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琉球:特殊友好5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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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缘起

2013年5月,一个不大的消息触动日本右翼的敏感神经,并引起国际社会特别是中国社会的关注:冲绳一批社会活动家和学者公开宣布成立“琉球民族独立综合研究学会”。“琉球独立”问题再次在日本浮出水面,提到世人面前。这使日本右翼势力十分恼怒,攻击这一组织的成立是与中国舆论“协调作战”。

那么,琉球和“琉球独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成立“琉球民族独立综合研究学会”怎么会是与中国舆论“协调作战”呢?

原来,琉球,就是今天日本冲绳的古称,历史上曾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并曾同中国有着长期的特殊友好关系,直到19世纪70年代,才被日本以极不光彩的做法强行吞并,废王灭国,由琉球国而沦为日本的冲绳县。2012年,日本公然购买中国领土钓鱼岛,并编造谎言说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激起中国人民的愤怒。2013年5月8日,有一些学者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为了驳斥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的说法,不得不重新提出琉球自被日本吞并后问题一直悬而未决这一历史事实,并顺理成章地提出“琉球再议”说。于是,日本右翼媒体就跳出来攻击说,“琉球民族独立综合研究学会”是同不久之前中国官方媒体上公开提出的“琉球再议”说“协调作战”了。

为了告诉今天的人们,琉球是怎么一回事,琉球和中国是什么关系,琉球和日本又是什么关系,钓鱼岛到底是中国的还是琉球的甚至是日本的,琉球国灭亡后的情况又是如何等等,笔者仅就自己接触到的资料,写成这篇文章,加以简要介绍。

二、中国与琉球建立国交

今天日本的冲绳县,历史上长期称为琉球,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处于中国和日本之间。冲绳这个名字,是19世纪70年代日本吞并琉球后强加给琉球的。

现在有学者认为,琉球的信史从舜天时代(公元1187-1269年)开始。之前为传说时代,其第一位首领叫“天孙氏”,据说共传了25代。如果平均以20年为一代计,则天孙氏大约开始于公元7世纪。

明王朝建立时,琉球国处于三王并列时期,分别由中山王察度、山南王承察度、山北王帕尼芝统治着。

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后,为了寻求周边国家的政治承认,相继派遣使者去往周边各国,以开国建元相告谕。洪武五年即公元1372年正月,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派遣使臣杨载,持诏书赴琉球,向其谕告大明开国、建元洪武之事。

杨载是行人司的行人,掌管捧节奉使之事。此前,他曾两次奉命出使招谕日本,第一次未成功,第二次则成功地让日本向明王朝奉表入贡。

朱元璋给琉球国的招谕诏书,今天被全文收录在《太祖实录》中。诏书告知了中国对四邻各国一视同仁并与之和平相处的意愿,陈述了自己扫平群雄、即位建元以及遣使外国、播告四方而外国也都随即称臣入贡的事实。

杨载大约在受命当年的春夏之间,从中国的东南沿海,乘每年一度的初夏西南风汛,到达琉球。

明太祖派遣一个官仅七品的文臣为使者,携带一纸平等看待、无意征服的诏书赴琉球,这一怀柔友好的举动,引起了琉球的善意回应。统治琉球主要地区的中山王察度,接待了明朝的使节,并很快派遣自己的弟弟泰期,带领使团,随同杨载前去中国,向中国呈奉表文,进贡方物。这是中琉两国史籍记载中,琉球第一次派国家使节来中国。

据《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五年十二月,明太祖“诏赐察度《大统历》及织金文绮、纱、罗各五匹,泰期等文绮、纱、罗、袭衣有差”。自此,中国和琉球开始有了国家使节的互相往来,并互相承认,正式建立了国家间关系。

中山王察度派遣王弟这样高级别的亲信官员作为赴中国使者,表明了琉球对建立与中国友好关系的重视;向明王朝奉表贡方物,则表明了琉球国愿奉中国为宗主国;明太祖赠其以《大统历》,则表明琉球国愿“奉正朔”,也就是采用中国的年号历法。中琉使臣的这一次互访,奠定了琉球与中国长期臣属关系的基础,是中琉500年特殊友好关系的开端。

杨载的出使琉球和泰期的回访中国,使中国和琉球这两个近邻国家第一次在政治上互相承认,并开始有了政府间的友好往来,从而开辟了中琉两国外交关系的新历史。杨载和泰期不愧是中琉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伟大使者,是中国与琉球人民友谊的播种人。特别是泰期,在洪武五年第一次成功出使中国后,又于洪武七年、九年、十年、十五年共五次奉中山王之命来到中国,成为中琉友好开端时期的著名使者。

继中山王与明王朝通使往来后,洪武十三年山南王承察度也派遣使臣师惹等人,来到中国“奉表贡方物”。明太祖“命赐承察度《大统历》及金织文绮,师惹等文绮、纱有差”。洪武十六年山北王帕尼芝也派遣使臣摸结习贡方物。这样,统治琉球国的三位国王都与中国通使往来,琉球全境都成为中国的友好邻壤。

明王朝灭亡后,清王朝也很快派使臣去琉球,要琉球与新王朝建立国交。但由于当时的政治形势复杂,两国建交过程比较曲折。

清朝刚建立时,南明王朝仍在南方组织抗清,所以琉球王国仍与南明保持外交联系,而对新建立的满清王朝未予承认。顺治三年,清军平定福建,福州土通事谢必振率领本年来闽向南明王朝庆贺登极的琉球使者毛泰久等五位官员,到清贝勒带德军前投诚,获准赴北京朝觐。次年四月,清世祖接见了琉球使臣王舅毛泰久等,“嘉其归诚,各赐袍、褂、靴等项”,并“赐宴两次”。(《那霸市史·家谱资料》二第941页)六月十日,清廷颁布敕书,令谢必振招抚琉球。

顺治六年五月西南风汛来临之际,谢必振等人乘船从福州出发赴琉。到达琉球后,当时已继承王位但还未获得中国册封的琉球中山王世子尚质率领文武百官迎接,并于十月二日在王城听诏使宣谕:“大清皇帝敕谕琉球国王:朕抚定中原,视天下为一家。念尔琉球,自古以来,世世事中国,遣使朝贡,业有往例。今故遣人驰谕尔国,若能顺天循理,可将故明所给封诰印敕,遣使赍送来京,朕亦照旧锡封”。(《历代宝案》校订本第一册第104页)

这时,琉球王国对明清两边的形势并不十分了解,对南明政权是否已完全灭亡、清朝政权是否已建立稳固统治,还未完全看准,因此,虽然接到这一谕旨,但仍不敢贸然交出明朝所颁发的册封文书和镀金银印,也不敢贸然向清廷进贡方物。因而他们就先以表示投诚来稳住清廷,拖延时间,观察形势。十一月十三日,中山王世子尚质签发了给清朝皇帝的投诚表文。在这一表文中,他借口进贡礼仪难于急办,而施缓兵之计,提出待到来年再设法进贡。至于明朝所给敕印,尚质在同一天所致清朝礼部和福建布政司的照会中,则称等待来年与庆贺礼物一起进献朝廷。尚质同时又派都通事梁廷翰护送清使谢必振回国,并派赍表官周国盛等人一起赴北京呈递表文。这样,谢必振这次使琉球,只是获得了琉球王国的一纸投诚空文,既未使琉球当即缴还前明所颁印敕,也未让琉球向中国进贡方物,实际上,琉球与清王朝的正式外交关系此次并未确定,谢必振的使命并未真正完成。

谢必振等人于顺治六年十一月回到福建,福建总督对谢必振和琉球来使大加宴赏。顺治七年二月,谢必振与琉球国赍表官周国盛等人一起赴京,梁廷翰等人则乘风汛先行回国,并带回让琉球回缴明廷敕印的敕谕。

由于尚质在顺治六年的投诚表文中有“献琛稍宽于来祀”即等到明年再去进献贡物的承诺,清廷信以为真,认为琉球不久就会来人献方物、缴敕印,于是便把琉球赍表官周国盛留住在北京,打算让他与即将来贡的琉球使臣一起回国。但是,琉球在送走谢必振之后,还在继续观望形势,因而并不急于同新统治中国的清王朝建立臣属关系。这也许是在琉球执掌对外关系实权的华裔琉球人也保持着对明王朝的忠义气节和不满于满族这个少数民族对中国的统治的缘故吧!

顺治八年(1651年)九月,在周国盛到北京已一年有余而还不见琉球来使纳贡缴印的情况下,清廷除照例赏赐外,又派周国盛等人回国,同时再派谢必振第二次赴琉球宣谕招抚。

这份清世祖给琉球国的第二件敕谕,首先对琉球派人前来“奉表投诚”表示嘉许,接着说明了“馆留周国盛等三人在京”的原因,以消除琉球可能产生的清廷把琉球来使扣作人质不予放还的误会,同时也对自梁廷翰回国后琉球一直没有缴还明朝敕印表示不解和疑虑。最后,敕谕一方面说明了对琉球来使的关心与特殊照顾,以表示对琉球的友好态度;一方面说明了派遣谢必振出使琉球的用意,而且特别指出“听尔国便宜复命”,意思是到底缴不缴回明朝敕印,完全由你们全权决定,表示出对琉球绝对尊重的姿态。

谢必振、周国盛等人于顺治八年(1651年)十一月到达福建,福建地方官员本拟让他们即刻赶赴琉球,但谢必振以“敕书重大,风汛非时”为借口加以拖延,想要再等一等琉球能来缴印进贡,以免他涉涛冒险远赴琉球。顺治九年(1652年)春,琉球有船来福建,但来船仅是探听使臣消息,并未送来前明敕印。这使谢必振大为失望。

绝望之下,谢必振只好与周国盛等人束装登舟,开洋赴琉。顺治九年(1652年)七月四日,使船到达琉球境内的古米山,因风不顺,未能进入琉球首都那霸。谢必振在古米致函琉球国长史司,详细述说自己和周国盛自琉返华后焦急等待琉球缴印进贡不得、背井离乡久滞京师、委曲调停顾全两国,以及不得不涉涛冒险再赴琉球的苦衷和艰难,敦促琉球尽早赴中国缴印入贺,并提出一个最后期限,要求琉球必须在本年十月底之前派出使节,向朝廷缴还前明敕印。谢必振这件具有“最后通牒”性质的信函,现在全文收录在琉球编纂的与中国外交文书汇编《历代宝案》中。

这时,中国国内的政治尘埃已经落定,形势变得十分明朗:南明复兴的希望不复存在,清朝已基本稳固地建立起对中国的统治,因而琉球觉得今后与中国的对话者将只能是清朝政府。因而琉球决定承认清王朝,并缴还明朝所颁敕书印信。

顺治九年(1652年)八月,琉球派人把谢必振迎进王城,谢必振向中山王世子及百官开读敕谕。经过一系列准备后,顺治十年(1653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山王世子尚质终于签发了给清世宗的上表以及其他一系列文书,并具礼物,派遣王舅马宗毅、正议大夫蔡祚隆作为正副使,随同谢必振同赴中国。同年闰六月琉球使臣到达北京,向清王朝表示庆贺,并缴还前明所颁诰封印信。清政府隆重接待了使臣,并新制了给琉球中山王的册封文书和琉球国王印。第二年七月,清廷正式派兵科副理官张学礼、行人司行人王垓,携带新颁敕印,前往琉球正式册封世子尚质为琉球中山王。

至此,琉球与清王朝之间便开始互相承认、正式建交了,中琉两国间一度中断的正式官方往来又恢复了,明代以来中琉两国的政治关系又重新确定了下来。

三、中国对琉球的册封

册封,就是中国皇帝以封爵、位号等授给王、妃等人,宣读封爵、位号的册文,并授给被封人以印玺等。

在古代,中国周边各国的国王、首领等请求中国皇帝册封,授予其官职、印绶,以获得中国政府对他统治地位的认可,巩固他在本国的统治,可以说是由来已久,而且也较为普遍。册封是中国同外国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琉球自从明初与中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以后,直至琉球亡国,历位国王逝世以后,继位者都派使者来中国告讣报丧并且请求册封,中国也都例派册封使臣前往琉球谕祭故王、诏封新王,紧接着琉球新王便专派使者来中国谢恩,从而形成了例行的册封琉球制度。可以说,册封是中琉两国政治关系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明清两朝,中国对琉球一共册封过25次,其中明朝17次,清朝8次;册封中山王23次,山南王两次。历次册封情况是:

1.琉球中山王察度去世后,明永乐二年(1404年)二月,中山王世子武宁,派王侄三吾良亹等人来到中国报丧。明成祖下令礼部派使臣去琉球谕祭察度,并诏封武宁袭承王爵。这次册封诏书的内容是:“圣王之治,协和万邦;继承之道,率由常典。故琉球国中山王察度受命皇考太祖高皇帝,作屏东藩,克修臣节;暨朕即位,率先归诚。今既亡殁,所宜有后。尔武宁乃其世子,特封尔为琉球国中山王,以承厥世。惟俭以修身,敬以养德,忠以事上,仁以抚下,克循兹道,作镇海邦,永延世祚。钦哉!”这是中国第一次派使臣前往琉球宣读诏书,谕祭、册封琉球国王。执行这项册封任务的是行人时中。时中完成册封琉球的任务后,于永乐三年(1405年)回国。武宁则又派三吾良亹等人奉表贡方物,感谢袭封。

2.就在中山王察度去世前后,山南王承察度也去世,由从弟汪应祖摄政,代理国事。永乐二年(1404年)四月,汪应祖遣使告丧,“谓前王无子,传位应祖,乞加朝命且赐”(《明史·琉球传》)。“明太宗遣使赍诏封之,并赐之冠带等物,而偕其使俱还”(《太宗实录》卷30)。永乐三年(1405年)四月,山南王汪应祖遣使到京奉表贡马,谢袭封。可惜,今存中琉两国史籍中都缺载这次册封汪应祖的使臣姓名。1992年我访问日本冲绳时,冲绳县立博物馆送我一本他们编印的图书《册封使——中国皇帝的使者》,其中推测此次册使也是行人时中,即同年二月朝廷任命册封中山王的册使。笔者深表赞成。因为中山王察度和山南王承察度去世后,二王遣使到中国告丧请封的时间仅隔一两个月,而当时从中国去琉球又非常不易,必待初夏西南风汛。所以,明廷完全有可能让已任命册封琉球中山王而尚未成行的册使时中,去琉球册封山南王。

3.永乐五年(1407年)四月,中山王世子思绍,遣使来中国,告其父中山王武宁卒。明太宗命礼部遣使赐祭赙,并赍诏封思绍嗣琉球国中山王。次年三月,思绍遣使到京奉表贡方物,谢袭封。这次册封使臣的姓名,各种史料也都失载。

4.永乐十三年(1415年)三月,琉球国故山南王汪应祖世子他鲁每,遣使表请袭爵。五月,明廷派遣行人陈季芳(有的史料作陈秀芳或陈季若)等赍诏往琉球国,封他鲁每为山南王,赐诰命、冠服等。次年四月,他鲁每遣使到京奉表贡方物,谢袭封。

5.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二月,中山王世子尚巴志,遣使到京告讣,明廷派行人周彝去琉球谕祭故王思绍,又派中官柴山赍敕往琉球国,册封世子尚巴志嗣中山王。柴山等人于洪熙元年(1425年)六月到达琉球,册封尚巴志王爵,并颁赐中山王纱帽一顶,金相犀带一条,红罗衣服一副。宣德元年(1426年)三月,中山王尚巴志的使者到京上表贡方物,谢命袭爵。

6.正统七年(1442年)一月,中山王世子尚忠,遣使请求嗣位。三月,明廷派正使给事中余忭、副使行人刘逊前往琉球册封尚忠,并赐以皮弁冠服。册使于正统八年(1443年)到达琉球,正统九年(1444年)回到北京。

7.正统十二年(1447年)二月,中山王世子尚思达,遣使奉表请袭爵。明廷派给事中陈傅为正使、行人万祥为副使,往琉球国谕祭故中山王尚忠,并持节册封王世子尚思达,赐以皮弁冠服、常服等。册使于正统十三年(1448年)到达琉球,册封完毕后于正统十四年(1449年)三月回到北京。

8.景泰二年(1451年),中山王尚思达卒,其叔父尚金福暂摄国事,遣使告讣,明廷于当年七月,派左给事中乔毅(一作陈谟)、行人童(一作董)守弘谕祭尚思达,册封尚金福为中山王。

9.景泰四年(1453年),中山王尚金福卒,王弟尚泰久暂掌国事。次年二月,尚泰久使臣到京告讣。景泰六年(1455年)四月,明廷遣给事中严诚为正使,行人刘俭为副使,赍诏封琉球国中山王弟尚泰久嗣王爵。同年七月,又改派左给事中李秉彝为正使。李、刘二使于景泰七年(1456年)到琉球行礼。次年即天顺元年(1457年)二月,中山王尚泰久以受封而遣使到京贡方物谢袭封。

10.天顺六年(1462年),中山王世子尚德遣使来报父丧,明廷派吏科给事中潘荣、行人司行人蔡哲充正、副使,往琉球国祭故王尚泰久,并封其世子尚德为王。潘荣等人于天顺七年(1463年)七月到达琉球开诏册封。天顺八年(1464年)三月,尚德的使者王舅察都等人到京贡方物谢袭封。

11.中山王尚德卒后,世子尚圆的使者于成化六年(1470年)夏到京告讣。明廷先派户科给事中丘弘、行人司行人韩文为正、副使,赴琉球封王。次年六月,丘弘行至山东而病卒,明廷续派兵科给事中官荣为正使。成化八年(1472年)七月,官荣等人到琉球封尚圆为中山王。成化九年(1473年)四月,尚圆的使者王舅武实等人到北京谢袭封。

12.尚圆卒后,世子尚真遣使于成化十四年(1478年)四月到京告讣。明派兵科给事中董旻为正使、行人司右司司副张祥为副使往琉球册封。成化十五年(1479年)八月,册使在琉球开诏封尚真为中山王。成化十六年(1480年)三月,琉球使臣王舅王怡世等人到京谢封。

13.尚真卒后,世子尚清遣使于嘉靖七年(1528年)四月到京请封。明廷派吏科左给事中陈侃为正使、行人司行人高澄为副使,往琉球封王。嘉靖十二年(1533年)七月二日,册使在琉球举行封王典礼。嘉靖十四年(1535年)十二月,中山王尚清因受封而派遣的王舅毛实等人到京进表谢封。

14.尚清卒后,世子尚元遣使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十二月到京报讣请封。次年二月,明廷派刑科给事中吴时来、行人李际春为正、副使,携带诏敕往琉球封尚元嗣王。三月,吴时来被指畏险不前遭处分,朝廷又改派刑科给事中郭汝霖为正使。嘉靖四十年(1561年)六月二十九日,册使在琉球行册封礼。中山王尚元随派王舅源德等人赴京入贡谢袭爵。

15.尚元卒后,世子尚永遣使于万历元年(1573年)十一月到京报丧请封。万历四年(1576年)七月,明廷派户科左给事中萧崇业为正使、行人谢杰为副使往琉球。万历七年(1579年)七月十九日,册使在琉球行封王礼。中山王尚永随派王舅马良弼等赴京谢封。

16.尚永卒后,世子尚宁遣使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十二月到京呈递请封表文。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十一月,明廷决定派兵科给事中洪瞻祖为正使、行人司行人王士桢为副使赴琉册封。后因洪瞻祖回籍守丧,明廷改派兵科右给事中夏子阳为正使。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七月,册使在琉球行封王礼。中山王尚宁遂派王舅毛凤仪等赴京谢封。

17.尚宁卒后,世子尚丰遣使于万历四十九年(1621年)赴京请封。崇祯二年(1629年),明廷派户科给事中杜三策为正使、行人司司正杨伦为副使,前去琉球册封。崇祯六年(1633年)七月二十二日,册使在琉球宣诏册封尚丰为中山王。尚丰随派王舅吴鹤龄等赴京谢封。

18.尚丰卒后,世子尚贤于崇祯十五年(1642年)派人赴京请封。使臣到福建时,明王朝已被推翻,琉球请封使臣滞留于福建。清王朝建立后,琉球观望形势,未向清王朝请封。清顺治五年(1648年),世子尚贤卒,弟尚质暂掌国事。直到顺治十年(1653年),琉球决定承认清王朝时,世子尚质才派王舅马宗毅等赴北京缴还明朝所颁敕印,并请袭封。顺治十一年(1654年)七月,清廷派兵科副理官张学礼、行人司行人王垓,携带敕印往琉球册封尚质。康熙二年(1663年)七月十七日册使在琉球举行册封典礼。中山王尚质随后派王舅吴国用等赴京谢封。

19.尚质卒后,世子尚贞遣使到京,请命廷臣往封。清廷本拟不派册使,而将封敕交与来使带回。但琉球使臣力请遣官往封。清廷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四月命翰林院检讨汪楫为正使,内阁中书舍人林麟为副使,持诏往琉球。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八月六日,册使在琉球行册封礼。中山王尚贞派王舅毛国珍等赴京谢封。

20.尚贞卒后,世子尚纯先卒,世孙尚益嗣掌国事,未及请封而卒。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二月,尚贞世曾孙尚敬派使臣到京请封。康熙帝命翰林院检讨海宝、编修徐葆光充正、副使,持诏往封尚敬。册使于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七月二十六日在琉球行册封礼。尚敬随后派王舅向宠翼等赴京谢封。

21.尚敬卒后,世子尚穆遣使请封。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廷命翰林院侍讲全魁为正使、编修周煌充副使,往琉球册封。他们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八月二十一日在琉球行册封礼。尚穆随派王舅马宣哲等赴京谢封。

22.尚穆卒后,世孙尚温遣使请封。嘉庆五年(1800年)七月二十五日,册封正使翰林院修撰赵文楷、副使内阁中书舍人李鼎元,在琉球宣诏册封尚温为中山王。尚温随派王舅向必显等赴京谢封。

23.尚温卒后,世子尚成署理国事,未及受封即卒。尚灏嗣位后,派人到京请封,并请追封已故世子尚成。嘉庆十二年(1807年),清廷命翰林院编修齐鲲为正使、工科给事中费锡章为副使赴琉球。嘉庆十三年(1808年)六月十五日追封尚成为中山王,八月一日册封尚灏为中山王。尚灏随派法司王舅毛光国等赴京谢封。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册封在世的中山王时,追封已故的中山王。

24.尚灏卒后,世子尚育派人于道光十七年(1837年)到京表请袭封。道光帝命翰林院修撰林鸿年为正使、编修高人鉴为副使,持诏往琉球册封尚育。道光十八年(1838年)八月三日册封礼成。中山王尚育派王舅翁宽等人赴京谢封。

25.尚育卒后,同治五年(1866年),世子尚泰遣使到京请封。同治帝命翰林院修撰赵新为正使,编修于光甲为副使,持诏赴琉。同治五年(1866年)八月二十七日,册使在琉球举行册封礼。中山王尚泰派王舅马朝栋等赴京谢封。

册封使在琉球又被称作“天使”,即天朝之使臣。历次册封使的身份,都是文职官员。具体来说,明永乐、洪熙年间的五次使者,或以行人即使节充任,或以中官即内监充任。自明正统以后,册封琉球的使者开始逐渐固定化、规格化,即正使以六科给事中(正七品)充任,副使以行人司行人(正八品)充任,其中仅成化十五年(1479年)一次以行人司司副充任。清初一次仍沿用明代成例,差科员、行人充任,后来则主要以翰林院和内阁的满汉官员充任,级别比明代高。自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以后的七次册使中,正使皆为翰林院的侍讲、修撰、检讨等官员,副使有四次是翰林院的编修官,有两次是内阁中书舍人,只有一次是以给事中充任的。从这一点看,明后期比明前期、清代比明代更重视对琉球的册封。还有从现存史料记载看,明后期册使尤其是正使的选拔基本为轮流,即由六科科臣充任,礼部根据六科报送的名单报皇帝例行认可。清代则是钦定,即由皇帝在一定范围人选中亲自选定。选拔的条件一是品德端正,二是学问优长,三是仪度修伟,即德、才、貌三者兼具。这又可见中国对册封琉球从明到清是越来越加重视的。

册封琉球,需要远涉风涛,等待风汛,必需历时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其间的饮食、物用、自卫武器、船只修理、物品器械之类,还有观星占风、听水察土、医卜技艺各色人等,都要具备,因此,每次册封使都要携带人数众多的随行人员,从而形成一个规模庞大的册封使团。这个使团一般由册使、册使家人、从客、随行官员、随行匠役、护送军丁、船工水手等组成。据记载,最多的达700人,最少的也超过350人,正常的在500人上下。

琉球远处大海之中,中琉来往不仅风汛不便,而且中途经过一条海沟(即今冲绳海槽),形势险要,加以员役众多,故历次册封琉球,政府都要准备巨大的船只,这就是册封舟,简称封舟,琉球人称作“冠船”。明清历次册封琉球中,明天顺至明末的八次册封,每次只用一只封舟,其余每次都用两只封舟。在明代,建造一只封舟,往往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耗银二三千两。不但耗费巨大,而且弊端丛生。清代则或以海军船只代替,或者募选商船前往。清代八次册封琉球,六次是用的商人船只,较之造船,不但省时省钱,而且坚固安全。

中国册封琉球,例以琉球来使报丧并奏请袭封为始。琉球请封使者每次都是到福建呈文请封,由福建地方官转报朝廷,皇帝先下礼部议,礼部照例撰拟应封世子某为琉球国中山王,题请颁诏、敕各一道,用正、副使各一员,持节往封。册使接到册封之命后,要上疏条陈册封事宜,请示有关事项;到有关部门去领准备颁发给琉球的诏书、敕谕、谕祭文及赏赐仪物,领到福建后祭海用的御祭海神文书,领节、节衣、仪仗、品服,领家人口粮及本人俸粮,领兵部勘合等;离京前还要面见皇帝向皇帝辞行。

册封琉球必须从福建坐船去。册使由京城经水路或陆路到福建后,需要督造或挑选、验视册封舟,挑选兵丁、船役等,领取有关册封用品、祭祀用品等。一切准备停当后,即登舟候风。一旦西南风起,便从闽江口出海放洋。放洋后的行驶路线,一般是往东北方向行驶,经小琉球、平嘉山、钓鱼屿、黄毛屿、赤屿,再经琉球境内的古米山、马齿山而到达琉球都城那霸。

四、琉球对中国册封使的接待

中国派册封使到琉球封王,对琉球来说非常重要,因而琉球举国上下高度重视,对册封使团予以隆重接待。

在得知中国派出册封使臣后,琉球便派迎封使臣专门到福建迎接册使,这些迎封使臣甚至还带来一些惯知风势水路、善于驾船的水手在封舟上工作。

封舟到了琉球境内的第一座山姑米岛时,封舟上的琉球人便用联络信号与岛上人联系,岛上官员则派人驾舟来迎,并用信号转达下一站的马齿山人和目的地那霸人,封舟每到那里,也都有人迎接。封舟到了王府所在地那霸后,如果遇风不顺,难以入港,琉球还出动数十只小船,牵引封舟入港。

封舟入港后,那霸居民往往万人空巷,前来观看。琉球并举行隆重的迎诏典礼。明代琉球的迎诏典礼,是由世子派遣众陪臣到港口迎接,册使捧着诏、敕登岸后,走到迎恩亭,把诏敕放在龙亭中,琉球众官员行五拜三叩礼后,引导册使到天使馆。清代则多由世子亲率众官到港口迎接。

迎恩亭是明洪武时期的中山王武宁所建,距那霸港约3里多地。历代中国册封使臣到琉球后,琉球都在这里举行迎诏仪式。天使馆距迎恩亭一里多地,是琉球安置历次册封使和使团成员的地方。

册封使入驻天使馆后,择日举行祭王典礼,吊唁已故国王。在祭王典礼上,世子和琉球众官齐集,册封使要宣读皇帝的谕祭文,并上祭品。其中,明嘉靖十一年(1532年)的皇帝谕祭文正文为:“惟王嗣守海邦,四十余载,敬天事上,诚恪不渝,宜永寿年,为朕藩屏。胡为遘疾,遽尔告终。讣音来闻,良用悼惜,遣官谕祭,特示殊恩。灵其有知,尚克歆服”。主要祭品有牛一只、猪一口、羊一腔及馒头糕点、香烛纸酒等。

祭王礼举行后十数日或数十日,再举行封王典礼,正式册封世子为国王。在册封典礼举行前,世子只能称为“世子”,而不能称为国王。明代的册封典礼一般是:在事先选定的封王日子前五天,琉球长史与中国册封使商定册封仪式,然后让世子如式练习。册封当天黎明时辰,世子便令众官员着朝服等待于天使馆门外,册封使捧册封诏书置于龙亭中,取皇帝颁赐国王与王妃的礼物置于彩亭中,由琉球官员引导前往王城。王城在天使馆以东约30里,沿途兵士肃立两旁。王城外有牌坊一座,匾曰“中山”;向前不远,又有牌坊一座,万历以前匾额为“首里”,万历以后匾额为“守礼之邦”。世子迎候在这里,等龙亭一到,对龙亭行五拜三叩礼,然后引导册使进入王宫。册使捧出册封诏敕,授予宣读官宣读;再向世子授予皇帝的颁赐礼品。世子换上皇帝新赐的皮弁冠服,向册使行叩拜礼感谢皇帝,再与册使互拜,行相见礼。然后即受众官拜贺并大宴群臣。在册使回天使馆前,国王照例要向册使请留皇帝诏书、敕书于国,为本国镇国之宝,并令长史等官员把本国珍藏的以前历次册封诏敕一一捧出来,请册使验看。册使也照例准留诏敕于国,然后向国王道别回馆。国王随派王亲、长史等人送礼物到天使馆答谢。

清代的册封典礼更为隆重。不但天使馆中张幄结彩,而且从天使馆到王城,沿途也都要结彩。册封典礼上,世子及众官行的都是三跪九叩头礼。

册封典礼上,最重要的是宣读册封诏敕和颁发皇帝赐给国王及王妃的礼品。诏书是皇帝颁给琉球国官员的,敕谕则是颁给国王的。比如:明嘉靖十一年(1532年)的诏书为:“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恭膺天命,为天下君。凡推行乎庶政,必斟酌夫古礼,其于锡爵之典,未尝以海内外而有间焉。尔琉球国,远在海滨,久被声教。故国王尚真,夙绍显封,已踰四纪,兹闻薨逝,属国请封。世子尚清,德惟克类,众心所归,宜承国统。朕笃念怀柔之义,用嘉敬顺之诚,特遣正使吏科左给事中陈侃、副使行人司行人高澄,赍诏往封尔为琉球国中山王,仍赐以皮弁冠服等物。尔宜慎乃初服,益笃忠勤,有光前烈。凡国中耆俊臣僚,其同寅翼赞,协力匡扶,尚殚事上之心,恪尽臣藩之节,保守海邦,永底宁谧,用弘我同仁之化,共享太平之休。故兹诏示,俾咸知悉。皇帝之宝。嘉靖十一年八月。”

敕谕为:“皇帝敕谕琉球国故中山王尚真世子尚清:惟尔世守海邦,继膺王爵;敬顺天道,臣事皇明。尔父尚真,自袭封以来,恭勤匪懈。比者薨逝,良用悼伤。尔以冢嗣,国人归心,理宜承袭。兹特遣正使吏科左给事中陈侃、副使行人司行人高澄,赍诏封尔为琉球国中山王,并赐尔及妃冠服、彩币等物。尔宜祗承君命,克绍先业,修职承化,保境安土,以称朕柔远之意。钦哉。故谕。”

颁赐给国王的礼品是纱帽一顶,金厢犀束带一条,常服罗一条,大红织金胸背麒麟圆领一件,青褡护一件,绿贴里一件,皮弁冠服一副,七旒皂皱纱皮弁服一顶,玉圭一枝,五章绢地纱皮弁服一套,大红素皮弁服一件,纁色素前后裳一件,纁色素蔽膝一件,纁色粧花锦绶一件,红白素大带一条,大红素紵丝舄一双,丹礬红平罗销金夹包袱四条,素白中单一件,紵丝二匹,罗二匹。颁赐给王妃的礼品是:紵丝二匹,罗二匹,白氁丝布十匹。

册封典礼完毕后,从明万历年间开始,国王还要到天使馆去拜谢册使。

中国册封使是琉球接待的最高使节,因而琉球对册封使团的接待十分隆重。

世子一旦知道册封舟入境,便派官员携带牛羊酒米瓜菜之类,远迎到封舟上犒劳。

册使住进天使馆后,琉球对册使以及所有随行人员,都按一定的标准供应饮食。此外,每月初一和十五以及其他逢五、逢十的日子,国王都派官员到馆另外馈送食物。

册使在琉球期间,琉球还例行举办几次大型宴会,招待册封使团。如:在祭王典礼举行后,有简单的谕祭宴;在册封典礼举行后,有盛大而隆重的册封宴;此外,中秋日有中秋宴,重阳日有观龙舟宴,临行前又有饯行宴、临别宴、望舟宴等。

为了接待册封使团,琉球专门设有支应七司,负责天使馆内的各项事务。一为馆务司,总掌馆中的大小事情;二为承应所,分掌馆中的房屋修葺、器物添配等事;三为掌牲所,分掌馆中所需羊、猪、鸡、鸭等的供应;四为供应所,分掌馆内酒、米、菜等的供应;五为理宴司,分掌对册使例行宴会的筹办;六为书简司,分掌琉球与册使之间的文书往来等事;七为评价司,分掌封舟所带来货物的定价、买卖等事。

等到东北风汛来临之际,册封使团登舟回国。之前,琉球照例为封舟准备半月以上的行粮。登舟之日,琉球官民又一次在那霸港云集相送,并依依不舍。国王并例派高级官员携带谢封表文和礼物与封舟同行,并派人在封舟上作向导,护送封舟回国。

册封使在琉球的时间,大约有几个月。在这几个月中,琉球官员要陪同使团成员在琉球游览名胜古迹,访问民风民俗,拜谒孔庙、天妃庙、关帝庙等。不少使团成员与琉球官员、名士互相拜谒、赠答诗文、赠送字画,教琉球人习礼、弹琴、学医,为琉球人看病等,同琉球人民进行广泛的交流,有的还主持建造一些寺庙,为琉球建筑题写牌匾、撰写碑文等,为琉球留下了可观的人文遗迹。

五、册封使所记表明钓鱼岛属中国而不属琉球

中国册封琉球的使臣,归国后大多对他们的琉球之行加以记载,著书传世。其中,有些曾记载到中国和琉球的海上边界。这些记载一一表明,钓鱼岛是中国领土,在中国领海内。

现存中国最早的册封琉球使记录为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册封琉球的正使陈侃所著的《使琉球录》。该书详细记录了自琉球请封到他册封礼毕从琉球回到福建省城的历程。其中有一段海上行程:

“五月朔(初一),余等至广石……二日,祭海登舟……连日风逆,五日始发……至八日,出海口,方一望汪洋矣……九日,隐隐见一小山,乃小琉球也。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然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过钓鱼屿(即今钓鱼岛),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夷船(指出发时同行的琉球迎接册封使的船只)帆小不能相及矣。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指与册使同船的琉球人)歌舞于舟,喜达于家。夜行彻晓,风转而东,进寻退尺,失其故处。又竟一日,始至其山。有夷人(指古米山上的琉球人)驾船来问,夷通事(指琉球翻译)与之语而去。”这里非常清楚地载明:古米山才是琉球属山,也是中琉航道上的中琉界山,琉球人见了古米山,才欢欣鼓舞,“喜达于家”。而此前所经过的平嘉山、钓鱼屿、黄毛屿、赤屿等,都属于中国而不属琉球,因而琉球人看到这些山并无“喜达于家”的激动与欢欣。

继陈侃之后册封琉球的郭汝霖和李际春,出使琉球后共同撰有《重编使琉球录》。在萧崇业、谢杰同编的《使琉球录》中,录有郭汝霖、李际春册封琉球的行程。其中有一段说:

“(嘉靖四十年,1561年)五月十九日,船至长乐取水。……二十七日,至广石。二十八日,祭海登舟,别三司诸君。二十九日,至梅花,开洋。幸值西南风大旺,瞬目千里,(琉球)长史梁炫舟在后,不能及。过东涌、小琉球。三十日,过黄茅。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古米山矣。奈何……潮平浪静……舟不能行,住三日。初六日午刻,得风乃行……至申刻,乃见小古米山。夷人(指琉球人)望见船来,即驾小来迎。”

这里明确地载明:赤屿是中国与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国山,过了赤屿再往东,则进入琉球,船行一日可达古米山。古米山是中国进入琉球的第一山,山上住有琉球人,他们看见中国封舟来,则驾小船来迎接。由于册封国王是大事,所以琉球人在国界山上迎接册封使。这仍然表明,在到古米山之前所过的钓鱼屿、赤屿等,都是中国山而非琉球山。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册封琉球的使臣夏子阳、王士祯从琉球回国后,也著有《奉使琉球录》一书。其中记述去时海上行程的文字为:

“(万历三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黎明开洋。……午过东沙山……次日,过鸡笼屿。午后,过小琉球……二十六日,过平佳山、花瓶屿。二十七日……午后,过钓鱼屿。次日,过黄尾屿。是夜,风急浪狂,舵牙连折。连日所过,水皆深黑色,宛如浊沟积水,或又如靛色。忆前《使录补遗》称:‘去由沧水入黑水’,信哉言矣。二十九日,望见米古米山,夷人(按:指同船的琉球人)喜甚,以为渐达其家。午后,有小舟华乘风忽忽而来,问之,为米古米山头目,望余舟而迎者,献海螺数枚,余等令少赏之。夷通事从余舟行者,因令先驰入报。”

这一记载中的米古米山,就是前两次《使琉球录》中的古米山。仍然是看见古米山,则琉球人“喜甚”,大为欢喜,以为马上就到家了;仍然是到了古米山,就有当地的首领乘小船来迎接封舟,以体现琉球人对册封使到国界相迎的隆重礼仪和热情迎接;仍然表明,在望见古米山之前所经过的钓鱼屿、黄尾屿,不是琉球山,不属琉球而属中国。这次使录,还记载了过黄尾屿后所见“黑水”的情景,并以在他前次册封琉球的谢杰所著《使录补遗》中所记的“去由沧水入黑水”加以印证。这段黑水洋(即冲绳海槽),后人也有所记载,认为是中外天然分界(见下文)。因此,也可印证钓鱼屿、黄尾屿在中外天然分界——黑水洋的中国一侧,在中国界内,属中国领土。

清康熙二年(1663年)册封琉球的张学礼《使琉球记》,说他乘坐的封舟:“(六月)初七日……出海口……初九日,浪急风猛,水飞如立,舟中人颠覆呕逆,呻吟不绝。水色有异,深青如蓝。舟子曰:‘入大洋矣’,顷之,有白水一线,横亘南北。舟子曰,‘过分水洋矣!此天之所以界中外者’……十二日,过糠洋,风恬浪静……连日无风,船浮水面,胶滞不前。通官谢必振禀:‘已离梅花所七日,不见一山……’。十五日,有风自北来,又见一山如长蛇蜿蜒水中……差王大夫郑通使上山探问,云是琉球北山,与日本交界。”

此次舟行途中,虽然因航向偏离而没有见到钓鱼屿、黄尾屿、古米山等中琉界山,但却又次经过了“水色有异、深青如蓝”的黑水洋,舟人并称此为“分水洋”,是“天之所以界中外者”,明确把黑水洋(即今冲绳海槽)作为中国与琉球的分界。这就是又次证明了前两次使臣记载的在尚未航行到黑水洋时所见到的钓鱼屿、黄尾屿等,是在中琉界海的中国一侧,是中国领土。这里所说的“分水洋”,就是今天冲绳海槽的洋面。从今天的地理学得知,钓鱼岛等岛屿在中国东海的大陆架上,水深仅一二百米,而钓鱼岛等岛屿以东的冲绳海槽,则水深一两千米,因此水色发黑。航海者把此称为“界中外”的分水洋,是当时中琉两国航海者的共识。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册使汪楫、林麟在其所著《使琉球杂录》中记载说:“(六月二十三日)起碇出口……按海图,过东沙山后,应过小琉球、鸡笼屿、花瓶屿诸山,及二十四日天明,见山则彭佳山也。不知诸山何时飞越。辰刻过彭佳山,酉刻遂过钓鱼屿。……二十五日见山,应先黄尾,后赤屿,无何遂至赤屿,未见黄尾屿也。薄暮过郊(或作沟),风涛大作,投生猪羊各一,泼五斗米粥,焚纸船,鸣钲击鼓,诸军皆甲,露刃,俯舷作御敌状,久之始息。问郊之义何取,曰:中外之界也。……过赤屿后,按图应过赤坎屿,始至姑米山,乃二十六日倏忽已至马齿山,回望姑米,横亘来路,而舟中人皆过之不觉。”

这条记载首次记载了“祭沟”的仪式,这条“风涛大作”的海沟,就是今冲绳海槽,亦即前使臣所记载的黑水洋、分水洋,并把它明确为“中外之界”。而在此之前所经过的钓鱼屿,显然在中国一侧,属中国领土。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册封使徐葆光在其所著《中山传信录》中,引琉球高级官员程顺则所著《指南广义》一书所载从福建往琉球的航线说:“《指南广义》云:‘福州往琉球,由闽安镇出五虎门东沙外开洋,用单(或作乙)辰鍼十更,取鸡笼头(见山,即从山北边过船。以下诸山皆同)、花瓶屿、彭家山;用乙卯并单卯鍼十更,取钓鱼台;用单卯鍼四更,取黄尾屿;用甲寅鍼十更,取赤尾屿;用乙卯鍼六更,取姑米山(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用单卯鍼取马齿,甲卯及甲寅鍼收入琉球那霸港(福州五虎门至琉球姑米山,共四十更船)。”

其中所说的钓鱼台,即前册封使记录中的钓鱼屿,为今之钓鱼岛;姑米山,即前册封使记录中的古米山或米山。这条记载明确载明姑米山是“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从而证明在姑米山以西的钓鱼台、黄尾屿不属琉球而属中国。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册封琉球的副使周煌在其所著《琉球国志略》中,记载了他们从福建往琉球的航程:“(乾隆二十一年六月)初十日早潮,出五虎门;过官塘、进士门,开洋。……见鸡笼山头。十一日……见钓鱼台……十二日……是夜,过沟,祭海。十三日,……见姑米山……姑米山人登山举火为号,舟中以火应之。十四日……姑米头目率小舟数十,牵挽至山西下椗。”

这里所说的“过沟”,就是前几次册使记录中所说的“界中外”的分水洋——黑水洋,有的也称为黑水沟。由航程看,从钓鱼岛到黑水沟,有大约一天的航程。过了黑水沟,很快便见到姑米山了。姑米山人见到封舟,举火为号,又以小船牵挽封舟,都表示了琉球人在边界上远迎册使的礼节。这再次证明,这时琉球西部界山仍是姑米山,姑米山以西的钓鱼岛等岛不是琉球而是中国的。

嘉庆五年(1800年)册封使李鼎元《使琉球记》载:

“(嘉庆五年五月初七)乘潮出五虎门。……初九日,晴。卯刻,见彭家山,山列三峰,东高而西下。……由山北过船……申正,见钓鱼台,三峰离立如笔架,皆石骨……入夜……舟人禀祭黑水沟。……初十日……见赤尾屿,屿方而赤,东西凸而中凹,凹中又有小峰二。船从山北过……十一日……午刻见姑米山。山共八岭,岭各一二峰,或断或续。舟中人欢声沸海。……戌刻,舟中举号火,姑米山有火应之。问知为球人暗令:日则放炮,夜则举火……丑刻,有小船来引导,乃放舟由山南行……。”

此与前人所记略同,照样是过钓鱼岛往东行驶一段海程后,祭中琉界海黑水沟;照样是船上的琉球人见到本国的姑米山后欢声沸海,与山上琉球人联系,姑米山上的琉球人驾小船来引导封舟,以体现国界相迎的热情。

嘉庆十三年(1808年)册封使齐鲲、费锡章在其合撰的《续琉球国志略》中记载:

“(嘉庆十三年)闰五月十一日早潮,出五虎门,过官塘开洋。……行船三更三,见东沙……行船四更五,见半架岛……十二日……见二林山,又二更,见花瓶屿,从山南过。……入夜行船二更,见梅花屿……十三日天明,见钓鱼台,从山南过……午刻见赤尾屿,又行船四更五,过沟祭海……十五日黎明,见姑米山。”

这里同样记载了封舟由西向东行驶过钓鱼台、赤尾屿之后过沟祭海,过沟后见姑米山的航程。费锡章本人还曾写下一首题为《黑沟洋》的诗,记录这次过沟祭海的情形:“执豕牵羊付浊流,舵师鞠祷船头。无端破我游仙梦,钲鼓喧天过黑沟。”

同治五年(1866年)册使赵新在其所撰《续琉球国志略》中记载:

“同治五年六月初九日,卯刻放洋,……十一日……酉刻过钓鱼山,戌刻过久场岛,……未刻,过久米赤岛……十六日……申刻驶近姑米山,酉刻该岛有小船数十只来引。”

即是说,封舟仍然是到了琉球界内的第一个岛屿姑米岛,才有琉球人派小船前来迎接。琉球在边界岛屿上迎接中国册封使臣的历史传统一直延续到了中国最后一次册封时。

以上这些册使记载,对中国往琉球的航线、航程,中国与琉球的界海、界山,钓鱼岛的名称、位置、形状等都作了记载,明确证明,明清两代,在经过钓鱼岛的中琉航线上,琉球最西边的边界山是姑米山(又称古米山、米山),姑米山以西有一片水呈黑色的黑水洋或黑水沟,是中国和外国的分水洋,也就是中国和琉球的界海。这片海域以西的钓鱼岛(也称钓鱼屿、钓鱼台)等是中国的领土。钓鱼岛到琉球领土姑米山,需要一天左右的航程,从来就不是琉球的领土,更不是日本的领土。这些册封使的记录,是历史上形成的,是客观、公正、真实的,是驳斥“钓鱼岛自古是日本领土”谬论的铁证,是证明钓鱼岛自古属中国领土的铁证。

六、中国颁布于琉球的各种诏书和派往琉球的宣诏使者、特派使者

明清两代,皇帝发布重要诏书,除了颁布国内各省外,也向周边属国颁布,琉球也在颁布之列。在今天幸存的琉球《历代宝案》(是琉球与中国的外交文书汇编)中,就收录有当时尚存的中国诏书100多件。这些诏敕文书中,有册封琉球国王的,有向琉球宣告皇帝即位、宣告皇帝大婚、宣告皇子诞生、定皇帝谥号、庙号的,有向琉球国王颁赏的,等等。这些诏书中,除册封诏敕历次都由册使专门捧往开读外,在明前期一般是由朝廷直接派文官为钦差使臣捧往琉球开读,中间也有让琉球使臣顺带回国的;在明后期则由礼部先将诏书送到福建,由福建布政司再派一武臣(一般为福州卫指挥)捧去琉球开读;到清朝,则在礼部将诏书送到福建后,改由琉球使臣将诏书带回本国。这样,在明代,中国除向琉球派过册封使臣外,还派过不少宣诏使者或特派使者。

《明史·琉球传》载,“及惠帝即位,遣官以登极诏谕其国”。可见明惠帝朱允炆即位后,曾向琉球派过一次宣诏使者去宣读他的即位诏书。又据明《太宗实录》记载,明太宗朱棣即位后,曾于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九月遣使以即位诏谕琉球等国。

永乐皇帝去世后,即位的明仁宗先于洪熙元年(1425年)六月十七日派行人陈资茂去琉球开读先帝去世的敕谕,接着于第二天又派礼部郎中漳云、通政使司参议游学二人去琉球开读本人的即位诏书。他们先到琉球中山王那里宣读诏书,中山王尚巴志又将诏书转行山南王处开读。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九月,天启皇帝即位,次年四月,皇帝又举行大婚,因而相继发布诏书。礼部照会福建布政司,颁发皇上登极、大婚诏书,让他们差官捧往琉球开读。福建布政司派福州中卫指挥同知萧崇基,于天启三年(1623年)七月前往琉球王城开读诏书。

崇祯皇帝即位后,先后向中外发布登极诏书及定天启帝谥号诏书。崇祯元年(1628年)五月,福建布政司又照前例,派福州左卫指挥闵邦基捧诏往琉球开读。

南明弘光王朝建立后,先后颁布关于崇祯皇帝庙号、谥号等诏书。福建布政司循例派福州左卫指挥花捧诏往琉球开读。

南明隆武帝即位后,先后发布即位、亲征等三道诏书。南明派前宣诏使闵邦基,于隆武二年二月到琉球王城开读。

以上从明仁宗以后派往琉球的这些宣诏使者到琉球宣诏后,琉球都请求把这些诏书留于本国,并派使者护送诏使回国。今琉球《历代宝案》一书中,就收录有这些诏书的全文。

在明代前期,皇帝有时对琉球有特别的谕旨需要颁示,特别的赏赐需要颁送,也往往特派使者前赴琉球。

洪武十五年(1382年)二月,洪武皇帝因琉球中山王岁岁朝贡,嘉其至诚,特派尚佩监奉御路谦前赴琉球,以礼物答谢中山王,作为嘉奖。路谦这位特使到了琉球后,见到琉球国内三王争雄,常相攻击,回来后便向皇帝作了汇报。第二年正月,洪武帝又派内使监丞梁民和前次特使路谦一起,去琉球向三王宣示敕谕,让他们罢战息民。明太祖给中山王的敕谕说:“近使者归言,琉球三王互争,废农伤民,朕甚闵焉。……王其罢战息民,务修尔德,则国用永安矣”。给山南王和山北王的敕谕说:“上帝好生,环宇之内,生民众矣。天恐生民互相残害,特生聪明者王之。……近使者自海中归,言琉球三王互争,废弃农业,伤残人命。朕闻之,不胜怜悯。今遣使谕二王知之,二王能体朕之意,息兵养民,以绵国祚,则天必佑之。不然,悔无及矣。”琉球三王接到中国皇帝的劝和敕谕后,都奉命而暂时息战,并都随即派出使者到中国进贡。可见,这次特使的琉球之行,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不但宣示了中国的和平外交政策,促成了琉球国内的和平局面,而且也更加密切了中琉两国的友好关系。其中,虽然明太祖个人威德的感染和明王朝强大国力的震慑在起主要作用,但毕竟和两位特使的亲临宣敕和当面劝导也是分不开的。尤其是路谦,在首次出使琉球时,能留心观察琉球国内的政治情况,回来后并能及时如实地向皇帝报告,从而引起皇帝的重视,亲发敕谕,特派专使,前往琉球,在三方对立的政治力量间进行劝解和调停,终使三方暂时和解,罢兵息战。对当时遭受内战苦难的琉球人民来说,他们不愧是和平使者、友谊使者。

明太宗即位后,琉球三王都派使者前来朝贺。明太宗于是在永乐元年(1403年)八月,派行人边信、刘亢捧敕出使琉球,对三王分别给以赏赐。

明宣宗即位后,曾三次派特使赴琉球,执行这三次特派任务的,都是曾在洪熙元年(1425年)册封琉球的内官柴山。宣德元年(1426年)三月,琉球中山王尚巴志的使臣到京请求朝廷赐其皮弁冠服。于是明宣宗特派柴山赴琉球,特赐皮弁冠服及其他礼物。宣德三年(1428年),明宣宗因中山王尚巴志朝贡甚勤,再特派内官柴山、内使阮渐前去琉球,赏赐中山王和王妃锦、紵丝、纱、罗等共38匹,作为嘉奖。柴山回来后报告了中山王尚巴志恭事朝廷的情况后,明宣宗大为高兴,于宣德七年(1512年)正月,又次派柴山和阮渐二人亲赴琉球,赏赐国王。柴山三次奉使琉球所带去的敕谕全文,今都抄录在琉球《历代宝案》中。柴山在短短的7年时间里,三次冲涛冒险前赴琉球执行特赐任务,为密切中琉两国的友好关系作出了可贵的贡献。

七、琉球对中国历书的接受

琉球在通中国前,没有自己的年号和历法。明洪武五年(1372年)中山王弟泰期首次通中国时,明太祖便赐予中山王察度以《大统历》,即当时中国的历书。中山王接受了《大统历》后,便在琉球推广使用,之后,琉球的年号、历法完全采用中国的。一直到清朝,琉球仍然年复一年地从中国接受《时宪书》即历书。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的“奉正朔”。“奉正朔”是琉球对中国臣属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据现有史料记载,自明洪武五年(1372年)至正统初年,中国颁给琉球的《大统历》,一般是一年颁发一次,每次数量都为100本,其中有一本为黄绫面,颁发的地点是在首都,每次都由琉球贡使带回本国。但由于贡使来去途中往往遇风耽搁,因而有延误半年到一年才领到本国的,因而正统元年(1436年),琉球中山王上表请求每年的《大统历》在福建颁发,以便贡使及时领受回国。这一请求得到了皇帝的批准。这样,从正统二年(1437年)开始,每年的《大统历》便由福建布政司颁发给琉球使者领受回国了。

到了清代,历书称为“时宪书”。清廷仍然每年向琉球颁发时宪书。每年由钦天监把时宪书式颁发给福建布政司,福建则如式督造20本,遇有琉球使臣来到,即付与他们领回。福建布政司每于授予时宪书的同时,都要向琉球例行一件关于颁告正朔的咨文,琉球收到时宪书后,也要例行地咨文回复颁告正朔事。中琉之间这些关于授受历书的来往文书,今天都较为完整地收录在琉球《历代宝案》中。

八、琉球请中国赐冠带朝服

琉球自明洪武五年(1372年)通中国后,国王及官员对中国的衣冠制度甚为羡慕,因而不久便要求中国赐给冠带。

据《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五月,琉球中山王察度上表称,通事程复、叶希尹二人,“以寨官兼通事,往来进贡,服劳居多,乞赐职加冠带,使本国臣民有所景仰,以变番俗”。明太祖同意。程复、叶希尹都是从中国移居到琉球的,长期担任琉球朝贡中国的翻译,多次来往于中国和琉球之间。中山王要求从他们二人开始,服用中国的冠带,以带动国内衣着风俗的改变。这一效仿中国文明的提议,自然得到明太祖的同意。这是中国赐予琉球官员以中国朝服的开始。

洪武二十七年(1395年)三月,琉球国王相亚兰匏朝贡到京时,中山王察度又“请于朝,以亚兰匏掌国重事,乞升授品秩,给赐冠带”。明太祖又同意这一请求,授予亚兰匏以正五品官秩,并赐“公服一袭”。这是赐予琉球国王相这样高级别官员以中国朝服的开始。

此后不久,中山王察度又派使者来中国,请求赐予本人以中国冠服。明太祖以为:“彼外夷能慕我中国礼义,诚可嘉尚。”于是让礼部把中国官员朝服的式样规制画出图来给他们先看是否合适。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三月,察度的使者亚兰匏来朝谢恩时,又替国王提出赐冠带的请求。于是太祖下令如式制造,赐予中山王。同时还赐其臣下以冠服。这样,琉球中山王方面的国王和官员们便普遍地服用中国朝服了。

据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元年(1403年)三月,琉球山北王攀安知的使臣善佳古耶来中国朝贺时,转达山北王“乞赐冠带衣服,以变国俗”的请求。明成祖对此请求也非常赞许,下令礼部赐山北王及其陪臣以中国冠服。这样,琉球山北王方面从国王到大小官员们也普遍地服用中国冠服了。

这时,山南王汪应祖也不甘落后,他派遣使臣隗谷结制于永乐二年(1404年)四月来华朝贺时,“乞如山北王例,赐冠带衣服”。明成祖也“赐之冠带等物”。至此,琉球全国便都以中国朝服作为官员衣冠了。琉球官员,凡遇中国皇帝的生日和每年的正旦节、冬至节,都要穿戴这一朝服,朝会行礼。

据琉球《历代宝案》记载,明正统元年(1436年)九月,由于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赐给本国官员的朝服年久朽坏,琉球中山王尚巴志又向中国礼部报送咨文,请求明廷再次赐给本国官员以中国朝服:“洪武年间钦蒙太祖高皇帝给赐本国各官冠笏公服等件,钦遵奉受外,今照本国各官朝服已经多年,俱已朽坏无存,及不能裁制,凡遇圣节、正旦等事,行礼未便。咨乞给赐便益。”礼部议准,可“令本国照依原降制度,自行成造应用”。正统二年(1437年)六月,皇帝批准礼部建议。这样,琉球便开始依照原来中国所赐的冠带样式,自行制造本国官员的朝服了。此后,中国便不再普遍赐予琉球官员以朝服,只是偶尔对到京城朝贡的琉球使臣赐以冠带,以示宠荣。

九、赐银印——中国对琉球国王印信的颁给和缴换

据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十六年(1383年)正月,明太祖派内使监丞梁民、尚佩监路谦二人携带符文,亲赴琉球,“赐琉球国中山王察度镀金银印,并织金文绮、帛、纱、罗凡七十二匹”。这是中国向琉球国王颁发印信的开始。

两年后,洪武十八年(1385年)正月,明太祖又“以驼钮镀金银印二,赐山南王承察度、山北王帕尼芝”。这样,琉球三王都得到了明廷正式颁给的印信。后来,山南王、山北王都相继被中山王所并,他们的王印不知所终。

据明《英宗实录》记载,明景泰五年(1454年)二月,“琉球国掌国事、王弟尚泰久遣使来朝贡,因奏:长兄、国王金福薨,次兄布里与侄志鲁争立,焚烧府库,两伤俱绝,将原赐镀金银印镕坏无存。今本国臣庶推臣权国事,乞赐铸换,用镇邦民”。明英宗“命所司给之”。由此可知,洪武十六年(1383年)明太祖颁给琉球国中山王的第一颗王印,毁于景泰初年琉球王室内争的战火之中。在尚泰久的请求下,明景泰五年(1454年),明廷又重新铸造了一颗镀金银印,颁发给琉球国王。这颗王印颁发后,历代中山王世代谨守,直到明末,明廷再也没有更换过。

据琉球《历代宝案》记载,清王朝取代明王朝的统治后,清世宗先于顺治四年(1647年)六月敕谕琉球国王,让他“将故明所给封诰印敕,遣使赍送来京,朕亦照旧锡封”。琉球一再推托拖延。顺治八年(1651年)九月,清世宗又遣使再入琉球,催缴前明敕书印信。琉球中山王世子尚质于顺治十年(1653年)二月派使臣赴京朝贺并缴还前明敕印,共有诏书二道、敕谕一道、镀金银印一颗。不过,这次缴还的王印实际上是景泰五年(1454年)重新颁给的那一颗,而非《历代宝案》中所说的“洪武十六年(1383年)颁给”的那一颗。

由于琉球国“三十六岛一切行事,必须印信”,因而尚质在遣使缴还故明敕印的同时,也奏请清廷“发敕铸印,赐臣王舅马宗毅带回”,“使敝国去旧从新”,“以清朝之符节,永镇邦国”。清廷同意所请,另铸镀金银印一颗,由册封使臣册封琉球时亲带敕印前去。顺治十一年(1654年)册使到闽后,因海寇骚扰,未能成行。直至康熙二年(1663年)才成行。册使张学礼、王垓于清康熙二年(1663年)七月十七日,在琉球王宫将新颁敕印交付中山王尚质收受。

乾隆十三年(1748年),清廷改铸各亲王、郡王宝印。福建布政使提议:“琉球国中山王镀金银印,……今应照例改铸清篆镀金银印。但琉球国王尚敬病故,应照朝鲜国王改铸印信之例,俟该国王世子尚穆疏请袭封之时,给领启用,仍令将旧印照例中镌缴字,送部查销”(见《明清史料》庚编第4本)。获得朝廷批准。乾隆十九年(1754年)正月,福建布政司移送咨文给琉球中山王世子尚穆:“俟请袭封之时,备具印模10张,开明印文及印旁字号、月日移司,以便请咨铸造交与往封钦差赍送祗领。其旧印仍交来使赍缴,送部查销施行。”尚穆接咨后,在派使臣赴中国请封的同时,于乾隆十九年(1754年)十月回咨福建布政司:“查印信惟有‘琉球国王之印’六字,旁无字号月日。”同时并具印模10张,并开明印文,投送该司。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二月五日,册封琉球正使全魁、副使周煌从礼部领到新铸的清篆驼钮镀金银印。到达琉球后,于同年八月二十一日,在王宫举行册封典礼。在授受诏书后,又授受银印。周煌《琉球国志略》记载这次授印的仪式是:“天使宣制曰:‘清字篆文告成,另铸新印。皇帝敕使赐尔国王领受’。引礼官引国王由东阶升,法司官随行,至受赐予位,跪,奏乐。天使取印亲授,国王高举,法司官跪接,仍传置案上毕,平身,乐止。”尚穆接受新印后,又将顺治十一年(1654年)铸制、康熙二年(1663年)册使授予的镀金银印,亲自交给册使,代送缴销。

十、命职官——中国对琉球官员的任命

据明《太祖实录》记载,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五月,琉球中山王察度曾向明太祖上表文,请求赐予本国两名通事以官职。表文称:“通事程复、叶希尹二人,以寨官兼通事,往来进贡,服劳居多,乞赐职,加冠带”。太祖“从之”。这是首例中国政府赐予琉球官员以官职的事件。

两年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三月,中山王又请求朝廷对本国王相授以官秩,并将本国通事二人授以千户官职。明太祖“命授琉球国王相亚兰匏秩正五品”,“俾其王相秩同中国王府长史,称王相如故”。同时,也同意授予琉球通事叶希尹等二人充任千户。

据《太宗实录》记载:永乐九年(1411年)四月,琉球国中山王思绍遣使到京朝贡时,该国长史程复上表称:“长史王茂辅翼有年,请升茂为国相兼长史事。”明太宗从之,任命王茂“为琉球国相兼右长史”。

十一、中国赐予琉球海船和水手

琉球虽然是个海岛国家,但造船业并不发达,而中国和琉球之间又隔着凶险的大海。因此,琉球来中国朝贡很不方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明政府在中琉交往初期,曾经赐予琉球以海船和水手。

中国赐琉球的海船,现存史料有明确记载的最早见于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这年五月,明廷赐琉球中山王察度、山南王承察度海舟各一艘。

永乐年间,中间曾大量赐予琉球海船。明《宪宗实录》载:成化二十年(1484年)三月,“琉球国中山王尚真奏:永乐年间所赐船破坏已尽,今止存其三”。可见,永乐年间中国曾赐给琉球多艘海船,一直过了60多年到了成化二十年(1484年),还有三艘存在。据琉球《历代宝案》记载,明洪武、永乐年间所赐海船,“数有三十三号船”。

据明《宣宗实录》记载,宣德元年(1426年),琉球使臣郑义才来中国朝贡时,遭海风坏舟,“今归,乞赐一舟以归,且得朝贡为便”。宣宗同意,命令有关部门与之。宣德三年(1428年)八月,郑义才又次到京贡马及方物,谢赐海舟。

宣德六年(1431年)九月,琉球国中山王尚巴志“遣使者谓慈勃也等贡马及方物,谢赐冠带并海艘恩”。可见在此之前不久,中国又曾赠予过琉球一次海船。

《英宗实录》记载,明正统四年(1439年)七月,“琉球国中山王尚巴志奏:本国自洪武迄今,恭事朝廷,数荷列圣悯念,给赐海舟载运。近使者巴鲁等贡方物赴京,舟为海风所坏。缘小邦物料、工力俱少,不能成舟。乞赐一海舟付巴鲁等领回,以供往来朝贡”。皇帝命令福建地方“于现存海舟内择一以赐;如无,则以其所坏者修葺与之”。

正统九年(1444年)五月,琉球国使臣梁回进贡到京,“奏乞一海船,以便岁时朝贡”。明英宗又次同意这一请求。

到了明成化年间,由于中国财力所限,未再赐予琉球海船,而是让琉球自备物料于福建补造。到明嘉靖以后,又准许琉球在福建购买海上民船以作朝贡用。

除了赐海船,明廷还赐予琉球一些善于操舟驾船的海民水手。很多中国史料和琉球史料中都有明洪武年间中国赐予琉球以“闽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令往来朝贡”的记载。这样,有了中国的船只和中国的船工水手,琉球来中国朝贡就比较方便了。直到万历年间,琉球中山王尚宁因洪武、永乐年间所赐舟工久已凋零,“海内更针,常至违错”,朝贡途中,经常出错,因而又次请求朝廷依照前例,重新赐予一些熟悉海路的舟人。

清代册使周煌《琉球国志略》记载当时他所见所谓“三十六姓”即中国赐予琉球的朝贡人员与船工水手中,“今所存者七姓,然毛、阮二姓又万历间再赐者”。可见明万历年间,中国又曾把一些熟悉海道的人送到琉球过。

由中国官方送到琉球的这些人,在琉球集中居住在那霸一个叫唐营,后来又叫唐荣的地方。这些来自中国的琉球人,不但在中琉两国的外交关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在琉球本国的治理中和在琉球传播、发展中国文化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中琉特殊友好作出了重要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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