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论题:当下的欧加农*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83 次 更新时间:2022-09-2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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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万伟  


劳伦斯·韦努蒂 著

 吴万伟 译**



任何实践都不可能在没有理论概念假设的情况下进行,这些概念既可赋能又可施加限制。任何理论的形成都离不开对实践的物质性以及具体形式和手法的处理,这些处理能令概念在思考中变得准确,在应用中变得有效。[1]翻译理论是由概念参数构成的,我们依靠这些参数表达实际问题,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过,界定参数的概念具体决定了参数能够产生的问题和解决办法。那些不被如此限制的其他问题则统统被排除在外。

翻译理论能引领创新型翻译实践的发展,而翻译实践则引领创新型理论概念的形成。没有实际应用的理论会演变成为理论至上主义,即一种对思辨猜想的崇拜,将翻译实践简化为抽象论述。而没有理论反思的实践堕落成为实践主义,即一种对如何处理问题的崇拜,将翻译贬低为个别词语的选择。两种极端最终导致本来决定译文文本性质和意义的文化处境和历史时刻要么被超越,要么被压制。这种超验性促成了一种当下主义,维持了翻译现状和笼统的译语文化,却没有能确立一种可对其评判的历史基础。求助于历史能开发出一种对现在的批评,能试图想象未来可能是什么样子,而不是陷入意识形态对立的当下危机不能自拔。[2]



任何阐释都隐含着该文本值得阐释的判断,消除事实与价值之间的边界,确保分析同时带着判断---即便评价最后证明是负面的。[3]任何文本,如果没有阐释作为中介都是不能直接j进入的,无论这种阐释发生在读者第一次接触文本时还是出现在这个阅读体验之前,然后塑造和渗入体验。而且,任何文本都因为其所处的不同背景而在形式、意义和效果方面千差万别,因此,任何文本都支持多样的和相互冲突的阐释,无论是在同一个历史阶段之内还是跨越不同历史阶段。[4]

因此,进入翻译过程的任何文本总是阐释实践斡旋调解过的,因为实践已经被置于意义框架之内了,其中有些实践源于源文化,其他实践则处于接受文化中。源文本一旦由译者开始阅读,它就被再次斡旋调解,也就是被阐释了,译者的阐释同时兼顾两个方向,不仅应答源文本和文化,而且应答译文语言和文化。但是,铭刻在译文中的阐释最终是以接受环境为重的。从根本上说,翻译是同化主义者。



简单地将译文与源文本进行分析评价是一种自我欺骗同时又是自我夸耀的行为。对比总是由解释项(interpretants)斡旋调解的[5]。这些因素进行强有力的阐释行为,但通常被分析和评价者所忽略,因而是自我欺骗。解释项始于一种对等概念,即人们期待译文应该和能够与源文本建立起的照应关系。该概念通常规定文本的某个成分被当作翻译单位,涵盖从单个词语或句子到段落甚至整个篇章的广泛范围。源文本单位在形式、意义和效果方面都是固定不变的,从而创造出用来判定译文中的对应单位对等与否的基础。最后,应用一种语码或主题来决定其是否由相应单位共享,不过,这个语码是分析和评价者对源文本的阐释。解释项让对比成为可能,但它消除了依据不同对等概念、不同翻译单位和不同语码进行阐释的可能性。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在直接访问源文本的盲目假设背后,分析和评价者的阐释既受到压制又享受特权,因此,也是自我夸耀。



自古以来,世人有关翻译的思考一直是工具性模式占支配地位:翻译被理解为源文本中包含或引发的一种不变常量---形式、意义和效应的再生产或转移。在古代,这个不变常量的前提是神圣真理或源文本语言和文化的神圣化,随后被逐渐世俗化成为形而上学本质。

但是,这个不变常量并不存在。如果任何文本都支持可能无限多样的阐释,那么任何文本都可能用无限多样的方式翻译出来。因此,阐释学模式在论述翻译时就显得得全面和透彻,该模式最初产生于19世纪初早期,自此之后发生过种种排列组合的变化。它认为翻译是一种阐释行为,源文本的形式、意义和效应依据接受背景的可理解度和兴趣而有所差异。它承认翻译本来要消除和处理的语言和文化差异会不可避免地增生。该模式不仅能够囊括译本产生和接受的多重条件,而且能够在这些条件中划出确切边界。

翻译是模仿但也有转换。它能够建立起一种与源文本的语义对应和文体风格类似的关系,通常的确如此。但是,这些关系从来不能原封不动地回归源文本。任何文本都是复杂的文化工艺品,它支持的意义、价值和功能往往是无法与源语和文化分开来的。翻译通过制造另一个过程的手段阐释源文本的指称和接受过程,它支持的意义、价值和功能往往是无法与目的语和文化分开来的。因此,变化无法避免。

因此,导致了不可通约性(incommensurability)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它不受翻译的影响。不过,这个事实并不支持不可译性主张。[6]不可译性主张必然假设一种概念,认定翻译应该是什么、翻译应该怎样进行,翻译应该产生什么结果等。而这种概念就属于翻译的工具性模式,设定了应该再生产但无法再生产的不变常量。但是,如果任何文本都能被阐释,那任何本文也就能被翻译出来。



译者就是依靠源文本单位之间的转移进行工作的,从词汇开始着手,逐渐将更大单位纳入其中,并在此范围内来回移动。从选择要翻译的文本开始,译者依靠一整套既包括形式也包括主题的复杂解释项来写出一种解释,该活动不仅出现在蜿蜒曲折的过程中而且出现在其开始之前和结束之后。形式解释项是结构性的,包括:从选择源文本的某种版本到整理源文本变体到设计译本的副文本等编辑过程;译者在表达翻译项目中的不同阐释问题时可能修改的对等概念;还有与某种体裁或话语联系起来的文体风格。主题解释项则是语码,包括:对源文本的一种解释,这是在独立于译本的评论中形成的;一整套意识形态,这是被定义为隶属于某个具体社会群体利益的价值观、信念和代表;还有译本要在这个世界上发挥的功能。形式解释项和主题解释项可能相互确定:诸如术语等风格特征能够支持一种独立解释、一种意识形态和功能,反过来也是如此。

解释项能够被用来翻译任何领域或学科的任何体裁或文本类型---人文类、应用类、技术类。任何时间和任何地方的任何翻译都能被理解为阐释行为。



解释项源自源语文化和译语文化中的先前存在的材料。但是,它们决定性地将源文本融化在接受者能理解并觉得有趣的东西之中,否则,翻译出来的东西就没有生存能力。

现成材料包括文化形式和实践:译语中的使用模式,包括过去的和现在的,标准的和非标准的;包括风格、体裁、话语在内的原文创作传统和规范;包括理论概念和实践策略在内的翻译评论和实践的传统和规范;过去和现在的接受模式,包括该源文本作者和其他源语作者的作品的从前译本;还有已经获得意识形态威力的价值观、信念和代表。从这些材料中演化出的解释项具有选择性,有模仿也有改造,甚至是故意修改。

翻译是自我反思的活动,但是译者并没有实现对其行为的完全有意识控制。[7]翻译时引伸出的解释项及其应用是本打算就要做的事。但是,译者积累了法则、资源、策略和解决办法,其中有些是独创性的,有些不是。这个既包括个性特征又有超越个体性的全套曲目往往隐退到一种前意识状态,却能逐渐形成进而回归到意识状态,不过通常是本能性地使用,是没有批评性反思的自发行动。而且,译者并不能确认决定译作生产的每个条件,译者也不能预测每个后果,这尤其是因为促成译文的传播和接受的是由代理人、实践和媒体等组成的复杂网络。未被承认的条件和预料之外的后果就构成译者的无意识,这里面既有心理因素又有政治因素,是集体欲望超定(overdetermined)个人欲望的宝库。[8]



译者可能而且的确犯下一些错误,即使经过仔细审查仍然会有一些漏网之鱼的错误没有改正过来,的确如此。很多翻译初学者可能误解源文本的句法和词汇特征,要么因为经验不足,要么是没有查阅相关参考资料。而经验丰富的译者虽然可能避免语言错误,却在词源学意义上犯错,或者故意偏离源文本对其进行重写以便将某种特定解释塞进译文中。不过,事实是任何水平的译者,即便是成就卓越的译者都可能无意识地犯下语言错误或者犯了错误却没有人辨认出来。这里,犯错的动机可能并没有清晰地意识到:源文本单位可能激发起译者的欲望或者焦虑,它们可能立刻被压制下来,只留下疏忽作为其曾经存在的证据。这种错误或许是源语或源文本或源文本作者在翻译的特定文化处境或历史时刻的威望等多因素决定的。结果,差错可能等同于译者发起的挑战或质疑,要么是作为构建通常有性别差异的作者身份的竞争性对手,要么是性别差异,要么是表达对社会生活的乌托邦式渴望的意识形态冲突。[9]有关翻译错误的最突出特征仍然是让读者易于理解的潜力,因而很容易被忽略。



解释项及其延伸而来的文化材料都处于社会机构所拥有的名望和权威等级体系中。这些等级体系定义了接受处境的当前格局,而这些机构则规定了它们的变化方式和变化程度。[10]形式和实践的等级差异体系不仅在不同历史阶段而且在同一时间段内也会有所不同,不仅在不同选区甚至同一选区内也有所不同。 

占据支配地位的解释项获得合乎宗规的正典资格,享有文化资本或象征资本或经济资本。[11]它们让翻译能够传播得更广泛,因为它使原作融入接受环境中最熟悉和最受推崇的文化,从让译作变得更容易理解。占据从属或边缘地位的解释项或许是从前时代持续产生影响的一些残余,或者新出现的有待获得广泛接受的创新性材料,它们在不同程度上可能遭到支配性意识形态的诬蔑和指责。[12]边缘性解释项限制了翻译的传播,因为它要求更高的认知处理能力或将源文本纳入不怎么熟悉或不被重视的文化部分。但是,这种不熟悉性可能只是以间接的方式确定源文本的异国情调及其语言和文化差异。译作中的异国情调是构建出来的,基本上是暂时性的,是被接受文化材料斡旋调解的产物,是遭到支配性解释项抵制的外国风俗习惯。

译者的解释不可避免地卷入文化等级体系的当前形势中,要么确认它要么挑战它。应用边缘性解释项来质疑凌驾于外国文本和文化之上的经典形式及其实践的支配地位,这是道德的。应用旨在维持现状且不确认任何差异性的主流解释项则可能是不道德的。



今天,全世界的语言翻译都倾向于坚持使用现行标准语。这种趋势在无论人文、应用、还是技术性的众多文本类型中都非常明显,不管源语和文本是什么,即便是应用型和技术型文本也有可能包含诸如行业术语的非标准条目。现行标准语是译语中最容易立刻明白的形式,若被应用在流畅性最高的翻译中有助于制造一种透明幻觉,似乎翻译不是译作而是原作。出版商、编辑、翻译机构和客户、学者、老师、书评家和读者---可能成为译作预期观众的任何人---都不鼓励译者采用广泛变化的方言、文体风格和话语。相反,人们认定占支配地位的形式和做法能让译作更通俗易懂,因而在图书市场上更容易消费,反正是尽可能千篇一律地商品化。

我们不应该鼓励译者放弃通俗易懂、流畅和透明等追求,而是应该进一步扩大产生这些效应的范围,将更多变量纳入其中。当然,这种扩充一定不能是任意性的,应该结合接受环境内文化等级体系的关系,非常谨慎地考虑源文本的语言特征,确立译者阐释的必要性。偏离类似标准语的主流文化让译者能够承担起翻译中必然进行改造的责任,只要这些偏离令接受环境在文化互动中获得占支配地位的资格或者限制其资格。它们通过培养译语和译作文化中的创新性来显示出对源文本的尊重。



语言和文化位于特权和资源的全球性等级体系的某个位置,这些体系是依靠经济、政治、法律、和军事等不同条件支撑起来的,也是由多因素决定了的。[13]这些等级体系涵盖从多数派或支配地位到相对少数或边缘群体所占据的各种附属地位等各个方面。像英语和法语等主要语言已经积累起重要资本,从而能使其文化形式和实践成为次要语言竭力模仿和翻译的对象,这反过来又促成次要语言的作品为分享其资本并获得国际认可而被翻译成主要语言。[14]

这些等级体系创造了翻译模式中的不平衡。主要语言往往被翻译得最多,次要语言则被翻译得很少;主要语言相互之间被更频繁地翻译,其特权和资源得到进一步巩固,而拥有不同次要语言特征的语言则往往被忽略。这些等级体系也刺激了不同位置中盛行的翻译模式。阐释学模式的变化假设源自少数派实现文化发展和获得承认的欲望,或者源自多数派对霸权地位的自鸣得意,这使其对自身的文化局限性视而不见。[15]工具性模式的不变假设则源于少数派对白话民族主义的投入,这种民族主义是文化纯洁性和作者独创性等本质主义概念的基础。不变假设或者源于多数派实施的语言帝国主义,不断扩展主要语言的支配地位并控制翻译中的阐释。[16]

翻译的伦理功能也依据特权和资源的不平等分配而有所变化。伦理翻译既暴露出接受方文化机构的缺陷又为这种缺陷提供原料。[17]将作品翻译成次要语言的译者通过参与主流文化刺激文化发展来克服其边缘性地位。将作品翻译成主要语言的译者则通过承认被排除在外的语言和文化来质疑主流文化的支配地位。


十一


翻译长期以来一直被当作工具来解读,就好像它们可以没有任何变化地再生产出来或者转移过来。这个途径令译者的阐释性劳动变得看不见了。读者屈服于流畅翻译制造出来的透明幻觉,因而在依靠翻译刻写的无论什么意识形态决定论上被赋予一种主体地位(subject-position)。

读者将译作当作翻译作品来解读就必须采用阐释学模式以便确定译者作品的符号的确切位置,并对其进行处理。不仅应该了解太容易被简单地理解为源文本的意义,而且应该用批评性地方式来理解形式,即翻译语言中独有的语域、风格和话语特征。因为全世界的译者都是在规定了使用当今标准语的话语体制(discursive regime)下工作的,非标准语的任何偏离都被当作译者干预的症状表现。如果读者仍然清醒地意识到与源文本进行对比是基于读者引入的对源文本的另一种解读而非基于文本本身的话,这种对比就更容易暴露译者的解释项。

译者的词语选择应该被视为细腻描绘源文本结构和意义的阐释性动作,涉及到叙述视角、特征刻画、韵律结构和形象塑造、术语和论证、主题和意识形态。如果将其置于包括来自源语的其他译本、用译语写出的原创作品还有语言和文化的全球性等级差异体系在内的更广泛的上下文中,这些动作的意义得到进一步加深。我们可以在源文本和译语文本之间启动批评性辩证法,各自探究性地批判对方,暴露其进步性和局限性。在构建阐释的这些众多上下文时,读者应用一整套相关解释项,这些解释项本身就是一些变量,它们随着阐释场合的变化而变化。


十二


自20世纪开始之初,甚至在被称为翻译学的领域出现以来,翻译越来越多地遭到误解和忽略,在此过程中译者自己难辞其咎。译者的自我呈现主要包括对其作品的印象式评价或对文学和文化价值的评价,或有关译作与源文本之间已经确立起来的对等关系。他们假设了一种自由繁殖的工具性翻译观,就文学译者而言,它退化成不当地把美学自主性置于特权地位归于译者的纯文学至上主义(belletrism);或者就人类科学译者而言,它退化成为将其赋予源文本的支配性解释置于特权地位的教条主义;或者就应用型文本和科技文本译者而言,它演变成为将其使用的机械性解决办法置于特权地位的功能主义,却不考虑译作的社会用途。针对翻译,每个群体实际上都采取了一种抗拒理论自觉的反智主义态度,这种理论自觉本来有助于他们批评和改善自己的工作,同时还能向读者提供针对译作的解释说明。

译者可能不得不应对自己的边缘性地位,渴望成为像作者式知识分子。他们能获得自身领域和学科的专业知识以便进行翻译方法、翻译趋势和翻译辩论的实践活动。他们学会将翻译项目置于理论框架和实践框架中,这些框架不仅具有机构性而且具有国际性,往往将文化和社会条件也考虑进去。他们能够以独特的术语使用翻译语言非直接地阐明源语、源文本、源文化的差异性,通过质疑接受环境中文化和社会机构的等级差异体系的创新将这些因素动员起来。[18]作为在外部世界穿梭的代理人,他们能选择坚持不懈地携带一种异国情调意识,在批判现状时讲究策略。


十三


“文化翻译”这个术语纯粹是同义反复:翻译就是在文化间的中介活动。一方面,在思考翻译的时候这个术语让人切断了语言与文化的联系,另一方面,压制了翻译进行中的实际中介活动。因此,这个术语不仅打击了人们思考语际翻译的积极性而且塑造了一种猜测性评论,往往忽略翻译中的物质形式和做法。

只有通过将这种物质性前置才能推动翻译思考向前推进。因此,谈论翻译时频繁使用隐喻制造了另一条迂回路线,阻碍了人们更深入地探索作为文化活动的翻译。如果自古以来用以标识和描述翻译的词汇一直以来从根本上说就是隐喻性的,如果语言在其与现实的关系上本身就是隐喻性的,是基于形而上学假设构建的一些类比,[19]那么,不受限制地滥用隐喻有可能因为本质主义(essentialism)而使翻译变得模糊不清。

将翻译当作隐喻使用同样应该遭到质疑。不同种类的媒介各自都带着自身的形式和做法,它们之间的移动已经在邀请人们使用“翻译”这个词语。戏剧表演、电影改编、造型描述(ekphrasis)、文本编辑、博物馆展览---这些实践都被认为是翻译。但是,这种处理通常都没有考虑到翻译的确切概念。更常见的情况是,这个概念是工具性的。

但是,如果采用阐释学模式,即假定阐释行为就是依靠特定媒介的物质特征而实现的,隐喻就能具有生产性。那样的话,翻译思考也就能说明诸如计算机语言编程、宪法法律等其他领域和学科以及医学研究和诊断和治疗之间的关系。翻译可能作为派生性著作的元隐喻(master trope),通过提醒人们关注到派生过程背后隐含着却没有表达出来的条件来揭示源头材料在此过程中的派生性本质。[20]


十四


翻译模式是很大程度上未系统阐述的知识(episteme),一方面是由知识参数和程序中的根本性关系构成的范式,另一方面又有能够投射出理论概念和实践策略的生成性特征。[21]工具性模式将翻译定义为超越时间和空间限制的不变常量的再生产和转移,而阐释学模式将翻译定义为多变的阐释,使其与在特定历史时刻的特定文化处境碰巧结合起来。但是,这种二元对立的外表让人产生误解:这两个相互竞争的途径似乎都是对翻译是什么的阐释,这些模式似乎都是为翻译思考赋能和限制的启发式构建。

但是,若确认所有翻译都能被理解为阐释性行为,这种理解提供了对翻译的最全面和最透彻的描述,这些声明难道不是像工具主义一样具有超验性因而同样是形而上学了吗?

不。我们必须承认这些声明的实际偶然性。它们源自翻译理论和评论的当前处境,目的是对其提出质疑和改变。因为工具性模式持续享有支配性地位,而阐释性模式仍然处于边缘。将来会出现对翻译的何种解读来修改或取代阐释观念是文中主题没有想到的地方。


译自: Theses on Translation An Organon for the Current Moment by Lawrence Venuti Flugschriften Volume 5 September 2019

作者简介:劳伦斯·韦努蒂(Lawrence Venuti),坦普尔大学英语教授,翻译理论家和历史学家,也是从意大利语、法语和加泰罗尼亚语翻译成英语的实践者。著有《反对工具主义翻译观》(2019)、《翻译教学:项目、课程和教学法》(2016),译作有鲁道夫·威尔科克(J. Rodolfo Wilcock)著的真实和虚构的传记文集《反对偶像崇拜者的神殿》(2014)。韦努蒂曾经因富瓦(J.V. Foix) 的《1918年日记簿:早期片断》(2019)作品而获得西北大学出版社的“全球人文翻译奖”。


* 原文标题中“organon”一词的翻译甚为头疼,译者最初译为“工具论”,Chloe Estep女士在审阅中担忧,这容易和文中出现的“工具性”混淆,而本文本来是要反对翻译工具论模式的,因而建议音译,这样处理也得到作者韦努蒂教授的认可,不过译者担忧读者最初可能感到有些困惑。


** Chloe Estep女士仔细阅读了译文,并提出了很多修改建议,使译文改善甚多,特此致谢。


[1] Cf. Jacques Derrida’Seminar, Theory and Practice, trans. David Wills, ed.Geoffrey Bennington and Peggy Kamuf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9): “可以肯定,每次你试图跨越理论/实践的边界时,你的行为就带着一种姿态,有时候类似理论,有时候类似实践,有时候两者兼备。” (86).

[2] 弗雷德里克·詹姆逊(Fredric Jameson)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概念的重新表述是“不是我们坐在那里对过去作出判断,而是过去和完全不同的其他生产方式(和我们自己刚刚过去的生产方式)来判断我们,强迫我们痛苦地认识到我们不是从前的样子了,我们已经不再如何如何了,我们还没有做到如何如何。”请参阅:Jameson, “Marxism and Historicism,” New LiteraryHistory 11/1 (1979): 41-73, p.70.

[3] Barbara HerrnsteinSmith, Contingencies of Value: AlternativePerspectives for Critical Theory(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8), pp. 10-11.

[4] 这些声明重述了雅各·德里达(JacquesDerrida)的概念“书面铭文”(inscription)和“可重复性”(iterability);请参阅:“Violence and Metaphysics: An Essay on the Thought of EmmanuelLevinas,”Writing and Difference, trans.Alan Bas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8), p. 115, and “SignatureEvent Context,”Margins of Philosophy, trans.Alan Bas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2), p. 320.

[5] “解释项”(interpretant)自查尔斯·皮尔斯修改而成,请参阅:CharlesS. Peirce, The Writings of Charles S. Peirce: A Chronological Edition,1867-1871, ed. Edward C. Moore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4), 2:53-54; Umberto Eco, A Theory of Semiotics (Bloomington: IndianaUniversity Press, 1976), pp. 15, 69-71; and Eco, “Peirce’s Notion ofInterpretant,”MLN 91 (1976): 1457-1472.

[6] 比如,请参阅:Barbara Cassin, ed., Vocabulaire européen desphilosophies: Dictionnaire des intraduisables (Paris:Seuil, 2004); Cassin, ed., Dictionary of Untranslatables: A PhilosophicalLexicon, trans. Steven Rendall, Christian Hubert, Jeffrey Mehlman,Nathaneal Stein, and Michael Syrotinski, trans. ed. Emily Apter, Jacques Lezra,and Michael Wood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4); and Apter, AgainstWorld Literature: On the Politics of Untranslatability (London: Verso,2013).

[7] 有关译者能动性的描述引自:Anthony Giddens, 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 Action,Structure, and Contradiction in Social Analysis (Berkeley: University ofCalifornia Press, 1979), chap. 2.

[8] 翻译也可以按弗雷德里克·詹姆逊(Fredric Jameson)的路线来思考,请参阅:Fredric Jameson, The Political Unconscious: Narrative as aSocially Symbolic Act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0).

[9] 这一点参考了:Eve Kosofsky Sedgwick, Between Men: English Literature and MaleHomosocial Desir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 1-5,21-27, and Jameson, The Political Unconscious, pp. 281-299.

[10] 请对比:Jean-Jacques Lecercle’s concept of “linguistic conjuncture” in The Violence of Language(London: Routledge, 1990), pp.201-208. See also Frank Kermode, “Institutional Control of Interpretation,” Salmagundi 43 (Winter 1979): 72-86.

[11] See Pierre Bourdieu, “The Forms of Capital,” trans. Richard Nice, in John G. Richardson, ed., Handbook ofTheory and Research for the Sociology of Education (Westport, CT:Greenwood, 1986), pp. 241-258.

[12] 这些区分后来有所发展,请参阅:Raymond Williams, “Base and Superstructure in Marxist Cultural Theory,”Problemsin Materialism and Culture: Selected Essays(London: Verso, 1980), pp. 31-49.16.

[13] “世界空间”(world space)的概念得益于法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帕斯卡尔·卡萨诺瓦(PascaleCasanova)的著作,但试图恢复阿尔都塞式社会实践相对自主性概念。请参阅:PascaleCasanova, The World Republic of Letters, trans. M. B. DeBevoise(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and “Literature as a World,” New Left Review 31 (Jan.-Feb. 2005): 71-90; Louis Althusser, “Contradiction and Overdetermination: Notesfor an Investigation,” ForMarx, trans. Ben Brewster (London: Allen Lane,1969), pp. 87-128.

[14] PascaleCasanova, “Consecration and Accumulation ofLiterary Capital: Translation as Unequal Exchange,” trans. Siobahn Brownlie, in Mona Baker, ed.,Critical Readings in Translation Studies (Abingdon: Routledge, 2010),pp. 287-303.

[15] 第一个阐释学动作体现在加泰罗尼亚诗人和随笔作家富瓦(J. V. Foix (1893-1987))的多面体参与现代主义先驱作品中(通过模仿、翻译和评论)。第二个动作体现在美国诗人罗伯特·洛威尔(RobertLowell (1917-1977)的模仿作品(1961)和炮制的修改作品的文集。

[16] 捷克出生的后来入籍法国的作家米兰·昆德拉(MilanKundera)体现出两种工具主义动作,首先是与其捷克小说的英语译者的争吵,其次在于决定用法语写作而不是用捷克语写作,并修改其捷克语小说的法语译本。

[17] 翻译伦理学源自阿兰·巴迪欧(AlainBadiou),请参阅:Alain Badiou, Ethics: An Essay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Evil,trans. Peter Hallward (London: Verso, 2001), pp. 67-71.

[18] Cf. Edward Said, Representations of the Intellectual (NewYork: Random House, 1994).

[19] 请参阅:Jacques Derrida, “White Mythology: Metaphorin the Text of Philosophy,”Margins of Philosophy, trans. Alan Bass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2), pp. 207-271.

[20] 请参阅:菲利普·刘易斯(Philip E. Lewis)的“恶劣翻译”或“实验性翻译”的概念,“强行要求从属性的语言和概念体系”上紧发条,“将临界推力转向它翻译的文本,在与这个文本的关系上,它变成了一种令人担忧的后果”(就好像翻译试图占据源文本动荡不安的家,因而远非“归化”它,而是要将其转变成为在自己看来更具异国情调之地)。”请参阅:Philip E. Lewis, “The Measure of TranslationEffects,” in Joseph Graham, ed., Difference in Translation(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 31-62, p.43.

[21] “知识”(episteme)这个术语是依据福柯的概念进行修改的,请参阅:Michel Foucault, TheOrder of Things: An Archaeology of the Human Sciences, trans. anon. (NewYork: Random House, 1970), pp. xi, xxii, 168, and The Archaeology ofKnowledge and The Discourse on Language, trans. A. M. Sheridan Smith (NewYork: Random House, 1972), part 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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