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格日勒: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421 次 更新时间:2024-01-26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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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格日勒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世界,是我国各民族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纽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着眼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精神和文化基础”。只有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持续深入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才能使各族人民人心归聚、精神相依,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追求国家统一、推进民族团结融合始终是我国历史发展的主流。早在先秦时期,中国就形成了以炎黄华夏为凝聚核心、“五方之民”共天下的交融格局。秦“书同文,车同轨,量同衡,行同伦”,开启了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的历程。汉以后中华民族进入更大规模交流融合进程。即便是在分裂的魏晋南北朝、对峙的宋辽金夏时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也从未中断。隋唐元明清时期为我国大一统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秦汉雄风、大唐气象、康乾盛世,都是各民族共同铸就的历史。在数千年的深度交流融合中,各民族的共同性不断增进,奠定了各民族多元一体的坚实基础,形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个更高层面的民族实体。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人,开辟了民族关系的历史新纪元,中华民族从自觉走向自立、自信、自强,发展成为更具包容性、凝聚力、统一性的命运共同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理念,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作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党的民族工作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基础。历史发展推动形成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也相应产生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又不断强化和形塑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进一步演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客观存在的实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这一客观实体的主观反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本质上属于民族认同意识,是各民族在政治、制度、社会、心理和文化等方面的集体身份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建立起真正的认同感、归属感。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属于精神文化认同的范畴,是在多元一体基础上形成的中华民族精神和情感寄托及价值认同的总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基础和前提。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各民族共同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才能有效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渗透颠覆,才能不断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根本利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党中央对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作出一系列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要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引导各族人民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提升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事情坚决不做,把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事情做细做实,持续深入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在各民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对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应面向各族群众加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用共同理想信念凝心铸魂。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深入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体系,建立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实现全覆盖。

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符号和形象是人类传递信息、呈现主题、凝聚共识的重要媒介。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是“有形有感有效”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关键载体。应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交融创新,增强各民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整合各级资源和研究力量,提炼、构建和运用中华文化特征、中华民族精神、中国国家形象的表达体系。将具有共同性、代表性、引领性的符号和形象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唤起各民族的心灵共鸣,使之成为中华儿女的情感归依。打造一批接受度高、充分吸收现代文明成果的文化标识,激发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团结奋斗的热情。

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语言是交流的工具、文化的载体,是促进文明对话的桥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也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途径。应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相通。发挥好教育教学和招生考试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少数民族学生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加强民族地区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提升广大师生融入现代社会的能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等各类实践平台和宣传教育渠道作用,促进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从而不断增进情感、凝聚共识。

(作者:乌云格日勒,系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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