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培元:神化(附动静)

——蒙培元全集 · 卷3 · 第一篇 理气部分 ·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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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培元 (进入专栏)  

“神化”是理学宇宙论的重要范畴。如果说“理气”等等是关于存在的范畴,那么,“神化”就是功能范畴。“理气”等范畴只有和“神化”结合起来,才能说明自然界的存在及其发展。

“神”、“化”最早是《周易》中代表变化之道的两个范畴。《说卦》说:“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系辞》说:“阴阳不测之谓神。”又说:“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这说明“神”是阴阳两种气的神妙不测的作用,因而成为一切变化的根源。当然,“神”还有其他方面的意义,它本来是一个多义词。理学兴起后,《易传》中的这两个范畴,重新受到重视,并结合成一对关系范畴,获得了新的意义,在其发展中,又从中分化出“鬼神”、“变化”等范畴。

理学发端人物范仲淹,作《穷神知化赋》,通过对《系辞》中“穷神知化,德之盛也”进行解释和发挥,首先提出了“神化”范畴。他说:“惟神也感而遂通,惟化也变在其中。究明神而未昧,知至化而无穷。通幽洞微,极万物盛衰之变;钩深致远,明二仪生育之功。……原其不测,识阴阳舒惨之权;察彼无方,得寒暑往来之理。莫不广生之谓化,妙用之谓神。视其体则归于无物,得其理则谓之圣人。”[1] 他把“神”看作阴阳二仪的“生育之功”,所谓“不测”、“妙用”、“无方”等等,都是说明“神”的这种功能;“化”则是说明万物盛衰变化的“神”和“化”结合起来,就是“生化”,即生育和变化。这是对“周易”以来生化思想的发挥。他虽然还没有提出更系统的见解,但是他给予“神化”以如此程度的重视,并且提出“体”这个概念,对后来理学的形成和发展是有意义的。

欧阳修和范仲淹一样,把变化看作“天地之常理”,认为万物处于永恒的变化中,世界上没有永恒不变之物,只有变化是永恒的,“物无不变,变无不通,此天理之自然也。”[2] 但他还没有提出“神化”问题。

周敦颐首先把“神”提到本体地位,进行了论述。《通书》中有“诚神几”三个范畴,“神”和“诚”是联系在一起的。“寂然不动者诚也,感而逆通者神也,动而未形有无之间者几也。诚精故明,神应故妙,几微故幽。”[3] 这里,“诚”被说成“寂然不动”之体,神被说成“感而逆通”之妙,“几”则是从无到有的微妙变化。“诚”虽然以静为体,但并不是不动,它有感应作用,有感应便能通,其感应的神妙之处便是“神”。寂然不动之体,包含着动和静的性能,是动静变化的根源,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又是“神”。同是万物本体,但是从存在的观点上看叫做“诚”,从运动变化的观点看叫做“神”。因此“诚”和“神”,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其作用的发现处即是“几”,万物化生就从这里开始。

他把“神”和“物”作了对比,提出:“动而无静,静而无动,物也;动而无动,静而无静,神也。动而无动,静而无静,非不动不静也。物则不通,神妙万物。”[4] 意在说明,“物”作为具体感性存在物,有固定形体,其动其静是确定的,不能转化的。这是感性直观地说,不需要什么参照物,因为动静之间界限分明,没有联系,故“不通”。“神”则不然,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动而能静,静而能动,因为它不是一事一物的动静,而是事事物物所以动静的根源。其实,它就在万物始终变化中体现出来,故说“妙万物”。

“神”就是天道,是“体万物而不遗”、“鼓万物而不穷”的自然之道,即自然界生生不息的大化流行之道。它虽无形迹,却是真实存在的,从万物化生的过程便可以知道它的存在。“天道行而万物顺,圣德修而万民化,大顺大化,不见其迹,莫知其然之谓神。”[5]“不见其迹”而“莫知其然”,说明“神”是超越的本体,但又不离阴阳万物,阴阳之所以生万物,正是“神”的作用。周敦颐没有提出形而上与形而下的问题,但神却具有形而上的性质。它是既存在又流行的本体范畴,其特点便是妙万物而无所不通。

但所谓“动而无动,静而无静”,看起来很思辨,实际上是有问题的。周敦颐想解决由体到用,由静到动的问题,但他提出的是一个否定命题,“神”有动有静而又不动不静,肯定中包含否定,既肯定又否定,以此说明它是万物运动变化的根源,他想说明本体的能动性,实际上却把“神”和“物”对立起来,体用二者并没有得到统一。

周敦颐还没有把“神”和“化”直接联系起来,但他讲到“神”能“妙万物”(“妙”是动词),而天地万物以“神”为体,故有无穷变化。“四时运行,万物终始,混兮辟兮,其无穷兮。”[6] 一方面自然界的无穷变化,根源于“神”;另一方面,“神”的妙用通过万物得到体现,即表现为“化”。

“神”和“诚”相联系,而“化”和“变”相联系。“至诚则动,动则变,变则化。故曰: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7] 所谓“拟议”正是从范畴学的角度说明“诚”,“神”正所以摸拟客观自然界的变化。从客观上说,天道“至诚无息”,推动自然界的无穷变化;从主观上说,以至诚“拟议”其诚,便能“成”其变化。

“神化”范畴的正式提出者是张载。这是他的宇宙论的重要内容。关于二者的关系,他提出一个重要命题:“神,天德;化,天道。德,其体;化,其用。一于气而已。”[8] 天是太虚之气“神”与“化”作为属性和功能范畴,统一于气。就是说,太虚之气具有“神”的属性,故有“化”的功能。这是他关于神化的根本命题。

对“气”而言,“神”是属性范畴,但是对“物”而言,它又是本体范畴。因为“气之性本虚而神”,神者“气所固有”,故能“体物而不遗”[9],成为万物的本体。“物形乃有小大精粗,神则无精粗,神即神而已,不必言作用。”[10] 说明“神”是本体性范畴,“化”则是气化过程,气化产生万物并发生各种变化,说明它是和万物相联系的功能范畴。神化二者又是体用关系,有神则必有“化”二者不能相离。

正因为化以神为体,故一切变化皆由神所推动、所决定,“天下之动,神鼓之也,神则主乎动,故天下之动,皆神之为也。”[11]“惟神为能变化,以其一天下之动也。人能知变化之道,其必知神之为也。”[12] 神作为推动万物变化的根源,但神并不在气之外,它是气所固有的性能,万物以其显著可知神之不测,以其变化可知神之所为,因为“天唯运动一气,鼓万物而生,无心以恤物”[13]。这种自然变化的过程,本是气所固有的。

张载很强调“神化”的客观性,认为这是宇宙自然界的根本法则,“神化者,天之良能,非人能;故大而位天德,然后能穷神知化。”[14]“位天德则神,神则天也,故不可以神属人而言。”[15] 他为了把“神”从佛、道哲学中解放出来,批判其以“神识”精神为本原的理论,确立气一元论的本体论,提出了“气本动”的宇宙论,说明运动的动力在气的自身,不在气外,是自然界客观存在的,不是人的意识所能决定的。由于“神”的作用,整个自然界变成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呈现出永不停息的运动过程。

其实,张载所谓神化,就是阴阳二气的对立统一,“一故神,两故化”[16]这一著名论断,既是讲一两关系,又是讲神化关系。“动静合一存乎神”[17],说明神又是动静的统一。阴阳、动静互相对立,产生变化,但这种对立和变化以二者的统一为前提,这种统一就是神。但神又存在于对立和变化之中,如果没有阴阳、动静的对立及其变化,神也就不能存在。就其一体而言,它是本体存在,故谓之神;就其对立变化而言,便是本体的发动、作用,故谓之化。这就说明神化是物质本身所具有的内在动力,而不是来自外面的推动者。他提出的“太虚”之气或“太和”之气,在本质上是永恒运动着的物质实体,自身包含着沉浮、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发生絪缊、相荡、胜负、屈伸等运动的根源。“气块然太虚,升降飞扬,未尝止息。”[18] 太虚之气,由于自身的对立,具有运动的本性,因此它是一切运动变化的始基。这就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运动变化的根源问题。“气有阴阳,推行有渐为化,合一不测为神。”[19] 说明神化是不可分开各自独立存在的。

与神化相联系,张载还提出“鬼神”和“变化”两对范畴。张载为了批判宗教迷信思想,对“鬼神”作了新解释,认为鬼神是“二气之良能”,即“往来、屈伸之义”,也就是气化运行的两种状态,并无其他意义。这一解释,从理论上否定了有神论。通过对“变化”的解释,他明确提出了事物有两种变化形态。“变则化,由粗入精也;化而裁之谓之变,以著显微也。”[20]“变”是显著变化,“化”是细微变化,二者又是相互转化的。这是对自然界变化形式所作的初步概括。

二程既然用理代替了气,对“神化”也就作出了符合理本论的解释。他们都把“神”和理联系起来,看作本体范畴,不同的是,理是从存在的意义上说,故“寂然不动”,“神”则是从运动变化的根源上说,故“妙万物而为言”。这一点同周敦颐很相近。程颢说:“冬寒夏暑,阴阳也;所以运动变化者,神也。神无方,故易无体。若如或者别立一天,谓人不可以包天,则有方矣,是二本也。”[21] 构成事物运动变化的,是阴阳之气,但阴阳之气所以能变化者,则是由于神的作用。为什么不说理而说神?因为神是说明变化的范畴,实际上二者是一回事。“‘惟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神无速,亦无至,须如此言者,不如是不足以形容故也。”[22] 神不是一物,也不是阴阳,无所谓速,无所谓至,但一切变化,却又是神之所为,它无所不通,无所不在,就其作用而言,亦可说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这正是形而上下之说,如同他论道器关系一样。

程颢有“道亦器,器亦道”之说。[23] 神和气的关系也是如此,“气外无神,神外无气。或者谓清者神,则浊者非神乎?”[24] 张载以气之清者为“神”,浊者为“形”,故有两截之嫌。程颢指出了张载哲学的矛盾和困难,但程颢所谓“气外无神”,并不是以气为神。他批评张载于神之外“别立一天”,是二本论者,说明他比张载更彻底地坚持了一本论。所谓“神无方”,是指无形体方所,无形迹,是形而上者,只是不离气而存在。神既是客观本体,又是主体精神,所谓人能“包天”,实际上是指主体精神与客观本体的合一,所以又说,“圣人之神化,上与天地同流者也。”

但程颢的“气外无神”说,虽不是指神为气,却强调神不离气,本体不离作用。他用神把形上和形下,本体和作用统一起来了。“神”不仅是本体“存在”,而且是既存在、又流行的过程,“‘生生之谓易’,生生之用则神也。”[25]“易”是解释变化的,故“无体”;但易之无体,是由于神“无方”,有神才有变化。这里却又说,神是生生之用,岂不矛盾?其实并不矛盾。因为神既是本体又是作用,是贯通上下体用的,这正是神之所以为“妙”处。以其作用知其“体”,以其变化知其“妙”,故“化之妙者神也”。这个“妙”是神所具有的根本特点,可说是体用合一的范畴。或者说,它是由潜能转化为动能的内在动力。

程颐和程颢一样,都以神为形而上的本体范畴。“通变不穷,事之理也。天下之有,不离乎阴阳。惟神也,莫知其乡,不测其为刚柔动静也。”[26] 程颐是主张天地万物皆变的,他的《程氏易传》对于变化之道,作了很多论述,发展了《易传》的辩证法思想。他认为,天地万物,富有日新,生生相续,变化无穷,都不离阴阳,都是阴阳聚散所致,“动静无端,阴阳无始”[27],这是“自然之理”。但这是从气上说。其所以阴阳、动静者,则是形而上之理。理怎样使阴阳动静变化?他借助于“神”这个范畴。神与阴阳相对,不是阴阳之气所固有的属性,恰恰相反,它是阴阳动静之“所以然”者。刚柔动静是神之所“为”,但神并无形迹,只是“极妙之语”,故“莫知其乡”。可见,神是和理联系在一起的,是理的根本特性。他明确提出:“知变化之道,则知神之所为也……信所以述理。”[28] 说明神是叙述理的。

或者有人认为,程颐是存在论者,形而上之理是静止的,不能运动,因此,作为运动范畴的神,只能是形而下者,不能是形而上者,只能和气相连,不能和理相连。其实不然。程颐固然认为,“理”是超越的形而上者,但并不离物,且具有能动性,其能动性即表现为神。因此神就是理,只是从不同方面有不同说法而已。“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之可闻。其体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其命在人则谓之性,其用无穷则谓之神,一而已矣。”[29] 说明神和道、性一样,都是“无声无臭”的宇宙本体,以其具有能动的作用,能产生无穷变化,故谓之神。神的作用虽然无穷,但并不等于作用本身,毋宁说,它是产生运动变化的内在潜能。

“易”本无体,“易体”就是易道之体。从范畴学讲,它可以“范围”天地,即“模量天地之运化而不过差,委曲成就万物之理而无遗失,通昼夜辟阖屈伸之道而知其所以然”。他和程颢不同的地方是,更强调神的客观性。所谓模量,是以客观世界的变化为对象而模拟测量之。自然界的变化是“神体”的作用,“易”作为范畴体系,则是对自然界变化之道的模写。如果理解易道是“模拟”客观世界的,便能得天地之“妙用”,知道德之“本源”,“所以见至神之妙,无有方所”[30]。其实,客观地说,易就是神,也就是理。

但是,程颐在谈到“鬼神”时,则又和阴阳变化直接相连。变化不离阴阳聚散,聚为精气,散为游魂,聚则为物,散则为变,阴阳聚散,就是鬼神的情状。“万物始终,聚散而已。鬼神,造化之功也。”[31] 这里所谓鬼神,则完全是从作用上说,不是从本体上说。天地造化是由于道体或神体,但造化之功则是气,不是神。也就是说,一切变化都是神之所为,但变化本身并不是神而是气,“鬼神”就是形容这种变化过程的。所谓“鬼神只是一个造化”[32],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

关于“化”二程有一些精彩的论述,并且提出“气化”和“形化”两个范畴,说明自然界万物生成演化的过程,有两个阶段:“万物之始,皆气化;既形,然后以形相禅,有形化;形化长,则气化渐消。”[33] 自然界的生命,特别是人,是怎样形成的,这是理学宇宙论所关心的问题。二程提出“气化”而后有“形化”的思想,认识到生物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结果,并不是由神创造的。这虽是一种很幼稚的看法,但其中却包含着进化论的思想因素,是中国古代宇宙论不同于西方中世纪神创论的一个重要特征。

程颐还提出了变化日新的思想,认为自然界的变化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变如物方变而未化,化则更无旧迹,自然之谓也。”[34] 这个解释与张载不同。他认为“变”只是变化的开始或外部表现,化则是变的深化和完成,进入一个新质,更无旧的痕迹。应该说,这里有质变思想的萌芽。

佛教哲学也承认自然界的变化,而且提出了类似气化形化的说法,但它又从本体论上否定变化的真实性,又有所谓“成住坏空”之说,最后归之于“断灭空”。对此,程颐进行批判说:“释氏言成住坏空,便是不知道。只有成坏,无住空。且如草木初生既成,生尽便枯坏也。他以为木之生,生长既足却自住,然后却渐渐毁坏。天下之物,无有住者。婴儿一生,长一日便是减一日,何尝得住?然而气体日渐长大,长的自成,减的自减,自不相干也。”[35] 变化只有成坏而无有住空,不可能停留在一点上,更不可能归于空寂。这不仅坚持了变化是一个永不停息的过程,而且否定了将事物变化归于“空无”的虚无哲学。他关于成与坏、生与死不是截然对立而是互为消长的看法,也是辩证法的思想。

值得指出的是,程颐提出变化之道“常久不已”的命题,认为一切都在变化,只有变化之道是不变的。“日月,阴阳之精气耳,唯其顺天之道,往来盈缩,故能久照而不已。得天,顺天理也。四时,阴阳之气耳,往来变化,生成万物,亦以得天,故常久不已。”[36]“天地之道,长久而不已者,至大至正也。”[37] 所谓常,并不是不变,而是变化之常。他把自然界看作是不断循环而又不断生成的过程,这是自然界变化的永恒规律。人类社会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应该按照这个规律建立秩序,保持同自然界的一致。这就是所谓“自强不息”的思想。“圣人以常久之道,行之有常,而天下化之以成美俗也。”[38] 这在宇宙观上是不是循环论,还可以讨论。因为他所理解的变化,无非是日月运行,四时更替之类,但万物生生不息是变化的重要内容,这显然是一种宇宙生机论或有机论的哲学。

但是,当二程把理说成绝对的伦理道德原则而不能改变时,确实走向了辩证法的反面。他们一方面说,理“只是一个消长盈亏耳,更没别事”,另一方面又说,“君臣父子,常理不易”,“这上头来,更怎说得存亡加减?”[39] 这是一个深刻的矛盾。就宇宙论讲,他们在其所能达到的认识水平上,充分肯定了自然界的发展和变化;但就其道德本体论讲,却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否定有变化的任何可能,并且为之论证。这可以说是理学家的一个悲剧。

朱熹综合了周、张、程的思想,对“神化”进行了系统阐释。但是,正因为他建立了完整、系统的理气论,“神化”已不具有像在周敦颐、张载那里所具有的那种意义和作用了。

首先,朱熹接受了“神”是宇宙本体的思想,承认神是形而上之理。他在讨论神与物的动静时指出,物之动静,“言形而下之器也”,神之动静,则是“言形而上之理也”[40]。因为“理则神而莫测,方其动时,未尝不静,故曰‘无动’;方其静时,未尝不动,故曰‘无静’”[41]。形而下之物,其动静不能相通,形而上之理,其动静“错综无穷”,静中有动,动中有静,静而能动,动而能静。他有时对神和理不作区分,直接从理上论变化,比如阴阳水火的变化和理的关系就是如此,“水阴阳火,物也,形而下者也;所以根阴根阳,理也,形而上者也。”[42] 神不属阴阳,而能使“阴阳不测”不属昼夜,却能“变得昼夜”。所谓“神妙万物”,按他的解释,就是能使万物发生变化。总之,“神之为物,自是超然于形器之表,贯动静而言,其体常如是而已矣。”[43] 就是说,神是超越的宇宙本体,亦即太极之理,也是万物变化的根源。这同他的理气论是一致的。这说明,形而上之神,就是动静之理,它能使万物由动到静,由静到动,发生无穷变化。从本质上说,这是一种“形上学”的动静观,因为他把动静的根源归之于形而上之理,即神,而不是物质自身。但理和物又是不可分开的。

在朱熹看来,自然界是一个物质世界,处在不停的运动变化中,其中有动有静。就形而下说,“阴阳无始,动静无端”,自然界春、夏、秋、冬周而复始,宇宙界处在永恒的大循环中。自然界的万事万物都有生死盛衰,这都是阴阳之气动静往来,进退屈伸的结果。但阴阳并不会自己动静,而是由于动静之理亦即“神”。动静者阴阳也,所以动静者则是理也。根据朱熹的说法,有这动之理,便有这阳之动,有这静之理,便有这阴之静。太极有动之理,故阴阳一动一静,产生天地万物而运行不息。但太极之理,本身不能动静,因为理是形而上者,形而上者则是超越的存在。动静是形而下者,在时空里进行。那么,太极如何使气能够动静呢?

朱熹提出了一个说法,叫做“太极者本然之妙也,动静者所乘之机也”[44]。本然之妙“搭”在所乘之机上,阴阳便产生了动静。“太极理也,动静气也。气行则理亦行,二者常相依而未尝相离也。……盖一动一静,而太极之妙未尝不在焉,此所谓所乘之机。”[45] 太极之妙即是神,它虽是形而上者,却在形而下之中发生作用,“如人跨马相似”,人不动,只是随马而动,但马之所以动,是由于人的指挥。这是朱熹的理气“不离不杂说”在动静观上的运用。它的矛盾,已为朱熹后学曹端所指出。朱熹本来要说明“神”的能动性,但实际上能动性方面却属于气。但是从理气不相离的观点看,神作为动静之理,并不是实有一物,在那里推动气的动静,它无非是潜能,必须在阴阳之气中才能发生作用,或实现出来。

神不仅是自然界的客观本体,而且是人的精神本体,神也就是所谓“德”。朱熹认为,德者得于天而具于心,其神“妙而不可测”,可以广大,可以久远。“一念方萌,而至理已具,所以微而不可见也”,“随其所寓,而理无不到,所以周而不可穷也。”[46] 圣人之“神”就是宇宙万物之“神”,不是在圣人之外另有所谓“神”。[47] 可见,神作为形而上的本体,是贯天人通内外的。这一点和程颢的说法很相近。有些学者认为朱熹和程颐是一派,而与程颢处处“不合”,实际情形并非如此。

但在讲到“神化”时,朱熹却完全从形而下的观点进行了解释。

他称赞张载讲“神化”二字,“虽程子说得亦不甚分明,惟是横渠提出来。”[48] 这里神化相连而言,它不再是本体,而是气化作用,“诚是存主处,发用处是神”[49]。他对张载“一故神,两故化”的学说给予很高评价,认为这是对于事物运动变化根源的极好说明。“凡天下之事,一不能化,惟两而后能化。且如一阴一阳,始能化生万物。”“一个道理,却有两端,用处不同。譬如阴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阳极生阴,阴极生阳,所以神化无穷。”[50] 神作为阴阳、屈伸、往来、上下等对立的统一,周行于事物之间,无所不在,无所不通,统一中的对立物互相作用互相消长,便生变化,“两便即是这个消长,又是化,又是推行之意。”没有神,则不能化,神化就是阴阳的对立统一。

由此可见,神是有体有用的,其体为太极之妙,其用为阴阳之动。就其发用而言,完全是讲气化问题。通过“神化”,朱熹把体用统一起来了。

如果说“神化”是讲变化的根源和动力,那么,“鬼神”就是讲变化的过程。朱熹对“鬼神”作了许多发挥,主要之点是:

一、“鬼神主乎气而言,只是形而下者。”[51] 它是一种物质现象。他强调“鬼神”似无形迹,但那只是气之“精英”,并非宗教迷信所说“神灵”一类东西。他认为《中庸》所谓鬼神“体物而不遗”,并不是从本体论上说,而是“对物而言,则鬼神主乎气,为物之体,物主乎形,待气而生”[52]。物和气都是形而下者,但物有形体,为气所生,气则“入毫厘丝忽里去”,是连续而流动的物质,无所不在而变化无穷。

二、鬼神是气之功能或“良能功用”。说鬼神是阴阳之气,还没有说出它的特点,其实,它就是阴阳之屈伸消长。阳为伸,为神;阴为屈,为鬼。分别言之,则阴中有阳,屈中有伸,阳中有阴,伸中有屈,一屈一伸,产生变化。自然界一切现象,无不是阴阳屈伸的结果。正是气的这种功能,使万物得以产生和消灭。因为“天地间无非气”,即只有阴阳屈伸。在这个意义上说,鬼神就是“造化者”,日月星辰,四时代谢,生长化育,风雨晦冥,无不是阴阳所为,“物之生成,非鬼神而何?”这样看来,鬼神实际上就是气化生物的功能范畴。按照朱熹的范畴论,“造化已是形而下者,所以造化之理,是形而上者”[53]。这都是无神论的观点。

但是朱熹的无神论并不很彻底,当他对某些自然现象不能解释时,对“神灵”之类的说法还有某些保留。

关于“化”,朱熹发展了二程“气化”和“形化”的观点,认为天地万物形成之前,只有气化而无形化,气逐渐凝聚生物,然后便有形化。天地便是气化所生,人与物也是气化的结果。人初生时无种,由气化生出两个人来,然后通过“形化”生出人类。对于宇宙和人类形成的这种看法,并无科学根据,但是却具有人类学的意义和进化论的内容,表现了宇宙生机论的特点。

朱熹对“变化”有两种解释,前后不一。一是在《周易本义》中提出的,“变者化之渐,化者变之成”,即以变为发展过程,化为其完成。如从夏到秋,从热到凉,这是变,但这个变必须经过一个过程,直到那全然天凉,没一些热时,才算完成,这就是化。这是对二程“变化观”的发展。二是在《语类》中反复讨论的,“化是渐化,变是顿变”[54],二者都是讲变化过程,但有渐顿之别。“化而裁之谓之变”,裁有裁断之义,能使变化显出阶段性来,故说“化是渐渐移将去,裁断处便是变。”[55] 化是“渐渐消化”,变是“顿断有可见处”。化相当于渐变,变相当于突变,故“化长而变短”[56]。但变则又化,骤然而变之后,又渐渐消磨将去。如此转化以至无穷。这是对张载“变化观”的进一步发展。

如果进一层说,化是从旧事物消亡着眼,变是重新事物产生立论。“变化相对说,则变是长,化是消。……化则渐渐化尽,以至于无,变则骤然而长。变是自无而有,化是自有而无。”[57] 化虽是旧事物渐渐消失,同时又是新事物渐渐生长,一旦旧;事物消尽之时,则是新事物骤然而长之日。“自有而无”是说旧,“自无而有”是说新,但并不是说,化时只有消而无长,变时只有长而无消,渐消和骤长同时伴随着渐长和骤灭。但朱熹之所以只提“化”消而“变”长,在于强调新事物的产生。这里包含着阳刚奋进的积极内容。他把变化说成阴阳刚柔之进退,变是自阴进到阳,自柔进到刚;化则是自阳退到阴,自刚退到柔。“自阴而阳,自是长得猛,故谓之变;自阳而之阴,是渐渐消磨将去。”[58] 说明阳刚代表事物发展的前途和方向,是其积极方面。它在“化”的阶段,处于否定地位,到骤变阶段,则变为肯定“刚化为柔,柔变为刚”[59],也是强调阳刚必然代替阴柔,是事物发展的正途。这是对儒家《易传》为代表的阳刚奋进思想的一个发展,也是对朴素辩证法的精彩表述。

但是,当谈到“常变”关系时,朱熹虽然主张变中有常,常所以能变,以变化之理为常,但是却犯了和二程同样的错误,即把道德本体之理看作“常住不变”之物。不仅理作为形而上者无动静变化,而且比二程更加强调常对于变的主导作用,他用本体论的演绎法代替了程颐的归纳法,更彻底地坚持了理一元论。他所谓“能常而后能变,能常而不已,所以能变,及其变也,常亦只在其中。伊川却说变而后能常,非是”[60],就是强调常的作用。

在程朱后学中,元朝的许衡比较重视阴阳消长及变化问题,由于他对天文学有一定接触,提出过一些有积极内容的思想。比如日月运行有“度数”,“天依地,地附天”,以及万物变化有“生、荣、枯、瘁”四阶段的观点,并提出天地造化“日新无蔽”[61]的思想。关于“鬼神”,他指出这是讲天地之功用造化之迹,只是说个“性情功效”,性情是其“体”,功效是其“用”。[62] 关于阴阳消长,他在发挥朱熹思想中提出“消之中复有长焉,长之中复有消焉”[63]的观点,把二者统一起来。但是他又说,这一切都是“万物皆备于我者是也”[64]。这说明许衡更强调关于宇宙发展范畴的主观性和主体性。

明朝的陈献章被称为“有见乎神化者”。他提倡以“自然为宗”,实际上是以心体为神,以主体精神为万化根源。他很强调“万化流行”、“万化自然”,认为天地间一气,其变无穷,但又以吾心之“神”为其主宰。他所谓“至无至动,至近至神”[65],就是以心为神。不过陈献章一方面以心为神,另一方面又主张物我一体,吾心之神即万物之神,他所谓“去耳目支离之用,全虚圆不测之神”[66],既是提倡主体原则,同时又表现了他对自然的某种追求。他对自然界的变化仍然是重视的。但这一思想到王阳明完成心学体系后,则为之一变。王阳明虽承认自然界“一气流通”产生变化,但他把这一切都归之于“虚灵明觉”之体,即所谓“良知”,不再讨论自然界的“神化”问题了。

气学派的罗钦顺,在批判以理为神的观点的同时,着重批判了以心为神的心学观点。他指出,陈献章所谓“虚圆不测之神”来自佛教禅宗,陈献章以心之知觉作用为“神”,就是宣扬佛教思想。“禅学……曰:‘净智妙圆,体自空寂’,千般作弄,不出此八字而已。圆妙之义非神而何?寂空之义非虚而何?‘全虚圆不测之神’,又非白沙所常道者乎?”[67] 陈献章把自然界的一切变化归结为“心”的作用,否定了变化的客观性,就是从佛教而来的。他进而指出,心学家杨简谓“天地万物之变化皆吾心之变化”,把自然界发育变化归之吾心,是不知“理一分殊”的道理。他明确肯定变化是自然界的客观过程,是吾心所不能“范围”,更不在“吾性量之中”。“发育万物自是造化之功用,人何与焉!”[68] 罗钦顺的批判表明了他对神化的基本观点,但是未作更多的正面论述。

王廷相则不然。“神化”是他的宇宙论的重要范畴。他以气为造化之“宗枢”,神、性、理等皆气所固有。在他看来,神是形气之“妙用”[69],变化之“机”,是实体气的功能、作用。

神具有生化万物的作用但必待气而有,无气则无神,亦无生,既不能以神代替气,更不能以神为气“之上”的本体存在,“神者生之灵,皆气所固有者也,无气则神何从而生?神必待形气而有,如母能生子,子能为母主耳。”[70] 王廷相论造化,还没有摆脱生成论,但他以气为实体,以神为作用的思想是明确的。这就唯物地解决了气和神,即实体及其功能的关系问题,克服了张载关于“神化”范畴的一些矛盾说法。

他进一步用“性”、“神”、“机”、“化”等范畴,说明气化生物的过程。其中阴阳是气之“本体”、造化之“橐钥”,阖辟动静是“性之能”,屈伸相感是“机之由”,“机则神”。絪缊而化是机之发,气机之发为神,故能产生变化。变化之所以发生,是由“神之妙”[71],天地造化万物,“生生不已”,正是由于气有动静、屈伸、絪缊的功能,亦即“神”的作用。这是一种生成论的自然哲学,很少“形而上学”的思辨成分。

关于神化产生天地万物的过程,他批判了五行生万物的传统思想,提出了唯气论的观点。太虚气化先有天而后有地。太虚真阳之气感于真阴之气,化为日月星云等自然物,具有水火之“种”,有水火而后蒸结成土,便是地。有土则万物生长,变化益大。所谓五行中的金、木,只是水、火、土所生,是化之最末者,而不是化之最先者。万物化生,是由于游聚之气。“有聚气,有游气,游聚合,物以之而化,化则育,育则大,大则久,久则衰,衰则散,散则灭,而游聚之本未尝息焉。”[72] 这里,王廷相指出万物有生有灭,但游聚之气作为万物实体,运而不息。这是一种唯气论的宇宙发展观,由气的聚散说明万物生成变化,否定了理学家所主张的“五行”这个中间环节。

王夫之对“神化”也有新的发展,但是更具有辩证的思辨色彩。他认为,“神”是变化之理,即所以变化的规律,“化”是其变化过程,神与化是变化规律及其过程的关系,二者统一于气。“神者化之理,同归一致之大原也;化者神之迹,殊涂百虑之变动也。”[73] 他强调一切变化都有其规律,而变化之理支配着事物的发展进程,神作为变化之理是有序的,不是变幻莫测、不可捉摸的。“神非变幻不测之谓,实得其鼓励万物之理也。”[74] 神不是别的,其实只是“二气清通之理”[75],故以阴阳之气为其实体。神作为理,没有形象,但“不可象者,即在象中”。具体事物的变化,有生成毁灭,但变化之理无所谓生灭成毁,只存在于事物之中,通过事物而起作用。[76] 这些思想阐明了变化规律的普遍性和具体过程的相对性,同时又坚持了“神”对物质实体的从属性。

王夫之把“神”提到很高的地位,提出“天以神为道,性者神之撰。性与天道,神而已矣”[77]。说明神既是自然界的变化规律,又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同时又是人性的来源。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神者非他,二气清通之理也”这一基础之上的。这就同以神为本体的周、程、朱之说,有了区别,同时也克服了张载的矛盾。但是并没有摆脱以神连接人和自然的天人合一之学。

神也被说成是“妙万物而为言”者。它之能够“鼓动”万物,使之发生变化,因为它是对立的统一。但这不是阴阳实体的统一(即太极),而是健顺两种性质的统一。“神者乾坤合德,健以率顺,顺以承健,絪缊无间之妙用,并行于万物之中者也。”[78] 太和之气絪缊无间,而其妙用则为神。因此,神和太极是理和气、作用和本体的关系,这同他的理气体用说是完全一致的。“其动静无端,莫之为而为者,神也。”[79] 说明“神”是功能范畴,是和运动变化相联系的,是动态的功能,而不仅仅是“存在”的属性。

神既是变化之理,而理又是不变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神就是“常”。神是从其变化性能上说,常则是从其稳定性而言。就是说,一切都在变,只有变化之理是不变的,因为它是变化所遵循的规律。“天下亦变矣,所以变者亦常矣……相生相息而皆其常,相近相代而无有非变。”[80]“所以变者”即变化之理,由于规律具有稳定性,不随具体事物而变化,故谓之常,但它又是事物之所以变化者。王夫之关于规律与变化关系的思想,在这里表现得最为明确。由于他强调运动的绝对性,因此,常必须以“动”为其检验的根据。“不动之常,惟以动验;既动之常,不待反推。是静因动而得常,动不因静而载一。”[81] 不动之常是指未表现为运动的规律本身,但只有在运动中才能得到验证;既动之常,是表现在运动中的规律,由运动本身来说明,并不需要另外推出一个不动之理。这说明,变化之理虽不变,但只有在变化中才能存在,而不是相反。

这就进入“变化”范畴。关于这一点,王夫之特别提出“变化日新”的观点,论证自然界和人类自身都是处在日生日新的过程中。新事物不断发生而旧事物不断灭亡,这是变化的根本特征。19世纪西方哲学家黑格尔,建立了逻辑范畴的辩证法,却主张“太阳底下无新事”,而17世纪东方的王夫之,却以朴素的形式提出,自然界的一切都是“日新而日日新”,因为宇宙自然界的生成变化是“自然之势”,“自然之理”。“天地之间,流行不息,皆其生焉者也。”[82] 自然界作为一个永恒运动着的整体,处在生生不息的过程中,“太虚者,本动者也”[83]。在其运动中,不断产生新事物,“阳以生而为气,阴以生而为形”。王夫之的变化观,强调“生成”的思想,一切都在生成之中,“既生以后,还以起夫方生”[84],如是生生不穷,而生成之中同时又有消亡,构成了新陈代谢。

有生成便有日新,日新便能富有,“知其富有者,惟其日新”[85]。常识认为,日月不变。王夫之说,日月也是变化的。“今日之日月,非用昨日之明也;今岁之寒暑,非用夕岁之气也”。这是一个深刻的思想,它不仅说明宇宙是运动变化的,而且说明这种变化是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的。张载说过,日月之形万古不变,王夫之进而指出,“形者言其规模仪象也,非谓质也。质日代而形如一,无恒器而有恒道也。”外部形状虽不变,但其内部的“质”却天天在变化。这已经涉及宇观和微观的问题了。为了证明这一点,他用具体事实作了说明,指出:“江河之水今犹古也,而非今水之即古水,灯烛之光昨犹今也,而非昨火之即今火;水火近而易知,日月远而不察耳。爪发之日生而旧者消也,人所知也,人见形之不变而不知其质已迁,则疑今兹之日月为邃古之日月,今兹之肌肉为初生之肌肉,恶乎以语日新之化哉?”[86] 现代科学证明,太阳每时每刻都处在剧烈的变化中。王夫之从哲学上指出这一点,虽无科学证据,却是宇宙论的正确结论。

戴震在批判理学时曾指出,理学家所说的“理”,实质上是老庄、释所说的“神”,只是改换了一个名词。因此,他不讲“神化”,只讲“气化”。这里所说的神,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如《庄子》中所说“神鬼神帝”之精神实体,一是指佛学中所谓“无知无识”之神识。二者都是超越的精神本体。当周敦颐把“神”作为万化之源而引入其宇宙论时,表现了佛、道哲学的浓厚色彩。但“神”还有另外的意义,这就是从《易传》以来直到张载所发展了的“神化”思想。对于这一点,戴震也提出了批评。他指出,张载以“太虚妙应”、“天之不测”、“天德”等等论神,实际上很难和佛氏区别开来,“彼老、庄、释之自贵其神,亦以为妙应,为冲虚,为足乎天德矣”[87]。事实上张载关于神的说法,确有背离其气本体论的倾向。戴震彻底否定了“神”这个范畴,正如他否定了“太极”一样,可说是对理学范畴论的根本改造。当然,“神化”这对范畴还有其历史的意义和价值。

但是,戴震在批判“神”的同时,也抛弃了其中所包含的辩证法的合理内容。他一方面提出“气化流行,生生不息”的气化说,以解释万物的生成;另一方面却提出“气种不变”说,否定了万物的发展变化。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这又是一个进步。戴震很重视对事物进行分类研究,强调其质的稳定性,这很可能是从古代朴素辩证法向近代机械论转变的开端。对此也要做历史的分析。

总之,“神化”是理学宇宙论中说明变化及其根源的功能范畴,具有朴素辩证法的特征,同时又有某种神秘主义的特点。但理学家用这对范畴说明自然界运动变化的根源,在自然界本身之中,而不在自然界之外,因而否定了神创论“第一推动力”一类理论,把自然界看作是一个自组自动的有机系统。这是它的共同点。但是,各派理学家又有不同解释。气学派以神为实体气的属性和功能,提出“气本动”的学说;理学派以神为本体理及其功能,强调理的能动性,化则与气相联系;心学派则把主观精神和客观运动合而为一,甚至以主体精神为变化之源。但对于“变化”、“鬼神”等范畴,各派理学家都承认是气的功能及其变化过程,并且由此产生出“生化”学说。这种学说,把自然界说成永恒运动和变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人类生命,从而为理学“天人合一”论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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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正公别集》卷四。

[2]《明用》,《欧阳文忠全集》卷十八。

[3]《通书·圣》。

[4]《通书·动静》。

[5]《通书·顺化》。

[6]《通书·动静》。

[7]《通书·拟议》。

[8]《正蒙·神化篇》。

[9]《正蒙·乾称篇》。

[10]《横渠易说·系辞上》。

[11]《横渠易说·系辞上》。

[12]《正蒙·神化篇》。

[13]《横渠易说·系辞上》。

[14]《正蒙·神化篇》。

[15]《横渠易说·上经乾》。

[16]《正蒙·太和篇》。

[17]《正蒙·动物篇》。

[18]《正蒙·太和篇》。

[19]《正蒙·神化篇》。

[20]《正蒙·神化篇》。

[21]《遗书》卷十一。

[22]《遗书》卷十一。

[23]《遗书》卷一。

[24]《遗书》卷一。

[25]《遗书》卷一。

[26]《易说·系辞》,《经说》卷一。

[27]《易说·系辞》,《经说》卷一。

[28]《易说·系辞》,《经说》卷一。

[29]《粹言》卷一。

[30]《易·系辞》,《经说》卷一。

[31]《易·系辞》,《经说》卷一。

[32]《遗书》卷十八。

[33]《遗书》卷五。

[34]《遗书》卷十八。

[35]《遗书》卷十八。

[36]《恒卦》,《程氏易传》卷三。

[37]《大壮》,《程氏易传》卷三。

[38]《大壮》,《程氏易传》卷三。

[39]《遗书》卷二上。

[40]《语类》卷九十四。

[41]《语类》卷九十四。

[42]《语类》卷九十四。

[43]《语类》卷九十四。

[44]《太极图说解》。

[45]《语类》卷九十四。

[46]《语类》卷九十四。

[47]《语类》卷九十四。

[48]《语类》卷九十八。

[49]《语类》卷九十四。

[50]《语类》卷九十八。

[51]《语类》卷六十三。

[52]《语类》卷六十三。

[53]《语类》卷四。

[54]《语类》卷七十一。

[55]《语类》卷七十五。

[56]《语类》卷七十一。

[57]《语类》卷七十四。

[58]《语类》卷七十四。

[59]《语类》卷七十四。

[60]《语类》卷七十二。

[61]《语录上》,《鲁斋遗书》卷一。

[62]《中庸直解》,《鲁斋遗书》卷五。

[63]《阴阳消长》,《鲁斋遗书》卷六。

[64]《阴阳消长》,《鲁斋遗书》卷六。

[65]《答张内翰廷祥书》,《白沙子全集》卷六。

[66]《道学传序》,《白沙子全集》卷一。

[67]《困知论附录·答湛甘泉大司马》。

[68]《困知记续》卷下。

[69]《内台集·答何柏斋造化论》。

[70]《内台集·答何柏斋造化论》。

[71]《慎言·道体》。

[72]《慎言·道体》。

[73]《系辞下传》,《周易内传》卷六上。

[74]《正蒙注·天道篇》。

[75]《正蒙注·太和篇》。

[76]《正蒙注·太和篇》。

[77]《正蒙注·神化篇》。

[78]《说卦》,《周易内传》卷六下。

[79]《系辞上传》,《周易内传》卷五上。

[80]《震》,《周易外传》卷四。

[81]《无妄》,《周易外传》卷二。

[82]《系辞下》,《周易外传》卷六。

[83]《系辞下》,《周易外传》卷六。

[84]《系辞下》,《周易外传》卷六。

[85]《系辞下》,《周易外传》卷六。

[86]《思问录》外篇。

[87]《理》,《孟子字义疏证》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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