华民族”更突出各民族一体的文化的渊源与联结。这篇文章是对历史上中国民族所作的发生学的考察,他把中国在历史上的诸族划为八个,分别是苗蛮族、蜀族、巴氐族、徐淮族、吴越族、闽族、百粤族、百濮族。他说:“前所论列之八族,皆组成中国民族之最重要分子也,其族当邃古之时,或本为土著,或自他地迁徙而来,今不可考。”这些民族是我们历史上古书里所讲的民族,他们可能一直生活在中国大地上,也可能是从其他地方迁徙而来,现在很难知道几千年前的具体情况了。但是他又说:“要之自有史以来,即居于中国者也。而其中除苗、濮二族外,率皆已同化于中华民族,无复有异点痕迹之可寻,谓舍诸族外更无复华族可也。”也就是说历史上的八族大多数都同化为中华民族了。

在这篇文章中,有两个开创性的贡献。第一个是通过对中国诸族的源流考察来探讨中华民族的由来,这种历史研究的方式是有开创性的。梁启超相当正式地提出了“中华民族”这个概念,而且有突破性地结合中国历史上的诸族的源流发展,来阐明中华民族的历史由来。第二个是文章的结论,即梁启超对中华民族特征的理解——“血统的混合性”。他是这样说的:“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通俗称所谓汉族者,自初本为一民族乎,抑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乎?”他说自己解释这个问题,敢于下一个断论:“现今之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这篇文章从历史的角度说明,历史上的中华民族的形成是混合的,现今之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个民族混合而成。1903年他的文章强调的是政治上的联合性,而这一篇文章是强调血统上的混合性。应该说,梁启超的观点在当时有着独特的见识和眼光。这得益于他研究中国历史的深厚造诣、他的中国情怀、他宏大的历史眼界。他从历史演变的角度做出分析,强调中华民族是多元性的、混合性的,至此,梁启超完成了“中华民族”这个词从形式到内容的充实。

中华民族不仅在历史上是这样,在今天,中华民族也是指中国境内的所有民族。费孝通先生对这个议题也做了表达,即他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所述:“可以说中华民族这个一体中经常在发生混合、交杂的作用,没有哪一个民族在血统上可说是纯种的”。他讲“多元一体”时,这个“一体”如果从血统上来讲是经常发生着混合的作用,这应该是借鉴延伸了梁启超强调的血统的混合性、以及中华民族等观念。

20世纪初“中华民族”概念的产生是具有重大时代意义的事件,标志着中华民族作为整体的自我意识的觉醒。梁启超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中说:“究吾之此论,其将唤起我民族共同之感情,抑将益增长我民族畛域之感情”,就是说他讲民族或者中华民族,包括其在政治上的属性、血统上的属性等等,都是为了唤起民族共同之感情,为了救国。

1922年他又发表了《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在这篇文章中他再次对“中华民族”做了新的诠释。他抛弃了以往把“民族”和“种族”混用的做法,对两者的关系做出了梳理,特别是开始注重对民族意识的强调:“民族成立之唯一的要素,在‘民族意识’之发现与确立。何为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他又说:“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这就是从民族意识来说明中华民族的成员,如你是日本人,我是中国人,遇到外族就立马能确认自己属于中华民族的身份属性,这样的人就是中华民族之一员。因此自梁启超1901年在《中国史叙论》中首次使用“中国民族”这个概念;到1902年,提出“中华民族”这个概念;到1903年提出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个大民族的说法;到1905年,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中正式解释中华民族的由来;直到1922年《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发表,我们可以看到“中华民族”的概念在他心中一步步酝酿并成熟的整个历程。

费孝通先生后来论述道:“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是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可以说,作为自在的实体是近代“中华民族”概念产生并且被认同的历史基础,没有这个历史基础“中华民族”就不能出现,也得不到大家的一致认同。“中华民族”这个概念在近代才出现,但很快被亿万人民所认同,也充分说明它的历史渊源是长久的、基础是稳固的。

三、各界对梁启超“中华民族”概念提出的呼应

梁启超最早提出作为整体概念的“中华民族”这一说法,此后,“中华民族”开始逐渐流行于国内的政治和舆论中。1912年的元旦,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中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统一。”就是说中华民国的成立,仍然坚持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国家统一是把各个地方统一起来,也同时把各族人民统一起来,也即民族的统一。同时也用法律的形式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中华民族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这就是后来讲的“五族共和”的思想,辛亥革命后成立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是亚洲的第一个共和国,这个共和国的民族属性就是“五族共和”,不是五族的分别,而是五族的统一。

1924年以后,孙中山的“中华民族”理念逐渐成为国民党所接受的政治概念,所以蒋介石的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不仅确认这一概念,也进一步做了发展。1927年,国民政府在定都南京的宣言中就说,唯有秉承孙中山的遗教,使中华民国成独立、自由之国家,中华民族方能成为自由平等之民族,同享民有、民治、民享之幸福。南京民国政府编辑《绥蒙辑要》一文的开篇,题目就叫《中华民族》,其中讲道:“中华民族,都是炎黄子孙。因为受封的地点不同,分散各地,年代悠久,又为气候悬殊,交通阻隔,而有风俗习惯之不同,言语口音之歧义,虽有汉满蒙回藏等之名称,如同张王李赵之区别,其实中华民族是整个的,大家好像一家人一样,因为我们中华,原来是一个民族造成的国家。孙总理说,中华民族就是国族。”民国成立以来国民政府认为孙总理“五族平等”的中华民族概念完全可以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的目的。这就是说中华民族是整个的,大家好像是一家一样,表明在民国时期,从学界到政府,这是共同的主张。

1935年,《义勇军进行曲》中唱道“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中华民族”这一概念传遍大江南北,成为抗战时期的广泛认同。国民政府为了增强全民族的凝聚力,大力宣传“中华民族是一个整体”,以及“中华民族是单一性民族的国家”。1942年,蒋介石发表了《中华民族的整个共同的责任》,其中反复说明了他对中华民族整体认同的理解,其中主要的观点还是在论证“中华民族”。同时他也从“宗族”的角度说中华民族乃是联合汉、满、蒙、回、藏五个宗族组成一个整体的总名称,认为我们是五个宗族,而不能说五个民族,就是说我们都是构成中华民族的分子。总之,在“中华民族”概念的影响下,中国重新团结起来了。经历了中华民族的浴血奋战,取得了解放战争的胜利。

到20世纪90年代,人类学家、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进行了总结:“距今三千年前,在黄河中游出现了一个若干民族集团汇集和逐步融合的核心,被称为华夏,它像滚雪球一般地越滚越大,把周围的异族吸收进了这个核心。它在拥有黄河和长江中下游的东亚平原之后,被其他民族称为汉族。汉族继续不断吸收其他民族的成份而日益壮大,并渗入其他民族的聚居区,构成起着凝聚和联结关系的网络,奠定了以这疆域内部多民族联合成的,成为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基础,成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经过民族自觉而成为中华民族。”这是费先生在《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中所讲的一个结论。这样的观点,我们都可以说是在梁启超“中华民族”的观念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

四、“民族”概念的界定

在今天,涉及梁启超先生的学术贡献,应该是没有争议的,但是这个问题的讨论又是复杂的。如现在我们讲“中华民族”和“五十六个民族”,这两个“民族”概念怎么区别?一个是说统一的民族整体,一个是以血缘、文化、历史为基础的区分。那么这两个层面的概念怎么区分?我们回想梁启超当时对这个问题的解释、理解和处理,他是用了“大民族”和“小民族”的区别,应该说在那个时代能这样来区分,足见他的远见卓识。今天我们还可以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地加以区别。

这个问题在学术界也有不同的认识。如果以百年来看,国内已经多用“少数民族”的观念来处理内部族群的群体问题。对于56个民族,使用“民族”的观念,这百年来已经形成了此种习惯。在20世纪40年代,蒋介石对此曾提出反对。他说少数民族应该用“宗族”,只有中华民族用“民族”,宗族都是民族的分支。但除他以外,这近百年来我们已经差不多形成了一种使用“少数民族”的习惯。如果站在这个习惯的基础上,对应于56个民族,“中华民族”应该怎么理解,特别是这两个“民族”概念,怎么跟英语文献里面的概念对应,也是近些年学术界讨论比较多的问题。

事实上,孙中山时期已经提出“中华民族”和一般的民族不一样,它是国族。近年来这个观点成为民族学界、政治学界比较多人持有的一种观点。所谓“国族”就是以政治、文化的方式,将历史上具有密切关系的不同民族凝结成为统一国家的族群。“国族”如果用英文来讲,就是“state-nation”,需注意不是“nation-state”。这种典型的国族概念,现在世界上有很多,比如中华民族、美利坚民族,都在此概念之中。在这个前提下,56个民族的“民族”对应的英文应该是“ethnic group”。从这个角度来看,“state-nation”和“ethnic group”区分开的这两个概念,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和56个民族的“民族”。

从理论上来讲,当代的民族学学者或许会有疑问,“国族”和“民族”的区别在哪?在我看来,国族必须有国家的实体,而民族不必有国家的形态。在欧洲的语言中,早在19世纪欧洲人就对“国族”和“民族”这两个概念做了区分,认为国族比民族所指的范围更广、层次更高。可见相对于“民族”概念来讲,“国族”更加强调政治统一性和地域一体性,因此把英语中的“nation”翻译为“国族”是适当的,如果翻译为“民族”反而引起很多的麻烦。从“民族”到“国族”的“国族化”过程,是指不同的民族如何融合为统一的大民族,就是“国族”政治化的过程,那么它的实指就实现了从“小民族”认同到“大民族”认同,就是国族认同的转变。

所以“国族化”应表述为民族的国族化,指不同的民族融合为统一的大民族——国族的过程,其实质是实现民族认同到国族认同的转变。它不是排除各个小民族的特性,而是更注重在同一个政治和地域的空间内相互依附,共同生存。也因此,所谓“民族独立”的概念意味着国族获得国家主权,而不是国内各民族分别独立。

现代意义上的“nation”,包括民族学领域在内的诸多专家都认为有着非常复杂的内涵。“民族—国家”在西方是个近代后的概念。“nation”一词,拉丁文的字根是“出生”的意思,指一个人出生于其中并和它有血缘关系的群体,在概念上接近于“ethnic group”,现在翻译为“族群”。这两个概念在根源上可能还是相近的,都是从希腊文“ethos”而来,即享有共同风俗习惯、宗教语言的一些部落。早期 “民族”的出现不一定与国家有关,而只是一个自然的共同体。英国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称这种型态为“原型民族”或者“原型民族主义”。

近代晚期最著名的民族主义理论家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D.Smith)认为,近代所建立的“民族国家”理念上追求的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但事实上对大多数国家而言,都是多民族、多族群的国家,他们渴望民族统一,并且寻求通过调适整合,将不同的民族族群整合为统一的国族。史密斯认为国族就是多族群的国家渴望民族一统,并且通过寻求调适整合,将不同的族群变为统一的民族,就是“大民族”。所以国族和原生性民族不同,民族所追求的不一定是独立的国家主权,但是国族要拥有独立的主权,所以国族所追求和想象的是在一个“民族国家”内部,各种不同的民族族群整合为与国家同等的同一个民族。

按照史密斯的理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是不一定成立的,这个理念的真正含义应该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就是在国家内部通过经济、文化、政治上的整合和融合,成为同一个国族。比如美利坚民族,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民族,而是与近代美国的宪法、体制、经济、文化密不可分的、多种族、多群族、多族群整合为一体的国族。但是在晚清从日本引进“民族”这个词的过程中,并没有区分“国族”和“民族”的不同,这是因为日本是一个单一民族的国家,所以“民族”和“国族”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但是中国在历史上、现实上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内部包含着众多的民族和族群。在近代学人引进“民族”这个概念的时候,将不拥有国家主权的“民族”概念和拥有国家独立主权的“国族”概念混为一谈,由此埋下了延续至今的概念上的混乱,甚至现实中的困境。今天世界上90%以上的国家并不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单一“民族—国家”形态,而是“多个民族一个国家”,这种多民族国家才是今天我们民族国家的典型形态。因此有些理论家所讲“nation-state”里的“nation”,并不是原生性的民族,而是国族,即“state-nation”。

中国较世界上的其他多民族国家,还有一些特性。从秦汉以来,中国以中原地区为核心区域,形成了一个边界时常变动、中央政权主导群体时有更替的政治实体。这个政治实体有一个“大一统”的宇宙观,有一个以华夏文明为核心的文明体系,有一个和而不同、有教无类的群体交往秩序。虽然出现过多次朝代的更替,中原政权统治者的族缘也发生了变化,但是在种种社会变动和冲击中,始终保持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发展态势。这个文化体系的核心思想主脉发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学和其他思想流派,在各派的相互辩论中发展出来一个具有独特的宇宙观和社会伦理规范的思想体系。中国的多族群现象跟其他国家不同,尤其是它跟产生于欧洲的“nation”概念和民族主义不一样。欧洲的民族和民族主义具有某种零和结构和强烈排他性的群体认同意识形态。因此在中华文明的土壤中,不可能出现类似西方话语的那种“nation”概念,也不可能滋生出西方式的那种“民族主义”体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要把加强全国各族民众对中华民族的认同这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位置。我国民族理论界和民族工作者也必须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原理和研究方法的指导下,与时俱进,提出符合当前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的民族理论体系,切实地、有效地推进新时代中华民族全体成员的交往、交流、交融,使14亿国民真正融合为一个多元一体、血肉相连、命运与共的大家庭。

 

陈来,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系据陈来先生中央民族大学讲座记录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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