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壁生:周公的郊祀礼

——郑玄的经学构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44 次 更新时间:2021-02-03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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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壁生 (进入专栏)  


周代郊祀礼如何安排,在现代考古学通过实地考察充分揭示其历史真相之前,只能依靠文献进行考察。先秦礼制文献,极为驳杂,就其所载异义异制,汉人早已聚讼纷纷,对这些异义异制的驳辨,直至六朝隋唐,依旧莫衷一是。在这一过程中,弥合群经异义,构建统一礼制最有力者,当属郑玄。《后汉书·郑玄传》范晔评论郑玄云:“郑玄括囊大典,网罗众家,删裁繁诬,刊改漏失,自是学者略知所归。” 郑君面对的是经文,通过对经书的全盘把握,把经书解释成为一个内部没有矛盾,可以互相贯通的系统。但另一方面,如果把《周礼》看成周公致太平之书,把《孝经》“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看成周公事迹,这对当代人来说,则是周代的典章制度与人物事迹,是“历史”。以“郑氏家法”为例,可以看到经师所为的纯粹经学建构,怎样变成史家眼中的历史研究。

其中,郑玄对涉及周公郊祀礼的经典文献进行统一性的注释,构建起完整的周代郊祀礼,正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经文

周世郊祀之礼,见于经文者不多。其一见于《孝经·圣治章》:

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

此经对周世郊祀礼的记载,是周公制作礼乐,郊祀周人之始祖后稷配天。而涉及到的问题,包括何谓郊祀,为什么是后稷,配天所指是什么等问题。另一处言郊祀的重要内容,是《礼记·祭法》言四代之祭:

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与《孝经》相比,《祭法》除了遍述四代禘郊祖宗之法,对周代,特别说到“禘喾而郊稷”。郊祀的对象仍然包括后稷,但因为“禘喾”,而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又,《礼记·大传》、《丧服小记》皆曰:

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将《大传》内容与《祭法》相结合,又产生了大量的问题。上述传、记三条,是郑玄推阐其理,以构建周代郊祀礼的文献基础。

郊祀之礼,本为经学之一大问题,如果以经求史,也可以说是三代时期礼制之一大问题。《礼记·祭统》有云:“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  《左传》成公十三年亦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可见在诸礼中祭礼之重。而在祭礼中,又以祭天为最重。《公羊传》僖三十一年:“天子祭天。”何休注云:“郊者,所以祭天也。天子所祭,莫重于郊。” 董仲舒《春秋繁露·郊义》云:“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以最尊天之故,故易始岁更纪,即以其初郊。郊必以正月上辛者,言以所最尊,首一岁之事。每更纪者以郊,郊祭首之,先贵之义,尊天之道也。” 《汉书·郊祀志》匡衡、张谭上书云:“帝王之事莫大乎承天之序,承天之序莫重于郊祀。” 在汉代经师看来,郊祀礼乃是祭天之礼中最为典型的。

而“郊祀”之义,有两种不同的说法。其一以方位言,因为在南郊祭天,所以称为“郊祀”。《礼记·郊特牲》云:“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大报天而主日也。兆于南郊,就阳位也。扫地而祭,于其质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于郊,故谓之郊。” 汉文帝十四年有司奏曰:“古者天子夏亲郊,祀上帝于郊,故曰郊。” 皆以其祭在郊,故称郊祀。其一以郊、交迭韵为训,训为交接之交,何休注《公羊》、范宁注《谷梁》僖三十一年“鲁郊,非礼也”,皆云:“谓之郊者,天人相与交接之意也。” 董仲舒《春秋繁露·郊祀》云:“立为天子者,天予是家。天予是家者,天使是家。天使是家者,是家天之所予也,天之所使也。天已予之,天已使之,其间不可以接天何哉?” 这都因为南郊祭天,其祭有天人相交接之义,故曰郊祀。郑玄注《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以为:“在国之南郊,故谓之郊。” 可见郑玄是遵从前一种理解,以方位言郊祀。

郑玄对周公郊祀礼的理解,见于其注解经传之文。

《孝经·圣治章》: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

郑注:郊者,祭天之名,在国之南郊,故谓之郊。后稷者,是尧臣,周公之始祖。自外至者,无主不止,故推始祖配天而食之。

《礼记·大传》: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郑注:凡大祭曰禘。自,由也。大祭其先祖所由生,谓郊祀天也。王者之先祖,皆感大微五帝之精以生,苍则灵威仰,赤则赤熛怒,黄则含枢纽,白则白招拒,黑则汁光纪,皆用正岁之正月郊祭之,盖特尊焉。《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配灵威仰也。“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泛配五帝也。

简言之,在郑玄看来,周公所制作的郊祀礼,是在南郊祭天之时,以始祖后稷去配享感生帝灵威仰。这一理解的背后,牵涉到天、始祖诸种问题。


二,“天”与“始祖”

经传自身对“天”的理解,本就极为复杂,综合经传之义而完整地概括“天”的意义,更加繁复。而郑玄对天得理解,简言之,即是以“天”有六天。《郊特牲》孔疏概括六天之说道:“先儒说郊,其义有二。案《圣证论》以天体无二,郊即圆丘,圆丘即郊。郑氏以为天有六天,丘、郊各异。”

郑玄所说的“六天”,是根据群经与纬书,尤其是《周礼》与《春秋纬》综合建构的结果。《周礼·司服》云:

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据此,则昊天上帝与五帝所指不同,但从其服相同,可以推知其尊相同。《周礼·掌次》云:

王大旅上帝,则张毡案,设皇邸。朝日祀五帝,则张大次、小次,设重帟重案。

郑注云:“大旅上帝,祭天于圆丘。”注“祀五帝”云:“祀五帝于四郊。” 可以推知,“上帝”与“五帝”不同。其实,按照郑注,“上帝”即昊天上帝,“五帝”即五方之帝也。而《周礼·小宗伯》并郑注云:

经:兆五帝于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

郑注:兆,为坛之营域。五帝,苍曰灵威仰,太昊食焉。赤曰赤熛怒,炎帝食焉。黄曰含枢纽,黄帝食焉。白曰白招拒,少昊食焉。黑曰汁光纪,颛顼食焉。黄帝亦于南郊。

“食”,只是配食,而祭祀的对象仍然是五帝。而《小宗伯》郑注所据,是《春秋纬文耀钩》。《毛诗·君子偕老》“胡然而天也,胡然而帝也。”郑笺:“帝,五帝也。”疏引《春秋文耀勾》曰:“仓帝,其名灵威仰。赤帝,其名赤熛怒。黄帝,其名含枢纽。白帝,其名白招拒。黑帝,其名汁光纪。” 《周礼·大宗伯》贾疏引《春秋纬运斗枢》云:“大微宫有五帝座星。”,又引《春秋纬文耀钩》云:“春起青受制,其名灵威仰。夏起赤受制,其名赤熛怒。秋起白受制,其名白招拒。冬起黑受制,其名汁光纪。季夏六月火受制,其名含枢纽。” 盖郑玄笃信纬书,故认同《文耀钩》所说的“五帝”之说。五帝与昊天上帝不同,但为何五帝也是“天”,以至于可以与昊天构成“六天”呢?《郊特牲》孔疏为之申说云:

郑氏谓天有六天,天为至极之尊,其体秪应是一。而郑氏以为六者,指其尊极清虚之体,其实是一。论其五时生育之功,其别有五。以五配一,故为六天。据其在上之体谓之天,天为体称,故《说文》云:“天,颠也。”因其生育之功谓之帝,帝为德称也,故《毛诗传》云:“审谛如帝。”故《周礼·司服》云,王“祀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五帝若非天,何为同服大裘?又《小宗伯》云:“兆五帝于四郊。”《礼器》云:“飨帝于郊,而风雨寒暑时。”帝若非天,焉能令风雨寒暑时?又《春秋纬》“紫微宫为大帝”,又云“北极耀魄宝”,又云“大微宫有五帝坐星,青帝曰灵威仰,赤帝曰赤熛怒,白帝曰白招拒,黑帝曰汁光纪,黄帝曰含抠纽”。是五帝与大帝六也。又五帝亦称上帝,故《孝经》曰“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下即云:“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帝若非天,何得云严父配天也?

也就是说,五帝即就是天。具体而言,“六天”指总体言之的“天”,与有生育之功的“五帝”,即东方青帝灵威仰,西方赤帝赤熛怒,西方白帝曰白招拒,北方黑帝汁光纪,中央黄帝含抠纽。五帝之名,异于常语,但却是汉世流行的纬书中的一种天道观。如《郊特牲》孔疏所说,天、上帝、五帝皆称“天”。所以,经传讲“天”,有的是泛指,如天地之天,有的是特指,如上帝、五帝,或五帝的任何一帝。黄以周《礼书通故》总结郑君之意曰:

天有六帝,《周礼》文可据。混言之,五帝为天神,帝即天,昊天亦称帝,天即帝,有六帝即有六天。析言之,五帝得与昊天同称上帝,不得与昊天同称天。

案:五帝中之任何一帝,可以称天,《孝经》“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以郑玄之意,即是配灵威仰,灵威仰称天也。从郑玄《孝经注》可以看到,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所配的“天”,就不是泛泛而言作为体称的“天”,而专指周代的感生帝灵威仰。

正是因为天有六天,郑玄将周代最重要的祭天礼,分出郊祀与圜丘。事实上,整个经典系统对圜丘祭天之说,极少论述,而且,汉代祭天,也无圜丘之祭。但是自从《周礼》出现,郑玄以《周礼》为本,注解群经之后,圜丘祭天之礼,成为郑玄弥合群经的一个重要礼仪。群经之中,竟至于只有一个地方明确提到圜丘,即《周礼·大司乐》云:“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郑玄解释道:

《大传》曰:“王者必禘其祖之所自出。”《祭法》曰:“周人禘喾而郊稷。”谓此祭天圜丘,以喾配之。

《礼记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其“禘喾”与“郊稷”,不得而解,但是,因为有了“六天”说,郑君据《周官》“圜丘”之说解之云:

此禘,谓祭昊天于圜丘也。

也就是说,“禘喾”,是在圜丘祭天中,以禘礼祭祀喾以配天。而这里的天是指六天中的“昊天”,《周礼·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郑玄注也说:

玄谓昊天上帝,冬至于圜丘所祀天皇大帝。

所以,根据六天之说,郑玄对分出了周代郊祀礼与圜丘礼两种不同的祭天大典。郊祀礼是夏至日在南郊祭祀周代的始祖后稷,以配享周人的感生帝灵威仰,圜丘礼是冬至日在圜丘祭祀帝喾,以配享昊天上帝。这一天分六天,郊丘为二的理论模式,贯穿了郑玄经学的方方面面,通过这一理论,经传中涉及到天、上帝、五帝的问题,才能彻底解释清楚,尤其是《周礼》、《礼记》,在礼制上极为复杂,必以六天说之,郊丘之分,方能疏通。

而在郊祀问题上,何休对郊祀礼的论述,与郑玄《孝经注》可以相互证明。《公羊》宣三年传:“郊则曷为必祭稷?王者必以其祖配。自内出者,无匹不行,自外至者,无主不止。”何休注曰:

祖谓后稷,周之始祖,姜嫄履大人迹所生。配,配食也。…《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五帝在太微之中,迭生子孙,更王天下。

按照郑玄、何休之说,周代郊祀礼,是周公郊祀祭天时,以始祖后稷配享感生帝灵威仰。而且,不但周代如此,每一朝的郊祀祭的“天”,都是感生本朝始祖的上帝,并以本朝始祖配享。而上天轮番感生其子,积德数百年而后,由其子孙受命王天下。

郑玄认为周公郊祀祭天时,是以后稷配天,这“天”即是感生后稷的灵威仰,后稷即是周的“感生”的“始祖”。始祖之义,最早见于《仪礼丧服传》,其经、传、注云:

《仪礼丧服》: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

传曰:都邑之士则知尊祢矣,大夫及学士则知尊祖矣。诸侯及其大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

郑注:大祖,始封之君。始祖者,感神灵而生,若稷、契也。自,由也。及始祖之所由出,谓祭天也。

在传文中,大夫尊及其祖,诸侯及其太祖,都可以在庙祭中体现出来。其中,诸侯拥有一国,尊其太祖,是尊始封此国的第一任诸侯,如孔疏所说,是指“鲁之周公,齐之大公,卫之康叔,郑之桓公之类,皆是大祖者也”。 在宗法体制中,大宗子百世不迁,故得以尊其太祖。诸侯有太祖,为始封之君,按照这种逻辑,天子所尊,应该是一朝之受命之君,如商之契,周之文王。但传文却说是“始祖之所自出”,因此,郑君注解,也以为这里天子所祭,不是宗庙祭祀受命之君,而是祭天。郑注说:“始祖者,感神灵而生,若稷、契也。”如果按照一般的观点,每一个人都是父母所生,父母又有父母,追之无穷,因此,并没有“始祖”的存在。如上经所云“诸侯及其大祖”,太祖是始封之君,因此,是以一个邦国的刚开始形成的初始时刻,由祭祀始封之君来确定这个邦国的正当性。而在后来尤其是明清两代,民间祠堂祭祀“始祖”,都是始迁之祖,也即第一个迁到本地,繁衍生息的先祖。而传文所说的“始祖之所自出”,“始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生育,而是“感神灵而生”。

感生之说,为今古文经学差别之一大端。《毛诗·大雅·生民》孔疏引《五经异义》,言经解异说云:“《诗》齐、韩,《春秋》公羊说: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左氏》说:圣人皆有父。” 如果圣人皆有父,便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始祖”。而郑玄根据经、传、纬所述,认为圣人无父,皆感天而生。《毛诗生民》“厥初生民,时维姜嫄。”郑玄笺云:“言周之始祖,其生之者,是姜嫄也。”孔疏解此云:

周始祖,后稷也。周以后稷为始祖,文王为太祖。雍禘太祖,谓文王也。后稷以初始感生,谓之始祖,又以祖之尊大,亦谓之太祖。《周语》曰:“我太祖后稷之所经纬。”是也。若文王以受命之大,唯得称太祖,不得言始祖也。笺必名此经之民为始祖者,以人之为人,皆有始生之时,如此诗言初生,欲明自此巳前未有周家种类,周之上元始生于此,故言周之始祖,解其言“厥初”之意也。

也就是说,《生民》之篇所述的始祖,是后稷而不是文王,后稷是始祖,尊大之也可称太祖,而文王受命,可以称太祖,如《祭法》所说的“祖文王”,但不能称始祖。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始祖是“感生”的,是“周之上元始生于此”。在郑玄看来,《毛诗生民》正是载后稷感生之事。《生民》云:“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郑笺云:

帝,上帝也。敏,拇也。介,左右也。夙之言肃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而肃戒不复御。后则生子而养长之,名曰弃。舜臣尧而举之,是为后稷。

在后世看来,这不过是周氏族的神话传说,但在郑玄看来,这却关系着群经赖以成为一个整体的基本观念预设。《毛诗生民》孔疏援引纬书、史说,以证郑玄之义云:

《河图》曰:“姜嫄履大人迹生后稷。”《中候·稷起》云:“苍耀稷生感迹昌。”《契握》云:“玄鸟翔水遗卵流,娀简吞之,生契封商。”《苗兴》云:“契之卵生,稷之迹乳。”《史记·周本纪》云:“姜嫄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悦,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及期而生弃。”《殷本纪》云:“简狄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是稷以迹生、契以卵生之说也。又《閟宫》云:“赫赫姜嫄,其德不回,上帝是依。”言上帝依姜嫄以生后稷,故以帝为上帝。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姜嫄是帝喾之妃,为何能够感天而生后稷?郑玄在《驳五经异义》、《郑志》都做出解释。《生民》孔疏引郑玄《驳五经异义》云:

玄之闻也,诸言感生得无父,有父则不感生,此皆偏见之说也。《商颂》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谓娀简吞鳦子生契,是圣人感见于经之明文。刘媪是汉太上皇之妻,感赤龙而生高祖,是非有父感神而生者也?且夫蒲卢之气妪煦桑虫成为己子,况乎天气因人之精就而神之,反不使子贤圣乎?是则然矣,又何多怪?

《生民》孔疏又引《郑志》云:

赵商问:“此笺云‘帝,上帝’。又云:‘当尧之时,姜嫄为高辛氏世妃。’意以为非帝喾之妃。《史记》喾以姜嫄为妃,是生后稷,明文皎然。又毛亦云‘高辛氏帝’。苟信先籍,未觉其遍隐,是以敢问易毛之义。”答曰:“即姜嫄诚帝喾之妃,履大人之迹而歆歆然,是非真意矣。乃有神气,故意歆歆然。天下之事,以前验后,其不合者,何可悉信?是故悉信亦非,不信亦非。稷稚于尧,尧见为天子,高辛与尧并在天子位乎?”

高辛即帝喾,简言之,按照郑玄之意,说姜嫄为帝喾之妃,并不可信,即便可信,也无妨“感生”,因为一个人有名义上的父亲,和感天而生并不矛盾。

在郑玄的经学体系中,“始祖”扮演着一种天人相交的角色,一方面,“始祖”是“六天”说背景下,一方之天所感生,就如后稷是东方青帝灵威仰实际上的儿子,另一方面,“始祖”又是某一朝代的开创者,虽然这一朝代尚未真正受命称王,但始祖之后,积德数百年,必有王者受命。


三,周代郊祀礼背后的思想

“六天”说与“始祖”说,是郑玄构建其经学体系中极为重要的支柱。这一构建背后,依靠大量的思想观念支撑,具体到三代时期,包括了通三统、独特的历史世系、孝治天下。这些观念,成为郑玄构建周代郊祀礼的基础,同时也是整个郑玄经学体系的基础。

1,通三统

郑玄的“六天”说与“始祖”说,是通三统最为有力的依据。三统之说,盖以《春秋》时期杞国、宋国的特殊地位,而为今古文所共从。但今古文之说并不完全相同。《五经异义》云:

《公羊》说:存二王之后,所以通天三统之义。引《郊特牲》云:“天子存二代之后,犹尊贤也。尊贤不过二代。”古《春秋左氏》说:周家封夏、殷二王之后以为上公,封黄帝、尧、舜之后谓之三恪。

为何要“存二王之后”呢?郑玄《驳五经异义》明确说:

言所存二王之后者,命使郊天,以天子礼祭其始祖受命之王,自行其正朔服色,此之谓通天三统。”

无论是《五经异义》所引《公羊》说,还是郑玄驳论,都将“通三统”理解为“通天三统”,也就是说,“通三统”的真正意义,是此三统属“天”。在郑玄的“六天”说中,五帝都是天,五帝轮番感生子孙以王天下,但天意并不使每一代之王都能够万世不竭,如果圣王的子孙出现无德之王,天意便会让下一位感生帝之子孙受命王天下。儒家思想中之“革命”最高的合理性,实源于此。

在论证“天意”的时候,后来的子学采取的思路,往往是从“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的观念出发,把天意落实为民意。孟子的民本思想,正来源于这样的论证思路。但是,倘若“天”的维度缺失,民意多大程度能够体现天意,始终是一个问题。而在郑玄所构建的经学理论中,“六天”说与“始祖”说,使“天”成为一个始终在场的维度,保证每一代的受命王天下,都有坚强的天意合法性。

但是,一代受天命而王天下,固然是因为前一代失德,却不能因为前一代末代天子的失德,而否认前一代也曾经受命。因此,在经学体系中,有一套以天为中心的“历史—政治”哲学。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最典型地表现了这一“历史—政治”哲学,其说云:

王者之法,必正号,绌王谓之帝,封其后以小国,使奉祀之。下存二王之后以大国,使服其服,行其礼乐,称客而朝。故同时称帝者五,称王者三,所以昭五端,通三统也。是故周人之王,尚推神农为九皇,而改号轩辕,谓之黄帝,因存帝颛顼、帝喾、帝尧之帝号,绌虞,而号舜曰帝舜,录五帝以小国。下存禹之后于杞,存汤之后于宋,以方百里,爵号公,皆使服其服,行其礼乐,称先王,客而朝。

按照董子之意,皇、帝、王都是名号,并无一定,要根据后世追称前朝。例如商汤王天下,称王者是虞、夏,封虞、夏之后以为二王后,爵号公,使郊天,行其正朔服色。及至周王天下,二王后是夏、殷之后,亦可以郊天,行其正朔服色。但是,秦世变古,皇、帝、王之义废除,遂致司马迁作《史记》,五帝三王名号以周为定,最后,这套“历史—政治”哲学,也随之消失。

而郑玄虽然没有直接征用董仲舒《三代改制质文篇》之说,但其注《孝经·开宗明义章》“先王有至德要道”,认为“先王”是禹,背后即是根据周制,将夏禹视为三王之最先者。 尤其是郑君的六天说与始祖说,背后的历史哲学与董仲舒思想完全一致。对每一代而言,前王都曾经受命王天下,那么,当新一代天子受命王天下之后,便必须承认前王的合法性,因此,要“存二王之后”,具体的表现,就是二王之后可以行最重要的天子礼,郊祀祭天,以其始祖配已经失去天下的天帝,并可以行前朝受命所创制的正朔、服色。在经典中,还有不少相关的记载:

《白虎通·三正》:“王者所以存二王之后何也?所以尊先王,通天下之三统也。明天下非一家之有,谨敬谦让之至也。故封之百里,使得服其正色,用其礼乐,永事先祖。”

《公羊》隐三年何休注:“王者存二王之后,使统其正朔,服其服色,行其礼乐,所以尊先圣,通三统,师法之义,恭让之礼,于是可得而观之。”

《汉书·刘向传》曰:“王者必通三统,明天命所受者博,非独一姓也。”

这些记载共同强调,通三统之义,是明确天下并非一家一姓之所有,天下是天下人之天下。通过对三统的共尊,“同时称帝者五,称王者三”,使任何一朝都不敢以天下惟一的主人自居,而知“谨敬谦让”,“师法之义,恭让之礼”。这一思想制度,实质上是高扬“天”的公共性,并在此基础上,把“天下”系于天,使“天子”系于天人之际,最大程度地彰显天下的公共性。

2,历史世系

郑玄的六天说与感生始祖说,针对的对象是先秦皇、帝、王谱系,因此,其背后涉及到一套历史观。事实上,在东汉人所见的经传史记中,有着两套完全不同的帝王谱系。《大戴礼记帝系》云:

少典产轩辕,是为黄帝。黄帝产元嚣,元嚣产蟜极,蟜极产高辛,是为帝喾。帝喾产放勋,是为帝尧。黄帝产昌意,昌意产高阳,是为帝颛顼。颛顼产穷蝉,穷蝉产敬康,敬康产句芒,句芒产蟜牛,蟜牛产瞽叟,瞽叟产重华,是为帝舜,及产象,敖。颛顼产鲧,鲧产文命,是为禹。…帝喾卜其四妃之子,而皆有天下。上妃有邰氏之女也,曰姜原,氏产后稷;次妃有娀氏之女也,曰简狄,氏产契;次妃曰陈隆氏,产帝尧;次妃陬訾氏,产帝挚。

此一帝系,以图表表示如下:

这一帝系的基本特征,是把五帝、三王时代,理解为同一家帝系的传承。而到了西汉,司马迁作《史记》,便是沿用这一帝王谱系,从汉人的角度,把整个历史纳入一套通往大一统的叙事模式之中。司马迁虽然认为契、后稷都是帝喾的妃子,但不敢抛弃历来相传的感生说,因此,在《史记》的叙述中,往往极力调和契、后稷有父与感生的关系。例如《殷本纪》调和契既有父,有感生,其文云:“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 《周本纪》又调和后稷有父与感生,云:“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 司马迁既用《大戴》帝系之说,契、后稷本皆为帝喾元妃、次妃之子,则其人皆有父而生,非《五经异义》所谓“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者也。

而郑玄认为圣人感生,契、后稷作为殷、周之始祖,都是感天而生,无父,那么,契、后稷便不是帝喾的后代。《祭法》孔疏引《春秋命历序》云:

炎帝号曰大庭氏,传八世,合五百二十岁。黄帝一曰帝轩辕,传十世,二千五百二十岁。次曰帝宣,曰少昊,一曰金天氏,则穷桑氏传八世,五百岁。次曰颛顼,则高阳氏传二十世,三百五十岁。次是帝喾,即高辛氏,传十世,四百岁。

《祭法》疏引上文并云:“此郑之所据也。”郑君《六艺论》残佚有云:“伏羲皇生,其世有五十九,…在位合一万一千一十二年。炎帝神农氏姓姜,人身牛首,有火瑞,即以火德王,有七世,合五百年也。” 又云:“轩辕皇姓公孙,…凡十三世,合治一千七十二年。” 黄帝之年数虽与《春秋命历序》不全相同,但郑玄所据之古史,与《大戴记·帝系》、《史记·五帝本纪》截然不同,则一望而知。而郑玄所理解的帝系的特点,是把古史视为一段及其漫长的历史,并且,古史时代的帝、皇,包括在《大戴记》、《史记》中出现过的黄帝、颛顼、帝喾,都不是同一家姓。

这一问题不但关系着对历史的理解,而且更加关系着对大量经文的理解。因此,历代注经家辨析甚多。虽然这些辨析大多亡佚,但还有一小部分残存,可以看出这一问题对于理解郑玄经学的意义。《毛诗·大雅·生民》疏引《大戴礼·帝系篇》之文,并说:“以尧与契俱为喾子,《家语》、《世本》其文亦然。故毛为此传及《玄鸟》之传,司马迁为《五帝本纪》皆依用焉。其后刘歆、班固、贾逵、马融、服虔、王肃、皇甫谧等,皆以为然。”

也就是说,两汉绝大多数受古文经学影响,不相信谶纬之说者,都认同《大戴礼》、《史记》中的帝系。但是,如果按照这一帝系,只能否认“感生”之说,并否认真正的“始祖”的存在。《生民疏》有云:

王肃引马融曰:“帝喾有四妃,上妃姜嫄生后稷,次妃简狄生契,次妃陈锋生帝尧,次妃娵訾生帝挚。挚最长,次尧,次契。下妃三人,皆已生子,上妃姜嫄未有子,故禋祀求子。上帝大安其祭祀而与之子。任身之月,帝喾崩。挚即位而崩,帝尧即位。帝喾崩后十月而后稷生,盖遗腹子也。虽为天所安,然寡居而生子,为众所疑,不可申说。姜嫄知后稷之神奇,必不可害,故欲弃之,以著其神,因以自明。尧亦知其然,故听姜嫄弃之。”肃以融言为然,又其《奏》云:“稷、契之兴,自以积德累功于民事,不以大迹与燕卵也。且不夫而育,乃载籍之所以为妖,宗周之所丧灭。”其意不信履大迹之事,而又不能申弃之意,故以为遗腹子,姜嫄避嫌而弃之。

马融对帝喾、挚、帝尧、后稷的描述,完全是根据《大戴礼》、《史记》所进行的一种建构,其中最为典型的建构,是为了强调后稷是帝喾之子,故言帝喾崩后十月,后稷才出生,而姜嫄也因为后稷在孕时间过长,为了表示后稷之“神”,故意丢弃后稷,而且,当时尧已经即位,以尧之神明,竟也任由姜嫄丢弃其弟后稷。因此,此论遭到郑玄后学有力的反驳。《生民疏》引王基之言云:

凡人有遗体,犹不以为嫌,况于帝喾圣主,姜嫄贤妃,反当嫌于遭丧之月便犯礼哉?人情不然,一也。就如融言,审是帝喾之子,凡圣主贤妃生子,未必皆贤圣,能为神明所祐。尧有丹朱,舜有商均,文王有管、蔡。姜嫄御于帝喾而有身,何以知其特有神奇而置之于寒冰乎?假令鸟不覆翼,终疑逾甚,则后稷为无父之子,喾有淫昏之妃,姜嫄有污辱之毁,当何以自明哉?本欲避嫌,嫌又甚焉,不然二也。又《世本》云:“帝喾卜其四妃之子,皆有天下。”若如融言,任身之月而帝喾崩,姜嫄尚未知有身,帝喾焉得知而卜之?苟非其理,前却絷碍,义不得通,不然三也。不夫而育,载籍之所以为妖,宗周之所以丧灭。诚如肃言,神灵尚能令二龙生妖女以灭幽王,天帝反当不能以精气育圣子以兴帝王也?此適所以明有感生之事,非所以为难。肃信二龙实生褒姒,不信天帝能生后稷,是谓上帝但能作妖,不能为嘉祥。长于为恶,短于为善,肃之乖戾,此尤甚焉。”

孙毓亦据尧而驳之云:

尧为人兄,听母弃弟,纵其安忍之心,残其圣父之胤,不慈不孝,亦不是过。岂有钦明之后,用心若此哉!若以尧知其神,故为显异,则尧之知稷之甚矣。初生以知其神,才长应授之以位,何当七十馀载,莫之收采?自有圣弟,不欲明扬,虞舜登庸,方始举任,虽帝难之,岂其若此!故知王氏之说,进退多尤。

王基、孙毓的几点反驳极为有力。盖后汉古文经学兴起,于天、神问题,渐趋理性化、历史化,如王肃以天有一天,五帝皆人鬼,贾逵等以社、稷皆人鬼,非天神,皆是也。而此感生之说,始祖之论,都带有一定的神圣化色彩。若以之为经学理论,则可以从经学理论的角度进行讨论。但古文经学马、王之徒以之为历史,在历史的背景下讨论帝喾、尧及契、后稷之事,则必将之视为历史人物,马、王之徒以为从正常人的角度无法接受感生、圣人无父,但同样,从正常人的角度,也无法把《大戴礼》的帝系与《生民》之诗、诸礼之制,进行完满的解释。

而在郑玄所理解的历史帝系中,皇、帝、王,皆非一家一姓,而是天帝感生,遂有始祖,以成一姓,以王天下。由此,郑玄的“六天”说与感生说,与其对历史帝系的理解完整地结合在一起。

3,孝治天下

郑玄的六天说与感生说,是孝治天下的观念的基础。这典型表现在郑玄《孝经注》上。《圣治章》经注之文如下:

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注]郊者,祭天之名,在国之南郊,故谓之郊。后稷者,是尧臣,周公之始祖。自外至者,无主不止,故推始祖配天而食之。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注]文王,周公之父。明堂,即天子布政之宫。上帝者,天之别名。神无二主,故异其处,避后稷。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

在郊祀祭天的礼制中,郑注说“自外至者,无主不止”,出自《春秋公羊传》宣三年传文,其文云:“自内出者,无匹不行。自外至者,无主不止。”“天”自外至,如果没有神主接引,则不能止。正如《公羊传》徐彦疏云:“必得主人乃止者,天道闇昧,故推人道以接之。” 要推人道以接天,来接受祭祀。所以,必须选择已死者的神主牌位,来接引“天”的到来,这就是配享。谁的神主能够配天而祭,便是最大的“严”。按照《孝经》经文言“严父莫大于配天”,举周公之例,那么,周公应该是尊严其父文王以配天。但是,经文接下来转为“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为什么是“后稷”而不是“文王”呢?汉人旧义,对此有明确的说明。《汉书·平当传》平当云:

《孝经》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夫孝子善述人之志,周公既成文武之业而制作礼乐,修严父配天之事,知文王不欲以子临父,故推而序之,上极于后稷而以配天。此圣人之德,亡以加于孝也。

而《汉书·郊祀志》载平帝元始五年,大司马王莽奏言:

王者父事天,故爵称天子。孔子曰:“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王者尊其考,欲以配天,缘考之意,欲尊祖,推而上之,遂及始祖。是以“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又,《汉纪·高祖皇帝纪》荀悦曰:

孝莫大于严父,故后稷配天,尊之至也。禹不先鲧,汤不先契,文王不先不窋,古之道,子尊不加于父母。

按照此三说,尤其是平当、王莽所言,是汉人通说,周公严父配天,应该是郊祀文王以配天,但是,由于周公“知文王不欲以子临父”,“缘考之意,欲尊祖”,所以,推文王之父,又推父之父,一直往上推,最后便推到“始祖”上,因此,郑玄《孝经注》云“推始祖配天而食之。”也就是说,正因为有了“始祖”这一概念,“子尊不加于父母”,才能够实现,因为圣人无父,“始祖”再往上推,便是感生始祖的帝,即“天”本身了。《丧服小记》郑注孔疏之文,与《孝经》此文相应。

《丧服小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郑注:“禘,大祭也。始祖感天神灵而生,祭天则以祖配之。”

孔疏:“‘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者,禘,大祭也,谓夏正郊天。自,从也。王者夏正禘祭其先祖所从出之天,若周之先祖出自灵威仰也。‘以其祖配之’者,以其先祖配祭所出之天。”

郑君的六天说与始祖感生说,为“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这一礼制提供了一个完整的理论基础。在这一经学理论中,周公行郊祀礼本应以文王配天,但周公知道自己的父亲文王也是大孝之人,必不想以子临父,因而推文王之意、文王之父祖之意,一直往上推,穷极以至于周一族之始祖后稷,以后稷的神主配享祭天。而这一往上推的根本动力,就来源于“孝”。

同时,当周公祭天配享推至始祖后稷,后稷不是帝喾之亲子,而是姜嫄感天而生,姜嫄所感之“天”,是“六天”中的灵威仰,灵威仰诞生了后稷,成就了周一族,最终使这一族在积德数百年之后,能够受命王天下,这样,周代的天子“严父配天”,具体表现为郊祀后稷以配灵威仰,郊天本来就是天子才能行之礼,即一朝彰示其得天命的正当性的大典礼,而在六天说与感生说的背景中,这一郊天,同时也是以始祖配享始祖之真父,即天帝,从而彰显了政治的神圣性。因此,在郑玄的经学体系中,“孝”的重要性,不但表现在孝作为一种政治道德,能够教化民人,使民用和睦,上下无怨,而且也表现在“孝”这种品质,使天子祭天有了实质性的意义。


四,余论

在周公郊祀礼的问题上,郑玄通过六天、始祖感生,为周公郊祀礼提供了一个非常完备的理论。但郑玄之后,自王肃主张天惟一天,郊丘为一,始祖无感生,后来虽然屡有经师在从郑或从王之间争论,但整体上的政治文化,基本抛弃了郑玄所构建的这套郊天礼背后的一系列经学理论。


《湖南大学学报》2018年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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