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概念”的哲学解说任务艰巨,其历史理解的思考逻辑与政治哲学的型构理路存有相通之处。这种共通性的逻辑构建展现了西方政治哲学范畴中将“美好生活”融入对国家的理解,即从西方政治哲学对美好生活的初始描绘与抽象写照中明确作为“美好生活”的政治哲学叙事的“国家概念”。然而,此种叙事逻辑难以在实践中实现美好生活的现实表达。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西方伦理叙事主线不同,它从经济视角对“国家概念”进行继承反思与批判发展,提出对美好生活的国家理论叙事予以科学证成,深刻重勘“国家概念”的美好生活本质,在剖析国家本质的同时,同构社会主义中国与美好生活的内在联系,切实达成了美好生活的国家理论叙事。
【关键词】政治哲学;“国家概念”;美好生活;理想政治生活
政治哲学彰显了政治伦理的应然性追问与历史性反思的双重逻辑。在此,美好生活(抑或所谓的理想政治生活)何以可能,始终是西方政治哲学的关键指向与根本解释,“美好生活”如何构思,如何构建,直接影响了西方政治哲学的价值立场和实现路径。西方政治哲学的产生、发展及演进,恰具此种逻辑特质。从对城邦美好生活的探索起始,至厘清理想政体(国家的政治制度)与美好生活的内在关联,再到对所谓理想国家的抽象构建,西方政治哲学着实围绕“国家概念”给出了极为清晰的型构思路和底层逻辑。与此不同,马克思针对“国家”的反思具备了批判的充分性与论证的前瞻性,即便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各异的“国家概念”解释,然而以美好生活的国家理论叙事作为主线,能够探寻到一种更为有效的政治批判和“国家概念”的反思性阐释。这为人们更深刻地反思西方政治哲学中的“国家概念”,并进行合理的解释演绎、本质呈现以及意义拓展,提供了基础场域以及深入探究的可能性。
一、政治哲学的型构逻辑与“国家概念”的历史理解
政治哲学主要思考的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典型公共性议题,如秩序安排、基本意义、公共活动、价值选择等。国家层面的政治生活或社会层面的公共生活构成了其研究对象的知识边界,而其研究的主要方式则是对现实的国家和社会事务如何实现优良政治秩序展开历史性反思和现实性批判,这就使得政治哲学的全部型构与基本诠释都是围绕国家及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展开的。
1.理想政治生活:西方政治哲学对美好生活的原初勾勒
众所周知,对于古希腊政治哲学而言,政治即城邦。城邦乃是公民探讨公共议题的地域范畴,亦是汇聚公共生活实践智慧的载体。在古希腊城邦之中,公共生活与政治生活等同,政治性为人的至上属性。由此,古希腊城邦,不单是一个地理空间的概念,更是一个政治空间的范畴。伴随城邦的日渐昌盛,公共生活的善治水准彰显了城邦“应然性”的政治价值,由《理想国》《政治学》《尼各马可伦理学》等一系列经典著述所凝练且确立的政治哲学的核心思考与基本思辨,诸如道德、自由、正义、法治等,成为政治哲学的显著主题与论辩场域,共同构筑起古希腊城邦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美好生活缘何必须是理想政治生活。
基于此,需要明确的是在理想政治生活中,“国家概念”的底层逻辑在于构设规避暴力的理想政体,这为美好生活的实现提供了叙事路径,于是,理想政治生活成为美好生活的另一种解读。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从理想政体的叙事路径出发寻找城邦的善,并将人的正当欲望需求嵌入善的追求中。柏拉图指出:“有些欲望是不可避免的,它们可以正当地被叫做‘必要的’。还有一些欲望满足了对我们是有益的,我想这些也可以说是‘必要的’。因为这两种欲望的满足是我们本性所需要的。”而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在欲望方面,服从人人都有的欲望也更容易得到谅解”。他进一步指出,“生活的欲望既无穷尽,他们就想像一切满足生活欲望的事物也无穷尽”,然而这不是优良的生活,自然不是人的内在的善。本能性欲望是人们日常行为的善,是自由与道德的精神内化,是美好生活的内在表现,超出节制的边界不是理想政体的正义诉求,而成为法治的作用对象,成为构建优良政治秩序必然直面的政治问题。城邦生活蕴含的诸如自由、道德、节制、正义与法治等鲜明主题,是人们共同聚焦的核心问题,共同构成城邦“应然性”的政治价值,即城邦成为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政治空间和理想场域。同时,在日常生活与政治生活交融同构的城邦中,人们作为人的存在离不开城邦共同体,因为人“在本性上应该是一个政治动物”,政治性必然成为人的本性的最高表达,人们追求的美好生活也必然走向理想政治生活。
2.国家:西方政治哲学对美好生活的抽象写照
在很大程度上,政治事务的本质问题与政治秩序的优良问题并非一个历史问题。在这里,历史的思想线索必须嵌入政治哲学思考,才真正产生政治伦理的现实意义。政治思想史研究的事实表明,国家是真正建立此种联系的关键“交界点”,而“没有体验过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中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信念的多样性,就绝不可能提出有关政治事务之本质的问题、有关最好的或正当的政治秩序的问题”。政治哲学需要历史线索的支撑,但历史并非简单的编年时间,而是核心主题的伸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需要一条贯穿政治哲学发展脉络的逻辑线索,而这就需要建立国家与美好生活的理论叙事。国家作为政治哲学中最重要的历史性概念,需要一种主线逻辑的历史型构,对“国家概念”的理解既能一贯地又可以分时期地加以考量;在“国家概念”的连接下,政治哲学的所谓普遍性答案与历史呈现的具体反思之间能够在特定主题上实现共轭,美好生活(理想政治生活)的哲学理念建构与政治发展的历史反思就是一种典型写照;历史主义并非绝对地割裂自然与历史、规范与现实的关系,作为政治哲学的历史唯物主义恰恰就是在发现和追求美好生活(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不断实现自然与历史、规范与现实的辩证统一。
由此,“国家概念”被赋予了强烈的历史延续性,在长久的酝酿、生发、积淀和发现的叙事逻辑中,逐渐呈现出实现自身价值的形成路径,并在政治哲学脉络的演进中彰显出线索意义。作为一个历史概念,要理解政治哲学框架中的“国家概念”,就有必要“经常性”重审“国家概念”的历史痕迹。正因为美好生活与国家的政治哲学叙事始终是面向当下的,所以共同的思想事实和历史证明也有着差异化的型构路径和方式。在此,就有必要对“国家”的术语谱系进行一个基本的澄清。
在西方政治哲学中,State是指称“国家概念”的术语。作为一个现代术语,进行历史重释的关键在于发现符合特定型构路径和方式的具体论述。经过深入的历史考察和研究发现,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使用stato(意大利语的“国家”)来表示“对人民的统治”,其聚焦于君主的行为能力而非人格化特征,对君主的地位进行分析和理解,从而开始迈入近代意义的政治生活,近代国家的雏形由此初现。与此相近的近代话语表述出现在昆廷·斯金纳的论述之中,他认为法国考据家纪尧姆·布代在《对君主的教育》中首先使用的état(法语的“国家”)已然具备近代政治哲学意义。当然,此时的布代仍以传统方式将理想政治生活依照君主制的政治叙事意指为“维持你的地位”,“政治国家的类型”由此需要被划分。在布代那里,通过对君主权力、国家权力、国家类型等要素的阐释,国家的抽象解释得以自然生成,然而这一解释必然显得较为僵化甚至模糊。而弥补这一差距的是让·布丹,其在《国家六论》中使用的la République(法语的“共和国”)则更加符合近代意义的国家。
3.作为美好生活的政治哲学叙事的“国家概念”
倘若说在“国家概念”的古典政治哲学探究里,以美好生活(理想政治生活)为核心的政治哲学叙事大体处于“自然状态”。那么,伴随城邦国家建设的迅速演变,那种主要以美好生活(理想政治生活)的想象性构思为特征的政治哲学叙事,就快速转向聚焦美好生活(理想政治生活)的价值指向和评价标准的政治哲学叙事。尽管存在原始资料与语言表述等方面的欠缺,再加上政治哲学论证的有限性和差异性,国家形态的起源考察与“国家概念”的历史解释依旧面临诸多困境。然而,关于State解释的方向性、结构性变化的确清晰可辨。沃特金斯(Frederick Watkins)在《作为一种政治学概念的国家》一文中指明,State概念的解释性分析的新变化体现为将State与其他政治实体放置于共同的考察视域之中,不然可能会忽略近代民族国家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的部落、城邦、教会国、封建帝国等。这基本契合追溯国家形态历史根源的必要性需求,也为如何理解国家作为一种美好生活(理想政治生活)载体的思考提供了基本的理论起点。
近代以来,对于国家的概念诠释为对State的理解注入了新思路与新内容,其更趋向于现实感,且表现出利益导向,从而让对“国家概念”的诠释更为完整。凭借马基雅维利、纪尧姆·布代以及让·布丹等人的集中论述,State不仅在政治术语中得以广泛运用,还被当作学术概念进行规范使用,进而更明确地指向近代意义的“国家”。在此,尽管美好生活(理想政治生活)不再是“自然”存在的,而是需要论证成立的,但State所内在具有的政治哲学叙事得以留存,并逐渐在启蒙思想家的现实性反思和创造性阐发中有所体现,进而催生出以契约论、绝对精神等为代表的国家建构逻辑。在这些新国家论的论证进程中,美好生活(理想政治生活)成为西方政治哲学赋予国家的本然性伦理标准,甚至将国家视作一种至善的伦理实体,使古典政治哲学的内在价值理念得以传承。实际上,即便术语称谓有所变化,国家也愈发成为现实利益争夺的焦点,然而在思想的流变中,赋予State的政治哲学叙事核心要素——对美好生活(理想政治生活)的追求——始终以与不同时代相适应的探寻方式存在着。
自古典政治哲学萌生以来,无论是由更好的还是更糟的思想引导,所有的政治行动都隐含着关于善(the good)的思考,都指向善的知识:好的生活或好的社会。这就将追求美好生活的政治哲学与对“国家概念”的理解建立了内在联系。首先,由于对早期国家形态的解读过于繁杂且样式各异,真正转向政治哲学型构的“国家概念”需要一个明晰的串联线索,这就需要在对国家进行构思的过程中,引入西方学者在对国家政治制度的理论思考中提出的关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想象与哲学构思。在构思理想政治制度中提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既符合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智慧诉求,也契合理想政治制度的设计内涵。由此,首先引发思考的问题就是国家应该是什么,这既是一种解释思维,也是一种概念界定。其次,政治哲学的研究对象——国家领域内的政治生活,是较为宏大的,不过政治哲学催人思考的哲学意蕴决定了其“在‘说明’政治的同时也在通过其自己所提供的政治观念‘塑造’政治,因而政治哲学与它所要说明的对象相互交织,难分彼此”。这就意味着对政治哲学研究对象的确认仍然不够明晰,政治哲学家们的努力也难以体现出比较客观的准则,带来的一大麻烦就是如何把握“国家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美好生活是实现政治善的目标,也是理解“国家概念”的关键,这使得在政治哲学生活中理解国家建构就与追求美好生活具有紧密的内在关联性。
二、西方政治哲学关于“国家概念”的历史性阐释:美好生活的西方叙事逻辑
沿着“美好生活”的理想设计及其在现实中的生成路径,对“国家概念”的梳理在伦理范畴和经济实体之间,于阶梯性的论证以及自反性的驳斥这一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渐次展开。在此过程中,围绕“美好生活”这一主线,西方政治哲学对于“国家概念”的历史性阐释也逐渐清晰。
1.“国家概念”的原初解释根植于道德伦理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对“国家应该是什么”这一哲学追问可以追溯至柏拉图时代。在这一时期,神话作为一种独特的叙事方式,深刻地反映了当时人们所秉持和追求的价值观念。由于受到自然环境的制约,人的生产能力具有显著的有限性,然而生活需求却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两者之间形成了结构性的矛盾。并且,此种矛盾在城邦生活中愈发凸显,迫切需要构建一个能够有效解决矛盾、合理控制张力的政治共同体,以实现城邦的稳定、和谐与发展。
于是,需要设计一个这样的共同体,理论建构的逻辑起点是人们相互分工并通过聚合效应以实现需求满足和团结统一。对此,柏拉图对城邦提出了理性与智慧的双重要求。在他看来,分工是城邦的构成基础,哲学王统治是理想状态,正义是最高价值。因此,没有分工,城邦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失去哲学王的统治,城邦就失去了理想构造的美好生活;缺乏正义,城邦就失去了正常运行的价值支撑。正是在这里,正义统摄了社会分工与哲人统治,成为城邦不同阶层内每一个体的理性化选择,也成为整个城邦运转的价值理念。理性选择与理想构造并不冲突,理性化选择是城邦实现理想状态的重要前提,正义是支配和维系理想的精神纽带。当正义占据主导地位,城邦就会维持稳定;当正义丧失了信仰,城邦就会走向瓦解甚至灭亡。在这里,个体与城邦之间存在着家庭这一极为特殊的单元结构,而诸单元的自私属性对城邦的公共性和正义性产生拒斥效应。受此影响,理想城邦的构想和正义理念无法真正实现,但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依然能够持续存在。而亚里士多德则沿着细胞式的家庭路径进行思考,将城邦视为家庭通过增殖、分裂与再聚合而形成的共同体,并在此基础上达到自身的幸福,进而实现对完美和自足生活的追求目标,但这在现实层面无法解决家庭与城邦在目的诉求上的固有冲突。由此,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试图从伦理范畴的论证出发寻求解决共同体建构的根本方法,将城邦存在的目的明确指向满足人们需要的良善生活。正因为如此,为获得城邦的公共善并有效平衡家庭与城邦之间的利益冲突,就必然要限制家庭的私利欲,并充分强调甚至尊崇理想城邦的共同体理念。而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欲证成的理念世界中,他们都将善作为勾勒此种理想蓝图的核心范畴,进而强调善的理念并全面运用于美好生活“何以可能”的哲学论证中。由此,在价值观和方法论两个层面,“国家应该是什么”的哲学证明就具备了进步哲学的积极意义。
2.“国家概念”的复杂化建构植根于宗教伦理与科学理性的“迷失”
当西方社会迈入希腊化和罗马时代,随着城邦的衰落,古典政治哲学也日渐式微,“国家”则开始崛起。在此时,国家的形态日益复杂,宗教哲学逐渐取代了古典政治哲学在思想领域的主导地位。“国家概念”的复杂化建构,不仅体现在国家现实活动的繁杂多样,更在于宗教哲学内部关于政治原理的论证愈发复杂。在此情形下,美好生活成为衔接二者的关键纽带,宗教教义和伦理生活则成了这个复杂化建构过程中的“角力场”。
奥古斯丁在哲学与神学的调和中阐发了独特的历史观,以哲学论证支撑宗教信仰。而其国家观与古希腊国家观彻底决裂,否认国家是对正义的实现,甚至将善排除在理念世界之外,否认人的自然差异带来的等级划分及其需要构设的国家秩序,将国家的本质限定为“不道德的个人组成的不道德的集体”。这种具体特殊的宗教历史观集中表现为对美好神国的描绘。人类思维并不适用于上帝,人类意志必须受上帝支配,而上帝的超验性决定了理性认识的局限性,人类只能以一种神秘直觉而非经验实证认识上帝,通往美好与幸福的路径就是利用不限于知识表达的信仰剔除肉体罪恶以升华灵魂,继而达成进入上帝之城的终极目标。在这里,设计理想国家时的最大变化是将传统政治制度作为理想国家的垫脚石,“基督教未来之国也像古罗马国家一样,建筑在统治和奴役之上”。
与此不同,托马斯·阿奎那主张将古希腊哲学与基督教学说加以统一,把国家构想成自然的、服务于道德生活的共同体,超越了因需求多样而形成的家庭联合体。在此,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在于凭借受理智和意志支配的理性来获取幸福。理智属于一种理性认知能力,而意志则展现为一种理性欲望。前者通过理性认知来发觉事物的真相,达成“知善识恶”;后者存在于理性之内,在理性的引领下实现“趋善避恶”。在他的观点中,以道德生活的幸福作为理论核心,需要个人意志朝着慈善、和平以及神圣的方向去达成,然而道德与善在世俗国家生活里处于次要地位,神国笼罩之下的美好生活始终处于一种虚浮不实的状态。
在古典政治哲学的残余与基督教神学内在同盟关系日益加深之际,神学的信仰与新科学的理性之间也逐渐撕裂,它们开始推动政治哲学向现代转型。在新科学及其现代技艺学的助力下,以计量和测算为核心的技术理性使人们对世界观和本体论的认识逐渐明晰,进而给传统的神学解释带来了全面的危机感甚至无力感。宗教式的美好生活在对生存危机的抑制中进一步地走向了迷失,它既无法消释现代政治功利追求的强迫感,也无法拯救个人欲望膨胀的堕落感,政治的工具理性不断侵蚀着哲学的伦理空间,非神学信仰的普遍兴起导致古典政治哲学中传统的节制美德与正义至善被迫在大众生活中离场。而新科学的再深化带来了人们的认知深化与反宗教的文化兴起,政治哲学的焦点转向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利益,人的理性取代神性而成为最高主宰。在这里,人的价值通过理性而凸显出来,人的利益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以灵魂和德性的圆满为核心的美好生活也开始转向人的当下利益的美好状态。
3.“国家概念”的积极建构来自道德复归与对美好生活的个体化解构
文艺复兴之后,古典概念完成现象再现,却失去了精神重铸。彼时,对个人利益关切的持续提高,既淹没了德性的伦理传统,又逐步消解了追求至善的政治实践智慧。人们对生活的理解发生了巨大变化,“幸福与主观性建立了关联,幸福没有同样的客观标准,它变成主观的”,政治哲学家们只能对美好生活进行“基于主观标准”的理论重构,然而“主观的标准,主要是个人的本性、气质倾向或情感特性”。主体性的觉醒使得个人主义加速发展,物化和符号化的满足感取代了精神世界的幸福感,美好失去了统一标准的同时,现实的满足感超越了相对不确定的幸福感。
启蒙运动的滥觞使个体主义拥趸在面对伦理危机与政治风险对国家的双重冲击时,彻底放弃了伦理德性,而从“自然状态”的应然性对国家进行了全新的积极建构。霍布斯指出,“就自然的必然性而言,所有人都会选择对他们自己来说显然有利的事”,并将自然状态直接预设为因人性恶及公权力失位而造成的“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步托马斯·阿奎那之后尘,卢梭以温和的语调重溯了“自然状态”下的人性,并以“自然善良”作为切入点,指出和谐状态的生活乃是人的应然的美好幸福的生活状态。在此,物质满足感与精神幸福感的“结构性矛盾”得到论证。而启蒙思想家们大多认为,当身体层面的自然需求获得极大满足时,人的精神层面就必然会产生与道德导向相悖的行为,进而造成人类社会的后发性伦理难题。在自由主义者看来,人们的“主观性”越是强烈、物质生活的创造力越强、个体满足感的优先性越具支配性,充满道德属性的“自然善良”就越难以存续。此时,人们不再受人性善的方面的影响,而是通过伤害他人来满足自身膨胀的欲望。于是,“自然善良”的道德理念被贪婪与私欲击败,社会人取代了自然人。
“自然状态”下的人之本性无论善恶,在进入社会时都最终表现为恶。对此,卢梭认为,社会契约论下的国家建构就是对重新拾起的道德的积极回应,通过社会契约建构的国家成为人们理性选择下的伦理共同体。为此,就必须完成由个人的道德获致向国家的道德形成的政治哲学证成。对于个人道德的获取,卢梭明确指出:“由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人类便产生了一场最堪瞩目的变化;在他们的行为中正义就取代了本能,而他们的行动也就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道德性。”以权利和义务来规制贪婪和冲动,以“宪制”保障处于理性状态下的自然人在签订契约时共同放弃全部或者部分的自然权利,从而逐步契合美好状态的国家形式。历史证明,“自然状态”仅仅是一个作为抽象目的性的推论工具,是为了得出某种预期结论而进行的理论构造。在国家建构尚不发达的时期,此种理论构想具备一定的可解释力。然而,随着国家的现实建构和事实发展愈发清晰地表明其抽象性的“不合理”,个体“自然善良”的逻辑起点难以支撑共同认可的美好国家。正因如此,在这种理论架构下,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们凭借抽象、诡异、超历史的个体主义重建了美好生活的基本内涵,将实质和客观的“美好”置于抽象而复杂的政治主观判断及其理性选择当中。
4.“国家概念”的完备阐释内生于伦理精神与对美好生活的辩证重塑
古典政治哲学传统中被个体主义遮蔽的美德伦理观留下的微弱“火种”在黑格尔那里得以暂时重生。黑格尔积极重构道德与伦理,其精神哲学对道德与伦理的探讨正依赖于此种诠释框架。黑格尔写道,“一提到希腊这个名字,在有教养的欧洲人心中,尤其在我们德国人心中,自然会引起一种家园之感”。可见,在黑格尔那里,伦理精神和美好生活的本来家园是古希腊,而“我们所以对希腊人有家园之感,乃是因为我们感到希腊人把他们的世界化作家园;这种化外在世界为家园的共同精神把希腊人和我们结合在一起”。在他看来,希腊人的生活成分是纯粹的,即使有外来材料的添加,也被希腊人进行了彻底改造和完全内化。对于道德、思辨、纯粹有机统一的精神气质,黑格尔将其作为“道德—伦理”体系的基础构造因素。当然,黑格尔绝不是简单地借用古希腊的“共同精神”,而是以其客观性为路径,以时代精神为基础,为加快凝练出资产阶级的政治伦理而建构“‘自己的’世界王国”。
黑格尔对国家进行了充分的辩证想象,其以理念作为衡量现存事物的标准,依靠伦理范畴对国家进行演绎式建构,将绝对精神作为国家的核心加以预设和构造,由此使得国家的逻辑和历史统一于绝对精神。国家是历史的一元且是最集中的一元,这体现在它在绝对精神自我呈现过程中的地位和表征。为了论证作为绝对精神的国家,黑格尔指出“全部外化历史和外化的整个复归,不过是抽象的、绝对的思维的产生史,即逻辑的思辨的产生史”,而国家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作为“伦理理念的现实——是作为显示出来的、自知的实体性意志的伦理精神,这种伦理精神思考自身和知道自身,并完成一切它所知道的,而且只是完成它所知道的”,是伦理的最高境界。在这里,伦理的最高境界必须实现它的“实体性”,而国家正是其自我运动的现实,是被伦理理念统摄的现实。在此种现实中,黑格尔进一步将国家阐述为“有自我意识的伦理实体”,而“客观精神是绝对理念,但仅仅自在地存在着”,因而国家是客观的伦理精神的必经阶段,进而内生为主观的伦理精神的统一形态。既然国家生发于理念,也就意味着理念成为统摄一切的力量或准则,而美也必然成为理念的产物,即“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在这里,黑格尔式的国家恰恰体现为此种美学思想的审美国家。由此可见,人们必须追求的美好生活,并非个体主义框架中的唯主观标准的“虚幻的有机体”,而是经由国家实现的绝对精神,是绝对精神在国家中的政治普遍性。简言之,美好生活与审美国家在“同构”与“共通”中都表现为绝对精神的外在显现和先验构造。
在黑格尔那里,实现绝对国家意味着美好生活的全部实现。而“理性主宰世界”不仅意味着理性实现了对世界的统治,还代表了对世界历史的支配,并且世界历史“是‘自由’意识的进展,这一种进展是我们必须在它的必然性中加以认识的”。人类唯有在世界精神的指引下,方可真正走进“自己的”世界王国,抵达绝对自由的精神彼岸。这是最为根本的合道德性,审美国家就是作为美好生活的国家。由此,黑格尔进一步提出合道德性的“普遍自由”,且审美国家是其实现的平台。这种源自城邦整体性的古希腊国家美学,在重塑个体性的进程中通过特殊性的主观性向普遍的客观性的必然转变论证,于公共伦理与私人道德的重构和统一中达成了“自然—精神”的审美式调和。美好生活与审美国家的二位一体,形成了一个“圆融”的政治伦理实体。
三、基于生产力发展的美好生活实践:马克思主义“国家概念”的批判性出场
从思想谱系的角度来看,马克思对“国家概念”的理解是继承性批判思考的产物。马克思主义对国家概念的剖析是反思性阐释最具代表性和重要性的路径,它不仅揭示了国家概念的历史演变与内在矛盾,还为我们提供了全新的思考国家问题的方式。通过马克思的批判,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认识国家的本质和功能,为构建更美好的国家理论提供重要指导。从历史角度而言,要对古希腊理想国家图式、自由主义政治国家图式以及德国古典哲学中审美国家图式进行彻底的反思性阐释,就必须认真对待马克思对西方政治哲学中“国家概念”的系统性批判。正是在对近代西方政治哲学中“国家概念”的深刻反思中,马克思认清了西方政治哲学国家概念图式的问题与局限,进而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基于社会现实和人类解放的国家理论。这一理论对理解国家的本质、功能和发展趋势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也为推动社会进步和实现人类美好生活提供了重要思想武器。不难发现,马克思在批判西方政治哲学中的诸“国家概念图式”时,并非简单否定,而是在深入研究和反思的基础上进行的。在马克思看来,国家的最终目的应是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而非成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因此,只有消除阶级对立,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的美好愿景。
审美国家为“国家概念”铺上了最浓重的粉饰,只有彻底解构黑格尔缔造的审美国家的概念神话,才能为“国家概念”的批判性出场奠定基础。为此,马克思逐一剥离了审美国家的各种基础理念,而“幸福”(美好)及竖立其上的“美好生活”理念亦在此列。按照马克思的理解方式,美好生活不仅是应然范畴的价值追求,更应得到实然范畴的科学确证,并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彰显美好生活应有的价值追求。于是,马克思在对美好生活进行科学证成的过程中,通过对以往的、不合理的若干批判与反思,进行“移心式”重建,建构了历史性的证成逻辑,形成以唯物史观为理论的论证基础和科学起点,统筹了基于经济视角分析而得出的应然价值与实然结论。首先,区分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的差异,不仅指明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必然性和合法性,阐明了人类全面自由发展的真正目标,而且将国家从美好生活的同构中分离出来,审美国家与美好生活的共通性被初步瓦解了。马克思清楚地指出,政治解放可能为摆脱物役提供基本条件,但对于人的解放而言,这仅仅是第一步,即具备了真正自由的实现可能性。摆脱异化劳动是实现人的自由的前提条件,而通过生产力的持续发展,美好生活才具有现实实现的可能性,而国家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其次,美好生活的内在价值及其实践路径依赖于彻底的生产力解放。列宁曾经指出:“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力解放得极不彻底,无产阶级和农民群众的基本需要完全得不到满足。”由此可见,审美国家的历史基础不是现实的物质生活,而是“抽象的或绝对的精神,这种精神正在以下面这种方式发展着:人类仅仅是这种精神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承担者,即群众”。只有从现实的人及其活动方式的实践向度出发,把握了历史本身的内在发展逻辑,聚焦全面的、高级的、美好的现实需要,才能在不断实现生产力的彻底解放中发现人的生活本质,进而厘清美好生活的基本属性。最后,理解美好生活的应然价值,必须立足于自由与生产力之间的正确关系。马克思指出:“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直接制约着人的自由实现程度。事实证明,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在为人类提供充足的生活资料以摆脱生存竞争的同时,也为人类提供了更多的进行自由自主活动、实现自由发展的时间和空间;而自由的实现也意味着要消除羁绊人相互交往的社会分工和私有制,“只有交往和生产力已经发展到这样普遍的程度,以致私有制和分工变成了它们的桎梏的时候,分工才会消灭”。消灭私有制和分工成为消灭异化实现普遍交往的关键,而“私有制只有在个人得到全面发展的条件下才能消灭,因为现存的交往形式和生产力是全面的,所以只有全面发展的个人才可能占有它们,才可能使它们变成自己的自由的生活活动”。简言之,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实现了人的全面发展,冲破了阻碍人自由活动的私有制和社会分工的桎梏,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成为现实,美好生活才会成为必然发生的现实。
从不断探寻生产力发展的科学规律中发现美好生活的基本内涵,继而在美好生活的真正实践中完成对旧的剥削阶级的国家机器的彻底扬弃,由此为新的服务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的批判性出场奠定基础。在这里,马克思主义国家概念具有更加充分的合理性和彻底的科学性,因而成为西方政治哲学史中“国家概念”诠释史的重要分支之一。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国家概念被系统归纳为现代国家的多重维度,如现代性、资本性和理想性。或者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的相关阐释进行了内容类同、本质相同但话语层次不尽一致的描述,如表达国家概念广泛使用的术语有阶级性、工具性、社会性以及历史性,等等。另一方面,围绕马克思主义国家概念的某些论述进行延伸式解读,旨在将国家视为一种关系视角进行论证。对此,部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沿着关系视角的分析路径确实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概念的某种解读式发展。不过,有些则在原则上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此基础上,在概念理解上出现了倒置性偏差。相对于传统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在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取向中以偶然的话语逻辑呈现的是一种纯粹偶然性的解读,以反中心主义、反本质主义作为否认经济决定和阶级斗争的信条,混淆事物发生的偶然性与绝对性,严重消解了以生产力中心论作为分析事物发生的核心根基。通常,与这种偶在化解读并存的现象还有对事物分析的绝对化阐释。当然,当代西方后马克思主义并不想完全解构传统马克思主义,只是尝试使用后现代的话语逻辑进行理论建构,并试图解决他们所认为的深刻存在的马克思主义危机。
四、对西方政治哲学中“国家概念”之美好生活的批判与反思
在政治哲学的演进中,“国家概念”持续变化,其内涵与理解深受不同时期、思潮及社会现实左右。对国家概念的探究,不只是理论思索,还与实现美好生活紧密相连。
第一,美好生活的共同体构造基础是对西方政治哲学中国家诸概念进行批判性理解的基本前提。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政治哲学具有高度的理性主义,其以政治理性来塑造自然界的物质属性,进而建构出观察政治世界的政治认识论。古希腊城邦国家和罗马共和国成为追求善和正义的伦理共同体,自然与理性精神保持着统一的和谐状态。当中世纪开始孕育现代国家理念时,反理性主义盛行,致使国家应有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随着基督教二元政治观的确立,国家的地位与价值被削弱,沦为众多社会机构中的一员。社会存在发展的基本规律决定了现代国家观的生成与演进。与此同时,民族主义的早期萌芽在各君主国之间的战争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现代民族国家的出现为现代国家概念的登场提供了新的政治土壤。当布丹提出绝对主义思想时,主权统一思想已不可逆转。正因如此,国家的非人格化特征被提出并加以论证,政治国家逐渐成为一种逐步脱离社会存在的政治组织。随着启蒙思想的兴起,近代理性主义回归,对现代国家概念型构的探索也在进行,相继出现了契约建国理念、绝对精神哲学和经济决定论。然而,契约建国理念与绝对精神哲学是虚幻的理论构建,反映的是对自然与精神之间矛盾张力的消解,本质上是道德伦理共同体的延续。对此,破解这种虚幻性的唯一办法,就是真正从生产力维度彻底揭示异化劳动和人的解放的内在逻辑,从根本上摆脱人的物役束缚,这也是实现美好生活迈出的第一步。
第二,在科学厘清个体和共同体的基本关系中重勘“国家概念”的美好生活叙事。在西方政治哲学发展的历史谱系中,国家成为社会中普遍意志的代表。在古典政治哲学里,国家是一种伦理共同体,生活于其中的个体始终处于依赖与被压制的状态。然而,道德的作用无法容纳政治观念的日益强化,更难以克服宗教的挑战以及神秘主义的崇拜陷阱。新科学技术的出现使人类的知识边界不断拓展,不仅全面挑战了教会解释的垄断性和神圣性,还打破了束缚个体主义出现的“教义”束缚,上帝之城的欺压引发了更为尖锐的对抗。在此情形下,现代政治哲学的重要任务便是如何基于个体的自由意志建构一种契约共同体。但受到自然的强烈物质化以及其背后兴起的极端利己主义与个人主义的严重侵蚀,“契约共同体”尝试消除“物质利益”日益异化以实现自然与精神和谐共存的努力失败了,并最终沦为虚幻的共同利益的客观事实,即“虚幻共同体”,这愈发撕裂了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在此,人与人之间现实存在的赤裸裸的利益关系,进一步激化了个体与共同体之间长久以来的不对等矛盾。自由主义论者对人的理性或主体性的推崇或审美国家论者以人的主观性为根基探寻绝对的客观精神都无法真正深入人类政治生活的现实实践,因而只能以抽象的“美好生活”叙事对“国家概念”进行包裹或同质。现实的人的自由意志在伦理国家中毫无实现的可能性,正如恩格斯所言,“迄今存在过的联合体,不论是自然地形成的,或者是人为地造成的,实质上都是为经济目的服务的,但是这些目的被意识形态的附带物掩饰和遮盖了”。真正实现美好生活,是一项超越国家内在发展阶段的历史事业,需要在由虚幻共同体迈向真正共同体的进程中逐步完成。在此,作为历史存在物的国家只是其中的一个阶段,而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是这个阶段中最为重要的历史时期,是一个真正直面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从而实现真正美好生活的历史时期。在虚幻共同体中,资产阶级不断将自身的特殊利益伪装成人们的共同利益,所以无产阶级的首要任务就是打破资本主义国家的这种虚幻性,对过去一切不合理的理想化和欺骗性的共同体进行批判与超越,推动社会主义国家的“建构—建设”从理想走向现实。只有这样,才能在保持历史尺度一元性的同时捍卫人类共同价值的多维性,将美好生活的终极目标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有条件、循规律地逐步实现。
第三,坚持正确的国家本质判断,全方位全过程地关切当代国家建设中的复杂问题,真正形成美好生活的国家叙事。在西方政治哲学史中,对“国家概念”的诠释从古希腊罗马到中世纪再到近现代,已然存在多层次的可供参考的思维线索,其从自然理性到神性主义,再到科学理性;从“知识即美德”到“知识即原罪”,再到“知识即力量”;从学以致知到原罪说,再到工具理性。每一个历史时期,都存在着不同的哲学知识与世界认知,于是出现了本质和形式各不相同的国家思想。事实上,正是因为对国家本质的理解差异,决定了“美好生活”所表达的价值诉求可能具有形式符号的共通性,但却存在利益关系、实现程度、真实属性的绝大差别。正因为如此,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美好生活能否提出以及何时提出,都是由社会基本利益关系发展变化决定的,是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要求。需要明确的是,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各国对于美好生活的理解和追求会有所差异。中国的美好生活理念是在中国独特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下形成的,与西方理念有着本质的区别。在中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孕育了中华民族对美好生活的独特追求。自古以来,中国人民就向往着安居乐业、和谐美满的生活。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经历了许多苦难和挫折,但始终坚持不懈地追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正是在这里,中国的社会主义强国建设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直接反映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底层需求逻辑”的巨大变化。“第一,与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相比,日益广泛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容更为丰富更为复杂。……第二,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之前,人民物质文化需要主要聚焦在解决温饱需要、富足小康需要和高质量生活需要上,人民物质文化需要不断地层次递进,实质上反映的是人民的需要从‘生存’需要向‘享受’需要层面的递进,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突出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则是人民需要的更大飞跃,它标志着人们开始主要在‘发展’的层面追求‘美好生活’。……第三,与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相比较,‘美好生活需要’越来越强调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的有机统一。……第四,与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相比较,‘美好生活需要’更加指向社会公平正义。”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凸显国家功能的二重性,将生产力发展与政治秩序维护统一于国家制度安排和国家治理优化中,充分实现利益关系、阶级关系、经济关系与权力关系等诸关系和谐发展,继而在国家的基本政治关系层面上塑造良好的国家形象,实现持久的政治秩序与稳定的政治发展方向。唯此,美好生活的国家叙事逻辑才能够真正形成。
亓光,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悦,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学习与探索》2024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