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研究旨在探讨《孙子兵法》中内在蕴含的作战制胜境界问题,通过对相关原文进行疏解,并融入新的解读视角,构建起孙子关于作战制胜的思想体系框架,即作战制胜存在着从“能为胜败之政”到“能为敌之司命”的两层境界,这两层境界对应的作战状态分别是“胜可知而不可为”和“胜可为也”,形成原因是“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 和“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根本方法是“修道而保法”和“致人而不致于人”。
关键词:《孙子兵法》 制胜境界 体系框架
从古代的冷兵器战争到现代的智能化战争,作战制胜的方法与手段虽不断演进,但作战制胜是最终目标。《孙子兵法》中蕴含着作战制胜的两层境界——从“能为胜败之政”到“能为敌之司命”。孙子不仅阐述了这两层境界所对应的作战状态,还深入剖析了形成缘由,并提出了根本方法。本研究为《孙子兵法》中《形》《势》《虚实》三篇主旨提供了一种新的解读,以期为现代军事理论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一、境界:从“能为胜败之政”到“能为敌之司命”
作战制胜存在两层境界,从“能为胜败之政”到“能为敌之司命”。“能为胜败之政”即能够掌握胜败的关键,“能为敌之司命”即能够主宰敌方的命运,二者之间存在着战争逻辑的自然递进、军事实践的发展要求和思想体系的内在自洽。
(一)“能为胜败之政”疏解
“能为胜败之政”,强调的是对胜败关键的掌握。《说文解字》说“政,正也”。“政”是一种活动,目的是维持社会上“正”的秩序,可引申为政事、政权、政令等多种含义。a 这里,可理解为关键、决定之意。历代注家对这一句的解释,主要有战争和作战两种角度。
从战争角度而言,战争胜败皆由我方决定。如贾林注“常修用兵之胜道,保赏罚之法度,如此则常为胜,不能则败,故曰胜败之政也”,赵本学注“则胜败之政,皆由我而为之”。这种解释是从战争的宏观视角出发,强调的是事物内因的决定性作用。从作战角度而言,则是在保证我方不可胜的基础上,待敌方暴露出弱点后,乘机而取得战场胜利。如曹操注“不失敌之败乱也”,杜牧注“伺敌有可败之隙,则攻能胜之”。这种解释强调的是在战场作战层面,对胜败关键因素的掌握。
两种解释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要将敌方纳入胜败的考察范围,前者认为己方只要“修道而保法”,便可实现“不可胜”,而做不到便会失败,胜败完全在我;后者则将其只作为己方不可胜的基础,胜利的关键还在于敌方是否暴露出可被我乘之机。两种解释都无可厚非。但后一种解释较为符合孙子善于从敌我双方角度出发、深刻剖析军事问题的风格,也符合《形》篇主要是从作战攻守角度论述的主题。因此, 本文将“能为胜败之政”理解为“能够掌握胜败的关键”,强调的是一种对作战胜败关键的掌握,这个关键即“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
(二)“能为敌之司命”疏解
“能为敌之司命”,强调的是一种对作战全局的掌控。“司命”原为星名,后指神化了的能主宰人类死生的星宿。这里,可理解为主宰命运。历代注家对这一句的解释基本一致,如杜牧所注“敌之死生,悉悬于我,故如天之司命”。在战场上,当达到这一境界时,己方就如同成为敌人命运的主宰者。这就意味着己方的军事行动对敌方具有绝对的威慑力和掌控力,敌方的地位完全陷入被动,敌方的行动完全受到我方的限制,敌方的生死存亡完全取决于我。此外,“能为敌之司命”还可体现在心理层面。我方的军事优势和一系列行动会给敌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使敌人在作战时产生恐惧、犹豫等负面情绪,从而影响其作战效能。“能为敌之司命”,强调的是一种对作战全局的掌控。
(三)从初级境界到高级境界的合理性
“能为敌之司命”是比“能为胜败之政”更为高级的作战制胜境界。一是体现了战争逻辑的自然递进。“能为胜败之政” 侧重于己方对作战胜败关键的把握,己方不可胜是基础,敌方可胜是关键;而“能为敌之司命”侧重于对作战全局的掌控,敌方进退攻守完全取决于我,能否暴露出可胜之机自然也完全掌控于我。显然,这是一种更为高级的作战艺术。二是军事实践的发展要求。孙子所处的春秋末期,诸侯争霸,战乱频仍。长期的战争会使国家经济崩溃,民众生活困苦,这便在客观上提出了加快战争节奏、加速作战进程的迫切需求。相较于以往“以待敌之可胜”,在作战全局上能够主宰敌方的命运,更能加快节奏和进程。三是思想体系的内在自洽。基于客观的时代要求,孙子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提出了“兵贵胜,不贵久”的速胜思想。“能为敌之司命”这一观点,显然与速胜思想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
二、状态:从“胜可知而不可为”到“胜可为也”
“能为胜败之政”的制胜境界,其作战状态是“胜可知而不可为”,即胜利的条件可以预知,但胜利不能主动地实现;“能为敌之司命”的制胜境界,其作战状态是“胜可为也”,即胜利不仅可以预知,而且还能主动实现。孙子在《形》《势》《虚实》中所论述的一个重要思想,便是如何由“胜可知而不可为”转变为“胜可为也”。
(一)“胜可知而不可为”疏解
“胜可知而不可为”,意为胜利的可能是可以预知的,但胜利的现实是不能主动实现的。该句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不可 为”。历代注家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因敌方无形或有备而不可为,如杜佑注“若敌密而无形,亦不可强使为败”,张预注“敌有备,则不可为”等;二是因可胜之机在敌不在我而不可为,如曹操注“自修理,以待敌之虚懈也”,王晳注“可胜者,有所隙耳”,“在敌不在我也”等。从原文来看,“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必可胜”——古代善于打仗的人,能够做到不可胜,但做不到使敌必然为我所胜,因为“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即不可胜的 条件是我能具备的,但可胜的条件,如敌方失误、暴露出弱点等,则在于敌方。从这一逻辑来看,显然第二种观点较为可取。如果仅仅是因为敌方无形或有备便“不可为”,那么这也就意味着敌方有形或无备便“可为”,这样的理解似与孙子原意不符。
(二)“胜可为也”疏解
“胜可为也”,意为胜利可以主动去实现。对于该句的理解,历代注家基本上没有分歧,很多注家也都没有专门去阐释,有的注家甚至仅将其作为孙子论述吴越之战的一个结论,如张预注“今则主以越兵而言,度越人必不能知所战之地日,故云‘可为’也”。相较于以往战争“胜可知而不可为”,“胜可为也”这一观点可以说是孙子对战场作战最为深刻的一个见解。从上下文来看,孙子先从一般性的角度,分析了善攻善守的根本原因——“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然后依次加上了战地、战日的具体条件进行论述。也就是说,当我方进攻时,敌方由于不知我所要战之地,所以防备就多,前后左右不能兼顾,这样便可造成以我众击敌寡的战场态势。加上战日的条件也同样如此。基于上述论述,孙子联系实际,得出了“胜可为也”的结论。孙子认为己方若能做到知战地、知战日,便可奔袭千里与敌会战,即使越人兵众多,也无济于事。“胜可为也” 这一观点,不仅仅是孙子针对吴越之战所做的战略预判,更是他关于作战制胜所得出的一个一般性结论。
(三)从“不可为”到“胜可为”的篇章逻辑
行文至此,需要对《孙子兵法》中《形》《势》《虚实》三篇的思想脉络做一简要阐释,旨在明晰孙子是如何论述从“胜可知而不可为”到“胜可为”这一主要思想的。这三篇是《孙子兵法》中集中论述战场作战攻防制胜的经典篇章。不可否认,任何一种军事思想都是继承性和创新性的统一,创新以继承为前提,《孙子兵法》也是如此。围绕如何实现从“胜可知而不可为”到“胜可为也”的转变这一主题,孙子在《形》篇通过全面总结以往战场作战经验,明确了需要继承的内容(“胜可知”)和需要批判的内容(“胜不可为”);《势》篇则着眼理论创新,孙子提出了“势”的概念以及以势制胜的思想;在《虚实》篇中,孙子完成了对“势”的理论分析,实现了“胜可为也”的理论突破,并进行了总结和哲学升华。《形》《势》《虚实》三篇的思想内容逻辑缜密、环环相扣,孙子既在继承经验中实现了理论创新,同时又深刻揭示了战争中的一些普遍规律。
三、原因:从“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到“求之于势不责于人”
“胜可知而不可为”的原因是“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先要能不败,再等待可胜敌之机;“胜可为也”的原因是“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战场上通过“势”来掌控敌方的命运,而不必再去等待。相对于前者,后者体现了更为高超的指挥艺术。
(一)“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疏解
“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意为过去善于打仗的人,先要在战场上做到不被敌所战胜,然后等待可以战胜敌人的时机。这是孙子在《形》篇开宗明义提出的一个观点。历代注家对这一句专门做出解释的很少,对“昔之善战者”这一全篇的论述前提,尤其没有给予关注。这或许是后世将其作为作战制胜圭臬的一个重要原因——将孙子本要批判的一条古代战争经验,当成了万世不变的一句“真经”。研究认为,这句话实际上是孙子对以往战场作战胜败经验所做出的一个总结概括,其原因是“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在战场上己方所能做到的只是不被敌方所战胜,可胜的条件在敌方,“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可胜”——善于打仗的人能够做到不可胜,而做不到使敌方必然能为我所胜。也正因为如此,孙子才得出“胜可知而不可为”的结论,即我方胜利的条件可以预知,这是“胜可知”;但这种胜利的条件却掌握在敌方手中,所以“不可为”。
(二)“求之于势不责于人”疏解
“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意为善战者能够凭“势”来取胜,而不会对敌方有所要求(“不责于人”),所以能够通过选择敌方的某部分兵力(“择人”),进而造成特有的“势”(“任势”)来制胜。历代注家大多将该句中的“人”解释为己方的士卒、将领,将“择人而任势”理解为量材用将。清代的邓廷罗则将第一个“人”解为“敌众之多寡”,第二个“人”解为己方之将。在此,对该句提出段首的新解,以供讨论。主要理由, 一是从该句后文来看,将两处的“人”解为“敌”,于文意较为流畅。“任势者,其战人也,如转木石……”即对敌作战,就如同转木石,要根据木石之性来造势。这就好比在千仞之山上转圆石,只要稍一用力,圆石就会自然飞快滚下,这就是使敌必败的势。二是从《势》篇主旨来看,该篇最重要的内容便是提出了以势制胜的思想。势是一种战场胜败不可阻挡的趋势, 而不是最终的结局。“势如彍弩,节如发机”,以上述转圆石为例来说,将圆石置于千仞之山上,此时便已形成了势,稍一用力推便是“节”,其结果便是圆石滚落,殛为齑粉。孙子追求的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境界,这是其一以贯之的战略思想。通过在战场上造成这种敌方必败之势,目的或许也是要使敌知难而退、知败而降, 而不是希望敌方像圆石那样从山上滚下去,粉身碎骨。三是从《孙子兵法》全文来看,其中“人”出现53次,在多数语境下也均指敌军,如“不战而屈人之兵”“故形人而我无形”“致人而不致于人”“众者,使人备己者也”“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等等。总体而言,采取这种新解,于文较顺,于理较通。
这种解释,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将“择人”理解为“选择敌方部分兵力”,有悖于通常的解释,这主要是基于实际作战情况考虑的。历史上取得胜利的作战,多靠歼灭其主要兵力或重要兵力实现,而非全部歼灭。例如红军前四次反“围剿”的成功,基本上都是通过歼敌部分兵力、打乱敌方部署而实现的,而不是每次都将“围剿”的敌方兵力全部消灭。虽然敌军是一个整体,但是己方在战前必须选择这个整体中的某部分兵力,作为主要的进攻对象。这里的“择人”也可以理解为现在的“选择主攻方向”,这是指挥打仗作战筹划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择人而任势”,就是根据所选择的主攻方向,有针对性地进行造势,如示形动敌、声东击西等。
(三)从“待敌之可胜”到“求之于势”的艺术升华
指挥艺术是灵活巧妙和富有创造性指挥的方式方法,有三个特点:有效性、灵活性和创造性。相较于以往战场上的“待敌之可胜”,孙子提出的“求之于势”,不仅能高效实现胜利的目标(“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而且在因敌制胜的灵活性方面(“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以及在出奇制胜的创造性方面(“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更胜一筹。这种高超的指挥艺术追求,与孙子重战慎战的战争观、全胜速胜的战略思想一脉相承。“兵者”是“国之大事”,关乎生死存亡,不到一定情况下,不应轻易发动战争。即便战端开启,在战争层面也应力求“不战而屈人之兵”和“兵贵胜不贵久”。而在战场作战层面,则应“求之于势”,而非“待敌之可胜”。由此达到“能为敌之司命”的境界,相对于之前“能为胜败之政”的境界,便更能掌控作战的全局,加快战争节奏。
四、方法:从“修道而保法”到“致人而不致于人”
要达到“能为胜败之政”的制胜境界,其根本方法是“修道而保法”,即修不可胜之道、保可胜之法;要达到“能为敌之司命”的制胜境界,其根本方法是“致人而不致于人”,即调动敌人而不为敌所调动。这两种方法不仅关乎战场上的制胜之道, 更深刻地反映了作战指导由消极保守转向积极主动的历史变迁。
(一)“修道而保法”疏解
“修道而保法”,意为修不可胜之道、保可胜之法。历代注家对该句的含义分歧较大,主要集中在对道与法的理解上。从《十一家注孙子》来看,对道的理解主要有三种:一是不可胜之道(如曹操注);二是仁义之道(如李筌、杜牧注);三是战胜之道(如贾林、梅尧臣、张预注)。对法的理解主要有两种:一是治军之法(如曹操、李筌、杜牧、贾林注);二是战胜之法(如王晳、张预注)。无疑,若单独理解这一句的话,各注家的解释都是合理的。但从作战角度,结合孙子的上下文来看,将其解释为“不可胜之道”和“可胜之法”更为贴切。前已述及,《形》篇主题是孙子对以往战争作战经验的总结,“修道而保法”的前文——“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便是对这一经验的高度凝练。这是后世需要继承而不能否定的,因为其反映了战场作战能够实现不可胜的一个普遍规律。所以,这里的“道”应理解为“不可胜之道”。同时,孙子在后文紧接着便指出了“兵法,一曰度……败兵若以铢称镒”,无论是从行文的顺序上,还是在逻辑的发展上,将“法”理解为“可胜之法”或“战胜之法”,都较为合理。需要指出的是,传统上多将“地生度……”这句,理解为在战争前通过对双方国力进行比较来预判战争的胜败,这从《孙子兵法》的篇章主题来看,并不顺畅。整个战争的胜败预判,是在《计》篇中解决的问题,而且在战前敌对两国的地幅大小等因素都已经是确定的,在实际作战中并不需要这种宏观的对比。这里重点比较的是在某一场具体的交战中敌我双方的实际力量,给出的是一种在作战前评估胜败的方法。
(二)“致人而不致于人”疏解
“致人而不致于人”,意为能够调动敌人而不被敌人所调动。历代注家对其文义基本没有分歧,也都深刻认识到了这一思想的重要性,正如李靖所说“(兵法)千章万句,不出乎‘致人而不致于人’而已”。“致人而不致于人”是《虚实》篇中的核心思想,是在战场上能够实现“能为敌之司命”的根本方法,也是孙子提出以势制胜的抓手所在。战场上敌方不会自觉地按照我方的设想实施行动,就如同“木石”,不会自动地由“方”变成“圆”,更不会自动地位于“千仞之山”上。要实现以势制胜, 首先就必须着眼于敌方虚实情况,充分发挥我方主观能动性,“致人而不致于人”,掌握战场的主动权。具体而言,一是要用利害来实现“致人”,“能使敌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敌人不得至者,害之也”,这样便能使敌“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从而由实变虚,由“方”变“圆”;二是要用“出所不意”来实现“不致于人”,“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敌方要用利害来调动我,无论我是选择就利还是避害,都会陷入敌方的设计当中,失去了战场主动权。我方只有“出所不意”,跳出敌方的利害设计,才能不为敌所调动。在进攻或防守时,同样要遵循这一原则,即“攻其所不守”“守其所不攻”。
(三)从“修道而保法”到“致人而不致于人”的历史变迁
战场地位是作战双方在战场上所处的优势劣势或主动被动的地位。毛泽东曾指出:“战争就是两军指挥员以军力财力等项物质基础作地盘,互争优势和主动的主观能力的竞赛。”a 简单来说,战争就是双方互争主动的过程。夺取了主动地位,也就是夺取了主动权,这便具有了能导向最终胜利的保证。反之,则会有失败的危险。“修道而保法”的制胜方法,虽然能够保证己方不败,但将胜利完全寄托在敌方失误和弱点暴露,显然是一种消极的方法,具有天然的被动性。用这种方法能够打败初上战场的敌军,但无法撼动那些历经战阵的对手。在战争越来越频繁的春秋时期,这种方法自然也会因不合时宜而逐渐被淘汰。“致人而不致于人”则展现出更为积极主动的战争智慧,深刻地影响了战争历史的发展。它不再单纯依赖敌人的错误,而是主动谋划,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制造敌人的弱点,以实现以势制胜的目的,达到“能为敌之司命”的境界。到了战国时期,战争愈发残酷和复杂,战场上“致人而不致于人”的思想得到进一步深化。其后在历史的发展中,也逐渐成为作战制胜的核心指导思想,主导了后续数千年的作战实践。
结论
《形》《势》《虚实》三篇内在蕴含了孙子关于作战制胜的思想体系框架,如图1 所示。
孙子深刻总结了过去战争的经验,认为过去战场作战所能达到的制胜境界是“能为胜败之政”,这种境界的状态是“胜可知而不可为”,原因在于“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要达到这一境界,根本方法是“修道而保法”。其中,一个“待”字深刻揭示了过去战争中的作战指导保守性有余、主动性不足。为此,孙子创新提出了“能为敌之司命”的制胜境界,其状态便是胜不仅可知而且也可为,原因在于“求之于势不责于人”,其根本方法便是“致人而不致于人”。
在现代战争中,面对多元化的威胁挑战和日益复杂的战场环境,需要深刻理解并灵活运用这些作战制胜的道理。只有通过主动创造战场态势、掌控作战主动权,才能在激烈的军事对抗中立于不败之地。同时,这也要求不断创新军事理论、优化作战方法,以适应未来战争的发展要求。总之,作战制胜的核心在于对主动权的争夺与掌控,这是任何时代、任何形式的作战都难以撼动的真理。
来源:《孙子兵法研究》202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