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朴民:对深化《孙子兵法》研究的几点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36 次 更新时间:2022-05-14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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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朴民 (进入专栏)  


宋代学者戴溪《将鉴论断》有云:“孙武之书十三篇,众家之说备矣。奇正、虚实、强弱、众寡、饥饱、劳逸、彼己、主客之情状,与夫山泽、水陆之阵,战守攻围之法,无不尽也。微妙深密,千变万化而不穷。用兵,从之者胜,违之者败,虽有智巧,必取则焉。”《孙子兵法》所反映的兵学文化内涵,无疑是一种历时弥新,超越时空的理性精神,古往今来的人们推崇它,研读它,运用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选择。然而,研究与运用《孙子兵法》的思想原理,不应该走向极端,换言之,对孙子的理论不宜以拜物教的心态去对待。遗憾的是,目前有关《孙子兵法》研究与运用上的确存在着一些可以改进的地方,这里,谨借《滨州学院学报》的宝贵篇幅,谈点自己不尽成熟的想法,与同行分享交流。不当之处,敬请方家赐正。

第一,应努力避免出现郢书燕说、移花接木的现象

这就是孙子原本没有这个意思,或者,不完全是这个意思,可是,为了有意识地拔高《孙子兵法》一书的地位,而凭空想象,人为地杜撰出来或硬的给拧把过去,结果完全歪曲了孙子的原意与宗旨。这种做法,几同于是对《孙子兵法》理论体系的阉割。例如目前一些学者关于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思想的阐释和发挥,就属于天花乱坠,望文生义,基本上背离了孙子说这段话的本意。这方面很典型的例子就是把“不战而屈人之兵”吹捧为“不战主义”,日本学者服部千春先生的观点,在这方面就很有代表性,他说《孙子兵法》不是讨论打仗的,而是教人和平的,孙子是不战主义者,和平主义者,《孙子兵法》,应该改名,称为《孙子(和)平法》,云云(参见《孙子兵法新校》“前言”,白山出版社1997年版)。

是否能够从“不战而屈人之兵”理论中演绎出什么“不战主义”、“和平主义”?我们的回答,乃是否定的。因为众所周知,兵家在战争问题上的基本观点,是“慎战”、“重战” 和“备战”,而非“去战”、“不战”。孙子的原旨也是如此,其言“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火攻篇》),并非是对战争本身的否定,而是主张在一定条件下对战争持谨慎的态度。这种态度既不同于儒、墨、道诸家的“反战”、“非战”立场,也和某些法家人物一味嗜战、积极主战有所区别。

我们认为,对《孙子》整个思想体系作全面的、历史的考察,同今天基于某种原因着重揭示《孙子》个别思想原则的意义,是两个不同范畴和性质的问题。鉴于和平与发展,为当今世界文明进步的主流,我们今天可以对“不战而屈人之兵”思想意义作出很高的评价,但是如果把它归纳为孙子整个学说的初衷和真谛,则不符《孙子》全书的基本倾向和真切主旨。换言之,今天如何评价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思想是一回事,而准确把握其在《孙子》全书中的位置又是一回事。

其实,在《孙子》兵学体系中,“不战而屈人之兵”全胜思想并不占据主导地位,不能颠倒其“全胜策”与“战胜策”之间的主次关系。

从《孙子》篇幅看,“全胜策”所占比例甚小,不占主导地位。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全胜战略思想较系统的表述,仅见于《谋攻篇》,而《谋攻篇》则不过是十三篇之一。《孙子》一书言简意赅,胜义迭呈。十三篇对战争准备、战略制定、战术运用、以及行军部署、后勤保障、不同地形下的作战行动和特殊战法等均做了缜密的阐述,每篇既是独立的整体,篇与篇之间又都相互保持着联系。《孙子》十三篇既为一整体,则“谋攻”仅乃其中一个环节而已。《形篇》言军事实力;《势篇》言军事力量的巧妙发挥;《虚实》言争取主动权;《军争》言用兵常法;《九变》言作战变法,加《行军》、《地形》、《九地》、《火攻》、《用间》诸篇,合在一起均论述“善战”内容。可见,“战胜策”才是《孙子》主体思想之所在。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全胜思想固然是一种极其美妙的理想境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它的实现却是罕见的。理想与现实之间,毕竟存在着巨大的鸿沟,这正是这种全胜思想的一定局限性(也可理解为一定的空想性)。处理阶级之间、民族之间、集团以及国家之间不可调和的对抗性矛盾的方法,“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一种选择,但这种选择并非带有普遍意义。也就是说,要求在充分运用谋略和以武力作后盾前提下普遍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要使己彼双方在力量上达到“以镒称铢”的条件,存在着很大的困难,而具体实施“伐谋”、“伐交”诸手段,更存在着复杂性和多变性;即使是敌方已明显处于劣势地位,也是很难使其慑于威迫而轻易屈服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只有在一方处于绝对优势,另一方处于绝对劣势,而劣势的一方又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失去了抵抗意志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更明确地讲,“不战而屈人之兵”在理论上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异常罕见。韩信如果没有取得“背水阵”聚歼赵军20万人的大捷,就很难想象会有接下来“传檄”轻易平定燕地的成功。施琅倘若未曾在澎湖之役中大破郑氏水师的胜利,也显然不可能迫使台湾郑经集团放弃抵抗、投降归顺!

孙子求“全”,追求“全胜”,所谓“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自保而全胜”,确是事实,但这只是对用兵打仗理想境界的向往与推崇而已,是为了占领道德与政治上的制高点,是“理想态”,而非“现实态”。事实上,一味求“全”,往往会陷入实践上的“困境”,即考虑问题时则不免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处理问题时很可能是优柔寡断,投鼠忌器,结果是进退失据,顾此失彼,捉襟见肘。所以,我们固然要“仰望星空”,但同时更需要脚踏大地。“不战而屈人之兵”属于“仰望星空”的概念,而“兵以诈立”才是真正的“脚踏大地”。具有可操作性!

综观历史,我们能发现一个有趣的历史文化现象:真正优秀的思想家对问题的认识,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都是双重的,都是二元的。如孔子及其儒家,一方面固然是崇尚“大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致力于“祖述尧舜”,但另一方面,头脑却异常清醒,并不想入非非,汲汲于实现“小康”,以恢复文、武、周公之道为鹄的,“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故一再强调“吾从周”,总之,一切围绕“宪章文武”为中心。在这一点上,孙子也没有例外,他的思维模式,与孔子等人并无二致,也是二元结构,以“全胜”为理想境界,以“战胜”为现实对策!

第二,如何克服诠释过程中的浅尝辄止、似是而非

相较于佶屈聱牙的《尚书》、“无达占”的《周易》、“多非常怪异可疑之说”的《公羊传》等经典,《孙子兵法》的文字,应该说是比较平顺通畅,容易阅读与理解的。然而,它毕竟是先秦的作品,在阅读时还是会遇上障碍,加上历代注疏诠解者甚多,对不少内容与文字的句读和解释也难免产生歧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阅读《孙子兵法》过程中,有些歧义的产生,是由于古今学者所据不同版本的差异而造成,尤其是不善于利用相关新出土文献资料所致,未能如陈寅恪先生所言,在学术上积极“预流”。如,传世本《作战篇》有云:“故车战,得车十乘已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此处,更其旌旗:意为在缴获的敌军战车上更换上我军的旗帜。张预注:“变敌之色,令与己同。”更,变更.更换。旌旗,古代用羽毛装饰的旗帜,是重要的军中指挥号令工具,即所谓“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孙子兵法·军争篇》)。车杂而乘之:杂,掺杂、混合。《国语·郑语》云:“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万物。”韦昭注:“杂,合也。”乘,驾、使用。意为将缴获的敌方战车和我方车辆掺杂在一起,用于作战。卒善而养之:意谓优待被俘虏的敌军士卒,使之为己所用。张预注:“所获之卒,必以恩信抚养之,俾为我用。”卒,俘虏、降卒。胜敌而益强:指在战胜敌人的同时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杜牧注:“因敌之资,益己之强。”益,增加。

这样,全句的意思就当为:在车战中,凡是缴获战车十辆以上的,就奖赏最先夺得战车的人。同时,要更换战车上的旗帜,混合编入自己的战车行列。对敌方战俘要予以优待和任用。这也就是说愈是战胜敌人,自己也就愈是强大。从表面上看,这么解释似乎文通字顺,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对照竹简本,我们就会发现问题来了,即“卒善而养之”之“善”,汉简本乃作“共”。而“共”之文义,有“共有”的义项,如祸福与共,《论语·公冶长》:“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也可引申为掺杂、混合的意思。考究《孙子》全句的文义,很显然,汉简本言“共”是正确的,“共”与“杂”交错对文,均为掺杂与混合,孙子言此,乃是反复强调在作战中当将俘获的敌方人员、车辆加以利用,混合并掺杂编入己方的车队与军阵之中,共赴战事,从而来增强自己的力量。这里,孙子说的是因敌之资以助己的问题,借力打力而已,实与优待俘虏风马牛不相及,张预等人“恩信抚养之”的说法乃望文生义、郢书燕说。而今人有据此洋洋洒洒写成孙子“善俘”思想研究之类的文章,那更属于是无中生有了。由此可见,“共”在传世本作“善”,当属《孙子兵法》流传过程中为后人所臆改,以迁就所谓“善俘”的主张。

又如,对“令文齐武”的释读,目前一些常见的观点也是可以斟酌的。主要的问题,显然在于局囿于传世文本的内容,而未能借鉴和利用竹简本的资源。“令之以文,齐之以武”,见于传世本的《行军篇》,但它在汉墓竹简本中,作“合之以文,齐之以武”。应该说,汉墓竹简本的文字表述,似乎要优异于传世本的通常描述。

众所周知,军队是国家政权机器的柱石,作为执行武装斗争任务的特殊团体,要确保其发挥强大的战斗力,关键之一是要搞好内部的治理,即所谓“以治为胜”。而要治理好军队,使它在关键时刻顶得上去,用得顺手,就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因为只有在正确原则的指导之下,再配合以具体的方法和手段(比如严格军纪、信赏必罚、强化训练等等),才能使全军上下进退有节,团结一致,令行而禁止,无往而不胜。

同先秦时期其他著名兵书,如《司马法》、《吴子》、《尉缭子》、《六韬》等相比,对治军问题的论述,在《孙子兵法》一书中并不占据突出的位置。但是,这并不等于孙子他本人不重视治军,相反,孙子对这个问题还是有自己独到的看法的,曾就如何治军经武提出过许多精辟的原则。

这些原则所体现的根本精神,就是刚柔相济,恩威并施:“故合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文武两手都要硬,双管齐下,互补协调,共同作用于治理军队的实践。

但是,在传世本中,“合之以文,齐之以武”乃作“令之以文,齐之以武”。应该说,从文义上讲,这也是讲得通的。其意为:要用怀柔宽仁的手段去教育士卒,用军纪军法去约束管制士卒。这也是将帅管束部队、治理属下的通常做法。即《吴子·论将》所言为将者的基本要求:“总文武者,军之将也;兼刚柔者,兵之事也。”

然而,细加体会,我们不得不指出:“合之以文”较之“令之以文”更为妥贴,且在语法结构上与下句“齐之以武”更为对应和一致。也更接近《孙子》原来文字的本相。考汉简本,此句作“合之以交,济之以……”。此处,“交”当为“文”之误。“济”则当为“齐”之借字。可见,其文为“合之以文,齐之以武”。若是,则“合”字之义在这里显然要胜过“令”之义。因为,“文”、“武”对文,“合”、“齐”亦对文。“合”本身亦含有“齐”义。(参见吴九龙主编:《孙子校释》,军事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64页。)《易·乾文言》云:“与日月合其明。”即言“齐”。从语词与语法角度考察,“令”、“合”、“齐”虽皆为动词,但是,“令”为表述单纯性的动作行为,而“齐”、“合”皆含有动作之后所呈示的状态之义蕴。据此,则我们可知孙子所追求的治军理想境界:通过怀柔宽仁的手段教育士卒,使全军上下凝聚成一体,通过军纪军法的途径约束管制士卒,使全军上下步调一致。

很显然,按汉简本的文字,孙子在这里强调的是用文、武两手管治部队,并具体说明了治军管理上的终极目标。而传世本的文字,仅仅表述了孙子的前一层意思,而没有反映出孙子的后一层意思,这无疑是要稍逊色于汉简本的类似表述的。

我们讲汉简本“合之以文,齐之以武”的表述要胜于传世本“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的表述。也是有文献学上的依据的。《淮南子·兵略训》亦云:“是故合之以文”,可见《淮南子》所据之本,当与汉简本相同。《北堂书钞》卷一一三与《太平御览》卷二九六引《孙子》时亦并作“合之以文,齐之以武”。表明在唐宋时期,同样有《孙子》文本与汉简本之文字相同。这些情况均表明,《孙子兵法》此语的正确文字当为“合之以文,齐之以武”,今传世本“合”作“令”,或因与“合”字形近似而讹误,或涉下文“令素行”、“令不素行”而臆改。实是值得商榷的。

在阅读与理解《孙子兵法》时产生歧义,甚至出现郢书燕说的现象,有的是因为我们腹笥有限,功力不逮,在文字、音韵、训诂等方面存在着不少的软肋与短板,因此,不免在理解《论语》的某些文义上左支右绌,捉襟见肘了。

这方面,古今有关“诡道”的释读,就明显带有一定的简单化,甚至可以说是片面性。一般人的理解,“诡道”就是诡诈之道,所谓“兵以诈立”,“兵不厌诈”,《三十六计》的“声东击西”“上屋抽梯”“瞒天过海”等等就是“兵不厌诈”的典型计谋,用现代的军事概念而言,即:战略欺骗。这也是孙子在后世遭到一些人攻讦的缘由之一,具体地说,对于孙子以利为本,以诡道为用的战争观念,历史上曾有不少人提出过非议,这中间大部分是那些戴着儒学有色眼镜观察事物的腐儒。他们空谈所谓“德义服人”的高调,对孙子进步的战争观百般歪曲、大肆否定。这一攻击,肇始于秦汉,并在宋代达到高潮。儒学冬烘先生们谩骂孙子诡诈不仁,如陈师道直斥《孙子兵法》为“盗术”,要求朝廷废黜之。叶适的看法也大同小异,说什么“非诈不为兵,盖自孙、吴始。甚矣,人心之不仁也”!高似孙的话说得更为刻薄蛮横:“兵流于毒,始于孙武乎!武称雄于言兵,往往舍正而凿奇,背信而依诈。凡其言议反覆,奇变无常,智术相高,气驱力奋,故《诗》、《书》所述,《韬》、《匮》所传,至此皆索然无余泽矣。”在他们的眼中,孙武实属十恶不赦的名教罪人。平心而论,这些论调均系偏颇迂阔之辞,不值得一驳。战争指导必须以诡诈为原则,空谈“仁义”,只能沦落成为宋襄公式的蠢人,贻笑天下。这乃是最为浅显的道理。

问题在于,现在《孙子兵法》中“诡道”十二法,有的名符其实,合乎诡谲欺诈的宗旨,如“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远而示之近”、“近而示之远”,“利而诱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等等。但有的法则,似乎与“诡谲”“诈骗”无法直接等同,例如“实而备之”、“乱而取之”、“强而避之”等等,这些举措,只是战争指导者根据敌情随机应变,以恰当的方式与敌交锋,克敌制胜而已,所谓“因敌变化而取胜者”,没有什么“兵不厌诈”的伎俩在内。所以,有学者认为,“诡道”的“诡”,本质上是“变化多端”、灵活机动而已,如果将“诡”单纯理解为“诡诈欺谲”,似乎有一定的片面性,其重要理由,是曹操注言“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兵无常形”,即为“变化无穷”。这样的说法,不是绝对无道理,“诡”除了诈、谲等义项外,尚有乖违、疑贰之意。若《吕氏春秋·淫辞》云:“言行相诡,不祥莫大焉。”但是,这并不能从文字本义溯源上来证明“诡”与“变”之间的必然联系。“诡道”是性质,“变化多端”只是表现上的某种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将“诡道”引申为“多变”,似乎至少可以聊备一格。

又如,“诡道十二法”中,有人将“卑而骄之”,释为在与敌交锋之时,我方当主动卑辞示弱,给敌人造成错觉,令其骄傲自大,轻举妄动,最终坠入我方的圈套。表面上看,似乎文通字顺,可以成立。但是,如果我们将它置放在“诡道十二法”整个体系结构中考察,这种解释显然是望文生义,曲解孙子的原意。孙子的“诡道十二法”,前四“法”,主体是己方,是言己之所作所为,即己能战而示之以不能,己欲用而示之以不用,己欲从远处进攻,却故意声东击西,装出要从近处出击,己欲从近处突破,却示假隐真,装出要由远处下手。而后面的八“法”,主体是敌,是根据具体的敌情,我方采取相应的对策。利、乱、佚、实、强、怒、卑、亲,云云,皆为敌之军情与状态,而我方则相应用诱、取、备、避、挠、骄、劳、离等方法与手段来予以破解。置敌于死命。故“卑而骄之”之“卑”,绝非是我方示“卑”,而只能是敌方“卑怯戒惧,小心谨慎”。如此,才是尊重经典,依从文本。

第三,怎样更辩证地认识孙子思想体系的价值与地位

对孙子兵学理论体系作断章取义的总结,忽视了孙子理论旨趣的全面性与系统性,这也是孙子研究中的常见现象。《孙子兵法》的中心内容,在许多人的心目中似乎只有一个印象,即贵谋贱战。孙子的确推崇以谋略制敌,“上兵伐谋”是他所汲汲倡导,一再强调的。但是,仅仅这么来归纳孙子的中心思想,多少是偏颇的。运计设谋,只是一个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问题,孙子更主张的乃是尊重客观规律性,强调主客观之间的辩证统一。为此,他尤为重视强化实力建设,主张“先为不可胜”。在他看来,运计设谋,固然重要,但它只是《孙子兵法》的一部分,绝不等于《孙子兵法》的全部。换言之,在他的心目中,战争归根结底是拼实力。军事实力是军队综合战斗力的具体表现,也是战争的物质基础。在军事斗争中,奇谋妙计固然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但从根本上讲,强大的军事实力才是真正决定战争胜败天平上的砝码。因为不仅“伐兵”、“攻城”离不开一定的军事实力的巧妙运用,就是“伐谋”、“伐交”也必须要以雄厚的军事实力为后盾。孙子的后裔孙膑的“田忌赛马”故事最能说明这种主客观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孙膑献策田忌,让田忌赛马时以上驷对中驷,以中驷对下驷,以下驷对上驷,比赛的结果,田忌是输一局,赢二局,2:1,赢了。这说明,谋略有用,发挥主观能动性有用,在双方实力相差无己,处于僵持、平衡的状态下,智慧、谋略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性作用,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但是,我们如果再往深处说,你的马都是下驷,那么,不管怎么战略运筹,不管如何排列组合,比赛的结果还是会零比三输掉。

孙子重视军事实力,把实力看做是运计设谋的前提和基础,这是很了不起的认识。可惜的是,后世那些兵学理论家,大多眼光不及孙子,观察事物,考虑问题往往是单向性思维,只见其一,不见其二,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总是人为地割裂孙子思想的内在逻辑体系,忘记或忽视了注重谋略与发展实力在孙子那里乃是一个钱币的正反两面,是辩证的统一。他们只倾心于用计谋、施损招,而没有充分认识到实力是计谋之“体”,计谋是实力之“用”,体用和谐,方能克敌制胜,结果是流露轻视实力建设的倾向,什么“攻人以谋不以力,用兵斗智不斗多”、“贵谋而贱战”的种种高论大行其是,甚嚣尘上,一手硬,一手软,光讲谋略而忽视实力建设(至少是不够充分),这无疑是中国传统军事文化中存在的一个很大弊端。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把《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等同化。在好多人的印象中,《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就是一回事。什么“借刀杀人”、“指桑骂槐”,“美人计”,“走为上”之类,一锅煮,统统划归到《孙子兵法》的名下。这也表明人们对《孙子兵法》的理解还是比较粗浅的,往往从阴谋诡计、诡诈欺骗的层面来诠释孙子博大精深的军事思想,这显然是偏颇的看法。

另外,《孙子兵法》被称为“百世谈兵之祖”,茅元仪《武备志·兵诀评序》有言,“前孙子者,孙子不遗;后孙子者,不能遗孙子。”于是就造成人们对它基本上采取一味肯定,无保留推崇的态度,而忽略从唯物辩证法的立场与方法来全面认识、正确把握《孙子兵法》一书的历史价值与文化意义。事实上,任何高明的军事思想,任何卓越的作战原则,都存在着思维上的盲区,都不是无暇可击的,这就是所谓的“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有一利必有一弊”。 有关孙子速战速决战争指导思想的评价,就是需要进一步加以辩证认识的一个例子。应该说,孙子进攻速胜的战略理论,从总体上讲,有它的合理性,值得肯定,但是它的局限性也是十分明显的。这种局限性主要在于孙子本人在观察、分析、把握问题上,存在着一定的片面化、绝对化倾向,缺乏全面辩证、有机统一的思维理性。

就军事斗争的基本规律而言,孙子一再强调进攻速胜固然有相当合理、相对正确的一面,也大致符合春秋晚期的战争实际需要。但是,让人感到遗憾的是他并没有能辩证地认识到军事行动中速决与持久的内在关系,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防御持久在战争中应有的地位、必要的意义,以至于将速胜与持久的关系机械地截然对立起来,给人们留下凡是进攻速胜便是好的,凡是防御持久便是差的深刻印象。其实速胜与持久乃是对立的统一,不应该人为地割裂开来。因为虽然在战役与战斗的层次上采取速战速决的方针始终有必要,绝对不能有所动摇;然而,在战略的层次上,究竟是防御持久还是进攻速胜,则不是由战争指导者的主观愿望决定的,而必须由特定的历史条件特别是敌对双方各种力量的对比来决定的,即战争指导者必须根据双方力量对比、战略态势、国际环境等实际情况,来具体决定到底是进攻速胜抑或是防御持久,当速则速,宜久则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不可意气用事,拘泥局囿。否则,“欲速则不达”,便是形而上学,便是画地为牢,到头来必定会遭到战争规律的无情惩罚。

对于弱势的一方,其要战胜强大的对手,自然不能指望速战速决,而只能采取积极防御的对策,这时候在战略上同对手持久抗衡就显得十分必要了,它要像牛皮糖一样紧紧把敌人粘贴住,拖垮对手,磨得对手没有脾气,在这个过程中,利用时间换取空间,悄悄地完成双方优劣态势的转换,等到时机完全成熟之后再果断发起反击,赢得战争的胜利。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针对“亡国论”与“速胜论”两种错误观点,提出“持久战”理论,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指明方向,就是典型的以弱胜强原则,也是对孙子兵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而像孙子的“因粮于敌”军事后勤保障思想,同样,也需要采取一分为二的方法加以分析。以战养战,“因粮于敌”,出发点在于尽可能减轻后勤供给上的负担,以顺利达到进攻速胜的战略目的。这无疑有一定的合理性。

该如何贯彻“因粮于敌”这一原则?对此,孙子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基本立足点就是抢掠劫夺。在这一问题上,孙子的态度倒是十分坦白的。其具体的措施便是“重地则掠”——深入重地就要掠取粮草;“掠乡分众”——分兵抄掠敌国乡野,分配抢夺到的人畜和财物;“掠于饶野,三军足食”——在敌国富庶的乡野进行劫掠,以保障全军上下的粮秣供给。由此可见,孙子所讲的“因粮于敌”,实质所指乃是掠夺敌国的粮仓,敌国的民众,以保证军事行动的顺利进行。这里,孙子并无从敌国征集粮秣、收购粮秣的想法,更没有依靠和争取敌国民众箪食壶浆、自动捐献粮秣的考虑。手段相当单纯,用武力劫掠夺取而已。应该说,这种做法未免失之偏颇。

毫无疑问,孙子“因粮于敌”,借助劫掠利用敌对国家物质资源以支持战争的后勤保障思想,曾在历史上产生过相当大的影响。不少军事家都将它视作为深入敌区时解决给养难题的一个对策,并在实战中加以运用。同时他们也多少意识到单纯“掠于饶野”做法的局限性,注意丰富和发展孙子“因粮于敌”的思想内涵,主张争取民众,让民众自动赠粮送物,“民咸馈献”,或采取有偿征集,“设法购运”,以减少“因粮于敌”过程中人为的阻力。这样看待问题、处理事情的态度和做法,显然要比孙子的主张来得较为全面,较为得体。

显而易见,因粮于敌的思想,孙子提倡于前,兵家阐发于后,但是其局限性也在所难免。诸如在荒漠草原作战,或遇到敌方坚壁清野,便无粮可因,或可因之粮不多。所以清初的《兵法百言》就曾认为,因粮于敌“间可救一时,非可常恃也”。比较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内必屯田以自足,外必因粮于敌”,双管齐下,互为补充,各擅胜场,以致成效。

第四,要克服生搬硬套、无类比附的倾向

这个问题在《孙子兵法》的借鉴与运用上特别突出,在经济领域可谓泛滥成灾。不少人把《孙子兵法》奉为神明,当作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将《孙子兵法》的兵学原理,动辄去和经营管理等经济活动加以联系,不分青红皂白一一予以对应。这就属于乱贴标签,胡说八道。我们说《孙子兵法》对今天生活有启示,这主要是就其思想方法论的意义而言,而不是指可以把孙子的具体那条用兵之法拿来与经济活动方凿圆枘,对号入座。否则便是生搬硬套,无类比附。

说到底,兵法兵法,它的根本属性在于一个“兵”字,讲的是用兵之法,是战场上你死我活的一种斗争艺术、胜负策略,它的本质属性是对敌人而不是对自己人的,是为了解决敌我矛盾的。因为战争的基本目的就是八个字:消灭敌人,保存自己,为了战场克敌制胜,就不妨用诡诈的手段去实现自己的战略意图,换言之,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然而,商业竞争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也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但是,这类矛盾乃是非对抗性矛盾,性质上说,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因此,商业经营、企业管理都要讲诚信,要讲利益均沾。换言之,战争是讲求独胜,而管理与商业是诉诸双赢,多赢,互相之间,是一个互动的关系,所谓“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多一处市场多一份机会”。所以不能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能不加区别地将《孙子兵法》中的“诡诈之道”运用到企业管理和商业运作中去,否则就会“道德无底线,游戏无规则”,丧失了是非之心、感恩之心、敬畏之心,而只剩下凉薄的“功利之心”了,出现道德的大滑坡,造成十分严重的诚信危机。总之,“兵以诈立”,决不等于可简单地比附为“商以诈立”。

当然,像道听途说,夸大神化,虚张声势,自吹自擂之类的做法,就更加需要加以摒弃。现在说起《孙子兵法》,似乎已成了一张中国的名片,总想拿来在世界上炫耀一下。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层面讲,其初衷多少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孙子兵法》本身也的确是件拿得出手的宝贝。但是,凡事不宜做过头,更不要编造出一些并不存在的东西来给自己打气壮胆。其实目前流行的不少“故事”,都是没有影子的事情,如说拿破仑读了《孙子兵法》发了如何如何的感慨,说德国皇帝威廉二世读了《孙子兵法》又有怎么怎么的赞叹,全然是无中生有,自欺欺人。至于讲老布什打海湾战争时候床头只放两本书,一本就是《孙子兵法》,他戎马倥偬总要翻上几页,讲美国海军陆战队人手一册《孙子兵法》等等,说得云山雾罩,绘声绘色更是百分之百的自我吹嘘,胡编乱造。但是以讹传讹,谬种流传,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至少在海外孙子研究的同行当中,会觉得中国人打肿脸充胖子,太没修养。这说到底,这也是中国人文化上的阿Q心理在作祟,表面上似乎是在抬举《孙子兵法》,而实际上,恰恰是教外人在一边看笑话。

北宋时期武学博士何去非,曾著有《何博士备论》一书,其中关于阅读和利用《孙子兵法》等中国兵学典籍的观点,堪称卓越的识见。其中,在《何博士备论·霍去病论》里面他讲到了一段话,我觉得是我们今天理解《孙子兵法》和运用《孙子兵法》,包括现代社会竞争当中掌握先机、把握主动的一把钥匙,非常富有启示性的意义。他强调指出“不以法为守”,就是不要死守教条,“而以法为用”,即要把它灵活来运用;“常能缘法而生法”,就是要根据法来生法,在大家普遍认同的军事原则上萌生出新的原则来,新的战法来,“应物变化,与时变迁”;“与夫离法而会法”,表面上所做的事情似乎是与固有的兵学原则有距离,但实际上真正的精神核心却是合法的,表面上似乎是矛盾的、有落差的,但是实际上却是一致的,是相吻合的。这才是读《孙子兵法》、理解《孙子兵法》、运用《孙子兵法》的最上乘的境界。也就是说,要把《孙子兵法》当作古代的哲学原理来看,不要把它当作一种教条,或者说标签来用。


全文刊于《滨州学院学报》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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